6 骏骑的影子
关于给皇室子女取那些可以指涉各项美德或才能的名字这项传统,有两种古老的看法流传下来。其中一种是最普遍且最为人们所相信的,人们认为这些名字有种莫名的约束力,若一个将来会接受精技训练的孩子被取了这种类型的名字,精技便会发挥某种力量将名字与孩子的性格融合,他或她长大之后必定要发挥自己名字所代表的美德。坚信这第一种传统看法的人,非常倾向于一见到小贵族就脱帽致敬。
另一种更古老的传统看法则认为这类名字完全是意外、巧合,至少一开始是这样的。据说征服者国王和统御者国王——他们是第一个及第二个统治这片日后成为六大公国的土地的外岛人——的名字根本不是这样取的,只是因为他们在自己异邦母语里的原名跟六大公国语言中的“征取者”和“统御者”发音很相似,所以后人就用这两个同音异义的词来称呼他们,而不是称呼他们的原名。但就皇室的立场考虑而言,最好还是让平民百姓相信第一种看法,如果一个男孩被取了高贵的名字,他长大后就一定会具备高贵的品性。
“小子!”
我抬起头来。那些闲靠在炉火旁的另外六七个男孩连动都没动一下,女孩们当然更是不予理会,只有我走上前,在跪坐着的费德伦师傅面前的矮桌就位。他发出这个词时控制了某种音调上的变化,让大家一听就知道小子指的是“男生”还是“那个私生子”。
我跪坐下来,膝盖伸进矮桌下,然后把我的那张木髓纸呈给费德伦。他逐行审视我仔细写好的字母,我则开始神游起来。
冬天的到来让我们像收割起的谷子一样被存放进这大厅里。屋外,一场海上风暴正狠狠地击打着城堡的墙,一阵阵巨浪扑打着崖壁,有时这力量甚至大到连我们脚下的岩石地板都为之震动。厚重的乌云把冬季每天仅剩的几小时稀薄阳光也偷走了,让我感觉屋外和屋内都有一层雾气般的黑暗笼罩着我们,那黯淡穿透了我的眼睛,让我明明不累却感觉很困。有短暂的片刻我让自己的感官飘散出去,飘到大厅里,感觉到那些睡在角落里、时不时微微抽动身体的猎犬的冬季倦怠,就连在它们的脑海里我也找不到任何能使我感兴趣的思绪或影像。
三座大壁炉里都生了火,炉前各聚着一群人。在其中一座壁炉前,制箭工正忙着干活。这样,如果明天天气够好、可以打猎的话就能有箭可用。我渴望跟他们在一起,因为薛芙那柔和的声音正高低起伏地说着某个故事,不时被听众会心的笑声打断。在最远的那座壁炉前,孩童尖细的声音合唱着同一首歌,我听出那是《牧羊人之歌》,是教人数数的歌。几个母亲在旁边守着他们,一面织蕾丝一面用脚打拍子,老哲登枯瘦的手指弹着竖琴,让那些小孩勉强算是没有唱走调。
我们这座壁炉前,则是年纪够大、可以坐得住的孩子在学写字。负责监督我们的是费德伦,什么都逃不过他那双锐利的蓝眼睛。“这里,”他指着纸上的字对我说,“你忘记把这些字加上一横了。还记得我先前是怎么教你的吗?正义,把眼睛张开,继续写你的字,要是你再打瞌睡,我就派你去搬柴火。仁爱,如果你再偷笑,你就和他一起去搬。除了这里没写好之外”——他的注意力突然又回到我的作业上——“你的字迹进步了很多,不只是大公国的字体,外岛的符文字母也写得不错。不过符文在这种质料差的纸张上是没办法真正写好的,这种纸太松散、太容易吸墨了,最适合写符文字母的是用树皮捣碎做的结实纸张。”他一根手指抚过他正在写的那张纸,欣赏它的质地。“如果你继续好好努力,在这个冬天结束之前我就让你抄一份《安居王后的药方》,你说怎么样?”
我试着微笑,表现出受宠若惊的样子。抄书的工作并不常交给学生去做,因为上好的纸张太稀有,只要一笔不小心就会毁了一张纸。我知道《安居王后的药方》内容相当简单,只是叙述种种芳香药草的特性和预言,但任何抄书工作都是一项荣誉。费德伦又给了我一张空白的木髓纸,我准备起身归位,他举起一只手阻止我。“小子?”
我停顿。
费德伦的表情有点不自在:“这件事我不知道要问谁,只能问你。按照正常做法,我应该要问你父母的,但是……”谢天谢地,他没把这句话讲完。他用沾染了墨渍的手指搔搔胡子,若有所思地说:“冬天就快结束,我也要继续上路了。你知道我夏天做什么吗,小子?我在六大公国到处漫游,采集制作墨水用的药草、浆果和植物根,准备我需要的各类纸张的原料。这种生活挺好的,夏天自由自在地四处走,整个冬天就待在城堡里做客。文书这一行挺不错的。”他若有所思地看着我,我也看着他,不知道他到底要讲什么。
“每隔几年我会收一个学徒。有些学徒成功出师,到其他比较小的城堡去当文书;有些学徒则没耐心、不够仔细,或者记不清楚各种墨水。我认为你很适合。你想不想当文书?”
这问题完全出乎我的意料,我默然地盯着他看。重点不只是当文书这件事,而是费德伦居然愿意让我当他的学徒、跟着他到处走、学习他那一行的诀窍。自从我跟老国王立下约定,已经过了好几年,我除了有些晚上会跟切德见面,或有些下午可以偷溜去找莫莉和凯瑞之外,从来没想过有谁会想跟我作伴,更不用说有谁会认为我是当学徒的好材料了。费德伦的提议让我说不出话来。他一定是感觉到了我的困惑,于是露出他那既年轻又沧桑的和善微笑。
“嗯,考虑一下吧,小子。文书是个好职业,而且你还有什么其他的前途?咱们私下说,我认为到公鹿堡外面去一阵子或许会对你有好处。”
“到公鹿堡外面去?”我惊异地复述。仿佛有人拉开了一层帘幕,我以前从来没想过这一点。突然间,从公鹿堡通向远方的一条条道路在我脑海中闪闪发亮,我曾经被迫研读的那些无聊地图变成了可以前往的地方。这念头让我呆住了。
“是的,”费德伦轻声说,“离开公鹿堡。随着你一天天长大,骏骑的影子会变得越来越淡,没有办法永远遮蔽你、庇荫你。在他的保护力完全消失之前,你最好能找到自我,拥有你自己的人生和志趣。但你不用马上答复我。考虑一下,或许可以跟博瑞屈商量商量。”
然后他把我的作业还给我,让我回座位去。我想着他说的话,但我商量的对象不是博瑞屈。在另一天刚开始的凌晨时分,切德和我脑袋凑在一起蹲在地上,我把偷溜打翻的一只红瓦罐的碎片捡起来,切德则忙着抢救散落四处的黑色细小种子。偷溜攀在一幅垂坠的织锦挂毯上,吱吱叫着表示歉意,但我可以感觉到它其实觉得这情景很有趣。
“这些种子可是大老远从卡利巴弄来的,你这瘦不拉叽的小毛怪!”切德责骂它。
“卡利巴,”我说,然后又挤出一句,“穿过我们跟沙缘的边界,再走一天就到了。”
“没错,孩子。”切德咕哝着表示称赞。
“你有没有去过那里?”
“我?哦,没有。我刚才的意思是说,这些种子是从那么远的地方来的,我得派人到冷杉梢去买。那里有一座大市场,吸引了六大公国和许多邻国的商人去做生意。”
“哦,冷杉梢。你有没有去过那里?”
切德想了想。“年轻的时候去过一两次吧!我现在印象最深的是那里很吵还很热,内陆地方都是那样——太干太热了,我巴不得赶快回公鹿堡。”
“你去过的地方有没有哪里是你喜欢的,比公鹿堡还喜欢?”
切德慢慢直起身子,苍白的双手满满地捧着细小的黑色种子:“你何必东拉西扯的,想问什么就直接问吧!”
于是我把费德伦的提议告诉他,也告诉他我突然醒悟到地图不只是线条和色彩而已,更是不同的地方以及各种可能性,我可以离开这里成为另一个人,当文书,或者——
“不。”切德轻声但突兀地说,“不管你去哪里,你依然是骏骑的私生子。费德伦比我原先以为的要聪明,但他还是不明白,不明白整体的情况。他看得出来,你在这宫廷里必定永远都是个私生子,永远都像是个贱民,但他不了解的是,在这里你受到黠谋国王的赏赐,可以上课学东西,近在国王的眼前,且不会对他造成威胁。你在这里当然是处在骏骑的影子底下,这点当然能保护你,但如果你离开这里,你不但不会因此变得不需要这种保护,而且会成为一个危险人物,对黠谋国王造成威胁,对他的继承人的威胁更大。你不会享有四处游历、单纯自由的文书生活,某天早上人们可能会发现你被割断喉咙死在客栈的床上,或者身上中箭死在路上。”
我浑身一阵冷颤,“可是为什么?”我轻声问。
切德叹了口气,把手中的种子放进一个盘子里,轻轻掸了掸手,把黏在他手指上的种子拨下来:“因为你是皇室的私生子,你逃不出血统的影响和控制。我说了,你现在对黠谋不造成威胁,是因为你太年轻,而且你就在他眼前,他可以随时盯着你。但他在思考未来的事,你也应该这么做。现在局势相当不稳定,外岛人的劫掠行动越来越大胆,沿岸地区的人民开始发牢骚了,说我们需要派更多船在沿岸巡逻,还有人说我们自己也要有战船,他们来抢我们,我们就要抢回去。但那些内陆大公国一点也不想出钱建造任何一种船,尤其不肯建造战船,因为这可能会让我们跟外岛人全面开战。他们抱怨国王不关心他们的农耕需要,一心只想着沿海地区。山区的人对于要通过他们隘口的人也越来越吝啬,交易的费用每月递增,所以商人也开始互相抱怨。南边的沙缘和更往南的地方在闹旱灾,日子难过,每个人都在怨天骂地,仿佛连旱灾也该怪在国王和惟真头上。要喝酒聊天,惟真是个很不错的对象,但他不像骏骑那样既懂得带兵打仗又有外交手腕,与其只为了跟其他大公国保持联系而在冬季恶劣的气候中长途旅行,他宁愿去打打冬天的公鹿,或者坐在炉火旁听吟游歌者唱歌。如果情况再不改善,人们迟早会说:‘嗯,生个私生子也没什么大不了,骏骑应该掌权管事的,他一定可以很快就改善这一切。就算他有点太固执、太循规蹈矩,但至少该做的事情他都做到了,没让外国人把我们全踩在脚底下。’”
“所以骏骑还是可能继位成为国王?”这问题让我全身起了一阵奇异的震颤,我立刻开始想象他胜利回到公鹿堡,我们终于见面,然后……然后怎么样?
切德似乎在细读我的脸,“不,小子,非常不可能。就算人民想要他回来,我想他也不太可能违反他对自己定下的惩罚,或者违反国王的意愿。人们会不满,会埋怨他不回来,而不满和埋怨可能会引发暴动、冲突,哦,还会有相当不好的氛围弥漫开来,在这种氛围之下不适合让私生子到处乱跑。处置你只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杀了你,另一种是把你变成国王的工具。”
“国王的工具……我懂了。”一股压迫感笼罩住我,我之前一时间看见的那高挂在黄土路上的蓝天,还有骑着煤灰走在路上的我,都瞬间消失了。现在我想到的是关在狗舍里的猎犬,或者是站在国王手腕上的猎鹰,头上罩着布套、脚上绑着带子,被放出去的时候只是为了履行国王的意志。
“情况不一定那么糟。”切德静静地说,“大部分的监狱都是我们自己造的。而人也能自己建造自己的自由。”
“我永远也去不了任何地方了,是不是?”虽然旅行是新近才出现在我脑袋里的概念,但我却突然觉得它重要万分。
“我想不是。”切德到处翻寻,想找个东西来盖住那个装满了种子的盘子,最后终于找到一个比较小的盘子扣上去了事,“你会有机会在私底下去很多地方,在考量家族的利益后确定需要你去的时候。但这点跟任意哪一个王子都没有太大的不同。你以为骏骑可以选择要到哪里进行外交工作吗?你以为惟真喜欢被派去视察遭到外岛人劫掠的城镇吗?他还得听人民抱怨说,要是他们有更坚固的防御工事或者更多的驻防军队,这一切就都不会发生了。真正的王子并没有多少自由可以决定他要去哪里、要把时间花在什么事情上。骏骑现在大概比以前任何时候都要有更多的自由和时间。”
“只不过他不能回公鹿堡?”我灵光乍现冒出的这句话让我冻结在原地,双手还捧着瓦罐的碎片。
“对,只不过他不能回公鹿堡。如果前任王储有事没事就跑出来,会使民心动荡,这样可不成。他最好还是静悄悄地远去。”
我把碎片扔进壁炉,“至少他还能去别的地方,”我咕哝着,“我连进城都不行……”
“这对你有那么重要吗?到公鹿堡城那么一座脏兮兮、油腻腻的小港口去?”
“那里有其他人……”我迟疑了一下。就连切德也不知道我城里的那些朋友。然后我一口气说下去,“他们叫我‘新来的’,他们看到我的时候不会总想着‘私生子’。”我从来没把这一点用语言文字叙述出来,但说出来之后,城里吸引我的原因突然变得非常清晰。
“啊!”切德说着叹了口气,肩膀动了动,但没说话。过了一会儿,他开始告诉我,只要让人同时吃下大黄和菠菜就可以使他生病,如果分量够多,那人甚至会死,而且从头到尾餐桌上都不必出现任何毒药。我问他,那要怎么让同桌吃饭的其他人不会也跟着生病,然后我们的讨论就越扯越远。直到后来我才发现,他说的那些关于骏骑的话几乎像是预言一样。
两天后,我相当惊讶地听费德伦说要求我替他办一两天的事。更让我惊讶的是,他给了我一张单子,上面列出各种他要我到城里去买的东西,给了我足够买东西的钱,然后还额外给了我两个铜板。我屏息以待,随时等着博瑞屈或其他哪个师傅会不准我出门,但他们只叫我快去办事。我手挽着篮子走出堡垒大门,突如其来的自由让我感到晕头转向。我回想自己上一次得以从博瑞屈身旁溜开是几个月前的事,并震惊地发现这已经有至少一年的时间了。我立刻决定要重新加强我对城内的熟悉度。出门前没人告诉我该什么时候回去,我确信自己可以偷拿出一两个小时的时间,而且不会有人知道。
费德伦那张清单上的东西千奇百怪,足以让我跑遍全城。我想不通一个文书要干燥的“人鱼发”或者一大堆“森林坚果”干什么,我猜想也许他是要用这些东西来做彩色墨水吧!我在一般的店里没找到这些东西,于是往下走到港边的集市,在那里你只要有块毯子可以铺在地上、有东西可以卖,就能自称商人。人鱼发这种海藻我很快就买到了,人家还告诉我说这是海鲜浓汤常用的材料。而坚果我则花了比较久的时间才找到,因为这是产在内陆而非海边的东西,这里卖内陆东西的商人本来就比较少。
但最后我还是找到了,那个摊子还放了一篮篮豪猪刺做的笔、刻花木珠和坚果核,还有用捣碎的树皮制成的织品。守摊子的是个老女人,她的头发没有变成白色或灰色,而是变成了银色。她的鼻子直挺挺的、线条刚硬,眼睛像是放在颧骨上方的架子里。这种种族的相貌特征让我感到陌生但又有种奇怪的熟悉,突然间我知道她是从山区来的,感觉背脊上滚过一阵寒意。
“基沛。”我买好东西时,隔壁摊子的女人说。我瞥了她一眼,以为她是在跟刚刚收了我钱的老女人说话,但她却瞪着我看。“基沛。”她相当坚持地又说了一遍,我纳闷这个词在她的语言里是什么意思,听来似乎是在要求什么事或什么东西,但老女人只是冷冷地看着街上,于是我向这个比较年轻的女人耸耸肩,表示歉意,一边把坚果装进篮子一边转过身去。我才刚走出十几步,就听见她又尖叫了一声“基沛!”我转过头去,看见两个女人扭打成一团。老女人紧紧抓住年轻女人双手的手腕,后者奋力又打又踢想挣脱开来,她周遭的其他商人都警觉地站起身,把东西收起来以免遭到波及。我本想走回去看热闹,但另一张更熟悉的脸出现在我眼前。
“小花脸!”我大喊。
她转过身正对着我,刹那间我以为自己认错人了。我上次看到她是在一年前,一个人怎么可能变得这么多?她深色的头发以前都梳在耳后编成利落的辫子,现在却披散过肩,而且她身上穿的不是皮背心和宽松长裤,而是女用衬衫配裙子。这身成人的服装让我一时讲不出话来,本想转过身去假装我叫的是别人,但她那双黑眼睛挑衅地看着我,冷冷地问:“小花脸?”
我坚守立场:“你不是莫莉·小花脸吗?”
她抬起一只手拨开脸颊上的几绺发丝;“我是莫莉·制烛商。”我看见她眼中浮现出认出我的神色,但她的声音却冷冰冰地又加了一句:“我不确定我认识你。先生尊姓大名?”
在一片困惑中,我不假思索地采取行动,进入她的脑海里探寻。我发现她很紧张,更惊讶的是发现她感到畏惧,我用思绪和声音试着平抚她:“我是新来的。”我毫不犹豫地说。
她吃惊地睁大眼睛,然后大笑起来,把这当成一个玩笑。她在我俩之间竖立起的障碍像肥皂泡一样破了,突然间我又像以前那样熟悉她。我们之间有种温暖的情谊,总是让我想起大鼻子。越来越多人聚集围观那两个扭打的女人,但我们转身离开,沿着鹅卵石街道往上走。我称赞她的裙子,她平静地告诉我说她已经穿了好几个月的裙子,觉得裙子比长裤好穿。这条裙子是她母亲留下的,别人告诉她说现在已经找不到这么好的羊毛料了,染的红色也不像它这么鲜艳。她称赞我的衣服,我这才突然想到,或许我在她眼中也像她在我眼中一样变了很多。这时我身上穿着我最好的一件衬衫,长裤几天前才刚洗过,脚上的皮靴也跟士兵的一样好,虽然博瑞屈老是抗议,说我的脚长得太快,没多久又穿不下了。她问我进城做什么,我告诉她我来替堡里的写字师傅跑腿买东西,还告诉她说师傅需要两根蜂蜡做的蜡烛。后面这一点完全是我捏造出来的,但这样我就可以继续陪她一起走过弯弯曲曲的街道。她说着话,我们的手肘不时友善地相碰。她自己手上也挽着篮子,里面有几包东西和几把药草,她说那是用来给蜡烛增添香气的。她认为蜂蜡比油脂能吸收更多香气。她做的香味蜡烛是全城最好的,就连城里的另外两个蜡烛商也承认这一点。这个,你闻闻这个,这是薰衣草,味道很香对不对?那是她母亲的最爱,也是她的最爱。这个是“压碎甜”,那个是香蜂草。这个是“打谷人的草根”,她自己不是很喜欢,但有些人说用它做的蜡烛对治疗头痛和冬季的郁闷很有效。梅维丝·剪线告诉莫莉说,莫莉的母亲以前曾经用它和其他药草混在一起做出一种很棒的蜡烛,连有疝气痛的小宝宝闻了都会平静下来,所以莫莉决定试验一番,看看能不能找出其他的药草,重新创造出她母亲的配方。
她这么冷静地对我炫耀她的知识和技术,让我也急着想让她对我刮目相看:“我知道打谷人的草根,”我告诉她,“有人用它来做药膏,治肩膀和背部的疼痛,它的名字就是这么来的。但是如果把它蒸馏成酊剂,倒进葡萄酒里搅拌均匀,喝起来绝对尝不出它的味道,而且成年男人喝下去之后会睡上整整两天一夜,小孩子喝下去则会一睡不醒。”
她听着我说话,眼睛瞪得大大的,听到最后一句时脸上更是出现了恐惧的神情。我沉默下来,感觉那种尖锐的尴尬又出现了。“你怎么会知道这种事?”她屏息问我。
“我……我有次听到一个到处旅行的产婆跟我们堡里的产婆聊天,”我当场编了起来,“她说了……一个很可怜的故事,说有个男人受伤,人家给他喝这个帮助他休息,可是他的孩子也喝到了。真的好可怜。”她脸上的表情软化了,我感觉到她对我的态度又变得温暖起来,“我说这件事,只是想让你知道要小心,别把那草根放在小孩子拿得到的地方。”
“谢谢,我会小心的。你对药草和草根感兴趣吗?我不知道文书也关心这些东西。”
我突然意识到她以为我是文书的帮手、跑腿的小厮,而我也没有任何理由要告诉她其实我并不是:“哦,费德伦用很多种东西来做染料和墨水。他抄写出来的东西有些很简单朴素,但有些很华丽,上面画满了鸟啊、猫啊、乌龟啊、鱼啊。他给我看过一本药草图鉴,页缘的装饰部分画着书里每一株药草的花和绿叶。”
“我真希望能看到那本书。”她诚心诚意地说,我马上就开始动起脑筋,想着要怎么把书弄出堡外几天。
“我说不定可以帮你弄到一本来读读……虽然不能给你,但是可以让你研究几天。”我迟疑地表示。
她大笑起来,但笑声中有轻微的不快:“说得跟真的一样,我又不识字!哦,不过我想你帮文书跑腿办事,大概也学会认一些字了吧?”
“多少学了一点。”我说着给她看我的购物清单,承认单子上的七个词我都看得懂,并惊讶地发现她眼中流露出羡慕和嫉妒的神情。
她突然一阵羞怯,放慢了步伐,我注意到我们快走到她家的蜡烛店了。我在想,不知她父亲还打不打她,但我不敢问。至少她脸上没有挨打的痕迹。我们走到店门口,停下脚步,突然她似乎做了某个决定,一手按在我衣袖上,吸了口气问道:“你可不可以帮我读个东西?就算只读出一部分也好?”
“我试试看。”我表示。
“我……自从我开始穿裙子,我父亲就把我母亲的东西都给我了。她年轻的时候在上面那城堡里当贵妇的更衣侍女,他们教她识字。我有几份她写的东西,我想知道上面说了些什么。”
“我试试看。”我重复一次。
“我父亲在店里。”她只说了这么一句,但她传达出的某种感觉已经足够让我了解她的意思。
“我是来这里替文书费德伦买两根蜂蜡蜡烛的,”我提醒她,“要是没买到,我就别想回堡里去了。”
“不要表现出跟我很熟的样子。”她提醒我一声,然后打开店门。
我跟在她后面进去,但放慢了脚步,仿佛我们只是凑巧在门口碰到的,不过我大可不必这么小心翼翼,因为她父亲坐在壁炉旁的一张椅子上睡得很熟。他的改变之大令我震惊。他本来就瘦巴巴的,但现在根本只剩下一把骨头,脸看起来像是一个凹凸不平的水果派上盖着一层没烘焙好的面皮。切德把我教得很好,我看了看那人的指甲和嘴唇,虽然他远在房间的那一头,我也看得出他活不长了。也许他现在不再打莫莉只是因为他已经没有力气再打人了。莫莉做了个手势,示意我安静,然后消失在店面与家之间的隔帘后,我则打量起这间店来。
这地方感觉不错,虽然不大,但天花板比公鹿堡城大部分的店铺和住处的天花板都高。我想是因为莫莉很勤奋,店里才保持得这么整洁,充满了她这一行的香味与柔和光线。一根烛芯两端各裹一根蜡烛,因此她的货品两两成对,挂在一层架子的长木钉上。另一个架子上放的是商店用的粗胖的实用型蜡烛。店里甚至还有三盏用上过釉的陶土做的油灯,让能买得起这类东西的人买。除了蜡烛之外,我发现店里还有一罐罐蜂蜜,这是顺理成章的副产品,因为她在店后面养了几巢蜂,以便提供蜂蜡来做她最好的产品。
然后莫莉重新出现,招手要我过去。她拿着几根蜡烛和几片木牍走向一张桌子,把东西放在桌上,然后紧抿着唇退后一步,仿佛在想她自己这样做到底对不对。
木牍是以传统方式制成的,顺着树木的纹路裁切成简单的木板,用砂纸打磨光滑,字句仔细地写在板上,然后涂上一层黄色的松香让字迹深入木头。木牍一共五片,字迹非常漂亮,其中四片详尽而精确地描述了制作疗愈蜡烛的数种配方,我轻声念给莫莉听,看得出她边听边拼命想把内容背下来。读到第五片的时候,我迟疑了一下:“这个不是配方。”
“唔,那是什么?”她低声追问。
我耸耸肩,念给她听:“‘今天我女儿莫莉·小花束出生了,她就像花束一样甜美可爱。为了缓解产痛,生她的时候,我点了两根月桂果实的长蜡烛,还有两个杯型蜡烛,那是用两把度慰磨坊附近长的小紫罗兰再加上一把切碎的红根糅合制成的。希望等到她自己生孩子的时候她也会这么做,希望她的生产过程跟我一样顺利,更希望她的孩子跟我的孩子一样完美。我相信一定会的。’”
上面就只写了这些,我念完后,沉默慢慢滋生、蔓延。莫莉从我手中把最后这片木牍拿过去,两只手拿着它、眼睛直盯着看,仿佛在字里行间读着我没有看到的东西。我挪了挪脚,窸窣声让她想起我还在这里,她沉默地把五片木牍收起来,又消失在帘子后面。
她回来之后,很快走到架子旁拿了两根长长的蜂蜡蜡烛,然后又从另一个架子上拿下两根粗胖的粉红色蜡烛。
“我只需要——”
“嘘。这些我都不收你钱。野莓花的这两根蜡烛会让你睡得安稳,我很喜欢这种味道,我想你也会的。”她的声音很友善,但当她把东西放进我篮子里时,我知道她是在等我走。不过她还是把我送到门口,轻轻打开门以免吵醒她父亲。“再见,新来的。”她说,然后对我露出一个真诚的微笑,“小花束。我从来不知道她是这样叫我的。街上的小孩都叫我小花脸,我想年纪比较大的孩子听过她给我取的这个名字,觉得它很好笑,后来他们八成完全忘记我本来不叫小花脸了。嗯,我不在乎,现在这个名字又归我所有了。我母亲给我取的名字。”
“很适合你。”我突然绅士风度大发地脱口而出,然后她盯着我看,我的脸颊开始发烫,匆匆离开了店门口。我吃惊地发现下午已经接近尾声,都快入夜了,连忙冲去把剩下的东西买齐。清单上的最后一项,黄鼠狼皮,我是在一家店外隔着已经关上的窗扇求了半天才买到的,店主老大不高兴地开了门,抱怨着说他想趁热吃顿晚饭都不行,但我谢他谢个不停,他大概觉得我有点呆头呆脑的。
在我正匆匆走在通往堡垒的最陡峭的那段路上时,忽然听见身后传来马蹄声。马匹是从城里的码头区过来的,而且骑马的人拼命地驱赶着它们。这太离谱了。城里没人养马,因为这里的路太陡、岩石太多,马在这里很难有用武之地,而且整个城区都挤在一小块地方,骑马与其说是为了方便,不如说只是因为虚荣。所以这一定是堡里马厩的马。我一步踏到路旁,看看是谁居然胆敢冒着惹博瑞屈大发雷霆的风险,在这么滑又这么凹凸不平的石子路面上,而且是在这么黯淡的光线下,用这么快的速度骑马。
我大吃一惊地发现,骑在博瑞屈最心爱、最自豪的那一对黑马背上的两个人竟然是帝尊和惟真。帝尊手持一根插有羽饰的官杖,带着极重要的讯息来到公鹿堡的使者都会拿这种手杖。看见我沉默地站在路旁,他们两个猛然一勒马,动作之突然和猛烈,使帝尊骑的那匹马往旁边滑了一下,差点跪倒下去。
“要是你害那匹马摔断膝盖,博瑞屈会发疯的!”我惊慌地喊着往他跑去。
帝尊惊叫出声,然后稍隔片刻,惟真大声笑起他来,但笑声中余悸犹存:“你也跟我一样以为他是鬼吧。嗬,小伙子,你可把我们吓了一大跳,一声不吭地站在这里,看起来又那么像他。你说是不是啊,帝尊?”
“惟真,你真是个笨蛋。不要乱讲话。”帝尊恨恨地猛扯了马辔一把,然后把自己的上衣拉平,“你这么晚在这条路上干什么,小杂种?你搞什么鬼,在这个时间还想溜到城里?”帝尊对我总是一派鄙视,我已经习惯了,但他这么激烈地凶我倒是新鲜事,通常他只是避开我,或者站着离我远远的,仿佛我是堆新鲜的肥料。被他骂让我感到意外,于是很快回答:“我是要回堡里,不是从堡里出来,大人。我今天到城里替费德伦跑腿买东西。”我举起篮子为证。
“是哦,当然了。”他冷笑着讥讽,“说得跟真的一样。这未免也太巧了,小杂种。”他再度把这个词朝我抛来。
我一定是露出了受伤又困惑的神情,因为惟真用他一惯的直率态度哼了一声说:“别理他,小子。你刚才把我们两个都吓了一跳。一条河船刚进城来,挂着代表特殊讯息的旗子,所以帝尊和我就骑马下去,谁知道居然是耐辛派来的人,说骏骑死了。然后我们一路骑上来,结果又看见一个跟他一模一样的男孩沉默地站在前面,我们当然容易想到是——”
“你真是个白痴,惟真。”帝尊呸了一声,“国王都还不知道这个消息呢,你就大呼小叫地让全城人都听见。还有,别让这个杂种以为他长得有多像骏骑,根据我听到的说法,他脑袋里已经装了够多乱七八糟的念头了,而这都得感谢我们亲爱的父亲。快走吧!我们还得去传信。”
帝尊又猛一扯马辔把马拉得抬起头来,然后马刺一踢向前奔去。我看着他离开,发誓一时之间我心里只想着回到堡里之后要先绕到马厩去一趟,看看那匹可怜的马嘴部的瘀血有多厉害。但不知道为什么我抬头看着惟真,说:“我父亲死了?”
他坐在马上静止不动。虽然他比帝尊块头大,也比他重,但坐在马上的样子还是比较稳、比较像样,我想这是因为他身上的军人特质。他沉默地看了我一会儿,然后说,“是的,我哥哥死了。”那一刻他承认了我,承认我们是亲属,承认他是我叔叔,而同时,我想我对他的看法也从此改变了。“上来坐在我后面吧,小子,我载你回堡里。”他提议。
“不了,谢谢。要是我在这种路面上让两个人骑一匹马,博瑞屈会剥了我的皮的。”
“这倒是没错,小子。”惟真和蔼地表示同意,然后说:“抱歉,让你用这种方式听到这个消息。我刚刚没有多想。这件事感觉实在不像是真的。”刹那间我瞥见他脸上真实的哀伤,然后他倾身向前对马说了句话,马便扬起蹄向前奔去。不一会儿,路上就又只剩下我一个人了。
天空开始下起细细的雨雾,连最后一丝天光也消失了,我还站在那里。我抬头望着城堡,星空映衬着它黑色的轮廓,星星点点地透出一些灯光。一时间我想要放下篮子逃走,跑进黑暗中,再也不回来。如果我跑掉了,会有人来找我吗?我很纳闷。但我只是把篮子换到了另一侧手臂上,开始艰难地、慢慢地往山坡上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