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罗斯福·比斯提的女儿告诉他们,她父亲不在家。比斯提昨天去法明顿买药了,晚上会在船岩他另一个女儿家里过夜,今天早上开车回来。

杰伊·肯尼迪问契:“你估计他什么时候能到?”保留地明晃晃的荒漠烈日已经烤干了肯尼迪金色短发的色泽,将他的头发几乎漂成了白色,他的皮肤也被晒脱了皮。他盯着契,等着他将问话翻译给比斯提的女儿。比斯提女儿的英文水平其实和肯尼迪差不多,至少也和契差不多,但在今天这个场合,她选择只听得懂纳瓦霍语。契觉得她有一点儿心神不宁,可能是因为以前从未如此近距离地见过被晒得这么厉害的金发白人男子。

“只有纳瓦霍人才会这么问问题。”契用纳瓦霍语对她说,“我会告诉他,你说他该到的时候就会到了。他病了吗?”

比斯提的女儿说:“我觉得他病得不轻。他去找过图斯道拉那边的一个水晶球占卜师,那位占卜师告诉他,他需要一次祈福仪式。我想是他的肝脏出了问题。”她停顿了一下又说,“你们来找他干吗?”

契对肯尼迪说:“她说父亲该到的时候我们自然就会见到他了。我们可以现在就往回返,没准儿能在路上碰到他。也可以就在这儿等着,我问问她,知不知道他去哪儿了。嗯……是两个星期以前的事吧?”

“等一下。”肯尼迪把契拉到巡逻车旁边,压低声音对他说,“我觉得她能听懂一些英文,我们说话时要小心一点儿。”

“真要那样也不奇怪。”契说,接着转身继续向比斯提的女儿问话。

“两个星期以前吗?我想想啊。”比斯提的女儿说,“七月的第二个星期日,他说要去见一位水晶球占卜师,正好我要去红岩贸易站送洗好的衣物,他就顺路把我带到那里。那是……”她回忆着。这是个强壮的年轻女人,穿着牛仔裤和印有“我爱夏威夷”字样的T恤衫,脚上是一双印第安女靴。契注意到她是内八字,他记得在新墨西哥州大学上学时,一位社会学教授曾说过,随着现代牙科医学的高速发展,扭曲的牙齿已经成为处于美国社会经济各领域最底层的人的象征。有一口不整齐的牙,就说明他是个不成器的白人。而有像内八字这种末被矫正过来的缺陷,则说明他是个纳瓦霍人——准确来说,应该是居住在印第安卫生机构顾之不及的地区的纳瓦霍人。比斯提的女儿倒着脚,用变形的踝关节支撑着自己的身体,接着说道:“嗯,差不多一个星期之后,也就是两个星期以前,他又要开车出去,我不想让他去,因为他的身体越来越糟糕,吃了东西就吐。但他坚持要去找一个人,在墨西哥海特区还是蒙特祖马河区一带,”她向北边扬了一下下巴,“犹他州北边的某个地方。”

“他说为什么一定要去见那个人了吗?”

比斯提的女儿反问道:“你们到底为什么要见他啊?”

契转身告诉肯尼迪:“她说比斯提两个星期前去犹他州边界附近见一个人。”

肯尼迪说:“哦,时间对得上!地点也正确!”

比斯提的女儿说:“我不想再和你们说什么了,除非你告诉我你们到底想和我父亲谈什么。那个巴拉甘纳人【纳瓦霍人对白人的蔑称】的脸怎么那个样子?”

“白人在烈日下暴晒都会这样。”契说,“两个星期之前,有人在墨西哥海特区被人杀了,也许你父亲看到了什么,也许他能告诉我们些什么,我们就是为这个来找他的。”

比斯提的女儿看上去很震惊:“杀人?!”

“没错。”契说。

“我和你们没什么可说的了,我要进屋了。”比斯提的女儿说完就进屋了。

契和肯尼迪又把整件事详细讨论了一番。契建议等一会儿,肯尼迪决定再等一个小时。他们坐在巡逻车上,脚伸到车门外面,喝着刚来时比斯提的女儿给他们的听装百事可乐。“好热的百事可乐啊!”肯尼迪用一种惊叹的语气说道。他的话使契想起那场枪击。枪弹如何穿透床垫,撕扯它,把它撕得四分五裂,而他的腰部本来就躺在被撕裂的地方。是谁要杀他,为什么?契一整天都在琢磨这件事,只有在偶尔想起玛丽·兰登即将返回时,才能暂时摆脱阴郁的思绪。但沉迷于这两件事都不会给眼前的案子带来什么积极的影响,所以最好还是想想热乎乎的百事可乐吧!对契来说,这种口味很熟悉,充满了怀旧情绪。为什么白人习惯冷却了再去享用呢?契第一次喝冰镇汽水是在提克诺斯波斯贸易站,当时他大约一两岁,校车司机给棒球队的每人买了一瓶汽水。契还记得站在门廊下的阴影里喝汽水的情形。不过,这段愉快的记忆渐渐被另一个想法遮蔽;他觉得,此时任何一辆飞驰而过的汽车上都有可能藏着个枪手,然后一枪把他撂倒。可能某个人就躲在比斯提家霍根小屋后面的山脊上,透过步枪瞄准镜,居高临下地瞄着他的后背正中央。

契不安地动了动肩膀,喝了一小口百事可乐,又开始纠结为什么白人只喜欢喝冰镇汽水。只不过少了那么一点点热量,简直微不足道,他努力动用全部脑细胞,想推理出一个与文化有关的原因,因为他感觉自己又要被拖回到那场枪击中去了。耳边传来刺耳的枪声,眼前是刺目的强光。他,吉姆·契,到底做了什么?竟招来如此凶狠激烈的报复!

突然之间,他特别想和别人谈谈这件事。“肯尼迪,”他说,“你怎么看昨天晚上的事,还有——”

“你遭枪击那件事吗?”肯尼打断了契的话。在从船岩开车过来的这段路上,他们已经就这个问题讨论过两三遍了,肯尼迪早就表达过了他的想法。现在,他不得不稍微换几个词,再把那些话重复一遍:

“这个,我也搞不懂。要是我的话,就会不断地扪心自问,我追过谁的太太?伤害过谁的感情?曾经与谁为敌过?有没有逮过一个刚走出牢门的人?诸如此类的事情吧。”

“我逮捕过的人通常都醉得根本就不记得自己是被谁逮捕的。”契说,“退一步说,就算他们有钱买得起那些枪和子弹,他们也宁可把那些钱花在喝酒买醉上。那些人满肚子都是‘晃晃汤’。”他追过谁的太太,这里根本就没有什么太太。

“晃晃汤?”肯尼迪问。

“当地的俏皮话。”契说,“盖洛普那边有个女人开了家店,专门招待那些刚被警察放出牢房的人,那些人走路总是晃晃悠悠的,因此大家称那家店里出售的汤为‘晃晃汤’。”契决定不解释“晃晃汤”得名的另一个原因:当用混合了喉音的纳瓦霍式发音方法来说这个词时,它听上去和“阴茎”的发音几乎完全一样——这为纳瓦霍语言宝库中粗俗的双关语添加了一项新的条目。契曾试图向肯尼迪解释过,在纳瓦霍语里,“骑术表演”和“鸡”的发音非常相似,可以拿这种相似来开玩笑,但肯尼迪根本不明白其中的幽默之处。

“是呀,”肯尼迪开口道,“我也一直在思考,有人向一个警察开枪……”肯尼迪耸了耸肩膀,作为这句话的结尾。

今天早上,拉尔戈队长优雅地坐在自己的办公室里,咕哝着说:

“根据我的经验,如果一个警察面临追杀。那他肯定干了些什么。”拉尔戈队长一直坐在书桌后面,一边搓他那保养得很好的手指头,一边忧郁地审视着契。他说这些话时并没有激怒契,契是在后来回到巡逻车里回想这次谈话时才忽然反应过来的,顿时气得血气上涌。

“其实我不喜欢……”契刚开口说了一半,就听到一辆车逼近的声音。

肯尼迪从放在座位上的夹克下面抽出手枪,穿上夹克,将手枪放进了兜里。契注视着那辆车,那是辆老式的GMC轻型货车,绿色的车身斑斑驳驳,刚从一片桧树丛中冒出来。车尾的架子上挂着一把30-30型号的步枪。货车轻巧地驶过,慢慢减速,安静地停了下来,没有扬起一点尘土。开车的人又老又瘦,后脑勺上扣着一顶黑色的毡帽。老人先是在座位上好奇地端详了他们一阵,然后跳下了车子。

“你好【原文为纳瓦霍语】。”契站在巡逻车旁边,打着招呼。

比斯提庄重地按照纳瓦霍礼节予以回应。接着先看着契,转而看着肯尼迪。

“我是苦水族泰西·契的儿子,不过现在为所有蒂尼【Dinee,北美印第安纳瓦霍部落语言,意为“人”或“人们”】工作。我是纳瓦霍部落警局的警察,这位——”契朝着肯尼迪的方向努了努嘴,以纳瓦霍族的方式介绍道,“是联邦调查员。我们专门来这里找你谈谈。”

罗斯福·比斯提的眼睛仍旧死死地盯着他们,把车钥匙放进牛仔裤兜里。他个头很高,因为年纪和健康的关系有点驼背,脸上呈现出晚期黄疸病人所特有的那种古怪黄铜色。他淡淡一笑,说:“警察?看来我打中那狗娘养的了。”

比斯提的这句话让契一个激灵——这算是一种供认吗?这种供认意味着什么呢?

“你怎么——”肯尼迪刚开口,契就举起手打断了他。

然后他接上去说道:“打中了他?用什么打的?”

比斯提看上去很惊讶,他回答道:“我给了那狗娘养的一枪呀,就用车里的那把枪。他死了吗?”

肯尼迪满脸不悦地嘟囔着:“这家伙在说些什么啊?”

“给了谁一枪?在什么地方?”契追问道。

“就在墨西哥海特那边,”比斯提说,“靠近圣胡安河。那家伙是穆德族的,我忘了他叫什么名字了。”比斯提对着契龇牙一笑,“他死了吗?我想我可能会想念他的。”

“嗯,死了。”契转身对肯尼迪说,“我们碰到了一个可笑的家伙,他说他给了恩德斯尼老人一枪,就用他车里的那把步枪。”

“枪击?”肯尼迪说,“他不是被——”

契又一次打断了他,小声嘱咐道:“他多半懂些英文,让我先跟他谈谈。我想把他带回案发地,让他为我们重述一遍事情发生的经过。”

肯尼迪被晒爆皮的脸上一阵发红,他说道:“可我们还没有向他宣读他的权利呢,他还没有被当做——”

“目前他尚未用英文告诉我们任何事情,只用纳瓦霍语说了说。”契着急地说道,“因此,在和律师谈话之前,他仍然有保持沉默的权利。”

比斯提带他们出了鲁卡查卡斯,经过船岩,向西进入亚利桑那州,又向北进入犹他州。在尘土飞扬的漫长旅途中,比斯提向他们和盘托出了一切。

肯尼迪说:“无论他是不是纳瓦霍人,我们还是最好宣读一下他的权利。”于是他那样做了,契将其翻译成了纳瓦霍语。

“我认为,晚说总比没说好。”肯尼迪说,“不过,谁能想到一个嫌疑犯会主动为我们带路赶往案发现场,还告诉我们他给了那家伙一枪?”

“除非他没做那事。”契说。

“除非他不是用枪,而是用切肉刀给了那家伙一下。”肯尼迪说。

“为什么这个白人小子总胡扯些什么切肉刀啊?”比斯提问。

“我会向你解释的。”契敷衍道,“你还没有告诉我们,你为什么要给他一枪?”

比斯提没有回答这个问题,而是继续报告他的流水账。那天上路前,他先检查了一下那把30-30步枪的瞄准镜,看有没有毛病——因为自从上个冬天猎鹿之后就一直没用过这把枪了——并将它在车上放好。然后开了很长时间的车去墨西哥海特,在那里打听怎么能找到那个穆德族的老家伙,又根据当地人的说法开车到了那人的霍根小屋。

到达时和现在这个时间差不多,不同的是当时正雷雨大作。他从架子上取下枪,打开保险栓,走到屋子旁边,发现屋里没有人,但有一辆小货车停在屋子外,他猜测那个穆德老人应该就在附近。接着他听到一阵叮叮当当的敲击声,循着声音绕到霍根小屋后面,看到那个穆德老人正在一条已经干涸的水沟里修整一个小棚子,确切地说,是站在屋顶上钉松动的木条。比斯提说他就站在原地,举起枪、瞄准那个穆德老人,扣动扳机时,他看到老人回头看了他一眼。比斯提告诉他们,开枪引起的硝烟散去后,那老家伙就没影儿了,不在屋顶上了。比斯提毫不隐瞒、和盘托出了一切,时间、地点、事情经过和所有细节,全都严丝合缝,但就是只字不提他之所以这样做的原因。当契再次问及这个问题时,他就坐在那里,安静得像块石头。契没有提起为什么他声称枪杀了一个人,事实上那人却是死于刀伤。

听着罗斯福·比斯提用老人所特有的平静嗓音就事论事地描述着如此荒唐疯狂之事时,契的脑海里开始生成另外的一些问题。

“你昨天晚上在船岩你女儿家里,对吧?告诉我们你女儿的名字,以及她住在哪里。”

契把比斯提女儿的名字和地址记在笔记本上。从那个地址开车到契的拖车屋需要十分钟时间。

“你记这些干什么?”肯尼迪问。

契咕哝了一声。

“你有猎枪吗?”他问比斯提。

纳瓦霍语里没有“猎枪”这个词,肯尼迪的耳朵灵敏地捕捉到了这个英文名词。

“嘿!”他叫起来,“你在查什么呢?”

比斯提回答道:“我只有步枪。”

“我要查到底是谁要杀死吉姆·契!”吉姆·契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