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鹅

刊于《时尚》(Cosmopolitan)

1954年9月

仇春卉 译

八月份的第一天,正午时分,比尔·弗雷斯特一边往自己的小汽车里钻,一边对办公室里面的同事喊,说他要去市中心买些新奇的冰淇淋吃,看有谁愿意同去。结果,道格拉斯就上了比尔的车。一路上摇晃着、蒸煮着,道格拉斯的心情竟然越来越好。不到五分钟,他已经下车了,踩着被晒得发烫的人行道,走进杂货铺。顿时,空气中充满了汽水的香味和新鲜香草的气息。他穿过这团香气,和比尔·弗雷斯特一起坐在冰淇淋柜台旁边,台面是雪白的大理石。然后他们叫店主把最特别的冰淇淋名称报一遍。店主刚刚开始念:“古典青柠香草冰……”

“就要这个!”比尔·弗雷斯特立即抢着说。

“没错,先生。”道格拉斯说道。

他们等着上冰淇淋,坐在高脚吧凳上面慢慢旋转。他们的视线缓缓扫过店里的陈设:银色水龙头、闪闪发亮的镜子、默默转动的吊扇、几扇小窗户上的绿色阴影、竖琴钢丝椅……他们停下来不转了,因为他们的目光落在了九十五岁的海伦·卢觅思小姐的面孔和身姿上。她手里拈着一柄小匙,正在吃冰淇淋。

“年轻人,”她对比尔·弗雷斯特说,“你不仅有品位也有想象力,更有以一当十的意志力,否则你不会那么有胆量,那么离经叛道。你竟然不点单子上面常见的口味,而是不假思索、义无反顾地点了‘古典青柠香草冰淇淋’这么一个闻所未闻的东西。”

他很庄重地向她点头致意。

“两位都过来和我坐坐吧。”她说,“我们的品位似乎挺相近的,可以聊一下古怪的冰淇淋和其他有趣的事情。别怕,我来买单!”

于是他们微笑着把冰淇淋碟子端到她的桌子上,然后坐下来。

“你看起来是斯堡丁家的人,”她对道格拉斯说,“你的脑袋长得很像你祖父。而你,你是威廉·弗雷斯特,你那个《编年史》专栏写得相当不错嘛。我其实听说了很多关于你的事情,现在就懒得一一细数了。”

“我也认识你,”比尔·弗雷斯特说道,“你就是海伦·卢觅思。”他迟疑了片刻,然后继续道,“我曾经爱过你。”

“这个开场白我喜欢。”她平静地用小勺拨弄冰淇淋,“这样一来,我们就有理由再次会面了。噢,先别告诉我你是在何时何地怎样爱上我的,咱们留着下次见面再说。看,听了你这句话,我连冰淇淋也不想吃了。好吧,反正我也要回家了。那就请你明天下午三点到四点之间来找我喝下午茶吧。我知道你是一位记者,而这座小镇历来是商贾往来之地,我可以为你大概描绘一下这座城镇的历史。这样一来,咱们两人的好奇心都能够得到满足。弗雷斯特先生,你让我想起了七十年前和我在一起的一个男人。是的,七十年前。”

她坐在他们对面,微微颤抖,好像一只迷途的灰蛾。那嗓音来自一个遥远的地方,位于她的苍老与灰色之中,裹在干花和枯蝶的彩粉之中。

“好了。”她站起来,“你明天会来吗?”

“我一定到。”比尔·弗雷斯特回答说。

于是老太太离开杂货店进城办事,把小伙子和男孩留在身后。两人看着她渐渐远去的背影,继续慢慢品尝冰淇淋。

第二天上午,威廉·弗雷斯特花了半天时间给报纸找了一些新闻素材。午餐之后,他还抽时间去城外的小河钓鱼。这次只收获了几尾小鱼苗,他也乐意放生,于是把它们尽数扔回河里。然后,就在三点整,他不假思索——或是没意识到自己考虑过——就把车开到了她给的地址。接着,他饶有兴致地看着自己的双手转动方向盘,把车开进了一条巨大的环形私宅车道,停在一个被常春藤覆盖的入口。就在走出车门那一刻,他留意到一件事情:他的汽车和他的烟斗一样,都是那么残旧、破损、邋遢,与此时身处的绿色大花园以及这栋刚刷过油漆的三层维多利亚式房子格格不入。他看到花园尽头有一个鬼魅似的身影隐约动了一下,又听到一声低唤,正是卢觅思小姐。只见她孑然一身端坐着,仿佛超然于时间与距离,旁边是一套闪闪发亮的白银茶具。她正在等他。

“这真是有史以来第一次,竟然有一位女士准备妥当在等人。”他说着走上前。“而且,”他承认,“赴约时准时到达,这也是我生平第一遭。”

“为什么呢?”她问道,往后靠进藤椅里。

“我不知道。”他老实承认。

“那么,”她开始斟茶,“咱们用这个话题开头吧——你怎么看待这个世界?”

“我对这个世界一无所知。”

“俗语说,自认无知是智慧的萌芽。十七岁的时候,你什么都知道;到了二十七岁,如果你还是什么都知道,那你就依然停留在十七岁。”

“这么多年来,你似乎学到了很多。”

“显示出一副无所不知的样子,这是我们老年人的特权。其实这只不过是一种伪装、一张面具,与其他林林总总的伪装和面具没什么区别。我告诉你一个秘密吧:我们老人家见面的时候会眨眨眼睛,相视一笑,这就是在问,你觉得我的面具怎样?我的伪装呢?还有我言之凿凿的态度呢?人生难道不是一出戏吗?我演得不好吗?”

他们一起笑了,笑得很平和。他舒舒服服地靠在椅背上,任由笑声自然而然地冲口而出——这是几个月来他第一次笑得这么舒心。笑声平息之后,她把茶杯捧在双手之间,低头注视。“你知道吗?我们相逢得这么晚,其实是一种幸运。我可不愿意在二十一岁的时候遇上你。那时候我还是一个蠢蠢的小姑娘。”

“他们制定了特殊的法律,保障二十一岁的漂亮姑娘有愚蠢的权利。”

“这么说来,你觉得我当年很漂亮?”

他欢快地点了点头。

“可你怎能看出来呢?”她问道,“就好比你遇见一条龙,这条龙刚刚吞了一只天鹅,难道你仅凭它嘴边残存的几根羽毛,就能猜测到天鹅的美丽吗?没错,就是这个比喻——我这副躯壳就是一条龙,全身被鳞片和皱褶所覆盖,而白天鹅已经被它吃了。我已经很多年没见过她了,甚至忘记了她长什么样子,可是我还能感觉到,她一直安然无恙地活在里面。是的,那只天鹅完好无缺,一根羽毛也没有掉。你知道吗,每逢春季和秋季,在有些早晨,我一觉醒来就会想,我今天要穿过那片原野,跑进树林里采野草莓。我要跳进湖里游泳。我要通宵达旦地跳舞!然后我突然发现自己困在这条老龙的残躯里,这时我就会大发雷霆。我是一个困在危塔上的公主,走投无路,只能等待我的白马王子前来拯救。”

“你应该写书。”

“年轻人啊,我已经写啦!否则我这个单身老女人还有什么生存的意义呢?其实,在三十岁之前,我是一个疯狂享乐的派对动物,脑子里想的尽是流光溢彩、缤纷闪烁的嘉年华舞会。然后,我这辈子真正关爱过的唯一一个男人不再等我了,娶了别的女人。所以,虽然我痛恨自己,可我还是对自己说,曾经有一份爱情摆在我面前,我没去珍惜。现在我错过了,这是命数使然,也是我咎由自取。于是我开始周游世界,行李箱上贴满了白色的旅行标签,就像埋在雪暴之中。我一个人去巴黎,一个人去维也纳,一个人去伦敦……说到底,一个人远行和一个人待在伊利诺伊州绿镇的家里没什么不同,两者本质是一样的,就是孤独。哦,你有很多时间去思考人生,提高修养,磨砺词锋。可是我有时候想,我宁愿少掌握一个动词时态,少学一种屈膝礼,只求换一个人来陪伴我度过这个三十年长的周末。”

他们品着茶。

“哈!瞧我,只顾着一个劲儿地自怜自伤。”她愉快地说,“现在该你了。你今年三十一岁,还没结婚?”

“这么说吧,”他说道,“能像你这样行事、思考和谈吐的女人可谓凤毛麟角啊。”

“天哪!”她很严肃地说,“你可不能指望年轻女人都像我这样说话,很多东西是需要经过岁月沉淀之后才能获得的。她们太年轻了,此为其一。其二,普通男人一旦发现某个女人拥有类似脑子的器官,他们就会惊慌失措。你肯定也遇上过不少脑子好使的女人,可是越聪明的女人就越善于把自己的才智藏起来,不让你看见。要找到奇特的甲虫,就必须四处乱挖,这里踢开几块石头,那里搬起几块板子。”

他们又开怀大笑了。

“我将来会是一个谨小慎微的单身老头儿。”他说。

“不!不!你不能这样!这是不对的。其实这个下午你不该来,因为这条路的尽头只是一座埃及金字塔。没错,金字塔是很壮观,可里面的木乃伊能陪伴你一辈子吗?你想去哪里?你这辈子到底想做什么呢?”

“我想去看看伊斯坦布尔、赛德港、内罗毕、布达佩斯;我想写书,我想抽遍天下香烟;我想从悬崖上掉下来,在半空中被一棵树接住;我想在午夜摩洛哥的黑巷子里遭遇几下枪击;我想爱上一个美丽的女子。”

“哈,我可没办法满足你所有的愿望。”她说道,“不过我也曾四处游历,你刚才提到的那些地方,其中大部分我都可以跟你介绍一下。另外,如果你今晚十一点横穿我家的前院,我可以用一支南北战争时期的火枪射你,这样能满足你们男人的冒险欲吗?”

“这样做再合适不过了。”

“你想先去哪里呢?你知道吗,我可以带你去,因为我会念咒语。你尽管说吧。伦敦?开罗?噢,开罗绝对能让你容光焕发。好吧,咱们就去开罗吧。你现在全身放松,给烟斗添一把好烟丝,然后舒舒服服地靠在椅背上。”

他靠着椅背,点燃了烟斗,嘴角流露出一丝笑意,全身放松地听着她说话。

“开罗……”她说道。

时光就在珠宝、窄巷以及埃及沙漠的热风中流逝。开罗的太阳是金色的,尼罗河进入三角洲的流域特别浑浊。有一位年轻的姑娘在金字塔顶飞快地攀爬。她开怀大笑,叫他别待在阴影里,快到阳光灿烂的金字塔顶上来。他快攀到顶了,她伸手下来,拉着他登上最后一级台阶。然后他们骑在骆驼背上,欢声笑语,骆驼大步流星地奔向狮身人面像的庞大身躯。深夜,在当地民宅里,他听到锤子敲打青铜和白银的叮咚声响,还有一阵阵弦乐渐渐变弱,越飘越远,越飘越远……

威廉·弗雷斯特睁开双眼。海伦·卢觅思已经结束了这次旅程,他们回到家中,回到这个花园里,两人彼此之间已经非常熟悉,关系也很融洽。银茶壶里的茶水凉了,茶饼也被傍晚不忍离去的阳光烤干。他长叹一口气,舒展手脚身体,然后又长叹一声。

“我这辈子从来没这么舒服过。”

“我也是。”

“我叨扰太久了,本来一个小时前我就该走的。”

“你应该知道我很享受刚才的每分每秒。可你在一个又老又笨的女人身上能看见什么呢……”

他靠在椅背上,半睁着眼睛看着她。他把眼睛眯成一条线,只放进最细微的一丝光。然后他轻轻地把头往这边侧一点,又往那边侧一点。

“你在做什么?”她很不自在地问。

他不说话,只是继续注视。

“如果我坐得刚刚好,”他喃喃自语,“我可以调整一下姿势,以补偿……”他心里想的是,我可以抹去光阴的线索,调整时间变量,把岁月调回去。

他突然一颤。

“怎么了?”她问道。

可这时候那景象已经消失了。他连忙睁开眼睛,想把它找回来,但这样做是错的。他应该继续靠着椅背,保持双眼半睁半闭,继续在慵懒的状态中涂抹。

“有那么一刹那,”他说道,“我看见它了。”

“看见什么?”

当然是那只天鹅了。他只是在心里这样想着,可嘴唇一定把这句话默念出来了。

她一下子在椅子上坐直了,双手平放在大腿上,身体僵硬。就在他看向她的同时,她的眼睛也凝视着他,热泪渐渐聚满了眼眶,眼神中尽是无助。

“对不起。”他说道,“我很抱歉。”

“不,你不必抱歉。”她依然全身僵直,正襟危坐,双手顽强地交叠着,固守着,坚持不去擦拭脸上和眼中的泪水,“现在请你回去吧。是的,你明天还可以来,可是现在请你走吧,什么都别再说了。”

他迈步走出花园,留下她独自坐在树荫下的桌子旁。他不忍心回头多看她一眼。

四天、八天、十二天过去了,她邀请他来喝茶、午餐、晚餐。他们促膝长谈,共度一个个郁郁葱葱的漫长下午。他们聊艺术,谈文学,探讨人生、社会和政治。他们吃冰淇淋,吃乳鸽,喝美酒。

“我从不在乎别人说什么。”她说道,“他们当然在背后蜚短流长了,是吧?”

他很不自在地变了一下坐姿。

“我早就料到了。在流言面前,女人从来不能幸免,哪怕她已经九十五岁了。”

“我可以不再来探访。”

“啊?不要!”她失声叫出来,随即强忍住心中的激动。再开口时,她的声音已经恢复了平静。“你知道你不能那样做,你知道你其实不在乎别人怎么看,是吧?只要我们自己明白就可以了,对吧?”

“我才不在乎呢。”他说。

“现在,”她靠在椅背上,“继续我们的游戏吧。这次去哪里?巴黎?我看就巴黎吧。”

“巴黎。”他答道,平静地点了点头。

“好。”她说道,“现在是1885年,我们在纽约港上了船。那是我们的行李,这是我们的船票,正在消失的是纽约的天际线。现在我们已经身处茫茫大洋之中。现在我们正要驶入马赛港……”

巴黎,她独自站在桥上,凝视脚下清澈的塞纳河水。片刻之后,他突然出现在她身边,陪伴她一起看着夏季的浪潮奔腾而去。还是在巴黎,她用滑石般白嫩的手指托起一杯开胃酒。他立即以不可思议的速度出现在她面前,倾身将手中的酒杯与她的相碰。在巴黎,他的身影出现在凡尔赛宫的镜厅里;在斯德哥尔摩,他的面孔浮现在自助餐桌的腾腾热气中;他还陪伴她在威尼斯的运河上数理发店圆柱招牌的个数。她以前孤身一人经历过的事情,如今都有他陪伴着共同度过。

八月中旬的一个下午,暮色将至,他们坐在一起,凝视着对方。

“你有没有意识到,”他说,“在过去这两个半星期里,我几乎每天都来见你。”

“不可能!”

“我真的很享受。”

“话虽这样说,可是还有那么多年轻的姑娘……”

“你拥有她们不具备的优点——善良、智慧、诙谐。”

“谬赞了。其实善良和智慧本来就和年纪有关,对于一个二十岁的小姑娘来说,无情而任性的行事方式反而更迷人。”她停下来,吸了一口气,“可是现在我要让你尴尬一下了。你还记得我们第一次相遇的那个下午吗?在冰淇淋店,你提起你曾经对我有过某种程度上的——怎么说呢——爱慕?可是后来你就再也没有提起,可算是吊足了我的胃口。现在我已经忍无可忍,必须请你详尽地解开这桩让我浑身不自在的悬案了。”

他似乎完全不知道说什么好。“这太尴尬了。”他抗议道。

“爽快点儿,说吧。”

“我在很多年前见过你的照片。”

“可我从来不让人拿走我的照片。”

“那是一张老照片,你二十岁那年拍的。”

“噢,是那张。其实这事情挺好笑的。每次我捐钱给慈善机构或者出席某个晚宴,他们都会把照片上的尘掸掉,然后重新冲印。镇上每个人都把这事情当笑话,我也不例外。”

“报社这么做也太过分了。”

“不,是我让他们这么做的。我说如果你们想印我的照片,就用我在1853年拍的那张好了,这样大家就能记住那个样子的我。还有,行行好,我葬礼的时候拜托请把棺材盖合上。”

“我会原原本本地告诉你。”他盯住自己交叠的双手,思绪仿佛停顿了。这一刻,他在想那张照片,那张清清楚楚印在他脑中的照片。安坐在这个花园里,他有的是时间,他可以尽情回忆那张照片的每一部分,可以重塑海伦·卢觅思的每一处细节。年轻的她,第一次对着镜头摆姿势,美艳中流露着孤独。最让他念念不忘的是她那张恬静、羞涩的笑脸。

她的脸是明媚的春光,是热情的夏季,还散发着暖人的三叶草香气。她的嘴唇像石榴般嫣红,眼眸如正午的蓝天。触碰她的脸,就如同在十二月的某个清晨推开窗户,伸出手,在空中掬起一捧随风潜入的细碎初雪——那是一种永不会陈旧的新鲜感。有赖摄影化学造就的奇迹,所有这一切——这一丝温暖的香气、这一份绵若桃李的温柔——都被固化在永恒之中,从此时间的洪流再也无法将其磨灭半分。那一抹清凉精致的初雪将飘过千百个炎夏,永不消融。

他正是通过这张照片了解她的。此刻,回忆着,思量着,他把照片重新抱在心上。然后他开始说话了。“当我第一次见到那张照片的时候——那是一张简单直接的肖像照,连发型也很简洁——我并不知道它竟然是那么久以前拍的。报纸上提到当晚的绿镇年度舞会由海伦·卢觅思主持。我把照片从报纸上裁下来,在怀里揣了一整天。我本来打算去舞会的,可是傍晚的时候有人看见我在凝视照片,于是把来龙去脉都告诉了我。原来这个美丽女孩的照片是在许多年前拍的,只是每年的这个时候报纸仍在使用。他们说,我不应该拿着照片去舞会找你。”

两人坐在花园里,沉默许久。他偷偷看了一眼她的脸,只见她怔怔地望着花园尽头的那一墙粉红玫瑰。她的表情中没有流露出任何情感,因此他无法猜测此刻她心里到底在想什么。她在椅子里轻轻地摇晃了一会儿,然后轻声说道:“我们再添点儿茶好吗?来。”

他们坐在那里细细品茶,然后她伸手轻轻拍了拍他的手臂。“谢谢你。”

“谢什么?”

“谢谢你打算来舞会找我,谢谢你裁下我的照片,谢谢你为我做的一切。我真的很感激你。”

他们沿着花园的小径散步。

“现在,”她说道,“轮到我讲述往事了。你记得吗?我提过一个年轻人,他在七十年前陪伴过我。嗯,他去世已经至少五十年了。可那个时候他很年轻,很英俊,喜欢骑着一匹快马狂奔,一走就是好几天。在夏天的夜晚他还会在草地上策马,绕着绿镇飞驰。他有一张狂野不羁的脸,总是晒得黑黝黝的,肤色很健康。他行事莽撞,手上总是有伤痕;他脾气暴躁,老像火炉烟囱那样冒烟,行走的时候似乎随时都会炸开。他没有一份工作能做长久,因为他随兴之所至就会辞工。有一天,他离开了我,绝尘而去,因为我比他更狂野,更拒绝安定。就这样,我们两人的故事就结束了,我也从来没想过能在有生之年再遇见他。可你,你却是活生生地在我面前。你和他一样,笨重而优雅,所过之处飞沙走石。我能预知你想要做的每一件事情,可是你做完之后却总能让我惊讶。本来,我认为转世投胎是天方夜谭,可是有一天我突然想,如果我在大街上对着你叫‘罗伯特,罗伯特’,威廉·弗雷斯特会不会转身答应呢?”

“我不知道。”他答道。

“我也不知道,所以人生才趣味盎然啊。”

八月即将过去,秋天的第一丝凉意缓缓流过绿镇。每棵树上都现出一抹柔弱的红色,仿佛一团慢慢燃起的火焰;山坡上也隐隐泛红,麦田逐渐闪出金光。岁月在熟悉的情景中流逝,日复一日,如同书法家反复练习相同的笔画,写下一个个俊逸秀美的字母,化作无数涓涓细流,汇入时间的长河。

八月的一个午后,威廉·弗雷斯特穿过花园,看见海伦·卢觅思正在茶桌上认真地写东西。

写完了,她把钢笔和墨水放好。

“我在给你写信。”她说。

“我既然来了,你就不用麻烦了。”

“不,这是一封特别的信。看,”她给他看一枚蓝色信封,然后把它黏好、压平。“请记住这信封的样子。当你收到这封信的时候,你就知道我已经不在人世了。”

“不要说这样的话好吗?”

“请坐好听我说。”

于是他坐下来。

“亲爱的威廉,”她坐在太阳伞的阴影下面说道,“再过几天我就要死了。不,”她抬起手,“我希望你先别说话。我并不害怕,等你活到我这个岁数,你也不会怕的。以前我从来不喜欢龙虾,主要是因为我没有去尝试。在我八十岁生日那天,我终于吃了。其实我并不觉得特别好吃,可我至少知道了龙虾的味道,我也不会觉得龙虾可怕了。我敢说,死亡就是龙虾,我应该能够做到甘之若饴。”她挥了挥手,“这个话题到此为止吧。最重要的是,你我不会再有相见之日了。我不会举行葬礼,因为我相信,当一个女人跨过了那道阻隔阴阳的大门,她就从晚宴中退场了,应该有权利保持隐私。”

“你不可能预见死亡。”他终于说道。

“威廉,五十年来我一直看着大堂里面那座落地老爷钟,每次上完发条之后,我都能预测它在哪个钟点停摆。老年人也一样,他们能够感觉到体内这台机器逐渐变慢,直到动了最后一下,就要完全停下来了。噢,请你不要这样子——不要这样子好吗?”

“我……忍不住……”他说道。

“我们有过一段快乐的时光,对吧?我们每天在这里聊天,难道不是很特别吗?有一句被人用滥的话,叫‘心灵的相遇’,这句话所承载的千丝万缕的深意,岂不尽在我们每天的相聚之中吗?”她把蓝色信封拿在手中慢慢转动,“我一直知道,爱情的真义存在于精神之中,尽管肉体有时候会拒绝接受这个事实。肉体是为了它自己而活,它依靠攫取而存在,终日热切地等待黑夜来临,它本质上是黑夜的动物。可是,威廉,人的精神又如何呢?我们的精神来自太阳,我们一生中有成千上万个小时必须在清醒和明白中度过。我们的肉体是属于黑夜的自私的可怜虫,我们的精神却毕生追求阳光和智慧,你能够在两者之间取得平衡吗?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你我的精神在这里相遇,我们共同度过了许多个从前无可比拟的精彩下午。我们其实还有很多话要说,只能留待下次再讲了。”

“我们没有下次了。”

“不,说不定会有下次呢。时间是一个很古怪的东西,而生命就更加古怪了。轮子转动的时候,齿轮一下子没咬紧,结果两条生命就交织在错误的时间里,或者太早,或者太晚,总之最佳的时机就错过了。毋庸置疑,我已经活得太久了。而你呢?你是出生得太早还是太晚?我们只能感叹时机不巧,造物弄人。或者这是上天在惩罚我过去做过的蠢事吧。无论如何,在下一个轮回,希望这台机器会恢复正常运作。在下一个轮回降临之前,你一定要找个好女孩,和她结婚,快快乐乐地过日子。可是你也必须答应我一件事情。”

“我什么事情都答应你。”

“威廉,你要答应我,不能活得太老。如果方便的话,请你在五十岁之前离世。这个要求有点高,可我之所以提出来,仅仅是因为我们没办法预料下一个海伦·卢觅思会在什么时候降生。假使你活到1999年,那时候你已经很老很老了,有天下午你走在主街上,突然见到二十一岁的我站在路边,这个情景可怕吧?我们虽然重逢,却还像这次一样,事与愿违。而且,无论我们在一起的这些日子多么美好,这种交往是可一不可再的,我们不可能再经历一次了,对吧?我们在这段友情里投入了一千加仑茶水和五百块茶饼,这已经足够了。所以请你在二十年后务必感染一次肺炎,因为我不知道人在另一边赖着不走能够耗多久,说不定他们会立即把我踢回人世。可是我会尽力在那边逗留久一点,威廉,我一定会尽力的。当一切都恢复了平衡,当一切都正常运作,你知道会怎样吗?”

“你告诉我吧。”

“在1985年或者1990年的某个下午,一个年轻人——他叫汤姆·史密斯也好,叫约翰·格林也好,叫别的什么名字也好——走进市中心的一间杂货店。他很合时宜地点了某种奇特的冰淇淋。有个同龄的年轻女孩正坐在那里,听见了这款冰淇淋的名字,于是一段故事就发生了。具体是什么事情、为什么会发生、怎样发生,我说不上来。而那两个年轻人当然也不可能知道。简单来说,他们都被那款冰淇淋的名字吸引住了。他们会一起聊天,彼此介绍姓名,然后一起走出那个杂货店。”

她微笑看着他。

“我也知道这个桥段过于工整了,不过请你原谅这个喜欢把一切都安排得井井有条的老太太,原谅她把这件愚蠢而且烦琐的任务留给你。现在我们聊点儿别的事情吧。说什么好呢?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地方我们没有去过的吗?我们去过斯德哥尔摩吗?”

“去过了,很好的地方。”

“格拉斯哥呢?去过了?那么还有哪里?”

“伊利诺伊州的绿镇,如何?”他说道,“就在这里。我们还没有一起游览过自己的家园呢。”

于是她和他都靠在椅背上,她说道:“我要告诉你绿镇以前是怎样的。那时候我才十九岁,就住在这个小镇上,那是很久很久以前了……”

那是一个冬夜,她在一池明月般的冰面上溜冰,轻盈的身姿倒映在冰上;影子随着她滑动,还对她轻声低语。那是一个夏夜,炎热的小镇像在火炉上烤炙,火光闪耀在空气中,在她的脸颊上,在她的心窝里;她的眼眸里全是萤火虫忽明忽灭的光彩。那是十月里的一个夜晚,秋叶沙沙作响,她站在厨房里,一边唱歌一边把太妃糖从钩子上扯下来。那是一个春夜,她沿着被青苔覆盖的河岸奔跑,跑到镇外一个花岗岩深坑,在一池温柔的暖水中畅泳。在七月四号国庆夜,烟花火箭筒击穿了夜幕,红白蓝的火光照亮了家家户户门廊上的每一张脸孔。她的面容是人群中最光彩夺目的,即使在最后一串烟花消散之后,依然明艳照人。

“你能够看到这一切吗?”海伦·卢觅思问道,“你能看到我做的这些事情,看到我经历的这一切吗?”

“是的。”威廉·弗雷斯特闭着眼睛,回答道,“我能看到你。”

“然后,”她说,“然后……”

这个下午过得特别快,转眼间暮色渐浓。她的声音还在花园里飘送,即使是在远处经过的路人也能从中听出一只飞蛾的声音,尽管这声音很微弱,很微弱……

两天后,信送来了。当时威廉·弗雷斯特正坐在办公室的书桌前,道格拉斯把信拿上楼,亲手交给比尔。看道格拉斯的神色,他似乎已经知道信封里面是什么。

威廉·弗雷斯特认得这枚蓝信封,可是他并没有打开,只是把它放进衬衫口袋。他看了男孩片刻,然后说道:“来吧,道格拉斯,我请客。”

他们走去市中心,一路无语。道格拉斯识趣地保持沉默,因为他感觉到这时候不应该说话。秋天的气焰也曾一度嚣张,现在已经消失无踪;夏季重新占领绿镇,煮烫了天上的浮云,洗刷着金属质感的天空。他们转进杂货店,坐在大理石冰柜台面前。威廉·弗雷斯特拿出信封放在面前,却始终没有打开。

他看着外面,金色的阳光照着混凝土路面,照在绿色的遮阳篷上,还让马路对面窗户的金字招牌闪耀着亮光。他又看看墙上的挂历:1928年8月27日。他再低头看着腕表,顿时觉得自己的心跳变慢,秒针动着动着竟然失去了速度,日历似乎永远凝结在这一天,连夕阳也钉在空中不再西沉。他头上的吊扇在叹息间散出一阵阵热风。敞开的门外传来一阵笑声,几个女子走过他的视野。可是他的视线聚焦在更远处,他注视着整座绿镇,还有法院高塔上的大钟。他拆开信封,开始读信。

他在转椅上慢慢地旋转,在唇边一遍又一遍地默念着那几个字,最后终于大声反复读出来。

“一碟青柠香草冰淇淋。”他说道,“一碟青柠香草冰淇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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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威廉(William),简称即是比尔(Bi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