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深夜伏击
“我另外还有个案子需要你来帮帮忙。”过一两天后,桑戴克跟我说道,“有起案件看起来好像是自杀,但是格里芬事务所的律师还是让我过去一趟,那个事务所在巴尼特区。他们希望我在尸检调查死因的时候也在场。所以我们总共去一趟就行了。”
“这是什么迷案吗?”我问道。
“应该不是,”桑戴克回答道,“看起来只是一起普通的自杀事件,不过这也难说。之所以现在要急急忙忙地验尸确认,完全是因为这事关一笔巨额保金;倘若真是自杀,格里芬事务所就能得到一万英镑。所以他们很想尽快定案,也不在乎花这点儿钱请人协助调查。”
“这倒是。那我们什么时候过去呢?”我问道。
“验尸的时间定在明天。怎么啦?你明天有什么事儿吗?”
“没,没什么事儿。”我连忙说道,然而我表情上的细微变化却没能逃过桑戴克的双眼。
“到底是啥事儿啊,”桑戴克故意追问道,“你明天肯定是有什么事儿。”
“刚才都说了,没啥特别的事儿。我重新安排一下就行。”
“嘿嘿,跟美人有约吧?”桑戴克咧嘴笑道,样子真是讨厌。
“是的,”我只好承认,满脸通红得像猴屁股似的,“既然你跟街坊大妈一样好奇,那我就索性告诉你吧:吉布森代霍恩比夫人写了封信,邀请我明天去她家共进晚餐。一个小时前我刚回完信接受了她们的邀请。”
“这难道就是你说的‘没有什么事儿’吗?”桑戴克惊呼道,“哀哉!悲哉!这个时代早就没有什么骑士精神了。你当然得去赴约了,验尸的事儿我一个人去就行。”
“明天要是去了那儿,那晚饭前就赶不回肯辛顿了?”
“当然,肯定赶不回肯辛顿。那班火车很奇怪,恐怕要到凌晨一点才能赶回十字车站。”
“我得给吉布森写封致歉信,告诉她我无法赴约了。”
“是我的话,就不会这样做了。”桑戴克说道,“首先她肯定会很失望,而且你真没必要为难自己。”
“你不用再劝我了,我这就写信去了。”我语气坚定地说道,“我身为你的助手,一直以来却无所事事,白白领了这么多天的工资。我实在感到过意不去。现在终于有机会为你实实在在地做点事儿了,我可不会轻易放过这机会。”
听完我的话,桑戴克放声大笑道:
“我可爱的老伙伴,你爱怎么着就怎么着吧。不过别以为你自己是在白拿工资。你要是仔细分析一下鲁宾这个案子的进展,就会发现自己在其中所起到的惊人作用。我敢保证,你的价值远远高于我给你的那丁点儿薪酬。”
“你能这样说我真是太开心了。”原来我的工作是有实际价值和意义的,而非我之前认为的那样只是桑戴克的施舍,想到这里我感到十分欣慰。
“这当然是事实啦,”桑戴克说道,“既然现在你放弃约会了,那就过来帮我处理这件案子。我先嘱咐你几件事儿。虽然之前我说过了这件案子看起来很简单,但你也千万不要想当然地认为这是个简单的案子。这封律师信介绍了现在所掌握的所有事实证据。书架上也有法医学专家卡斯珀、泰勒、盖伊和费里尔等人的专著,此外我还会介绍另外两本实用的书籍给你。我需要你根据这些书籍找出跟这件案子有关的重点,并且逐条分类。我们要做到万无一失,每一种可能性都要考虑到。这不是浪费精力,你要想到,即使以后用不到这些知识,经过调查研究之后,你也已经受益匪浅了。”
“法医学专家卡斯珀和泰勒年纪都已经很大了吧,他们的书会不会有些过时了?”我质疑道。
“自杀也是个老问题了,难道这个问题已经过时了吗?”他冷冷地反驳道,“那些老专家们具有丰富的经验,忽视这些经验就是重大的损失。先人的智慧不比现代人的智慧差。悉心学习卡斯珀和泰勒的著作,你必定会大有收获。”
得到桑戴克的指示之后,我把当天剩下的时间都用来在研读关于自杀的各种著作上了。人类结束自己生命的方式真是千奇百怪,这把我深深地吸引住了,激发了我的兴趣。这让我对如何破解现在这件悬而未决的自杀案非常感兴趣。然而跟研究自杀相比,让我更为之投入的事儿还是给吉布森写信。虽然有任务在身,不过我还是抽空给她写了一封长信,事无巨细地向她解释了无法赴约的缘由。为此,信中我甚至还特意提到我们办案回来之后的时间。我一点儿也不担心她会生气,她清楚原因后肯定会支持我的决定。不过让我真正高兴的是,我有机会在信中向吉布森娓娓道来我生活里的种种细节,犹如在她耳边述说着亲密的情话。
第二天的验尸结果显示,这只是一起再寻常不过的自杀案件。这多少令桑戴克和我有些失望。桑戴克之所以失望,是因为收了那么一大笔佣金却只做了这么一点事儿;而我失望,是因为花了那么多时间学到的知识却没有用武之地。
当我们搭上回程的火车,在座位上盖上厚厚的毛毯后,桑戴克开口说:
“这的确是一起索然无味的案件,当地的律师完全有能力处理。不过这也不算是浪费时间。要知道,我经常忙上很多天却没有分文报酬,甚至得不到任何认可。所以,偶尔有一些丰厚的无功之禄,我也是不会抱怨的。而你,我觉得肯定也收获了不少关于自杀的宝贵知识。培根有句话说得特别好——‘知识就是力量’——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
听完桑戴克的话,我没有作声,只是默默地点上了烟斗,在火车的摇晃中昏昏欲睡。桑戴克也静静地点上了烟。就这样,我们俩一言不发地抽着烟,睡意越来越浓。火车到达终点后,我们拖着疲惫的步伐走上月台,在冷风中打着哆嗦,哈欠连天。
“唉,”桑戴克把毛毯裹在肩上感叹道,“凌晨一点一刻,真是个悲凉的时刻。看看咱们这些可怜的乘客在寒风中是如此的凄凉。咱们接下来是坐车还是走路?”
“我觉得我们还是快步走路回去吧。在火车上蜷了这么久,脚都麻了,快步走走正好促进一下血液循环。”我建议道。
“正合我意。”桑戴克赞成道,“出发啦,向前进,向前进!哈哈,这感觉真像是扛着枪在追赶猎物。还有一些人就是喜欢艰苦折腾的生活,你看,那辆自行车的齿轮可真够大的,骑那玩意儿可会累得够呛。”
我顺着他指的方向看去,路边停着一辆自行车,车上的齿轮特别大,大概是90号的大齿轮。应该是一辆公路赛车。
“也许车的主人是个爱骑快车的人,或是一个业余的自行车赛车手。”我说道,“到了晚上,趁路上没什么人的时候出来练练。”我四下里张望了一下,并没有看到自行车的主人,只有这辆自行车孤独的身影。
十字车站一带的人睡得通常很晚,夜生活很是丰富。现在已经是凌晨一点多了,街道上还可以依稀看到一些人影。整条街上光线阴暗,只有街灯的微光,以及远处电灯传来的微弱光线。在阴暗处隐约可以看到夜贼鬼鬼祟祟的身影,像是夜猫子一样,时而蹑足前行,时而左右窜动,偶尔发出吱吱的刺耳声。
我们可不愿意在这种环境下逗留太久,于是加快步伐走出了这一区域,走进了格雷学院大道。这条大道则是异常的安静,显得很是阴沉凄凉。穿过这条路,我们转而向西直行。当经过曼彻斯特大街的时候,附近传来了一阵嬉笑打闹的声音。听声音应该是前面有一群人在彻夜狂欢。我们越往前走,声音就变得越清晰。不过由于深夜天色太黑,所以也只能听见其声音,一直看不见人群的样子。直到我们走到了西德茅斯街,才看到这群狂欢作乐的酒鬼。他们大概有七八个人在一起,一副地痞流氓的样子。显然他们现在都喝高了,兴奋得手舞足蹈。他们在经过伦敦皇家自由医院的时候,还疯狂击打医院大门。在医院大门前撒完野之后,这群人便穿过马路,朝我们这边走来。看到这种情形,桑戴克即刻抓紧我的手臂,拉着我放慢脚步。
“让他们先走,”桑戴克小声说道,“这三更半夜的,咱们最好跟这群流氓地痞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我们最好绕到希思科特路,再从梅克伦堡广场那边走回去。”
于是我们拖着缓慢的步子走到了希思科特路,拐入了梅克伦堡广场。接着,我们加快步伐恢复了之前的前进速度。
“‘地痞流氓’这个词涵盖了各种各样的人,”当我们快步穿过的寂静的广场时,桑戴克开口说道,“有当众实施抢劫的人,有被雇佣的杀手,有自认为是在替天行道、为民除害的犯罪分子。看,这个时间吉尔福德大街上还有个骑自行车的人。不知道他是不是就是火车站那辆自行车的主人。如果他真是从火车站骑过来的,那他肯定跟那群流氓地痞碰过面,勇气可嘉啊。”
说话间,我们刚刚走到了道提街的街口,此时那辆自行车正好穿过对面的街口。我们拐进吉尔福德大街后想看看那骑车人还在不在,可是灯光明亮的街道上却早已不见了骑车人的身影。
“我们最好直走,走奥巴德路。”桑戴克说道。
于是我们便径直走入了这条狭窄的旧街道。夜深人静,小巷中只听得到我们脚步的回响声。脚步声重重叠叠,就好像有群看不见的人在追赶着我们,让人感到紧张不安。我们一路埋头前行,竟然莫名其妙地走到了约翰大街。
“走在布鲁姆斯伯里区,周围的旧街道总让人倍感悲凉。”桑戴克幽幽地说道,“往日的雄伟壮丽如今却变得破旧不堪。这不禁让我联想到那些之前享受过荣华富贵的贵妇人,如今却沦落成了生活清贫、年老色衰的老妇人了。听!什么声音!”
突然我们身后传来砰的一声,声音虽小但很清晰。接着前方一楼的一扇玻璃窗便应声碎裂!
看此情景,我们吓得一动不动,整个身体都僵住了。我们斜着眼睛使劲朝着身后传来声响的地方看了看。静止的状态持续了几秒钟,桑戴克立刻转身,抬腿朝着马路的斜对面跑去,我也即刻跟在后面冲了过去。
刚才身后传来声响的时候,我们刚走出了约翰大街约四十码的距离,也就是走到了跟亨利大街的交汇处。现在我们已经在约翰大街上往回跑了一大段路,在一个街角处停了下来。我们朝马路两边望了望,没有看见一个人,也没听见有人逃跑的脚步声,周围一片寂静。
“那声音肯定是从这边传来的!”桑戴克说道,“咱们看看去!”说完他又起身向前跑。
向前跑了几十米的距离,桑戴克看到街道左边有个马厩便转身冲了进去,并给我打了手势让我继续往前跑看看前面的情况。没跑几步我便到了这条街道的尽头。尽头的左边是一条狭长的巷子,跟马厩的方向平行。当我走进巷子,朝着巷子远处望去时,只见一名男子正骑着自行车,朝着詹姆斯街的方向骑去。骑车动作十分敏捷,而且行驶的过程安静无声。
我立刻大声喝道:“别跑,浑蛋!”起身狂追。虽然那名男子蹬车的样子很是悠哉,但是自行车前进的速度却是非常之快,远超出我追赶的速度。我意识到这肯定是因为他的自行车齿轮尺寸比较大的原因,同时我回想起刚才在车站旁边停放的那辆自行车。这家伙一个转弯便消失在詹姆士街的黑影当中了。
再这么奔跑追下去也是白费力气,于是我气喘吁吁地转身往回走去。我很少这么激烈地奔跑,现在身上的衣服都被汗水浸透了。等我回到亨利大街后,桑戴克也从马厩里走了出来,看见我他便停下了脚步。
“是骑自行车的?”我走上来后,桑戴克立刻问道。
“是。”我回答道,“自行车用的至少是90号的齿轮。”
“原来如此,那家伙肯定是从火车站一路跟我们过来的,”桑戴克随即又问道,“你注意到他带着什么东西了吗?”
“当时他手上拿了一根拐杖。其他别的就没看见了。”
“什么样的拐杖?”
“看得不是很清楚,不过看样子挺粗挺结实,像是种藤杖,带手把的。他骑过一盏街灯时,我刚好看到的。”
“他的车上装的是什么样的灯?”
“没看到,不过他最后拐弯的时候,我看到他车灯的火苗特别小,特别暗。”
“他肯定是在车灯玻璃的外罩上涂了点儿凡士林或煤油什么的,那样会大大降低亮度。”桑戴克说道,“在这种满是尘土的大街上光亮会更小。瞧,玻璃碎了,屋主现在也出来了。他一定很想搞清楚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在约翰大街的路上,只见一个男人正在他家大门口的石阶上,焦虑地四处张望。
“两位先生,请问你们知道刚才发生什么事儿了吗?”他指着满地的玻璃碎片问道。
“是这样的,”桑戴克回答道,“事发时我们刚好路过这里。不过我十分怀疑那一枚像是子弹的东西是冲我们打来的。”
“天啊!”那男人又问道,“那你知道是谁干的吗?”
“这我也没看清楚,”桑戴克回答道,“那个人骑着自行车,飞快地骑着车跑了,我们根本追不上。”
“是吗?”男人有些怀疑地问道,上下打量了一下我们,然后说道:“骑着自行车跑了?够怪的呀。那么他是用什么东西作案的呢?”
“这也正是我想调查的问题,”桑戴克说道,并用手指了指面前这座房子,“这房子是空着的?”
“是啊,正等着租出去呢。我是这儿的管理员。既然房子是空着的,那人干吗要打碎玻璃窗呢?”
“那是因为,”桑戴克回答道,“那个像是石子或是子弹的东西,瞄准的是我,是朝我打过来的。我想确认一下那到底是个什么东西。能不能允许我到这房子里面找找看?”
管理员显然不愿意让我们进去。他用怀疑的目光反复打量了桑戴克和我好一会儿,才勉强打开了大门,没好气儿地让我们走了进去。
大厅门口的壁龛放着一盏煤油灯,管理员关上了大门,将煤油灯提在了手上。
“就是这间屋子,”他插入钥匙,打开房间的大门,然后说道,“有些人说这间房子是书房,实际上之前这是一间会客室。”
走进房间后,他把煤油灯举过头,照着这窗户,眼神里流露出了一丝恐慌。
桑戴克迅速地将目光转向地板,朝着子弹当时飞来的方向看去,随即问道:
“墙上有没有什么印记?”
桑戴克指窗口向正对的那面墙说道。不过很明显,从子弹射入的角度来看,最后根本不可能打到那面墙上。我正想开口说明,忽然想到桑戴克不喜欢在办案的时候有人插话,便把要说的话马上又咽了回去。
管理员好奇地走近墙面,举着煤油灯仔细地检查起了墙面的情况。此时,趁管理员不注意,桑戴克迅速从地上捡起一样东西,然后悄悄地揣进了兜里。
“这上面一点儿痕迹都没有啊!”管理员一边用手摸着墙,一边说道。
“那最后打到的可能是这面墙吧。”桑戴克指着旁边带有壁炉的那面墙说道。
“是呀,应该是这面墙。那东西是从亨利大街射过来的,应该打到这面墙上才对。”
管理员走了过去,再次举起煤油灯照着那面墙上查看了起来。
“对的,找到啦!”管理员兴奋地叫道,一副欣喜若狂的样子。墙上有个小小的凹痕,表面的壁纸已经凹下去了,露出了墙面的灰泥。“真的像是子弹打出来的,不过你之前说并没有听到有枪声啊。”
“是没听见枪声,”桑戴克回答说,“不过也可能是用弹弓打过来的。”
管理员把煤油灯放到了地上,弯下身子开始仔细地在地上寻找起落入房间的子弹。我们俩也趴在地上参与起了寻找。看见桑戴克认真寻找的样子,让我忍俊不禁——要找的所谓的“子弹”早就揣进他兜里了。
正在我们埋头寻找之时,大门外忽然传来了一阵急促而猛烈的敲门声。
“我猜是巡逻的警察来了,”管理员低声抱怨道,“用得着这么敲门吗,大惊小怪的。”
于是他拿起煤油灯走了出去,只留下我和桑戴克孤身立在一片黑暗之中。
“要找的东西我已经找到了。”管理员走开后,桑戴克开口跟我说道。
“刚才我也看到了。”我回答道。
“不错嘛,你的观察力很敏锐啊!”桑戴克夸道。
管理员猜得也没错,这东西应该就是用弹弓打进来的。他提着灯回来的时候,旁边多了一位身材魁梧的警察。他向我们微笑致意,并用很不屑的眼神扫视了一下屋子周围。
“小毛孩儿干的事儿,”他看着满地的玻璃碴说道,“这帮毛孩儿就喜欢惹是生非。这位先生,听说事发的时候你刚好路过,是这样吗?”
“是的。”桑戴克平静地回答道,并为这位警察简单地描述了一下当时的情形。警员一边听着,一边做了笔录。
做完记录之后,警员说道:“那帮毛孩儿要是真有弹弓,几条街恐怕都会被他们给整醒。”
“你应该抓几个,让他们坐坐牢!”管理员恶狠狠地说道。
“抓进去坐牢?”警察一脸厌恶的表情,高声感叹道,“还没抓进去,在法庭上那些法官们就会先给这帮毛孩儿婆婆妈妈地教育一番,让他们今后好好地做乖乖仔,不要再惹是生非了。然后,法官还会从捐款箱里掏出五先令买本《圣经》送给他们。这帮流氓怎么可能去读《圣经》。要我说,我们警察就是他们的《圣经》。”
说完,他把笔记本用力地塞回了口袋,抬步走出了大门。随即,我们也跟着走了出去。
“哪天你大扫除的时候或许会找到那个丢进来的东西。到时你最好把它交给我。就这样吧,先生们,晚安了。”
说完,警察便走向亨利大街继续他的巡逻,而我们则重新踏上了回家的路程,一路向南。
“你干吗要把那个被丢进去的东西藏起来呢?”走在路上我开口问道。
“一部分原因是我不想跟那个管理员讨论这个东西,”桑戴克回答道,“不过主要是因为我就猜到巡逻的警察看见这个房间亮灯就会过来盘问这件事儿。”
“就算过来盘问又怎么样?”
“盘问的话,我就只能把这东西交给他了。”
“为什么不给警察呢?这东西有什么让你特别感兴趣的吗?”
“是的,这东西现在让我特别感兴趣。”桑戴克笑着回答道,“虽然我还没有仔细查看这个玩意儿,不过我心里已经有了一种推断。在把真相告诉警方之前,我还想亲自验证一下我的推断是否正确。”
“那我能不能提早知道这一真相呢?”我问道。
“当然,只要你回去之后还不困的话。”他说道。
回到家后,桑戴克吩咐我点亮煤气灯,把桌子的一边清理干净;而他自己则回到实验室拿工具了。我把桌布铺好,然后将灯的位置调整好,让其光线能够充分照到桌子的这边,然后我便坐在桌边安静地等候着。不一会儿,桑戴克就下楼了,手里拿着一把小钳子、一把金属锯子和一个广口瓶子。
“这瓶子里装的是什么?”看见瓶子装着个金属物,我问道。
“这就是那个击碎玻璃的东西。我先把它放在蒸馏水里洗一洗,一会儿你就知道我为什么要这么做了。”
他拿起瓶子轻轻地摇了一两分钟,然后用镊子夹起里面那个东西,沥干上面的水后,小心翼翼地把它放到了一张吸墨纸上。
我探过身子,带着浓厚的兴趣仔细地看着这个东西,而桑戴克也正以同样的目光盯着我看。
“我说,伙计,”桑戴克开口问道,“你看出什么眉目了吗?”
“这是块铜质的圆柱体,”我回答道,“大概两英寸左右长,比普通的铅笔要粗很多。其中一端是圆锥形的,锥形顶端有一个小洞,可能是用来放钢珠的;另一端是平的。两端中间有一小块方型的凸出物,像是调手表用的工具。另外,我注意到,靠近平的这端,其侧面有一个小孔。这东西我看像是个小型弹壳,里面应该是空的。”
“里面的确是空的,”桑戴克说道,“刚才当我把它沥干的时候,你一定已经注意到了,水是从尖头那端的小孔里流出的。”
“对,我就是注意到了这一点。”
“那么,现在你把这东西拿起来摇一摇。”
在我摇的时候,我感觉有个沉重的东西在里面晃动。
“里面好像有什么东西,”我说道,“而且跟外壳贴得很紧,只有在上下摇动的时候才会跟着晃动。”
“确实是这样,你说的很对。那现在你能告诉我这到底是什么东西了吗?”
“我猜这是个微型炮弹或是一颗子弹。”
“不对,”桑戴克说道,“你这是循规蹈矩的推理,可惜并不正确。”
“那这到底是什么呀?”我不由得大声问道,心中更加好奇了。
“让我来告诉你吧!”桑戴克说道,“这东西跟子弹比起来可要精密得多。子弹跟它相比简直就是粗糙不堪。这东西设计得十分精妙,打造得也很是精致。我们的对手是个厉害的角色。”
桑戴克对这位“刺客”的钦佩之情溢于言表,看到他那样子我忍不住笑出声了。桑戴克意识到自己刚才的表情后,也带着歉意微笑地说道:
“我并不是赞同他的行为,而只是对其专业水平的钦佩。他这样高智商的罪犯才配我来调查。说到底,这帮人是我的衣食父母啊。对于一般的犯罪,普通的警务人员就足够应对了,哪儿还用得上我啊。”
说完,他先用纸巾把这个东西卷起来了一部分,用钳子夹住纸巾包住的部分,然后拿出金属锯对准中间的位置开始锯了起来。因为不能破坏里面的部分,所以他锯得十分小心谨慎,用了好一会儿才锯完。最后外壳终于被切开了,内部的东西也露了出来。桑戴克带着一脸胜利的微笑,用钳子夹着那东西拿到了我的面前。
“现在你知道这是什么吧?”他兴奋地问道。
我把这东西接了过来,拿在手中仔细地查看。然而看完之后我更加困惑了。外壳里面是一根半英寸长的铅质柱体,这根柱体跟外壳贴得很紧,但能够自由地上下移动。之前在外壳尖端上看到的小孔里的钢珠,从里面来看实际上是一条细钢丝的末端。钢丝大约有一英寸长的部分是藏在弹壳内的。从里面看外壳的尖端,其材质其实也是铅的。
“怎么样?”桑戴克见我一声不吭,便再次问道。
“要不是你说这不是,”我回答道,“我肯定就断定这是颗子弹了。铅制的圆柱体连接着药筒火帽,子弹飞行中遇到阻碍,首先接触到障碍物的肯定是顶端的钢丝线。”
“推测得很好,”桑戴克说道,“目前为止你的推测都是正确的,子弹发射的原理确实就是这样。但你看,这跟细钢丝遇到障碍后被挤压入外壳内一英寸的位置。现在我们把它拉出来看看它原本的样子。”
说着,桑戴克便拿来一把平锉刀对着钢丝的尾端用力往外推。钢丝慢慢地从尖端的洞口伸出来了一英寸长。然后桑戴克又把这个东西递到我的手上。
看见钢丝的尖端,我才恍然大悟,同时吓得长呼了一口气。原来这可不是一根简单的钢丝,它是根精细的管子,顶端极其尖细。
“真是个没人性的家伙!”我大声呼道,“这可是注射器的针头!”
“是的。准确的说这是兽医用的针头。这针孔要比普通医用的要大。现在你应该看到东西的精妙之处了吧。要是那家伙运气好点儿,还真能射中我们。”
“哟,那家伙失手了你好像还很遗憾啊!”我笑着说道,桑戴克对于这杀手的态度真让我摸不着头脑。
“这倒不是。”桑戴克回答道,“虽然我一向喜欢单打独斗,但是再独立能干的人也没有办法给自己验尸啊。我只不过是赞叹这精巧的设计。现在通过这件玩意儿我们便能推测出案发时的具体情况了。这东西是用高压空气枪打出来的,枪的外形跟拐杖很像,而且配有一个压力汞和一把钥匙,枪管内装有膛线。”
“这些你是怎么知道?”我好奇地问道。
“首先,针头的一端应该是朝前的,否则这东西就没有意义了。我之所以说枪管内有膛线是有原因的。你看看那个外壳的底部附近有一个方形的突出物,显然是用来跟枪内的垫圈或是弹塞相接的。空气枪的空气压力推动膛线圈,给子弹带来旋转的动力。当子弹出膛之后,弹塞随之脱落,子弹便自由地飞了出去。”
“哦,我明白了。我之前就是一直搞不懂那块突起的东西是干吗用的。就像你说的,这东西设计得实在是精妙。”
“相当精妙啊。”桑戴克激动地说道,“整个装置都设计得相当精妙。我之所以逃过一劫,实属侥幸。如果当时没有你在我身边,或者他靠得更近一些,最后他恐怕就不会打偏了。后果真是不堪设想。那你现在知道他本来计划怎么行凶的了吧?”
“大概清楚了,”我回答道,“但是我还是想听你讲讲他行凶的过程。”
“首先,这个家伙先要知道我回来的时间。很显然,事实表明他很清楚我回来的时间。于是他算好时间,躲在车站等我下车。他在那颗子弹的柱体内注入碱性毒液。注入毒液的过程很简单,他只用把针头插入毒液,然后将活塞接在柱子的底部,抽动活塞毒液也就随着针管流入柱子了。活塞会涂上凡士林以防止毒液外流,柱子的外层也涂有凡士林,这样毒液便不会发生意外泄露了。我下了火车之后,这个家伙就跟踪上我了。等我走到了僻静的地方,他便看准时机开始行凶了。他开枪的时机并不确定,可能会是在朝我走来的时候,或是跟我擦肩而过的时候,或者潜伏在某个转角突然看见我的时候,总之开枪的距离会很近。射中哪个部位都无所谓,因为只要射中便可以置我于死地。所以他会选择最容易被击中的地方,也就是我的背部。当子弹从枪膛中射出,穿透了我的衣服,打到了我的皮层之后,因为阻力子弹停止了前进。然而,此时毒液还会由于惯性继续向前流动,从而注入我的体内。子弹注射完毒液便完成了自己的使命,随后悄然落地。”
“与此同时,开枪的人已经骑上自行车,扬长而去。我感觉到后背被扎了一针以后,立刻起身狂追,根本不会想到要去捡那颗子弹。当然,我跑步的速度是不可能追上一部公路自行车的。中毒后运动得越剧烈,毒性发作得就越快。于是我没跑多远毒性开始发作,我很快便倒地失去了直觉。随后,路过的人发现了我的尸体。我的尸体上却没有任何扭打的痕迹,被扎的针眼在尸检的时候一般也不会被发现。最后的我死因会被认定为心脏病发作。但即便尸检的时候发现了我背上的针眼和中毒的体征,也没有其他任何线索可以追查下去。子弹落在离我尸体几条街的地方,陌生的路人或是小孩看到后可能就捡走了。他们也猜不出这东西是干吗用的,更不可能会把这东西和暴尸街头的我联系在一起。你看,这杀人计划考虑得极其周密,每一步都算得相当精准!”
“确实如此,”我点头回答道,“真是个阴险狡猾没人性的家伙。那你觉得这人会是谁呢?”
“这个嘛,”桑戴克略作停顿后说道,“首先你要知道,这个世界上如此聪明的人本来就不多。而在我认识的聪明人当中,现在想置我于死地的也就那么几个人。所以,我已经有了一个很靠谱的推测。”
“那你现在打算怎么办?”
“目前我的态度首先要跟以往一样自然,不能打草惊蛇,同时我要避免夜间外出。”
“不过你还是得采取一些保护措施啊,说不定接下来还会有其他的刺杀行动!”我焦虑地说道,“我猜那次你在大雾里的意外肯定也是他的蓄意谋杀。”
“那件事我虽然说得轻描淡写,但我心里很清楚,想法跟你一样。但现在我还没有足够的证据来证明凶手就是他,所以表现出对他的怀疑肯定会打草惊蛇。所以,我现在要做的就是继续保持沉默。那个家伙是不会善罢甘休的,他等到时机成熟肯定还会企图来谋杀我,那时他肯定会露出马脚,让我逮到关键的证据。到那时我们再找到空气枪、自行车、毒液以及其他的证据那就百分百可以定他的罪了。现在的证据还不能完全证明他的罪行。好了,咱们今天就到这里吧,不然明天什么事儿都做不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