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蕾欧娜说得对,”马歇尔先开口,“我不喜欢推理小说。”

两人坐在壁炉前。座位中间的茶几上摆了酒瓶和酒杯。

厨房传来蕾欧娜清洗碗盘的铿锵声。麦特本来想帮忙,可是女主人说她不习惯男人帮忙,麦特只得作罢。

“泰伦斯老是说:‘你愈是不让你的男人进厨房,你就愈早被他赶出厨房。’这句话还没应验。”她接着又说,“可是我仍然期待着。”

麦特想起了那件塑胶围裙,他相信当外人不在时,马歇尔才没那么大男人。

“你看,这本书,”马歇尔继续说,“的确不同凡响。显然这件要命的密室杀人案对推理小说家而言是老掉牙的把戏,虽然我当刑警以来首次碰到这种案子。这个作者花了一整章的篇幅分析各种可能的破案方法。现在我要把这些方法都念给你听。然后我们再想想看有没有哪个方法适合我们破案。真想不到自己有一天会靠推理小说来破案;可是,真该死,这是个推理小说式的案子,用普通方法就是没办法破案。”

“这本书谁写的?”

“一个叫约翰·狄克森·卡尔的家伙,而且要命的是,他居然几乎改变我对推理小说的看法。我坦承(他的口气听起来像是准备和人吵架似的),我昨天晚上把这本该死的小说看完了,虽然当时我困得要命。这本小说写得一级棒,如果现在的推理小说都写得这么棒,也许我最好再重新开始看推理小说。不过这是题外话,卡尔先生在《三口棺材》里的精彩文笔不是我们感兴趣的地方;到底凶手怎样逃出密室。才是我们想知道的重点。”

他开始往烟斗里塞烟草。

“卡尔书中的侦探,基甸·菲尔博士——一个厉害的大块头老先生,说起话来像是留了两撇海象般长胡子的切斯特顿【注:C,K,Chesterton,1874~1936,二十世纪初英国多产作家,以“布朗神父”系列扬名。】——开宗明义便明确指出密室必须是个实实在在的密室。‘密不透气’,他这么说。早期的小说家,似乎习惯用秘道将这个问题蒙混过去,菲尔博士认为这种做法很差劲。我不大介意这种手法究竟合不合乎美学,可是根据专家证词,那间书房并没有秘道,也没任何其他的出入口或是大得能塞进武器或一只手的洞。事实上,目前我们和菲尔博士的立场相同。现在我们来看看他的理论分析:

“‘首先!’”他念道,“‘有一种密室杀人案发现场的房间真的是完全紧闭。既然如此,凶手没从房间逃出来的原因,是因为凶手根本不在房里。’”

“可是,”麦特抗议,“约瑟夫和我看到了凶手。”

“这本书里面也有个叫史都·米尔斯的家伙‘看到凶手’,尽管如此,这个理论还是适用。我们再继续看下去,书里有更详细的解释:‘一、这不是谋杀。只是一连串阴错阳差的巧合,导致一场像谋杀的意外。’这点和我们的案子有什么相抵触的地方?”

“完全抵触。根本不可能是意外。如果沃尔夫·哈里根不小心射杀自己,那么枪上应该有他的指纹。除非……手枪可能被丢弃,然后消失无踪吗?”

“哈里根热心地把枪擦干净。然后弯下身子挨枪,再把枪丢掉?不通。那么第一点,意外,排除。接下来:‘二、这是谋杀,但受害人是被迫杀死他自己,或是误打误撞走入死亡陷阱。’这一点,看起来,可能有人胁迫受害者,要不就是使用毒气让被害人发狂。”

“和前面一样说不通。假如情况不符合自杀,也就不符合胁迫谋杀。沃尔夫·哈里根没有扣下扳机。”

“我同意。第二点,胁迫,排除。再来:‘三、这是谋杀,方法是透过房间内已装置好的机关,而且此机关难以察觉,它隐藏在家具上头某个看似无害的地方。’我不喜欢‘难以察觉’这个用词。这听起来似乎对进行搜查的警方不怎么信任,但是想想,是否有某样东西‘难以察觉’。并且从这儿着手。”

“我不知道办不办得到。这意思好像是:‘想象不可能就是可能,而且还要证明为什么它不可能发生。’”

“好吧。我自己来推敲这个论点。假如凶手真的利用机械装置来启动手枪,那么这个装置一定和手枪以某种方式连结在一起。这样的话,一定有人在警方破门而入之前将装置解开;反正总有个人要在房里解开装置,那么那人一定是凶手。说不通。第三点,事先装好的机关,排除。‘四、这是自杀,但刻意布置成像是谋杀。’这项论点牵涉到凶器不在现场,所以警方可能会发现一具身上有刀伤、手上没握刀的尸体,并据此做出‘谋杀’的结论。可是我们的问题正好相反。我们发现了一具尸体和武器,但是我们可以证明死者并未使用武器。第四点,自杀,排除。

“接下来的论点很诡异:‘五、这是谋杀,但谜团是因错觉和乔装术所引起。”

“我不懂。”

“我不确定是否真的了解书上所举的例子。书中提到凶手假装是被害者,因此让人以为被害者好像在房间上锁前进入房间,但其实他已经遇害并躺在地上有一段时间了。当然这不适用我们的案子,不过……”

“我想我知道什么引起你的兴趣——‘错觉’这个字眼,你又回到投影的问题上。我告诉你不可能有这么一场神奇的灯笼秀。你自己试试看在火光下将影像投射在一块玻璃上就知道了。”

副队长缓缓地吸着烟斗。

“我知道。可是你看到的这个人影……它做了什么事情吗?它有移动吗?”

“我们只看了几秒,就起身冲进屋内。我想,当时它没动,可是我不敢十分确定。”

“那么假如它不是人呢……”

“假如它不是人,那么就是个和真人一样大的假人。假人怎么离开房间?这样会更容易吗?”

“没有。可是我仍然喜欢这个错觉论点。我问你——你回想看看,你看见的那个黄衣人有没有什么——嗯,不对劲?”

麦特低头看着手中亮着的烟头,试着回想这个黄衣人。

终于他说:

“有。有一点,虽然我不知道这有什么帮助——他没戴手套。”

麦特的烟都抽完了,副队长才停止诅咒。

“没戴手套!”他做出结论,“太反常了!太棒了!你指的是哈斯佛老是戴着的那双黄手套?”

“是的。”

“但是,手套是他的正字标记。不论是哈斯佛本人或是假扮他的人,都……只有上帝知道有多少杀人犯戴着手套作案,不过,这件案子可是史上第一桩凶手脱掉手套的案子。”

“对不起。可是我一回想起来,就看到了这样的画面——一只有血色的手放在桌上。”

马歇尔哼了一声。

“我试着理清头绪,却愈搅愈乱。我企图往错觉这方向着手来解决一切问题,却发现一个没戴手套也没留下指纹的凶手。嗯,可是,灯光问题排除视觉幻象的可能性;所以如果错觉确实存在,装置一定会留在这里面。问题就跟凶手人在房里一样。所以第五点,凶手乔装或是错觉,排除。接着:‘六、这是谋杀,凶手虽然是在房间外面下手的,不过看起来却像是在房间里犯下的。’这一点非常诡异,书里列举的一些好玩的例子也许有帮助,至少我知道凶手会顾虑法医,但大部分都是些遭锐器或钝器攻击致死的例子,而且和我们的案子无关。现在的问题是:为什么这件案子不可能是房间外的人做的?”

“两个原因。第一、从哈里根脸上的枪伤来看,凶手一定在他身边。第二、弹道在房间内。我坦承你可能因此怀疑凶手从老鼠洞或者壁炉的裂缝以不可思议的角度发射子弹,可是那些洞都不足以容下一把枪。”

“好。第六点,命案现场外行凶,排除。

“‘七、这是谋杀,但其诡计的运作方法,刚好和第五点背道而驰。换句话说,受害人被推定的死亡时间,比真正案发时间早了许多。’换句话说,被害人只是失去意识——譬如,被下了药——房间依然是完全上锁。随后门被撞破,凶手趁着接下来的混乱动手,你有异议吗?”

“发现尸体和门被踢破的那段期间,除了警方没别的人。而且,在我们冲进去之前,我就看到沃尔夫躺在地板上业已气绝而亡。”

“也许他只是失去意识。”

“可是我看到他的脸……而且。姑且不管这点,要是我们假设凶手可能是不小心被派过来的一个警员,那么这真是——套一句几何学上常说的——荒谬。”

“对。第七点,事后谋杀,排除。那么一来,我亲爱的华生,有关凶手不在房里的论点到此结束。没有任何一点派上用场,对此你满意了吗?”

“我才正要开始呢。我们知道凶手在房里。”

“好吧。现在性情乖戾、打扮华丽的菲尔博士为我们列出一串凶手逃跑之后所玩的锁门把戏,让人误以为门被反锁。他,一开始这么举例:‘一、将插在锁孔里的钥匙动些手脚。’他举了几个利用钳子和铁丝的高明手法。”

“可是书房所有的锁孔。都没有钥匙留在上面。”

“没错。这一点不通。接下来他提出‘二、不破坏锁和门闩的情况下,轻松移开房门的铰链’之可能性,对此你有什么意见?”

“不可能在法式落地窗上动这种手脚。窗户上下都闩上,所以即使拆掉铰链,窗子依然锁得死死的。也不可能在礼拜堂的门上动手脚,因为那条通道不仅被锁死,也被一个证人堵住。”

“还剩下走廊那道门。为什么不是那道门?”

“时间问题。凶手得先来到走廊上,拆掉铰链,走回房间,上闩,然后溜回走廊,再装上铰链。而在我用力敲走廊这道门、从礼拜堂的门出去、再到走廊的这段时间——嗯,我没办法正确估计,可是应该不超过一分钟。”

“我不知道。如果铰链是新的——这可以事先准备——只要三秒钟就可以拆装。我想时间不是最大的问题。不过有另外一个疑点:走廊那道门的铰链是在房间内。所以,第二点,铰链,出局。接下来他提出的两点是:‘三、在门闩上动手脚。细绳再度出场’以及‘四、在可滑落的闩锁上动手脚’。我们检查了房间内所有的锁和门闩,否定了以上这些可能性。那么,就只剩下:‘五、营造出一个错觉,简单却有效。凶手杀了人之后,从外面将房门上锁,并把钥匙带在身上。’然后他在警方破门而入之后再将钥匙插回门上,让似乎轻信每件事的警方认为钥匙一直插在那里。反对吗?”

“钥匙不是我们关心的东西,它们和案情无关。”

“没错。哎,我的朋友,以上就是蕾欧娜力荐的权威密室推理小说中所有的密室案破解法。我们该用哪个方法?”

麦特径自再倒了一杯洒,而不回答这个咬文嚼字的问题。厨房传来蕾欧娜渐近的脚步声。马歇尔匆匆地从口袋拿出一个金属小盖子遮住烟管。

“这样烟才不会外露,”他解释道,“蕾欧娜不喜欢家具或我的衣服给烧出个洞。”

“可是你之前抽的时候一直都没加上盖子。”

“我知道。可是蕾欧娜不知道。”

副队长再度拿起《三口棺材》,仿佛从封面可以看出什么启示似的。

“那我呢,”两个男人对她概述一无所获之后,蕾默娜说。

“我喜欢密室。我比你们两个占优势,我和所有的涉案人都无关,而且破案也不是我的工作。”

“我可得提醒你,亲爱的,”马歇尔轻声说,“你的生计来源得靠我破案哩。”

“我知道,可是这似乎没那么迫切。我可以只把你们的密室案看成是卡尔书中的一片拼图;从这个观点来看,我跟你们说啊,密室真是可爱极了。密室是我特别喜欢的推理小说主题。我不在乎作者花上两页篇幅来解释精彩的不在场证明,也不管凶手使用的是结构复杂、或是有关胰岛素这类新科技的高级凶器,只要给我一间密室,我就很高兴了。”

“并不是我嫉妒你快乐。”她丈夫说,“可是,假如你对密室这么有经验,你也许可以给我们这些后辈一点小小的提示……”

“他那股酸劲儿,力道可真大啊,您说是吗,邓肯先生?您可以听到连地板都在震动——假如卡尔的书也帮不了你,亲爱的。你当然不能期待我帮你。这是这项话题最终也最明确的论点。不过。我可以提出不同的理论分析。”

“说吧,给我启示。”

“好的。密室案(哦,希望我的口气能像菲尔博士一样)分成三种可能的方向:第一、谋杀案在门上锁之前发生。第二、谋杀案在门上锁的时候发生。第三、谋杀案在门被撞破之后发生。这有帮助吗?”

“是个开始,”马歇尔咕哝着,“继续。”

“以你们的案子来看。我们立刻就可以去掉第三种可能性。在门被撞破后有机会作案的只有搭警车来的那些人。”

“说对了。”

“第二种可能性,表示凶手从远处下手,利用机械装置作案,或者是胁迫谋杀。”

“这两点我们都讨论过了,”麦特说,“说不通。”

“那么好了,只剩下第一项可能了。谋杀案是在门上锁之前发生的。为什么不可能呢?你们不知道正确的死亡时间吧。”

“那该死的炉火坏了事,害我们抓不准死亡时间。”

“嗯,这有什么不好?这不是使用消去法的合理结论吗?你们可以从这儿起头。”

“我很不喜欢在我太太帮得上忙的时候泄她的气,可是那一点也被排除了。当艾伦·哈里根进礼拜堂的时候,那间房间真的已经‘上了锁’,如你所说的‘密不透气’可能更恰当。至少五分钟之后。邓肯先生和约瑟夫就看见书房那个身穿黄袍的人影。我承认,那件谋杀案an sich(本身),谋杀qua(之为)谋杀——”

“都是因为他在牛津读过书,”蕾欧娜悄悄对麦特说,“他有时候会犯这毛病——就像脸部习惯性肌肉抽搐。”

“好。这件再普通不过的谋杀案——假如你们比较喜欢这么形容的话——可能是在房间密闭之后发生的,相当可能。可是房间内终究有个黄衣人;而且无论凶案是在邓肯先生看见他的时候或者在半小时前发生,问题都一样:凶手如何逃出书房?”

“我有个很棒的丈夫,”蕾欧娜叹气。“他刚刚心满意足地证明了他的密室杀人案不是在门上锁之前、上锁当时、或是上锁之后发生的,很棒吧?”

“很棒的是,”副队长低吼,“你已经完全燃起我对这个密室问题的兴趣。对任何普通的警察来说,答案显然是:哈里根小姐看到某个人从书房出来却不吭一声。”

“可是——”麦特说。

“没什么可不可是的。那个人不可能是哈斯佛或印度宗师,或者任何宗教骗子,否则艾伦不可能保护他。也不可能是你或约瑟夫,因为你们两个人在一起。那么,剩下谁?不是亚瑟就是康嘉·哈里根。如果摸对了方向,这整个该死的问题就是这么简单。”

“可是,泰伦斯!”蕾欧娜抗议,“这可是违反游戏规则。卡尔先生会不高兴的。你弄出了一个密室,然后又随口说:‘啊哈!它可是一点也不密,你逊毙了。这个说法比秘密通道还差劲。’”

“推理小说的伦理不关我的事。我们不是才刚证明你的密室理论分析根本不适用这个案子吗?可是,管他的。要是我有办法对付哈里根小姐……你不能随随便便把她抓起来,像审问窃盗嫌犯或者枪击犯的姘头般对她严刑拷打。”

“可是乌秀拉修女声称,”麦特坚持。“哈里根小姐的证词是全案唯一可信的事情。”

“她这么说的吗?乌秀拉修女又知道什么?”

“我忘了告诉你,她准备破案。”

麦特半开玩笑半认真地叙述乌秀拉修女的想法及野心。

“嗯,”马歇尔若有所思,“有可能,更奇怪的事都发生过。去年夏天,我一个当刑事组长的朋友有个案子就是靠组上一个最笨的警官破的。假如我组上的警官准备帮我破案,我就不会要一个修女来帮忙。她给我的那个有关飞镖的提示实在很好,虽然没什么进展。”

“我不知道有没有进展。她看着那本十字军的书。那本书好像给她很大的启示。她吓坏了——整整呆了一分钟。接着她说剩下的唯一问题就是凶手如何逃出书房。”

“老天!她的意思是什么?”

“她不肯说。她只告诉我,要你记住那间新纪念礼拜堂的名字。”

“她们新盖的那个纪念礼拜堂?天啊,我该怎么记啊?我连听也没听过。”

“我也没听过;所以我问了哈里根小姐。她捐钱盖的,叫做鲁夫斯·哈里根纪念礼拜堂。”

“好个鲁夫斯,”马歇尔说,“洛杉矶的骄傲。跟着爱尔兰工作小组来这里盖太平洋联盟大楼,开了酒吧赚够了钱之后开始买房地产——他可真会买!晚年成了受人敬重的市议员。同时结了婚,养育了这一家——这个让我头痛的家。”

“我知道鲁夫斯,”蕾欧娜静静地说,“他临终前做的其中一件事就是耍了个小手段让我爸爸失业,火焰女郎就是因此产生的。”

“可是那到底和英国历史典籍以及密室有什么关系?我想你那位宝贝修女在开我玩笑。”

“我不这么认为,”麦特说,“我不知道为什么,可是我不这么认为。”

“所以呢?”马歇尔起身站在壁炉前,伸伸懒腰,“不过管他修女不修女,鲁夫斯不鲁夫斯,密室不密室的,以一个休假的人来说,我已经伤了太多脑筋。我说今天就到此为止吧。

“不,别回去,邓肯,我不是那个意思。而是我们来喝酒聊天,去他的谋杀案。”

“你站在壁炉前面很有男子气概。亲爱的,”蕾欧娜说,“不过我们也想吹吹暖气。”

两个小时后,在麦特对办案过程更有概念、更了解风化场所,也明白要喂哺一个两岁大的幼儿,学问比想象中大得多之后,他终于起身准备回家。

“再来哟,”蕾欧娜坚持,“就算泰伦斯不需要相声对手,也欢迎你来。找一天下午来,那你就可以和泰瑞玩。”

“如果晚上可以留下来吃你的烤羊肉。那我一定来。”

“泰伦斯,这个人只喜欢我的厨艺,我好伤心哟。”

“记住,亲爱的,他看过你的火焰之舞。就算你的烤羊肉也抹不掉这个记忆。最好傍晚来,邓肯,那时我才会在家保护她。”

麦特忘了大胡子。他漫步走在林荫街道,脑中只想着温暖与舒适——美味佳肴,高级威士忌,以及那份居家的快乐。

一个堂堂大男人竟然能忍受臭奶娃,他想,也许自己受了他们的影响。

他背后突然传来的一阵打斗声,粉碎了这个美梦。他即刻转身过去,并看见两个人在地上扭成一团。另外两个人从停在街边的一辆车里跳出来,迅速往混战现场冲过去。麦特也冲过去。当他走近时,看见火光闪现,接着便听到了枪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