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对大多数美国人而言,1987年意味着股市直冲云霄之后跌入谷底,伊朗门事件[1] 让罗纳德·里根在白宫地位不保,《大胆而美丽》[2] 占领千家万户。对我而言,那一年则意味着坠入爱河,以及,发现魔鬼的存在。

那时,我刚刚在普林斯顿度过三个年头的学生时光,住在白杨街上博物馆和神学院中间的一栋古旧建筑里。一楼是客厅和开放式厨房,楼上有两个双人卧室,各带一间独立浴室。从那里走路到我上英语课的麦考什楼,只需要20分钟。

10月的一个下午,我回了家,进了厨房,惊讶地发现一个瘦高的年轻女孩站在那儿,一头金色的长发梳成中分。透过那副粗框眼镜,她向我投来友善的一瞥,让她由内而外散发着严肃而性感的气息。她正使劲挤着那管芥末酱,没意识到自己还没揭下来封口处的锡箔纸。我把盖子拧开,撕下锡箔纸,递给她。她谢过我,然后把浓稠的黄色芥末酱挤在刚烤完的巨型热狗上。

“谢谢啦,”她似乎不愿意透露她的中西部口音,好让自己显得不那么老土,“来点儿吗?”

“不了,谢谢。顺便自我介绍一下,我是理查德·弗林。你是新来的租客吗?”

她点点头,咬了一大口热狗,努力在回答我之前硬吞下去。

“劳拉·贝恩斯。很高兴见到你。我之前的那个租客是不是养过臭鼬还是什么东西?上面简直臭不可闻。而且,我得重新粉刷一遍房间。对了,热水器是不是坏了?我等了半个小时水也不热。”

“是烟,”我解释道,“我是说你之前的那个租客,热水器可不会冒烟……他吸的不光是烟,你懂的。除此之外,他人还不错。他突然决定休个长假,之后就回家了。好在女房东没让他付今年剩下的房租。热水器嘛,已经有三个水暖工来修过了。虽然于事无补,但我还是抱有一线希望。”

“祝他一路平安。”劳拉边吃边说。接着她指着桌子上的微波炉:“我做了点儿爆米花,马上要看电视直播——杰西卡上了CNN[3] 直播。”

“杰西卡是谁?”我问。

微波炉“叮”的一声,爆米花好了。劳拉在水池上方的碗柜深处翻出了一个大玻璃碗,把爆米花倒在里面。

“杰西卡·麦克卢尔是个小姑娘,掉进得克萨斯的一口井里了。”她说,“CNN正直播营救现场呢。你怎么会没听说过?大家都在说这事儿。”

她把爆米花倒进碗里,示意我跟她进她的房间。

我们坐在沙发上,她打开了电视机,我们俩盯着电视,好一阵儿没说话。温暖而柔和的10月,雨水远不如往年丰沛,平静的暮光在房间的玻璃墙上漫溯。屋外三一教堂周围的一片公园,在黑暗中神秘地静卧着。

劳拉吃完了她的热狗,从碗里抓了一把爆米花,好像完全忘了我的存在。电视里一位工程师正和记者解释,如何在竖直的井中开展营救工作,才能让营救队下到地下,找到那个孩子。劳拉蹬掉脚上的拖鞋,在沙发上把腿蜷在身下。我注意到她的脚指甲上涂着紫色的指甲油。

“你学的是什么专业?”我最终打破沉默,问她。

“我正在读心理学硕士,”她说,眼睛没从电视屏幕上移开,“这是第二个硕士学位。我之前在芝加哥大学拿了个数学硕士学位。我在伊利诺伊州的埃文斯顿长大。去过那儿没?当地人喜欢骂印第安人,焚烧十字架[4] 。”

我意识到她至少比我大两三岁,有点儿心灰意冷。人到了一定年纪,似乎三年就差了不少。

“我以为只有密西西比是那样呢,”我说,“没去过伊利诺伊,我是在布鲁克林长大的。我只去过中西部一次,大概是我15岁那年的夏天,我和我爸在密苏里州的欧扎克斯钓鱼。要是我没记错的话,我们还去了圣路易斯。心理学硕士?在拿了数学硕士之后?”

“嗯,我在学校都被当作天才,”她说,“高中的时候,我拿了各式各样国际数学比赛的奖项,21岁拿到硕士学位,之后准备读个博士。但我推掉了所有的奖学金,到这儿读心理学。我的理科硕士学位帮我拿到了一个研究项目。”

“好吧,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

“别着急啊。”

她掸掉T恤上的爆米花渣。

我记得很清楚,她穿了一条砂洗的牛仔裤,上面有几条拉锁,属于当时比较流行的款式,还有一件白色的T恤衫。

她走到冰箱前,拿了瓶可乐,问我要不要。她启开瓶盖,在两瓶可乐中各插了根吸管,回到沙发这边,递给了我一瓶。

“我毕业的那个夏天,爱上了一个男孩。”她的口音很怪,“他从埃文斯顿来,回家过暑假。他当时在麻省理工学院读电子学硕士,专业和电脑有关。他叫约翰·R·芬得利,一个帅气又聪明的男孩。他比我大两岁,高中的时候我们就对彼此有点儿印象。一个月之后,朱莉娅·克雷格把他从我身边抢走了。那丫头是我见过最蠢的动物,像个原始人一样,需要学习怎么用十几个单词把话说清楚,怎么给腿除毛,怎么用刀叉。我意识到自己虽然擅长方程式和积分,但却对大家的想法,特别是男人的想法一无所知。我知道要是自己不加小心的话,可能就会在一群猫啊、天竺鼠啊、鹦鹉中间度过余生。这就是我第二年秋天来这儿的原因。我妈担心我,想让我改主意。但她足够了解我,确信让我改变主意比让我学会骑扫帚上天还难。这是我在学校的最后一年,我从没后悔我的决定。”

“这也是我在学校的最后一年。你打算怎么办?”我问,“我是说,关于不知道男人怎么想这一条。”

她第一次直视我的眼睛。

“不知道,但我现在有进步。约翰没几周就和那个‘哥斯拉’分手了。从那之后,我就再没接过他的电话,尽管有好几个月他一直试着联系我。可能我只是太挑剔了吧,你懂的。”

她喝光了她的可乐,然后把空瓶子放在桌上。

我们继续看电视,看他们营救得克萨斯州的小姑娘。我们一直聊到半夜,喝着咖啡,时不时走到花园里,抽她从房间里拿过来的万宝路香烟。中间我从她那辆停在车库里的旧现代的后备厢里,帮她把她剩下的东西搬进来,然后把衣柜组装起来。

劳拉真不错,有幽默感,而且我发觉她学识渊博。和任何一个刚成年的年轻人一样,我的身体里沸腾着大量荷尔蒙。当时我没有女朋友,渴望做爱,但我清楚地记得,从一开始我就没想过要和她上床。我相信她有男朋友,尽管我们从未谈过这件事。但一想到自己要和一个女人同住在一个屋檐下,我还是不禁暗喜,因为在此之前我从未经历过这样的事。仿佛突然之间,我可以去从前的禁地探索奥秘。

***

事实上,我不喜欢待在大学里,迫不及待地等着上完最后一年就离开。

我生长在布鲁克林威廉斯堡的格兰德大街附近。那时房子的价格比现在便宜多了。妈妈在贝德-斯图伊的男子与女子高中[5] 教历史,爸爸在国王县医院做医疗助理。也就是说,我不是工人阶级家庭出身,不过我总觉得我是,因为我当年就住在蓝领社区里。

我从小没有在物质上犯过难,但同时也有很多东西是我们家想要,却买不起的。我觉得布鲁克林的居民都很有意思,人种不同,风俗各异,我喜欢从中增长眼界。对于纽约城来说,七十年代是一段艰难的时世,很多人贫贱到了灰尘里,市里暴力事件横行。

我初到普林斯顿大学,加入了学校的几个社团,成了著名的饮食社的一员,还和三角社的那些业余演员称兄道弟。

在一个有着奇异名字的文学社里,我朗读了几篇我高中毕业时写的短篇小说。这个文学社的管理人是一个略有名气的作家,他作为访问学者在大学里教课。社员们把英语拧成各种奇怪的句子,组成毫无意义的诗,以此互相比试文才。他们意识到我写的故事具有“古典风格”,我从海明威或者斯坦贝克[6] 的小说中寻找灵感,于是开始把我看成怪人。开学时发生了很多事,但一年以后,我便只在家或图书馆消磨空闲时光。

大学里的多数人都来自东海岸的中产阶级家庭,那些人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经历了巨大的恐慌,他们的整个世界似乎都在分崩离析,于是他们就教育自己的子女永远不要重复当年的疯狂[7] 。那个年代充斥着摇滚乐、游行、爱之夏[8] 、毒品尝试、伍德斯托克音乐节和避孕药。越南的噩梦、迪斯科、喇叭裤和种族解放运动,都在七十年代结束了。所以我感觉八十年代一丁点波澜壮阔的事件都没有,我们这一代人错过了那趟历史列车。罗纳德·里根先生就像一个精明的老巫师,召唤出了五十年代经济腾飞时的旧精神,让整个国家都冲昏了头脑。金钱把其他神明的圣坛一一捣毁,已经准备好了它的胜利之舞,小天使金黄色的卷发上戴着牛仔帽,向自由市场经济齐唱赞歌:加油,罗尼,加油[9] !

我发现其他学生虽然看上去一派叛逆的姿态,其实却都是逆来顺受的小人。无怪,几十年来常青藤盟校始终要求学生顺从传统。在普林斯顿,传统为大,但是我感觉所谓传统只是演演戏而已,它们所有的意义早已被掏空了。

在我看来,大多数教授都只是攀附在光鲜职位上的庸人而已。那些扮演着马克思主义者和革命者的富家子弟向来对《资本论》津津乐道;而自以为是保守主义者的学生,举手投足都装得似乎是“五月花”[10] 领航员的直系后人——他们那位祖先站在桅杆上瞭望,用手遮挡着阳光,对着全船的人喊着:“看,陆地!”对于前者来说,我就是一个小资市民,我的价值都是粗鄙、任人践踏的;对于后者来说,我只是来自布鲁克林的一个一无是处的白人男孩,怀着居心叵测的歹意渗入了他们美丽的营地。在我看来,普林斯顿充斥着操着波士顿口音装腔作势的机器人。不过,有可能所有这些都是我臆想的。自从高中毕业后决定当一位作家,我就逐渐养成习惯,以一种阴郁、批判的眼光看待世界。这多亏了戈马克·麦卡锡[11] 、保罗·奥斯特[12] 和唐·德里罗[13] 。他们让我相信,一个真正的作家必须是忧伤、孤独的,会收到巨额稿费的支票,在昂贵的欧洲名胜地度假。如果魔鬼没有把约伯折磨到恶疾缠身、衣衫褴褛地坐在垃圾堆里的地步,约伯可能会永远淹没于历史长河中,人类也会因此少了一部文学杰作[14] 。如非必要,我尽量不在校园里待着,所以每逢周末我总是回纽约。我去上东区逛旧书店,在切尔西区名不见经传的剧院里看戏,或者去听比尔·福利赛尔、塞西尔·泰勒和音速青春[15] 的音乐会,就在休斯敦街刚开业的针织工厂[16] 。从前,我还经常去陌尔特大道的咖啡馆,或者过桥去下东区,和父母、正上高中的弟弟艾迪一起吃顿饭。我们光顾的馆子是那种家庭经营的,食客互相都是点头之交。

我不费力气就通过了考试,通常分数都落在令我满足的“良好”档,这样我就不会摊上什么麻烦,有时间用来写作。我写了十几个短篇故事,并且开始创作一部长篇小说,但却一直写不出几个章节来。我用的是一台旧雷明顿打字机,爸爸从一栋房子的阁楼里找到了它,修好,在我去上大学时把它当礼物送给了我。我重读自己写下的文字,一遍一遍地修改,结果文稿基本都被扔进了废纸篓。每当我新发现一位作家,就会不知不觉地模仿他,好像一只猩猩看到衣着靓丽的美女,被爱慕之情淹没了。出于各种原因,我不喜欢嗑药。14岁时我第一次吸大麻,是在去纽约植物园的路上,一个叫马丁的男孩带了两个大麻烟卷,我们五六个人躲在一个街角轮着抽,感觉到罪恶的水域把我们越吸越深。高中的时候我又抽过几次大麻,在德里格斯大道上阴暗的公寓里喝过几次廉价啤酒,酩酊大醉。让我的朋友们也感到庆幸的是,不论是吸毒还是醉酒,我都不觉得其中有什么乐趣。在那个年代里,不走寻常路不会让你得到一份体面的工作,而会让你在某个背街小巷被一个瘾君子捅死。我最终在学校努力学习,成绩名列前茅,拿到了康奈尔大学和普林斯顿大学的录取通知书——我选择了后者,这可是进步青年的选择。

***

那时候的电视节目,还不是各色的生活失败者排队演绝活,没有俗不可耐的评委指手画脚,也不会把人推进一个满是蛇的池子里取乐。美国的节目中还没有白痴讲故事,不像现在这般五光十色而空洞无物。不过我也不喜欢当时电视上虚伪的政治辩论,不喜欢无聊喜剧或者劣质电影里面光鲜亮丽的少年。经历过六七十年代的少数有良心的节目制作人和记者,虽然仍然掌管着一些工作室,但显得和时代格格不入,紧张得仿佛恐龙看到了袭来的彗星,知道自己的末日即将到来。

但我很快发现,劳拉喜欢每晚定时服用一剂垃圾电视节目。她说,只有这样才能让她的大脑达到一种均衡,把白天获取的信息一一分类、连接、存储。所以公元1987年秋天我看了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多的电视,颓然地坐在她旁边的沙发上,自讨苦吃但乐在其中。我们对每个谈话节目、新闻和肥皂剧指指点点,就像《大青蛙布偶秀》的包厢里,那两个吹毛求疵的老前辈一样[17] 。

她没有直接告诉我约瑟夫·韦德教授的事。直到万圣节的时候我才得知她认识他。韦德教授是那时在普林斯顿任职的最重要的人物之一,凡夫俗子们把他看作天上来的普罗米修斯,向凡间揭示圣火的秘密。我们在《拉里·金现场秀》[18] 上看到韦德应邀谈论毒瘾问题——在前一天,三个男孩在俄勒冈州的尤金市死于吸毒过量。显然,劳拉和教授是“好朋友”——据她所说。我一定在那时就爱上她了,即使当时自己并没有发觉。

[1] 伊朗门事件(Iran-Contra Affair)是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发生在美国的政治丑闻,指美国里根政府向伊朗秘密出售武器一事被揭露后造成严重政治危机的事件。——译者注

[2] 《大胆而美丽》(The Bold and the Beautiful)是由威廉·J·贝尔(William J. Bell)和李·菲利普·贝尔(Lee Philip Bell)导演的美剧。——译者注

[3] CNN是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able News Network)的英文缩写。——译者注

[4] “当地人”指宣扬种族主义的美国三K党,焚烧十字架是三K党的一种代表性仪式。骂印第安人和焚烧十字架意味着严重的种族主义。下文中“我”所说的密西西比州是美国历史上著名的蓄奴州。——译者注

[5] 男子与女子高中(Boys and Girls High School):纽约布鲁克林区一所非常古老的公立高中。——译者注

[6] 约翰·斯坦贝克:美国作家,代表作有《愤怒的葡萄》《人鼠之间》《伊甸之东》等,1962年获诺贝尔文学奖。——译者注

[7] 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的美国发生了一系列政治和社会动荡,其中最重要的包括越南战争、古巴导弹危机、肯尼迪遇刺等,以及伴随政治危机而来的反越战、反种族歧视和性解放运动。在政治失序与核战争的阴影下,美国社会爆发了自由、颓废、反对传统、无政府主义的风潮,这是对于中产阶级式的政治保守、商业逻辑和技术崇拜的叛逆。——译者注

[8] 爱之夏:1967年夏天嬉皮士在旧金山的一次集会。——译者注

[9] “罗尼”是“罗纳德·里根”的昵称。——译者注

[10] 五月花:第一艘搭载欧洲殖民者来到北美的船的名字。——译者注

[11] 戈马克·麦卡锡:美国小说家、编剧。——译者注

[12] 保罗·奥斯特:美国小说家、诗人、电影导演。——译者注

[13] 唐·德里罗:美国小说家、编剧。——译者注

[14] 约伯是《圣经·旧约》的《约伯记》中的人物。“文学杰作”指的就是《约伯记》。——译者注

[15] 比尔·福利赛尔(Bill Frisell):美国吉他手、作曲家。塞西尔·泰勒(Cecil Taylor):美国战后爵士乐先锋、钢琴家、诗人。音速青春(Sonic Youth):组建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美国摇滚乐队。——编者注

[16] 针织工厂:布鲁克林的一个音乐会场。——译者注

[17] 《大青蛙布偶秀》(The Muppet Show),是一个由吉姆·韩森(Jim Henson)和他的小组制作的由布偶(Muppet)演出的电视节目,播出时间为1976年到1981年。剧中的两个角色——两位老先生斯塔特勒和沃尔多夫经常坐在包厢里给其他表演者挑刺儿。——译者注

[18] 《拉里·金现场秀》:由CNN王牌主持人拉里·金主持的脱口秀节目。1985年首播,2010年停播。——译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