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部 俄亥俄州

47

前面像是出了交通事故,车队挪动缓慢。阿尔文刚打定主意想要穿过桥去,有辆车停了下来,一个胖男人问他要不要搭车。卖了贝莱尔之后,他走上高速,在查尔斯顿搭上了车,开车的是个卖肥料的男人——白衬衣皱巴巴的,领带沾着肉汁,粗大的毛孔散发着昨晚的酒臭——正要去印第安纳波利斯参加饲料与种子会议。销售员在尼特罗的35号公路把他放下,几分钟之后,他又搭上了一辆黑人家庭的皮卡车,把他带到了快乐角边上。他坐在后排,身边是一打装着番茄和四季豆的篮子。黑人为他指了上桥的路,阿尔文便开始步行。虽然还没看见俄亥俄河泛着蓝灰色油光的水面,但阿尔文在几个街区之外就闻到了它的气味。银行上面的钟显示现在是5:47。他简直不敢相信,一个人只用拇指就能如此快捷地旅行。

他上了那辆黑色旅行车之后,方向盘后面的女人回头看着他,露出了微笑,像是很高兴见到他。两人名叫卡尔和桑迪,胖男人告诉他。“你要去哪儿?”卡尔问。

“俄亥俄州的米德镇,”阿尔文说,“听说过那里吗?”

“我们——”桑迪准备开口说话。

“当然,”卡尔打断了她,“要是我没弄错的话,那里应该是个造纸小镇吧。”他取出嘴里的雪茄,看着女人。“我们这次旅行正好会经过那儿,对吧,宝贝?”这绝对是个天兆,卡尔想,在这么个满地河鼠的地方,居然拉上了如此帅气逼人的男孩,还刚好要去米德镇。

“是啊。”她说。车队又开始动了。堵车是俄亥俄州那边的一起交通事故引起的,路上有两辆撞瘪了的车,满地碎玻璃。救护车拉起警笛猛地停到他们前头,差点撞上。一个警察吹起哨子,举手示意桑迪停车。

“上帝啊,当心点。”卡尔说着,在座位上扭动了一下。

“要么你来开?”桑迪猛踩了一脚刹车。他们又等了几分钟,一个身穿连体工作服的男人匆忙扫走了玻璃。桑迪调整了后视镜,又看了一眼男孩。她很开心自己今天早上洗过澡了。跟他在一起的她还会是干干净净的。就在她伸手从包里掏新香烟时,手掠过了枪。她看着快要扫完的男人,幻想着干掉卡尔,和男孩远走高飞。他也许只比她小六七岁。她还是有办法跟他好上的。也许还能生几个孩子。随后她合上包,开始拆沙龙香烟。当然,她永远不会那么做,但想想也挺好。

“你叫什么名字,亲爱的?”警察挥手让他们开过去之后,她问男孩。

阿尔文松了口气。他本以为这女人一定会害他们被警察拦下。他又看了她一眼。她骨瘦如柴,看起来很脏,脸上糊了太多的化妆品,牙齿因为多年吸烟和疏于照顾被染成了深黄色。前排座位上传来汗水和秽物的恶臭,他觉得这两个人都该好好洗个澡。“比利·伯恩斯。”他对她说。是那个肥料销售员的名字。

“名字真好听,”她说,“你从哪儿来?”

“田纳西州。”

“你去米德镇干什么?”卡尔问。

“哦,就是去玩玩而已。”

“在那儿有亲戚?”

“没有,”阿尔文说,“但很久以前我在那儿住过。”

“很可能没怎么变,”卡尔说,“那些小镇多数一成不变。”

“你们两位是哪里人?”

“我们从韦恩堡来。前阵子去佛罗里达度假。我们喜欢认识新朋友,对吧,甜心?”

“当然。”桑迪说。

他们开过罗斯县地界的标牌时,卡尔看了一眼手表。他们本该刚才就停下,现在已经开得有点远了,但他知道附近有个安全的地方可以带男孩去。去年冬天他有次开车转到过那里。现在距离米德镇只有10英里了,而且已经6点多了。这就意味着他们只剩下90分钟左右光线充足的时间。他以前从来没有破坏过任何一条主要规定,但他已经铁了心。今晚,他要在俄亥俄州杀一个人。见鬼,要是行得通,他也许该废了所有的规定。也许那就是这个男孩出现的原因,但也许又不是。没时间多想了。他从座位上转身说道:“比利,我的膀胱不像以前那么好使了。我们得停车让我撒个尿,怎么样?”

“好啊,没问题。我很感激你们让我搭车。”

“右边有条小路。”卡尔对桑迪说。

“多远?”桑迪问。

“差不多一英里。”

阿尔文往前探了探身子,看着卡尔脑袋前面的挡风玻璃外面。他没看见任何有小路的迹象,觉得有点奇怪:如果这个男人不是本地人,那他怎么知道前面会有条小路。也许他有地图,男孩对自己说。他又坐回去看着窗外闪过的风景。除了山小些、顶上圆一点,这儿看起来很像西弗吉尼亚。不知道蒂加丁的尸体有没有被人发现。

桑迪下了35号公路,开上一条砂石土路。她开过转角处的一大片农场。又开了大约一英里,她放慢车速问卡尔:“这里?”

“不,接着开。”他说。

阿尔文直起身子打量着周围。开过农场之后,他们再没经过任何一处房子。鲁格手枪抵住了他的大腿根,他把它挪了挪。

“这里看起来不错。”卡尔终于开口,指着一条依稀残存的车道,通往一座破败的房屋。这里显然已经空了很多年了。窗户破了几扇,门廊一端已经塌陷了。前门开着,只连着一个铰链,歪歪斜斜地吊着。路对面是一片玉米地,玉米秆子在干热的天气里萎黄着。桑迪刚一熄火,卡尔就打开了手套箱。他拿出一台显得很贵的相机,举着让阿尔文看。“我敢打赌你从来没想到我是个摄影师,对吧?”他说。

阿尔文一耸肩膀:“的确。”他能听见车外干草里昆虫的嗡鸣。成千上万。

“但是你听好了,我可不是那种笨蛋摄影师,只会拍你在报纸上看到的蠢照片,对吧,桑迪?”

“对,”她说,回头看着阿尔文,“他不是。他可棒了。”

“你听说过米开朗基罗或是莱昂纳多……?哦,见鬼,我忘了他叫什么名字了。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嗯,我想我明白。”阿尔文说。他想起有一次莱诺拉给他看过书里的一幅油画,叫作《蒙娜丽莎》。她问他,觉不觉得她看起来像画里那个苍白的女人,他很高兴自己告诉她,她比那个女人漂亮。

“哈,我总是觉得,有一天人们看着我的摄影作品,会认为它们和那些人的作品一样出色。我拍的那些相片,比利,就像艺术品,跟你在博物馆里看到的差不多。你去过博物馆吗?”

“没有,”阿尔文说,“没去过。”

“好吧,也许有天你会去的。所以,怎么样?”

“什么怎么样?”阿尔文说。

“我们何不下车,让我给你和桑迪拍几张照片?”

“不,先生,还是算了。我今天很累,想尽快赶路。我只想赶紧到米德镇。”

“哦,别这样,小伙子,花不了你几分钟。你看这样如何?让她脱光了衣服伺候伺候你?”

阿尔文抓住了车门把手。“算了,”他说,“我还是走回高速公路去吧。你们呆在这儿随便怎么拍。”

“等等,该死,”卡尔说,“我不想惹你生气。但是问问也不会让你少块肉,对吧?”他把相机放在座位上,叹了口气:“好吧,让我撒个尿,我们就走。”

卡尔拖着沉重的身子下了车,绕到了车后面。桑迪从烟盒里拿了支烟。阿尔文看过去,发现她的手抖得厉害,划了好几次才点着火柴。一种感觉,他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突然像一把尖刀搅动着他的内心。就在他从工装裤裤腰里往外拔鲁格手枪的时候,他听见卡尔说:“下车,小子。”那个胖男人站在离车屁股5英尺远的地方,举着一把长管手枪对着他。

“如果你想要钱,”阿尔文说,“我有一点。”他松开枪的保险。“你拿去好了。”

“现在开始装好人了?”卡尔说着,往草丛里啐了一口,“告诉你,混蛋东西,钱你现在先留着。等桑迪和我拍完该死的照片,自然会再处理你的钱。”

“最好照他说的做,比利,”桑迪说,“要是不顺着他,他的暴脾气就上来了。”她回头瞥了他一眼,咧开满是烂牙的嘴冲他一笑,阿尔文默默点了点头,一把推开了车门。卡尔还没意识到男孩手里拿着什么,第一发子弹就已经撕开了他的腹部。子弹的力量让他打了个转。他踉跄着倒退了三四英尺才停下来。他试图举枪瞄准男孩,但又一发子弹射进了他的胸口。他仰面朝天倒在草丛里,发出一声沉重的闷响。尽管他还能感觉到手里攥着的点38,但手指已经不听使唤了。遥远的什么地方传来了桑迪的声音,仿佛她在一遍又一遍地喊着他的名字:卡尔、卡尔、卡尔。他想回答她,觉得自己休息片刻就能把烂摊子摆平,但一阵寒意席卷了全身。他觉得身体开始陷入下面地上裂开的一个洞里,他害怕起来,那种感觉就像在吸走他的呼吸。他咬紧牙关,想在陷得太深之前拼命往外爬。他觉得自己升了起来。是的,以上帝的名义,他还可以解决这些问题,然后他们就洗手退出。他看见那两个小男孩骑着自行车冲他挥手。再也不拍照了,他想告诉桑迪,但他喘不上气来。随后一个有着巨大黑色翅膀的东西降落到他身上,又把他推了下去,尽管他用左手狂抓着草和泥土,不想滑落,但这次他停不下来。

女人开始尖叫男人的名字,阿尔文转过身来,看见前座的她正从包里翻着什么。“别这么做。”他摇了摇头。他从车子旁边退后一步,用鲁格手枪对着她:“求你了。”混着黑色睫毛膏的泪水从她脸上滚滚而下。她又哭喊了一遍男人的名字,然后便不再喊了。她深吸几口气,安静下来,盯着卡尔鞋子的掌心。她注意到其中一只有个圆圆的洞,大得就像50美分硬币。整个旅途中他都没有提过。“别这样,女士。”阿尔文说着,看见她笑了一下。

“去他妈的。”她悄声说,举枪朝座位后面开了火。尽管她瞄准了男孩身体正中,但他还站在那里。她发疯似的用拇指又扳动了一次击锤,但还没等她射出第二发子弹,阿尔文一枪打中了她的脖子。点22掉在车厢地板上,子弹的力量让她撞上了驾驶室车门。她用双手按住喉咙,试图止住从伤口喷涌而出的血流。她被呛住了,咳出一大口鲜血,喷在座位上。她的双眼直勾勾地盯着他的脸。它们瞪大了几秒钟,随后缓缓合上。阿尔文听见她断断续续地吸了几口气,最后发出一声叹息,黏滞而缓慢。他不敢相信女人竟然没打中他。老天啊,她离他这么近。

他坐在后座边上,往两脚间的草里呕吐了一口。一种麻木的绝望感笼罩全身,他想要摆脱这种感觉。他走到土路上,转着圈踱步。他把鲁格手枪插回裤子里,在男人身边跪下。他从他身下的裤子后袋里掏出钱包,快速翻看了一遍。他没看见驾照,但从几张纸币后面找到了一张照片。他突然又开始恶心起来。照片上那个女人把一个死掉的男人像婴儿一样搂在怀里。她只穿着黑色的胸罩和内裤。男人右眼上方像是有个弹孔。她低头看着他,脸上带着一丝悲伤。

阿尔文把照片放进衬衣口袋,钱包扔在胖男人胸口。随后他打开手套箱,发现里面只有公路地图和几卷胶卷。他又听了听有没有车开过来,擦去了流进眼睛里的汗水。“动动脑子,见鬼,动动脑子。”他告诉自己。但现在他唯一能确定的就是应该尽快离开这里。他捡起运动背包,穿过一排排焦枯的玉米,往西边走去。往田里走了20码后,他停下脚步,转过身来。他匆忙回到车边,从手套箱里拿了两罐胶卷塞进裤袋,又从包里掏出一件衬衫,把自己可能碰过的地方都擦了一遍。昆虫依旧在嗡鸣。

48

他决定不从公路上走,所以阿尔文终于走进米德镇的时候,已经过了午夜。他在小镇中心中央街旁边找到一座矮胖的砖块建筑,是个名叫“塞欧托旅店”的汽车旅馆,还挂着“有空房”的牌子。他之前从没住过汽车旅馆。前台是个比他大不了多少的男孩,正百无聊赖地盯着角落里小小的黑白电视,上面放着一部老电影:《两傻捉尸记》(1)。房间每晚5美元。“我们隔天换一次毛巾。”前台说。

阿尔文进了房间,脱下衣服,在淋浴房里冲了很久,想把自己洗干净。他既紧张又疲惫,在床罩上躺了下来,小口抿着威士忌。他很高兴自己记得带上这瓶酒。他注意到墙上有一帧小画,是被钉在十字架上的耶稣。他起身小便的时候,把画翻了过去。它和奶奶厨房里挂的那幅太像了。到了凌晨3点,他终于酒意沉沉地睡了过去。

第二天早上10点左右,他从有那个女人的梦中醒了过来。梦里她举起手枪对他开火,跟昨天下午一模一样,只不过这次正中他的前额,死的是他而不是她。其余的细节已经模糊,但他觉得她好像拍了他的照片。他几乎希望梦是真的,走到窗边从窗帘后面往外窥探的时候,有些盼望着停车场里停满了警车。他看着桥街上来来往往的车辆,抽着香烟,然后又冲了个澡。穿好衣服之后,他去前台问能不能续住一天。昨晚那个男孩还在当班。他快睡着了,恹恹地嚼着一块粉色泡泡糖。“你这班时间够长的。”阿尔文说。

男孩打着呵欠点了点头,又在登记本上加了一晚。“是啊,”他说,“这是我老爸的旅馆,所以我不念书的时候就成了他的奴隶。”他把20美元的找头递了过来。“不过总比坐船被运到越南强。”

“嗯,我也觉得,”阿尔文说着,把零散票子放进了钱包,“以前这里有家餐馆叫木勺子。现在还开着吗?”

“当然,”男孩走到门口,指着街上,“到了有灯的地方左转。就在巴士站对面。他们家墨西哥辣酱做得不错。”

他在木勺子餐馆门口站了一会儿,望着对面的巴士车站,想象着20多年前自己的父亲跳下灰狗巴士,在这里第一次见到母亲的情景。他走进餐馆,点了火腿、鸡蛋和吐司。尽管自从昨天下午吃了糖棒之后他还没吃过东西,但他发现自己并不怎么饿。最后,那个上了年纪、满脸皱纹的女招待走了过来,一言不发地端走了他的盘子。她几乎看都没看他一眼,但他起身的时候,还是给她留了1美元小费。

刚一出门,3辆警车呼啸东去,闪着警灯,警笛长鸣。有一瞬间,他的心脏似乎在胸腔内停止了跳动,随后又开始加速。他靠在砖房一侧,想要点一支香烟,但手抖得太厉害,划不着火柴,就像昨天傍晚那个女人一样。警笛渐渐远去,他终于平静下来,把烟点着了。一辆巴士刚停进车站旁边的巷子。他看到大约十来个人下了车。有几个穿着军队制服。双下巴的巴士司机身穿灰衬衣,系着黑领带,阴沉着脸往椅背上一靠,拉下帽子遮住了眼睛。

阿尔文走回汽车旅馆,用那天剩下的时间在破旧的绿色地毯上来回踱步。警察早晚会发现是他杀了普雷斯顿·蒂加丁。他意识到突然离开煤溪是他做过最蠢的事情。还能再明显点吗?他在地板上走的时间越长就越清楚,打死那个牧师就像发动了什么东西,他的余生都会被紧追不放。他明知应该立刻离开俄亥俄州,但他无法忍受不能再见一次老房子和祈祷木。他告诉自己,不管会发生什么别的事情,他必须把关于父亲的那些事情处理妥当,因为它们还在啃噬他的内心。否则,他依然永远无法解脱。

他不知道自己还会不会再有一身清白的感觉。屋里没有电视,只有一台收音机。他能找到的唯一一个没有杂音的频道就是乡村和西部音乐台。他小声地播着音乐,试图睡过去。不时有人在隔壁房间咳嗽着,让他想起那女人咳血的样子。直到破晓时分,他还在想着她。

49

“我很遗憾,李,”博德克走近的时候豪瑟说,“全完了。”他站在卡尔和桑迪的旅行车旁边。那是周二中午时分,博德克刚到。大约一小时前有个农夫发现了他们的尸体,上高速公路招停了一辆运送“神奇面包”的卡车。4辆警车在路上停成一列,身穿灰色制服的男人们站在周围,用帽子扇着风,等待指示。豪瑟是博德克的副手,每当出了小偷小摸和开超速罚单以外的事情,他是博德克唯一可以指望的人。在警长看来,其他人连在只有一间校舍的学校门口当交通协管都不配。

他低头瞥了一眼卡尔的尸体,随后去查看自己的妹妹。副警长已经用无线电向他通告了她的死讯。“上帝啊,”他几乎说不出话来,“我的上帝啊。”

“唉。”豪瑟说。

博德克深吸了好几口气稳住自己,把墨镜塞进口袋:“让我和她单独待一会儿。”

“当然。”副警长说。他走到其他站着的人身边,低声对他们说了几句话。

博德克在开着的副驾驶室车门旁蹲下,仔细端详着桑迪,看着她脸上的皱纹、坏掉的牙齿、腿上褪色的淤青。她总是不太争气,但她毕竟是他妹妹。他掏出手帕擦拭着双眼。她穿着一条几乎盖不住屁股的短裤和紧窄的上衣。打扮得还是像鸡,他想。他爬进前座把她拉起来,看了看她的肩膀后面。子弹打进她的颈部,又从伤口下面几英寸处的脊柱左侧后背上方穿了出去,埋进驾驶室车门的填充物中。他用折叠小刀把它挖了出来,看起来像是9毫米子弹。他在刹车踏板旁边发现了一把点22口径手枪。“你到的时候后门就这样开着吗?”他对豪瑟喊道。

副警长从路上那些人身边一路小跑回到旅行车边:“我们什么都没动,李。”

“发现他们的农夫在哪里?”

“他说他得回去照顾生病的小母牛。但走之前我都审问过了,他一问三不知。”

“照片都拍过了吧?”

“拍过了,你过来的时候刚拍完。”

他把子弹递给豪瑟,又俯身从前排座位下面用手帕包着捡起了那把点22。他闻了闻枪管,打开弹筒,发现射过一发子弹。他往后一推退壳器,5发子弹落入掌心,尾部都有褶缝。“该死,是空包弹。”

“空包弹?怎么会有人这么做,李?”

“不知道,但毫无疑问,这是个严重的错误。”他把枪放在座位上,和手包、相机放在一起。随后他下车走到卡尔躺着的地方。这个死去的男人右手还拿着点38口径手枪,另一只手里有些草泥。看起来他在地上抓过。几只苍蝇在他的伤口周围爬来爬去,还有一只停在他的下嘴唇上。博德克查看了枪:“这个混蛋,他一枪都没打。”

“所以他身上的那些枪眼不是这把枪打的。”豪瑟说。

“反正放倒卡尔不费什么力气,”博德克说着,转头啐了一口,“他就是个窝囊废。”他捡起尸体上的钱包数了数,里面有54美元。他挠了挠头:“好吧,我猜这不是抢劫案,对吧?”

“会不会跟塔特·布朗有关系?”

博德克的脸一下子红了:“你他妈怎么会这么想?”

副警长一耸肩膀:“没什么。就是开开脑洞。我的意思是,周围还有谁会做这种事情?”

博德克站起来,摇了摇头:“不,这么明目张胆的事情,不会是那个狡猾的混蛋干的。如果是他干的,我们轻易找不到他们的尸体。等找到保准都生蛆好些天了。”

“嗯,我想也是。”副警长说。

“验尸官呢?”博德克说。

“他应该在过来的路上了。”

博德克冲其余的县警一歪头:“让他们在玉米地里找找,看能不能找到点什么,你继续等着验尸官。”他用手帕擦去脖子上的汗水。等豪瑟走开后,他坐进了旅行车的副驾驶座。桑迪的手包旁放着一台相机。手套箱开着,一些皱巴巴的地图下面藏着几卷胶卷,还有一盒点38子弹。博德克扫了一眼豪瑟,确定他还在和其他副警长说话,便把胶卷塞进了裤子口袋,又开始翻看手包。他找到了一张收据,是田纳西州约翰逊城假日旅馆开的,日期是两天前。他回想起那天在加油站看见他们的情景。已经是16天前了,他算了出来。他们差一点就回到家了。

最终他注意到草丛里似乎有干掉的呕吐物,上面爬着蚂蚁。他坐在后座上,两脚一边一只,放在那摊呕吐物两侧。他又朝躺在草丛里的妹夫看了一眼。案件发生的时候,那个犯恶心的人就坐在这里,博德克对自己说。卡尔拿着枪站在外面,桑迪在前排,所以后排还有一个人。他又低头盯着那摊呕吐物看了一会儿。那人连开3枪之前,卡尔甚至一枪都没来得及开。在某个时间,也许就是枪击结束之后,有人受不了吐了出来。他回想起自己第一次帮塔特杀人的时候。那天晚上他也差一点犯了恶心。那么,他想,很有可能那人还不习惯杀人,但那个混蛋绝对知道怎么用枪。

博德克看着县警们穿过排水沟,开始缓慢地往玉米地移动,衬衫后背都被汗水打湿成了黑色。他听见一辆车开了过来,转了个弯,看见豪瑟往路上走,去见验尸官。“见鬼,姑娘,你他妈到这种地方来干什么?”他对桑迪说。他伸手越过驾驶座,匆忙地从挂着汽车钥匙的金属圈上解下其余几把钥匙,放进了自己的衬衫口袋。他听见身后传来了豪瑟和验尸官的声音。医生走近看见前排座位上的桑迪,停下了脚步。“上帝啊。”他说。

“我不觉得上帝和这件事情有什么关系,本尼,”博德克说着,看了一眼副手,“在我们把车弄走之前,让威利斯过来帮你取指纹。仔细检查一遍后座。”

“你觉得发生了什么?”验尸官问。他把自己的黑包放在汽车引擎盖上。

“在我看来,卡尔是被后座的人射杀的。然后桑迪设法用那把点22开了一枪,可她根本没有半点胜算,他妈的,那把破枪居然装的是空包弹。我觉得从子弹穿出她身体的位置判断,击中她的人当时应该是站着的,”他指着距离车后门几英尺远的地面,“也许就站在这里。”

“空包弹?”验尸官说。

博德克没理他:“你觉得他们死了多久了?”

验尸官单膝跪下,抬起卡尔的一只胳膊,稍微转动了一下,用手指按了按已经泛起蓝灰色尸斑的皮肤:“哦,昨天傍晚,我想是。反正在那前后吧。”

他们站着看着桑迪,静静地过了一会儿,随后博德克转向验尸官:“你得保证好好照料她,行吗?”

“一定。”本尼说。

“等你们工作结束之后,让韦伯斯特店里来人把她拉回去。告诉他们我会晚点过去商量后事安排。我先回办公室了。”

“另一个怎么处理?”博德克刚准备走开,本尼问道。

警长停住脚步,往地上啐了一口,看了一眼那个胖男人:“随你怎么办,本尼,反正只能把这家伙葬在贫民墓地里。不立墓碑、不写名字,什么都没有。”

50

“李,”调度员说,“接到一个汤普森警长的电话,从西弗吉尼亚州路易斯堡打来的。他想让你尽快回电。”他递给博德克一张纸,上面潦草地写着一个号码。

“威利斯,这是5还是6?”

调度员看了看那张纸:“都不是,是个9。”

博德克关上办公室的门,坐了下来,打开办公桌抽屉,拿出一块硬糖。看到死去的桑迪之后,他想到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来杯威士忌。他把糖塞进嘴里,拨了号码:“汤普森警长吗?我是俄亥俄州的李·博德克。”

“谢谢你给我回电,警长,”那人说话带着乡巴佬的拖音,“你们那儿怎么样啊?”

“我不想自吹自擂。”

“我给你打电话呢,其实也没什么大事,但昨天早上有人在我们这儿打死了一个人,是个牧师,嫌犯是个男孩子,好像以前在你们那儿住过。”

“是吗?他怎么杀的人?”

“那人坐在车里的时候被枪打中了头部。枪直对后脑勺打的。场面一塌糊涂,但至少他没受什么罪。”

“他用的是什么枪?”

“手枪,很有可能是鲁格,那种德国枪。据说那小子有一把。是他老爸从战场上带回来的。”

“是9毫米子弹,对吧?”

“没错。”

“你刚才说他叫什么来着?”

“我刚才没说,小伙子名叫阿尔文·拉塞尔。中名是尤金。据我所知他父母都死在你们那边。我记得他爸好像是自杀的。过去大概七八年间他都和他奶奶住在煤溪这里。”

博德克眉头一皱,凝视着墙上钉的海报和传单。拉塞尔。拉塞尔?他怎么好像知道这个名字?“他多大了?”他问汤普森。

“阿尔文18了。听着,他不是个坏孩子,我认识他很久了。而且我听说,那个牧师死得罪有应得。好像他和小姑娘乱搞来着。但杀人总是不对的,我想。”

“那个小伙子开车吗?”

“他有一辆蓝色的雪佛兰贝莱尔,1954年款。”

“他长什么样?”

“哦,中等身材,深色头发,长得很帅,”汤普森说,“阿尔文不太爱说话,但他也不好欺负。见鬼,也许根本就不是他干的,但我现在找不到他,而且我现在只有他一个怀疑对象。”

“把你手头的消息发给我,车牌号码之类的,有什么都发过来,我们会盯着他。他要是回去了你告诉我,好吧?”

“我会的。”

“还有一件事,”博德克说,“你有他的照片吗?”

“暂时没有。但我相信他奶奶有几张,但她现在不太愿意配合。等我拿到了,一定会给你一份。”

博德克一挂电话,突然全都想起来了,那截祈祷木,那些死去的动物,那个脸上糊满派汁的小男孩。阿尔文·尤金·拉塞尔。“我现在想起你来了,小子。”他走到墙上一面很大的美国地图旁边。他找到了约翰逊城和路易斯堡,手指一路往上指向西弗吉尼亚,再沿着35号公路在快乐角进入俄亥俄。他停在高速公路旁边的一个地方,那就是卡尔和桑迪遇害的地方。所以如果是这个拉塞尔小子干的,他们一定是在那里的什么地方遇见的。但桑迪告诉他自己要去弗吉尼亚海滩。他又研究了一阵子地图。没道理啊,他们怎么会在约翰逊城落脚呢。从那里回家也绕得太远了。还有,他们带着那些枪干吗?

他带着从环上解下来的钥匙,开车去了他们的公寓。一开门,他就被垃圾的腐臭味熏坏了。他抬起几扇窗户,查看了各个房间,但没找到什么不寻常的东西。我他妈到底在找什么?他想。他在客厅的沙发上坐下,掏出一卷从手套箱里偷拿的胶卷,在手里转来转去。坐了大概10分钟,他突然意识到了这个公寓不对劲的地方。他又在各个房间找了一遍,居然一张照片都找不到。为什么卡尔不把照片挂在墙上,或者至少散放着?那个狗娘养的摄影发烧友满脑子不都是照片吗。他又开始寻找,这一回非常认真,很快就发现了床底下的鞋盒,藏在一些备用的毯子下面。

晚些时候,他坐在沙发上,呆呆地盯着天花板上的一个洞,雨水从那里漏了进来。灰泥块掉在洞下面的编结地垫上,积了一堆。他回想起1960年春的一天。当时他当县警快两年了,他们的母亲终于答应他让她退学,所以桑迪在木勺子餐馆全职上班了。在他看来,那份工作并没有让她走出自己的蜗牛壳,她看起来和以前一样,不思进取、形单影只。但他听说关门的时候有男生过来,骗她跟他们上车打炮,又把她丢在偏僻的地方,让她自己回家。每次他路过餐馆看她的时候,他都等着她宣布她有了。那天她的确说了,但有的不是他想的那种杂种。

那天是“鱼类畅吃日”。“我马上过来,”桑迪对他说了一声,又匆忙端着给利德姆医生的高高一碟鲈鱼走过,“我有事跟你说。”那个足病医生每周五都来,像是想用炸鱼撑死自己。他只有那个时候才去餐馆。某个菜畅吃,他对病人说,是餐馆老板能想出来的最蠢的主意。

她抓起咖啡壶给博德克倒了一杯。“那个肥佬狗杂种简直快把我腿跑断了。”她轻声说。

博德克转过身去,看着医生把一长条裹着面包屑的炸鱼塞进嘴里吞了下去:“啧啧,他连嚼都没嚼吧?”

“他能那样吃一整天。”她说。

“你有什么事要说?”

她拢好一缕散落的头发:“嗯,在你从别人嘴里听到这件事之前,我觉得我应该先告诉你。”

果然,他想,真是一波不平一波又起。也许连爸爸是谁都不知道。“你没惹上麻烦吧?”他说。

“什么?你是说怀孕?”她点了支烟,“老天爷啊,李。饶了我吧。”

“好吧,那是什么事?”

她往他头顶吹了个烟圈,挤了挤眼:“我订婚啦。”

“你是说你要结婚了?”

“是啊,”她轻声笑了,“否则还能干吗?”

“真想不到啊。他叫什么名字?”

“卡尔。卡尔·亨德森。”

“亨德森,”博德克重复了一遍,从一个小金属罐里往自己的咖啡中倒了些奶油,“是你以前的同学吗?那帮混塞子溪的家伙?”

“哦,得了吧,李,”她说,“那些男生跟傻子似的,你知道。卡尔不是咱们这儿的人。他在哥伦布市南边长大。”

“他是干吗的?靠什么谋生,我的意思是。”

“他是个摄影师。”

“哦,他自己开工作室?”

她把香烟摁灭在烟灰缸里,摇了摇头。“现在还没有,”她说,“开个工作室可不便宜。”

“好吧,那他靠什么挣钱呢?”

她翻了翻眼睛,叹了口气:“别担心啦,他活得下去。”

“换句话说,他没有工作。”

“我看过他的相机什么的。”

“见鬼,桑迪,弗洛伦丝也有相机,但我肯定不会叫她摄影师。”他看了一眼后厨,烧烤厨师正掀起T恤站在一台打开的冰箱前面,想凉快凉快。他忍不住想,不知亨利有没有跟她上过床。人们都说床上的他就像设得兰矮种马。“你在哪儿认识那个人的?”

“就在那儿。”桑迪说着,指了指角落里的一张桌子。

“认识多久了?”

“上周认识的,”她说,“别担心,李。他人挺好的。”不出一个月他们就结婚了。

两个小时之后,他回到了监狱,带着一瓶装在棕色纸袋里的威士忌。一鞋盒相片和几卷胶卷在他警车后备厢里。他锁上办公室的门,往咖啡杯里倒了些酒。这是他一年多来第一次喝酒,但他并不觉得享受。他刚准备喝第二杯,弗洛伦丝电话来了。“我听说了发生的事情,”她说,“你为什么不给我打电话?”

“我知道我该给你打电话的。”

“所以是真的?桑迪死了?”

“她和那个窝囊废狗杂种,都死了。”

“我的天呐,真不敢相信。他们不是去度假了吗?”

“卡尔比我想得还要坏得多。”

“你听起来不对劲,李。你为什么不回家?”

“我还有工作要做。看样子今晚可能回不去了。”

“知道是谁干的吗?”

“不知道,”他看着桌上的酒瓶,“不太知道。”

“李?”

“我在,弗洛。”

“你没喝酒吧?”

51

第二天早上,阿尔文去甜甜圈店里买咖啡,看见门外架子上有报纸。他买了一份带回自己房间,读到了本地警长的妹妹和妹夫遇害的消息。他们从弗吉尼亚海滩度假回来。上面并没有提到嫌疑人,但文章旁边有一张李·博德克警长的照片。阿尔文认出他就是父亲自杀当晚的值班警察。该死,他轻声道。他飞快地卷起自己的东西往门外走去,但又停下脚步走回屋里。他把墙上的耶稣受难图摘了下来,卷在报纸里,塞进了包中。

阿尔文沿着主街往西走去。他在小镇边上搭上一辆开往班桥镇的伐木作业卡车,在50号公路和布莱恩高速交叉口下了车。他步行穿过漆溪上的浅盐湖桥,一小时之后,来到了诺肯斯蒂弗镇边上。以前的一片玉米地上盖起了几座牧场样式的新房子,除此之外,一切和他记忆中别无二致。他又走了一阵子,来到了小镇中央的小山。莫德的商店依旧立在山脚下,后面停着的野营车还是8年前的那一辆。看见它他挺高兴。

他进去的时候,售货员正坐在糖果箱后面的板凳上。还是那个汉克,只是现在老了一点,更颓废了。“你好啊。”他低头看着阿尔文的运动背包说。

男孩点了点头,把包放在水泥地板上。他拉开汽水箱上的滑盖,找出一瓶根啤,打开大大地喝了一口。

汉克点了支烟:“看样子走了不少路啊。”

“是啊。”阿尔文靠着冷藏箱说。

“你这是去哪儿?”

“我也不太清楚。后面山上以前有座房子,是个律师的。你知道我说的是哪一座吗?”

“当然,我知道。米歇尔山顶上那座。”

“我以前住那儿。”话一出口,阿尔文就后悔不该说。

汉克端详了他一阵子,随后说道:“真想不到。你是那个拉塞尔家的孩子,对吧?”

“对,”阿尔文说,“我想在这里停一下,再看看老房子。”

“孩子,真是遗憾,房子几年前被烧毁了。人们觉得可能是几个熊孩子干的。你和你们家人走了以后,那儿就没人住过。律师的老婆和她的小男朋友因为杀害律师坐了牢,据说至今还无法结案。”

一阵失望笼罩了阿尔文。“房子还剩下点什么吗?”他问道,努力让自己的声音保持镇定。

“基本上只剩地基了。我觉得可能谷仓还在,至少一部分还在。那片地方全长上荒草了。”

阿尔文盯着大玻璃窗外面的教堂,喝完了汽水。他想着父亲把猎人打倒在泥潭里的那天。经历了过去几天的种种之后,那不再像是美好的回忆了。他把几包苏打饼干放在柜台上,又要了两片红肠和奶酪。他买了一包骆驼香烟、一盒火柴,又买了一瓶汽水。“这样吧,”售货员把东西放进袋子的时候他说,“我还是想上去看看,反正大老远来了。后面的林子还是可以通到山上吧?”

“可以,从克拉伦斯的牧场穿过去好了。他不会说什么的。”

阿尔文把袋子放进运动背包。从他站的地方可以看到瓦格纳家老房子的屋顶。“有个叫珍妮·瓦格纳的姑娘还住在这儿吗?”他问。

“珍妮?不,她几年前嫁人了。上次我听说她住到马西维尔去了。”

男孩点点头往门口走去,随后又停了下来,转身看着汉克。“我父亲死的那晚发生的事情,我一直没机会谢谢你,”他说,“你对我真是太好了,我想让你知道我永远也不会忘记。”

汉克笑了。他少了两颗下牙。“你脸上涂着派。博德克还以为是血。记得吗?”

“记得,那晚发生的一切我都记得。”

“我刚从广播里听到他妹妹被杀了。”

阿尔文抓住了门把手:“是吗?”

“我不认识她,但可能原本是奔着他去的。他不是什么好东西,亏他还是县里的执法官。”

“哦,”男孩说着,推开了门,“也许我一会儿还过来。”

“你今天傍晚过来,咱们可以坐在野营车旁边喝点啤酒。”

“好。”

“哎,我问你一个事儿啊,”汉克说,“你去过辛辛那提吗?”

男孩摇了摇头:“还没,但总听人们说起。”

52

博德克挂了妻子的电话没几分钟,豪瑟就带着一个牛皮纸信封走了进来,里面装着验尸官从卡尔身上挖出来的子弹。都是9毫米的。“和击中桑迪的一样。”副警长说。

“我想也是。开枪的是同一个人。”

“威利斯告诉我,有个西弗吉尼亚州的警长给你打电话了。会碰巧和这件事有关吗?”

博德克扫了一眼墙上的地图。他想到了车子后备厢里的照片。他需要抢在其他人之前找到那个男孩。“没有。只不过是关于一个牧师的狗血故事。实话跟你讲,我都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跟我们说这个。”

“好吧。”

“车上找到什么指纹了吗?”

豪瑟摇了摇头:“看样子后座都被擦干净了。我们只能找到卡尔和桑迪的指纹。”

“还找到什么了吗?”

“没什么了。前座下面有一张加油的收据,是肯塔基州莫尔黑德市的。手套箱里有很多地图。后座有些垃圾,枕头、毯子、汽油罐之类的。”

博德克点点头,揉了揉眼睛:“回家歇着去吧。看起来我们现在能做的只有希望线索自己跳出来。”

当晚他在办公室里喝光了那瓶威士忌,第二天早上醒来的时候躺在地板上,喉咙干渴,头痛欲裂。他记得晚上梦见和拉塞尔家的男孩走进林子,撞见那些腐烂的动物。他去卫生间洗漱了一番,让调度员给他拿来报纸、咖啡和几片阿司匹林。他刚准备出门去停车场,就被豪瑟拉住了,提议他们去查查汽车旅馆和巴士车站。博德克想了一想。虽然他想自己处理这件事,但不能表现得太过明显。“主意不坏,”博德克说,“让泰勒和考德威尔去吧。”

“谁?”豪瑟眉头猛地一紧。

“泰勒和考德威尔。但要让他们知道,那个疯狗杂种可能一见他们就会爆他们的头。”副警长还没来得及反对,他就转身出了门。博德克知道,那两个怂人听了这话保准连警车都不敢下。

他开车去酒类商店买了一品脱杰克丹尼威士忌,又去白牛餐馆打包了一杯咖啡。他一走进去,所有人都停止了交谈。当他转身离去的时候,他觉得也许该说点什么,讲讲他们会怎样不遗余力追查凶手,但他没有开口。他往咖啡里倒了些威士忌,开车去了鲁伯山路一处废弃的垃圾场。他打开后备厢,取出一鞋盒照片又看了一遍。他数了数,一共有26个男人。至少有几百张照片,也许更多,用橡皮筋扎在一起。他把盒子放在地上,从垃圾堆里找出一本好莱坞弗雷德里克内衣产品目录,撕下又脏又皱的几页塞进盒子里。随后他把3卷胶卷扔到盒子上面,划着了火柴。他站在烈日下,喝光了剩下的咖啡,看着照片化为灰烬。最后一点烧光之后,他从卡车里拿出一把伊萨卡37霰弹枪。他检查了霰弹枪,确认有子弹,便把它放在了后座上。他能闻到毛孔里散发出昨晚的酒臭。他摸了一把胡茬。这是他当兵以来第一个忘记刮胡子的早晨。

汉克看见警车停进了砂石停车场,便折起报纸放在柜台上。他看见博德克对着瓶子喝了一口酒。汉克记得上次看见这位警长来诺肯斯蒂弗镇还是他拉选票的时候,万圣节傍晚他在教堂门口给孩子发生虫苹果。他伸手调小了收音机音量。桑尼·詹姆斯的《你是我所知的唯一世界》唱到最后几个音时,警长从纱门外走了进来。“我刚好要找你。”他对汉克说。

“怎么了?”售货员问。

“你还记得疯子拉塞尔在后山林子里自杀那件事吗?那天晚上他儿子和你在一起。他的名字是阿尔文。”

“我记得。”

“那小子昨晚或是今早什么时候来过这儿吗?”

汉克低头看着柜台:“我听说了你妹妹的事,很遗憾。”

“回答我的问题,该死。”

“他干了什么?惹麻烦了?”

“可以这么说。”博德克说。他从柜台上抓起报纸,把头版举到汉克面前。

售货员又读了一遍黑色大标题,额头上堆起皱纹:“不会是他干的吧?”

博德克把报纸扔在地上,掏出左轮手枪对准了售货员:“我没时间跟你废话,傻逼混蛋。你到底见过他没有?”

汉克咽了口唾沫,往窗外看去,发现塔尔伯特·约翰逊的改装跑车路过商店的时候放慢了速度。“你想干吗,崩了我?”

“别以为我不会,”博德克说,“我会让你小脑袋开花,糖果箱上溅满脑浆,再把割肉刀塞到你手里,让你躺到那台破切肉机旁边去。我只不过是自卫罢了。法官,这个神经病狗杂种想护着杀人犯。”他扳下手枪的击铁:“为你自己行行好吧。这可是我妹妹。”

“对,我看见他了,”汉克不情不愿地说道,“刚才他来过。买了一瓶汽水和一些香烟。”

“他开的什么车?”

“我没看见车。”

“他是走路的?”

“他可能是走着过来的,我猜。”

“他离开之后去了哪里?”

“我不知道,”汉克说,“我没留意。”

“别跟我撒谎。他说什么了?”

汉克看了一眼汽水箱,小伙子刚才就站在那里喝根啤。“他提过一嘴原来住过的老房子什么的,没别的。”

博德克把枪放回了枪套。“看见了?没什么难的,对吧?”他往门口走去,“也许有朝一日你能当个不错的特务。”

汉克看着他上了警车往黑溪路开去。他摊开两手压在柜台上,垂下了脑袋。身后传来耳语般微弱的声音,收音机里主持人又送出了一个真情点播。

53

阿尔文来到山顶,往南走去。林子边上的灌木如今更密了,他花了好几分钟才找到和父亲去祈祷木走的那条鹿径。已经能看见谷仓的金属屋顶了,他加快了脚步。房子不见了,就像售货员说的那样。他把背包放下,走进曾经是后门的地方。他往前走着,穿过“厨房”,沿着“走廊”来到了母亲病逝的“房间”。他踢着黑色的灰烬和烧成焦炭的家具碎片,希望能找到一点她的遗物,或是他收藏在卧室窗台上的小宝贝们。但除了一个生锈的门把手和他的记忆,一切都荡然无存。石头地基一角整齐地排着一行空啤酒瓶子,某天晚上有人坐在这里喝过酒。

谷仓只剩了空架子。木头壁板全被拆了。房顶锈出了窟窿,红色油漆在风吹雨打下褪色剥落了。阿尔文走进去躲阴凉,看见了角落里的饲料桶,就是以前威拉德拿来装他的宝贝鲜血的那一个。他把它挪到门口当椅子,坐在上面吃了午饭。他看见一只红尾鹰在天上懒洋洋地兜着圈子。然后他拿出了那个女人和死去男人的照片。为什么会有人做这种事情?而且他还是想不通,她离他不过五六英尺,子弹怎么会没打中他?一片寂静中,他仿佛听见了父亲的声音:“这是个天兆,孩子。最好当心点。”他把照片放进口袋,把桶藏到一捆发霉的稻草后面。随后他开始穿过田地往回走。

他再次找到鹿径,很快就走到了威拉德曾经付出无数辛劳的那片空地。如今空地的大部分已经长满了蛇根草和野生蕨,但祈祷木还在。5个十字架依然竖立着,铁钉的锈迹在上面留下暗红色条纹。其余4个倒在地上,上面爬满了开着橘色花朵的喇叭花藤。有一瞬间他的心揪住了,因为他看见狗的些许残骸还挂在父亲竖起的第一个十字架上。他靠在树上,想着那些通向母亲死亡的日子,威拉德有多想让她活下去。他愿意为她做任何事,不管要面对的是鲜血、恶臭、蝇虫还是暑热。任何事,阿尔文对自己说。就在他再次站在父亲的“教堂”中时,他突然意识到,威拉德必须跟随夏洛特而去,这样他才能继续照顾她。这些年来阿尔文一直对他的所作所为心存怨恨,因为她死后他好像对儿子毫不关心。但他随后想起,从墓地坐车回来的路上,威拉德说起要去煤溪看爱玛。之前他从没想过,其实那就等于父亲在跟他说,他也要离开这个世界了,他很抱歉。“也许住上一阵子,”那天威拉德说,“你会喜欢那儿的。”

他擦去眼中的泪水,把运动背包放在祈祷木一头的地上,随后走了一圈,在挂狗的十字架旁跪下。他拂去了一些落叶。头骨半掩在土中,两个空洞的眼窝中间,点22来复枪小小的弹孔依然清晰可见。他找到了发霉的项圈,生锈的金属扣袢跟皮圈中间还夹着一小撮毛。“你是条好狗,杰克。”他说。他把地面上能找到的所有遗骨收集到一起——单薄的肋骨、臀骨、一只爪子的骨头——又摘下依然挂在十字架上的薄脆的骨片,轻轻地把骨头拢成一堆。他用一根树枝的尖端和自己的双手,在十字架脚下潮湿的黑土地中挖出了一个坑。他走进这个大约有一英尺深的坑中,将所有遗骨小心摆放在墓穴底部。然后他走到背包旁边,掏出从汽车旅馆拿来的耶稣受难图,挂在十字架的一个钉子上。

他回到祈祷木的另一边,跪在曾经和父亲并肩祈祷的地方。他掏出牛仔裤里的鲁格手枪放在木头上。空气凝滞,又热又湿。他看着十字架上挂着的基督像,闭上了双眼。他努力想着上帝的样子,但思绪总是荡开。最后他放弃了,觉得还是换成想象父母双亲俯视着他更容易。仿佛他这辈子见过、说过或是做过的一切都是为了通往这一刻:最终孤单地和儿时的鬼魂在一起。他开始祈祷,这是母亲去世后他第一次祈祷。“告诉我该怎么做。”他数次低语。几分钟后,他身后的山坡上突然刮来一阵风,还挂在树上的一些骸骨开始相撞,宛若风铃。

54

博德克转上通往拉塞尔家老屋的土路,警车在车辙里微微摇晃。他准备好自己的左轮手枪,放在座位上。他放慢车速,从单薄的树苗和高高的飞蓬草丛上压过,最后停了下来,离以前立着房子的地方大约50码。他勉强辨认出石茅丛中露出的石头地基顶部。残存的部分谷仓在左边50码开外。也许等到这些破事结束,他应该把这儿买下来,他想。他可以再建一座房子,搞个果园。让马修斯去干警长的鬼差使吧。弗洛伦丝会喜欢的。那个女人总是担惊受怕。他从座位下面掏出酒瓶喝了一口。他还得处理塔特,但那不算什么难事。

况且,拉塞尔小子也许能帮他再度赢得选举。去杀一个牧师,就因为他乱搞小姑娘,这人肯定脑子不太正常,不管那个西弗吉尼亚的乡下警察怎么说。想把这个臭小子说成是冷血杀人狂,那简直是易如反掌。人们永远会为英雄投票的。他又猛灌了一口酒,把瓶子塞回座位底下。“那些事回头再说吧。”博德克大声说。现在他有正事要办。即使他不再去竞选,也无法容忍桑迪的真相人尽皆知。有些照片里她的所作所为简直让他难以启齿。

他下了车,把左轮手枪放回枪套里,从后座拿起霰弹枪,把帽子扔在前排。宿醉让他胃里翻江倒海,感觉糟透了。他打开霰弹枪的保险,慢慢地往车道走去。他停下好几次,听听动静,再接着走。一片寂静,只有几声鸟鸣。到了谷仓,他站在阴凉地里,看着外面房子的遗迹。他舔了舔嘴唇,多想再喝上一口。一只黄蜂从头上飞过,他一把打落,碾死在靴子跟下。几分钟后,他继续穿过田地,来到林子旁边。他走过一片片干枯的乳草、荨麻和牛蒡,试图回忆那天晚上他跟着男孩走了多久才来到那条小径,通往他父亲流血致死的地方。他回头看着谷仓,可怎么都记不起来。他应该带豪瑟一起来的,他想。那个混蛋喜欢打猎。

就在他开始觉得自己可能已经走过了的时候,突然发现了一些被踩倒的草。他心跳加快了一点,擦去眼中的汗水。他弯下身子,透过草丛和灌木往林子里端详,看见里面几英尺的地方就是以前那条鹿径。他回首望去,看见3只乌鸦嘎嘎叫着贴着田地上方疾穿而过。他俯身在一丛黑莓灌木后走了几步,上了小径,深吸一口气,缓步往山下走去,霰弹枪蓄势待发。他能感觉到自己内心的震颤,一半恐惧、一半激动,就像替塔特杀那两个人时的感觉。他希望这次的对手也同样不堪一击。

55

微风渐止,骨头不再叮当作响。阿尔文听见了别的声音,从镇上传来的日常生活的细微声响:猛地关上的纱门、大喊大叫的孩子、嗡嗡的除草机。鸣蝉的尖声嗡响突然停止了片刻,他睁开双眼。他脑袋微微一偏,听见背后传来一声轻响,像是枯叶被踩碎,又或许是小树枝断裂的微响。他不确定。蝉鸣又起,他抓起了祈祷木上的枪。他俯下身子,绕到残存空地左边的一丛野蔷薇后,开始往山上走去。走了三四十英尺,他想起自己的运动背包还放在祈祷木旁。可现在已经太迟了。

“阿尔文·拉塞尔?”他听见有人高声喊他。他躲在一棵山核桃树后面,慢慢站了起来,压着呼吸,从树干后面一瞥,看见了手拿霰弹枪的博德克。起先他只能看见棕色衬衣的一部分和靴子。随后警察又走了几步,他看见了他大半张大红脸。“阿尔文?我是博德克警长,孩子,”警长喊道,“我不会伤害你的,我保证。只想问你几个问题。”阿尔文看着他啐了一口,擦去眼中的汗水。博德克又往前走了几英尺,一只松鸡从藏身之处飞了出来,急促地拍打着翅膀穿过空地。博德克举枪便射,随后又飞快地上了一发子弹。“见鬼,孩子,真是不好意思,”他又喊道,“该死的鸟吓到我了。赶紧出来吧,咱们好好谈谈。”他继续缓步前进,在长满了灌木的空地边上停下。他看见了地上的运动背包,还有十字架上挂着的耶稣画像。也许这个狗杂种的确脑子有问题,他想。借着林子的幽光,他看见铁丝上还挂着一些骸骨。“我觉得你可能会来这儿。还记得那天晚上你带我过来吗?你老爸真是太惨了。”

阿尔文打开鲁格枪的保险,捡起脚边的一块木头,从高处往枝叶间的空隙里扔去。木头砸到祈祷木下面的一棵树上,落了下来,博德克又飞快地连开两枪。他又上了一发子弹。空中飘浮着星星点点的树叶和树皮。“该死,小子,别跟我胡闹。”他叫了起来。他打了个转,瞪着眼睛四处张望,又往祈祷木走近了一点。

阿尔文悄无声息地走到他身后的小径上。“最好把枪放下,警长,”男孩说,“你已经被我的手枪瞄准了。”

博德克迈出去的步子一僵,随后缓缓把脚放下。他扫了一眼敞开的背包,看到一条牛仔裤上放着今天早上的《米德公报》。头版上他的照片回瞪着他。从声音判断,男孩就在他正后方,也许20英尺开外。霰弹枪里还有两发子弹,对付手枪胜券在握。“孩子,你知道我不能那么做。见鬼,执法准则第一条就是不能放弃武器。”

“我不管你的执法准则是什么,”阿尔文说,“把枪放在地上,给我走开。”他能感觉到自己的心脏猛烈地撞击着衬衫。空气中的水分好像瞬间被抽干了。

“什么?你要杀了我吗?就像你杀死我妹妹和西弗吉尼亚的那个牧师一样?”

一听警长提到蒂加丁,阿尔文双手微微一抖。他略一思索。“我口袋里有张照片,是你妹妹搂着一个死掉的男人。你把枪放下,我就给你看。”他看见警察后背一僵,连忙握紧了鲁格手枪。

“你这个小狗杂种。”博德克低声骂道。他低头看着报纸上自己的肖像。那是他刚当选的时候拍的。发誓捍卫法律。他差点笑出来。随后他举起伊萨卡霰弹枪猛地一转身。男孩开火了。

博德克也开了枪,铅弹在阿尔文右侧的野蔷薇树上撕开一个大口子。男孩吓得一缩,又扣动了扳机。警长厉声尖叫,扑倒在落叶上。阿尔文等了一两分钟,才小心翼翼地走了过去。博德克侧身躺着,看着地面。一颗子弹打碎了他的手腕,另一颗穿入了他的腋下,看样子至少刺穿了他的一侧肺叶。他每沉重地呼吸一次,一股鲜血就喷涌而出,浸透了他的衬衫前胸。博德克看见了男孩破烂的靴子,试图从枪套里拔出手枪,但被阿尔文弯腰夺下,丢在几英尺外。

他把鲁格手枪放在祈祷木上,尽可能轻柔地推动博德克,让他仰面朝天躺着。“我知道她是你妹妹,但你看,”阿尔文掏出钱包里的照片举着给警长看,“我别无选择。我发誓,我求过她把枪放下。”博德克看着男孩的脸,随后把视线转移到桑迪和她怀中的死人身上。他咬着牙,想用没受伤的胳膊把照片夺过来,但他太虚弱了,力不从心。他又躺了下来,开始咳血,就像她当时一样。

阿尔文听着警长竭力求生的动静,似乎过去了好几个小时,但其实几分钟后他就死了。没有回头路了,他想。但他也不能一直这样。他脑中出现了一扇门,门后是一个悲伤的空房间,一声轻响,门关上了,再也不会打开,这让他平静了一点。他听着博德克吐出最后一口黏滞的空气,做出了一个决定。他拿起鲁格手枪,走回他为杰克挖的墓穴旁。他在潮湿的土地上跪下,双手缓缓摩挲着灰色的金属枪管,想着父亲多年以前将这把枪带回家中的情景。随后他把枪放在了墓穴中,和动物的骨头摆在一起。他用手将土扒回洞中,拍打平整,又用枯叶和一些树枝将墓穴盖好,不留蛛丝马迹。他摘下救世主的画像,包好放进了背包。也许有朝一日他会有地方挂它,父亲会喜欢的。他把桑迪的照片和两卷胶卷塞进了博德克的衬衫口袋。

阿尔文最后一次环顾四周,看着生满青苔的祈祷木和朽坏的灰色十字架。他不会再见到这个地方了,正如他可能再也不会和爱玛或是伊尔斯科尔相见。他转身沿着鹿径往上走去,来到山顶,拨开蛛网,走出了幽暗的树林。天空万里无云,有着他所见过最深的蓝色,田野似乎闪耀着光芒,显得一望无际。他朝北边的漆溪走去。如果动作够快,一个小时就能到50号公路。如果运气够好,会有人让他搭车。


(1) 《两傻捉尸记》(Abbott and Costello Meet the Mummy):美国恐怖喜剧片,拍摄于195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