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远方
火车窗外,英国的玉米地。田园风景,读书。属于美国原野的音乐《秋日传奇》。
天很蓝,视线辽远。
我读书不能专心,总是时断时续。《江村经济》。我将书扣在桌上,开始写笔记。钢笔划过纸页有舒适的沙沙声,淡蓝色,和天一样。
窗外的玉米地,风景,读书,我一样一样写。田地金黄,山风曲线柔和。红顶小别墅,一栋一栋,有树林。我写字的双手在抖,火车每越过一处铁轨与铁轨的联结,字迹就分岔。山风上有阳光,公路,小汽车。花园一家一家。田野一马平川,看得见风,芦苇似的长草,黄色的野菊。有大地的气息。田地整齐,没有分成一小块一小块。房门口有信箱。有滑梯。有彩色的儿童车。房子里有抽水马桶。这多么奢侈。
我停下来。钢笔没水了。字迹开始苍白,跟不上思想。
“你还有笔吗?”我问我的旅伴。
他也没有。
我翻找了一会儿,最终放弃了。
“算了,不写了。反正也没意义。”
我合上本子,重新翻开书。书里写着小块水田,铁耙,木质水渠,酿肥的粪坑,帆船。写着作为嫁妆的两百块钱的衣物。这是多么多么不同。所有这一切。耳机里的旋律慢慢宏大,像拉开一片天地之间的帷幕,用辽阔的草原推起一个人的背影,那人消失在风里。我心里被三重风景搅乱了。宁静温暖的英国乡野,碎裂古老的中国乡野,辽远粗犷的美国乡野。视觉,文字,音乐,当三种感觉都化为想象,我不知道哪一种更加真实。
我想记录所见到的东西,完成我拖了很久没能完成的硕士论文,可是景物在我眼前飞过,我什么也记录不下来。
我的旅伴一直沉默而包容地陪着我。他见过大世面,明白我的困惑。我的困惑何等平凡,所有刚刚离别故土看到异乡乡野的人,都曾被这多重画面击中过。他也这么经历过,所以他知道这没什么。这只是开端,路还很远。他不教导我,只是默默地陪伴。
我的旅伴是个带有传奇色彩的老人,一生经历过风风雨雨,起落都已大而化之。他生于两次世界大战的间隙,幼年的记忆与流亡相随。十岁的时候战争开始爆发,八年之后是另一场战争。他在十几岁的时候曾经在美国的舅舅家住过几年,流亡避难,战争全部结束之后,才回国与家人重逢。这时他才知道,他和他的父亲失散了。他的父亲已经到了海峡的另一侧,而他和他的母亲守着北方的一片农场度过了后来的五十年。让他父亲度过余生的那个岛屿,他从没有去过。他在国内上了大学,可他少年时的海外经历让他性质可疑,三次被划成右派,两次被平反,一次被放逐。他的一生以写字为生,研究乡野,像我一样用钢笔在本子上划下淡蓝的天空。他的钢笔用坏了很多支,在那些放逐的年月里,他在寂寞的农田旁边,在别人午睡的时候写满了十个本子。他为农村写了一生。他后来又出国了,在已经没有人追讨他的悔过书的时候,走过了很多国家,见到了很多很多片乡野。这时的他走到哪里都能坐在上宾之位了,可是这时的他已经完全不介意坐在什么座位上了。
此时此刻,他就在我身旁,淡去了所有动荡的征尘,平和得像我的爷爷。
我的论文写了一年,也许永远都写不完了。
白纸上有一种怆然的意味,我想着这丰富庞然的自然的一切,心里的力不从心越来越强,我想我永远都没办法记下所有看到的东西,所有意味深长的东西,所有值得比较的东西了,它们就像这阳光里的长草,每一丝都有无尽的生与死的奥秘。可是我将永远写不下它们。
我低下头,发现水杯空了。
“你等我一会儿,我去打水,去去就来。”
我向我的旅伴示意,起身向隔壁车厢走过去。英国的火车一般都不拥挤,空座很多,零零星星的旅客多半安静地坐着,每人手里捧一本小说,轻质灰色纸张,厚而轻,封面有烫金的书名,阅读者的眼睛看到另一个时空。在书的车厢里,没有人在场。或许每个人都像我一样在心里怀着对生命的众多疑惑,但是没有人开口,没有人用言语的水流冲开躯体的封闭。我慢慢地路过他们,同样不说话。我知道大家为什么不开口。唯一比内心疑惑更让人恐惧的,就是把这样的疑惑晾晒到众人可见的日光里,像鱼干一样晾晒,枯干。
我走向车厢的隔间玻璃门,手中握着我的玻璃杯。
窗外忽然出现了一片低头的黑色向日葵,匍匐哀伤像一大片倾颓的梦想,太阳还在照耀,然而黑色的海洋赫然在土地上连绵起伏,硕大的花冠成群结队地低落着,花瓣干枯而脆弱,茎干仿佛不堪重负。这景象让我的心情低落起来。我的头脑中回响起刚刚放下的书里的句子:我们越来越迫切地需要这些知识,因为这个国家再也承担不起因失误而损耗任何财富和能量。那是一九三八年的一句话。耳机里音乐变了,变成了埃尔加大提琴绝望的高潮。
车厢门很重,费力地向一侧拉开,声音的热浪立刻将我包围。
三个男人坐在最近的一张桌旁打扑克,都穿着跨栏背心,套着短袖的确良衬衣,敞着怀。斗地主,我一看就知。他们一边摔着牌一边大叫,两个农民兴高采烈地斗,眼看就要将地主憋死在家里了,地主捏着手里的一把牌,嘴里嘀嘀咕咕,脑门上已经冒了汗。他连连说着运气不好,早知道就不当地主了。一个男人嘲笑说你这把牌不错,是你自己打臭的。地主抹着汗说,就稍微好那么一点,也没比你们好哪儿去,哪架得住你们人多势众。农民笑着说,谁让你是地主呢,活该。两个农民很快赢了下来,笑着大喝,从输了的地主身前一人捡出一块钱,拍着手庆祝胜利。卷了边的红桃黑桃重新摊开在桌上,带着汗水的滋味,重新混成一叠。所有牌都忘了身份,洗牌,分牌,重新来过。很快又有了新一轮的地主,形势变了,刚才的农民现在变成了接受挑战的角色。天地易主,刚才的地主捋起袖子,往手心吐了口唾沫,拿起牌,脸上终于挂起了笑容,全心投入新一轮械斗。他们玩得投入,天昏地暗,顾不得其他。
我艰难地往前挪着步子。在打牌的男人身后,有几个人正在嗑瓜子,聊天,显得很平静。再往前又有人打牌,叫着闹着堵着通道,全车厢似乎只有眼前的这几个人没有在打牌。我见一时过不去,就在他们身边坐了下来。绿皮硬座很舒适,硬朗、粗糙、挤得暖暖和和、没有小灯耳机空调之类闲七杂八讨厌的小东西。
身旁的几个人各有各的模样。一个看上去大我几岁的农村少妇,一个十几岁背着硕大的旧书包的男孩,一个穿一件土灰色中山装的中年城里人,还有一个光着脚卷着裤管的老大爷,穿着蓝布上衣,蹲在座位上,啃着一个馍,就着一包榨菜,看起来吃得很香。我看着他吃,自己也饥肠辘辘起来。
“大爷,您还有馍吗?”
“没有啦。”大爷摇了摇头,“讨馍的人太多啦。”
“怎么?很多人向您讨吗?”
“唉,你是不知道啊。那可多了去了。不是跟我讨,是跟车讨。我也是上了车才有馍。没上来的可都讨不着啦!唉,好多人都没上来啊。你是新来的,没见过。那人多的时候啊,大家都追着火车跑,从道边伸着手扒着车,生生地往上爬,那密密麻麻的,火车都开不动了,吭哧吭哧,慢得还没人跑得快,人们就都跟着追啊,有的都跑到火车头前面去躺着,自己轧死了不说,还差点儿把火车都掀翻了。我也是这么爬上来的,从一个山坡上忽一下,跳上来,差点儿摔死。那时候摔死的人多啊,饿死的更多,也有两人打死的,随便往哪儿扒开个草坑,就都是死人。就这么着,人们还玩命冲呢。”
“真的吗?”我听得很茫然,想象着他的话,“那这火车也够结实的。”
“可不!”大爷连连点头,“结实!还是上车好啊。”
“那些没上来的人后来呢?”
“没馍呗!”
“有多少人哪?”
大爷摸了摸头,想了想,答不上话。他捏着手里的半个馍,吃了很久还没有吃完。
一旁的中年人开口替他答了:“二千四百五十八万六千七百〇二个人。”
我诧异了:“这么精确?”
他指指身旁厚厚的一摞本子,说:“我一直在记录。”
“您也是爬车上来的吗?”
他点点头:“不过我比他们上的早。我比现在的司机上得都早。”
“哦,您是在发车以前就上车啦?”
“不是。这车一直走着,现在这司机之前有别的司机。”
“这样啊。”我恍然大悟地点点头,“那您在这儿专门负责记录人数吗?”
“人数,还有馍数。”
老大爷插话道:“别信数字。数字最不可靠。”
“怎么会?”我说,“数据是最有说服力的啊。”
“不可靠。”老大爷也讲不出道理,只是一副沧桑的样子摇着头,“数字最不可靠。”
接下来静了一会儿,我默默地开始看书。他们都在嗑瓜子,清脆的咔哒声在一片吵闹的玩牌人的背景中显得分外轻灵。这唇齿间的轻灵让四周像是静了下来,几个人仿佛从其他人中间隔离开来。我偶尔抬头看窗外,电线杆有规律地掠过,大片大片农田像方格子的被子,色彩绚丽,一直铺到山腰上。金黄色是干枯的麦秆,暗红色是发育不好的玉米穗,灰黑色是带刺的没有叶子的枝条。颜色真多。有时能看见一个茶农在山窝的小块地里挥动锄头,想必是隐居山外的风流隐士。火车穿过山岭,一会儿明一会儿暗,常常是明晃晃地亮了一瞬,随即就进入隧道,黑漆漆地开上一路。隧道真多。我有点看不进去,书上的字在忽明忽暗之间晃,晃得人头晕。风景印在额头。
“好容易出趟门,看啥书啊?”老大爷招呼我,“还不赶紧抓紧时间接触下社会?你们读书人,接触社会都少喽。”
我脸红了一下,连忙点头:“您说的是。”
一直没有说话的男孩子插嘴问我:“你看的是什么书啊?”
“《江村经济》。”我指给他看。
“哦,江村我知道。”他说,“离我家不远。”
“是吗?”我有点惊喜。
“你为什么看这书啊?”他问。
“因为我要写一篇硕士论文,写了很久都写不完。”
“为什么写不完?”
“因为我常常写不下去。我坐着,面对着白纸,总会想,这么认真地写和不认真地写,最后有区别吗?人总归是要死的。说了一千句话和说了一句话是一样的,完成没完成也是一样的,就好比这车厢,我们最终所有人都要到站,不管你在这车里大喊大叫还是安静坐着,最后都一起下车,根本不因为你喊叫就有什么不同。写不写终点都一样。”
“所以你就不写了?”
“那倒不是。”我坦白地说,“我只是写的时候常常这样胡思乱想,时间就耽误过去了,该写的没写,该看的书也都没看,自然写不完。”
“不是所有人终点都一样的,”沉默的农村少妇说,“我娘说过,你这辈子仔细看着路,下辈子就能上对车,下辈子以后终点就不一样啦。”
“哪儿有下去还能再上来的?”我说,“又不是公园的观览车。”
“你不懂。”她摇摇头,目光凝注地看着窗外,紧紧抱着自己的包裹。
“你这是要去哪里呢?”我问她。
“我去找我男人。”
“去哪儿找?”
“我不知道,”她望着空中的某个地方,“但我仔细等着,下辈子准能找到。”
男孩对我们的悲观都不以为然,说:“车厢也是个很大的世界啦,下车以前也还能体验到好多事情,就把这些车厢都走一遍也值了。更何况,还能学着看路,把这周围的路看清楚,可以告诉司机,如果他开错方向了就纠正他,要不然我们大家不是都到不了目的地了吗。”
我看着他,他的目光像他下巴上的胡子一样柔软生动,还完全没有覆盖粗糙的空气膜,他还那么小,离死还那么遥远。我转向穿中山装的中年大叔,他一直没有插话,似乎已经对这样的话题不感兴趣。我猜他心里有答案,只是已经过了愿意说的年纪。
“您怎么想呢?”我问他,“如果您知道有一天您记下的这些数字终究化成灰,您辛辛苦苦用尽力气说的话最终没有一点用处,您也一样孜孜不倦吗?”
他在回答之前,先抬头看了看那些厚厚的本子。白纸堆成的墙比人的脑袋还高。
“我只问你一个问题。”他平平和和地说,“有两个预言家,一个预言了一件大危险,结果大家成功地躲过去了,另一个预言了一件大危险,结果大家怎么躲也没躲过去,你觉得,作为预言家,哪个比较伟大?”
我想了想说:“什么叫伟大呢?”
他没有回答我,自嘲地笑了笑,说:“我就是一个看见陷阱,而自己掉进去的人。”
我还没来得及回答,身后忽然响起一阵暴风骤雨似的杂乱的呼喊,一样沉重的事物如大山一般急速压了下来,我下意识地向一旁闪躲,只见一个人擦着我的身子轰隆摔倒在地上。那是刚才打牌的一个男人。他们打着打着似乎打出了矛盾,三个男人开始大打出手。不知道是为什么,只看到一个人抡圆了胳膊朝另一个人挥去,也不讲战术和章法,挺起的胸膛几乎要将跨栏背心撑破。而他的对手也红了眼睛,一边拼命摆脱身边劝架的人的拉扯,一边侧着身子要往前冲,嘴里不忘骂骂咧咧,颇有壮士去兮的奋勇。
“玩不起是吧?”一个男人大叫着,“?蛋脓包!玩不起就别当地主,吃贡的时候怎么没急啊?”
“×你妈!谁玩不起?谁玩不起?”另一个男人叫着,“你把话说清楚!狗日的耍诈!活该当一辈子农民,永远别想翻身!”
我看两个人都有点雷声大、雨点小的架势,摆开了阵仗,不打算真的开打。
我转过头,小声问身边的几个人:“大家都打牌,你们怎么不打牌?”
灰衣大叔小声说:“他们都信洗牌,我们不信。”
就在这时,情况急转直下,我根本没来得及再说话,就被旁边横着冲过来的一个人撞翻在地。头磕在小桌上,刚硬生疼,眼冒金星,眼泪一下子涌出来。我定睛一看,撞我的人也是被人打翻,摔倒在地,正一边龇牙咧嘴地揉着胳膊,一边大声叫骂着要站起来找人报仇。我还没来得及反应,就又有人像炸弹一样摔倒在地。声音淹没了一切。我们身后打成了一锅粥,一团糨糊,不断有人被牵连,然后顺势加入战局。战事扩大的态势让人恐惧,星火燎原,拳头腿脚满车厢飞舞,很快就从一端蔓延到另一端,将全车变成了战场。
男孩向少妇的方向躲过去,双手护着头,少妇紧紧地靠车壁缩着。中年大叔弓起身子,护着他的本子,怕它们被人打散。老大爷的半块馍被人撞到了地上,急得眼泪都快出来了,弯腰匍匐,在众人的腿脚之间搜寻,不时被拳头砸中,砸得涕泪横流。我抱着我的玻璃杯,蹲坐在小桌下面,只见身前拳打脚踢来来去去,像极了小时候看过的戏码。
这时,车厢一端有东西着了火。起初大家没有注意,但当火光伴随着烧焦的气味像鸽子一样飘飘悠悠地飞到大家眼前,混乱的斗殴迅速被突然的恐惧取代。
“着火啦,快逃!”
不知是谁喊了一句,众人如梦初醒,涌向狭窄的车门,或者干脆从窗户跳窗而下。个别人张罗着救火,几乎没有人响应。我也被人们裹挟着,向门口涌去。人们呼啸着、拥挤着如滚滚洪流,夹在人群之中,很难向其他方向移动。男孩在我身旁,中年大叔却不走。
“着火了,快走吧。”我提醒他。
“你们走吧。”他说,“我得看着我的本子。”“你傻啦,命都没有了,要本子还有什么用?”
“本子不重要,但我不能离了这车。”他忽然死死地抓住车窗处的车壁,不让人带走他,“你们不知道这车的重要,可我知道。我早就上车啦,比司机还早。我要救火,你们走吧。”
我几乎没听完他的话,就被人流带到了门口。车还在开着,虽然慢,但仍然能看到大地在门外流动,土壤、碎石与草像漩涡,快得让人晕眩。我回头看了一眼车厢,火光红彤彤,人群的面孔有无数种表情。热浪像恐惧一样强大逼人,身边的陌生人散发着强烈的求生欲望。我最后看了一眼中年大叔抓着车壁的身影,就跟着人群一起跳下了车,滚动着摔在大地上。大叔的身子像贴在墙上,像一面抓住旗杆的旗子,像一幅招贴画,印入我的脑海。
男孩和我摔在一起。过了好一会儿,我们才从疼痛与眩晕当中清醒过来。他想起他的大背包还在车里,一下子哭了起来。他想追车跑上去拿,可我们的车厢早已远得不见了踪影。我们环顾四周,茫茫的旷野空空荡荡,长草延伸到天边,只有矮灌木有层层的变化。
天色逼近黄昏,天边的晚霞很壮丽。
我到这个时候才突然想起我的旅伴。我竟把他忘了。这明明是我此行最重要的事情,我一下子跳起来,也想要去追车。男孩和我一起。我们两个惊慌失措的小人,顺着火车前行的方向,一直奔跑,跑得喘不过气,喉咙开始疼,火车也不见踪影。
这时,男孩忽然瞥见远处的一辆马车。他开始大声招呼,我也跳起来向马车的方向呼喊,我们的声音像两只松鼠的伶仃叫唤,但马车看到了我们,扭转了方向,慢慢向我们驶来。
马车最终在我们面前停下了,我们感到一阵狂喜。一个年轻人坐在车前高高的椅子上,居高临下地看着我们。他戴着棕色的牛仔帽,穿着带穗的牛仔裤,一看就是个体面的牛仔。他和他的马车搭配得恰到好处,粗壮的车辕,小木屋似的车厢,玎玲作响的挂着的酒瓶。两匹马也异常神骏,昂首挺胸,咖啡色的皮毛光亮润泽。
“能不能搭我们一程?”我仰着头问他。
“你们要去哪儿?”
“我们要去追火车,我要找我的旅伴,他要找他的行李。”我指了指男孩回答道。
牛仔点了点头,侧头往身后一指:“上来吧,我知道一条近路去附近的火车站,你们可以去那儿等。我们这边就一条铁路,你们在那儿等着,肯定能赶上。”
我们感激涕零地上了他的车,不想钻进车厢,就挤着坐在他身旁。他赶车的动作非常潇洒利落,皮鞭在空中滑出美妙的弧线,口中的唿哨就像给马唱的情歌。马车飞快地驰骋,田野的风吹过我们耳畔,荒原延伸到天际,仿佛只有我们一辆车存在。
“你们为什么要坐火车呢?”他问。
“为什么不呢?你不坐火车吗?”我说。
“当然不。”他耸耸肩说,“我喜欢一个人。”
“为什么?”
“我不信任火车。火车总是出错。”
“出什么错?我怎么没遇到过?”
“你运气好而已。运气坏的时候,什么事都有。迟到,走错路,不在票上写的地方停车,还有霸道,走错了还不许别人说。我不喜欢火车,我只喜欢一个人。”
“一个人就不出错吗?”
“那倒不是,”他笑了,“但一个人只出一个人的错。”
男孩显然被他赶车的姿势迷住了,问:“你们都是自己赶车的吗?”
他骄傲地点点头:“那是当然。现在虽然还有铁路,但我预言,一百年以后准没有啦。”
“啊,没有火车?”男孩叹道,“那你们真可怜。”
牛仔无所谓地说:“彼此彼此。”
我想我还是喜欢火车,于是说:“在火车上,可以和很多人相遇,可以聊天。”
牛仔说:“和人相遇有什么好?我就爱去没有人的地方。”
“啊,没有人的地方?”男孩又叹道,“你去没有人的地方干什么?”
“好多好多事情可以干啊。因为没有别人干,所以我才有事干嘛。等我送完你们,我就去没有人的地方。我要建房子,我要拓荒。”
牛仔说着,拿鞭子指向天边,远处有镜子一样的一面湖水,银光闪闪,一群飞鸟迎着夕阳起飞,在紫红色的晚霞里飞成一片黑色的剪影。男孩看着远方,痴痴地陷入幻想。
火车站很快到了。一个很小的车站,人也不多。一个人在卖票,两个人在买票,三个人在候车。自动贩卖机立在中央,显得很宏伟。我谢过牛仔,下了马车。男孩似乎有点犹豫。
“其实,要我说,”牛仔笑眯眯地跟他说,“找旅伴得去找,找行李就算了。什么行李非找到不可呢?全不过是流水过身边。我带你去找真正的行李。路就是行李,你走走就知道啦。”
男孩再也不犹豫了。他用力对牛仔点点头,摆手跟我告别,坐在牛仔身旁,学着他赶车的姿势。他们呼喝着上路了,马车一骑绝尘,踏过寂静的草原,消失在风里。夕阳在天边,慢慢地落了下去。
火车站有极无聊的沉寂。我坐着等车,等了许久都不来。牛仔说这边只有一条铁路,无论如何都能截到我的火车。是不是它已经过去了?还是它停在了半路?要么就是车上的大火直接将车烧死了?我不知道。我无处可去,只得坐在原地呆呆地等着。我看不见我的火车,可是我有种隐隐约约的直觉,我觉得虽然大火很厉害,但它不会死,它还会来,会来接我。我不知道这是直觉还是希望,反正我坐着,无处可去。
身边的人来来回回换了很多,火车站慢慢变热闹了,门口停了一些出租汽车,旁边增加了一个长途汽车站,候车室里又摆上了一个租车服务台,来来往往的行人变得形形色色,很多人不再买火车票,直接租上一辆汽车,自己拿着钥匙。火车站原有的木头尖顶和带有罗马数字的大钟被圈了起来,四周立上了历史说明的牌子,开辟成了博物馆,一队小学生跟着老师走了进来,老师指着大钟和我说:你们看,人们曾经是这样无能为力地等着火车把他们带走,除了坐着,什么也做不了,但幸运的是,我们现在不这样了。
我听了很诧异,不知道自己怎么成了博物馆的一部分。难道火车过时了吗?我不相信。我仍然记得火车的很多好处,我不相信人们不需要它了。火车能坐多少人,马车才能坐多少人呢。站台上空空荡荡。小学生嘻嘻哈哈地走了,我还在原地坐着。也许牛仔说得对,火车总是迟到,迟到得超出人忍耐的限度,迟到一年两年很多年,但我知道我不能走。我还要找我的旅伴呢,这件事我不能忘了。
火车终于来了。我激动得眼睛里流出了泪水。它看起来很强壮,开得也很快,我分不清它还是不是我原来乘坐的那一班,但它看上去很像,于是我跳上了车。
车厢很空,有零零星星的人,看着窗外吃汉堡,他们的汉堡都很大,像一场汉堡盛宴。我在一节节车厢穿梭,不知道我的旅伴在哪里。
“你知道我的旅伴在哪里吗?”我问一个很胖的男人。
他一边吃薯条,一边摇了摇头。
“你为什么吃这么大的汉堡?”
“很大吗?”他诧异地反问。
“当然大啊,顶我们那儿吃的馍的三倍大。”
“是吗?这样的汉堡我能吃四个。”
“真的?”我瞪大了眼睛问,“我认识一个老伯,一个馍都能吃好几顿。”
“那他怎么活得下去?”
“他……他大概只有你的三分之一胖瘦。”
我比着面前的男人,回忆着记忆里精干机敏的大爷。男人或许有三百斤,一个人坐了一排座,肉像摊在座上,面前的小桌子深深地陷进肉里。桌上的薯条像小山一样堆着。
他看着我的笔划,面色漠然,问:“你们那儿人都这么瘦吗?”
“差不多吧。”
“你们真可怜。”
“彼此彼此。”我想起牛仔的话,有点不高兴地说。
他一边拿起下一个汉堡,一边问我:“你刚才说你要去找人,要找什么人?”
“我要找我的旅伴。”
“他在哪儿?”
我说了一个地名。
“啊,我们到不了了。”男人回答,“今天太晚了,火车不会去那边了,你还是下车吧,如果不下车,火车会直接带我们到芝加哥去。”
“什么?”我惊讶道,“它不能这样!它许诺要带我过去的。”
“太晚了。它只能直接去芝加哥了。”
“可是它许诺过,它许诺过!”
男人不以为然地摊开手:“事情总会变的嘛。你不愿意,可以到芝加哥去申诉。”
“申诉有什么用?我要找我的旅伴。”
“没办法啦。太晚了。你只能去申诉。或者下车,等明天下一班车再碰碰运气。”
“哪里还有下一班车呢?”我绝望地说。
窗外开始下大雪。暴风雪。我从来没有见过如此大的暴风雪。全世界成了一片银白色,连窗口最近的电线杆都看不清楚。房屋、树木、田野全都消失在席卷而呼啸的白色大风中,雪片如迷失的鸟群激烈地撞击在车窗上,玻璃起了雾,窗外积了厚厚的雪,让人看不清楚,完全不知道现在在朝什么方向行驶,只觉得速度、速度,火车狂奔,暴风雪狂奔。天色已暗,风雪昏天黑地,遮盖大地上原有的一切,仿佛什么都不曾有过。
我忽然心里一片气馁。我在风雪中迷失了方向。找不到我的旅伴,我不知道该往哪里走。我担忧地蜷缩在座位里,任凭漫天风雪卷走我的思绪。
“你找人干什么呢?”对面的胖子边吃边问我。
我摇摇头,没有回答。
“说说吧。反正没事做。”
“说了有什么用呢?你又帮不上我。”
“反正没事做。”他说,“不如你讲你的事,我讲我的事。”
我又摇摇头:“还是算了吧,我累了。就算讲了,我们下车也还是陌生人,各走各的路。”
“那有什么关系呢?”
“当然有关系。”我说,“我们要是乡亲或者邻居,互相了解有助于建立人情,可是我们只是同坐一趟火车,下车了就各自分开了,还有什么说的必要呢?反正了解和不了解结果是一样的,火车终归是要到站的,我们终归都要下车,下车就不见了,什么也改变不了,还费什么力气呢?”
他又摊开手,说:“可是到哪儿不都是这样吗?”
我真的累了,不想说话了,情绪很颓然,安静地坐着看着窗外。
我不知道我这是要去哪儿,心里又想去哪儿。我明明知道自己哪里也到不了,可为什么还一意孤行地踏上路。我想起出发以前亲朋好友每天的关心和呵护,我知道他们都是为我好,可我还是偷偷卷着包裹跑了出来。我只是被身体里一股隐隐的力量推促着,它是我的恐惧,我的填不满的需要。我看到我的生活就像这车厢一样,因为尽头的终点无法更改,所以仿佛一切都不值得再做。我害怕那个我终将面对的结果,可是我逃出来,却不知逃向何方。
我注视着夜幕,大风雪像时空转换的通道。在一瞬间,一个地名忽然闪进我的眼睛。它刻在一块木牌上,木牌挂在小站的屋檐下,屋檐点着一盏油灯。油灯昏黄,只照亮了风雪间无比狭小的一个圆锥。
我心里一惊,我知道,那就是我该去的地方。火车不停,可是它终究路过了这个地方。我立刻站起身,整个人趴在窗户上,用手在眼睛两侧揽成圆,紧紧地盯着窗外。
我看见了我的旅伴。他就在窗外,就在那里,就在原野的中央。他在大风雪里建房子,挥动着铲子,身体被吹得左摇右晃,然而手却一刻不停。风雪在他两侧急速飞过,气势汹汹。他在挖地窖,在挖很深的地窖,刨出被雪深埋的一样样事物,用双手捧着它们安置进地窖。他的身体看起来孤单孱弱,在风雪中好像随时可能摔倒,也没有人帮他,可是他挥动着铲子,一刻都不休息。拼命地挖,挖。
那一刻,我因敬佩而哭了。
火车在长夜里穿梭,四周不时亮起媚人的火光,总是一瞬,一瞬就消失。对面的胖子仍然在吃着东西,他的东西好像总也吃不完,而他吃了很久很久,还是一模一样的汉堡薯条。
火车终于把我扔在了芝加哥。
一下车,灯光和广告女郎就将我包围起来,灯光色彩迷幻,让人看不见墙上的裂痕,广告女郎的长腿又美又光滑,短裙掀到露与不露的精确分界,过往的人们都舍不得转开目光。虽然是晚上,还是有很多人在大厅来来回回穿梭,黑色白色黄色蓝色绿色的肤色一应俱全。有大群人端着酒相拥而去,帅小伙搂着黑眼圈的姑娘,有人在吵架,一个办公室门口出现了几个深蓝制服带着警棍的大家伙。我左右环顾着,不知道该往哪里去。一个一同下车的旅客问我要不要一起去投诉,我跟着他走到铁路公司门口,发现小小的房间被挤得水泄不通,就退了回来。我不想去投诉,只想赶紧离开。这个地方让我觉得混乱而荒凉,所有霓虹灯底下都有血迹,所有招牌底下都有整面墙的裂痕。我有点怕,只想离开。四周很喧闹,人来人往,响着音乐,我不知道该向哪里去。
刚出门,一个流浪汉一样的男人向我凑了上来。我下意识地向一旁躲开,满心的恐惧,他却和蔼地伸出手,指着一旁的汽车问:“坐出租吗?”
我看看他的车,惊魂未定,犹豫了一下,点了点头。
他打开车门请我上车,眨眨眼朝我笑笑。
“你是对的。”他说,“这城里有很多犯罪,你小心一点是对的。繁华和犯罪,这是硬币的两面,也是艺术的两面,你要了硬币,就两面都要啦。一个人出门,小心一点是对的。”
我坐进车里,车在漆黑的街道缓缓前行。路灯不多,前方看不到风景。
“要去哪里?”司机问我。
“江村。”我说。
司机点点头,没有多问,发动引擎,我们就这样一路驶进了黑暗当中。
我又在路上了,我总是在路上。我为什么一直在路上呢?就为了那个永远也到不了的远方吗?
车穿过夜幕,穿过黑暗,穿过漫长而持久的过往与未来。我看到我的生命,我的死亡,我的永远也写不完的论文。如果真的有岔路该多好,如果我们真的能影响火车的走向该多好,如果罗马换一个名字该多好。如果不是条条大路都通向唯一的终点,也许我就会勇敢尝试,比现在勇敢得多。
我仍然想找到我的旅伴。他的身上有一个我无法理解的谜。他也和我一样向终点奔去,他也知道他影响不了整列火车,但他一路上都没有我的恐慌。我想问他为什么。
汽车在空气里行驶,飞速穿行。黑夜如塞壬的歌声,从前方远远诱惑。我紧紧抓住车门,从车窗里看着飞速滑过的一切。我看到形状怪异的工厂,矗立在不知名的土地上,农民背井离乡,村子空空如也,风呼呼地吹,四周再次黑暗,黑暗尽头是非洲草原的帐篷,躺着头大身子小的孩子,眼睛大得出奇,手脚小得要命,他们看着我,目光留在黑暗里,如同烛火,风吹过西伯利亚的桦树林,车窗闪过高而直的树干,色彩绚丽的叶子,一排一排的红砖房,那些砖房像极了小时候我家附近的楼群,楼下有系着头巾的大婶,拎着乡下的蔬菜在卖。所有的风景在急驰的路上一闪而过,土地的气息穿透黑夜,从车门的缝隙透进来,钻进我的身体。我被速度压在座位上。
忽然,汽车慢了下来。我环顾四周,看到森严的巨石的房屋。汽车开始颠簸,路面是青石铺成,青石圆润,却上下起伏。墙角刻着字,字在深夜看不清楚。车缓缓停了下来。
“到了。”司机回过头对我说。
“这是哪里?”
“这是你找的人住的地方。”他眨眨眼说。
我下了车,抬起头,一条石级延伸到墙里,通向看不清虚实的高高的地方。
阳光很温暖。滚烫的开水如一条透明的带子,笔直而柔顺地注入我的玻璃杯。注满了,我拧上盖子,拉开隔离门,走回我的座位。我的旅伴在安静地等我。
车厢仍然明媚而宁和。大家在看书,没有人说话。我将水杯放回到桌子上,冲了咖啡,拿出包里带的三明治,开始边吃边继续将书看完。我已经看到了最后几页,这颇让我有简单的成就感。笔记本仍然摊开在桌上,淡蓝色的字词对着窗外的风景,古老的符号记录着新式的路。
我算算时间,火车快要到站了。下了火车还要坐机场巴士,所以我要赶紧将行李收拾好。我吃完面包,将餐巾纸和水杯塞进包里。笔记本也合上,没了水的钢笔插回口袋里。笔记本的封皮有水车和乡间别墅,是我去村子里访问的时候顺便买的,女主人自己的手绘和制作,价格颇为不菲,但旅行者频频掏腰包。女主人是农妇,优雅大方,平时享受乡间宁静,种菜养花,靠卖蜂蜜、果酱、糖果和水彩画为生。我看着我的本子,它静静地躺在火车的小桌上,像一个异域的梦想,带着一股遥远的甜香。自来水是很重要的,我想。当然路更重要。还有书。还有树。还有诚实的数据。还有拓荒。独立的精神。忧患的贮存。顶住风雪。我要将这些都写下来,趁还来得及赶紧写下来。
我没有时间多想,车窗外已经看得见车站的影子。火车开始减速了。
我站起身,从顶层的行李架上取下大背包,拉开拉链,背包敞开博大的怀抱。我捧起身边的骨灰盒,又最后仔细端详了一会儿。木质的盒子古朴、简洁,没有贴照片。我将它静静地放进背包,小心翼翼,拉上拉链,将包背在身上,随着人流走下车厢。
背包在肩上,沉甸甸的。
三天以后,我回到了我的医院。主治医生看着我,气就不打一处来。住院部有明文规定,私自离开超过八小时即算自动出院,后面排队入院的人还有千军万马,少了谁也不打紧,自然有人补上来。我已经偷偷离开一个月了,按理说,根本就不能再住进来。
“要是谁都像你这样,我们医院还开不开啦?啊?”
主治医生一边高声骂我,一边帮我填住院登记卡。他显得气势汹汹,试图用这样的方式掩饰自己的心软。他不想显得心软。可是其实我知道他是心软的。他今天见到我几乎落泪了,我想他一定是以为我已经死了。他还同意让我住院,一定是怕把我再放出去,很快就真的死了。其实我住下来也可能很快就死,所以对我来说,其实是一样的。
“王大夫,我同意做化疗了。”
“嗯?”他抬起头,从眼镜上方看着我。
“我同意做化疗了。”我又说了一遍。
“想通了?”
“嗯。”
“不怕掉头发了?”
“不怕了。”
“这就对了。”他一副如释重负的神情,“头发掉了毕竟是小事。积极治疗,好了以后,头发还能再长。”
“无所谓了。”我说。
“怎么想通了的?”
“我出了一趟远门。去找一个人,去走他走过的路,去问他一个问题。”
“谁啊?”主治医生放下心,又低下头,一边飞速写着密码一样的字,一边有一搭没一搭地和我说着话。
“一个了不起的人。一个用尽一辈子去了解我们脚下土地的人。”“哟,这么神秘,谁呀?”
“我的旅伴。”
“你的旅伴是谁啊?”
“我的旅伴就是我的旅伴。”
“没法跟你说话。”他又好气又好笑地说,“跟我闺女一样,竟说些不知所云的话。你说你好歹也是名校高材生,怎么也跟中学小女生似的?”
“我是说真的。”我认真地说。
“哦?那你找到了吗?”
“找到了。不过到他公寓的时候,正好赶上他心脏病突发,正捂着胸口喘粗气。我打电话叫了救护车,可是没用,他还是去世了。”
主治医生这一下停了下来,相当惊愕地看着我。我眼前仍然有那个夜晚,那最后的相遇,那匆匆忙忙的惊恐中的会面,还有回国后在他亲戚家将骨灰盒摆上茶几时手指颤抖的瞬间。我不想叙述这一切,还好主治医生并没有多问。
“回来就好啊。”他沉吟了一会儿,叹口气说,“好好治病。”
我点点头,乖乖地跟在他身后,向病房走去,手里夹着脸盆拖鞋病号服。
“可以看书写字吗?”我问。
“最好多休息。”
“可是我只有这最后几个月的时间了,我的论文还没写完呢。”
“别说这么丧气的话。”他转过身,向我怒气冲冲地吼着,“你自己都不想治好,故意砸我们饭碗来的是吧?”
我抿了抿嘴,点了点头。能写到哪儿算哪儿吧,只能这样了。我把脸盆拖鞋放在病床旁边,换上衣服,掏出背包里的四五本书,偷偷塞进抽屉。我要抓紧时间,趁人不注意的时候。
我仍然忘不了那个晚上最后的时刻,当老人弥留之际,呼吸已经平静下来,眼睛仍然意识清醒地四处环视的时候,我问他想要什么,他的目光投向书桌上摊开的纸,我去拿了过来,上面是他没有完成的研究手稿。我问他为什么到这个时候还要写,终点就要到了,写了又能走到哪里呢,写了能改变这个国度吗。他已经说不出话了,但他伸出两个手指,做了个交替向前的动作,做到一半,手指就坠落了下去。
能走到哪儿就走到哪儿吧。走到哪儿,哪儿就是远方。这是我的理解,我不知道对不对,但我已经永远无法求证。
写于二〇〇八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