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不了
1
其实,他们只见过一次而已。
所以,这晚,从岁尽欢庆的人群中,从烟花绽放如白昼的夜色中,那男人笑着跑过来大喊“新年快乐”的时候,杨黎哪里还记得他是谁。
然而他这样一连声地唤她的名字,亲切如父兄,他问她切了扁桃体,落K还唱得起朱哲琴的歌不,他问她家小区的车位,物业最终有无坐地起价,他说他年前也去了凤凰,正好住她推荐的那家旅馆,他赞她今晚的红色风衣好美:“以前你只肯穿黑白灰,总嫌红色招摇的”。
这些的确是真的,然而又那么久远,连她自己都几乎忘了。
他是谁啊,熟络得让她惊心。
有人端着满托盘的饮料晃过来,他忙拦了一拦说:“哦不,她不喝凉的……”眼睛转过来问,“现在还这样吧?”
她点头,心里忙着。
“我刚加入你们公司,在销售部,以后就是同事了。”他很诚恳。
同事姗姗好奇地凑了过来,她今晚可是衣香鬓影。
杨黎打了个喷嚏。
姗姗问:“你冷啊,还不多穿件衣裳?”
那男人笑了:“应该是你的暗香,惹了她的老鼻炎吧。”
姗姗笑道:“呵,你倒比我还清楚啊。”
“好了,我要到那边,你们慢慢聊,杨黎,你的电话没变吧。”男人含着笑慢慢说,“6937246,是这个吧?”
杨黎还怔着,他已经转身走了,忽地又回头:“对了,你可能忘了,我叫周元,2003年11月23日,银河酒店,记得吗?”
他的背影很快融入人流,那是个很平常的背影,那是个很平常的男人,不伟岸也不潇洒,但是现在她倒难以忘怀了。
姗姗的好奇心被挑得老高:“这是谁啊?什么银河酒店,快说快说,若有半点隐瞒小心我告诉大卫!”
“我巴不得你告诉他,比他紧张我的男人多得是!”杨黎冷笑。
姗姗不会信的,她自己都不信,这个周元,只是三年前的一个婚宴上恰好和她坐一桌而已。她模糊地记得,他和高中同学木头是同事,好像是干保险的,他们在上菜前聊了几句,聊些什么她已经完全想不起来了。
“他们干保险的,对每个潜在客户都是这样热情的吧。”她故意装作不以为然。
“不可能!”姗姗马上反对,“第一,他过后没缠着你,你都说了,连电话都没打过。第二,他现在不干保险了,你算什么客户。第三,三年前的事,他怎么可以记得这么详细!”
杨黎不作声。
“只有一个原因,他爱上你了,男人对于爱的女人,才可以从头发丝到脚趾头都记挂着,永远忘不了!”姗姗为自己的发现得意着。
杨黎心里一热,即刻又凉了。
是的,她马上想到她的男人。
大卫今晚没来,他定是又忘了,他总是这样健忘,每个忙的理由都天经地义。
然而男人对于爱的女人,不是这样的。
2
就算没有周元,她和大卫也会分开,但周元来了,他们分开得更快。
她花了一星期的时间收拾大卫的东西,从剃刀到衬衣,从唱片到茶杯,清除一个人的工作,原来这么烦琐而艰巨,不论是他的物品,还是他的气息。第一天往行李袋里装他的外套,手慢得发抖,衣服上的纹理依然温润,那上面有她仰靠的痕迹,而如今,算了,不要了,她背转,果决地放开手,衣服坠入袋底空落落的声音。到第七天,这动作就快多了。“快得有点狠呢!”那天大卫说,笑嘻嘻一副没正经的样子,“但我想我还是爱你。”
“爱……是什么,真难说清楚。”她淡淡地瞥他一眼,使劲地扯上行李袋的拉链,“但我能确定一点,那就是被记住被重视的感觉,让一个女人,感到自己非常重要非常重要的感觉!”
周元给她这种感觉。
都是些非常琐细的事,大卫不屑一为的。譬如说一次早餐,她上火不吃油条,上班时他就送来广东凉茶,后来出差还特意买了一大盒杭白菊送她,甚至每次她要吃煎炸辛辣食物,他都一边提醒:“忘了?不怕上火了?”譬如说她突然爱上迪士尼电影《赛车总动员》,他就找了“闪电麦坤”的图片给她做屏保,下载了十几首电影插曲刻录成光碟,到了她生日那晚,他竟然拿出一个限量版的“闪电麦坤”包包,那是他托朋友在香港买的。其实那时她对这片子已淡了兴致,但还是欣喜地紧紧抱住他,在他肩上悄悄地用指尖拭了眼角的泪。
他从不忘记她的约会,从不爽约、迟到,他牢牢记住她的饮食偏好,从不点她不喜欢的菜。
他记得她爸爸妈妈甚至外公外婆的生日,记得她某月某日于某街某店花了多少钱买的一只手镯,记得她衣服、裙子、鞋子的尺码,甚至卫生棉的牌子,记得她通信录和QQ上所有联系人的名字与号码!
凡是她的,他都牢记,从未试过遗忘,无论多忙。
只凭这个,她就可以不计较许多,包括有时候,周元的情绪化。
他的情绪化着实有点可怕。那晚看电影出来,他们漫步到街心公园,有人卖烟花,她动了玩心,跑上去买了一大扎,挥舞着点燃,烟花缭乱成雪亮的线,煞是好看。
她只管玩得开心,没留神周元沉郁的表情。
突然他一把抢过那束将尽的烟花,狠狠地摔在地上,两只脚踏上去踩了个粉碎。
她又惊愕又尴尬,连生气都忘了:“怎么了?”
周元默不作声地大踏步走在前面,陌生得像另一个人。直到了十字路口,他才停下来牵了她的衣袖,这种时候,他依然记得她最怕过马路。
她的心蓦地就软了,便又轻轻地问:“怎么了?”
他拧着眉,很吃力地吐出:“我痛恨烟花,它总是提醒我,记起许多东西。”
他深深地呼了口气,像要溺水的人。
她便什么也不敢问了。
3
大卫的东西足足有四大包,她指定他快快搬走,屋子里转眼就清简了。却在浴室门后发现他的一双拖鞋,买不多久,还很新的,她想想就没扔。
就是因为这个,周元和她第一次争吵。
那次在这里沐浴,没准备周元的拖鞋,他就半趿着杨黎的绣花拖鞋进了浴室,这一洗就是大半个小时。杨黎等得不耐烦,推了门去看,花洒的水哗哗地流着,他却连衣服都没脱,只蹲在地上,研究那双拖鞋,是,大卫留下的那双,九成新44码的男式按摩拖鞋,藏在浴室门后本是极不起眼的,可他一眼就看见了。
“不是说没拖鞋吗?”他的头发被水花溅得半湿,脸上似笑非笑的。
她随口道:“那是别人的。”
“谁的?”
“以前那个,我以前的男朋友。”她有点心虚。
“不是说他的东西都搬走了吗?”
“这双鞋碰巧忘了。”
“真有意思,碰巧忘了一双鞋。”他仍是似笑非笑的。
杨黎抓起那双鞋:“你要是有想法,现在就把它扔了。”
本以为这就过去了,那晚气氛实在很好的,床灯晕黄,乐声悠扬,两人缱绻之后,又在佛手柑的香熏里做了按摩,杨黎昏昏地几乎要睡去——冷不丁听到周元说:“44码的鞋,他好大的个子。”
杨黎没了睡意:“你还想着那鞋?”
“为什么留下的偏偏是鞋,鞋太有意思了,留着鞋,就留着个理由;留着鞋,就留着个方便。呵呵,拖鞋,多家居的象征。”
杨黎披衣坐起:“你要是不相信我,就不要和我在一起。”
“我当然相信你,只怕你不相信自己。”
“什么?”
“要是你相信自己,怎么会在无意识中忘了一双拖鞋,那是说你对咱们没信心,你给自己留条后路,说不定哪天,那个人还会搬回来!”
“你真是不可理喻!”
“你把这双拖鞋藏着,怕我看见,怕我穿了,证明他在你心里的地位比我重要是不是?”
他们闹到天亮,吵、哭泣、摔东西、拥抱、道歉,在疲惫中和解。
“我应该学会忘记。”周元给她煮早餐,他端着热腾腾的米粥说。
杨黎笑笑,她很累。
“我真的很抱歉,原谅我吧。”他温存地用陶瓷汤匙舀起一勺粥,怯怯地送到杨黎嘴边,“吃吧,我试过了,这是你最喜欢的温度。”
一切只因他太看重她,不是吗,杨黎只好笑了。
然而这晚下班回来,进浴室卸妆,她又见到那双扔掉的拖鞋,赫然放在浴室门边,如甩不掉的阴魂。
周元笑着跟进来:“我想我还是尊重你,原来怎样就怎样,不要因为我而改变。”
他见杨黎的脸色极为难看,嘿嘿地笑着打圆场:“别浪费是不是,这拖鞋蛮新的,还有按摩功能,扔掉多可惜啊。”
杨黎转身走出浴室,身后周元还在嘀咕:“他挺会享受的,穿拖鞋还按摩。”
4
夜里杨黎惊醒,听到周元在梦里呜咽。
那是一种可怕的声音,低哑粗浊地在喉底滚动着,愤怒,悲伤,还有哀怜。
她轻轻推他醒来:“做了噩梦是吗?”
他出了满头汗,眼神愣愣的,杨黎倒了杯水给他,他没头没脑地说:“她不放过我。”
杨黎吓了一跳:“谁?”
“韩茜,最爱穿红色风衣的韩茜,我做保险时的搭档,我帮她拿了3年的销售冠军,她的红色跑车,市值24.7万,就是这么赚来的。”他眼神迷惘,口齿却非常清楚。
杨黎屏息听着,这些都是周元从未提过的。
“我们4年3个月零1天的搭档,3年1个月零4天的恋情,我送她红玫瑰24束,百合11束,马蹄莲和非洲菊3束。”
“你记性真好啊。”杨黎淡淡地说。
“吃过1235次饭,其中532次是西餐,12次日本料理,83次潮州菜,最贵的是2888元一份的碗仔翅,最便宜的是2毛一串的臭豆腐。第一次吃饭,是在绿茵阁,她点了一份照烧银鳕鱼,舍不得独享,分了一半给我。最后一次吃饭,是在味国厨房,她只要一碗鲜虾云吞,才吃了一粒,就出去接手机,说晚上加班。”
杨黎面无表情。
“我对她说过38次‘我爱你’,她说过126次;我说过25次‘永远在一起’,她说过231次。可是,却是她要离开我!”周元的声音低下来,“我在公园堵住他俩,说是加班,却披头散发地在那儿放烟花。”
他无力地闭上眼睛:“然后她两手抓着烟花跑过来说分手吧,那些烟花好刺眼,有几星儿迸到我手上,真疼。”
杨黎坐过来握握他的手。
“然后我就总是梦到这个,她拿着烟花烧我的身,我的衣服全迸出火花,跑不动也喊不出来,她不放过我……”他累了,杨黎帮他换了件宽松的衣裳,扶他躺下,一会儿终于睡了。
杨黎睡不着,她想见见这个韩茜。
过程出奇顺利,杨黎找到高中同学木头,得知韩茜还在那家保险公司,轻易拿到她的电话,假托咨询险种约了见面时间。
白日里的周元还是如常热诚细心,如果不是极偶然的情绪化,你看不出他是个藏事的人,藏许多事的人。
5
杨黎见到韩茜。
女人见女人,第一眼必定是先看衣服。杨黎看着韩茜把红色风衣穿得风情万种,心里先升起一丝不快。她极敏锐地记起周元那晚赞自己的红大衣,还有几次他送的红色衣饰,甚至那“闪电麦坤”也是红色的,这巧合让她突然恨起红色。
韩茜爽朗健谈,杨黎只微笑不语。
她其实很没耐心了,这女人挑不出错,她说的都不是杨黎要听的。
于是她一半试探地:“是周元介绍我找你,你和他,还熟吧?”
韩茜愣了愣,坦白地说:“熟,差点要结婚的,你说熟不熟?”
“那为什么没结婚呢?你俩都不错啊!”她紧紧地问下去。
韩茜笑笑:“我不想活在别人的影子里。”
杨黎不解。
韩茜随意地抚着额前的卷发,她这一头云雾般的卷发,带着一种慵懒的迷人气息:“我这发型,还看得过去吧?我喜欢换发型,平均一个月就换个新形象。可你知道吗,和周元在一起的三年多,我都是梳一根辫子从没变过的,呵呵。”
杨黎想象着一根辫子的韩茜。
“他说我梳一根辫子清纯又干练,他说好看我就梳嘛,没关系。可是,后来他中学同学来,一见我就喊,这简直就是叶子!原来,那个叶子,就是他的初恋,正是一根辫子梳到尾,我成了替身,呵呵。”
杨黎半杯茶端在半空,忘了喝。
“然后我就气呼呼地要见那个叶子,人家早做妈妈了,说起这个中学同学周元,还想了老半天,想起来倒赞不绝口,说他是神童出身,记忆力超强,什么过耳不失、过目不忘啊。”
杨黎哑然失笑。
“这倒是真的,他天生是做销售的,客户的资料看一遍就倒背如流,每个客户的名字电话他都脱口而出,好像跟人家八辈子有亲戚似的,所以他的业绩总是最好。”韩茜甩甩头发,“但我受不了了,我想过点糊涂的日子,糊涂的日子不累。”
走出茶馆的时候,韩茜随口问句:“对了,他现在有女朋友了吗?”
杨黎应道:“有了的。”
韩茜笑道:“不是你吧……”
杨黎不及反应,只好含糊两声,那韩茜注意地看她一眼,已笑着挥手再见了。
6
她想自己是真的动了情,她心疼他。
人前他热情又体贴,却在睡梦里这样紧地攒着眉头。
他不快乐惯了吧,记得太多东西的人怎么会快乐。他赚许多钱,吃许多营养品,也是这般瘦削。他的记忆比常人富饶,滋养了无数嗜血的线虫,它们吸吮他的阳光和快乐,使他苍白、敏感、猜疑、孱弱。
他哪里是什么记忆力超强的神童,什么过耳不失、过目不忘,他明明是想忘却,却永远也忘不了。
他的手放在被子外面,在黑暗里,杨黎轻轻地把脸贴上去。
仿佛受了惊吓,他抖了一下。
忽然又一个想法攀上来,他记得她,他重视她的繁枝细节,是本能地记住,还是情不自禁地,忘不了?
这念头一秒钟就窜得巨大,像个奔跑的火球,熊熊地要吞灭她。
她真想把他摇醒问个清楚,只是,他能说清楚吗?
他自己都无法自觉。
转眼又是一年过了,他俩还在一起过着,尽管时好时坏。
又是岁尽,这次是在同事家里开新年派对,来了好多人,有几个市篮球队的帅哥,大碗喝酒,大块吃肉,大家玩得很开心。
杨黎看见周元正和那些小伙子说笑,眉飞色舞的样子。她端着一盘切好的柳橙走过去,挨近他们的时候,正好听到周元在问:
“你说,穿44码拖鞋的人,有没有你们这么高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