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色火焰”回忆录

迈克尔·西姆斯

我永远不会忘记荒野上可怖的那一夜。

我在金斯皮兰过得很开心。当我的故事发生的时候,已经是我在那儿度过的第五个年头了。早先我便已成为知名的赛马,但我的内心仍犹如一匹热爱幻想的小马驹,而在达特穆尔的北部,地势是那样的荒凉而自由。我并不是说罗斯上校允许我在荒野上奔跑,不,我的价值太高,不能那样做。但我可以每天呼吸到荒野上弥漫着的冒险的精神。我喜爱那崎岖的山坡,那高耸的花岗石突岩,以及每次太阳升起之前都会笼罩着这一切的迷雾。

我母亲教导我说,一位绅士绝不会自吹自擂,如今这倒使我陷入窘境了。我希望仅仅简单地陈述一个事实不会使我变成一个牛皮大王。也许您来自于欧陆,因而没有听过“银色火焰”的大名(我的额头是白色的,但除了额头和右前腿上的一些白色斑点之外就再没有别的白色皮毛了)。我的母亲是“蓟花”,父亲则是“平等”。对,就是那匹“平等”,他赢得了1878年在纽马克特举办的剑桥郡大奖赛,以及次年的阿斯科特金杯赛和曼彻斯特金杯赛,此后又在阿斯科特金杯赛中卫冕。即便是再自负的小马,在如此辉煌的遗产面前也不免是要抬头仰望的了,不过我却认为我已经证明了自己的价值。我生于1885年,在三岁那年,我几乎不费吹灰之力就赢得了两千畿尼大奖赛的冠军。加入阿斯科特赛马会后,我仅以慢跑的速度便赢得了圣詹姆斯大宅大奖赛。就在我讲述的这个时间段,我是韦塞克斯杯锦标赛的最大热门,获胜的赔率达到三比一。

马厩周围属于德文郡的荒野极为荒凉,并且终日刮着大风。在马厩北边大约半英里的地方有一小片别墅区,看起来像是饱受风霜的残疾人居住的地方。我看到过他们在门前的草地上摆着椅子,坐在那里,他们的表情让我记起了黑西蒙在圣莱杰赛上折断了腿的那一刻——似乎是在思索他们什么时候会来抓他。而穿过荒野,在两英里之外是卡普里通马厩,属于巴克沃特勋爵所有,管理人是个狡猾的老头,名叫塞拉斯·布朗。西边两英里处是附近唯一有文明迹象的地方:征服了茂盛的欧洲蕨和荆豆建立起来的塔维斯托克镇。其他方向则四处都是荒野,除了少数的吉卜赛人之外再无其他人居住。这些吉卜赛人身上有着令人愉悦的烟草的辛辣气味,不过他们所饲养的牲畜并不是最高级的那一种。

我们的马夫是斯特雷克先生,他是个小个子男人,腿脚轻快,或许有点太轻快了。在此之前,他有五年时间曾担任上校的骑师一职。但正如一匹马不可能永远都是小马驹一样,他开始发福,不能再像从前那样骑马了,因此转而担任驯马师,至此已有七年。他胸中怀有某种怨恨,而且他始终都在尝试着将这种怨恨在罗斯上校面前掩藏起来。看起来他似乎成功了。可以确定的是,在他看来,上校只是简单地接受结果而不会做任何验证的工作,而且,就像是待在自己的院子里许久没有经历过挑战的狗那样,他从不怀疑自己吠叫的能力。的确,与胡须修剪得整整齐齐、衣冠楚楚、神情警觉的斯特雷克相比,老上校的确就像是一条穿着长筒橡胶靴和双排扣大衣的梗犬。

斯特雷克和他的妻子以及一名女仆居住在距离马厩两百码的一所普通住宅里。他手下有三个小马倌,照料着我和我的三位朋友。每天晚上,有两个马倌住在马具房上面的干草棚中,第三个则在马厩里和我们一起睡。相比斯特雷克先生,我倒更喜欢这些小马倌,前者只有在罗斯上校在场时才表现得对我们很好。他是一个严肃而冷淡的人。斯特雷克先生的性格中显然存在着巨大的缺陷,最近一个晚上,我看到他在羊圈里,用一把锋利的、带着点弧度的小刀划开了两只绵羊后腿的皮肤。那牲畜的哀鸣必将使他心碎——倘若他有心的话。

***

我记得那是九月下旬,蕨类和荆豆将低矮的山坡染成金色。在那个命运注定的夜晚九点,马厩的门锁上了。两个小马倌到斯特雷克家去吃晚饭,而内德·亨特留了下来,一边给我们刷毛、梳洗,一边等候着女仆把他的晚餐送来。内德是个性格温和却又坚定的小伙子,我和他一起待在马厩里总是很有安全感。除了他之外,另一匹经常取胜的赛马贝阿德也在,他是个自负的家伙,但确实有着勇敢的性情;另外两匹马分别叫做普利姆和梅维,他俩是从维德科姆的伊格内修斯少校那里买来的。还有一条老猎狗,名字叫夏普,叫起来像个军士长那么凶猛,本质上却像个男管家。

那之后不久,女仆伊迪丝·巴克斯特沿着从斯特雷克家通往马厩的小路走了过来,手上拿着的那盏提灯在她身后投下晃动的阴影。她是来给内德送饭的,我能闻到今天的菜是咖喱羊肉,他们有的时候会做这道菜当晚餐。她没有带饮料,因为小马倌们不允许喝别的饮料,他们可以饮用马厩中的一个水龙头提供的自来水。

这时内德刚带我做完晚间运动回到马厩。他给我接了一桶水,但我几乎没怎么喝,因为水太凉了,不合我的口味,况且还带有马口铁的臭气,让我鼻孔发痒。我刚好离那扇敞开的小窗很近,可以透过窗子看到伊迪丝正往这边走来,而荒野里刚好有一个跌跌撞撞地走向马厩的男人,他俩就快要碰上面了。就在那个时候,打着盹儿的夏普突然站起来并且开始狂吠。

很明显,伊迪丝既没有看到,也没有听到这个陌生人。这时她离马厩已经不到一百英尺了——在这个距离上我尚且无法闻到她身上特有的那种肥皂、汗味和一点薰衣草香味混合的特殊气息——而那个男人接近了她,并叫她站住。在这附近,不管是什么声音都会传得很远。

我们的伊迪丝虽是乡下出身,但也拥有许多优秀的品质。她虽感到惊讶,却还是毫不畏惧地举起了提灯。借着提灯的光,我看到了一个脸色苍白、神情紧张的男人,穿着打扮倒像是上流社会的人物,戴着一顶呢帽,穿灰色花呢的衣服,脚踏一双带绑腿的高筒靴,其上沾满了泥巴和黄色的荆棘花,那东西在荒野的每个角落里都生长着,就连长满苔藓的石缝中也不例外。他的脖子上还系着一条引人注目的丝质领带,红黑相间。此人大约三十来岁,手持一根沉重的圆头手杖——就是我听人们说起过的那种槟榔屿律师杖。一个打着那样的条纹领带,又拿着这样的手杖的男人很显然会引起人们的注意。

“你能告诉我这是哪儿吗?”他向女仆询问道。

伊迪丝怀疑地上下打量了他一番——她确实应当这么做。

“要不是看到你的灯光,”他继续以令人提不起信任之心的“友善”语气说道,“我真想在荒野里过夜了。”

“你走到金斯皮兰马厩旁边了。”伊迪丝最终回答道。

“啊,真的!”那男人大声说道,“真好运气!”他可真不是个好演员。他看了看她手中的盘子并且说道:“我知道每天晚上都有一个小马倌独自睡在这里,这就是你送给他的晚饭吧?我相信你总不会那么骄傲,连一件新衣服的钱也不屑赚吧?”

伊迪丝脸上露出拒绝的神情,但他还是将手从花呢西装的翻领上面伸进背心口袋里,掏出一张叠起来的纸片。“务必在今天晚上把这东西送给那个孩子,那你就能得到可以买一件最漂亮的上衣的钱。”

伊迪丝可不是个笨姑娘。她一言不发地绕过了那个男人,因为马厩的门已锁了,她便奔向那扇开着的小窗,她往常也总是将晚餐从这个窗子递给值班的小马倌。她的突然出现使得夏普又开始狂吠。内德这时已经坐在了窗下,伊迪丝从窗口将菜盘递给他,随后就开始讲述刚才的遭遇。他们似乎都没有注意到那个男人正从黑暗中走向这扇窗子,杂草在他脚下吱嘎作响,而且他身上还有羊毛和烟斗的气味。当他出现在窗子旁边时,他们两人都吃了一惊。他手里攥着一张钞票。夏普发出低沉的吼声,那个男人谨慎地注视着他。

他很快就以自来熟的语气对内德说道:“晚安。我有话同你说。”我听到他把手杖靠在外墙上面时发出的声音。

内德是一个勇敢的、不屈不挠的小伙子。“你到这里有什么事?”他质问道。

“这件事可以使你口袋里装些东西。”那男人油腔滑调地说,“你们有两骑马参加韦塞克斯杯锦标赛,一匹是‘银色火焰’,一匹是贝阿德。你把可靠的消息透露给我,你不会吃亏的。听说在五弗隆距离赛马中,贝阿德可以超过‘银色火焰’一百码,你们自己都把赌注押到贝阿德身上,这是真的吗?”

我不是小看年轻的贝阿德——这家伙自以为他的身子很长,不过他的估算至少是实际情况的一点五倍——但相比那个男人的这句话,这不过是个无关痛痒的牛皮罢了。

“这么说,你是一个该死的赛马探子了!”内德喊道。看来在马厩里工作对于提升语言的文明程度并无好处。不过正如我母亲所说,不管一匹马的仆人的行为如何,马儿本身一定要保持绅士或是淑女的风度。

“现在我要让你知道,在金斯皮兰我们是怎样对付这些家伙的!”鲁莽的内德高叫着。他跳起来冲到马厩的另一边,把夏普放了出来,后者早就站了起来,发出令人畏惧的低沉吼声。伊迪丝这会儿已经往斯特雷克家那边跑去了。

当内德打开前门的锁时,夏普就吼叫着冲了出去:“我都快睡着了!你怎么敢打扰我?像你这种陌生人刚好做我的晚餐!”夏普总是这么夸张,但他粗哑的吠叫声还是相当可信的。

内德锁好门后也跑了出去,消失在黑暗里。很快他又喘息着回来了,并没有把那个陌生人抓回来。后来我听到他对其他的小马倌说他在黑暗中把人追丢了。

***

那天晚上,雨势磅礴,却没有一丝风。雨水从低垂的层云中直直地倾泻下来,浇湿了荒野和农场。午夜时分,我听到有人从泥泞中跋涉而来的声音,似乎有人正从斯特雷克家往马厩走来,随后我就嗅到了斯特雷克本人的气味。他身上总是有一种卡文迪许烟草的味道,他经常叼着一个用棘根制成的烟斗,烟草将他的牙齿都熏黄了。

在那之后不久,斯特雷克无声地打开了门锁,轻轻走了进来。他身上的胶皮雨衣滴下水珠,打湿了马厩里的秸秆。夏普抬起头来看看他,摇了摇尾巴,但是没有吠叫。

这会儿,内德正仰面坐在椅子上打着呼噜。他吃下羊肉之后不久,便陷入了沉眠,甚至还打翻了自己的水杯,那只杯子正倒在铺于地面的秸秆上。此前我还幻想过内德什么时候会摔倒在地上,我想那一定会是一个令人感到好笑的场面。但他今天睡得明显比往常的任何一天都更沉,就连驯马师的到来也没有让他惊醒。斯特雷克死死地盯着小马倌,大约一分钟之后,他转过身面向了我。楼上的两个小马倌之中,有一个翻了一下身,斯特雷克又停了下来,不过他们并没有醒。我知道那两个人的秉性,就算是雷暴也叫不醒他们的。

令我惊讶的是——同时,我不得不承认,也令我感到警觉——斯特雷克走到我身边,而且,他的举止与罗斯上校在场时完全不同,没有那种伪善的喃喃低语和轻柔的拍打,只是粗鲁地给我套上缰绳并且把嚼子塞进我嘴里。我摇了摇头,他立刻重重地打了一下我的脸颊,我的牙齿咬到了舌头,疼痛地叫了一声。他用左手握住缰绳,并且把它们在我的颌下系紧。我那时本该奋力抗争,但我是一匹受过训练、有风度的赛马,这使我的反应变慢了。夏普趴在他用秸秆铺成的床上,焦虑地看着我们的一举一动,他的尾巴也不再摇晃了。

斯特雷克慢慢地打开了马厩的门,领着我走到外面的雨水和泥浆里,朝荒野的方向走去。夏普站起来准备跟上我们,但是斯特雷克将门闩拉上了。我们步入黑夜之中。冰冷的雨水倾泻而下。我的舌头因被咬到而疼痛,脸颊被掌掴的地方也火辣辣地痛着。尽管难以启齿,但我不得不承认我当时便已怀着复仇的念头了。

在一条小路边上,斯特雷克发现了一条黑红相间的丝质领带,正是昨晚来到马厩的那个陌生人所戴的那一条。这会儿,它已湿透并沾满了泥巴,但斯特雷克还是将它捡了起来,并带着它继续往前走。他领着我走了大约四分之一英里,进入一个碗形的洼地,旁边有一座小山,如果是白天的话,在山上可以看到附近的荒野。在那里,他脱掉了被风刮得绕在他腿上的雨衣,将它披在旁边的荆棘丛上。他用手遮挡着风雨,同时连续划燃了三根蜡火柴,一次又一次地试图点燃一根仅剩残桩的牛油蜡烛,然而每次他都会恼怒地将燃尽的火柴丢到潮湿的夜里。他开始以一种既担忧又愤怒的语气咒骂起来。

就在此时,我看到远处有另一个身影,独自站在雨中,望向这边。原来斯特雷克一直在引领着我朝这个人所在的方向走去,而这个时候,他停下脚步,抬起头朝对方粗鲁地挥手。另一个人举手回应,但并没有靠近我们。

就像其他所有的马儿一样,甚至也包括那些拉车的奴工——也许那些不幸的马儿更是如此——我对于观察人类的手势非常在行。尽管是那样的一个雨夜,我仍能看到斯特雷克从他的口袋里掏出了一把象牙柄的手术刀,那纤细而锋利的刀刃隐藏在软木的刀鞘里。我看到这把刀的那一瞬间就不安地打起了响鼻。我了解斯特雷克,我也认识这把刀。我看到过他在那些绵羊身上使用它。

就在这个时候,我已经知道了斯特雷克想要对我做些什么。我虽然是匹赛马,但并非对赛道和围场以外的事物一无所知。斯特雷克一边假惺惺地低声说着安慰我的话——这些话语虚伪至极,完全被雨声所淹没——与此同时,他走到我的身后,拍打我的体侧,直到最后,站在了我尾巴旁边。他举起那条红黑相间的领带——领带是扭起来的,就像一条绳子。

他就像是钉蹄铁的铁匠一样弯下腰抓住了我的左后腿,并且抬起我的蹄子。但我却不像钉蹄铁时那么配合,反而扭过身子,尽全力向后踢去。令我惊讶的是,我感觉到他的颅骨凹了下去,当我小跳着转过身时,我看到他手上仍然拿着那柄邪恶的小刀,然而它没能划伤我的腿,反倒划伤了他自己的腿。我嗅到血腥的气味并且真正地恐慌起来了。斯特雷克甚至都没有呻吟一声就倒在了泥浆里,而我则逃向荒野之中。

我看到另外一个人在泥水中跋涉着向我追来,但很快他的身影就消失在雨水和迷雾之中了。

***

在我们年轻时得到的教诲是,无论那些无知的仆人们无意中给我们带来了怎样的痛苦,都应当默默忍受。或许我的母亲会认为我不应该用蹄子踢那个诡计多端的驯马师,但是世易时移,我所生活的这个世界与我母亲所生活的已经不同了。我还击了,而且我不能违心地说我对此感到后悔。就在疾驰跑开的同时,我已经开始猜测,或许斯特雷克先生永远都没办法再去折磨其他的绵羊或是马儿了。但我的心脏依然剧烈地跳动着,因为我知道自己只差一点点就没法见到达特穆尔的下一个秋天。最终,我停了下来,在冰冷的雨水中站立着,直到呼吸恢复平缓,体侧也不再疼痛。

然后我就看到了另一个人——那个看到我用蹄子踢了斯特雷克先生的人——正从远处朝这边走来。我谨慎地注视着他。他的身影和动作令我感到似曾相识。最终,我认出他是塞拉斯·布朗,一个长着梗犬那样的眉毛和黑色眼睛的老头子,他替巴克沃特勋爵照料卡普里通马厩。布朗手下有一匹知名赛马,叫做德斯巴勒,在坊间闲谈中有些人认为他的速度和身形足以与我相媲美。有那么两三次,当斯特雷克带我到荒野上去练习时,他与布朗进行了秘密的会面。德斯巴勒与我互相插科打诨,而与此同时,斯特雷克为他欠下的债务大吐苦水,布朗则告诉了他一些可以消除债务的法子——这其中自然也包括背弃罗斯上校的信任。看来今晚针对我的诡计是他们两人谋划已久的。

我已经非常疲倦了,而且浑身都已湿透。我不得不承认当我发现来者只不过是塞拉斯·布朗时,心里还是轻松了些。我想过继续逃跑,但是我能到哪里去呢?我又不是一头野鹿。我是一匹马,一匹赛马。晚上我得在马厩里睡觉。

“来吧,小伙子。”布朗用一种对他来说还算是柔和、令人安心的声音说道,“不用担心了,我的孩子。”

我转过身去看着他。

“你瞧,现在计划得稍微改变一下了。”他说着朝我走来,但当我转过身时,他停下了脚步。“你还真是个火暴性子啊,‘银色火焰’先生,不是吗?告诉你,老塞拉斯也不是吃素的。绝对不是。听着,我们都得冷静一点,小伙子。我不会伤害你的。不过就算是这样,”他轻轻笑了几声,“我也不会站在你的身后。”他假装不经意地打量了一下周围。“今晚我宁愿用所有顶级赛马来换一匹能骑的劣马,要不然,换把雨伞也行。”他再次笑出声来。看来他同谋者的死亡并没有给他造成任何影响。

当我想起我是多么轻易地让这个粗俗的老骗子牵住缰绳并领着我走向卡普里通马厩时,忍不住叹息了一声。进入遮风挡雨的马厩让我感到欢喜。我高兴地吃喝了一通,并接受了刷洗和梳毛的服务。但没等我反应过来接下来将会发生什么,就被戴上了缰绳和辔头。老布朗在黎明的微光中奔跑着,找来了一些瓶瓶罐罐,并将一些水倒进一个桶里。很快,他就开始将我美丽的黑色皮毛——原谅我的自夸——刷成了单调乏味的褐色。

***

几天之后的日落时分,我站在马厩的窗子前望着外面那条通往卡普里通马厩以及外界的小路,身边是我的对手以及新任室友德斯巴勒。这时我看到两个男人从荒野的另一边朝这个方向走来。

其中身材较高的那个人显然是两人之中的领导者。他坚定地向前走着,双眼则不时以尖锐的目光在草丛、道路、马厩与大门之间扫视着。此人强壮的手臂和高耸的前额都显示出饱满的自信与泰然自若,因而令人印象深刻。另一个人看起来像是一名老兵,身体强壮,肩宽背厚。这个人的步态与他的同伴相差不多,但他的态度看起来是处于从属地位的。

道森——布朗手下的一个品行低劣的狗腿子——从马厩里跑出来拦住了这两人。“这里不允许闲人逗留!”他对他们说道。

两人之中高个子的那个傲慢地将手指插到他的背心口袋里。“我只想问一个问题,”他说,“要是明天早晨五点钟我来拜访你的主人塞拉斯·布朗先生,会不会太早了?”尽管他的语气相当懒散,目光却仍然具有相当的穿透力,我很快就意识到他已经透过马厩的窗看到了我。我们的目光相会了。

“上帝保佑你,先生。”道森被对方的气势慑服,语气也变得像是农民一样谦卑,“如果那时有人来,他会接见的,因为他总是第一个起床。”

他回头看了一眼,脸上愁容满面,我现在已经知道了那种情绪的来由是什么。“可是他来了,先生,你自己去问他吧。”

高个子男人从口袋里掏出一枚金币,但道森立即低声说道:“不,先生,不行,如果让他看见我拿你的钱,他就会赶走我,假如你愿意的话,请等一会。”

于是那个男人把金币放了回去,冷静地等候着,布朗随后怒气冲冲地沿着沥青路面大步走过来,恐吓地挥舞着手里的猎鞭。

“这是干什么,道森?不许闲谈!去干你的事!”他转向那两个陌生人,“还有你们,你们究竟来干什么?”

“我要和你谈十分钟,我的好先生。”那个高瘦的男人冷静地回答道。他甚至没有看那支猎鞭一眼。

“我没有时间和每个游手好闲的人谈话!”布朗怒斥道,“我们这里不许生人停留。走开!要不然我就放狗咬你们。”

那个男人俯身向前,在布朗耳边低语了几句。

布朗的脸立即涨得通红,他愤怒地吼叫起来:“扯谎!无耻的谎言!”

“很好。我们是在这里当众争论好呢,还是到你的马厩里去谈一谈好呢?”

布朗的暴怒就像荒野上的阵雨一样,来得快去得也快。“啊,要是你愿意,请吧。”

那个男人笑了起来。“我不会让你等很久的,华生。”他对他的同伴说道,“现在,布朗先生,我完全听你吩咐。”

布朗深吸了一口气,但却并没能恢复先前的那种气势,只是安静地,甚至可以说是畏首畏尾地转过身,领着对方走进了马厩。那个叫做华生的人在外面闲逛着,我则转过身,注视着走入马厩的布朗和那个高个子陌生人,他们离我真的很近。我的心焦急地剧烈跳动着,而“德斯巴勒”看起来显得很是无聊。

“我是夏洛克·福尔摩斯。”那个男人平静地自我介绍,“也许你听说过我的名字。”

布朗摇了摇头。

福尔摩斯先生扬起眉毛:“真遗憾,我不该让华生在外面等的。他一定很喜欢这样的事。布朗先生,我来到这里是为了给你讲一个小故事。”

“我不想听故事。”

“我想你一定会喜欢这个故事的。我们可以坐下谈吗?不行?没关系。你本人是对警署以及格雷戈里警探这样说的:最近的某一天早上,你曾经很早就出门到荒野中去了。那天,你穿着和你脚上现在的这一双一样的方头靴子。

“但是你没有告诉别人的是,当你走在荒野上时,你看到了一骑马正独自在那里游荡。你潜伏着过去,令你感到不能置信的是,你发现那骑马的额头上有一块很大的白色区域。他正是你拥有的‘德斯巴勒’的最大对手——‘银色火焰’。”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我们还是不要浪费时间了。你看到了‘银色火焰’,但只有他一个。无论是约翰·斯特雷克,还是内德·亨特,乃至于罗斯上校全都不在他身边。然而你并不知道,斯特雷克那时已经死在荒野之中了。”

布朗的表情没有丝毫变化。在我的一生中几乎从没羡慕过人类说话的能力,然而那个时候我却真心希望自己也能拥有。

“你震惊地站在原处,接着开始朝着卡普里通的方向走,但转了一圈之后,你又返回了原地开始思考。”

布朗无法再掩饰自己的表情了:“你藏在什么地方的,先生?”

“你拉起了‘银色火焰’的缰绳,带着他在荒野上转着圈走了几分钟,然后改道朝金斯皮兰的方向走去。”

布朗目瞪口呆。

“然而随后不久,你意识到在你卑微的一生之中,命运终于将那个只存在于你梦想里的机会送到了你手中。在清晨薄雾的掩盖之下,你决定将‘银色火焰’带回卡普里通。”

布朗大笑起来,就好像一直在为这最终的反抗积蓄能量一样。“那么‘银色火焰’现在在哪里呢,先生?”

福尔摩斯先生叹了一口气,甚至没有转向我,只是朝我这边摆了摆手。

“那是匹栗色马,身上一根白毛也没有。”布朗说道,但这句虚张声势的话几乎卡在了他自己的嗓子眼里。

“布朗先生,我们都不是小孩子了,这也不是一场游戏。我有足够的能力毁掉你,而且若是你不能够完完全全地按照我的要求去做,我会毫不犹豫地毁掉你。”

布朗试着与福尔摩斯先生对视,但却失败了。他低头看着马厩地上堆着的秸秆,叹了口气。汗珠从他的额头和上嘴唇上不断地冒出来。

“你要把‘银色火焰’留在这里。”

布朗的眉毛迅速地扬了起来。

“你不能洗掉他身上的染色。”

“什么?”

“我不是在和你讨论。这是命令。你必须把他照料好,让他能够参加四天之后的韦塞克斯杯锦标赛。你不能把此事告诉巴克沃特勋爵,也不能中止这两骑马的训练。”福尔摩斯先生的语气开始变得阴沉了,“如果‘银色火焰’受到了任何伤害——哪怕是少了一根毛——我个人将会以盗马和妨碍比赛的罪名将你告上法庭,我甚至还可能向警方提出你涉嫌谋杀。”

“谋杀!我没有——”

“你有没有做过对我来说无关紧要。”福尔摩斯先生大步走向门口,“我会给你发电报告知下一步的指令。”他走出门外。

这个男人神奇地以气势而非暴力征服了恃强凌弱的布朗,令我大为心折,我不禁转过身再次透过窗子注视着他。

布朗的精神已经崩溃了,当福尔摩斯先生走向他的同伴时,布朗紧紧跟在他的后面。“一定照您的指示去办。一定完全照办。”

“一定不能出错。”福尔摩斯先生回头看着他说道。另一个名叫华生医生的人仔细地观察着他们两个。

布朗读懂了福尔摩斯先生眼神中的威胁意味,不由得吞了一下口水。“啊,是的,一定不会出错。保证出场。我要不要改变它?”

福尔摩斯先生想了想,突然大声笑起来。“不,不用了。我会写信通知你。不许耍花招,嗯,否则……”

“啊,请相信我,请相信我!”

令我吃惊的是,布朗哆哆嗦嗦地伸出手来想要与福尔摩斯先生握手。

而令我欣喜的是,福尔摩斯先生无动于衷,他转过身去向前几步,又回头补充道:“好,我想可以相信你。嗯,明天一定听我的信。”

布朗尽可能如常地走回马厩,然后几乎瘫倒在了墙上,借助墙壁的支撑从窗子里目送那两个人步行穿过荒野,朝金斯皮兰的方向走去。他大口大口地喘息着,我闻到了他身上臭烘烘的雪茄和威士忌的气味。

然后,他突然转过身,踢了我所在的小隔间的门一脚。我哆嗦了一下,连忙转过身,万一他打开门的话,我也可以与他拼死一搏。但他却冲出马厩,像一只受了惊吓的老鼠。

***

我在温彻斯特的那场比赛中跑得不错。身上未洗去的染料让我浑身发痒,而且不能在远处就被认出也让我感到十分尴尬。只有当我足够接近那些一道参加比赛的赛马时,他们才能够通过我的气味认出我就是“银色火焰”。

我热爱吼叫着的观众。我是为这一刻而出生和成长的,就和我的父亲一样。那些吼声、挥舞着的帽子和围巾,那些来自远处的时时刻刻盯着我们的望远镜的闪光——我热爱这一切。不过,和平时一样,对于那些高叫着“‘银色火焰’,五比四!‘德斯巴勒’,十五比五!其余赛马,五比四!”这一类话语的人和他们的叫声,我是直接忽略的。想要赢的话,你就只能想比赛的事。

其他参加比赛的赛马表现得相当不错。“德斯巴勒”与我在同一间马厩里做了好几天的邻居。一开始,他表现得就好像我们是某种意义上的同谋者——直到铃铛响起之前的那一刻,他却低声说道:“没必要太过用力,亲爱的银色火焰。你是跟不上我的。”

“先生,”我震惊地抗议,“祝最好的马赢得比赛。”

“正是如此。”

其他的马倒不像“德斯巴勒”这么粗鲁。代表巴尔莫勒尔公爵出赛的是“爱丽丝”,我已经有差不多一年没见过她了,但我发现自己对她那苗条的侧腹的喜爱之情一点都没有消退。沃德洛上校的知名杂色马“普吉利斯特”以前也曾与我参加过同样的比赛,我们之间有一种互敬互爱、宛如同志一样的关系。我此前从未见过辛格福特勋爵的赛马“拉斯波尔”,他是一匹让他的主人倍感骄傲的栗色马,有着高傲的眼神和好动的尾巴。希斯·牛顿先生的黑马“黑人”和我也是首次会面——而且我必须承认,这是个帅气的家伙,他的骑师穿着棕黄色上衣,戴红色帽子,色彩搭配得非常不错。

我从未感到如此精力充沛,因此当枪声响起,我丝毫不觉得比赛到来得太快。在比赛的头两分钟,我们六匹马几乎紧挨在一起,我的心脏和蹄子都有力地搏动着。然而不久之后,“拉斯波尔”、“黑人”和“普吉利斯特”都开始落后了。接下来的一分钟里,“爱丽丝”和“德斯巴勒”分别跑在我的左右两侧。然而之后,美丽的“爱丽丝”耗尽了体力,落到了值得敬佩的第三名的位置。随后是德斯巴勒,他嘴里冒出一些不干不净、我永远不应当重复的脏话咒骂我,随后就被我的马蹄扬起的灰尘呛住了,他开始落后,半个马身、一个马身,然后是更多。当我冲过终点线时,他被我甩下了六个马身远。

***

“他在这里。”我听到长着鹰钩鼻子的福尔摩斯先生这样说道。此时我正在只允许马主及其朋友入内的磅马围栏里,内德·亨特在为我梳洗,我则不时从水桶里喝一些水。内德摘下帽子朝几人行礼,福尔摩斯先生、华生医生都向他点了点头,然而罗斯上校却显得怒气冲冲,并未回礼。

福尔摩斯先生身上仍然有着浓重的烟草味道。他对我说道:“你只需要用酒精把马面和马腿洗一洗,就可以看到他就是那匹‘银色火焰’。”

“你真让我大吃一惊!”上校大声说道。

“我在盗马者手中找到了他,便擅自做主让他这样来参加马赛了。”

“我亲爱的先生,你做得真神秘。”上校围着我转了几圈,仔细观察我的各个部位,还拍了拍我的侧腹部,“这骑马看起来非常健壮、良好。它一生中还从来没有像今天跑得这样好。我当初对你的才能有些怀疑,实在感到万分抱歉。你为我找到了马,替我做了件大好事,如果你能找到杀害约翰·斯特雷克的凶手,就更帮了我大忙了。”

“这件事,我也办到了。”福尔摩斯先生不慌不忙地说道。

“你已经抓到他了?那么,他在哪里?”

“他就在这里。”

“这里!在哪儿?”

“此刻就和我在一起。”

罗斯上校像条被戏弄了的狗一样发起怒来。“我不否认我承了你的情,福尔摩斯先生,”他的声音十分冷酷,手也伸向了腰间的骑鞭,“可是我认为你刚才的话,一定是恶作剧!”

“我向你保证,我并没有认为你同罪犯有什么联系,上校。”福尔摩斯先生说着,发出一种与他那双明亮的眼睛和具有贵族气派的鼻子相配的、近似于嘲弄的笑声,“真正的凶手就站在你身后。”他从上校身边走过,并将手放在我的脖子上——对于一个像他这样强壮的人来说,这个动作可以说是出乎意料的轻柔。这是我第一次与这位拯救了我的人有肢体上的接触。我这才知道尊敬和感激在一瞬间可以带来类似爱戴的感觉。

“这匹马!”另外两个人异口同声地大声说道。

“是的,这匹马。”

福尔摩斯先生同情地看着我,我则高高地昂起头。我不喜欢被人怜悯。

“假如我说明,他是为了自卫杀人,那就可以减轻他的罪过了。而约翰·斯特雷克是个根本不值得信任的人。现在铃响了,我想在下一场比赛中能再赢一些。我们再找适当的时机详谈吧。”

我这时才明白,福尔摩斯先生知道我在哪里,也知道我将会参加比赛——正如他吩咐那个卑微的懦夫塞拉斯·布朗所做的那样——而且他为我的比赛押了注。我感到受宠若惊,但同时我也知道,像这种得知了内幕消息而做出的押注行为理应是违法的。

然而,并没有人在乎这个。

***

第二天,内德·亨特驾车沿着我熟悉的道路把我拉回了家,拉车马们推挤着我的车厢,但我骄傲地站立着,那是我身为载誉而归的征服者的特权。我看到肮脏而谦恭的塞拉斯·布朗正站在路边。当我的马车经过时,他朝我鼓起了掌。我看着他的眼睛,知道他决不会读懂我的表情。

当罗斯上校瞥向他的时候,这个狡猾又怯懦的老马夫脱帽向他行礼。内德驾着马车继续沿路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