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酥麻嫉妒,出手掐断火苗
“喂,崇朝,还在打球吗?打完去喝酒。”
电话那头传来兴奋的欢呼,邀请他速速来球场支援。
他返回主界面,看见观星APP里堆满了消息,估计都在插科打诨,毕竟昨夜的观测条件是几年难遇得好。
心烦意乱,他懒得点开那些消息,换了身衣服去球场找宋崇朝。
球场点了夜灯,通透明亮,晚间归来的人开始了一天的娱乐活动,篮球落地声不绝,一群人在抢球。
宋崇朝冲他远远挥手,将球扔给他,把他拉进了一个野队。
不完全算野队,场上至少有一半人他尚算认得。
“哥,他们那队少人,麻烦顶个球员。”
“正好。”
他声线清淡,脸色看不出喜怒,宋崇朝喜滋滋地招呼人继续。
他是真的觉得正好。
夺球,过人,起身,投篮,肌肉撞击。
当他又投进一个三分时,看见宋崇朝在不远处拍手叫好,忽然觉得失了趣味。
很快,球队散了,各回各家。
当初他们这群一起打球的年轻人都已长大,有了家业要顾,不能再久留。
留存着青春记忆的老旧球场终究换成了新人的天下。
宋崇朝带着一身汗,跑过来搭上他的肩:“周哥,走喝酒去,咱俩不醉不归。”
“好啊,先回去冲个澡。”
“小七真不出来?”
“她要修图。”
“啊~女孩子就是喜欢P图,不都一个样嘛,怎么还耽误喝酒呢。”
周倬停下脚步,认真地看着他:“是修流星雨的图片,有爱好很好,做开心的事最重要。”
“是是是,喝酒没有P图开心。”
“你不知道吗?她平时喜欢追星。”
“啊?没看出来她喜欢哪个明星啊,你告诉我,我好下次嘲笑她一下。”
“……”他目光定格在宋崇朝的脸上,令宋不禁摸了摸脸,怕是脸上有灰。
但是天色已晚,阴云密布,看不清脸色。
宋崇朝莫名地用肩膀撞了一下周倬:“周哥,你看啥呢?我又变帅了?”
“不是。”周倬脸上浮出淡淡笑意,“你不了解她。”
“啊??我了解小七干嘛呀,不够被她折磨的。”
“你们当初……”周倬顿了一下,见宋崇朝甩着手臂,步履轻快地走在身边,他的心情也略微放平,敢于去揭开记忆的尘封一角。
“崇朝,为什么分开?”
宋崇朝一脸惊讶地看着他:“周哥,你怎么知道我们分手了?”
周倬声音沉而冷:“很奇怪?”
宋崇朝垂下头,吸了吸鼻子,似乎想起了分外伤心的事:“别提了,哥。大好的天气,讲点开心的事。”
他不好再追问,便转头谈些其他的事,看着崇朝情绪不高的模样,心中涌起一种淡淡的愧疚,随后滋生出微微扭曲的敌意。
他闭眼吸气,试图将这种敌意压下去,却又在心底蔓延开,梗得他呼吸困难。
周倬还记得,宋崇朝和秦七襄一般大,自小到大的时光里,他们一同上下学,形影不离。
有一次,他放学回家的傍晚见花坛里的花草在摇动,走近一瞧,从花坛里钻出了秦七襄那沾满黑泥的脸。
她呸呸了两声,看见面前的周倬又腾出灿烂笑脸,伸手扯着身旁宋崇朝的领子,将他从花坛里拉出来,双双喊他:“哥!”
他抿着唇,无奈地问:“你们在做什么?”
一个叫着挖土,一个喊着养虫。
什么虫要挖土养啊,把花坛糟蹋成这样。
她立马爬出,用沾着泥的小手去拉他的袖子,在校服上留下一串黑指印。
他从书包里掏出纸巾给两人一人擦了一遍,那两人站在一起笑得像风中野草,沾了泥更像。
她领着周倬去看她同宋崇朝的秘密基地,两人在墙角搭了个大方盒,在养蚂蚁。
后来那群蚂蚁死了,因为崇朝边吃糖边趴在盒边看,糖块掉落,污染了泥土沙石。
一开始蚂蚁还去搬运糖粒,慢慢糖块融化,将搬运的工蚁黏住,工蚁的大量死亡很快为这座蚂蚁城市带来了灭顶之灾。
繁华的城市落幕,四处堆积着蚂蚁的尸体。
为此,七襄同崇朝打了一架,两个人都灰头土脸的,站在门外挨训。
他再次放学回家的时候,就看见两个人拉着脸站在墙角,手上还在互掐。
他将两人领回家,喂了零食,又一人送了一辆玩具车,才平息了这场争斗。
没过两天,就看见他们在院里搭了个简易赛车道,一群半大的小孩围在那里比拼玩具车。
两人勾肩搭背,恢复了往日小伙伴的深情厚谊。
一见他放学归来,一群小孩子围上来,周哥周哥地叫,想要知道他送那两人的玩具车究竟是从哪里找到的。
这个年纪的小孩,什么都不懂,生命中唯一重要的是自己的玩具车要跑第一。
在秦七襄的生命中,那些排山倒海般欢快的童年回忆,大约都来自宋崇朝,而不是他。
有时候,他也不明白,自己怎么就偏要回头去和崇朝争。
细想来,确实也没趣味。
理智告诉他这很愚蠢,心头却又忍不住期盼着宋崇朝能告诉他答案。
他故作矜持地走在崇朝身旁,用一副兄长的口气询问他们当初的感情,打着关爱弟弟的旗号,掩盖着心底那一点点阴暗潮湿的窥探欲。
这种连指尖都透着酥麻敌对气息的感觉,大概名为嫉妒。
那人和七襄若仍互相在意,可能复合并不难。
自己只能默默在一旁看着,不得已出手掐断他们这点火苗。
他回家,迅速冲去打球流下的汗渍,清爽地走出浴室,清了清嗓子,用清澈的语音和秦七襄发了条消息:“我后天要去一趟南方,麻烦你陪我去看看房子。我有一套新设备还未拆封,作为答谢。”
说完,给她拍了张新设备的图。
新得很,前几天听她说喜欢拍星空就给她下单了最新款的设备作为礼物。
今天才到,她肯定会喜欢。
作为交换,他要将她哄走,以免在家里待久了,真的同宋崇朝旧情复燃。
青梅竹马的感情最难撇得一干二净了。
她很快回复:“行!但我提前回去,伙食费你负责。”
“还有交通费,景点费,加班费,我报销。”他笑着回复。
“!!!哥!你好帅!【比心.jpg】”
他看着满屏飞的爱心,唇角溢出笑意,揉了揉鼻子,试图缓解一下激扬的情绪。
驱车和宋崇朝来到新开的酒馆,这家没有缭乱的光影,只有一个驻唱在前方弹着吉他,悠扬地唱着民谣情歌。
酒水在杯中摇曳,宋崇朝一边喝酒一边和他侃天侃地,两人在桌上下着飞行棋,没过一会儿,崇朝输了几轮,喝了几杯,就开始口无遮拦起来。
周倬浅抿了一口酒:“崇朝,驻唱现在这首是什么歌?”
“我不知道啊,我去问问。”宋崇朝跌跌撞撞就要站起,又被他拦下。
“不用问了,留点悬念挺好的,我喜欢里面的歌词。”
他淡淡地引入话题,从情歌歌词引入到感情上来,头脑发晕的宋崇朝跟不上思路,只被他带着跑,又喝了一杯下肚,基本上成了知无不言的样子。
他在宋崇朝趴在座位上掉眼泪的时候,心头掠过一点不忍和自责,又垂眸抚着腕表,嗤笑一声。
他都这么干了,现在何必作出假慈悲的模样。
手搭在宋崇朝身后的皮质靠背上,手指轻轻敲击,他缓声开口:“崇朝,你还喜欢襄襄吗?”
脸上带笑,笑意却不达眼底,眸中有暗流涌动。
宋崇朝晃了晃头,脸上一片红晕,手搭上他的肩,眼神迷茫着:“哥,我最喜欢湘湘了,她就像个天使。”
周倬脸上笑容凝滞,脸色渐渐冷下来:“是吗?”
“我第一次见她的时候,她穿着小白裙站在人群里,会发光!”宋崇朝扒着他说道,“后来,我悄悄地靠过去,看见她在弹琴,那声音仿佛天籁。后来下了雨,我从屋檐下走过去,那雨水像挂了一串水晶珠帘似的,嘿嘿嘿,和我妈小时候用的门帘一样好看。”
“然后呢?”他手指摩挲着皮革的纹理,沉静地往下问,“她会弹琴?”
“会啊,她弹的可好了,每个周六下午都会去琴房弹琴,夕阳光落在地上,空气里飞舞着尘埃,像是天使。”
“下了雨,你靠过去之后,送她回家的路上和她表白了吗?”
周倬盘算着是七襄什么时候学了琴自己不知道吗。
“没,我哪有那么轻浮,我们才认识一天。我没有伞,蹭了她的伞回宿舍,她身上有淡淡的香气,像是雨后的青草花香,雨水从伞边洒在我脸上,那一刻我就知道,我的天命到了。”
“什么?”周倬被他颠三倒四的话弄晕了,“你和襄襄认识多久?”
“两年啊,我回去之后找了好多人打听,才知道她是隔壁文学院的师姐,很快就要毕业了。我追了她一年,呜呜呜,好不容易才答应我,后来她嫌我年纪小,居然不要我了。哥!湘湘不要我了,我哪里幼稚啊~~呜呜呜呜……”
周倬被他的嚎哭惹得不禁揉了揉额心:“所以她叫什么名字?”
“涂湘。”
作者有话要说:啊啊啊~为什么不涨收藏啊呜呜呜,感觉这周榜又申不上了呜呜呜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