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二 试探

不久之前。

看守人和竺晨风离开之后,明杨和长信并没有走。

既然被人知道行踪,也就没什么好掩藏的,明杨也点亮了手里的火折子,和书童分别把其他棺材里的人一一查看过,里边都是男子,再没有女子了。

长信叹了口气:“又是白费功夫。”

明杨望着周围的这些棺椁,在心里默念:各位,多有得罪,抱歉。

“少爷,如果不是刚才那名女子,咱们要找的人可能在其他义庄。”长信忧伤地说,“走吗?”

明杨长长的睫毛垂下,敛住目中情绪,沉吟片刻道:“走吧。”

两人离开大堂,正想从正门出去,经过厨房的时候,就听里边传来油锅“滋啦”的声响,香味立刻传了出来。

长信这个好吃鬼立刻就吞了吞口水。

“少爷,咱们都没吃饭,要不、要不去蹭一顿?”他目光灼灼地说,“闻着好香啊,没准那个女鬼、不,女子,很会做饭呢?我好饿了,不吃点东西走不动。”

明杨:“……”

“你就这点出息?!”他无奈地说,随即心生一计,“好,就去蹭顿饭吃,顺便盘问那女子。”

长信愉快地摘掉面巾,露出一张稚嫩的脸,喜滋滋地说:“幸好出门前少爷给我俩易了容,双重保险果然可靠,少爷真是算无遗策。”

明杨得意道:“那当然。”

于是就有了先前那一幕。

身为厨子,最爱听的就是有人夸自己做的饭香,竺晨风心里很是得意。

为了答谢看守人,她方才特意多和了些面,够对方吃几天手擀面的,现在加两个人来吃,倒也是能够。

但她不好替别人做主,便道:“食材都是这位大哥的,你得问问他。”

长信立刻掏出荷包晃了晃:“我们可以付钱!”

原本一点可怜的鸡腿肉都要跟别人分,再添两张嘴,看守人本不是很乐意,但对方愿意付钱,那就另当别论了。

他立刻道:“一人十五文钱,能吃鸡肉,喝丝瓜汤。”

“没问题!”得了应允,长信便推开门进来,从荷包里掏钱,“我们少爷说了,连这位姑娘的饭钱一并算上,再包上食材,这顿我们付您一钱银子。”

这是遇上阔绰主顾了,看守人高兴地伸出手,双手接过那点银钱:“多谢公子!”

竺晨风转头望向跟进来的明杨,生疏地屈膝行了礼:“谢谢公子照拂。”

借着烛火光亮,竺晨风看到他的脸,心中遗憾陡生。

公子身材挺好,却是其貌不扬,可惜可惜。

明杨易容水平稀松,尽可能少做表情,只是微微颔首:“不必客气。厨房窄小,我二人在外等候,免得打扰姑娘。”

“不打扰不打扰,那边有个炭炉,你俩搬出去,帮我点着了吧。”竺晨风非常不见外地指挥道,“一会儿用来煮面,只用一个锅太慢了。”

长信:“……”

少年不情不愿:“我们付了钱的,也要干活吗?”

你知道我家少爷是谁么?哼!

“要想快点吃上饭,就得一起干啊。”竺晨风冲他笑笑。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巧厨也愁工具不够。

明杨点头:“姑娘说得是。”他冲长信使了个眼色,两人便抱着炭炉去了外边廊下忙活。

竺晨风把煎好的两个荷包蛋盛出来,再把丝瓜丢进锅里翻炒,炒到断生之后,便将之前烧开的热水倒进锅里,转头将荷包蛋切成小块,放回锅里一起煮。

这里没有胡椒粉,好在还有一小罐结成块的白糖,她用刀抠出一点来,洒进锅中提鲜,再放了些盐,便随这汤去咕嘟着。

接着她将饧得差不多的面取出,在案板上擀成薄片,一层层叠起来,菜刀在发出“咣咣咣”有节奏的声音,一串串面条在她手下诞生。

外边的炭炉生好了,小锅架在上边水也煮开了,竺晨风端着刚切出来的面出去,一把把丢进锅里,叮嘱两人:“火别太大也别太小,盯着别叫它溢锅。”

没等明杨和长信回答,她回了厨房,将煮好的汤盛出来放在一边,让看守人把铁锅用水冲了重新放回火上,再等油烧热,才将腌好的鸡腿肉鸡皮向下放进去煎。

等待的空隙,她跑出去看面煮的火候,差不多的时候将面捞出,过了凉开水后盛进碗里。

长信盯着那白花花的面条,疑惑:“就这么吃?”

“当然不是,把面碗端进来。”

竺晨风回到厨房里,给锅里的鸡腿翻面,摘下几个干辣椒剁碎,切了蒜末,均匀地放进四个面碗里,然后快速地调了一小碗酱油、白糖和香醋混合的料汁。

长信在旁边都看呆了,完全不知道她要做什么。

这时候,竺晨风将锅里煎的鸡排盛出来,放在案板上切成长条,码进盘子,转身往锅里倒了些菜籽油,跟煎出来的鸡油混合烧热,再把早就准备好的小葱碎丢进去炒。

一瞬间,厨房里葱香四溢,闻得人更饿了。

长信再次吞了吞口水,连称呼都改了:“姐姐,快好了吗?我肚子都叫了好几回了。”

明杨站在厨房门口,抬手在他后脑勺弹了个脑瓜崩:“出息呢?”

竺晨风笑笑,用炒勺舀起葱油,先往面碗里一浇,热油发出“滋啦滋啦”的声响,把干辣椒和蒜末的香气激发出来,满屋香味更多了一个层次。

“酱汁随口味拌进面里就好。”她又舀了一勺葱油浇在鸡排上,“一人两块脆皮葱油鸡,一碗丝瓜鸡蛋汤,晚餐好啦!”

她一边说着,一边用筷子夹起切好脆皮鸡,公平地放在每个人的碗里,四个一模一样的大碗,碗里都码好了调味料,泼过热油,现在放进来金灿灿香喷喷的鸡排,看着就让人食指大动。

厨房里空间太小,竺晨风让几名壮劳力将小桌搬到外边廊下,正好罩在方才生好的炭炉上,再将大碗的丝瓜汤和四个面碗端到上边,这样不仅能给汤略微保下温,在外边吃饭也不至于太冷。

看守人找了一件自己的罩衣递给她:“你要是不嫌弃的话,先穿这个吧。”

嫌弃当然是不敢嫌弃,没什么比暖和更重要,竺晨风道谢后接过,往身上一裹,坐在桌边笑道:“大家都饿坏了吧,快开动吧!”

长信顾不上拌面,先夹起鸡排咬了一口,“咔嚓”一声,脆香鸡皮在口中碎裂,鸡肉鲜嫩的汁水充盈着口腔,香气扑鼻的葱油味道与肉香简直绝配!

少年立刻瞪圆了眼睛:“啊啊啊啊!好吃!真好吃!”

看守人也选择先吃肉,朴实的汉子表情先是一怔,然后感叹道:“我这辈子都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姑娘真是好手艺!”

明杨与他们不同,盯着竺晨风的脸,淡淡笑道:“姑娘蓬头垢面,不如先去梳洗一下再来?吃饭也吃得舒服些。”

“我都饿坏了,可等不了,我们粗鄙人家不讲究这些。”竺晨风没有先吃鸡肉,而是倒进料汁拌了拌面,先吃了一口。

不知道原身几天没吃饭了,饿成这样一上来就吃脆皮鸡,过一会儿可不得拉稀跑肚,还是吃点面食先垫垫。

至于洗脸梳头,一个是真顾不上,第二,竺晨风不知道原身长什么模样,万一貌美如花,面对三个男的、不,两个半吧,洗干净了干什么,等着挨宰吗?

我才没那么傻!

明杨横遭拒绝,并不以为意,拿起筷子,迟迟没有下箸。

他的本意不是来吃饭,而是探听这女子虚实,而且他舌头挑剔得很,这饭菜闻着是很香,但未必合他的口味,而且这厨房属实算不上干净,看着就没什么食欲。

至于长信如此有失体面,盖因这小子向来吃什么都不挑,他的称赞不足为信。

长信狼吞虎咽地把两块脆皮鸡排都吃完了,遗憾地舔了舔嘴唇,用手臂轻轻捣了捣明杨:“少爷,真的好吃,你快尝尝看,不然就凉了,暴殄天物!”

“饿得这么厉害,我这两块也给你了。”明杨将自己碗中的肉夹到他碗里。

“真的?!”长信一副受宠若惊的模样,“少爷,你真不亲自尝尝,我从未吃过这么美味的鸡肉!”

明杨轻轻弯了弯眼角:“喜欢吃就多吃些,我不饿,你若一碗面不够吃,我这碗也归你。”

竺晨风默默听着,心中一哂——显然是这位少爷“金枝玉叶”,吃不下叫花子做的饭。

“这位小哥过誉了,手里调味料不足,味道上还欠缺些,准备仓促,火候也掌握得不够准,勉强能下口罢了。”她吃了几口面,才小口咬下一块脆皮鸡,心说的确不如在现世做得好吃。

古代没有天然气炉灶,控制火候是个大问题,影响本厨神发挥呀!

明杨没吃饭,血液好好地供应大脑,闻言心道:这女子吃饭虽称不上端庄,但绝对不算粗鄙,说话虽有些怪异,但也算知书达理,更会夹枪带棒——明里谦虚,实则暗怼,有趣有趣。

长信把自家少爷给的两块肉也吃完了,浇上料汁拌匀了面开吃,嘴里塞着食物发出一阵惊叹:“好香的面!辣味恰到好处,酸香可口,面条劲道有嚼劲,少爷你真不吃吗?”

然而少爷只想把这没出息的书童暴打一顿!

本来安排好由长信问问题,现在这孩子吃得早不知道自己这趟是来干什么的了,只有明杨自己亲自出马。

“姑娘,现在感觉可比方才刚醒时好些了?”他温声细语,“不知可否想起自己的姓名?”

竺晨风知道他在试探自己,无奈摇头:“脑中空空如也。”

“连一点生活碎片也没有吗?”

“着实遗憾。”

“是否依稀能记得起家乡何处?听你口音有些特别。”

“毫无印象,原本还想请教公子呢。”

四目相对,明杨一双桃花眼温润中不乏城府,竺晨风一双圆圆杏眼,娇憨无辜中又藏着一抹机警。

两人对峙片刻,心中各自琢磨:

明杨:“机灵古怪的小丫头。”

竺晨风:“腹黑狡猾的公子哥!”

他俩这边厢你来我往,长信和看守人已经吃完了面,纷纷往自己碗里舀丝瓜汤。

那汤熬得奶白,丝瓜被炖得软烂,鸡蛋被煎得酥香,汤头鲜得不可思议,又已经凉得适口,俩人抱起各自的碗,“咕咚咕咚”喝了个酣畅淋漓。

“少爷……”长信喝完一碗,意意思思地看着明杨,眼睛戳戳大汤碗,意有所指。

明杨微微一眨眼,让对方随意。

于是长信手脚麻利地把自家少爷的份额也包圆了。

看守人喝得意犹未尽,连连懊恼这餐价格报低了,十五文怎么够,至少也得三十文!

竺晨风看得出他还想喝,便道:“大哥,剩下的再分半碗给你,我喝上几口就行。”

“也对也对,你一个女子,饭量没有那么大。”看守人给自己找了充足的理由,只剩了个碗底给她。

明杨打量着她,又问:“姑娘接下来有什么打算?”

“我?走一步看一步吧。”竺晨风想了想,“现在天色已晚,还得麻烦大哥收留我,让我在厨房里凑合一夜,不知方不方便?”

她不知这看守人到底是好是坏,当着眼前两个小哥说出自己的打算,也算是请人做个见证。

看守人憨厚地说:“只要你不害怕,我没什么不方便的。”

“我一个棺材里爬出来的人,能怕什么。”竺晨风笑笑,“明日一早我便告辞,去找个活计做一做。”

作者有话要说:竺晨风:要开始独自在古代闯荡了!

明杨:我们还会再见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