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第 3 章

他的声音凉丝丝的,听得顾明宣心里也有点发凉:“哪个混蛋跟你说的?”

谁啊这么吓小孩子?

傅幸臣抬眼,眸子纯净:“桥头说书的老爷爷。”

“那老头肯定是疯子,”顾明宣笃定地说,“以后他的话别信,不然小心做噩梦。”

“噩梦?”傅幸臣低低地重复一遍,忽然轻轻笑了一下。

顾明宣很难形容那个笑容。

像是经历过世间一切苦难,看过无数沧海成桑田,最后都成了一种遥远的淡漠。

童声轻软:“这个世界本来就是一场噩梦啊,老夫人。”

顾明宣不知道怎么接口。

原书中傅幸臣的童年只在和女主的回忆时简单带过,顾明宣不知道傅幸臣被送到杜家时具体多大。但从小远离家人,寄人篱下,还要保护一个比自己小几岁的女主,那样的生活顾明宣难以想象。

明明不是孤儿,却过得像个孤儿。

明明是世家子弟,却被当成下人奴仆。

而且作为男二,他就是为保护女主而生,处处护在女主前面,除了自身的不幸,还要为女主挡住所有的攻击与恶意。

对他来说,人生真的就是一场噩梦。

顾明宣想拍拍他的肩,以示安慰。

手还没到,傅幸臣便闪开。动作非常快,像是下意识。

应该被打怕了。

顾明宣想。

被虐待久了的孩子,看到大人抬手,第一反应便是想保护自己。

人的习惯不可能说改就改,顾明宣的手拐了个弯,拿起傅幸臣手边的一块糕点送进嘴里。

她不知道怎么安慰。他是一个小孩,但他所遭受的东西比她这个成年人要多得多。她能给出的安慰可能又苍白又不符合他的沟通渠道。

而且心底里总归还是有个想法——算了,毕竟只是个纸片人。

她只好空洞地说一句“以后不会了”,然后改换话题:“小臣,你那时说小侯爷袖口有什么东西?什么黑乎乎的粉末?”

“我骗他的。”抛开了那个有点沉重的话题,傅幸臣的神情也轻松了一点,“我怕他把老夫人拉走,老夫人就没办法验尸了。”

顾明宣心说难怪,她当时特意去看了,顾恩平的袖口干干净净,什么也没有。

“真聪明。”

傅幸臣:“老夫人,我能问您个事儿吗?”

“嗯嗯,你说。”

“我的小兔子,还好吗?”

书中只顺带一笔的事情,顾明宣哪里知道?只能含糊答:“嗯嗯,应该还好吧。”然后一个劲往傅幸臣面前堆糕点。

可惜吃食分散不了傅幸臣的注意力,“老夫人,你知道那只兔子是什么样的吗?”

兔子还能什么样?“就,白白的,眼睛红红的。”

傅幸臣听上去很满足:“真好,婉歌一定会很喜欢。”

顾明宣顿了一下:“……你没见过?”

“没有呀。”傅幸臣一脸天真地答,“我从来没有见过小兔子。不过婉歌见过,她一直很想养一只。”

顾明宣:“……”

有点糟糕。

“小臣,我问你,你今年几岁?”

傅幸臣的声音脆生生的:“八岁。”

——也就是距离原书开篇还有十年!

她可得管住自己的嘴,不能乱七八糟什么都乱说。

聂氏一向服侍周到,晨昏定省一日不缺。

晚上过来请安的时候,聂氏掏出朱砂纸符若干,还递过来一个铜制的八卦镜。

“那猫死得惨,恐魂灵不安,老夫人金贵,贴上纸符,能保老夫人不被惊扰。”

顾明宣知道自己ooc了,聂氏怕是以为她被什么东西夺了舍。

于是咳了一声,挽回一下。

“芸儿,我这样待傅幸臣,是有缘由的。昨夜我做了一梦,梦里有位白胡子老神仙,说我命中注定活不过今年,但若能得一位贵人化解,便能长命百岁。这贵人生辰八字极是特别,阴年阴月阴日阴时,四柱八字全阴,天生特异之体。”

后面这句倒并非胡诌,书中傅幸臣后来还靠这特殊的八字逃过一死,顾明宣很有印象。

如此有理有据,果然把聂氏糊弄过去了。

傅幸臣已经八岁,看起来却跟人家五六岁差不多,显然是营养不良。顾明宣让人准上山珍海味,满拟可以讨得未来BOSS欢心。

结果傅幸臣只吃了一小碗饭就放下筷子说饱了。

拍马屁计划A失败。

没关系,她还有计划B。

小孩子,要么吃,要么玩,总有一样喜欢的。

第二天一清早,顾明宣便来找傅幸臣。

傅幸臣被搬到她的东屋,就在她房间隔壁。

顾明宣很有诚意地起了个大早,笑眯眯地来唤傅幸臣起床。

傅幸臣睡觉规规矩矩的,躺在被子里小小的一条,起床后被子掀开一个角,仿佛直接叠成一个直角三角形。

顾明宣心说这孩子长大指定有强迫症。

“我给你穿衣服好不好呀?”顾明宣夹着嗓子。

“不用。”傅幸臣说,“我会穿。”

他不单会穿,还穿得干净利落,连衣带的褶皱都是平平整整。

顾明宣想起表姐家上小学三年级的外甥,一早上起来还要妈妈套上衣服,催促刷牙,然后推到餐桌前。

书中人物可就乖多了,自己穿衣服不说,连洗漱梳头都是自己来。

“幸臣真棒!”顾明宣抓紧时间拍马屁。

再一想,他打小没人照顾,还要去照顾女主,难怪小小年纪就十项全能。

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啊。

“要在家吃还是出去吃呀?”顾明宣继续夹。

她觉得一般小孩子都会向往外面的食物,但事实证明傅幸臣果然不是一般的小孩子。

“在家。”

两人吃过早饭出门。

夏天天气炎热,唯有清晨一点清凉时光,人们都是趁着这个时候出门,街上熙熙攘攘很是热闹。

顾明宣每个摊子前都停下来带他逛。

只可惜傅幸臣明明是个八岁小孩,眼神却像是八十岁老翁那样古井不波,无论是草编的蚂蚱还是纸扎的风车,没有一个能让他多看一眼。

顾明宣叹气。

真是遇到了很难讨好的甲方啊。

“小臣你看这个怎么样?”顾明宣另辟蹊径,拿起一个扎得很漂亮的绢纱人偶,“你说婉歌妹妹会不会喜欢?我们要不要买一个带回去给她?”

傅幸臣抬眼看了一下,只是看的不是人偶,而是顾明宣。

她知道曾经那只兔子。

她以为他还是那个处处护着杜婉歌的傅幸臣。

她好像知道很多。

可惜那都是很遥远的事情了。

他的眸子幽幽深深的,顾明宣总觉得看不懂这孩子。

不过这也正常,他本来就不是普通的八岁小孩。

傅幸臣没有回答,反而问道:“老夫人,他们要一直跟着我们吗?”

永宁侯的亲妹妹、杜家的老夫人出门,派头自然是十足的,除了聂氏并一些丫环婆子,护院便跟了七八个。

这还不算,还跟了四个捕快。

捕快们原本是两个两个地巡街,见了顾明宣在此,主动缀上来保护。

顾明宣懂,顾氏属于是高级VIP客户,必须竭诚服务。他们未必是想求着拍马屁,更多是不想出乱子。

万一永宁侯府出来的这一对老少出什么事,这四个人工作就保不住了。

说不定连性命也堪忧。

因此就默许了他们跟随。

此时甲方发了话,顾明宣忙问:“幸臣不喜欢吗?”

“不是不喜欢,就是……他们为什么要跟着我们?”

旁边的摊贩开口了:“小少爷不知道,咱们宁城有专捉小孩的妖怪,好多小孩子家里人都不给出门了。小少爷还能出来玩,又有这么多人保护,真真是天生的贵命,将来福寿无穷呢。”

这摊贩脑子应该很灵光,手也灵巧,别人摊子上多半就卖一两样东西,他挑的两只担子上从拨浪鼓到绢纱人偶,不管男孩子喜欢的还是女孩子喜欢的,都应有尽有。

顾明宣心说这世上怎么这么多人喜欢吓唬小孩:“哪有什么妖怪?别胡说。”

小贩有点吃惊:“老夫人,您是外地来的吧?不知道我们宁城的事儿?您瞧瞧,这么好的天,外头有几个孩子出来耍的?”

街上人来人往,顾明宣本来没有在意,这一细瞧才发现,还真是,几乎都是大人,没有几个小孩。纵有,也是紧紧抱在怀里,脚步匆匆,警戒四顾,好像生怕有谁会冲出来抢他孩子。

“这是怎么回事?”

“您是不知道啊,这几年,城里接连丢孩子,丢的还都是像小少爷这般大小的,小的五六岁,大的八九岁,隔三岔五就丢,怕是丢了好几百个。官府半点法子也没有,孩子找也找不回来,坏人也摸不到半片衣角。唉,可苦了我们这些做小本买卖的,小孩子不出门,一个月也开不了两回张,家里都快揭不开锅了……”

顾明宣原本还在想,捕快在边上呢,这人怎么这么大胆敢议论案情,现在懂了,原来一切都是为了卖货。

她让人付钱,买了两只人偶。

小贩欢天喜地,赞颂之言,不绝于口。

“老夫人休听他胡言乱语,确实是有孩子走失,但哪里能有几百个?”捕快中有一人身材高大,看起来像是领头的,走上前为自己正名,“本城在知府大人治下一向太平,此时又有我等护卫,老夫人与小少爷不必忧虑,安心逛街就行,包管无事。”

如果是主角在此,马上就可以开启一个找孩子副本。

但顾明宣不是主角,她只是一个想要守护自己退休生活的社畜。

“那你们真是辛苦了。”顾明宣很客气地说,“我们这就回去,你们忙你们的去吧。”

看着四人大热天依然在巡逻,还给了赏钱。

丢孩子的案子十分奇诡,孩子有的是在外面“走失”,有的是在家里“走失”,全程没有半点动静,悄无声息地就不见了,从此再摸不到半点踪影。

于是民间渐渐流传出“妖怪偷小孩”的说法。

找不到目击证人,现场也没有留下任何线索,捕快们毫无头绪,无从下手,无法取得进展,挨了不少板子。

得赏倒是头一回,都愣住了。

“天气热,喝碗冰饮子吧。”

顾明宣找工作时处处碰壁,送过外卖,当过跑腿,在37度高温下扮过玩偶,很知道大热天干活多辛苦。

“谢老夫人!”捕快们在后齐齐鞠躬,齐声道。

顾明宣下意识想鞠回去说不用谢,然后才想起自己此时的身份,便很有威严地点了点头,然后把两只人偶都递给傅幸臣:“天热了,我们也回吧,好不好?”

嘴里是问好不好,脚下已经往回走了。

傅幸臣拿着那只人偶,眼底掠过一丝厌恶,把它交给身边的丫环。

顾明宣很快注意到了:“不喜欢吗?”

傅幸臣答:“不是,我怕弄脏了。”

顾明宣很欣慰,总算是投中了所好。果然女主就是男二永远的弱点。

为了好好逛街,顾明宣特意没有坐马车,这会儿开始后悔,她高估了自己的身子板,这才逛了多久,两腿关节就隐隐作痛,想找家店歇歇脚。

沿街两边店家生意兴隆,有一家老板娘嗓门特别大,老远就听见她在骂人。

“要死就死远些,别喝死在我店里!谁跟你熟,统共就喝了几回酒,还欠了二两三争银子!你这狗屁倒灶的假道士,给我滚出去!”

一个醉醺醺满身酒气的男人就被轰了出来,仔细一瞧还是个道士,一身道袍都被扒了,头顶的道冠还牢牢地扶着。

听老板娘的前期播报的意思,是这人窝在酒馆里喝了一宿,伙计清早开门才发现。

“道爷喝你两坛酒怎么了,道爷又不是付不起钱,至于扒人衣裳吗?!招呼人喝酒的时候甜言蜜语,没钱了就翻脸不认人。”

道士理虽亏,气却不馁,雄纠纠反击,“等到我灵山教名扬天下,你这里少不得要挂块牌匾,上书‘玉虚道人饮酒处’,白便宜你们了!”

回答他的是一顿痛骂,外加一只扔出来的绣花鞋,正中道士脸颊。

道士不仅不怒,还嘻嘻一笑,“瞧不出来,老板娘脚还挺小巧。”

老板娘拖着扫把就出来了,道士扔了鞋便转头狂奔,要不是护院机灵拦着,差点儿就撞上顾明宣。

顾明宣呆在当地。

书中男女主定情的副本,就是在灵山教。

那时候灵山教已成规模,教主自称玉虚仙人,通天地,擅仙法,信徒无数。时值天下大乱,灵山教也扯起一面大旗,男主前往平乱,和女主被困在灵山教的祭坛密室里,中了某种特殊药物,然后做了一些酱酱酿酿的事情,引得评论区一片嗷嗷叫。

玉虚仙人就是个爱弄玄虚的纸老虎,男主一发威,他立马跪地求饶,干脆利落地成了男主的小弟,混入主角团中,成为一个插科打诨的角色。

这会儿玉虚道人还没有变成仙人,被护院拦住之后,正要说话,忽然间视线落到了傅幸臣身上,立马眼放精光。

“无量天尊!”玉虚道人站定,正正不存在的道袍,扶了扶好不容易保住的道冠,竖掌一礼,“这位小公子当真是冰肌玉骨,通体仙缘,一看便知禀灵气所生。我教遵太乙天尊法旨寻觅转世圣童。小公子骨骼晶莹,与我教大有缘法,可愿随我去灵山修行,去那升灵大典上试一试根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