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他来势汹汹,分明就是想将这坏他好事的小子当场毙命。
陈迦南撒丫子便往后撤,还不忘哎哎叫道:“勇哥勇哥,咱们误会一场,有话好好说,没必要这样喊打喊杀吧?”
然而他死皮赖脸的示好,对于一个冷血无情的杀手来说,毫无用处。
在逃跑的过程中,他余光瞥到对方手中那黑漆漆的军刺,多少有些心惊胆战。但凡被这玩意儿刺中,不死也得去掉半条命。
好在经过乔文提醒,他已有所准备。
蹿到兵器架前,陈迦南随手挑了样长棍,瞥了眼不远处正在缭绕燃烧的香,想起乔文让他拖足时间的话。
这院子进出的门都已经被锁定,想逃走肯定是不行。好在院子虽然不大,但里面有两颗歪脖子榕树,一个小花坛,虽然不能藏身,但也够他周旋一阵子。
于是,他化身一直灵巧泼猴,借着花坛和榕树乱窜着兜圈子,不让阮勇近他的身。
一时间,整个院子如同鸡飞狗跳。
外面喝茶的赵山海听着里面的动静,问身旁的曹叔:“怎么样了?”
曹叔隔着门缝朝里瞧了眼,笑回:“这仆街仔倒是挺机灵,不过估计拖不了多久,只会惹恼阮勇,更没好果子吃。”
“那就看这小子的命大不大了。”赵山海不以为意地笑了笑,显然是对里面人的生死并不在意。
虽然陈迦南是他和兴社的人,但坏事的小马仔,死了就死了。
陈迦南的招数并未持续多久。
因为阮勇很快被他这耍猴一般的东躲西藏激怒,在他再次蹿至花坛对面与他相隔时,他爆吼一声,拔起跳起,脚借力点在花坛边缘,直接飞身从上方跃过,朝陈迦南猛扑过去。
陈迦南知道这回是躲不过了,余光瞥到燃烧的香只剩小半截,迎着头皮迎上这一击,在那把军刺朝自己脖子刺过来时,往上一蹦,让军刺划过脖子刺中了胸口。
然而那锋利无比的军刺,却没能刺进他身体,反倒是像碰到什么硬物,呲的一声,打了个滑。
在阮勇怔愣时,陈迦南赶紧退后两步,捂着胸口龇牙咧嘴道:“我叔公这护甲看来还行。”
但心中不免有些后怕,这王八羔子真是奔着他的命来的,要不是乔文提前预料到,他机智地系上了护甲防身,只怕刚刚那把军刺,已经刺穿了他的小心脏。
他也是血气方刚的青年,这会儿被人步步紧逼,跟个龟孙子一样憋屈,简直要忍不住亮出自己的功夫,让对方瞧瞧他的厉害,但又记得乔文说过的话,绝不能这样暴露真本事。
见阮勇还没太回神,他一咬牙丢掉手中长棍,飞身上前将他手脚并用缠住,还特别不要脸地,用上两排大白牙,狠狠在对方脸上用力啃了一口,啃出一嘴血来。
阮勇被他刚刚溜了几大圈,已是暴躁不堪,此刻被他用这种无赖范氏缠住,更是怒火中烧,偏偏这泼猴子拳脚功夫一般,劲儿却是大得很,加之手长脚长,竟然一下子将他困住,手中的军刺毫无用武之地。
无论是上战场还是做杀手,阮勇从来都是手起刀落,哪里遇到过这种情况,原本的理智冷血,被搅和得乱七八糟,只觉心中一团乱糟糟的火王上蹿,目光瞥到越来越短的香,更是狂躁不已。
于是,他终于是被陈迦南带偏,将原本的拳脚功夫和杀人招数全部抛掷脑后,和对方抱在一起,滚在地上,揪头发上牙齿乱打一通。
阮勇是真乱,陈迦南却是假乱,见这王八羔子被自己成功带偏,赶紧找机会,将他手上的军刺打落,一脚踢老远,又继续手脚并用缠着他在原地打滚。
处理掉了对方的致命武器,让他放心一大截,开始全力发挥自己的王八拳。
阮勇已是彻底狂乱,也忘了要去寻军刺,稍得了空隙就挥拳猛击。
陈迦南的王八拳定然打不过阮勇战场上真枪实弹练出来的拳脚,几个回合之后,很快就败落下风,英俊的门面连着遭两拳重击,鲜血立马糊了一脸,简直惨不忍睹。
渐渐占上风的阮勇越打越猛,挣开对方手脚后终于回神,一脚踹开他,跑去捡军刺。
倒在地上的陈迦南,看到香案上的香只剩一小点,眼见就要灭掉,一面手脚并用往后退,一面朝握着军刺一步一步走过来的阮勇大喊大叫道:“香烧完了,你别过来!别过来!豹爷,救命!”
阮勇对他的呼救不为所动,只是在攥住对方的脖颈,扬在空中的军刺马上要插进他头顶时,一只粗糙的手及时地扣住了他的手腕。
是赵山海的弟子。
一旁的赵山海不紧不慢道:“阿勇,江湖人得讲规矩,香烧完了,不管结果如何,这事儿也就了了。”
阮勇沉着一张黑脸,不甘不愿地放下手。
顶着一脸血的陈迦南,见自己危机解除,卸力一般重重倒在地上,眼睛一闭,“吓”得昏了过去。
赵山海皱眉看了眼一脸血的小马仔,不以为意地扯了下嘴角道:“臭小子,算你命大!”又大声吩咐外面,“赶紧把人抬去诊所。”
陈迦南再睁眼,人已经在担架上,他气若游丝对人开口:“哥,送我去华叔诊所。”
说完这句,又闭上了眼睛,还配合地脑袋一歪,再次“昏死”过去。
“阿文,我哥受伤了,在华叔那儿,被人打得满脸血,鼻子眼睛都看不见了。”正在家中一边看报纸了解时代,一边等待陈迦南消息的乔文,刚看到一则股市的新闻,家中那虚掩的房门便人一头撞开。
是豪仔嚎着跑了进来。
乔文心头一震,放下报纸问:“他怎么样了?”
豪仔红着眼睛摇头:“我也不知道到底怎样,他都没说话的力气,勉强说出几个字,是让我来找你。”
乔文心下了然,点头:“行,我这就去。”
豪仔不忘关心他:“阿文,你身体怎么样了?”
乔文道:“今天已经好多了,不用担心。”想了想,又说,“你别跟陈叔说南哥受伤的事。”
陈迦南老爸少时是个军人,抗战时受过伤,瘸了一条腿,来了港城后在渔船上工作,平日多住在渔船上,很少回家。
他是个刚正本分的汉子,好不容易回家休息几日,自然不能让他为儿子操心。
乔文跟着豪仔来到了华叔诊所,此时诊所里除了华叔和躺在病床上的陈迦南,没有其他人。那病床正是昨天乔文躺的那张。
“南哥,你怎么样?”乔文走上前问。
陈迦南从床上坐起来,朝堂弟挥挥手:“豪仔,这里有就小乔就行了,你出去做你的事吧。”
豪仔素来将他的话当圣旨,虽然瞧他一张脸眼睛不是眼睛,鼻子不是鼻子,标准的面目全非,心中十分担忧,但还是听话的一步三回头走了。
说实话,乔文看着床上满脸血渍的人,实在不敢确定,他到底伤得如何。忍不住上下摸了摸他的身体,想查看是不是有什么致命伤。
“我没事!我没事!”陈迦南拂开他的手,一双浓眉大眼,虽然肿成两只细长鼠目,但不妨碍他从两条缝隙里迸发出兴奋的光芒,因为说话时扯着伤口,他一边倒吸气一边道,“小乔,我跟你说,全叫你猜中了。那越南仔找上门,豹爷点了半柱香,让那个我和他自己解决。我记着你的话,不暴露身手,又护住自己要害,总算有惊无险拖足了时间。”
乔文蹙眉上下打量他,问道:“你浑身是血,到底有没有受重伤?”
陈迦南摇头,摸了把脸面,疼得龇牙咧嘴,又从胸口扯出一片护甲:“放心,我真没事,我戴这个呢,基本上都是鼻血,看着严重,其实都是皮外伤。你不是说得受点伤么,我就故意做得逼真点,豹爷他们都以为我受了重伤。其实这点伤养两天就没事了。”
乔文看到他手中的护甲,稍稍放心,又实在有些哭笑不得,点点头道:“那这两天你就待在家里别出去,让豹爷他们以为你运气好捡了一条命回来,是真受了重伤,”
陈迦南笑嘻嘻道:“这次多亏你提前预料到,让我有个万全准备,那王八蛋是真奔着我性命来的。小乔,我之前还不知道,你这么聪明。”
乔文道:“这算什么聪明,豹爷什么行事风格,多想想就能猜到。”
陈迦南道:“那我就没想到。”
“你是个傻仔呗。”
陈迦南并不生气,反倒是嘿嘿傻笑:“你从小功课就好,那肯定比我聪明。”
因为和兴社耳目众多,陈迦南在华叔医馆躺到了天黑才回家。为了看起来伤得逼真,还是让豪仔背回去的,十七岁的少年,背着个大个子,累得吭哧吭哧。
怕老爹担心,他也没回家,直接在楼下乔文家赖下。乔阿婆见过他受伤的样子,知道他并无大碍,便没多问,只熬了一锅汤,两个孩子一人一碗。
老人家睡得早,九点刚过,阿婆就回了内屋休息,留下吃了满肚子汤水的两兄弟坐在外面小沙发。
今晚有电,乔文借着昏黄的灯光,继续读白天没看完的报纸。
陈迦南虽然从头到脚一身伤,看着没什么人样,但仍旧是坐不太住,身残志坚地摇来晃去,一会儿伸长脖子往乔文报纸前凑,也不认真看,就是捣乱。
乔文不得不放下报纸搭理他:“南哥,你受了伤,要不然早点去睡?”
陈迦南:“我又不是阿婆,这么早哪能睡得着?”
乔文道:“那你想干什么。”
陈迦南将两条布满红肿伤痕的双腿,大喇喇伸到乔文腿上:“小乔,你是要找工作吗?
乔文道:“我已经毕业两个月,肯定是要找事做的。”
陈迦南道:“我都跟你说了,那些公司洋行里,洋人瞧不上我们华人,去了都是被压榨。你身体这个样,哪能经得起折腾。”
原本乔文也是打算先找份工作过度,但看了下行情,他中五的身份,找一份办公室文职工作确实不难,但一个月顶多也就一千来块钱,连租间像样的公寓都不够。于是很快打消了找工作的想法,如今港城经济正是腾飞的时候,地产股市处处都是黄金,接下来这十年里,这座城市创造了数不清的暴富神话,白手起家的传奇大佬,也比比皆是,原书中的林子辉和陈迦南都是其中之一。
他既然占了先机,那就一定不能错过机会。
他笑说:“阿婆年纪大了,我也已经十八岁,不赚钱怎么行?难不成等阿婆七老八十还得卖干货养我?”
陈迦南掀起那双浓黑的眸子,道:“我养你啊。”
乔文道:“你自己都穷得要死,还养我?”
陈迦南道:“ 莫欺少年穷,我总会赚钱的。”
乔文本想笑,但旋即一想,这话用在他身上确实合适。原来的陈迦南,在乔文死后,不过四五年,就已经成为叱咤本港的大佬——虽然威风了不到两三年,就被乱枪打死。
“行了,咱们还是早点睡吧,你不困,我困。”
陈迦南嘿嘿地跟着他爬上床,因为动作太重,碰到身上的伤口,疼得龇牙咧嘴倒吸冷气。
乔文将床铺大半位置让给他:“你老实点,虽然都是皮外伤,但也够你受的。。”
陈迦南不以为意地轻笑一声,小心翼翼躺好:“小乔,今天真的要多亏你,不然这事儿肯定完不了。”
“完了就好,记住了,以后不管发生什么事,都不要答应人家干这种伤天害理的事。”
“哎,知道了,我不是看你躺在病床就剩一口气着急么?”说着闭上眼睛,又嘟囔了两句不知什么,不一会儿就发出沉沉的呼吸声,竟然是睡着了。
乔文对他这豁达心宽的性格十分佩服。
他默默听着耳畔的呼吸,心中忽然很是惊奇,因为意识到,自己明明才来到这个世界一天,然而不管是对这里的环境,还是对身旁这个年轻人,都习惯得像是认识了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