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相看

江承海身材魁梧高大,肤色古铜,脸上有几道陈旧刀疤。脸型方阔,浓眉大眼,很有武侠剧里的英豪气势。

谢星珩放下瓦罐碗筷,躬身作揖,行了大礼。

“昨天冒认贵府公子的亲友,实是形势……”

江承海没等他把话说完,长手一伸就把他胳膊捏住了,让他坐。

“客套什么?出门在外,谁还没点难处?”

不是来找麻烦的。

谢星珩松口气,主动挑起了话题。

“江伯父,您吃过早饭了吗?我熬了粥,要不要尝尝?”

江承海略有诧异。

“你熬的?”

谢星珩笑呵呵给他盛了一碗。

粥熬得浓稠,米粒煮得软烂,肉沫没彻底搅散,像一颗颗黄豆大的肉丸子,青菜切碎,与肉沫一般大。

粥上浮着一层淡黄油质,是肉里熬煮出来的荤腥,勺子搅拌间,有长条的姜丝。不爱吃可以夹出来。

江承海胃口大,吃了早饭出来,再下一份小碗粥不成问题。

肉丸弹牙,青菜绵脆,粥米软糯,滋味鲜甜,浓香不腻,热呵呵一碗下肚,额头都冒出热汗。

“不错。”

江承海夸赞一句,心里已经有了三分好感,愿意进厨房的书生少见。

他目光灼灼,欣赏之意不加掩饰。

一家落难,谢星珩能撑起门户,事情都安排得井井有条,亲力亲为,哪样也没落下。

对外豁得出脸面,对内体贴细致。与人相处姿态端正,以晚辈自居,不见谄媚卑微,也没半分傲气。

不卑不亢,一切都刚刚好。

江承海跟他寒暄完,问他大致有什么想法,有什么难处。

谢星珩打算把书都卖了,租小院安置下来以后,看着找个活干,或者琢磨个营生,先把日子过起来。

说到这个,他嘴角略微下压,露了苦相——想想就累。

江承海大手一挥,跟来喜吩咐:“谢公子刚来丰州,没个熟人,也不认识路,你今天跟着他,听他吩咐。”

谢星珩受宠若惊,没拒绝。

反正已经欠人情了,债多不愁,他把恩情记下就是。

江承海先礼后兵,这就绕到了此行目的上。

他看谢星珩年少俊美,又是秀才,拖到现在还未婚配,打眼一瞧,就知道这小子心高气傲,等着功名加身一步登天。

闲聊一阵,又感觉不像。

江承海有话直说:“你跟我想的少年气盛不一样。”

来了。

谢星珩直接点头,“我以前是挺气盛的。”

要稳住江家这条人脉,他得拿出诚意。

比如他从前是个混球——原身是个混球,这种随便打听就能知道的信息,没必要藏着。

“读了几本书,不知天高地厚。天灾面前,方知人力渺小,也知真情可贵。”

原身是趴在家人身上吸血,还要嫌这血不够多不够甜的白眼狼。

在家里什么忙都不帮,一味索取,奴役哥嫂做仆。

甚至稚龄侄儿摔倒在他面前,他都想踩着孩子脊背走过去。

问就是小孩子不长眼,活该。

枫江决堤,大水淹过来时,他正巧点灯夜读,听见动静,竟连大声喊醒哥嫂都嫌太粗鲁不体面,愣是自己跑了。

跑半路被淹,不会游泳,扑腾几下就没了。

谢星珩穿来就是地狱模式,会游泳也只能拖延死亡的时间。幸好大哥谢根是个疼弟弟的人,那般紧急的情况,都在房顶守着激流,把他捞回来了。

这么好的哥哥,原身竟不知珍惜。

谢星珩感叹:“我现在只想跟家人一起,把眼下的日子过好。以后攒起了银子,再娶亲生子,夫郎孩子热炕头。旁的不想了。”

江承海侧目:“夫郎?”

谢星珩点头:“我更喜欢小哥儿。”

这个世界有三种性别,男人、女人、哥儿。

哥儿成亲之后,就是夫郎。

谢星珩原以为哥儿是有男女两套器官的双儿,经过近日了解,发现不是。

他们只是长了孕痣,可以生崽的男人。

在古老传说里,这是上天赐给男人的礼物。

在现实中,这份男人的礼物,并未被珍惜。

他们地位普遍不高,男女都把他们当异类。

谢星珩不懂,也懒得懂。

他就觉着不用在古代想怎么出柜,是一件天大的好事。

光明正大搞基去。

此时此刻,他脑海中浮现出江知与的样子,真真是好俊俏一哥儿。

人家父亲还坐他面前,谢星珩心虚目移,视线顺势看向楼梯,跟江承海告辞。

“我侄儿年纪小,不顶饿,我得给他送吃的去。江伯父,小子先退下,改天定登门拜谢!”

没见过谢星珩之前,说“登门拜谢”,江承海都会默认有潜台词。

无事不登三宝殿。

收了谢礼,要付出更多。

见了他之后,江承海相信直觉,这小子是要道谢。

他摆手,让来喜跟着谢星珩:“机灵点儿。”

就算谢星珩长了颗七窍玲珑心,也想不到江承海是相看来的。

因此对那句“机灵点”没有深思,只当是普通吩咐,完全想不到来喜是盯梢的。

江承海白手起家,年轻时走镖,是在鬼门关前荡秋千。知道人在绝境中,往往会爆发出令人惊讶的品格,比如谢星珩,混蛋变仁孝。

而这类人,往往经不起困境后的考验。

要看他面临生死危机的选择,也要看他在平淡生活里的表现。

从客栈离开,江承海赶下家,继续相看。

谢星珩上楼送完饭,背起书箱,跟来喜一块儿,先去卖书,置换银两,再到牙行。

江府。

江知与主事,筹备他自己的婚事。

他跟着爹爹学了几年管家,红白事没办过,过年过节的经验丰富。

想着城外还有难民,他们家不比别家,三叔不做人,他们商户矮一头,吃了哑巴亏,还得考虑影响。

普通百姓家欢欢喜喜迎亲,他们家得低低调调招婿。至少吹吹打打的锣鼓奏乐要省了,不然作为亲族,三叔会被言官参奏。

三叔不好,他们家只会更不好。

这事儿实在憋屈,各项事务列好条例,让管家照着安排人采购布置,他就跟江致微说:“我要去一趟镖局。”

他爹是武夫,江知与年幼时跟着比划,浅学了一身拳脚功夫。

后来改学规矩礼仪,在条条框框里活着,就为了三叔画的烂饼。

什么好婚事好郎君,都是见了鬼的玩意儿。

他要去找人打一架,发泄发泄心头郁气。

镖局后院住了人,到地方后,他进屋换上练功服,摘下一身叮叮当当的配饰,用布条当发带,扎起个高马尾,出去找人比武切磋。

他常约着陪练的人是镖师家的诚哥儿,今天找了一圈没见着人,便自己在后院打桩。出了一身热汗,心情才爽快。

他拿汗巾擦汗,听见院门外有幼犬呜呜咽咽的声音,便往那边去。

镖局后院连着住宅的街道,是条幽静小巷。

江知与出来,被巷子里的风吹得凉津津的。

他顺着狗叫声找,在门外堆叠的大竹筐缝隙里找到狗崽。

小狗怕生,团着继续往缝隙里钻。叫声越大,越显可怜。

江知与蹲外边,尝试跟它说话:“狗狗?小狗?你出来,我带你吃好吃的去。”

他注意力在这头,没听见巷子口有人走进来,连着叫了一阵,都学了“汪汪”叫,实在不得其法,决定叫人把竹筐挪一挪,他要把狗捞出来。

来喜喊了他几声,快到面前,他才听见,回头看,发现来喜身边还跟着个谢星珩。

江知与忙起身,他两手空空,习惯性抬手,没东西遮脸,只好尴尬不失礼的摸摸下巴。

他下巴凝了一颗汗珠。

谢星珩目光在那滴汗珠上稍顿,作揖行礼。

江知与回过神,规矩还礼。

他看了眼来喜,明白父亲悄悄相看了谢星珩,有些生气。

在难民里找人婚配,与趁火打劫有什么区别?

虽说他是找男人,明面上算扶贫,可他招婿,就跟别人家娶亲没有不同了。

谢星珩长得好,有功名,年岁还小,在家乡没婚配,摆明了是眼光高。

若是相中,是不是要逼人入赘了?

这是结亲还是结仇?

江知与眉头越皱越深。

他常年乖惯了,有小性子只会憋着,跟自己赌气。

一点出格的行为,都悄悄摸摸。骂人要黑灯瞎火的躲被子里,打架要在家属后院见不得人。

他有意想提醒谢星珩,开不了口。

万一他父亲只是顺手帮一把,根本没那意思呢?

还是回家再说。

思绪电转间,来喜已经道明了来意:“老爷说谢公子没个熟人,让我领着他找住处安置。看了几处,没满意的,正准备回客栈,我带着他走荫凉地儿,没想到碰着您了。喊了您好几声呢!”

最后一句是重音。

江知与突地脸红。

那不是听见他学狗叫了?

那只幼犬适时汪汪呜咽。

江知与手臂垂在身侧,脸色见风飞红,桃花眼里生起浓郁羞窘。

他没扭捏着掉头就跑,反直视谢星珩的双眼,压着谢星珩“非礼勿视”,避开了目光。

江知与喉间轻哼,落人耳朵里软软痒痒的。

谢星珩找了话题:“我帮你把它引出来。”

江知与同样转移话题:“张叔家有个院子闲置着……”

两人声音交叠,他才说一半,谢星珩的已经说完了,他僵立原地,两次呼吸,才在谢星珩含笑的目光里,继续道:“让来喜带你去看看。”

谢星珩拱手,越过江知与,蹲到竹筐边,开口把江知与惊得一激灵。

谢星珩居然学狗叫!

叫得特别像!

跟里面那只像老乡见老乡,你汪我也汪。

小狗真的出来了。

是一只黑黄毛色交杂的狗,比巴掌大点,身体细长。

躲里面还怕人,到人掌心,又不知是怕是讨好,舌头一卷一卷的在舔着谢星珩的手。

谢星珩顺手摸了一把狗背的毛,把它递给江知与。

江知与低头,眼前一花,来喜把狗接过,在中间当个中转站,把狗塞给江知与。

这回谢星珩都有几分不好意思。

区区送狗,都成了逾越。

狗狗又舔上了江知与的手。

谢星珩发现他浅浅笑了下,一闪而过,抬眸就变得端方守矩。

“张叔家就在巷子尾,你们等会儿,我叫他出来。”

谢星珩这次规矩得要命,俏皮话都没了。

短时间里作揖躬身的次数,比他前半生加起来都多。

“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