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觉醒前没有一点儿征兆?”

曹敬不喜欢抽烟,但他觉得作为讲故事的人,这里应该点起一根烟。“之前有一段时间身体发热,我以为是季节交换的时候着凉了,没太在意。具体发作的时候其实就是一瞬间,然后就昏过去了。”

他留了一半话没说,他那时候以为发热是因为和明郁江长时间近距离接触,内心里觉得是情窦初开时的热病,逐渐会自己消失。曹敬并不以为昏迷有着特殊意义,直到他第二天晚上又做了怪梦。

他梦见自己从宿舍管理员那里偷钱,然后把钱藏在了操场边上一盆含羞草下面。

曹敬早上醒来后,晨跑时看到操场边上的那排含羞草,一时好奇抬起来看了一眼,发现有个黑色的小塑料袋,里面包着一小沓钱。

曹敬知道事情不对了。

“在那之后,我用了一段时间去假设,自己做梦的时候,到底是看见了谁的梦?”曹敬对雷小越说,“偷钱的人,我后来经过仔细观察,确认了对方的身份,因为我把钱放回去了。但其他人做的梦,很多时候对我来说都没有特殊价值和判断方法,我只能猜一猜到底是谁做的梦……”

“没跟别人说吗?”雷小越笑问。

“那样太危险了。”曹敬喃喃自语,“我真觉得我的能力有点儿危险。假设我能够看见别人做梦梦见了什么,还能改变这些梦。那谁还敢跟我睡在一块儿?连做梦都没有隐私权,好像太恐怖了一点儿吧。”

雷小越没接茬。

“有个小知识,其实没有别人知道。”曹敬说,“这个知识一般会让人很感兴趣,动物也会做梦。”

“假的吧?”

“真的。福利院里曾经养了条叫黄皮的狗,我有的时候会看见它在做梦。”曹敬认真地说,“动物做的梦,和人做的梦不一样。你要说哪里不一样,我一下子还真说不上来,因为很难用语言形容,你估计也懂。进化能力这种东西,就算你使用的是自己的力量,你也说不出到底是怎样一种感觉,但……你就是能一眼看出来,很奇怪的梦,跟人的梦完全不一样。”

“蚂蚁会做梦吗?”

“不会。做梦是具备高级思维能力的哺乳动物才有的能力。”曹敬现在确实希望自己手边有一支烟,虽然他不抽烟。“抽象思维,这是做梦的基础,你的头脑具备抽象思维,能够理解实体和概念之间的差别,这样的头脑才会做梦。碎片……那些记忆的碎片,才会在你的脑海中组织成怪异的事件和人物。”

“呃,等等等等。”雷小越突然大叫,“等一下,你刚刚说你能够改变别人的梦境?差点儿给你把这事儿滑过去!别人的梦境你也能够改变?”

“是的。我就知道你要问这个。”曹敬大笑,然后他沉默了一下,摇头道,“这个真的很危险,真的不适合。我一度在这个能力上做了很多试验,但是……让我自己感觉很不舒服。”

“举几个例子吧,你都做了些什么试验?”

“无可奉告。”曹敬轻声笑道,“你可以自由发挥想象。”

“你大概潜入了很多女生的梦境里吧。”

“随你想象。”

“很爽吗?”

“并不。”

小时候的曹敬是曹氏四杰(老姜给他们起的另一个外号,讽刺居多,后来就叫开了)里最内向的一个,他对和人交流感到异常恐惧。和后来那个精心琢磨与青少年交流技巧的教职人员相比,童年时期的曹敬就连跟隔壁班的人讲话,都花了相当长时间去努力。

后来他分析自己的性格,认为自己对于精神能力的运用,就是这种内向性格的最好表现。在觉醒了能力之后,他试图用这个能力去和别人沟通,在梦中说出自己的话。

曹敬对于人与人之间的接触存在本能的回避心态,就像这次他因为一个小小的误会导致两班人火并了一次,还伤害了自己的亲人和一位朋友,而作为事件引火线的曹敬在感到深深愧疚的同时,对当事人几乎产生了一种恐惧心理。他现在每次看到曹雪卿头上的银发卡,都感觉不自在。

而看到明郁江的时候,这种不自在的感觉就愈加强烈了。曹敬本来就不甚愉快的人际交往体验,现在更落入了前所未有的低谷。当他意识到目前所持有的能力之后,他立刻决定使用自己的力量,去弥补这件事所造成的裂痕。

“我当时发明了一个小技巧,来定位自己的目标。”曹敬决定给雷小越简单地讲一下当初的一些事情,略去那些真正重要的部分,给他开拓一点儿未来运用能力的思路。“我无法准确判断梦境的主人是谁,所以我在白天给自己想要定位的人植入一些概念上的引导。当然,当时的我真的很笨。”

这个技巧,简单地说,就是睡前给目标讲个自己编的鬼故事,然后曹敬躺下后开始寻找存在于无数梦境中那个独一无二的噩梦。

“我以前听说一个事。”吃完晚饭后,曹敬给曹雪卿讲了这个故事。因为右手还绑着绷带,所以这会儿的姐姐只能用左手吃饭。当然,饭盒肯定是洗不了的,曹敬自然老实不客气地接下了这个活儿。

“什么事?”曹雪卿等在水池边上,有一搭没一搭地跟他闲扯。

“我听说以前这里有个杀人犯。”曹敬一边洗碗一边平静地说,“听说脑子不太正常,杀过一整栋居民楼的人。后来因为太恐怖了,所以政府也下了封口令,只有小道消息。”

“一整栋?太夸张了吧?”

“据说他把保安室的钥匙串偷了出来,然后半夜十二点走进那栋居民楼,从一〇一开始,走进去,用刀子直接捅死床上睡觉的人。然后去一〇二……三个七层单元的楼,一共四十二户,除了不在家的,都被他一晚上杀光了。就这么从一楼到七楼,不慌不忙,一户户走进去,跟杀猪一样利索,刀子都换了好几把。”

“那这消息是谁传出来的?”曹雪卿脸上有点儿发白。

“听说后面警察来问口供,对面楼有个小姑娘半夜里跟男朋友在楼道里约会,看见对面楼道里的灯不一会儿就亮一下。”曹敬一边洗碗,一边不动声色地观察曹雪卿的表情,“一开始觉得没什么,后面发现这个灯亮得太有规律了,而且还是从一层到七层这样,五分钟亮一层,她就觉得有点儿不对劲了。第二天下午警察来问的时候她才明白过来,后来那姑娘直接疯了。”

“怎么疯的?”

“她说她跟男朋友亲热的时候,看见对面楼道里那个凶手的影子,似乎当时凶手正站在楼道里看她这边。她说还看见那个人冲她笑了一下。从那以后,她晚上睡觉一定要开着灯。她那栋楼所有楼道灯都被她砸了,说是这样那个人就找不到她了。”

“……凶手抓到了吗?”

“没。倒是那个姑娘,两个月后从楼顶上跳下来死了。楼顶天台上还有她咬破手指写下来的‘他在七楼’这几个血字。”曹敬不动声色地把洗好的饭盒递给姐姐,满意地发现她脸色发青。“我说起这个事,主要是今天下午我看见有个戴着帽子的人在盯着我们这个宿舍楼看。我想大热天怎么穿得这么严实,还戴着手套。回来觉得不对劲,就跟你说一声。”

“记得往楼顶跑。”曹敬又加了一句。

讲完故事后,一整个白天,曹雪卿看上去都有点儿紧张。

晚上,曹敬躺在大通铺上,合上双眼,开始搜寻噩梦。梦的颜色、气味、质感都是不一样的,根据其主人情绪的不同,曹敬可以感受到的东西也五花八门。虽然在梦境中,他并不具备物理上的感官系统,但他心灵上的体验本能地转化为心智可以处理的信息流,其具体表现就是无限接近现实的梦境体验。

噩梦的味觉是苦的,像是加了青涩柠檬汁的黑咖啡粉,单是进入噩梦,让梦境主人的情绪浸透自己,就会让梦境中的曹敬感觉到后脑勺发疼。

很不幸的是,福利院里噩梦出现的频率相当高。曹敬每一次进入都必须忍受巨大的不快,梦境主人的情感汹涌而来,有的是梦见父母将自己抛弃,有的是自己一个人孤苦地流浪街头,甚或是一辈子被关在福利院里,无法挣脱无形的锁链,直到在福利院里老死……这些都还是有简单逻辑的噩梦。

更多的噩梦就是负面情绪煮成的稀粥,这些梦境如同不断扩散的污染源,让曹敬难以挣脱。琐碎空虚又没有意义的负面情感凝聚成一摊蠕动的沼泽,用触须将曹敬自身的能量攫取、吞噬。

终于,在不断“跳转”之后,曹敬找到了,那是一个具备深黑色质感的梦境,其主人的心力强盛到能将梦境构建得非常清晰。曹敬立刻跃入梦境,然后惊愕地发现自己进入了一具身体。

“别怕。小敬,别怕,有我在。”

曹敬看着自己的姐姐抱着自己,两人缩在衣柜里。他在梦境中能够清晰地感觉到曹雪卿温暖的身体,以及衣柜外面沉闷的砍杀声。

“屏住呼吸……他就发现不了。”

姐弟二人躲藏在衣柜里,深深地抑制住自己的呼吸。

曹敬现在后悔了,自己为什么要编出这样一个惊悚的故事。这个故事是他自己的幻想,一个深夜无聊时候的想法,但他真正身临其境的时候,却感觉到这个凶手太恐怖了。曹雪卿本人的恐惧正通过肌肤传递过来,她是梦境的主人,当她把这个疯子构想成恶魔的时候,它就真的具备令人绝望的压迫感。

曹敬觉得自己几乎要窒息了,终于,那个黏稠的胶鞋脚步声在砍杀完之后,离开了。

两人战战兢兢地一丝丝推开衣柜门,生怕凶手站在衣柜门前,就等着两人开门后一斧子砍下。

“走……”曹雪卿在曹敬耳边轻声啜泣,“小敬,我们一起走……”

床上还有两具“父母”的尸骸,曹敬不去看血肉模糊的景象,和曹雪卿轻声挪出寝室。大门开着,如果那个凶手继续往上走的话,那么现在就是下楼的最好时机。

“小敬……”就在两人走出门的时候,一向温柔坚强的姐姐突然哭出了声,“脚印……”

曹敬心立刻凉了一半,他往脚下一看,顿时毛骨悚然。沾着血的脚印,只有进门的,没有出门的。

“我们身……身后……”

“跑!”

曹敬将所有操纵梦境的技巧全忘记了,恐惧彻底占据了他的身心,他拉住姐姐的手,用力飞奔。向下的楼梯已经消失不见,两人唯有向上、向上,在背后沉重脚步的追赶下不停向上逃生。

“有个问题一直困扰了我很多年。”曹敬低声自言自语,“甚至到今天都一直困扰着我。”

“你说说看。”雷小越终于找到了能够转换立场——不是坐着听训,而是转过来教训对面——的机会,“我可以帮你想想。”

曹敬沉默了很长一段时间,长得让雷小越觉得他不想继续这个话题。

“小雷同学,你说我这样一个平凡普通,还有点儿卑劣的人,为什么还会有人对我这么好呢?我觉得自己配不上这些曾经为我付出过的人。”

长时间黑暗的禁闭室里突然闪起了光芒,之前灯丝熔断的灯泡突然间违反常理地被重新点亮。这一瞬间,雷小越发现曹敬在黑暗中一直严肃地注视着自己,他似乎一直能够看透无光的房间,这让少年有些心虚。

少年使劲揉了揉眼睛,发现坐在对面的曹敬神态异常憔悴,他的眉心有三道很深的竖纹,这个人看上去年轻,但好像已经皱了四十年眉。回忆把他的精力抽干了,让他之前那种从容自若的面具消失,露出表皮下的本质。

“或许你也为他们……付出了些东西。”

“我和那些我爱着的、爱着我的人之间,我们的付出和回报,太不成比例了。”曹敬缓慢地摇了摇头,“说老实话,小雷同学,这就是我为什么一直努力去超越自身的局限,想成为一个更好的人……我希望有一天我能够配得上这些对我好的人,而不是一直伤害他们。”

灯光又熄灭了。

“我还是继续讲故事吧。”

在曹雪卿为了保护曹敬而在梦境中挺身而出的一瞬,曹敬产生了“自惭形秽”的想法。他为自己的举动感到十分羞耻,对于让曹雪卿感到恐惧与痛苦——哪怕仅仅在梦境中——这件事,曹敬认为自己简直愚蠢透顶,无耻至极。

曹敬一直为自己的小聪明而沾沾自喜,然而他在这一秒钟后才清楚地明白,没有信念、没有意志力的自己,任何聪明诡计都只不过是沙滩上的城堡,潮水过后就什么都不剩。他现在的进化能力、他的小才智、他自以为能够在梦境中掌握姐姐的情绪——一切的一切,都在一句温柔的“有我在”面前土崩瓦解。

曹雪卿站在他身前,勇敢地举起手,将黑夜中的光聚集在掌心中……光芒煌煌如旭日东升,一瞬间将目力所及的一切梦境邪秽焚烧殆尽。高举斧头的染血杀人狂、溢出鲜血的巢楼、阴郁的负面情绪……这些全部在澄澈的心之光面前灰飞烟灭。

曹敬觉得自己也被这炽烈的光焰烧成了灰,但他的头脑反而越来越清晰。他才意识到明郁江为什么要去专门读归化民的历史,她想弄明白自己到底是谁,然后才能想明白自己到底要做什么。和蝇营狗苟地活着的自己相比,明郁江正如她的骄傲一样强大,姐姐也正如她的温柔一样坚强,明郁江在追寻自我,曹雪卿在保护自己的亲人……

那我在做什么?曹敬自问,我到底是谁?

我是一个福利院中的孤儿,我有姐姐,我有两个哥哥,我有一些朋友,我还有一个深交了几天的朋友。我是曹敬——一个年轻的觉醒者。

光芒散去后,曹敬发现自己正被姐姐抱在怀里哭泣,像狗一样呜咽不止。

“没事,有我在。”姐姐说。

“我昨晚好像做了个梦。”曹雪卿早上用左手刷牙的时候说,三个弟弟同时“嗯”了一声,一个个神游物外的模样。

“好像跟小敬给我讲的故事很像,我梦见一个杀人犯潜进来,想把我们一个个都杀了。”曹雪卿神情严肃,“不过保安室的备用钥匙串确实是个很大的隐患,每天都挂在那么显眼的地方也没人看着。还好,梦里小敬保护了我。”

“嗯?”曹敬满嘴牙膏抬起头。

这件事引发了一件意料之外的连锁反应,曹雪卿把这个故事讲给了女同学们听。一传十,十传百,于是在这之后整整两周,曹敬每次想要进入他人梦境的时候,总是要经历大量雷同的噩梦,直到他已经对提着刀斧的沉默杀人狂的故事彻底免疫。后来有一次他回福利院看老姜的时候,偶然发现这个故事已经成了当地都市传说之一,和白衣幽灵并驾齐驱。只是每次讲起,故事的发生地点都不太一样。

经过数个精疲力竭的夜晚后,曹敬认真考虑,下次如果再使用这种梦境定位技巧,应该找个棉花糖或者小马驹之类的题材作为导航坐标。

在姐姐的梦里哭过一场后,曹敬开始寻找明郁江的梦境。然而明郁江的梦,他实在找不到。他怀疑有的人天生就是少梦的体质,每天晚上睡着之后,他们的记忆碎片纷飞四散,无法组成像样的梦境。

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归化班和抗洪班的铺位相隔很远,从建筑结构上来说是宿舍楼的对角位置。物理距离对曹敬的能力影响还是很大的,他偶尔能够捕捉到以夜摩语为思考语言的梦境,质地不太一样。如果说以金蔷薇语为思考语言的梦境是暧昧模糊的一摊,那么以夜摩语为思考语言的梦境就更松脆一些。

只不过这些归化班的梦境都太稀薄了,曹敬没有办法深入调查。

当初明郁江脸上的烫伤不算特别严重,过了一周,她脸上的水泡就消退了,恢复了之前飒爽干练的少女模样。

“郁江同学。”明郁江脸上伤疤消退后没几天,曹敬去搭讪,得到的是一个冷冷的眼神。

“什么事?”

“你有睡午觉的习惯吗?”

“……有。”

“你一般会做什么梦?”

明郁江迅速地意识到了自己的迷茫表情,她晃了晃脑袋,皱眉道:“你问这个干什么?我做什么梦关你什么事?”

“我接下来要说的话,可能会让你产生极大的误解,但我还是很想说……你能不能和我睡得近一点儿?睡午觉的时候?”曹敬抱着勇毅的决心说出了这句话。

明郁江用纤细的手指按摩着眉心,沉吟了好一会儿才叹息道:“你也知道你这个话听上去很流氓……我之所以没给你脸上来一拳,最主要的原因是迷茫,迷茫于为什么会有人提出这么无理的要求。而且提出这个要求的还是之前耍了我一把,让我差点儿毁容的曹敬。这个问题真的让我无限迷茫啊!”

“我有个秘密。”曹敬说,“这个秘密哪怕是我姐姐都不知道。”

“继续。”明郁江的身体语言表现出她略微提起了一点儿兴趣。

“你要先发个誓,你不会告诉任何人。”

明郁江发出了介于吐痰和嗤笑之间的声音,类似“kek”的一声。

“好吧,一报还一报。我想哪怕你给我捅出去了,我也算还你人情了。”曹敬叹了口气,然后直视明郁江的眼睛,“你还记得当天我晕过去了么?我刚好能力觉醒了。”

“什么?”

“我觉醒进化能力了。”曹敬说,“我那个时候精神支撑不住了,纯粹是巧合,并不是抗洪班随便找个理由跟你们开打,我也绝对没有想落你面子的意思。只是那种感觉一下子冲上来,我就晕了过去,后面你们怎么干仗的,我就不知道了。”

明郁江看上去有点儿将信将疑。

“我之所以说这个,是因为……我的能力是,能够看见别人做的梦,甚至能进到梦里去跟人说话。”

明郁江疯狂眨眼,对不停变化的新事态,她接受能力还不是很强。

“试一试。”曹敬坚持道,“我们可以隔得稍微远一点儿,如果只有你和我两个人在做梦的话,那我搜索起来应该会比较方便。”

沧师大附小一直有睡午觉的规矩,大约是为了让少年儿童的身体得以发育。教师中午都要轮流查班,以确保没有精力过盛的学生溜出去玩,或者偷偷看闲书。

福利院的两个班“待遇特殊”,几乎没有老师管他们。可能觉得这群没爹没妈的孤儿不可救药,老师从不来这两个班里查班。

每天中午的时候,曹敬班的教室总是很安静。哪怕没有人管,纪律也很好。所有人可以各干各的,就是不能发出声音,因为老大要睡午觉——曹雪卿睡午觉被吵醒的时候极度易怒。

隔壁班的教室就比较喧闹了,明郁江是典型的精力过盛型,中午完全睡不着。这个问题在她后来升初中的那一天得到了一百八十度的逆转。入学考试时,曹敬亲眼看到前排的明郁江写完试卷后趴在桌上开始轻声打呼。初中第一次升旗仪式,曹敬看见侧前方的明郁江脑袋耷拉着,似乎站着睡着了。从那之后,明郁江在初中是出了名地喜欢在课堂上睡觉,到了高中这个习惯变本加厉,几乎有三分之一的时间都睡过去了。

明郁江掏出钥匙开门,两人娴熟地绕过地上堆叠的废旧课桌椅,跟之前偷偷上来读书的时候一样。

楼顶有一层防水隔热层,被锡箔纸软软地包裹了一层。曹敬学明郁江那样直接躺下来,发现跟床垫一样,躺着很舒适。天上的阳光并不刺眼,他发现明郁江瞪着天上的云,姿势有点儿僵硬。

几分钟后,明郁江承认自己睡不着。

“你躺在我边上,让我浑身都感觉不舒服。”明郁江跟曹敬说。

曹敬估算了一下两人的距离,大约有十五米。

“我再离你远一点儿的话就得从楼顶滚下去了。”曹敬诚实地反驳,“我们平时不是睡通铺么,你应该习惯了跟人睡一起才对啊。”

“那些是女生。而且跟很多人睡在一起和跟一个人睡在一起,这两者有很大区别。”明郁江翻了个白眼,“你,给我讲点儿无聊的事,让我能睡着的就行。”

曹敬把上次给曹雪卿讲的那个故事给她再讲了一遍。

“你真的想让我睡着吗?”明郁江枕着手瞪他,“这个故事我这两天听过四五回了。”

“我就不明白你有什么可怕的。难道怕我非礼你?”曹敬觉得自己短时间里想不出更有意思的故事了,对明郁江这种婆妈的风格感到大不耐烦,“你这么个力大无穷的妖怪,我真的要非礼你还不被你一脚踹下楼去了。”

“这个跟我力气大不大又有什么关系?”明郁江摇摇头,“你是男生,我是女生,男女之间保持距离才安全。我们现在已经十岁……十一岁了,我对靠近我的男生感到敏感……是很正常的。哪怕我们都是进化者也一样。”

“觉醒的超能力,会将进化者从精神上改变成一种超越正常人类的生命阶级。”曹敬陷入了沉思,“任何一个经典社会理论都有一个前提,就是组成社会的每一个个体,在统计学意义上来说都是平等的。然而进化者并非如此,他们是‘异常’,难以用以前的社会理论来预测其动向。”

话锋一转,两个孩子一本正经地讨论历史与社会,说了几句后忍不住一起笑了。

“我以前看书,据说普鲁士有个疯子相信历史是由英雄驱动的。英雄就是与众不同的人,就是具备领导众人意志力的强者。”明郁江的声音似乎变轻了一些,“我还记得那时候我家里有很多书,我爸爸经常教我认字,拿书来给我念……念了很多奇怪的书。但都是夜摩文,我能读夜摩文,国文就很一般了。”

曹敬第一次听明郁江谈起自己以前的家庭。洪水来临的时候,他还太小,没有留下之前生活的记忆。而明郁江年纪比他大一点,还记得在那之前家里的事。

“你父母以前是做什么的?”

“医生。”明郁江轻轻地说,“我记得我爸爸是个医生,我妈妈是全职主妇,在家里照顾我,烧饭……”

“真羡慕你,我也想知道我的父母是谁。但是我怎么回想,都只有一点点模模糊糊的印象,什么也拼凑不起来。”

“我羡慕你才对。你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所以你没什么可失去的。”明郁江翻了个身,用后脑勺对着他。

曹敬闭上了眼睛。

过了一会儿,明郁江似乎睡着了,曹敬也迷迷糊糊地进入了梦境。或许因为物理层面上的接近,曹敬第一次如此清晰地触摸到了明郁江的梦境。这个梦境狭小、温暖、明亮,传来蜂蜜和面包的香气,就像是漂流在幽暗海洋中的一个小光泡。曹敬穿越繁复的精神波纹,笨拙地介入她的世界。

父亲。这个概念闯入进来,曹敬进入了明郁江的梦境,他感觉到这场梦的质地与别的梦不同。带着归化民梦境的松脆,本质却和金蔷薇语的梦是一样柔软混沌的,充满了暧昧不清的意象和哀伤的情绪。他能听见一个人在说话,一个让他感觉亲切的来自父亲的声音,他说:

“语言本身就包含着神性和隐喻,它不仅是工具,也是文明的基因,文明的基本元素,甚至是我们作为智慧生命的思维。语言是抽象思维诞下的神之长子,符号——最原始的宗教的根源。”

“别忘了你的语言和血脉。”那个声音说。

但哪怕是曹敬这样的孩子也知道,亚西洲太平洋人民政治会议,或者说亚太政治局,已经在事实上治理着共和国全境。从唐努乌梁海到苏禄群岛,从北海道到兴都库什山脉与阿拉伯海的交界,作为新罗马、欧共体、铁翅之外的世界第四极,金蔷薇国的创造者们通过席卷世界的战火和金蔷薇主义的革命潮流,将战争中的远东民族锻造成一个命运共同体。

作为一个国家的夜摩,已经从地球上消失。夜摩民族的文化,也在战后的“大西进”中与大陆文明再度碰撞融合。在以百万计的人口大迁移运动中,作为少数民族的夜摩人的文化已经在潮流中逐渐被淹没、遗忘。

梦境中,洪水卷了进来,浑浊的水流将小小的房屋填满。精致的家具在水流中慢吞吞地漂浮起来,他们身下出现了一个深不见底的大洞,漩涡将在场的所有人吞没。温暖瞬间远去,只剩下粗粝的浊流撕碎牺牲品。流动的魔怪将血肉之躯吞入其中,生猛的腥臭散发着死气,盘旋、啸叫的流动野兽任性地把人摔打、碾压,人类温暖柔软的身体一瞬间就被分解,与混沌的浆流化为一体。

曹敬闭上了眼睛。

在这一刻,以梦境为介质,他和明郁江的情感和思想在瞬间连接在了一起。黏稠的恐惧、绝望、悲伤和愤怒灌入他的脑海,曹敬几乎一瞬间就惊醒了过来。他感觉胃很不舒服,全身一阵冷一阵热,像是得了疟疾。头晕、耳鸣,像是有一个声音在他耳边不停地尖叫,令他感觉到天旋地转。

过了好一会儿,曹敬发现自己正趴在地上干呕。明郁江摇摇晃晃地站起身来,走到他身边,不轻不重地踢了他一脚。

“给我起来。”

“干什么……”

女生一把拎着他的领子把他从地上揪起来,严厉地逼视着他,寒声道:“你看见了什么?”

曹敬过了一会儿才晃晃头,反问:“你看见了什么?”

“我看见……”明郁江突然卡壳了,迟疑了好几秒钟后,她才不情愿地说,“我看见你了。我在家里,大水冲进来了,然后你……拉着我的手。”

明郁江有些焦躁地跺着脚,把曹敬放开。“有种很奇怪的感觉,我每次做这个梦的时候,都会感觉到很难受。但刚才你拉着我的时候,我突然觉得好像舒坦了很多,没有以前那么难过了。”

“哇。”雷小越以一个字表达了自己的心情,“也就是说,你在那时候证明了,自己真的有能够改变别人梦境的能力。”

“是的,可以这么说。”曹敬调整了一下坐姿,不动声色地把双手在桌子下面合十。

“那真的很爽啊!”雷小越一拍桌子,十分兴奋,“我要是有你这种能力,岂不是爽呆了?”

“其实并不会。”曹敬摇了摇头,“我去年看一部国外的翻译电影,讲的是一个男人成年后觉醒了能听到女人心思的能力。和那部电影里的主人公不一样,我在现实交际里不太讨人喜欢。”

“怎么会?”雷小越不解地问道,“哪怕你在梦里面装神弄鬼,让你喜欢的女生觉得自己也喜欢上了你,这也……肯定会让你大受欢迎啊!”

“你这个想法有点儿缺德。”曹敬笑道,“我可以这样做。但是这只是让人对我有了一些好感而已。进化者的能力一般是藏不住的。你想想,可能有女孩子会喜欢上我,但是知道了我的能力之后,谁受得了?”

“嗯?”

“哪怕是最亲密的恋人关系,也要给彼此留下一点儿空间。”曹敬一边说话一边心中失笑,自己竟然变成了情感咨询师。“青年男女热恋的期间,恨不得把两个人捏成一个,但时间长了,各种矛盾和分歧就开始显现出来了。时间一长,女生就会开始有些反感了,如果连梦——自己最私密的情感花园都失去了遮蔽,暴露在一个外人面前,这是一种很恐怖、很压抑的事情。”

“哦……”雷小越若有所思。

“哪怕我保证,我绝不会在没有得到允许的情况下进入她的梦境,她心里也会有个疙瘩。她看不到我心里在想什么,如果我是骗她的呢?如果我偷偷潜进她的梦,作为一个窥私癖肆无忌惮地观察她心灵的最深处;又或者她因为老是想着这个问题,自己做梦的时候想出了一个我,而那实际上根本不是我,她却以为我又闯进了她的梦——这种事情谁也说不清的呀。”

曹敬说到后面自己都笑了,把自己的手指关节一个个地拧了一遍。

“所以我这个人适合一个人住,如果我想要找女朋友的话,那就得严格保守秘密,绝不告诉她我到底是什么能力。根据国家进化人士专项法规的保护性条款,戴上束缚器的进化者有权保护自己的能力隐私,她去管理部门也查不到我的档案。但这么活着,我觉得真是没劲。我不希望我在最亲密的人面前还戴着面具,保有一个秘密……这事儿也是够倒霉的。”

曹敬在大学课程里学到了一件事:如果你曾经受过伤,当你反复地把这件事给别人讲过一遍、两遍、三遍……之后,这伤口就不会痛了,而且会随着时间的发酵结疤,并逐渐变得坚硬。在受到重创的时候,我们一开始都会觉得自己好像永远也没办法从这种挫败中恢复过来,但时间会帮助我们。

倾诉是最好的良药。

曹敬认为,人并没有自己所认为的那么脆弱、那么深情、那么纯洁……反而具备一种顽强的生命力,只要能吃饱、能睡觉,无论是生理还是心理,都能够随着时间流逝而逐渐康复。

曹敬看着雷小越。

他有的时候觉得自己像是一把锁,短暂地将一个个少年进化者和世界上的恶意隔离开来。曹敬是经受过那种苦楚的,但是他希望这些孩子能够尽量少经受一些这样的……苦难,尽快地学会保护自己。

“我以前和我的几个朋友讨论过一个问题,每一个进化者或迟或早都要面对的问题。”曹敬开始把话题引入更深的阶段,“那个问题是……进化者的存在,为人类的社会和历史,究竟带来了多大的改变?”

“嗯?”

“我觉得进化者是一种不正常的东西。”明郁江这样说,“在进化者出现之前,人和人是同一个物种。而当进化者从一百多年前开始发端,人类社会就被分割成了两个阶级,泾渭分明的两个种族。进化者和非进化者。两者的数量和存在感完全相反。”

而曹敬问曹雪卿的时候,得到的回答就不一样了。

曹雪卿的回答是:“我觉得进化者……或许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历史的进程,但并没有带来超乎预想的改变。或许进化者和非进化者之间存在一些能力的差异,但是人和人之间的差异是天生的,我们谁也无法改变。有的人生来就比别人聪明,有的人生下来就比正常人强壮。跑得快、长得漂亮、视力好、动作灵巧……哪怕没有进化者,这些差异也一直存在于这个世界上。而进化者,只不过是这种差异的延伸罢了。”

“但是,进化者和非进化者,对个人命运带来的改变也太大了吧?”被明郁江说服的曹敬持反对意见。

“呵呵……”曹雪卿笑着摸了摸他的头,“生在孤儿院和豪富之家,也算是一种差异吧。这种差异可比会喷火、会吐水之类的杂耍本事要大得多了。命运将人拨弄于股掌之间,远胜于所谓超能力。”

“北一郎不是曾经改变了夜摩的政治局势么?”转去明郁江那边的时候,曹敬又听到了这样的回答。

归化班的小班长曾经认真地把几个著名战略级进化者的进化能力都做了记录。这次着意拿了上次谈过的北一郎作为论据。“北一郎当时的称号是‘神风大将’,据说能够靠意念力控制气流,甚至曾经在海上掀起风暴。这样的猛人,才能够带领军官成功兵变,以下克上,以一人之力击溃成建制的武装力量,彻底改变了夜摩的历史。”

“北一郎的下场是什么?”课间眼保健操的时候,曹雪卿若有所思地问,“我记得上次我们看历史课本,他的酒里被下了毒,被几个小角色给毒死了。”

曹雪卿是眼保健操的值班检查,大家都闭着眼睛做眼保健操,她也懒得管,直接靠在曹敬的桌子边上,轻声问道:“进化者能够具备常人难及的破坏力,但这种破坏力和子弹比起来又有什么不同?用超能力杀人是杀人,用刀杀人也是杀人,用枪杀人也一样。再厉害的进化者,打起仗来,和一颗导弹相比,又怎么样?”

“气死我了!你到底跟谁学的这些?”明郁江这次踢了他一脚,“我就问你,假设把进化者的能力当作一把枪。如果我们的社会中只有一部分人有枪,而另一部分人没有枪,难道这不奇怪吗?这难道很公平吗?!”

“刀和枪有本质上的差别吗?”曹雪卿一边看着曹敬洗饭盒一边说,“如果真的起了害人的心思,有没有超能力没什么区别,一块砖头就解决问题了。”

说完之后,曹雪卿思考了一下,皱眉问道:“你老婆明明是个进化者,怎么想问题老是用正常人的角度去想?这个脑子好奇怪啊。”

“谁是我老婆啦!”

曹雪卿非常任性地指定曹敬和明郁江之间存在不正常的男女关系,并且为这事儿生了好一段时间的气。曹敬很好奇她到底是怎么知道这些话是出自明郁江之口,当他问过后,曹雪卿对他翻了个白眼,抛下一句“傻瓜”就走了。

学生时代,拿异性关系开玩笑是很正常的事。但是那时候所有人都觉得这是一件很丢脸的事。无论是曹敬还是明郁江,在遇到这个问题的时候都会坚决否认。为了证明这一点(哪怕是在自己内心),两人每次在楼顶举办读书心得研讨会议的时候都是一言不合便拳脚相加一番,似乎这样就能够确保两人之间纯洁的书友关系。

自从曹敬证明了自己上次掉链子是因为觉醒能力之后,明郁江大方地表示原谅了他,并且正式和他拉钩和好。曹敬想理论一番她上次跟曹雪卿打架的事,但是每次话要出口,就看见明郁江漂亮脸蛋上的那道伤痕。虽然过了一段时间伤痕就消失了,但是曹敬总觉得有点怪怪的。

见色忘义,曹敬为此十分自责。

“我?你问我怎么想?”雷小越惊问。

“是啊。你说说你对进化者是什么看法。”曹敬真的觉得自己下次应该带一袋瓜子过来,不然就这么干坐着聊天太无聊了。

“我……我能有什么想法嘛。倒是你们那个时候才几岁,明明只是一群小学生,怎么就会讨论这么复杂的问题了?是不是你们孤儿院里的人都这么早熟啊?”

雷小越的质问相当精准,不过回忆里,福利院里的环境确实会逼着孩子们提前接触社会。当时娱乐活动没有现在这么多,曹敬有很多时间可以用来看书和想事情。

“我们那时候,青少年进化者培训还没有今天这么成熟。”曹敬简单地解释了一下,“现在,你觉醒之后,我会来辅导你,帮你解决一些心态上的问题。但是我小时候那会儿,根本没有这么多事,连证都是到十六岁才考的。在那之前,我们这种进化者都是野生放养,这类问题需要自己解决。”

“我对这个问题的看法……”曹敬看见雷小越模模糊糊的影子似乎拄着下巴想了一会儿,“我实话实说,我觉得进化者真的比普通人要牛逼很多。”

“啊,是,这想法很正常。”

“我觉得嘛,我们跟普通人都是社会的一分子,普通人做普通人,我们做我们就行了。在这个……社会上,大家八仙过海,能怎么混就怎么混呗。”雷小越满不在乎地说。

“你倒是看得很开。”曹敬大笑,“这一点上,我得跟你学习。”

“那你们之后跟那个夜摩班又打了吗?你有一个夜摩朋友,会不会左右不是人?”

“这个嘛……刚好跟之前我们谈的话题有点联系了。”曹敬收了笑声,“是这样的,两个团体之间矛盾越来越激化,后来可真是惹出了大祸。”

雷小越“哇”了一声,追问道:“那后来呢?”

曹敬突然顿住了,他似乎后悔提起了这件事。沉默片刻后,他说:“有人偷了一把枪。”

雷小越屏住呼吸。

“是归化班里的一个老被我们欺负的胖子,名字叫唐泽。或许和我之前袭击明郁江的那件事有关吧。”曹敬换了个坐姿,“也或者是我姐姐那次把他们都打伤了的原因。他想要证明自己,想要报复我们抗洪班,于是他把矛头指向了我的姐姐……老头子有一把枪,他以前是军人,但转业后因为某种原因……”

曹敬的故事卡壳了,有很多事难以向眼前的孩子解释。

“我看见了他的梦境,知道了他的愚蠢计划。”曹敬又换了个坐姿,派出所的椅子不是很舒服。“我阻止了他,消除了这件蠢事发生的可能性。然后我意识到仇恨已经根深蒂固,在那之后我不断进入他人的梦乡,为他们带来温暖振奋的美梦……”

“美梦?”

曹敬笑道:“是啊,温暖的美梦。在梦中为他们讲故事,包括世界上所有的童话。这不是很好的对自身能力的运用吗?为他人带来快乐,用我们的能力点亮这个世界,虽然只是一点温暖的火苗。”

外面有人拿灯泡过来维修,第三者的闯入让对谈告一段落。灯光重新亮起,曹敬端坐在椅子上,一动不动地看着雷小越。

他低头看了看手表说:“今天我们就先到这里吧。”

曹敬骑着电瓶车,一路滑过逐渐荒芜的雨后街道。

与青少年觉醒者的谈话暂时告一段落,天色将晚,曹敬准备回到家后先整理完今天的记录,为下一次谈话做好预案。

曹敬现在住的地方在郊区,离他曾经生活的福利院不远,隔着两个街区的位置,是他大学毕业后老姜的战友给找的地方。其实就是个仓库管理员的宿舍,建在老厂区的边上,也算是兼职给人看仓库。优点是清静、免房租,每个月还有三百块钱的工资可拿,缺点是只有这几个优点。

曹敬已经习惯了一个人住,他顺路还买了菜回去。虽然办公室里有伙食补贴,但这个补贴是以食堂饭票的形式发放的,曹敬一般都是把票换成桶装花生油拎回家,早晚都是自己在宿舍里做饭吃。

沿着煤渣铺成的小路一路骑行到终点,曹敬嘎吱一声把车停下,掏出钥匙打开仓库院子的侧门,把车推进去停在仓库边上。

他的手顿了一下,门边上的一把火钳倒了,有人来过。

曹敬环顾四周,这是老院子里的老仓库,里面没什么值钱东西。也就只有他住在这里,平日里根本都不会有人过来,更别提毛贼了,哪怕是敞开大门让贼来搬也不会有损失。

他蹲下身,能看见淡淡的湿鞋印留在室内水泥地上的痕迹。从这个水迹上来看,闯入者来到这里不足半个小时。从鞋印的大小和形状来看,不像是男人的鞋印,而是女式皮靴。

他从后腰那里抽出一根伸缩警棍,无声地拉开,向仓库内走去。

脚印延伸向他的宿舍。

曹敬轻轻推开门,看见自己书桌前有个女人盘腿坐在椅子上,只能看见她的侧面还有被发带束起来的黑顺长发。曹敬短暂地停顿了一下,白天的记忆与此刻的人像重叠,让他有一种恍惚的感觉。书桌上放着一罐糨糊和一个纸盒子,里面堆着许多发票,而这位不速之客正戴着他的Walkman听着CD,全神贯注地用一根小木棍把这些发票按顺序整整齐齐地粘到一张纸上。

她的靴子横七竖八地撂在床边,大冬天的还赤着脚。曹敬叹了口气,走过去把她的耳机摘掉,黑豹乐队的Don’t Break My Heart轻微地响起。他的几张CD散放在桌上,《超载》《黑豹》和《新长征》……

“欢迎回家。”明郁江咧开嘴,“我快饿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