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曹敬醒来的时候,他下意识看了看墙上的时钟,自己好像睡了半个小时左右。
“朱烽教授呢?”他支起自己的身体,向正在整理文件的明郁江发问。
“出去休息了,他说让你睡一会儿也好。”郁江头也不抬地盯着笔尖说,“没事,挺正常的。你睡着的时候我们给你抽了点儿血,检查了一下心率和脑波之类的。初步检查已经完成了,你作为实验品已经合格,以后周末可以多来这边逛逛。”
“我……”曹敬舔了舔自己的牙齿,觉得嘴里好像有些涩味,“你们到底是在研究什么?我觉得头有点儿乱……”
“既然你已经是我们这个研究项目的一员,那么我觉得可以给你多讲一些东西。”明郁江转着笔靠在椅背上,沉思了一会儿道,“你还记得我们小时候,福利院附近流传着白衣女鬼的传说吗?”
“记得啊。”
“你后来告诉我,那个连环杀人凶手的故事是你自己编出来的。”
“是的。”因为昨天还跟小孩子说起过这事,所以曹敬的记忆还很清晰。
“但是白衣女鬼这个传说,并不完全是编的,以我们的调查。”明郁江手里的钢笔啪的一声落在桌面上,“可能你有点儿奇怪,我们这样一个正经科研项目为什么会去追溯一个都市传说。事实上是几年前,朱导跟几个朋友聊天的时候,谈起了这些都市传说,然后突然发现了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
曹敬做出洗耳恭听的姿态。
“白衣女孩的幽灵,曾经多次在进化者的历史中出现过。”明郁江认真地凝视着曹敬的脸,“野史和传说中都有记载,某种白衣的女性幽灵出没在随机的时间和地点,其共同特征是被进化者看到、外貌特征相似……有人认为,这仅仅是一种统计学上的可能性,还有人觉得这是一种在进化者中出现的集体幻觉。但是有一点解释不清。”
“你说。”
明郁江用怪异的眼神盯着曹敬看了好一会儿才说道:“最奇怪而无法被人常理解的是,目击过白衣幽灵的人,通常都会在这之后遇到人生的巨大转折。你还记得我们以前读历史书的时候曾经读到过的,在兵变的前夜,北一郎曾经梦见的东西吗?”
曹敬想了一会儿,回忆起了那件野史逸闻。
在改变夜摩历史的兵变事件中,北一郎率领的军人团体曾经一度动摇,然而他在发动总攻的前一晚,辗转反侧,半梦半醒之间,窥见了一位白衣女神。北一郎认为这是白莲菩萨显灵,以此坚定了信心。在事成之后,他把这件事写进了自己的日记里。在一月内阁成立后的第三天,北一郎和自己的亲信曾经前往法隆寺祭拜,在日后也成为这个小细节的佐证。
北一郎的日记在几十年后被其亲属出版,高中时期的明郁江曾经购入过,那个时候她和曹敬正是同桌,两人喜欢在上课的时候偷偷读闲书,因此曹敬也大略读过。
“人生的转折……”
曹敬现在想起来了,自己觉醒时曾经见到的白衣女孩的幽魂。他不觉得那是某种菩萨的化身,但这女孩的影像似乎确实有着超乎常识的力量。
人生的转折。曹敬心想,确实有几分道理。
“那个白衣女鬼的传闻,也是阿敬你搞出来的吗?”明郁江竖起一根手指,“另一个恶作剧?”
“不是我。”
明郁江看上去并没有在这个问题上深究,而是叹了口气,“老朱认为,这个白衣女孩的幻象,证明了在进化者的觉醒过程中,可能存在一些认知上的变异。你听说过语言带来的认知差异么?举个例子,同样是蓝色,但是铁翅国人分辨不同的蓝色比我们要更为敏锐,因为在铁翅语中,不同深浅的蓝色,有着独立的名词。”
“而国文中只有‘蓝’这一个语素,除非你给它加一些定语?”曹敬试着跟上她的思路。
“是的。”明郁江轻笑道,“在语言学里还有一个流传很广的传说。在太平洋的某个小岛上,生存着一些土著人。在和他们接触的过程中,语言学家意外地发现,他们无法在色谱中分辨出绿色。这是因为,他们的语言中不存在‘绿色’这个概念。”
“他们的世界中,没有绿色。”明郁江优雅地将身子前倾,“因为他们根本没有意识到,世界上存在‘绿色’,这是一个很不可思议而又有趣的传说。它代表我们的认知会被语言所影响,语言的差异性影响了我们的知觉过程。”
“真的吗?”
明郁江摇摇头,失笑道:“我也不是学语言的,这只是从朱老师那里听来的故事而已。关键在于,朱老师认为,进化者的特异能力,或许和人类的认知功能有关。或许觉醒的人们,是因为他们突然觉醒了‘绿色’,从此,他们的世界中就有了绿色。而正常的人类却对绿色……视而不见。”
“而证据就是……白衣幽魂的存在。”曹敬触摸到了对方的思路。
“是的。虽然这个证据或许太过虚无缥缈,但是相当数量的样本都在说明一件事,只有觉醒的进化者能够看见那个白衣女孩的身影——虽然只有一小部分人有这个运气——但这无疑是一种认知能力存在微妙变异的佐证。至于她的存在到底意味着什么,我们目前还没有头绪。”
“不会是菩萨显灵吗?”曹敬开了个小玩笑。
“我们是党员。”
明郁江的话让两人同时笑了出来。
少年时的曹敬大约未想到过,日后会为了金钱而劳形苦心。然而当接过装在信封里的补贴金后,成年的曹敬却感受到巨大的轻松感。
作为公务员的曹敬,收入被许多外人羡慕,然而内情却又不一样了。曹敬想过很多次,如果他能够硬起心肠,跟科长老马一样市侩,仅仅把这个职业当作一份上班打卡,准点下班的工作来看,他的生活会轻松很多。
自己可以不用住在狭小的仓库里,存钱的效率也会提升很多……虽然住在那种荒僻的地方可以说是曹敬的个人精神需求,但如果有更多的收入,他就能够找到更好的独居公寓。
然而——世界上最怕的就是这个“然而”——很不幸,曹敬是那种非常敬业,并且专注于儿童境遇的公务员。这份工作给他带来了意想之外的沉重经济负担。
大学毕业后,他每个月都会回福利院,给老姜他们带些东西。虽然老姜总说福利院里东西都还够,但是曹敬对自己成长的地方总有一种莫名的责任感。他知道孩子们过的是怎样的日子,自己曾经忍受过那种生活,如果当时自己有一点儿小小的福利,哪怕只是一件新玩具,或者一双新鞋子,就已经是非常非常幸福快乐的事情了。
曹敬找到工作后,这个想法就一直困扰着他。哪怕薪水微薄,但是节俭度日的他还是能够每个月带一些糖果、玩具和书籍回去,或者经常回去帮忙干些活儿。
曹阳有一次跟他一起回福利院,出来后跟他聊了很久。
“你不能一个人救所有人,”曹阳说,“你应该有你自己的人生,别把你自己耽搁了,你真的不欠别人什么。”
“我知道,”曹敬当时这么说,“但能救一个救一个,能救一时救一时吧,不然心里总是难受。去小孩家里家访,有的时候会碰到穷得揭不开锅的,或者家里有罹患精神疾病的。我也没办法,去帮他们跑两趟,联系低保,给他们拎一袋米,这样晚上才睡得着觉。”
曹阳说:“等老大回来后,让她给你换个工作。”
“那你愿意不当警察吗?”曹敬反问。
“都披着这身皮了。”曹阳说,“那就干下去呗,反正烂命一条。”
一次补贴有整整五百块钱。曹敬站在卫生间里拆开信封数了数,仔细放进外套内侧,长长呼了口气。
明郁江说每周都可以来一次,一个月就是两千块钱,比他现在每个月的工资都多出好多。如果可以的话,曹敬觉得这个数据收集持续的时间越长越好。
回去路上,曹敬拐了个弯,往雷小越的家里去了一趟。
被派出所关了一天后,雷小越当天晚上就被送回了家里。曹敬敲门的时候,出来的是他母亲,之前家访的时候见过一面,见面不外乎是寒暄几句,客套客套。
最开始,曹敬家访的时候每次都会很难受。这和他大学里学的专业有关,曹敬发现健康正常的家庭环境真的很少。就像那句老话,幸福的家庭总是相似的,而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家访让他在几个月里接触到了上百个不一样的家庭,其中起码有三分之二,都有很严重的问题。
课本上学习到的知识,那些关于儿童心理建设,那些修复精神和关怀的流程……在现实里完全没有用武之地。曹敬能够看见问题,但是他没有办法解决。
课堂上的案例与方案都非常理想化,然而现实里没有那么多资源,许多时候这些家庭被物质条件上的穷困与匮乏所压迫,在快节奏的现代生活中喘不过气来。
曹敬接触过的所有人都带着一种焦虑感,孩子们有升学的压力,成人有贷款和房租的压力,老人则因为医疗的高额花费而恐惧。所有人都像是轮子里的仓鼠一样,竭尽全力地往前狂奔,为的只是不被时代的大潮甩下去。
还是新手的曹敬有一次和科长吃饭的时候,提起过这事。当时两人都喝了几杯酒,老马端着酒杯开导他。
“一开始都会这样的,”老马说,“我刚干这行的时候也是这样的,整晚整晚都睡不着觉,心里难受。”
“那后来呢?”曹敬问。
“后来看多了,就习惯了。习惯了,看得实在太多了,就没感觉了。等过个几年,你也会习惯的。”
与那时候相比,曹敬现在确实成长了一些。至少他现在已经懂得了一个道理,悲伤、难受对于这些事情并没有什么助益。想要改变这些事情,只有通过自身的努力。于是曹敬用理性压制自己的同情心,尽力不让自己的情绪影响工作效率。
曹敬见了雷小越,问候了几句。他之前因为失控击伤了几名同学,所以在去少训所接受特殊培训之前,暂时处于停学的状态。
“曹老师,今天要把故事讲完吗?”
“我就来看一眼,看你还平安无事就好了。”曹敬站在他家门口观察,一个典型的工人阶级家庭。雷小越的母亲问了他很多少训所的问题,他再三向她说明,少训所的培训是完全免费的。
“不过还是有一个人生道理可以教给你。”曹敬没打算进门,他说,“对这个社会,以及对你自己来说,最有帮助的不是去做什么大英雄,而是做好自己这颗螺丝钉。”
“为什么?”雷小越不太理解这句话。
“因为我曾经试过。”曹敬向他眨眨眼睛,“但我后来发现,这个世界不需要一个力挽狂澜的英雄,把所有压力都堆在自己肩上只会让你被这些力量压垮。”
当天晚上十一点,曹敬已经睡下的时候,仓库门被人砸响了。开门的时候,外面停着一辆摩托车,一个满身酒气的大汉提着一个塑料袋站在他面前。
曹敬叹了口气,把甩棍插回腰间让开路,自己的兄长跌跌撞撞地走了进来。成为警察第三年,曹阳的体格看上去比以往更为壮硕了。
曹阳一直是曹氏四姐弟里个子最魁梧的一个,从小的时候,这身体格和力气就让他习惯以暴力来解决问题。二十年之后,他成了一个合法使用暴力的警察。
外人总会觉得他有些凶神恶煞,特别是一脸横肉,曹阳瞪着人看的时候很可怕。然而曹敬从来不怕他,因为曹阳自从懂事后就没打过他,反而经常替他撑腰。曹阳的逻辑很简单,他的世界也很简单,曹敬是他的弟弟,那自己就要罩着他。
有时候,曹阳会和曹敬一起出去喝酒,通常是因为心情不痛快。
“今天遇到什么事了?”
“坐下说。”
半夜里,曹敬懒得开灯,就把一盏台灯打开。两人在书桌上摆上酒杯,大瓶的烧酒,曹阳拎了一个饭盒进来,打开后里面全是炒过的花生米。两双筷子一搁,他们就这么盘腿坐在椅子上。
两个男人在台灯下互相瞪着看了一会儿,突然同时笑了。
“妈的,感觉跟小时候去厨房偷酒喝一样。”曹阳笑道,“不过这样也挺好。这个台灯可以,很有氛围。”
“其实我喜欢全黑着。”曹敬端起酒杯,两人碰了一个。
“啊……”曹阳一饮而尽,然后吃了几颗花生,眼睛瞅着窗外面黑沉沉的天。
过了半晌,他才缓缓说道:“今天河里捞出来一个死人。”
“嗯。”
“自杀的。跟着身份证查到了住址,然后去他家走了一趟。”曹阳慢慢地吐出字句,“太恶心了。”
“怎么个恶心法?”
曹阳又自斟自饮了一杯。
“人死了,是他女儿。被锁在家里,活活饿死的。已经臭了。”
曹阳伸出手去,把台灯拧灭。他看着灯泡最后的一点余光,在视网膜上留下小小的暗淡光斑。在黑暗中,只有外面偶尔响起的车声。
“我有的时候觉得,我不该当警察的,我以为我心肠已经够硬的了。隔壁邻居说,这男的喜欢出去赌博,一连好多天不回家,就把这小孩一个人锁在家里,自己烧饭吃。结果家里可能没米了,他一连二十几天没回来,小孩儿就死在家里了。我……”
黑暗中的曹阳似乎端起酒瓶,给自己又倒了一杯。曹敬听见花生米滚动的声音。
“干了这么几年,死人也见得不少了。小孩儿死了我也不是没见过,只是这一家两口人就这么没了。那个小孩儿死前还在写日记,我翻了翻,唉……我真的有点儿受不了了,真的有点儿难受。怎么就这么没了呢……”
曹敬无言以对,也给自己倒了一杯酒。他试着想象那个场景,曹阳所经历的那个场景。他站在腐臭的房间里,戴着手套拿起地上的小草稿本,随意翻开,看见的是死去的孩子数着自己死前的日子,写下逐渐等待死去的感受。
那个孩子会不会曾经试图自救?她家里有没有固定电话?她有没有试图向窗外高喊求救?有没有试图撬开防盗网,从窗户爬出去?
“写了些什么?”曹敬听见自己问。
“等爸爸回来。”曹阳说,“饿了就睡,睡醒了还是饿,那么就继续睡,睡醒了爸爸就回来了。”
“哦……”
“她写她喝了好多自来水,肚子里装满了水后,走路能听见咣咣的声音。水在肠胃里晃来晃去,咕咚咕咚的。躺在床上的时候,感觉鼓囊囊的……”
曹敬感觉黑暗的斗室里似乎出现了一个比黑暗更深邃的东西,就像是一个黑色的洞。他想,夜晚的黑暗,只是光的缺席,而从人心里透出来的黑暗,却像是有质有形的事物。他触摸过这些黑暗,很多次,最后他转过身逃跑了。
“我有的时候想……”曹敬在酒精的作用下开始说话,他记得明郁江有一次和他说,酒精并非是让你胡思乱想的东西,它去除了你大脑中自律的限制,让你说出你真正在想的那些事。“我有的时候想,我能不能……如果我的能力还在,我能不能救到更多人……作为一种赎罪。”
“别他妈瞎想。”曹阳说,“人有的时候还是得认命。”
“我有的时候真不想认命……”曹敬在黑暗中瞪大眼睛,“我如果能坚持下去,可能今天就不一样了。”
酒精开始进入血液,他默默想象自己的血液正在将乙醇带入自己的大脑,自己的神经系统开始麻痹,他开始幻想自己的能力再度回归,让自己能够——呼……曹敬长出一口气。
“O Bella Ciao……”
记忆里浮现当年老姜教他唱的歌,《啊,朋友再见》,老姜说意大利语里的Bella是“美人儿”的意思。啊,美人儿,再见……他睡着了。
“人很容易被群体所诱导。”曹敬对雷小越说,“我有的时候在想,当年福利院里,如果从一开始,就不是把我们分成三个班,那我们之间或许就不会有那些争端……直到枪击事件发生后,我才认真思考这个问题。”
两天前,雷小越家里签了字,半个月之内,少训所的人就会把雷小越带走。曹敬的初期工作可以说已经完成,但是他有一个家访多次的习惯,作为经常出外勤的人,这种家访的跑腿活儿他做了很多。这并非是因为给外勤服务打卡,主要还是曹敬自己喜欢这么干。老马说,这是因为他对这些孩子存在一种替代心理,他想让这些孩子作为自己人生的替代。
这是雷小越的父母签字后,曹敬第一次来雷小越家里家访。曹敬喜欢和自己负责的孩子们交朋友,这在办公室里很少见。虽然都是教职人员,但许多同事并没有深入辅导的耐心和能力。这会儿,他正和雷小越在公寓小区里散步,小区里很多小孩都是雷小越那个初中的,有的时候路上遇见还会打招呼。
少年看上去有些心不在焉的,也不知道有没有在听曹敬说话。
“心理实验显示,仅仅是把人群分成两部分,他们之间就会产生争端。对自身所在群体的归属感,以及对对立群体的天然抵触情绪,会让实验对象把一些很小的争端和摩擦放大,变成实质性的敌意。”曹敬掰着手指,“人和人之间存在那么多的差异,就像是大洋彼岸的新罗马合众国,他们历史上曾经发生的那些关于‘种族’的过往。人因为皮肤的颜色而被分成不同的群体,黑皮肤、红皮肤、白皮肤……”
“那我们这里呢?”雷小越问。
“文化。虽然我们都是黄皮肤的亚西洲人,但哪怕是在我们国家内部,人民也因为文化不同而产生隔阂。包括住在高原地带的人,住在南疆的人,住在喜马拉雅山另一侧的人,住在夜摩列岛上的人,住在太平洋群岛上的人……我们使用的语言、庆祝的节日、信奉的宗教不一样,虽然文化已经融合了几十年,但依然会有彼此对立的情况出现。”
曹敬停顿了一下,然后继续说道:“哪怕在同一个文化的人群中,人们也会因为居住地、口音……甚至贫富差距和性别而产生对立。当然了,纵观全世界,在这些之上还有一个巨大的沟壑。将人类分割成两部分。我想你已经知道这个答案是什么了,那就是觉醒的进化者以及普通人。”
雷小越嗤笑一声,他屈起手指,瞄准一棵灌木,然后一弹手指。
一小片树叶被撕了下来。
雷小越的能力现在已经初步可以判定为与空气相关。曹敬以朋友的身份和他做了一些实验,记录下了比较简单的数据,然后把信息添加到了他的档案里。作为和少年进化者进行第一线接触的“前台”(业内行话),曹敬需要做一些数据的调查、分析和汇总,然后先转给少训所的管理部门,作为对方研究方案的一手资料。
根据曹敬的判断,雷小越的能力可以用“制造真空”来粗略地形容。在集中精神的时候,他能够排空某个领域内的空气,形成一个真空领域。至于这个真空领域的作用范围和持续时间,都和雷小越本人的状态有关。从目前来看,他对这种能力的运用还非常不稳定,偶尔会出现失控的情况。
雷小越之所以被发现能力进化,就是因为他在学校里伤人。在控制不住情绪的状态下,雷小越对两名学生使用了自己尚不熟练的能力,导致两人耳膜破损,鼻腔、眼球也有轻微伤势。曹敬去医院里调查过还躺在床上的两个受伤者,取得了一些资料。
从能力评估上来说,曹敬认为雷小越具备甲级进化者的潜能,但很有可能只能评到乙级。他的能力颇具破坏性,对人类的脆弱器官伤害很大,在少训所里可能要经过非常严格的考核才能够取得资格证书。然而这分能力在生产能力方面,能够看见的可能性并不多。
“在发现自己是进化者后,你的第一感觉是怎样的?”曹敬笑着问。
“啊……蛮激动的。比较高兴吧,但也比较发慌。怕自己可能会……搞砸。”
“我那时候也差不多。”曹敬抬头看了看天,“不过那时候我们都比较傻大胆,一个个都心比天高。我当时真的是意气风发,觉得自己已经是同龄人里最优秀的一批了。我姐姐以及我的那位同学,都是少男少女中最出众的几个,我自然也把自己放在了跟她们同等的水平上,并且……”
曹敬停住脚步,沉吟片刻。“那时候我们都觉得觉醒进化能力是一件很棒、很光荣的事。那时候几个名气特别大的通缉犯还没有……喔,东北出了一个砍刀魔头,算是比较有名气的,是个能够自如操控肌肉的连环杀人狂。还有公安部的王神探逮捕的剥皮人。”
“那时候进化者的名声还不错吧?”雷小越问,“没有左翼进化革命,没有新世纪之门。”
“是不错。”曹敬苦笑,“那时候我还比较单纯吧,认为能力能够彻底改变我们的命运……我们当年是一群社会边缘的被遗弃的人,我们的要求不高,仅仅是过上正常人的生活。但这可能也只是一种遐想。”
两人站在花坛旁边,看着小广场上有几个孩子在跳大绳玩。
“我想,不管是哪个时代,我们觉醒后的第一反应,都是激动吧。有那么短短的一会儿,我们都会觉得自己会成为了不起的人,成为英雄人物之类的。我阻止了福利院里的枪击事件后就是这样想的,我用自己的能力保护了自己的亲人。我知道自己做了正确的事,阻止了孩子们的战争。
“得到能力是一回事,但真正成为‘英雄’就是另一回事了。”曹敬拍拍雷小越的肩膀,鼓励道。
到教育局大楼的时候,门口传达室说他有个燕京来的包裹,被办公室的小马代收了。
曹敬三步并两步跑上楼。办公室里开着暖气,冬天也不会冷,对于寒冷潮湿的沧江市来说是很优越的办公福利。曹敬进门的时候,看见马莉穿着一件明显太大的黑色海军大衣,正和同事们谈笑,看见他走进来,她赶紧脱下来,笑嘻嘻地递给他。
马莉是典型的北方摩登女孩,一头短发,容貌不算特别出众,但总是很有活力,全身上下都洋溢着正能量。每天下午她都会在院子里跑步,拿个小哑铃举一举,在办公室里人缘很好。虽然之前出过教学事故,导致她的外勤工作被分配给了曹敬,但曹敬并不讨厌她。对于曹敬这样一个有点儿悲观的人来说,日常交际圈里有一个开心果是很好的事情。
“小曹老兄,快穿上给我们看看。没想到你在京城也有关系,之前真是小看你啦。”马莉有点儿不好意思地指了指桌上已经被拆开的包裹,“我也是有点好奇,想看看里面到底是什么东西。里面的信我可没动,就是看这身衣服很帅,穿上试了试。”
“早跟你们说了,曹敬这小子背后靠山硬得很,别老欺负他。”老马跟一尊佛般端着个茶壶踱过来,“没点儿关系的人,能直接进教育局?连个党员都不是,毕业直接分配到这里来,讲点儿道理嘛。别看他整天闷不吭声的,日后前途远大啊。”
老马很喜欢阴不阴阳不阳地说话,很多时候曹敬完全分不清他到底是在说正话还是反话。这种时候他只能装作一副没听见的样子,在马莉的鼓动下把自己的旧外套脱掉,换上了那件从燕京寄来的海军外套。
很合身。
“哇!真的帅!”马莉夸张地用手捧着脸,笑得眼睛都眯成了两条缝。
“谢谢。”
曹敬现在不想继续办公室交际,他想快点儿拆开信看一看。众人闹了一阵,他才回了自己的座位上。他先把包里的文件摊开,做出一个写报告的姿态,然后才把包裹里的那个信封拿在手上,掂了掂。
曹敬收。
他认出这是曹丹的狗爬字体,用美工刀拆开后,发现里面的信纸分成两份。
曹敬定了定神,先读曹丹的那份信:
老四。长久不见,你在沧江过得很惬意吧。二哥过得还好吗?想必经常和你喝酒了,我也想和你们一起,只是天南海北,并不容易,只能看过年时候上面批不批假了。我给你寄了一件衣服,从海军部队里弄到的正品货,只是把肩章拆掉了。你说过海军大衣好看,三哥就给你寄一件,解解馋。
京城这里事多、事烦,有的时候想念沧江。但这里也是个做事业的好地方,我们四个人志业不同,我和老大去外面闯荡,你和老二在家里守着,也是个好事情。
有事跟二哥说,再不行打电话给我。实在不行去找大姐,不要一个人硬撑。大姐也给你写了信,托我一同寄来。
曹丹的信很短,字虽然丑,龙飞凤舞的,但很清楚。曹敬转向下一页信纸,字体纤细平和,规规整整。
弟敬如晤:
很想念你。
老三说要给你寄件衣服,我回沧江的时候要穿给我看。天寒地冻,注意保暖,年轻时也要保护好自己的身体。
我这边一切都好,你和二弟不必挂心。
有事打电话,七十二小时内必回复。
简短的信笺,比曹丹更短……但信纸的最后,有一个小小的痕迹,不注意的话就像是一块污渍,或者烧焦的小点。但曹敬知道,这是曹雪卿的记号,是她的能力留下的印记,那是一个小小的太阳在一瞬间爆发之后留下的印痕。
曹敬把信纸放在自己的脸上,过了十几秒后才长长地呼出一口气。
他想念自己的家人。
曹敬经常给那些小孩讲自己的过去,一个精心包装的励志自传。在重重外套包裹下的曹敬,只有与自己的家人相处时才能感到片刻的安心。
他提起笔,开始写回信。有很多话想说,但回信和来信一样简短。
一切平安,勿念。
下班回家的路上,曹敬想去杂货店买信封和邮票,然而那家杂货店却关门了。他还记得上一次明郁江调侃他的话,那个站在这里,一脸阴沉的售货员女孩。
或许是快要过年了,回老家去了吧。曹敬算了算日子,却又觉得太早了一些。
要推车离开的时候,曹敬的脑子突然钝痛了一下,然后他才意识到一件事。
他闻到了某种不吉的气味。
曹敬定下神认真想了想,把自行车停好,然后站在杂货铺的卷帘门前,仔细看了看。气味的来源就在不锈钢卷帘门下面,汩汩的污血正在缓缓渗出,就像是恐怖电影中的场景,黑色的黏稠鲜血从门帘下面缓缓蔓延出来,已经聚集了一小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