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当年的真相
阮知慕终于还是病了。
连续多日的欺负之后,他终于还是支撑不住,某天早上醒来,突然觉得喉咙肿痛,断断续续地咳嗽。
一摸额头,滚烫。
这下是彻底没法工作了。
原先就算身体酸软,但他舍不得那点工资,爬也要爬着去上班,自己都把自己感动坏了,觉得资本家肯定最喜欢他这种大冤种。
如今发了烧,眼睛都睁不开,其他就更不用想了。
都怪严越。
一想到这个,阮知慕就来气。
好吧,严越后来其实不怎么凶了,抱他吻他的时候都称得上温柔缠绵,阮知慕都不知道他哪来那么好的吻技,牙齿稍微咬一咬他的唇瓣,他就忍不住后背酥麻,双腿发软。
但是……铁打的身子也吃不消日日宣淫吧!
现在好了,他这一病,躺在家里起码一个星期,整天无精打采,工作和做爱都别想了。
……他的钱啊!
一想到钱财如流水一般从他眼前一晃,又迅速流走,阮知慕心如刀绞。
阮知慕一生气,话都不想说了。
窝在被子里养病,一声不吭,严越喊他吃早饭也不理。
一方面是不想理,另一方面也确实是嗓子哑了,稍一开口都喉咙痛。
严越似乎也有些慌了。
人前骄矜高贵、风头无两的严大摄影师,小心翼翼地摸他的额头,语气急促:“……我送你去医院!”
阮知慕一动不动。
去医院干什么,让医生看看他身上有多少咬痕吗,还是看他屁股有多肿。
他可丢不起这个人。
情况奇妙地反过来了。
五年前,是严越不肯去医院,他威逼利诱、软声软语地哄劝;五年后的今天,他死活不肯去看病,严越站在床边束手无策、一筹莫展,连说话都不敢大声。
阮知慕倔起来,那是十艘航空母舰都拉不回来的。
一整天,除了早饭的时候严越强迫地给他喂了一小碗粥,他真就什么都没吃。
喉咙痛,感觉不到饿,也没胃口。
他在想,严越打算把他关到什么时候呢,为什么还是不肯放弃呢。
明明……
明明,他都已经做得这么绝情、这么令人厌恶了。
——
白川已经一个多月没去严越的工作室了。
实验室新来了个小帅哥,一米八八会弹吉他会谱曲会打架子鼓,居然还曾经是游泳运动员,那一身的腱子肉,把白川看得口水直流魂不守舍,恨不得一天二十四小时黏在实验室和小帅哥研究学术。
接到严越电话的时候,他心不在焉:“这是跟阮哥甜甜蜜蜜乐不思蜀,跟我秀恩爱来了?”
一个月前,他得知两人终于见上面了,也是松了口气,心想严越这下总算得偿所愿了。
他虽然是个局外人,但严越这些年过的什么日子,他是看在眼里的。
他也不信阮知慕当年是真的因为钱就不告而别,肯定是另有隐情。
这都见到面了,那两人稍微解释解释,抱头痛哭一场,误会应该解开得差不多了吧?
他寻思,算算日子,两人现在差不多应该复合得如胶似漆了。
严越听了他的话,半晌没有言语。
白川:“阮哥在你旁边不?今晚有空的话,我去找你们玩儿……”
严越的语气好像世界末日降临:“……我搞砸了。”
白川:“啊?”
严越无助得像个走丢的小孩:
“他说,他早就放下了五年前的一切,不再爱我,也不希望我再纠缠他。”
“所以我强迫了他。”
“强迫了很多天,他生病了,再也不肯理我。”
“我……没有其他办法了。”
白川:“……”
事情的发展令他大为震惊。
他不知道具体发生了什么,但严越这副样子,五年里他只见过一次。
就是五年前阮知慕不告而别的那天。
电话里说不清楚,他约严越去了工作室附近的一家安静的茶餐厅。
严越出现的时候面如死灰,服务员小姑娘远远看着,都不敢过来倒水。
白川无奈,自己动手给他倒了杯茶,让他坐下来慢慢说。
严越慢慢开始讲,从他们的相遇,到争吵,到强迫,到送车送手表……再到生病。
白川的眼睛也越睁越大,到后来几乎眼珠子几乎都要瞪出来。
等听完,忍不住脱口而出:“你们俩都是白痴吗。”
旁观的人一眼就能看出问题,两个明明都还很喜欢对方的人,居然能嘴硬成这样,硬是搞得别别扭扭,剑拔弩张。
“而且你平时都是很聪明理智的一个人,怎么一遇上阮哥的事情,就……”
智商不用说,严越高中时能短短两年就从全班倒数逆袭到前五,足以证明智商超群,以前只是故意摆烂,不好好学。
要说日常生活里,也是冷静精明,从来只有他掌控全局,没有别人坑他的。
摄影之外,搞投资,搞房产,搞医药……再复杂的场合都能轻松应对自如,好像没有什么能难得住他。
怎么偏偏一和阮知慕对上,就好像失掉了所有的理智。
严越没反驳,低下了头,像个做错事的小孩。
白川扶额:“算了算了,老话还是有道理,当局者迷旁观者清……你再跟我说说,你当时问他,他怎么说的来着?”
严越:“他说是严尊诚威胁了他,也承认自己签了合同,我问有没有其他原因,他说没有。”
白川无语:“他说你就信了?你和他认识也这么多年了,觉得他是那种会被人随便拿捏威胁的人?”
……果真是爱情使人盲目。
“你没发现……在你们交谈的过程中,一直有一个人是隐身的吗。”
严越抬起眼睛。
白川也看着他。
两人的视线交汇,同时想到了同一个人。
“——严明华。”
严越这才猛然醒悟过来。
的确,这才是最奇怪的事。
他和严尊诚一直是彼此交恶的冷战状态,家里有什么事情,都是严明华代为转告。
而他和阮知慕相识,也是通过严明华这个媒介。
当年,如果严尊诚都知道了他和阮知慕恋爱的事,严明华也一定早就知道了,那么……
那么,严明华身为他的叔叔,一定会阻止。
也只有亦父亦友的恩师发话,阮知慕才会无法拒绝。
这恐怕,才是当初阮知慕离开的真正原因。
他前些日子焦虑烦闷,心浮气躁,一心只想着不能再让阮知慕跑掉,竟然忽略了这么明显的疑点。
严越的心脏咚咚跳了起来。
想要立刻跑回家,去找阮知慕,去问他当年究竟发生了什么,想问他是不是并没有那么讨厌他。
随即又想起什么,脸色一僵。
白川:“怎么了?”
严越艰涩开口:“他现在……不肯跟我说话。”
岂止是不肯说话,连眼神都懒得给一个。
白川:“……”
这两个人是笨蛋吗。
“算了,送佛送到西,”白川把剩余的茶水一饮而尽,无奈地站起身,“我来吧。”
——
阮知慕昏昏沉沉地在床上躺了许久,窗帘很厚,拉得紧紧的,看不到窗外的阳光,也不知道具体是几个小时。
只能从窗外的声音大概判断出,哦,车鸣声此起彼伏,大家都去上班了;静悄悄的,大概已经到了中午,大家都在上班或者午睡;车鸣声又响起来了,还有小孩子在跑来跑去鬼吼鬼叫,应该是下午四五点了。
声音隔着窗帘传进来,闷闷钝钝的,不十分清晰,只能勉强辨认。
阮知慕和严越冷战了几个小时之后,听到由近及远的脚步声,然后是突兀的,沉沉的关门声。
严越一声不吭,开门出去了。
大概也是烦了,阮知慕心想。
面对严越,要狠下心拒绝,其实是一件不太容易的事。
即便过了五年,他看着严越那如同深海的漆黑眼睛,仍然会心跳加速,不知所措。
何况他还那么难过地抱他,吻他,小心翼翼地喂他喝粥吃药。
不心动是不可能的。
可也只能止步于心动。
昨天严越带他回家,路上两人发生争吵,车子差点撞上桥边的栏杆。
发生车祸的一瞬间,他的第一反应是伸出胳膊,护住了严越的头。
严越看着他,他也只能装傻,讪讪一笑,说我不会游泳,想着如果掉下去,抱住你的头就沉不下去啦。
严越用看傻逼的眼神看着他,他也只能装作没看见。
好险,差点露馅。
严越这五年的遭遇、这些天发生的事,也恰好佐证了严明华当年对他说的话——“你们在一起,只会害了他”。
如果不是他,严越不会酗酒,不会抽烟。
不会颓废度日,几天几夜不吃饭,差点死于煤气中毒。
不会这么多年耿耿于怀,变得阴沉古怪。
得知这些事的那天晚上,他彻夜失眠,心如刀绞。
可改天面对严越,还是只能努力装作随性洒脱的不在意的样子,笑着说,我们都忘记彼此,各自拥抱更好的未来吧。
一旦回头,他五年前做的一切,就都前功尽弃了。
当年,严明华一字一句地对他说:
“我有很多学生,但只有这一个侄子。”
“你们在一起,只会害了他,也害了你。”
“如果你还心存一丁点对我这个老师的尊敬,就离开吧,走得远远的,不要再回来。”
“就当我在求你。”
阮知慕自然是向严明华求过情的。
他尊敬严明华,但他同样爱那个会在深夜给他捂脚的男孩。
他不会为了报恩就伤害他喜欢的人。
他努力地向恩师保证,自己虽然是同性恋,但从来不会乱搞,他对严越的感情是认真的。
他知道自己没什么钱,但他会对他很好,将来也会努力工作,不会让严越跟着他吃苦。
但严明华始终没有松口。
他曾经有一个很疼爱很器重的学生,上大学之后“突然开始搞同性恋”,被人捅到了学校,后来和所有的朋友都决裂了,再后来,说是去东南亚小国闯荡,没了消息,再后来,传回来的就是死讯。
他被年龄大他八岁的男友刺死,因为男友以为他别有所爱。
那是十多年前的事。
严明华去参加了他的葬礼,从此坚信不疑“同性恋就是脑子有病,会害死自己”。
他在严明华家门外站了一整夜,晚风从楼梯窗户吹进来,一刀一刀地往他身上扎,严明华不肯见他。
后来严尊诚听到消息,赶来了,眉间满是暴戾,一脚将他踹倒在地,死死踩着他的脖子,一个耳光就扇下来了。
阮知慕脸颊火辣辣的,嗡嗡作响,只觉得自己像一台坏掉的机器,每个零件都瞬间失去了效用。
严明华听到声音,连忙出门来,抓住严尊诚的手腕,挡在了他面前。
他的心里燃起一丝希望,然而严明华虽然从严尊诚手里救下了他,却还是告诉他,不可能,无论如何都不可能。
如果他执意要和严越在一起,那他们的师生情谊,从此一刀两断。
严明华问他:
“严越从小在什么样的家境长大,你应该很清楚。”
“你能保证自己将来会赚到很多钱吗?能保证严越将来一定会事业成功、不会后悔吗?”
“如果不能,你凭什么说自己能给他很好的未来?”
一声一声,叩在他的心上,疼痛感让他几乎窒息。
没有其他选择,他只能在外养了一段日子的伤,等后颈和脸上的伤都看不出来了,才一瘸一拐地回去。
若无其事地,笑着对严越说:“我只是出去接了个活儿,这不是回来了嘛。”
两人凑近的时候,严越察觉到他不太对劲。
为了打消他的疑虑,他柔若无骨地钻进他的被子里,笑着拽下了他的裤子。
他以为那是最后一次。
最后一次,那就放纵一些吧,卑微也没关系,羞耻也没关系,就当是世界末日。
万万没想到,五年后他们会重逢。
严越没有忘记他。
他也再没爱过严越以外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