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晨曦
或许是心内存着事,这一日孟菀还未等到闹钟响,在天空泛着鱼肚白之际便起了床。
早餐时小灯都似没睡醒似的,一直伸着懒腰打哈欠,连平日里最喜爱的羊奶也懒得喝。而她在简单地喝了几口紫薯粥后,便去花房中剪了几枝生的最好的马蹄莲,系成一束。乳白色的缎带捆着碧玉色的根茎,更衬得花苞洁白,叶片翠绿,清新淡雅。
孟菀捧着马蹄莲,几经迂回踏入了许久不曾进入的地库。
偌大的地库中,而今只形单影只地停了辆白色的一代Panamera。
当年爸爸出事后,家里大多资产都因抵债被法院拿去拍卖了。唯有现在所居住的这套宅子与眼前这辆车,因为在登记在她个人的名下,从而才保留至今。
她其实并不喜欢开车,但这到底是爸爸送她最后的一份礼物,有这样一份情愫在,便总有着几分睹物思人的滋味,因而她对这车素来也算爱惜。
也因荔山太远了,她不得不开车去。
这已是父亲离去的第六个年头了。
当年接到孙秘书电话的时候,她正隔着屏幕和叶宸分享着刚收到的Yale录取通知,都还没待她来得及和父母分享这一份喜悦,灭顶之灾便破天而降,她就这样和这个世上最疼爱自己的人天人永隔。
得知晴天霹雳消息后的母亲也是从那个时候起精神开始逐渐失常,陆陆续续在医院住了近两年,直到精神稳定了些,便毅然地选择去了南边的镜溪山上出家,彻底隔离了这个令她无力承受的凡尘,从此吃斋念佛,静度余生。
父亲的离世与母亲的失常接踵而至,于是刚刚迈入成年的她便在一夕之间彻底尝透了从门庭若市到人走茶凉的滋味。起初那两年,她时常会忍不住情绪失控,心悸到呼吸困难无法入睡,仿佛只有在悄无人处时哭到昏天暗地才能倾泻出自己的痛苦与绝望。很多次她都觉得自己坚持不下去了,可晓舒却始终对她耐心如一,直接拎上家当过来与她同吃同住,每日寻着法子逗她开心,陪她按时去看心理医生,才令她熬过了最灰暗无边的时光。
荔山位于这座城市的西南侧,位置十分幽僻。当年形势比人强,因而父亲的骨灰放在殡仪馆隔了一年多待捕风捉影媒体不再借题发挥时才择了良寝入土。
孟菀开了两个多小时的车,直到车子停在山脚下的停车场,天空仍是灰蒙蒙的。
她想今天的太阳是不会出来了。
孟菀双手捧着洁白的花束,近乎虔诚地一步步拾阶而上。
当年她独自一人走过很多陵园,最终替父亲选择了荔山。父亲的业余爱好便是登山,曾经更是登上过珠峰,而荔山陵园的山顶便可以俯瞰到整个山脉美丽而开阔的景色,甚至能远眺到南侧的一望无际的雁心水库。
生命有时真的似一个轮回。
父亲决定了她的来处,而她却决定了父亲的归途。
今天并不是什么特别的日子,整个墓园里似乎没有什么人,孟菀倒喜欢这样安静的情景,可以安心地和父亲说说话。
黑色的大理石碑洁净无尘,相片中父亲的笑容亲切而温暖。
“爸爸,生日快乐。我们又见面了。”
“有个好消息要和你分享,有家伦敦的画廊很喜欢我的作品,不出意外的话,明年你女儿就要在Chelsea区举办第一个个展了。”
“之前和你提过的那只小奶猫如今已有十二斤重了。我给他取了名字叫小灯,灯泡的灯,他的性格特别好,有一股子憨傻气,每天有他陪着我,我还挺开心的。”
“对了,我前两天还学会修纱窗了呢。”
“今年的秋天好短暂,总感觉冬天又要来了。”
“忘了和您说,半年前外婆在莲市去世了,和外公一起葬在了莲雾洲。他们夫妻二人相隔十余载,如此也算是团聚了吧。”
“爸爸,前些天我竟然碰到叶宸了……这么多年了,我竟然又遇见了他,我甚至都觉得有些不真实,仿佛他只是我臆想出的一个存在。可事实确是真的见到他了,还有他现在的女朋友。你说这座城市分明有这样多的人,为什么偏偏最害怕见到的人却要相逢?”
孟菀的语气很平静,她抬首望着身后那一排修剪得宜的松柏,片片翠绿的松针欣欣向荣,劲直地向上生长,自有着不渝的傲骨峥嵘。
她记得父亲从小便告诉过她,失败了没有关系,但做人一定要有骨气。
当年家道中落,家里十几位工人先后散尽。屋漏偏逢连夜雨,母亲恰也在那个时候被诊断精神出了问题,于是一夕之间向来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孟菀不得不学会了十八般武艺,独自撑起这个已不再完整的家。
可惜到了后来,母亲也不需要她了。
孟菀的眸中蕴着濛濛的水雾,“前几个月我又没忍住去找了妈妈,妈妈还是不愿意见我,还是让主持转交我了一篮苹果。爸爸,在这世上我只有妈妈一个亲人了,你说她还会愿意回来和我一起生活吗?”
“爸爸,我真的很想你和妈妈……”
苍茫人世,生命悠然来去,聚散无常。两行清泪终而从她的形态美好的眼眶中落下,一滴顺着她那瘦削的下巴落入莹白的脖颈中,另一滴则顺着脸颊坠在了马蹄莲的嫩黄色的花蕊中。
很快的,有更多滴水珠落在了花蕊上,并且还落在了花瓣上,落在了墓碑上,落在了她的鞋面上。孟菀有些迟钝地伸出了手,这才发觉山间飘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
可她难得过来一趟,就算是天公不作美她也不想走,她还想再多陪一陪父亲。
于是她依然一动不动地靠坐在石碑旁。
可瓢泼的山雨却没半分怜香惜玉的意思,很快的雨便越下越大,孟菀身上很快便被淋了个沁透。
“爸爸,都这些年了,有时我仍会觉得你们所有人的离去都只是我的一个噩梦。等到哪天这个梦醒了,你们还会再度回到我的身边……”
目光可及的山景都被笼上了一层朦胧的水雾,孟菀觉得自己大概是恍惚了,因为她竟然看到了叶宸。
一个穿着蓝灰色长西装,撑着偌大的黑色高尔夫伞向她走来的叶宸。
山河远阔,人间烟火。过往的青涩与甜蜜早就随着时光而湮灭,可她却甘心画地为牢,停留在回忆的桎梏中。
雨伞落在了她的头顶,叶宸走到了她的身边。
孟菀忽然轻笑了起来。
她抬手摸了摸自己的额头,冰冰凉的,并没有发烧,可怎么就忽然出幻觉了呢?
直到她歪着头,小心翼翼地用食指轻戳了戳眼前的皮鞋尖,下一秒笑容便在唇边凝固了。
她这才意识到了眼前的一切并不是自己的臆想。
孟菀缓缓地仰起了头。
在满山呼啸的风雨声中,当那张令她朝思暮想的面容清晰地出现在面前时,一切背景都瞬间黯然了颜色,孟菀觉得周身血液有如凝固了一般,甚至一时都忘了呼吸。
封存的记忆犹如排山倒海般袭来。
从他们幼年相识,少年相知相爱,却又在成年后走向别离。
二人一高一低,就这样沉默了许久,仿佛想把眼前人的眉眼刻入骨髓般深深地凝望着。然而雨势却只增不减,很快光风霁月的身影露在伞外的那半个肩头也被雨水尽数淋湿。
忽然间孟菀意识了自己的失态,于是忙忙支着碑旁的石狮子站起身来。
“借过。”
可还没待她匆匆地迈出一步,银制的鹿头伞柄便被不分由说地递入了她的掌中。尽管只是指尖交触,可久违的肢体触碰仍令她触电似的浑身一麻,正当她无措地想要组织言语拒绝,下一瞬轻软的西装外套便罩在了自己身上。
“我送你回去。”
记忆中最熟悉的声音隔着轻薄的雾气传入耳廓,这一刻,孟菀依旧觉得如梦似幻。于是下山的一路,她都觉得自己的脚步轻飘飘的,明明脚下是最坚硬不过的花岗岩石阶,可她却觉着自己有如踩在棉花上一样,每一步都踏得极度恍惚。
今日在荔山发生的这一切都太过出乎预料,因而给予了她一种强烈的不真实感,仿佛下一秒她便会汗涔涔地惊醒在空无一人的家中。
从山脚走到停车场要跨过一片茵绿的草坪,草地泥泞,已被雨水冲刷地激起了片片水洼,沿路的石板周围亦是蓄起了水汪荡,湿滑得微微泛着光。
叶宸没有犹疑地将伞交给了孟菀,让她在原地等着他将车开过来,而自己则平静地走入了雨幕之中。
其实孟菀的鞋子早就湿透了,踏过湿泞的草坪对她来说,并不算什么。
可这一份忽如其来的关切却让她思维近乎停滞。望着雨滴落在水洼中激起的片片水花,她不得不承认,眼前的场景给了她一种虚无感,令她变得都不像自己,她的车分明还停在停车场的另一侧,可她却忍不住地去贪恋这一份独处的时光,仿佛每分每秒都是她偷来的。
她的视力向来不错,因而也不难发现叶宸驶出车位时车下的地面竟然是干燥着的。
原来他很早便到了这里,甚至可能比自己还要早,可她已不敢去揣测叶宸今天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或者他是否根本是为了自己才长途跋涉地来到了这里。
希望这件事情,对她来说太奢侈了。
然而这一份短暂的动容,也很快地戛然而止。
在上车后系好安全带的下一秒,副驾驶座前置物台上放置着那沓子独奏会的门票便映入眼帘。
演奏人的形象照明媚而耀眼,正是那日她在电梯口遇见的那位气场绝佳的姑娘。
坦白说,这些年在铺天盖地的媒体新闻中,孟菀也大致地了解过这位十三岁出道,十五岁在芬兰国家歌剧院举办了个人独奏会,十六岁以全美第一考入Eastman,拥有良好的国际度并且口碑极佳的年轻女竖琴家。
孟菀也曾听过她的谱曲,乐曲融汇了东方古典乐,外高加索民谣与早期爵士乐的特点,创造出了清越动人且别具一格的优美和声。
二十出头的年纪能做到如此,的确是天赋异禀,才华横溢。
她也就是叶宸的现女友,蒙之鹭。
当真是完美无瑕的天之骄女。
理智很快地重回上风,孟菀的神色亦一寸寸冷了下来。
她不该自甘沉沦,不该莫名地去贪恋这段似乎从别人手里偷来的时光。
于是她决心不再说话。
雨水并没有停歇下来的意思,雨刷前一秒扫开水流,下一秒如瀑布般倾泻而下的水帘又布满了挡风玻璃。雨滴在四面的玻璃上碎裂,车内持续着绵长的沉默。
孟菀侧着头望向窗外,高速两侧单调的风景令她神思困倦,迎面而来的暖气又吹得太猛,诸多思绪涌上心头,她一时只觉得整个人昏沉沉的厉害,不时竟迷迷糊糊地睡了过去。
作者有话要说:第二章开启。
剧情要慢慢铺开啦,有兴趣的小伙伴可以猜猜梗,感谢大家的持续关注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