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逃不出的命
所以,当钟二娘看到这“穷途客栈”门口贴着的告示时,丝毫不觉得温暖和正直,只觉得荒诞和可笑。
江湖中越是身怀绝技之人,越是不敢口出狂言。什么收留天下所有穷途末路之人,写这告示的人真经历过什么叫穷途末路吗?她钟二娘长这么大,一直都是靠拼命才活下来的,比寻常人更懂得穷途末路的意味,所以也更知道天有多高、地有多厚。
钟二娘立刻客栈门口,悄无声息地向肉铺走去。
如今的钟二娘已经变了,不再是当年那个为了生存一次次拼命的她了,尤其是在有了儿子铁娃之后。
当年跟叶随风一起离开凤陵城,也曾到其它各个大城小城住过,凭借俩人的身手,偷过,抢过,也帮人做过打手赚钱活命,这些都不难。她跟叶随风没有分道扬镳的原因还是凤陵城的追捕令。
在一开始那一年里,凤陵城还真的派出过人追杀他们,还真的找到了他们,而且不乏高手。那种情况下就跟当初俩人合力杀出凤陵城不同了,当初是杀了个出其不意,而后来则是敌在暗我在明了。厮杀过几回,几次解决了那些麻烦,但她和叶随风也都负过伤。
在那种都无法独自面对敌人的情况下,俩人好上是一种必然。好上之后,钟二娘便平生第一次有了一种“相依为命”的感觉。钟二娘当年在土匪窝、流云帮,看过多少男男女女打情骂俏、混居一处,好得跟一个人似的;叶随风在门派内,也看过师兄师妹们的卿卿我我,花前月下,甚至修成正果的也有很多。但逃亡路上他俩好上了之后,在一次次合力击退追杀之人,在一天天的相依为命之下,皆感觉被逼无奈之下的真爱的美好。
过了大半年,追杀的人渐渐少了。过了一年,追杀的人彻底没有了。凤陵城看来也没那么无聊,追杀不到也就算了,说起来风波门和流云帮正享受凤陵城的荣华富贵,何苦来哉要在这乱世跟他们不死不休?
本来夫妻俩在一个小城住下挺好,但是钟二娘没过多久就怀了孕。
怀了孕的钟二娘突然提出要去山里住,越偏越好。叶随风一开始不同意,说山里不方便,再说现在已经没人追杀他们了,没事。
但钟二娘执意如此,叶随风只能陪着她到一个小山里搭了个木屋,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这个小山,就在云土国城外十五里。
钟二娘怕的是那个万一。一来是凤陵城。二来自己长大这一路,杀过的人太多,多到自己都记不清了。万一哪天碰到一个仇人,自己不认识,但对方不见得不认识她。如果是以前,她不怕。但一想到自己将来会有一个孩子,钟二娘便接受不了这个万一。
走到肉铺前,肉铺的门刚支开一条小缝。令钟二娘微微惊讶的是,如此早的清晨,居然已有一个七尺大汉在自己前面等着肉铺开门买肉。
“快开门,快开门!”那大汉一脸的络腮胡,冲着肉铺笑骂,“就你们这生意做得,早晚关张!”
从门内探出一个小厮的脑袋,看见大汉就讨好地满脸堆笑:“李大哥,今天这么早就来了?”
“我昨晚睡不着觉,突然想到当年金风城赫赫有名的钱氏肉饼,就琢磨着给客栈那几个家伙做一顿钱氏肉饼吃吃,让他们尝尝我老李的手艺!”老李哈哈大笑,“快快快,给我弄十斤猪肉,要屁股肉!”
“哎,哎!”小厮熟门熟路地弄,内心却在笑话:十斤猪肉,就客栈那几个人,照死也吃不完,真是人傻钱多!也亏得是他们,要不这乱世,谁还吃肉?没人吃肉,自己怕是也要喝西北风去,“好了,李大哥,正经野猪肉,昨晚上猎户刚送来的!”
这年头,在这云土国已经没有家猪了,所以肉铺的肉完全靠猎户上山去打猎,打着什么就是什么,有一天没一天。
老李拎着那肉,把肉转了个圈,仔细看了看,越看越喜欢,心里已经想着它们变成肉饼的滋味了!当厨子真好啊,这是一个富有创造力的行当!
“李哥,要是我哪天吃不上饭了,也上你们那穷客栈跟你们一起吃肉去呗?”小厮又说。
老李瞪大眼睛:“是穷途客栈!”
钟二娘听到此处,忍不住抬起头又打量了这大汉一眼。
恰逢老李转身,四目相对,老李盯着钟二娘。
“干什么?”钟二娘冷冷问道。
“印堂发黑,你要倒霉了。”老李咂咂嘴。
钟二娘眉头登时大皱,但想想还是忍住了。这要是以前,哼,说不得得好好教训他一顿。
老李也没多说,给了钱就拎着肉摇摇晃晃地走了。
小厮这才看向钟二娘:“您今儿要点什么?”
小厮认得这个女人,半个月前来过,出手阔绰,给的都是银子!
“有什么?”钟二娘也不废话。
小厮压低声音,小声说道:“梅花鹿,半头。”
“好,给我。”
小厮回身到店里,过了好一会儿,才背着那半头梅花鹿出来,这鹿是从中间劈开的,从脑袋到屁股,都是半截。正值隆冬,肉铺掌柜的特意留了两天,就等钟二娘这种给得起现银的人来,他总觉得,如果这等好货换了云土国的那纸钱,太不划算!
钟二娘从他肩膀上接过鹿,丢了块碎银子给他。
小厮又出声提醒道:“你快出城,可别被巡街的兵差看见,尤其是那赵虎,看见了肯定抢你的.....”
“废话。”钟二娘提着鹿,转身逐渐消失在街道上。
小厮留恋地看着钟二娘丰腴的背影,咽了咽口水。但他心里非常清楚,这娘们儿肯定不是一般人,惹不起。
在这乱世,看人也是一门生存的手艺。
............
在钟二娘看来,这小小的云土国,其实就是个县城。这里面的人,无非是等死之辈。就算是那城主黄太子,也不过是个草包。别看占了一个城,早晚也是他人的嫁衣。
不过这一切与她无关,她虽身怀绝技,去那城主府杀黄太子也不是什么难事,但江湖终归是江湖,这些乱军终归是乱军,两码事。
钟二娘从来时路回去,扛着半头鹿飞身上墙也是健步如飞,周遭百姓无一人察觉。出了城已是大清早,一条野路,路上有些行人流民,有那病倒在荒路边上死活不知的饿殍,也有那卖儿卖女的,娃娃们头上插个草标,就等着好心人出价了。
这些流民大多从四面八方而来,他们不喜欢进城,往往都是在各个小城外头撂地。这年头,每个城池的法度都不一样,有的城不准流民进,进去一不小心就被一刀砍了,死了也无人问津。所以长此以往,流民就不怎么进城了。
这些人看见一个女人在他们面前扛着半头鹿飞奔而过,就算再垂死挣扎的,都不禁咧了一下嘴角表示赞叹。
钟二娘一路不停直奔东边的小山而去,说是小山,其实也不算小,只是相对于周围的高山它不算突出而已。高有上百丈,绕一周足有数十里路。山中藤蔓枯木遍布,没有路,且陡峭无比,不是会功夫的人根本爬不上来。
当初钟二娘和叶随风看中此山,就是图此山无景也无路。最差劲的土匪都看不上这种破山。叶随风花了足有半月在半山腰砍出一片空地,搭了一个木屋。
钟二娘轻功了得,加上对山中无比熟悉,所以上山极快。从山底到半山腰,不过一盏茶的工夫。
远看木屋,不见炊烟。
钟二娘眉头皱了起来,不该,不对劲。
她将肩头的半头鹿挂在身边的树梢上,从腰间拿出一把匕首握在右手中,向着木屋快掠而去。
一推开门,血腥味扑面而来。
叶随风仰面躺在血泊之中,手里握着一把长剑,身上的粗棉袄已经被割得四分五裂,胸口碗大的血窟窿直达心脏,瞪着双眼死不瞑目。
“随风!”
钟二娘一声惊呼却没有半声回应,显然已经死透。她心神剧震后突然又往前扑出,爬到屋子最里面的床头,只见儿子铁娃小小的身体上浑身是血,一脸缠结的皮肤凸显着死前的痛苦。
钟二娘浑身冰凉。
命运给她的一切好处,都会再被命运亲手拿走。
遭此厄运,钟二娘没有像寻常女人那样伤心欲绝到痛哭,而是默默抱起铁娃的尸体,放在木屋门口,然后又抱过叶随风的尸体放在门口。拿过锄头,一声不吭,一下一下地挖坑。
挖坑足足耗了她半日,然后她又将丈夫和儿子下了葬,找来两块木牌,写上叶随风和铁娃的名字。
整个过程,钟二娘面无表情。
完成这一切后,已是下午时分。
钟二娘生火烧水,又将那半头鹿割下一条腿煮熟,坐在木屋门口,一口一口吃着鹿肉。
吃饱之后,已恢复体力。
看来命运最终还是待她钟二娘不薄,她默默地想,让她有时间给丈夫和儿子下葬;让她有时间恢复体力,最后再拼一次命。
钟二娘盘腿坐在木屋门前,手握短匕,等人。
家里被乱翻了一通,有银子却没拿,那一定是寻仇。
若是凤陵城的人,那么杀了丈夫和儿子,没找到她钟二娘,必定会返回。若是别的仇家,随风是风波门弟子,在跟她逃亡之前没有什么生死大仇,那么必定是冲着她来的,也必定会返回。
不管是谁,在钟二娘心里都一样,无非是,拼命,报仇。
妻子和母亲已经死了,活着的是杀手。
晚风拂面,钟二娘睁眼,终究是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