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第 18 章

“下过雨之后就越显得京城路好走了。”

曹清平骑在马上,下雨之后几天,乡村道路上还都是泥泞,不敢快骑免得迸泥点子。

旁边傅长黎骑着棕红色的骏马,微微颔首。

“长黎,姨母那里……”

那晚母子俩谈话,曹清平不方便在所以离开了,但他猜测姨母知道唐家就在这,估计会退婚。但表弟长黎不会,要不然也不会这么帮唐丝丝。

“没关系,年底父亲归来,一切都由他做主。”

他和母亲说的明白,相信母亲不会管这些。

俩人将马栓好,步行上山。到了之后,傅老先生正在喂兔子,笑眯眯的坐在凳子上,手里捏着几片白菜叶子:“徐洪波,多吃多吃。”

“没见到徐先生前,我以为他是那种仙风道骨的人。”曹清平压低了声音道。

没想到本人却是——总之是没想到的那种。

傅长黎没发表看法,大步朝着院子去,先是在外面叩门,得到应允之后才进院子,朝着徐老先生行礼道:“先生,晚辈来了。”

徐老先生抬头看了眼天色,笑着捋胡子道:“不错,你向来守时。今日还是和昨日一样,准备好便开始吧。”

傅长黎面上一怔,曹清平脸色有点难看。

自打傅老先生答应教导傅长黎之后,每日让他做的多是劈柴挑水的粗活。这几天没有木柴可以劈了,老先生竟然让傅长黎去山里捡柴砍柴。

堂堂永安侯府世子,竟然要拿着柴刀砍柴?!

曹清平张了张嘴,傅长黎则是朝着他摇头,而后捡起地上的柴刀:“好,晚辈这就去。”

砍好的柴要用绳子捆绑好,再背回小院。傅长黎的青色衣袍弄脏了,他微微蹙眉,心里升起几分烦躁。

晌午时分,徐老先生让他们休息,他做了面条给俩人吃。傅长黎打水净手,认认真真的将手指缝都洗干净,这才坐下吃饭。

只不过吃了一口后他动作顿住,抬头时和曹清平对上视线。

曹清平眼神里透出三分茫然两分无奈还有一丝不知所措。

俩人身份不同寻常,山珍海味自然吃过不少,当然,粗茶淡饭也是吃得的,但徐老先生的厨艺……着实让人无法恭维。

见二人风卷残云的吃完,徐老先生高兴的起身又要去煮,傅长黎立刻拦住,而曹清平默契的抬手:“您歇着,我来就好,我来就好!”

最后,是傅长黎打了一只野山鸡,焖烤之后三人分着吃了。

下午除了砍柴之后还有挑水的活计。

曹清平说他去挑水,让傅长黎砍柴,这样俩人一起做能快一些。

但傅长黎摇头拒绝了:“表哥看着就好。”

曹清平叹气:“你说老先生到底是什么意思啊?已经连着好几天了,就让你做这些活,正经的一点都没教。”

傅长黎默默无言,只举起手中的柴刀砍柴,想必也是默认曹清平的说法。

傅长黎本就是耐心不多的人,这几日消磨殆尽,全凭他一口气压着自己。砍柴的动作便能看出,他已经开始烦躁了。

手起刀落,一截干枯的粗树干就掉下来,傅长黎弯腰捡起,直接堆放在旁边。

曹清平要帮忙:“反正老先生不在,我帮忙他也不知道。”

傅长黎:“多谢表哥,这是我自己该做的。”

曹清平暗道他执拗。

有时候过分坚持,可不就成了执拗?俩人干总比一个人快,他还非不肯。

傅长黎乃是有始有终之人,他自己砍完柴,蹲下将木柴捆好,背起来送回院子。

徐老先生不在,傅长黎就挽起袖子,先将木柴劈好,归整的码在墙角处。

一身单薄的夏衣被汗水浸透,傅长黎只是洗了把脸,又准备去挑水。

扁担横在肩上,十五岁的少年身姿挺拔,虽不如成年男人那般雄壮,但傅长黎肩宽腿长,腰肢劲瘦,瞧着颇有力量感。

打水要去山脚下的溪边,傅长黎便往山下去了。

他们刚走,徐老先生就从屋里出来。徐洪波蹦蹦跳跳的往徐老先生脚步凑,徐老先生随手扔给小兔子几片菜叶子。

“走,让我们看看他磨炼的怎么样了。”

走到角落里随手拿起几块木柴,就见底下堆放的木柴边缘整齐,但今日劈好的木柴却不如之前,光看边缘痕迹便能瞧出来少年愤愤不耐。

在徐老看来,傅长黎是块璞玉,不过这玉被石头包裹住,掩盖其锋芒。

徐老捋着胡子笑:“看来还有的磨啊。”

下过雨的路不好走,幸好山上植被多,因此走路不会脏鞋。但越往山下走,露出的土地越多,泥水也越多。

傅长黎的靴子沾了泥,他停下找了根木棍弄干净。可没走一会,又弄脏了,他再次停下整理自己。

走走停停,等到山下溪边的时候,竟然过了两刻钟。

曹清平欲言又止,但想让一个素来爱洁的人不在乎自己,那是不可能的,估计比打他一顿还让他难受。

犹记得之前,傅长黎的袖子被唐丝丝弄的都是泥,傅长黎直接割了袖子,回家之后把衣服也扔了。

傅长黎此人,爱洁到了极致。

幸好溪边都是碎石子和沙土,走过去不会脏鞋子,傅长黎去浅水处将自己洗干净,把鞋边也弄的干干净净,这才去上游处挑水。

“表哥,你在这里等我就好,来回挑三趟就够了。”傅长黎道。

曹清平一想也是,反正他也帮不上什么忙,不如坐着等。

“行,那我抓鱼,晚上带回去给姨母炖鱼汤。”

三趟过后,缸里的水满了,徐老先生让二人早点下山。

“是,晚辈这就离开。”

临走前,曹清平没忘了把抓来的鱼留给徐老先生两条。

“对了,”徐老先生叫住人,“哪日记得让小家伙也过来。”

“先生是说唐丝丝?”傅长黎有些诧异。

徐老心生:“对,就是那个年画娃娃似的小孩。”

干了一天的活计,身体再强壮也有点吃不消。但这不是最让人受不了的,衣服上的脏污才是傅长黎最无法忍受的。

下山路上景色不错,但是二人都无暇欣赏。

曹清平道:“看来徐老先生很喜欢丝丝,也是,粉雕玉琢的小孩,谁都喜欢。”

傅长黎正停下弯腰处理鞋子上的一个泥点子,他想都不想直接答道:“她是老天爷派下来整我的才是。”

小孩总脏兮兮的。

曹清平哈哈大笑:“那你还对她那么好。”

“没有!”少年立刻否认,“路过不平拔刀相助罢了。”

谁家拔刀相助还送人家家具和银钱啊?还给她出头,用自己侯府身份压钱氏。

曹清平笑了两声,傅长黎视线扫过来,他立刻不笑了。

罢了,表弟就是这样的性子,若是再笑,他说不定要恼。

俩人说了些旁的话题,很快就到了山脚下。不等找到马匹,就听见小孩子咯咯的笑声。

曹清平:“声音很耳熟啊。”

果然,下一瞬,就见唐丝丝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高喊着长黎哥哥,提着裙摆往这边跑。

后头铁蛋等人一路跟随。

唐丝丝:“长黎哥哥!”

铁蛋:“丝丝等等我。”

唐丝丝:“长黎哥哥!”

铁蛋:“丝丝,等我一会啊。”

曹清平哈哈大笑,只觉得每次看见唐丝丝心情都会很好,小姑娘脸蛋圆圆,怎么看怎么可爱。

与之相比,傅长黎则是半点笑意都没有。少年眯了眯眼,看见不远处自己的坐骑。

“长黎,不对吧,我记得我们的马藏在那边的树林里才是。”曹清平也瞧见自己的马了,不明白怎么来这了。

“你的汗血宝马认主识路,每日我们下山路线都是这里,它早早过来迎接倒也正常。但是我的马最普通不过,它怎么来了?”

俩人的马放在密林深处,没系死结,若是有什么事情,傅长黎的棕红宝马自可逃离。

曹清平嘀咕了几句后,唐丝丝已经跑到近前了。

道路泥泞,小孩一个没注意摔倒在地,身上鹅黄色的裙子顿时脏兮兮。

曹清平哎呦两声前去扶人,傅长黎只扫了一眼,还在唐丝丝过来的时候退后了一步。

“长黎哥哥,你果然在这里。”

小孩脸上身上都是泥水,手里还捏着一把青草。曹清平弯腰掏出帕子,让唐丝丝把手上的东西扔掉,他则是给她擦拭。

“不行,这是小红的口粮。”

小红……傅长黎有种不好的预感。

唐丝丝杏眸眨呀眨,认认真真的道:“我看小红太瘦了,村里的二毛都比它胖乎,所以找了这么多草料来喂它。长黎哥哥,小红一定会长胖的对吧?”

汗血宝马比寻常马匹更高更劲瘦,不能用寻常眼光来看。

傅长黎冷笑了一声,根本不想和笨蛋小孩多解释。

这时候铁蛋追了上来,喘着粗气喊道:“丝丝,二毛可不是普通的驴能比,人家王伯照顾的可好了,每天都给它梳毛呢!”

二毛……驴……

傅长黎额角跳了跳。

唐丝丝反对:“才不是,小红很厉害的,那天我和长黎哥哥还骑着它进村你没瞧见?二毛能同时驮两个人吗?肯定不能!所以还是小红最厉害。”

小姑娘全身脏兮兮的,只剩下一双眼睛清澈干净,她叉着腰,大有与有荣焉的骄傲感。

“我跟你说哦,如果小红胖了,能同时驮三个人,你信不信?”

铁蛋哼了哼没说话。

傅长黎扶额,少年脸上难得的出现一种叫无奈的表情。

曹清平没忍住笑了,寻思真被长黎自己说中了,唐丝丝就是上天派来整治他的。

“唔……再给小红吃点什么呢?”

小姑娘学着傅长黎一只手抱胸,另外一只手抚着额头,故作深沉的说话。

傅长黎:……

“好了,什么都不用喂,也不许你再喂它。”这时候棕红马匹走到傅长黎身边,亲昵的蹭他,傅长黎抚着马鬃,冷声道:

“我再说一遍,不许随便喂我的马吃东西。”

唐丝丝哦了一声,但她手上握着的草料还没扔,想了想,抬手朝着棕红马递过去。

“最后一口喂它总行了吧。”

傅长黎一字一句咬牙切齿:“——不——行。”

他声音有点严厉,唐丝丝瑟缩了一下,又想到那个问题了。

长黎哥哥,是不是不喜欢她?

“长黎哥哥,”唐丝丝上前要握傅长黎的袖子,被傅长黎躲了过去,他扫了一眼小孩脏兮兮的小手,面带不悦。

少年翻身上马,招呼曹清平离开,曹清平临走之前告诉唐丝丝让她早点回家不要乱跑。

马蹄声哒哒远去,唐丝丝握紧拳头,大眼睛红彤彤的。

“丝丝,他不喜欢你,我喜欢你!”

铁蛋拍着胸脯保证,“不就是未婚夫嘛,我也能当。”

“你不行。”

唐丝丝糯糯的声音回了句,就转身朝着家去了。

后头铁蛋连忙跟上:“丝丝别走啊,你说说哪不行啊,我改还不成吗?”

作者有话要说:宝贝们,同类型青梅竹马预收文《两小儿捉妖》:

【文名暂定】

一场地动,让天下大乱。

彼时被困在迷雾林里的黎臻还不知祸事降临。

被骗进来之前,没人告诉黎臻,林子里有一个恨不得吃了她的对头——宿星。

宿星的爹娘和上一代黎家掌权人一同消失,活不见人死不见尸,而年幼的宿星便将这笔账算在了黎家所有人身上。

十几岁的少年呲牙咧嘴,像是一条随时要咬人的疯狗:“黎家的小崽子!还我爹娘!”

恨透了黎家每一个人的宿星,该把黎臻扔在那林子里的。

可是最后小孩牵着他的衣角,他们一起走了出来。

五鬼出,妖魔舞。

路边盛放的不止是鲜花,还有吞人血肉的魔物。

宿星救了黎臻很多次,黎臻也拉他脱离危难多回。

两个半大孩子互相扶持着,共同在这乱世活下去。

小剧场:黎臻生来就娇生惯养,而靠自己摸爬滚打长大的宿星,最讨厌这等娇贵公子哥。

吃饭要镶金边的碗碟,喝水要不染一尘的山泉,更过分的是,睡觉要盖蚕丝被!

十几岁的宿星大喊:我上哪给你弄蚕丝被?爱睡不睡!

几年之后——等等,黎家的掌权人怎么是个姑娘?什么,蚕丝被?这就去,还要什么?

乱世之中,宿星拿黎臻当妹妹娇养着,合计着天下安定后就给她找个如意郎君。可是找了一个又一个,宿星怎么都不满意。

这人长的不好,那人脾气太差……他?他更不行,一阵风就给吹跑了。

黎臻:那你说谁行?

宿星嘟囔了一句,风中隐约听见两个字。

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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