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 冤屈为正义公理的源头 第13章 今生或来世有没有正义公理

有个极为古老并包含着哲学与神学的问题,让有信仰的人伤透脑筋,那就是神正论的难题。简单地说,既然有上帝,那么为什么坏事会发生在好人身上,而好事却又发生在坏人身上呢?诸如此类的问题,当然只有在你相信上帝会干预人世间的事务,并且他是全知、全能、公正的情况下,你才会觉得百思不解。正如葛培理牧师(Billy Graham)在谈及肯尼迪总统不幸遇刺时所说的话:“上帝为每个人都安排好一切。”相信这种命运神定的人,必然会对上帝作为中的许多冤屈感到挣扎:对于不相信有上帝,或是相信亚里士多德所说,造物主是位“旁观者”的人,这种现象完全没什么不可理解之处。

世界本来就是随机运转,因此疾病、自然灾害、战争以及其他诸多的不幸,没有理由只侵害坏人而不侵害好人。如果好人都只遇到好事,就如同把道德秩序归因于物理原理上一样。事实上,正因为坏人通常都是比较会钻营,而且比较自私,所以理所当然地,在没有上帝的世界里,好事情就较常发生在坏人身上,而坏事情则较常发生在好人身上。只要人类想要在一个随机的世界里建立正义公理的秩序,就必须尽可能地想办法弥补自然所造成的不公,以奖励好人、惩罚坏人。然而到最后,自然所造成的冤屈似乎永远不是人为的正义公理所能弥补的,于是从整体来看,这个世界似乎没有什么正义公理可言。有些人指出,这么多好人遭遇到这么多的坏事,这就是上帝并不存在,或上帝仅是一位旁观者的铁证。他们会引用一句爱因斯坦的话:“上帝是不会用骰子来运作宇宙的。”接着便推论,假如这句话没错,那么除非上帝根本并不存在,不然公正的上帝不会随机地让人蒙受冤屈。因为我们所生活的这个世界,显然就好像是由掷骰子来决定,是随机所造成的结果。有一次,我与演化论专家古尔德(Stephen Jay Gould)—起教某个班级,我在黑板上写下“信古尔德还是信上帝?”你不可能两者都信,因为在古尔德理论中的世界,演化是随机产生的结果。古尔德回答,在人眼中看似随机的事情,在上天看来却可能井然有序,无论如何,上帝既能依理行事,也能随机施为。

有时上帝的正义公理有必要做合理的说明,基督徒为了回答约伯哀怨的哭喊:“为什么是我?”伤了几千年的脑筋想要找出一个答案。从古到今,教徒们投入许多的时间、精力及创意在解答这个谜题上,也许正因为如此,圣经才有《约伯记》与《传道书》这类发人省思的篇章。这些篇章都直接指出神正论的问题,然而两者也都没有提供让所有人都能满意的答案。

约伯的朋友大费唇舌地想解释,为什么约伯这样一个大好人竟然会遭遇这么多不幸。然而,他们的解答就像是自然主义式谬误的另一种版本如果坏事发生在你身上,一定是你罪有应得,因为上帝绝不可能让不幸降临在一个品德完美的人身上。“虽然上帝并不同意这样的解释,却给了另一个令人更不满意的答案因为我是上帝。”一介凡人怎能妄想了解上帝的旨意?真是胆大包天!这种归结式的“非答案”不但让这个神正论的问题沦落到无关紧要的层次,也让人根本不想再碰这个问题。

《传道书》则干脆避而不答,并提供一个享乐主义色彩略嫌过重的建议,那就是照常吃喝,保持怀疑,反正人终究要归于尘土。最后,还附加了一个令人不甚满意的结语,那就是敬畏上帝,并谨守他的诫命。(也许这个结语是后人在编纂圣经时加上去的,好让《传道书》不至于离经叛道。

亚伯拉罕式的信仰,最后发展出更完备且优雅的方法来解决神正论的问题:有个非凡人所能见的来世,让罪恶受到惩罚而善行受到嘉奖。根据这个理论,上帝刻意让人类无法看见这个来世,好试验我们是否愿意因信仰而相信。所以尽管周遭所见尽是一些没公理的事情,然而我们所接受的教义却告我们别相信肉眼。上帝为了激励他的子民要对不可见的正义公理抱持信仰,还转述了格鲁科·马克思(Groucho Marx)在电影《鸭羹》(Duck Soup)里的对白:“你要相信哪个?我,还是你那说谎的眼睛?”

圣经历经了三个阶段来建立一个正义公理晦而不见的世界。在圣经最早的几卷书当中,都没有提到来生。这实在令人诧异,因为当时犹太人在埃及生活了相当漫长的岁月,之后还在西奈山接受律法书。整个埃及文明都是建立在对于来生的信仰之上。就连《创世记》的最后一个章节,也是描述约瑟如何以埃及的方式下葬,如何做防腐处理,又如何把制成木乃伊的遗体放到棺椁之中。

尽管犹太人对于埃及人信仰来生是如此熟悉,但他们却接受了一部似乎是回避,甚至忽视死后来生的律法书。当然,也有可能正是因为埃及人重视来生,所以犹太人才刻意回避不谈。

但这并不表示圣经反对以威胁利诱的方式,来巩固世人对上帝旨意的遵从。圣经里的上帝,既会威胁也会利诱;不过在十诫里头,上帝的惩罚与奖赏“全部”都在此生此世执行。

第一个阶段是,行为的后果会是在现世立即可见的威胁。符合这个类型的,包括上帝对亚当的第一个警告:“只有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以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此外,上帝的威胁还有我将以此剑斩除你,你的妻子将变成寡妇,你的儿子将失去父亲”、“我将降恐惧于你,甚至痨病与热病”、“带来七倍的瘟疫”、“让野地里的猛兽进到你们村子里,吃掉你们的孩子”、“降下传染病”、“把城池变成废墟”以及“用烂疮……奇痒……疯狂打败你们……你们的性命堪虞……主将会用船把你们载回埃及”

另一方面,可见的奖赏则包括“(我将会)延长你在世的日子”、“日子会因你而好转,并增长你的寿命”“我会降下甘霖……让猛兽被你们铲除殆尽”、“让你们强于诸国”、“让你们的敌人被击第13耷今生或来世有没有正义公理185溃”以及“在你们的土地上祝福你们”等。而且,施行这些惩罚或奖赏的时间与地点,统统都清清楚楚!如“上帝所赐给你的土地”“地点”就是这个尘世;而“时间”则是现在,快到能让你的妻子守寡,儿子失怙,因此,看不出有来生可以进行死后的奖惩。

有后世的解经家认为,来生以及不可见的正义公理,尽管在十诫里只字未提,其实一直都存在。但是,假如上帝要我们知道,我们将会在来生受到从上天而来的报应,那为什么他要隐瞒?这些死后的奖惩,不就是上帝要用来感化我们的手段吗?他应该知道在这个世界里,我们举目四望,处处皆有冤屈。没错,圣经就把这点心得放在《传道书》当中有正义公理的地方,也有邪恶……我见过正人君子因正直而死,而卑鄙小人心存卑劣,却长命百岁。”而上帝本身也常是个游移不定的力量,就像对待约伯。(撒旦激上帝试验约伯,就如蛇诱惑夏娃吃禁果一般,有些解经家坚信那蛇就是撒旦。不过,正如夏娃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上帝也要为杀死约伯无辜的子女负责。

假定在约伯的时代就有来生的信仰,那么上帝大可跟约伯解释他的痛苦只是暂时的,并且在来生里将会得到补偿。然而事实却不然,《米大示》有个篇章批评约伯否认“死者将会复活”整部圣经常有好人在现世受罚,而恶人却受到奖赏的例子,若相信有来生,则这方面的疑虑都可以获得解答,不过实际上却没有。

所有的人都晓得,这个世界自古至今都没有正义公理可言。这也是为什么约伯这个角色会如此震撼人心,让人如此印象深刻。稍有观察力的人都必然会注意到,恶人与上天所威胁的死亡、瘟疫、猛兽及烂疮之间,还有圣人与上天所承诺的长寿与繁盛、善恶与报应之间的关系,无论如何也无法对等或是相称。《传道书》告诉我们,不要“觉得这类事情令人意外”或者期望相反的情况发生。不过,人类绝对不希望上帝如《传道书》里所描述的那般随兴而为,好人、坏人不分,让所有的人都面对相同的命运尘归尘、土归土,最终无论是谁都回到同一个去处。”因此,不管报应将于何时何地应验,总得要有赏有罚才对吧?如果人生连个是非黑白都不分,那要上帝何用?

然而,上帝回答这个问题的第一个尝试就失败了。他不能再以威胁亚当的方式,虽然清楚说明立即可见的惩罚,却又未付诸实行。大家都知道亚当极为长寿。于是,上帝开始对个别犯下罪行的人施以时间并不明确的威胁,比如你的妻子将会成为寡妇(不过未必是今天)、你会感染烂疮与瘟疫(人生中的某一天)不过,就连这种迟到的惩罚有时也不会来。罪孽深重的人不但长命百岁,还活得比自己的妻妾长久,也没生半个烂疮。因此,上帝必须把他的奖惩制度提升到另一个层次上。

当上帝第二次企图确立一个恒久的正义公理时,虽然他把某人当下行为的后果,延后给他的子孙来承担,不过总算还是在现世里发生。上帝在十诫里威胁一个人犯了罪,他三、四代的子孙都将受罚。”同时他也应许对于“爱我并且谨守我戒律的人,我的恩典将会绵延一千代。”圣经开头的几卷经文当中,上帝一再把他对罪人与圣人的惩罚与奖赏,延到他们的后代子孙身上,于是让特定某一代的人看不到这些奖惩。他学到一件事,就是假如威胁要立刻施以明确可见的惩罚,如同他对待亚当那样,万一没有付诸实行,他很有可能信用破产。如果把行为后果发生的时间延长到某一代之后,他第13素今生或来世有没有正义公理187就能为自己的威胁保留一点吓阻的作用。

圣经与《米大示》大费周章地解释上帝的威胁与承诺其实会在未来的世代里实现。《创世记》当中,提供了许多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的事例,特别是在雅各与其子女的故事里,我们可以看到报应不爽的情节一再地出现。《米大示》以几则说教意味浓厚的故事来发挥这个主题,在故事中,后代因祖先恶行或德行而得到了报应或奖赏。该隐杀害兄弟的罪恶便报应在七代之后,因子孙的误射而中箭身亡。

只有在信史的时代里(或者仅有口传故事的时代里)隔代报应才有成立的可能。到了史料完备的时代,我们很容易便可看出,报应未必会发生在罪孽之人的子孙身上,而好事也未必会特别眷顾圣人的后代。的确如此。经历了十字军东征、宗教大审判,以及纳粹对犹太人的大屠杀等事件,上帝显然没有实现诺言,也没有奖赏圣人子孙。其实理由极为明显,因为许多圣人根本就断嗣绝后,如何奖赏?整个家族、村落及地区,统统被杀个鸡犬不留、绝子绝孙,而行凶的恶人则成为建城人,成为受人景仰的领袖。

许多纳粹凶手过着富裕、健康、充实的人生,既未受到责难,也不被罪恶所困,并且在他们子子孙孙的心目中享有崇高的地位。那些经历种族灭绝与其他惨绝人寰的恶行的受害者,则渴望有朝一日在某时某地公理得以伸张,让好人得到安慰,而坏人得到惩罚。这种期待为恶之人得到报应的深刻渴望,有助于我们了解为什么纳粹大屠杀过了六十年后,受害者的子孙仍坚持要打官司,要向那些利用犹太集中营的劳力而获利的公司讨回血腥钱。我也曾帮助一些可能有罪的凶手获判无罪,然后他们过着似乎不错的日子,但是我了解苦主心中的愤怒。每次看到丹詹朱克(John Demjanjuk)这类替纳粹为虎作伥的人家庭和乐,健康长寿,过着富裕的生活,我难免还是会怒火中烧,愤恨难消。

在这个世界里,正义公理难以完全地伸张,也没有任何人能给予神正论的问题一个完美的解答,即使上天把报应与奖赏延迟到另一个世代再执行也一样。

再说,由子孙来承受惩罚或奖赏,也引发个人对于家族或族群有何权利义务的道德难题。让无辜的后代子孙为前人的错而受罚,怎么说就是不对。其实,这个议题在上帝惩罚亚当夏娃时就已经浮现,上帝不但把他们两个人放逐,还把痛苦加诸他们的后代子孙,所有的男性与女性身上。如果该隐杀害亚伯的事件,也视为他们父母所受惩罚的一部分,那么亚伯多么无辜,他的性命竟被拿来抵偿一粧他没有犯下的罪行。

大洪水、所多玛及蛾摩拉两城的毁灭、示剑全族遭杀害灭绝,则是其他集体惩罚的例子。之后的法律典籍对于这样的难题订定了与最原始法令相互冲突的条款。例如十诫威胁惩罚会“祸延四代”而成书时间较晚的《申命记》则下令:“不能因儿子有罪而把父亲处死,也不能因父亲有罪而要儿子偿命;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罪恶承担报应。”

解经家们为了解决经文上这点明显的冲突,可以说是绞尽脑汁。然而,除了法条相互矛盾之外,圣经里各处的做法也不一致。上帝为了某一代的罪,便代代下令要毁灭亚玛力(Amalek)。他威胁要对罪恶之人的子孙施加惩罚,并奖赏义人的后代。有时候,集体惩罚是循直系子孙的方向往下延伸数代而施加,有时则往横向发展(仅仅惩罚一代,却全家遭殃,株连九族,甚至波及同乡)然而矛盾的是,上帝也同意亚伯拉罕的看法,不该把无辜的人跟着罪人一起消灭。

时至今日,父母对于子女的行为负有什么样的责任,各方看法依然相当分歧。科伦拜恩高中校园大屠杀事件之后,社会升起一片声浪,要求父母必须为子女的行为负更多的民事和刑事责任。纳粹德国战败之后,有人认为要对德国全体国民施以集体惩罚。不过,最后所做的判决,乃是只惩罚那些经证实确有罪行的人;因为盟军拒绝采取纳粹广为采用的所谓Sippenhaft(惩罚亲人)的概念,来还诸其身。

最后犹太人终究接受了这个原则:不该惩罚或是奖赏没有犯下罪恶或是行善的人;惩罚或奖赏若要公正,就必须止于当事人。这个原则经历了一段漫长岁月才得以发展成形,然而其理论建立容易,却难以付诸实行。每当我们因某人的罪行而对其施以惩罚时,不论是以处决、监禁、罚锾或其他的方式,我们同时也对其无辜的家人、朋友、同事、属下以及所有与他有关的人施加了伤害。同理可证,我们因某人的善行而加以奖励,则好处也一样会扩散到他周遭没有功劳的人身上。

任何施为止于当事人的司法制度,都无法完全避免集体惩罚或奖赏的效应,不过在条文中明订集体惩罚的制度,与集体效应只是一种无法避免的副作用的制度,两者之间有极大的差别。《创世记》便反映出从集体责任制(所谓集体,包括家庭、家族、群族、城市、国家、种族及信仰等)到当事人责任制的演进过程。在历史上,这条路并非直线进行,因为集体责任观念所带来感情用事的力量依然强大。

因此,上帝第二度尝试向他的子民保证,这个世上终究还是有正义公理的行动,只不过仍以失败收场。原因有二,一个是实证的问题,一个是道德的问题。在实证上,一旦信史发展成形,我们就能清楚看见后人并未因俞人种下的恶果而受到惩罚;而在道德上,我们总是觉得,一个让人为他人代受奖惩的司法制度就是不妥当。于是,犹太教、基督教及回教必须接受其他宗教所提出的解决方式,也就是在身后的世界里,好人会受到奖赏,而坏人将受到惩罚。如此正义公理的确得以伸张,不过却没有人可以亲眼见到这个世界,也没有人能从那里回来或捎来信息。然而,这个干净利落的方法,倒是解决了这个没有其他方法可以解决的难题。

圣经最初的几卷书里所记载的现世的承诺与威胁,与解经家口耳相传的死后世界的惩罚与威胁,两者之间的尖锐对比,在一位公元二世纪哲人伊立沙拉比[Rabbi Elisha,阿布亚(Abuyah)之子]骇人听闻的故事当中,就精彩地呈现出来。这位哲人亲眼目睹上帝竟未能履行他最清楚明白的承诺,于是变成一位不相信上帝的人。据载,在某个安息日,伊立沙在金纳沙谷(Gennesar)读书时,看见一个恶人爬上棕榈树顶,把鸟窝中的母鸟与雏鸟一并取走。这个人违反了两条戒律:守安息日的戒律,以及不可以捕母鸟的戒律。然而他安然无恙。安息日过后,伊立沙看见一个小男孩爬到树上采收一些鸟蛋,他父亲要他放走母鸟,男孩也按父亲的指示行事,因此也就遵守了那两条明文承诺遵守者将会长命百岁的戒律。谁知道这个男孩才爬下树来,就被蛇咬个正着,一命呜呼。于是伊立沙厉声痛斥上帝食言:“世上没有正义公理,老天无眼。”

那个时代最伟大的哲人阿奇瓦拉比(Rabbi Akiva),为了回应伊立沙对上帝的指责,也对此提出了解释:尽管经文中似乎写得很明白,然而长命百岁的应许,却不是指在这一世,而是“在另一个即将来临的世界”里实现;那是一个“全善”的世界,而且“永恒无尽\'同样地,该世界也是我们无法看见的,因此与该世界有关的应许与威胁,都无法加以观察或证实。

伊立沙的故事之所以发人深省,有以下原因。在现实的世界里,任何人都眼睁睁地看到那个男孩丧命,好人遭到不幸而坏人却获得利益,有理性的人,谁也不会相信上天所应许的奖赏或所威胁的惩罚在现世将会实现。伊立沙是个理性的怀疑论者,相信自己亲眼所见的事实,于是认为圣经第一道惩恶的机制——在此世里立即受到报应——试便知是假的。虽然《传道书》认清了人生中的不公平与死亡的虚无,然而却还是接受了上帝。大卫王刺瞎自己,声称他从未看见“好人被弃而不顾,或他的子孙挨饿受冻”对于世间的冤屈眼不见为净。不过,无法身居深宫中的平民百姓,眼里所看到的却是罪恶横流的真实世界。结果,犹太教不得不接受当时其他宗教甚至敌对宗教所盛行的观点。

哲人们搜遍经文典籍,特别是先知的著作,声称尽管摩西五经虽未明言,然而死后确有来生,而所有今生的奖惩都会在那里结算。伊列索拉比(Rabbi Eleazor)则确信:“人间没有审判到的,上天都会——审判。”迈蒙尼德进一步发挥这个主题,并设法将死后来生的论点,与圣经里清楚列出今生奖惩的经文加以融合:

因此,律法书里所应许的善报与所威胁的恶果,都要以下列的方式来解释:假如你以喜悦之心服事上帝,谨守他的道,他会赐福予你,并保护你不受咒诅的侵害;于是你便有闲暇修得律法书里的智能,浸淫其中,而获得死后的永生;在那个完美的世界里,你会得到幸福快乐,永永远远享受每一个日子。于是你将拥有两个世界:不但拥有一段尘世里的快乐人生,还能拥有来世的永生。

然而,要是你在这一世里没有获得智慧,没有行善事,那就没有资格在来生里获得补偿。如前人所说:“在坟墓中没有工作、没有工具、没有知识、没有智能。”(《传道书》第九章第十节)不过,假如你放弃上帝,犯了贪食、酗酒、淫欲及其他的罪恶,上帝会将那些咒诅加诸你,并夺走你的福分,直到你在混乱与惊恐中结束生命。你将不会有遵守戒律所必要的自由心灵与健全身体,于是在死后的生命里将受到永恒的咒诅。因此你将丧失两个世界,因为你在这个世界里受疾病、战乱及饥馑所苦,并没有努力修得智慧或力行教义,而那是获得死后永生的方法。

因此,正义公理虽然在尘世里经不起任何试验,却可以在一个无人可以证实的世界里得以延续。所以若没有这种先验的信仰态度,所有传统的宗教都将无法成立。

犹太教是建立在上帝与其子民所立的约上,若没有来生好让他把承诺的结果放到人类的视线内,恐怕犹太教也没有那么容易就能流传下来。在凡间,上帝所承诺的如长寿、敌人溃败等种种奖赏,一再失信。正如十世纪的哲人高恩(Saadia Gaon)满怀希望地表示(如果那种语气不算是渴望的话)“在这个世界里,我们看到目中无神的人兴盛,而虔诚的人受苦。因此死后一定有来生,一切都会公正公平地获得补偿。”有位当代福音教派人士,最近在电视上谈到无辜儿童遭到杀害的事件时,也提出相同论点。舒勒牧师(Reverend Robert Schuller)坚称,实现永恒正义公理的永生,不可能不存在。这些都是对于无法解释的悲剧所产生的常见的宗教式反应。

这个主题还有另一种形式,是由著名的保守派拉比以现代的政治语汇所提出:“悲惨的现实世界里,贫穷、疾病与战乱把人类的身体与心灵压垮,而来生则是对此所发出的抗议。”

十九世纪犹太裔波兰作家佩雷茨(Isaac Loeb Peretz)有一则赚人热泪的犹太裔德人的故事,显示这个贫病交加的悲惨世界中,还是需要有来生的盼望才行。有个名叫班夏的男子,人生相当坎坷岖崎,贫穷、疾病、遭父母虐待,却从来没有向上帝或其他人抱怨。然而在现世里,却没有人注意到他已经死了,连标示他葬身之处的板子也被风吹走。可是在天堂里,他却受到盛大的欢迎仪式。就连专门访奸查恶的天使,也找不出他有什么污点。上帝,这位终极审判者,为班夏宣布他的旨意:

在那个世界里,没有人了解你……在那个世界里,那个充满谎言的世界,你的沉默不曾受到奖赏,不过天堂是个真理的世界,在天堂里你将受到奖赏……你不只拥有天堂的一小部分,因这一切都是为你所预备的!要什么都有!一切都属于你!

班夏第一次面露笑容,然后开口说:“如果是这样,我想要的,大人,就是每天早餐能够吃到热面包卷涂上新鲜的奶油。”

这则犹太裔德人的故事,是发展自新约圣经里的承诺:“弱势者将继承世界,而有钱人将难进天堂。”善恶的天平将会平衡,竞争的起点将会拉平,而正义公理终将得以伸张。具有美好德行,但在这个世界受到蔑视的人,将在来生飞黄腾达。这个没有公理可言的残酷世界,就是要靠亚伯拉罕式的信仰所提供的先验态度来加以推翻。

不过,并非所有的哲人都打算在没有证据的配合下就接受这种先验的信仰,认为这个世界的冤屈可以跟来世完美地衔接而获得补偿。十六世纪伟大的布拉格学者犹大·勒伍拉比(Rabbi Judah Low)采取了比较理性的观点:“宗教的基础不能建立在无法以经验观察到的东西之上。”他推测,这也是为什么律法书“对来生避而不提”的原因之一。而其他的解经家则认为,离开埃及的那一代犹太人,之所以还不愿意接受来生的观念,正是因为他们身受埃及人的欺凌太深了。等犹太人能接受来生,便在口耳相传的传统里发现了这个观念。

《米大示》当中有个篇章,写成于犹太教拉比已经接受来生的观念之后,描述以扫出卖他的长子名分时,雅各与以扫对于是否有来生这个主题发生了争论:

以扫:“死后有来生吗?或者该说,人死了之后会从死后的世界回来吗?假如答案是肯定的,那为什么亚当没有回来?你有听说过重建世界的挪亚再度出现人间吗?还有,亚伯拉罕,上帝的朋友,也是最受上帝喜爱的人,他可曾死而复生?”

雅各:“假如你认为没有来生,死者不会回到世上,那么你要长子的名分做什么?趁你现在还有机会,把它卖给我吧。因为一旦律法书颁布,你就不能卖了。其实来生确实存在,好人可以在那里获得好报。我现在跟你说明白,免得以后你说我骗你。”

来生的观念,把所有神正论的问题都漂漂亮亮地解决,使上帝不再需要让人类的后代来承担威胁利诱所带来的结果。在不知道有来生的世界里,惩罚或奖赏后代也许有其必要,因为有时候就算威吓要取罪人本身的性命,也无法阻止罪恶的发生,尤其当这个人如果已在风烛之年,更难以收到吓阻之效,所以惩罚必须要更加严厉才行。上帝若能威胁施以永恒的诅咒,或者承诺永远的超脱,就不需要以祸延子孙来威胁罪人,或是应许好人神恩将会庇荫后代。

说起来,在后代身上才会实现的威胁与承诺,其实在作用上等同于来生里才会实现的威胁与承诺。这两者都是当事人本身所不能看见的;另一方面,这两者也都是为了给眼看世界上罪人获赏、圣人遭难的人一个解答。在一个奖惩施加于后代的世界里,尽管显而易见的实际证据支持相反的情况,但是人们还是有可能相信有公理的存在(至少暂时会相信)这个罪人也许此时此刻还没遭到天谴,不过他的后代会为他受罚,如果下一代或两代也没有遭到报应,那么未来总会有某一代要付出代价。同理,在一个奖惩会施加在罪人本人身上,不过要在来生才会施行的说法,虽然也还是能让人相信,只是实际的情况总是清楚地让我们看见,在这个世界里,罪人常获奖赏而圣人常遭受惩罚。或许他在此生逃过了审判,等他到了天国大门再走着瞧吧。

因此,不管是对于人世间的后代施以不确定的奖惩,或者在死后的来生里承诺上天国与威胁打入地狱的说法,这两者对于眼睁睁看着世上诸多冤屈的当代人而言,都是无法亲眼看见的,而正因为看不到,才需要信仰来克服想要验证的疑心。

若是如某条法学原则所主张的,“正义公理要亲眼看到才算数”的话,那么对于正义公理永无止境的追寻,上帝与人类都失败了。因为正义公理在这个世界上真是太稀有了。如果正义公理能在来生或是后代子孙身上得以伸张,那么我们就能继续相信那一天终会来临。换句话说,不能要求正义公理非得亲眼看到不可,否则的话,正义公理将难以伸张,因为它是如此罕见。《箴言》清清楚楚地对信徒保证你可以确信一事:恶人必遭天谴,善人则将无恙。”可是谁要是能看、能听、能想,就不敢这么笃定,因为大家每天都看到相反的情况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

可能的情况是:这个保证是不真实的(如《传道书》的结论:“一切都是虚空”;或者如十诫所言,这里所指的是后代子孙;又或者如迈蒙尼德向我们保证一般,这是对来世的承诺。此外再也没有别的可能了。并且,我们永远也不能知道答案到底是哪一个。因为这是信仰的问题,而非验证的问题。

因此,有个现象绝非偶然:随着亚伯拉罕式的信仰,从完全依赖现世的奖惩转变成相信死后有来生,这中间有个平行进展的演变,即对于善恶的奖惩也渐渐地远离行善或造孽者本人的后代。最后,犹太教之所以能接受当事人将亲身承担自己行为结果这种如此重要的原则,全是因为犹太教逐渐接受上帝将会在来生里亲自清算所有的善恶功过这样的观念。我不知道来生的世界到底存不存在(谁也不知道)然而,无论这个世界是上帝还是凡人所创造的,我必须赞美其创造者,因为来生的观念解决了一个极大的奥秘:为什么一位公正又有所作为的上帝,会容许世上发生这么多没有公理的事情?

但是,不管人们如何相信死后将有来生,没有任何一个社会愿意完全依赖这个先验的信仰而容忍现世里的罪行。每个社会对于犯罪行为都是先施以实际的惩罚,而非等待宗教信仰中来世的炼狱。看来没有人愿意跟帕斯卡尔赌一赌,看看上帝会不会对所有罪恶做出惩罚。不过,要执行世间的惩罚,就必须要有一套世间的规则。下一章所要谈的,就是这些规则,以及《创世记》的故事对它们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