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捆恶奴

翌日清晨,云雀推开窗子,外面天色沉郁。

看来今日有雨。

芸雀转身走向床榻,撩开绡帐,叽叽喳喳道:“女君,该起了哦,再不起早膳要凉啦。”

一只纤白柔细的皓腕,攀着探过来的手臂坐起身,露出少女的全貌。

肌肤凝霜雪,挺翘的鼻子,乌黑的狐狸眼,唇不点而朱。

芸雀看了自家姑娘那么些年,依然看一次惊叹一次。

裴姝刚睡醒,神思还有些迷糊,

她眼角柔和地下垂,披散着一头如瀑青丝,怠懒地靠在芸雀臂膀一侧,倒显出几分娇俏乖软来。

让人移不开眼睛,芸雀奇奇怪怪的想法又开始发散了。

说来女君也不过十七,正是娇花一样的年纪,只要不装老成,稍稍泄露三四分真性情,就能把人的魂勾没了。

未来姑爷受得住不?

可得寻摸一个体魄强健的,别英年早逝就晦气了。

就是不晓得,谁有这天大的福分,管他谁呢,指定是要被姑娘迷得不要不要的。

她那儿想七想八,芸鹭引着一个手托盥洗用具的婢女走了进来,伺候裴姝洗漱。

裴姝洗漱完毕,坐在镜台前。

芸鹭芸雀一前一后替她梳妆。

芸鹭熟练地给她绾了个流云髻,芸雀打开红漆妆奁盒,挑挑拣拣取出一支点翠金凤钗,斜插在她绾好的发髻上。

简简单单,光彩照人。

两人与裴姝相伴十余年,自是再清楚不过,什么样的妆发更适合她。

越简单的妆容发饰越能映衬出女君的天然美。

用过早膳,云鹭细细汇报完内院事务,提起一事:“昨晚碧月想见你,我给拦下了。”

赜兰居的掌事嬷嬷辛姑姑远行在外,主院内务由芸鹭兼管着。

裴姝点头,不吝夸奖,

“你做的很好,她若再看不清形势,索性打发出去,钰姐儿不是一心要比肩咱们赜兰居,闹着要添人吗。”

“成全她好了,碧月去了西苑也不算辱没她,权当全了一场主仆情。”

裴坤良留给她的人,她一个都不想要。

又不好在她们没犯错的情况下全打发了,动作太大恐打草惊蛇。

一個一個来,早晚清干净。

赜兰居现有看门洒扫婆子六名,三等丫鬟四名,二等丫鬟四名。

能入内室伺候的一等丫鬟就云鹭云雀。

按规制,女君身边还缺两名近身侍奉起居的大丫鬟。

原本碧月是最有望的人选,经过两个多月考察,女君开始时不时招碧月进内室伺候,并三次有两次赐下赏。

显而易见地有提拔碧月的意思。

这骤然失了宠不说,还被拨去照顾一个烧火丫头,碧月心中定是茫然又不忿的。

虽不甚明了女君缘何改了主意,但那又怎样呢。

旁人如何不重要,在芸鹭心里只一条铁例,女君做什么都对。

“女君,粱护卫到了。”芸雀入内通报道。

裴姝:“让他近前说话。”

粱志阔步走来,停在分寸刚刚好的距离揖礼:“卑职叩请女君安。”

“粱统领无须多礼,坐。”裴姝指尖捏着一把精巧的袖弩,随意把玩着:“芸雀,看茶。”

“谢女君赐座。”粱志虚虚落座,没敢坐实了。

态度恭敬得很。

裴姝略略掀起眼皮,注视着对面的人。

久违了......

粱志,统领护卫队二百四十人,历来在她面前毕恭毕敬,办差尽职尽责。

很是忠心可靠的样子,可背起主来,千里良驹都追不上。

初踏入帝京时,裴姝不免心存些许忐忑,担心自己女子的身份难以服众,怕不是要费些心思驯服。

但,很出乎意料,他们对她是俯首帖耳,唯命是从。

权利交接出奇的顺利,那时她心中还十分感念阿耶周道铺路,感慨他御下有方。

现在想来,可不御下有方吗。

不仅有方,还個個都是表演人才,不去登台唱戏真是可惜了。

“不知女君何事召见卑职?”粱志低眉顺眼打破沉默。

裴姝端起茶盏,掀开盖子刮了刮茶沫,慢悠悠抿一口,才道,

“后湖有具沉尸,你多调派些人手,务必赶在午时前打捞上来。”

脏活累活丢给他们干就对了。

“卑职领命。”粱志干脆利落起身。

后湖不小,女君给的时限比较紧迫,大抵要将整支护卫队调遣出去才行。

裴姝欣慰地笑了笑,只是笑意并未达眼底。

瞧,多得体,问也不问原由,只管执行命令。

“且慢,还有一事,你亲去将膳房的采买管事旺才,捆了来。”裴姝喊住他。

粱志迟疑转身:“女君口中的旺才,可是大夫人身边尤嬷嬷家的儿郎?”

裴姝不辨神色道:“对啊,有什么问题吗?”

粱志愣了愣,恭顺道:“并无,卑职这便去。”

处在梁志那个位置,领的都是前院要务,鲜少在后院看到他的身影。

他亲自带人去捉拿一个小小管事,阵仗不可谓不大。

在厨房差的是又惊又怕,这旺才只怕犯下了天大的忌讳。

秉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旺才被堵嘴拖走后,大家直接做鸟兽散,也没个人去充当耳报神。

逗呢,谁不知道护卫队统领直接听命于女君,这事可沾不得。

况且他们还身在处罚期呢,一天一碗汤水吊着小命,自身都难保,不安分守己当好差,当什么出头鸟。

过了好些时辰,一道人影左顾右盼,鬼鬼祟祟往西苑去了。

梁志把人捆来,裴姝即刻着人去搜屋。

搜罗他做的假账,贪墨的金银,以及他打着国公府名头强买豪夺的罪证。

至于他欺辱玷污过的丫鬟,裴姝不打算召来做人证,人家也不见得乐意。

伤害已铸成,清白已毁。

拉她们出来指认做证,不过是二次伤害罢了。

还会被扣上一个不洁的名声,承受数不尽的流言蜚语和白眼。

实在没必要揭开伤疤,血淋淋摊在阳光下。

人证什么的可有可无,反正顶着女君的名头,她说他有罪,他就得有罪。

就是这么地随心所欲,能耐她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