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老冰箱

陈逸绅长腿长臂,在垃圾桶前利落地一抛,随即折回。

两大袋垃圾在身后,接连落入同一个垃圾桶。

垃圾桶旁是高处的路灯,白色的光线在漆黑的雨夜中,成为他背光而来的配景。

高大的人,黑色的卫衣连帽衫,白色的运动中裤。

如果忽略掉他脚上的一双人字拖,沈知遥甚至觉得他像极了《鬼怪》里,鬼怪和阴间使者去救女主的样子。

时间仿佛在她眼里定格,战歌也随即在脑内响起。

孔刘的脸,已经被自动P到陈逸绅被帽子挡住的脸上。

沈知遥的眼尾渐渐向下,眼神逐渐温柔,逐渐沉迷。

看不清脸的她的男主,背着光,朝她一步步在雨夜中走来。

噢,爱情的DNA动了!

他的手握上大门门把,门轴转动。

沈知遥呼吸一滞,耳尖也跟着发烫。

门被拉开,猛地带进一股水汽。

公寓大堂的灯慢慢照亮陈逸绅的大半张脸,直至他伸手,随意地将卫衣帽向后拨掉。

暴雨不免还是打湿他前额的头发,陈逸绅不舒服地甩甩,几颗水珠也顺着额头滑下。

棱角分明的脸彻底清晰,不再有帽子的遮挡,那一双眼睛只是淡淡瞥她一眼:“我知道那是湿垃圾。”

说完,陈逸绅闻闻手指指尖,眉头微蹙,满脸嫌弃。

明明刚刚已经跑得足够快,居然还是没跑过气味沾身的速度。

沈知遥:“……”

好像……被他嫌弃了。

这个时间没有乘电梯的其他人,按下电梯上行的按钮,面前的电梯门就打开。

“你住在这里?”在电梯里的间隙,沈知遥为了防止太过尴尬,搭话道。

陈逸绅按亮自己的楼层,挑眉:“你不住?”

“我……”沈知遥盯着发亮的7楼电梯按钮一愣,猛然想起自己之前和他的第一个照面。

绿色的黄瓜,绿色的面膜,和因为错失爱情而发绿的自己的脸。

差点就要蹦出嘴的话,又硬生生地被拽回来。

她刚刚还清明的双眼顿时无辜混沌:“啊?啊!我刚搬过来没多久。”

搓搓手,沈知遥干笑:“我住几楼来着……”

声音在尴尬中被拖得很长,苍蝇搓手也搓得起劲。仿佛下一秒就能生热生火。

陈逸绅闻言,稍侧过身。

他安静地,甚至是好整以暇地看着她:“该不会也是七楼?”

想和他一起到七楼?

“不是不是。”紧张到忽略她刚刚是电梯下行时遇到的他,已经失了智的沈知遥连忙摆摆手。

手脚不知道该怎么放,但紧绷的身体已经先大脑一步伸过去,熟练按亮自己的楼层。

做完,她又顺势添一句:“我借住我哥租的房子,他也是刚租不久。”

所以记不住。

合理,非常合理。

陈逸绅没有对她的话发表见解,或者也许是没有来得及发表。

两人之间的气氛骤然因安静而冷下来,在沈知遥即将被冻死时,电梯内刚巧响起到楼层的提示音。

门缓缓打开,他一只脚踏出电梯,微滞一瞬,才又完全踏出电梯。

电梯门在沈知遥面前合上。几乎是瞬间,她全身立刻酸软下来,向后随便地靠在电梯内壁。

还好还好,昨天为稿秃头没来得及洗澡。

虽然今天顶着油头,但好歹没穿上次的睡裙。

油头救她一次狗命,反正黑灯瞎火他也看不太清。

她以后要改名为“不洗头的光头弱鸡”。

-

“陈逸绅,你怎么刚刚把我的电话给按了?”安静的楼道里,手机即使不凑近耳边,也能依稀听到。

一声门锁响后,走进屋内的陈逸绅微歪着头夹着手机,另一只手向后把防盗门带上。

“下去扔垃圾,电梯里信号不好。”他面不改色道。

那边的声音夸张:“这么晚还下去扔垃圾?”

“放到明天就坏了。”

“你怎么洁癖这么重?”

“什么洁癖?这是日常生活。”

再说了,他要是有洁癖,怎么可能把掉地上的草莓味小熊饼干洗洗继续吃掉?

“我下周回椹南市,凑了一个局,你要不要……”电话里的人兴奋地讲着,突然停住,“我忘了,你小龙虾过敏。”

“只是不能吃而已,”陈逸绅皱着眉走到卫生间,把手机放在一旁,一遍一遍地洗着手指,“又不是一看见就过敏。”

虽然仅仅是不能吃小龙虾,可他也许是受先入为主的印象影响,一直不太喜欢小龙虾的气味。

“那我和他们说一下,换一家吃,就不选小龙虾了。”

“不用,”把手甩干,陈逸绅低声制止,“我下周刚好要出差,等我回来我再请大家吃别的,算是这顿的赔罪。”

“你不说这个我都忘了,你要不要先住我的公寓?反正我也就回来待两天,南巫市那边的店里还有很多事要忙。”

陈逸绅思索片刻,婉拒道:“我已经租到了不错的房子。”

“你租房哪有住我这里舒服?”

“我住这边心情比较好。”他走回客厅,半躺在沙发上。

电话里的人像是活见鬼:“你这能是个理由?”

一手握着手机,陈逸绅仰头看着天花板上的吊灯,眉眼难得舒展,甚至眼尾隐约带着弧度。

气氛安静,没有任何一个人说话。

在电话要被对方挂断的前一秒,他才开口。

“遇见了很有意思的人。”

-

沈知遥回到家里时,她那个头脑聪明却是个电器白痴的哥哥,正盘腿坐在沙发上,抱着遥控器认真地研究。

他这周从学校宿舍回来时,忘记戴眼睛。现在只能虚着眼睛,头朝前倾,努力地辨识屏幕上的文字。

活像个小老头小老太太。

“用你辟邪是你的荣幸,着急换下来干什么?”她走过去,心情难得大好,半眯着眼靠在许括旁边的靠枕上。

“呵,说得轻巧。”许括打掉她捏自己脸的手,冷笑一声。

他要是被认识的人知道,自己的光屁美男照是日常吃夜宵泡面时,顺手打开电视就能看到的长达五秒的定格开屏,他许括就会当场社死,连夜收拾行李搬去新的星球。

“你猜我刚刚下去碰见了谁?”一反常态地没和许括怼下去,沈知遥神秘地凑近他的耳朵。

“能让你变成现在这样子,也就碰见你爹、碰见女鬼,以及碰见你的夜跑帅哥,”许括用脚趾头都能想到,“又提前找他收租了?”

“没有。”被精准踩到雷区,沈知遥狠狠地给许括肩膀一拳。

“许括,我打算明天就把表哥家的胡萝卜接过来。”

“哈?”

“计划赶不上变化,这次我们既然已经在小区里相遇,那我就赶紧下手,省得夜长梦多。”

“不是……”许括之前吊儿郎当的样子瞬间消失,“沈知遥,你不会来真的吧?”

“你已经问过多少次这种问题了?”沈知遥大大咧咧地拍拍他,“我哪次不是真的。”

“现在我们在工作的地方有固定的见面场所,只要我多努力,假以时日就能成为他生活中的习惯。而且,晚上下班之后我们还在同一个小区,甚至都有需要被溜的狗……”

沈知遥掰着手指,美滋滋地回顾她迈向爱情的所有先决条件。

“他似乎也习惯了我的各种莫名其妙的出现,刚刚在电梯里第一次碰到,他都没有因为我怎么又出现在这个小区里而惊讶。这说明他之前就……”

等等。

似乎有什么不对。

掰着左中指,沈知遥突然僵住。

从小到大,许括已经听过太多次沈知遥还没认识对方,就已经描绘好两人年老相互蹒跚相持,儿孙满堂的未来。

他倚在沙发扶手旁,无聊地掏掏耳朵:“他在之前就?”

如果不顺着沈知遥,让她讲得高兴了。

他每天都必定会听到她讲回这些故事,反反复复地,没有尽头地念叨。

“就……见过我。”

真相只有一个。

沈知遥的大脑在这一刻,似乎久违地通了。

这种感觉,像极了沈知遥小学的时候,终于明白鸡兔同笼的脑袋和脚怎么数。

茅塞顿开,但又背后一凉。

我日!!!!他是不是认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