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得来得太轻易
按照原身的记忆,施纾逸渐渐了解到这是个怎样的世界。
在这个世界里,辛塔大陆是人们目前所知的唯一一块大陆,人们祖祖辈辈都在这片陆地上生存。在四国统一之后,仲人渐渐融入到这个世俗。没错,这个世界除了男人、女人、太监,还有极为特殊的一类人,便是仲人。
之所以说仲人极为特殊,是因为他们无论是身体结构还是外貌都与常人不同。
身体结构的特殊在于仲人身体虽为女性却拥有异腺,异腺指的是身体内部多出的性/素/腺,情、动时会散发异香,分、泌、性、素,与普通女子结合亦可生子,因此世人便将这第三类性别的人称为仲人,仲人的生育能力没有常人那般高,且无论是与男或是与女结合,生下的孩子性别必然还是仲人。
记忆接收到这,施纾逸总是是明白了啥叫“仲人”,这不就跟女尊世界的女儿国一样吗?想到自己居然也可以让女人怀孕,就浑身难受。这是多了啥神奇功能啊?难怪仲人也可以有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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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貌上的特殊在于仲人有着让男人和女人都羡慕的好颜色,既有女儿家的阴柔又有男儿家的正气,二者本是相搏,这在其他人身上就会显得不伦不类,在仲人身上却是相融得恰到好处。古来世间还流传着“仲人临世宛如仙,男女皆羡好颜色”这样一句极富赞美的佳话。
只是在四国还未统一时,仲人都是生活在自己的国土浮塔国内,极少入世。不是不想入世,而是不敢入世。因为仲人极好的颜貌,已成为他国某些达官贵族眼里最为垂涎的玩物。仲人的异香能极大地满足他们那些极为阴暗的猎奇心理。
于是在很长一段时期里,入世的仲人都需要逃避他国的抓捕和迫害。
直到后来旻启帝统一四国,感叹浮塔国师卜卦之精,遂封其为旻国国师,这才使得仲人不再被达官显贵随意迫害。此后的几百年间,继任国师皆为仲人,仲人才得以渐融于世。
世人对仲人的辨认却是轻易的,要说单靠长相,仲人男生女相、女生男相,确实也有些辨识度,但这也不能说是精确,人们更多的是凭靠感知,就像陌生人见面时脑里下意识就会评判出来着是男是女一般,另外再加上仲人的服饰类似于男装,领口却是不似男装的左右交领,而是圆领扣衣,借助这些外在条件,人们很轻易地就能辨识出仲人。
只是仲人的地位有些尴尬,一来身体结构特殊,普通人多少心里有些排异;二来仲人空有一张好颜色,力气大过女人却比不上男人,娇媚胜过男人却比不上女人,这真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尴尬。
好在旻国民风淳朴,仲人不受女人身上的枷锁,也不用担心会因为不如男人而被瞧不起,人们即便有些排异心里也不会做出有损仲人权益的事来。
施纾逸接收完关于这个世界的认知部分的记忆时还松了口气,终于搞懂了系统当初为何那般自信的缘由,同时又庆幸着在这个世界自己不会被当成怪物,还能相对自由的活着。
但接下来有关于原身的记忆却是让施纾逸渐渐地心态炸裂……
原身是定城人,家住定城澜溪县蒲庄村,其父施仲人在祂年幼时便已病逝,留下瘦弱的母亲靠着那一亩田地将祂拉扯长大,无奈长期的劳作累垮了母亲的身体,家里余钱都用做买药,还是没能挽救母亲的性命。在原身14岁那年,母亲也相续离世。
料理完母亲的身后事,家里已穷得掀不开锅,父母留下的房地契是如何都不能卖的,为了生存下去,原身只能跟着暂时驻扎在村里的外地药材队讨活。
深山老林里挖药材哪里是容易的事,更何况是找着一株异宝奇珍,发现一株就能让药材队的人蜂拥而上。终于有一次为了一支百年的人参药材队的人争相哄抢,甚至大打出手,任谁也没想到居然会打死人。
最后凶手被缉拿归案,药材队也被官府强制解散。在药材队只待了一年的‘施纾逸’没了生计,只能跟着队里的一人来到外地找活路,不想那人见祂年纪轻轻,姿色动人,竟将祂坑进青楼,卖给了老鸨。
要说这原身不亏是个仲人,长得既有着女性的精致,又稍稍有些男性那样明朗的线条,鼻子翘挺,皮肤白皙,连身材都是高挑挺拔。和自己还有那么七分像,只是身为仲人五官会英气一些,不像自己原先那般女孩子气。施纾逸心里叹气,和自己一样长这么好看,难怪会被人家坑去卖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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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幸楼里有一颜色绝美的少年仲人向老鸨要了祂做婢仆,这才没有沦落到为妓的地步。
那少年仲人是醉笑楼里的清倌儿,名唤熙倌儿。熙倌儿还没到接客的年纪,却颇受老鸨宠爱,‘施纾逸’只需每日照顾祂的生活起居,陪着祂练习琴棋书画,日子还算能过。就这样原身在楼里还算安稳的待了两年。就在‘施纾逸’以为会一直这样伴着熙倌儿在楼里生活时,醉笑楼却被抄了家,楼里的那些姑娘、倌儿逃的逃,跑的跑。
当熙倌儿拒绝一起逃跑,并将按有手印的卖身契归还时,‘施纾逸’是极为震撼、感动的,看着那个对祂帮助良多的年轻仲人远去的背影,‘施纾逸’的眼泪不受控制地落了下来,心里也感到空落落的。
少年心扉初相窦,奈何无言尽相别。
今已重回自由身,得留心头朱砂痣……
Ennnnnnnm……这暗恋还挺深刻,怪让人心疼的。
重获自由的‘施纾逸’有想过回到家乡,奈何身上没有盘缠,只能继续找些零碎的活干,做过码头的搬运工,做过酒楼的店小二,还做过卖糖葫芦的小贩,慢慢地见识多了,看多了外地的繁华便不再想着归家。
就这样背井离乡,兜兜转转,直到三年前来到了扈城梨清镇,成了任家药庄的一名伙计。
在梨清镇,任家虽不是什么长戟高门的名门望族,也不是财大气粗的乡镇首富,却也是当地有名的富绅。
十二年前任老爷带着体弱的女儿来到梨清镇求医未果,便在这处落了脚,开始做些药材生意,渐渐地发展为商铺。任老爷白手起家,乐善好施,与人为善,经过十年的莘勤经营,到后来药铺发展成为药庄,而任老爷和任小姐也成了镇上人心中的大善人。
只可惜经年累月,任老爷的身子是越来越差,唯一的女儿任枫楠,自小便体弱多病,靠着全国四处收购来的抱宝怀珍好生养着,才渐有起色。这么多年寻医问诊也不见有大夫能开出根治的方子。
身子骨越来越差的任老爷是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就怕等他作古以后无人照看他的掌上明珠。
而自家女儿又不懂经营,这往后任家药庄总要有人接手。
因此便起了已任家偌大家财为聘,招一贤婿,只为往后余生女儿能有所依靠。
在任老爷与管家商量招婿一事该如何如何慎重时,恰巧就被前来送汤药的‘施纾逸’听了个一清二楚。
祂心里就有了个不成熟的计划。
又过四日,当夜煎药房突然失火,紧邻小道之隔的药房也被波及,奈何远水难救近火,火势越来越大,伙计们只来得及扑灭祸及到药房的火焰,作为火源苗头的煎药房却是无能为力。这时人群里一个煎药房的伙计却惊呼一声,“不好!大小姐的药还在里边!”
原来是药庄的寻药线人白日带回一袋从蜀地寻来的羌青,听当地人说此药有奇效,可治百病,但具体疗效还待验证,便交由煎药房先行尝试煎制。
掌柜一愣,顿感火上眉梢,这药来之不易,没想到会出此纰漏,这可如何是好。
火势凶险,正当众人着急,一道高挑的身影冲进了火场,众人只来得及看清那人穿着属于药房伙计的衣角。
少顷,那人伴着咳嗽提了袋东西出来了。
“是大小姐的药!”那个煎药房的伙计喊道。众人一听,立马欢呼着围住了那人,宛如看见的是位救世英雄。
掌柜认出了那人,又看见祂被火燎伤的手臂,赶紧叫了两个人将祂扶下歇息。看着彬彬有礼道谢的年轻仲人,再结合平时的表现,掌柜心里不住暗暗点头,“这个年轻人勇猛果敢,不骄不躁,沉稳有礼,不错不错,是个好苗子。”眼里满是抑制不住的赞赏。
果然‘施纾逸’一战成名,入了掌柜的眼,又得掌柜喜爱得以栽培。在掌柜的眼中,这个年轻的仲人聪明能干又可靠,心下器重,便下意识地边对其多了几分信任与偏爱,经常将一些重要的事情指派祂去完成。
渐渐地‘施纾逸’在药庄的地位水涨船高,混的风生水起,而任老爷也注意到这个除了长得好看,还蛮有是处的年轻人。
然后施纾逸便看着原身靠着自己的小聪明,一步步谨小慎微,踩着狗屎运,溜须拍马,左右逢源,在“业绩”上涨的同时,直接攻略下了未来的老丈人,让任老爷越来越相信祂是个良人,将来会好好照顾他的宝贝女儿。凭着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连老婆都省得攻略了,之后成功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
卧槽,这都行?!那自己这是接盘即巅峰?得来得也太轻易了吧!
不对不对,对于原身来说可是费尽心机才换来此番境地。
只有施纾逸知道,原身早就知晓来之不易的羌青被暂放在煎药房,而煎药房失火是因为原身将煎药炉子里的汤水倒尽,使得火烧干炉,炸锅起火。
不得不佩服原身是个人才,只因为少时为母亲煎药不小心炸锅后引发厨房走水,居然能想到这个原理并将它运用到这里。
真没想到原身居然是个心机女表,不鸣则已,一鸣惊人,这苦肉计还能用得这么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