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第56章

林涧说出去的话,一般很少食言。

第二天一大早,何笑笑就带着给林溪整理好的行李上了门。

林溪这会儿心里装了事,面对何笑笑,情绪难免有些低迷,交代的事情不多,只是将手里的房间钥匙递过去给她,轻声说了一句:“我这一走可能有些日子不会回来,公司的事,就劳你多操心。”

何笑笑看着眼前林溪低眉垂目的模样,只觉小姑娘一日之间长大了许多。

她的脸还是那么简单得漂亮着,只是眼底的水色里,悄悄多出了一些不与人诉的深邃。

秦梳晕过去许久,再醒来已经是晚上,廖医生从医院拿了药回来,一直陪她到第二天去机场。

机票是林涧留在美国的秘书乔盛林之前就定下的。

下了飞机,乔盛林已经早早等在外面。

开车将一行人送到医院,廖医生那位老同学也提前得到了消息,带着秦梳做完检查,出来便跟林涧仔细聊起了接下来准备施行的治疗方案。

方案是大多数患者家属都愿意接受的一种,手术治疗,后期激光药物维护。

秦梳这人有些小脾气,平时不爱上医院,更是不喜欢闻医院里那一股消毒水儿的浓重味道。

此时办完住院手续便不想多待,立即跟着林涧出了医院。

林涧一早知道她这个性子,特地让乔盛林提早买下了对街一套正在兜售的房产,他想着,即便这次秦梳手术成功,以后依然要时常过来复查,与其让她住在医院过得难受,不如留下一个固定的住所在这里。

林溪一天都没什么精神,跟在林涧身后不怎么说话,下午住进新家,晚餐吃的也不多,洗过了澡不肯一个人睡,总是撒着娇要和秦梳睡一间房。

林涧站在旁边,心里其实挺羡慕的。

他当然也想跟自己的母亲妹妹亲近,可他毕竟是个男人,又这个年纪了,即便心中情感再是热烈,也无法像妹妹一样直白坦荡。

于是回到卧室连着抽了好几根烟,强迫自己看完一个多小时文件,凌晨一点钟,等秦梳睡下,他才只身一人,浑身杂乱的下了楼。

秦梳睡得一向很早,楼下厨房的灯却还亮着。

林涧走过去,发现是林溪光着个脚丫子,在那里喝热牛奶。

林溪像是在想什么事情,没有发现他的靠近,只是手里握着杯子,呆呆地看着窗外夜色,身体靠在橱柜旁,一动不动,只有窗外面的风漏进来,吹得她耳旁的发丝轻轻飘荡。

林涧迈步走过去,将沙发上衣服披在她的背上,小声问到:“睡不着?”

林溪惊醒过来,眼睛有一瞬间的恍惚,等看清来人的脸,才放下手里的玻璃杯,把脑袋往林涧胸前一靠,点点头道:“哥哥,妈妈的病我一直都不知道,你们为什么都不告诉我。”

林涧抬手顺着她的头发,回答得十分坦然:“你还小,有些事情,没到万不得已,大人总是不会想让你知道的。”

林溪吸了吸鼻子,声音闷闷的,“我的身世也是这样么,哥哥,你是不是一直就知道,我不是爸爸的孩子。”

林涧闭上眼睛,沉默了一会儿,他口中干哑,像是想要抽一根烟,可身旁站着干净瘦弱的妹妹,他不能这么做,于是摇了摇头,只能侧着脸回答:“不是的,你被接回林家的时候,妈妈告诉我,你是她在外面领养的孩子。我之前从来没有对此有过任何怀疑。直到你十九岁生日那年,在温布尔顿从马上摔下来,我看到了医疗中心给你做的血液化验单,在那之后,我用你的头发做了DNA检查…”

林溪背上的肌肉略微一僵,抓住林涧衬衣的手指也悄悄收紧,脸上浮现出一点忐忑,语气讨好地问到:“哥哥,你不要怪妈妈,不要讨厌我好吗。”

林涧听见她的话眉头一瞬间皱起,无比轻柔地拍打她的后背,伸手刮了刮她的鼻子,轻声笑话:“小傻子,哥哥怎么可能会讨厌你。不管你是不是爸爸的女儿,不管别人怎么看待你,但你都是我在这个世界唯一的妹妹,我们是两个血缘最亲最亲的人,别胡思乱想。”

林溪这几日的委屈与害怕因为林涧这些话一时间像是找到了依托,一瞬间红着眼睛,眼泪就那么顺着眼角落了下来,她使劲笑着,点了点头,像是个离家多日的孩子,“嗯,我知道了,哥哥也是我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哥哥!只是,那爸爸怎么办呢,哥哥,爸爸真的舍得,就这么和妈妈分开吗,如果我不在,妈妈是不是就不用…”

林涧抬手捏了捏林溪的脸蛋,大拇指划去她颊边的泪水,打断她接下来要说的话:“没有这种如果。七七,爸爸和妈妈的感情,其实并不是你所看见的那样。他当年喜欢的女人叫文薇,是大伯母的姐姐。他们从小认识,也有过婚约,只是大二当年,那个女人跟着一个穷画家跑了,跑了很多年。妈妈第一次跟爸爸离婚的时候,我见到了那个女人,她长得和妈妈像极了,带着跟情人的孩子站在角落里,不说话,只是那么站着,爸爸就像一个情窦初开的孩子一样手足无措起来,他那时候眼里的欣喜和失态,是在面对妈妈时,从来没有过的。”

林溪站在原地,心中徒然升起莫名的不甘,她抬头看着林涧的侧脸,声音变得有些尖锐:“那他们几十年的陪伴难道也是假的么。”

林涧笑了一声问她:“你觉得妈妈这些年真的很快乐么。七七,我不知道女人在面对感情时是怎样的心理,但在男人这里,如果爱一个女人,你绝不会舍得让她一辈子活在一个辛苦维持的假象里,你会希望她快乐,希望她活得潇洒肆意,她可以有瑕疵,可以有脾气,她不用是任何人的替代品。七七,这是哥哥藏在心底很多年的话,我们现在已经长大了,有了自己的事业,也即将拥有自己的家庭,妈妈不需要再以一个林太太的身份来给我们提供保护,和爸爸分开,其实对她而言,也未必不是一种解脱。”

林溪难受了许久,最终却还是只能默认下来,她低着脑袋,闷声发问:“但妈妈这样难道不可怜么,她甚至没能得到过一份真正完整的爱情。”

“但这个世界本来就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得到爱情的。大多数人,其实都只是在消磨和失望中跟现实妥协,人生可以让我们快乐的事情太多了,当你放下一些无意义的执念,你会发现,我们拥有的,绝不仅仅只是爱情。”

林溪因为林涧的一番话,此时终于思绪开阔起来。

她将脸埋下去,闻着怀里熟悉清淡的檀香味道,缓缓抓住林涧的大掌放在自己手心,像是下定决心一般,点头说到:“那以后我们一起保护妈妈,就算没有爸爸,妈妈还有我们,她一定会好好的,对吗。”

林涧已经不再是少年情热的年纪,他也鲜少会与人做出什么承诺。

唯有此时,在面对林溪那一双清亮渴求的眼神时,他张开双臂,将人拥入了自己的怀里,亲吻她的头顶,点头答了一声好:“嗯,妈妈一定会好好的,她会陪我们很久很久,哥哥保证。”

兄妹两的夜话无人得知。

秦梳第二天便开始正式服起了药,她的生物钟调整得很快,及至第二个星期手术,整个人的精神已经恢复了过去的状态。

她没有通知林文瑾和自己的家人,进手术室的时候,只有自己的一双儿女守在外头。

她的表情显得十分平静,只伸手捏了捏女儿的脸蛋,又抬头看着儿子的眼睛,轻声告诉他:“你妹妹爱哭,你是哥哥,别让她受了委屈。”

林溪佯装懵懂,眨巴眨巴眼睛不说话,直到那手术室的门关上,她才忍不住坐在旁边座椅上面湿红了眼睛。

林涧坐在她身边,拍着她的后背,让她别太难过,“要是难受,就靠在哥哥肩膀上哭一哭。”

林溪却连忙使劲摇起头来,她的嘴唇咬得很紧,眉间的纹路也深深皱起来,语气恶狠狠的,像是在跟自己生气,“哭什么哭,多不吉利,妈妈等会儿就出来了,我才不哭呢。”

林涧于是没有再从她嘴里听见一句话。

直到手术室的灯暗下去,护士将人推出来,陈医生笑着对两人说了一声“手术成功”,林溪此时才像是元神归为,猛地站起来,愣在原地好一会儿,忽然“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陈医生从医数十年,见过各色病患家属,此时见林溪放声大哭,也没有阻止,甚至还让助理拿了一瓶水过来,笑着和旁边的林涧一起安慰。

秦梳在第二天下午醒了过来。

精神不错,见林溪削个苹果手忙脚乱,还有力气笑话她。

林溪这会儿也不难过了,只低着脑袋不说话,要是不高兴,就抱着秦梳一个劲的撒娇,活像是个没长大的孩子。

林涧在确认秦梳情况稳定之后终于也开始恢复了正常的工作强度。

他在美国滞留的工作不少,加上国内林家那边的杂事,处理起来,时常深夜才会入睡。

秦梳在医院住了大半个月,一直恢复得不错,只是总与人抱怨空气里消毒水的味道挥散不去,等得到陈医生的出院许可,便说什么也不肯再住下去,直接搬去对街的房子里修养,半个月后,林涧出差回来,将母女两个一起接去了他的私人农场。

农场是前几年林涧从一个朋友手上买下来的。

离市区不远,出门不远就是小镇,农场里的伙计都是这个镇上的人。

林溪过去少有能忍受这样清闲日子的时候,这次一住两个月,竟然丝毫不觉得苦闷,或许是因为自己的母亲就在身边,她的心里总有种难以言喻的踏实和悠然。

秦梳总能有这样的魅力,她是生来懂得过生活的女人,既能打理杂乱有趣的农场,又能让母女两的日子在这样新奇的氛围里过得极具情趣。

林涧平时工作太忙,有时住在市区公寓,两三天回来一次,如果不那么忙,就会让乔盛林开个几小时车把他送回来。

乔盛林比林涧小几岁,是林涧以前在美国认识的学弟,人长得高大英俊,每次送了林涧回来便也会跟着住下,有时早起,看见光着脚丫满地跑的林溪,脸上难免红胀。

林溪这些年没少享受过男人的爱慕,可现在,她却一点儿没有那些与人暧昧的心思,得知乔盛林的心思,便不再在他面前晃悠,即便见着了,也只是点头问好,或是嘱咐两句让他劝着林涧少些抽烟,拒绝的态度摆得很明显。

成熟的现代人大抵都能懂得怎样遏制内心不体面的放肆。

等到第二个月,沈佑过来,乔盛林看见他与林溪走在一起说笑的样子,心中十分了然,甚至连一点思想深处的涟漪也悄然抚平了。

沈佑是带着他妈的那一堆特产一起过来的。

秦梳过去因为林文瑾的关系,和沈佑的母亲刘可有些交情,点头之交,算不上深,只是没想到,她这一次离开中国,刘可却是唯一一个还记得自己的人。

沈佑和之前一样,个儿高背直,军人的气概很足。

不爱说话,得了空就一个劲的闷头在农场里干活,热得狠了,就脱掉身上的衣服,光着膀子撒欢,林溪觉得他可实在有些帅气,走过去给他递了一瓶水,就忍不住笑着感叹:“要不是知道你这人没心眼,我都要觉得你这是来特地色/诱我的。”

沈佑咧嘴一笑,还显得挺害羞。

他举着手里的地瓜,摇了摇胳膊,扬声问她:“好久没吃了,晚上,咱们偷偷烤两个吃怎么样。”

林溪被他逗得发笑,没好气地伸手捶他,“什么叫偷偷地烤,这是我自己家里的东西,怎么就不能光明正大地吃了。”

说完,她也不等他回话,直接拿着手里的篮子回了屋里。

当天晚上,餐桌上果然多了两个烤地瓜。

林溪觉得有意思,特地拿过来,扒开吃了两口,觉得没有国内的甜,就又放了回去。

抬手,夹了一个沈佑他妈从国内亲手包过来的饺子,放在嘴里咬上一口,胃里泛起一股子突如其来的恶心感,“呕”的一声没忍住,弯腰吐了出来。

沈佑见状嘴里咬牛肉的动作一顿,看着她,小心翼翼地问:“怎么了?这饺子坏了?不应该啊,我打的真空包装呢。”

林溪皱起眉头,摆了摆手,有些心不在焉地回他:“没,就是,突然闻着肉味,觉得有些恶心。”

她话音刚落,旁边的秦梳忽然放下了筷子,抬起头来,看着她问:“七七,你那个,是不是这几个月都没有来?”

林溪沉默一晌,点头回答:“嗯,我自己其实也有点感觉,明天早上去镇上看看吧。”

沈佑刚出部队一黄花小伙儿,此时坐在原地,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左边看看,右边瞅瞅,也没敢多问。

直到晚上秦梳睡了,才敢下楼,找着林溪问:“你和你妈今儿在打什么哑谜。”

林溪低头吃着手里的樱桃,抬头瞧他一眼,没打算遮掩:“我可能怀孕了。”

沈佑微微一愣,之后挠了挠头发,在旁边的藤椅上坐下来问:“是杨子规的?”

林溪低着脑袋没否认,伸手递过去一把樱桃。

沈佑毫不客气的接下来,一口塞进去一个,往后背上一靠,看着她道:“我来的时候,林家可在使劲给他安排相亲呢。”

林溪扯了扯嘴角,神情淡淡,看上去没有多少追问的意思。

沈佑见她作此反应,又忍不住解释:“不过据我所知,他一个都没去见。真的,我有一堂妹,沈恬,你应该也见过的,刚二十,特别喜欢他,痴迷成疯的那种,哭着让我家老太太把人介绍过去,没想到他在公司下面遇见,话都没问,开口就给了我堂妹一句‘滚’。”

林溪吞下一口嘴里的樱桃肉,都被他逗笑了:“你这是上哪儿听的胡言乱语,他一当演员的,那张脸被惦记的人多了去了,见小姑娘就说滚,这合适吗。”

沈佑挑着眉毛回答:“我看他的架势,倒是不像要继续当演员的样子,他现在正跟你爸在学习公司管理呢,我来之前,还听见我爸跟我妈抱怨,说林叔叔那‘洋芋居士’现在都成名利俗人了。”

“公司管理?我爸又回去上班去了?”

沈佑点点头,又抓了一把樱桃过去,吐出一个果核放兜里,接着说话:“应该是这样,我也是听我爸说的,不知你们家是出了什么事。不过你那未婚夫的身体倒是的确不大好,我来的时候,听说刚做完手术,嘴里的气有一口没一口的。”

这一点林溪没怎么意外。

毕竟姚信安的身体从小时候就一直不怎么好,据说在美国的时候还时常犯病,姚家花了大价钱养着,到底没能养成个多健壮的身体来。

第二天一大早,秦梳起得比所有人都早。

三个人吃完了早餐,沈佑便带上这两母女,开车去了镇上医院。

林溪因为一早有了心理准备,这会儿得到结果,竟然比想象中要平静许多。

她那时跟杨子规在一起闹得太过,两大盒套用完,觉得自己是安全期,都没做安全措施。

杨子规于是对于床/事越发痴迷,有时兴起,就跟个疯子似的。

如今想想,实在不堪回首。

秦梳看着比她要激动一些,眼睛略微红肿,是被愁的。

回到家里,她带着林溪去了棚子里刷马,低着脑袋斟酌许久,还是忍不住张嘴问到:“七七,这个孩子,你想要,对吗。”

林溪手里的动作略微一顿,点点头没有否认,“妈妈,您也听医生说了,这个孩子我不适合拿掉,堕胎对一个女人而言,是一种身体摧残,况且,我也不是依赖婚姻事实的女人,我有能力要下这个孩子。”

秦梳弯下腰去,蹲在地上打湿了手里的短毛刷,看着那里摇晃不定的水面轻声开口道:“妈妈知道,你是一个有主见的姑娘。但妈妈也希望这件事你能再考虑考虑,毕竟,孩子不是阿猫阿狗,一旦你决定生下这个孩子,那么你和杨…杨子规就永远结下一个羁绊了,这是血缘带来的事实,是没法否认的。不论你对他还有没有感情,不论你们以后是否各自婚配,这个孩子的生父永远都会在那里。婚姻的事实当然不会阻挡你做一个母亲,但一个不属于你丈夫的孩子,却会影响你这个母亲能否给予他一个完整的家庭。妈妈和你爸爸生活了三十多年,到头来他依然没法容纳下一个你。女人在奉献自己的zi/宫时总是很无私,甚至无畏,但没有结果的无畏,其实不过是孤勇。”

林溪站在原地沉默许久,她抚摸着手下马匹光滑湿润的毛发,望着马棚外面的天空,突然歪着脑袋问到:“妈妈,这几十年,你有后悔过生下我吗。”

秦梳蹲在地上微微一怔,好一会儿,才笑着摇摇头,回答她:“没有,从来没有。”

林溪于是也跟着笑起来。

她低头咧开嘴,像个孩子似的眨巴眨巴眼睛,伸手拍了拍面前小马驹的背脊,神情柔软道:“所以我又有什么理由不接受这个孩子呢。妈妈,下个星期我会回一趟国,姚信安那里,我会跟他聊聊,如果他愿意接受这个孩子,我就和他一起来美国。如果不愿意…我身边优秀的男人不少,不论是沈佑,还是其他什么人。我们现在已经离开林家,总应该活得潇洒一些,你说对吗。”

秦梳低头看着自己的手指,第一次没有反对林溪对于婚姻可有可无的态度。

或许,在经历了鱼死网破的惨烈之后,那些掩盖在风平浪静之下的安逸,总就显得不那么惹人垂涎了。

沈佑尚且不知自己被林溪当做借口在秦梳耳中晃荡了一圈。

他来美国的时间不长,出门探访过两个以前在国内要好的朋友,收拾完农场里的活儿,第二个星期,就又跟着林溪回了国。

来机场接人是何笑笑和于夏。

沈佑因为公司的事,没有上她们的车,自己打的士回了市区。

于夏倒是显得心情十足顺畅,看着他的背影,感叹得格外真心实意:“我以前怎么没发现,这家伙身材这么好,七七,说真的,如果你以后和沈佑这厮在一起,我倒是可以接受的,毕竟,姚信安那人,身体实在太弱,说不定以后连自己的孩子也要不了。”

说完,想到林溪现下肚子里已经揣了一个,一时间又闭上嘴,眼睛滴溜溜四处转悠,对着机场里各色长腿美男摇头晃脑起来。

于夏过去是个挺含蓄的姑娘,前阵子跟自己前夫的小叔搅和在一起,也不知怎么的,就像是如素多年的尼姑突然破了戒,也不含情脉脉了,逮着好看长腿的男人就目不转睛,丝毫不知害羞。

林溪手上拿着她带过来的热豆浆,笑骂了一声“臭流氓。”

于夏不以为然,将人一把拥进怀里,伸手还捏了捏林溪脸上的嫩肉,突然一脸古怪地告诉她:“对了,告诉你个大消息,你那大姐林钰,今儿上午为了晴儿跑英国去了,说是以后可能定居在那边,乖乖,我之前半点儿消息都没听到过,你说晴儿那么咋呼一丫头,怎么就能把你大姐迷成那样。”

林溪听见她的话也被惊了一跳。

她之前虽然听林涧提到过,说林钰私下里有意把国内的工作交到他手上,她要找个合适的时间去英国定居。

可是那会儿,姚晴和她的事还未东窗事发,林溪以为这话说得没凭没据,不过嘴上一提,也没在意,哪知道就这么三个多月的时间,林钰把国内的事情交代完毕,竟然真的这么干净利落,没有一点留恋,直接跑英国追女人去了。

老太太因为这事被气得哮喘犯了两回。

林文瑾自打秦梳离开也开始生起了病,好了之后因为林钰的撂挑子,只能被赶鸭子上架,重新进公司上班,身后还带着个什么都不懂的杨子规。

林文瑾当年管理公司的能力实在平庸,不然也不会那么早早的撂担子给小辈子,做了他的“洋芋居士。”

可如今林家小辈里实在没有了可以培养的人,林文瑾作为好歹有过十几年工作经验的长辈,又是正儿八经上过商科的,被老太太和林文民挨个点名一通教育,最后也只能认命。

林溪这一辈子没佩服过什么人,要说有,她妈算一个,另一个,大概就是林钰。

这会儿,她跟着于夏、何笑笑上了车,回想起那天在宾馆看见林钰护着姚晴的样子,心有余悸的同时,还是忍不住有些唏嘘。

于夏倒是没有注意到她情绪的变化,盯着林溪的肚子,只是满是好奇地问她:“你说这事儿可真神奇,你要不说,我一点儿也看不出来你肚子里居然已经揣了个孩子。”

林溪回过神来,不再去想林钰和姚晴的事情。

拍开于夏放在自己肚子上的手,笑着推她:“这才多大,等月份大了,你再去美国找我,就能看得出了。”

于夏听她这么说,立马连连点头,靠在她身边,小声嘀咕道:“我只是没想到你真愿意把这个孩子生下来。真的,这事儿要放以前,我压根没法儿想象。你说,你以前多潇洒一人啊,光见男人为你哭了,可从来没见你被男人绊住脚过。哎,这杨子规也不知是上辈子积了什么德,就算他是你大伯的种,但凭什么你被他弄得背井离乡、可怜兮兮,他屁事儿不干,还能白白得一大宝贝呐。”

林溪被她义愤填膺的语气逗得直乐,拨弄着手里的吸管,挑着眉毛教育:“过了啊,这戏演得,说得跟真的似的,我肚子里的大宝贝是我林溪的孩子,跟他老子有什么关系。”

于夏“啊”了一身,点点头表示也能理解:“话是这么说,但你准备在美国生完什么时候回来啊。咱们公司现在名头可起来了,上次投那俩电影一个比一个风评好,还有顾平青,现在见到我,张嘴就问你什么回来。哎,当初也不知是哪个臭不要脸的,硬是忽悠着要拉我入坑,现在好了,自己肚子里有了货,就不顾革命感情,翻脸不认人、抛弃老战友投奔爱情了。”

林溪被他说得连连发笑,故作讨好地捶了捶她的肩膀,很是小意地柔声安抚:“我又没说不管公司了,我只是在美国先待几年,现在都什么年代了,哪儿还不能办公啊,再说了,我们不是还有个笑笑大宝贝吗。”

何笑笑原本一门心思开车,这会儿见自己被提起,立马耳朵一红,严肃大表决心:“我一定为公司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林溪被她这样子弄得“噗嗤”一声又笑出来。

于夏见她这样子,知道这丫头心情的确挺好,想来这三个月在美国已经把心态调整得不错,难免也跟着她开心。

拍了拍前面何笑笑的座位后背,又装作生气地大声道:“得了吧,七七,这事儿你还不知道吧,就你这秘书大宝贝,你前脚经历人生大难,她后脚居然跟敌人的助理扯了结婚证,你说,她这是不是不够义气!”

林溪坐在原地琢磨了好一阵,才理清于夏的话,十分诧异地望着何笑笑的后脑勺,倾身问到:“笑笑,你和赵赫那小孩儿结婚啦?”

何笑笑这会儿不光是耳朵,连脖子都红了。

她一脸严肃,无比专注地看着眼前的路,手里的方向盘也握得格外紧,等林溪问起自己,便只能小心翼翼地回答:“就…就是为了买房,我不是没有北城户口么,我们这是凑合,凑合着过。”

林溪觉得她这反应可一点儿不像凑合。

坐在原地回想了一会儿,觉得赵赫那小孩儿的确也是个老实的,清清秀秀的一个,跟平时不苟言笑、有些“凶猛”的何笑笑站一块儿,还真挺有意思。

于是低头拿出手机,闷声给人发了个大红包过去,笑着祝她,“新婚快乐啊笑笑,日子嘛,都是凑合过出来的,以后等你们生了孩子,我再给你发个更大的红包。”

于夏听见她的话,立马也嬉皮笑脸地讨要:“我的呢我的呢,你摸摸我这肚子,估摸着也有三个月了,就是不知道是火锅的还是酸辣粉的,你可不能厚此薄彼。”

林溪本来还有些矫情忐忑的情绪被她这一通插科打诨,直接烟消云散。

三人到达林溪那个小区的时候,下雨好几天的北城居然出大太阳了。

林溪这一阵因为怀孕,平时总会在太阳下散一散步,此时,她特地提早拉着于夏从车上下来,一路聊着往小区里走。

两人聊得起兴,没想刚过了湖,迎面便遇见一个老熟人。

杜思涵这会儿乍一看,和过去变化挺大,整个人变得臃肿不说,眼神也明显多了一些老态。

于夏看见这个被自己哥哥养在外面的女人,一点儿好脸色没有,拉着林溪一边往前走一边解释道:“我哥本来都要结婚了,这女的硬是带着儿子上门找到我爸妈,说是要讨个说法,我哥也是没出息的,让她堕胎她没听,现在被安排住在这儿,居然还一个月大十万的养着。”

林溪听见她的话,想起自己那时以为杜思涵怀的是杨子规的孩子,一时不禁有些释然,也有些好笑。

杜思涵像是没有看见没于夏一般,突然张嘴叫了一声林溪的名字。

林溪停下脚步,倒也给她面子,看着她问:“有事?”

杜思涵现在有了儿子,自然不愿意再顾忌于夏,站在原地,笑着问了一句:“林小姐现在过得不怎么样吧,从林家出去之后,一直没有你的消息了呢。”

林溪低头笑了一声,她从林家脱离的事不算新闻,杜思涵能从于岑那里听说一点儿不让人奇怪,可她现在说出来这么一句话,却是挺让人发笑的,“杜小姐,你这话说的我实在有些接不上,毕竟,以咱们两的关系,不论以前还是现在,我都没可能跟你有什么联系。不过,能看见你放弃邻居发小纯洁的友情,投入资本家的怀抱,我倒是挺为你高兴的,毕竟于岑这人,可比杨子规好骗多了。”

杜思涵被林溪说得一愣,眼神愤愤,眼睛说红就红,又开始委屈上了,“你以为这是我愿意的吗。是杨子规他害得我。是他害的我怀孕,是他把我送到于岑床上的!”

于夏站在旁边,面露嫌弃,实在为自己的哥哥恶心,“是,是杨子规把你硬绑着和我哥上的床,是你那遗世独立的白莲气质让我哥执迷不悟,给你钱堕胎你还不让,非要带着儿子上门,这一切可不都是臭男人的错么。”

说到后面,她自己都忍不住笑了。

林溪站在旁边,也觉得挺有意思。

她一直觉得杜思涵这人思想特别与众不同,明明是普普通通一个小姑娘,却总是自我感动得厉害,喜好演出一副深情万丈、柔弱不堪的样子,理直气壮的怪罪他人,毫无愧疚的成全自我。

于是,她轻咳了一声,只得低声告诉她:“不管杜小姐你在想些什么,是想要报复我,还是看我的笑话,但我只能告诉你,杨子规跟我现在已经没有关系了,你恨他也好,厌恶这个世界也罢,都犯不着到我面前来演戏。我是脱离了林家,但林家对我而言本来不过是锦上添花。我有自己的交际圈,也有自己的人脉,我的学历和阅历足够支撑我在爱情之外的所有野心,所以离开林家对于我而言,并不是一件那么难以接受的事情。而至于你,我也希望奉劝一句,别把日子过得太迷幻了,整天沉浸在臆想中的世界,一个连婚姻都不愿意给你的男人想来不会是什么好东西,有时间在我面前显示你的优越感,不如多想想自己以后该走什么样的路吧。”

杜思涵站在原地,看着林溪和于夏离开的背影,站在原地一时说不出话来。

她身后的保姆还抱着襁褓中的儿子在湖边玩耍,那个女人从没有叫过自己一声太太,因为于岑告诉过她,她是杜小姐,是和他没有婚姻关系的杜小姐。

杜思涵突然低下头,把眼泪憋下去,一时茫然,竟然有些找不到自己身处这里的意义,她的爱情没有了,可她的追求者也没能好好把她珍藏,那些浪漫美好的情节没有发生在她的身上,而那个被自己嫉妒的林溪,如今却依然笑得那么肆意。

这个世界,可真不公平。

于夏看不见后面杜思涵的怅然若失,她陪着林溪进了电梯,憋嘴,耸了耸鼻子,觉得烦恼极了,“真是倒霉,好人整日见不着,这些小人倒是总能不请自来。”

林溪咧嘴一笑,揉了揉自己的额头,轻声答道:“没听过那句话?人生就像愤怒的小鸟,在你落难的时候,难免会有几只猪在笑。”

于夏乐了,歪着脖子回答:“胡说,你这叫什么落难,不过是没有了林家小姐的身份,林涧不还是你哥嘛,只要他护着你,谁敢把你怎么样。我看啊,她就是故意的,自己当了情妇见不得光,就见不得人家正常谈个恋爱,杨子规那厮也是,整日里招蜂引蝶,招来的都是些什么东西。诶你说,你这突然回国了,杨子规不会要来找你吧。”

她这怀疑一点儿没错,因为于夏下午去公司的时候,刚进办公室,抬头就见杨子规找上门来了。

杨子规这一阵跟林文瑾后头学习公司管理,已经有好一阵没来过艺声。

于夏看见他那张越发清瘦的脸,心情难免有些复杂,毕竟杨子规长得实在太不像个凡人了。

试想一位原本不染纤尘的神仙有一天突然下了凡,不但受尽苦楚,还哭着喊着要女人吃他一口神仙肉,你作为围观群众,在旁边看着,能不嫌恶,能不同情么,“怎么,知道林溪回来,坐不住了?”

杨子规脸上有些病色的苍白,眼下有淡淡一片淤青,他三个多月的时间,瘦了十几斤,原本就挺削瘦一人,此时看着,越发摇摇欲坠了。

他之前拍的《三盏》这个月底就要上映,“周廉”是男三,放出来的片花不长,但光是那么短短的十几秒,网上也瞬间聚集了一批被惊艳的粉丝。

于是一时间,身边的偷拍者、私家粉丝接连出现,对比他最近的照片,网上不知怎么,就生起了一阵他吸/毒的传闻,林文民对此生气至极,开口直接把那家营销公司给一锅端了,之后对娱乐圈的风气越发不喜,更不愿他就此堕落,开始压着他,让他跟在林文瑾后头学习管理。

此时,杨子规双手撑在膝盖上,坐在旁边的沙发里,目光呆滞地看着地面问:“她还好吗?”

于夏其实不想招惹这么个祖宗。

支吾了一声,只能点头答好,“挺不错的,吃饱喝足,还长胖了点儿,这次是跟沈佑一起回来的。”

说完,她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忍不住偷偷瞄了一眼那头杨子规的神情。

见他一脸阴沉,额角青筋略微鼓起,被吓得连忙低下头,不敢再多嘴。

杨子规起身走到她的办公桌前,拿起她放在桌上的手机,直截了当道:“你,打个电话,让她晚上出来吃饭。”

于夏虽然怕他,但也不是那卖友求荣的人。

使劲摇着脑袋回他:“她这才回来,忙得很,你别折腾她了。”

杨子规没有回答,他想见林溪想的要疯了。

他也没准备让她对自己有什么好脸色,只要能坐一块儿,看一看她的样子,听一听她的声音,他就满足了。

于夏见他站在原地,丝毫没有退却的样子,一时也苦恼不已,使劲扒了扒头发,叹着粗气哀求起来:“杨哥,我喊您哥了行么,我知道你想见七七,但她才下了飞机回来,你让她休息两天,她这回回来要办的事情不少,不会很快走的,犯人都还能吃口断/头饭呢。”

杨子规因为她的话,手臂又重新放了下去,低头看向桌面,只是哑着嗓子问:“她以后准备长居美国了?”

于夏听得出他语气里的失落,想到林溪肚子里的崽子,一时又气愤起来,坐下来,也干脆不装了,“啧”上一声,没好气地回到:“这我哪里知道,她现在又不是林家人了,亲妈常年得在那边养病,待在这里,有什么意义。”

刘宁跟剧组出去好几个月,这会儿拍完戏回来公司报道,在走廊里看见到杨子规,实在有些意外。

他之前就从刘玫那里听说了林家的事情,也知道杨子规被认回去,现在已经是林氏大房的太子爷,此时见他神情落寞地站在那里,没有一点儿旁人想象中的意气风发,便走上去,拍了拍他的肩膀,管他要了一根烟咬在嘴里,很是不解地问到:“我听说你现在跟着你二叔学公司管理,怎么,以后不准备拍戏了?”

杨子规原本站在一边抽着烟晃神,此时被人叫醒,肩膀下意识往上一跳,等发现来人的样子,就侧脸看了一眼,外面的光线照在那张苍白清俊的脸上,让他眼下那一块淤青和病色融合成片,愈发清晰,像是一道分明的山峦,一半伫立在地上,一半漂浮在云里,“不知道,我还没有想好。”

刘宁也是眼看着杨子规和林溪一路过来的人,知道他露出这样的表情,十有八/九又是因为那个女人。

伸出拳头,在他胸前猛地一捶,便忍不住教育起来:“既然有了新的身份,就好好珍惜,我听说林总,咳,林溪去美国定居了,这其实也挺好的,她好歹做了这么多年林家小姐,你跟她有这点关系,这辈子好歹也能算个亲戚。”

杨子规低头,将烟蒂扔进旁边的垃圾桶里,丝毫听不进去他的安慰:“她回来了,我找个机会,得去见她一面。”

刘宁眉毛一挑,便忍不住问到:“又回来了?”

杨子规觉得他这语气有些怪异,不禁看他一眼,“怎么,你对她还有偏见?”

刘宁之前对林溪有些偏见他是知道的。

但自从杜思涵给于岑生了私生子,刘宁得知之后便开始大叹自己眼光奇差,再不愿替任何人说好话。

此时,被杨子规一个眼神扫过来,刘宁脸上臊得厉害,轻咳两声,只能如实回答:“你别这么看我,我现在真对她没什么意见,你两要能在一起,我举一万只脚同意。我就是有点儿担心,你知道的,她之前因为在林家,行事特别高调,得罪过不少人,就我那便宜姐夫何胜阳,被她搞破产那个,前些日子,还偷偷跟我姐说一定要让林溪不好过,那语气听着,可实在有些渗人,还有那明润的太子爷刘泽豪,听说一早就在打听她的去向,那人圈里风评差得都让人恶心了,你说她现在离开林家,要再被这些人瞄上,多不让人省心呐。”

杨子规听着他说话,一直没有回答,身体靠在旁边的墙壁上,像是在思考,好半天了,才重新站直了身体,一边往外走,一边面无表情地留下一句:“我有事先走了,你那个姐夫那里,帮我先盯着些。”

刘宁满口答应下来,没想到第三天晚上,杨子规就打了电话过来,开口就问:“你姐夫是不是和姚信安有联系?”

杨子规自打从艺声回来,私下里就派了人去林溪楼下蹲点,林文民得知这事,指着他的鼻子大骂疯子。

杨子规浑然不在意,一声不吭地听着,等林文民离开,照样把人安排回去。

前两日林溪偶尔出门,饭后散步,生活倒是很规律,可到了第三天,她一整天没有出门,打过去的电话也没有人接,杨子规上门没有人开门,后来找了物业的录像,才发现她竟然光天化日,在地下车库被何胜阳带走了。

林溪当初收购何胜阳手里的股份,用的是林涧名下一个艺术工作室的名义,那个工作室本来是用来做慈善拍卖和新闻造稿的,流水简单,何胜阳被放出来之后,手里的股份尽失,公司的职位也一降再降,怨恨不甘之下,便一心想着要报复,查到林涧的这个工作室,便打了电话给林溪,硬是要求她与自己见上一面,不然就把那工作室里的税务漏洞捅出去。

林溪潇洒肆意了二十年,向来不把何胜阳这样的跳梁小丑放在眼里,可如今牵扯到林涧,心里到底还是有些顾虑,于是答应他下楼见面,只是没想这人胆大包天,竟然就这么,在小区停车库里把人晕倒带走了。

此时,林溪从一阵太阳穴的钝痛中醒来。

脑中混乱,脖子还泛着针扎似的疼,眼睛被灯光刺得流出了一股股生理性泪水,等闻见空气中那一股刺鼻的汽油味道,皮肤上的感知也变得格外敏感起来。

她现在的四肢丝毫没有力气,身上也没有衣服的覆盖,只堪堪批了一件白色被单,躺在巨大而空荡的房间中央,像是献祭的少女。

她支着胳膊从地上坐起来,干渴的嗓子里泛着药水似的苦,轻声说话,哑得不成样子。

墙角阴影里的人此时也起身向前,他弯腰走到林溪的面前蹲下,那张清秀阴柔的脸也因此暴露在房间阴暗昏黄的灯光下。

姚信安像是十分享受林溪此时的忐忑不安,抬手放在林溪的脸上,倾身向前,轻嗅她皮肤上柔软且温暖的味道,神情专注,有些痴迷。

林溪身上的白布此时滑落下去,空气中刺鼻的味道让她的神经变得尤为清晰,覆盖在自己脸上冰凉的手指,就像是通过血液渗进身体深处跗骨的蚂蚁,她咬牙切齿,却也不得不压下心中的愤恨,试探着问:“姚信安,你这是在做什么。”

姚信安丝毫不在意她的愤怒,他笑着往她身边靠近。

他笑起来其实很好看,像是一个孩子,和记忆里十四岁的少年竟然相差无多。

他身上只随意批了一件绸缎的白袍,空荡的衣服之下,瘦弱的身体显得越发病态可怜。

林溪实在无法忍受他此时不动声色的靠近,抬手便将他推开。

姚信安生病多时,此刻被猛地一推,居然闷哼一声倒在地上,他的衣带渐散,在坐起来的时候,露出了那掩藏在衣衫之下,残缺而丑陋的xia/体。

林溪只觉脑中“嗡”的一声,像是突然失去了正常思考的能力。

有那么一瞬间,她感觉自己看见了一个可恨可悲又可怜的疯子,可等她看见姚信安那双隐藏在灯光下的眼睛,她又觉得自己看见的,其实是一只被母亲抛弃了的幼狮,他嘴角的鲜血是母亲离开时留下来的,他躺在那里,已经没有一块完整的皮毛,在喝完了这最后一口鲜血之后,他也将成为下一个等待死亡的食物。

姚信安继续坐过来,平缓下身体里的呼吸,伸手将林溪抱在怀里,并没有介意她刚才的抗拒,他歪着脑袋,声音轻而低迷:“七七,我喜欢你,可是我不知道怎么喜欢你。你怀了别人的孩子,这怎么可以呢,我不知道这个东西是怎么钻到你肚子里去的,但我很难过,七七,我说过的,我喜欢你,我可以让你有一个孩子,有很多的孩子,我的实验室里全都是,但你不应该有一个活的,至少不能是一个活着从你肚子里爬出来的孩子。”

林溪曾经听姚晴说过,姚信安在美国做过一段时间的活人实验,他那时年纪还才十七八岁,姚家雇律师把他从监狱捞出来,善后,封锁消息,花了大力气。

林溪感觉到姚信安此时不稳定的情绪,想到那些陈年的旧闻,一时心跳加速,只觉身体都跟着打起颤来。

她的害怕来得那样直白坦荡,她像这世上所有普通人一样,害怕被疯子拉进他不见天日的世界里,何况,她的肚子里,还有一个活生生的孩子。

林溪闭上眼睛,此时平复了一阵心绪,终于重新拾起神志,温顺地靠在姚信安的怀里,伸手抚摸起他那里陈年丑陋的伤疤,她将声音压得很轻,像是细软的羽毛,带着刻意的讨好亲昵,“这里也是你妈妈那个时候伤到的么,还疼么。”

姚信安没有回答,他低下头去,舒服地叹了一声气。

他忘记自己已经有多少年没有感受过林溪的温顺了。

他其实有些不敢想象,想象二十三岁的林溪,居然有一天,也会重新回归到十四岁那年懵懂无知的少女。

她依然那么痴情,依然那么漂亮,像是一个愚蠢的小玩意,尚且没有经历情/欲的洗礼,不好奇男人们罪恶的真心,她甚至是纯洁的,像一块又一块拼凑起来、白而煽情的皮肤,她生而神圣的zi/宫没有被任何人染指,她是那样虔诚的等待着自己。

姚信安在此刻感觉到一股令人颤抖的心灵安慰,他闭上眼睛,含住林溪耳垂下的柔软肉块。

他觉得满足,有那么一刻,他甚至想要把它们放在嘴里咬碎,咬出鲜血,以此让他们两的快乐互相融合,成为更加完整的个体。

毕竟,她疼起来哭的样子实在太美了。

林溪双手抵住姚信安的肩膀,微微侧过头去,感觉自己的脖颈上急促而阴凉的呼吸。

她将自己声音中的害怕掩盖得很好,望着房间周围那湿漉漉的油液,只是柔声问他:“信安,如果你不喜欢这个孩子,我可以拿掉,我们出去之后再收养其他的孩子,好吗。”

姚信安亲吻的动作于是停顿下来,他终于咬破了林溪耳垂上的皮肤,抬起头来,看着她的眼睛,笑得快乐而简单,“你不需要拿掉他,当我们死掉之后,这个孩子就会不在了。”

林溪身上的肌肉开始变得僵硬,她眼睁睁看着姚信安打开的火机,在他扔向远处的那一刻,大声嘶喊起来——“不要!”

姚信安却没有觉得任何不妥,他看着身边燃烧起来的火焰,心情莫名开阔,他回过头来,抱住地上的林溪,将脸埋在她的侧颈,手掌轻轻地拍打着她的背脊,轻声喊着“乖,别怕”。

林溪此时终于开始剧烈地挣扎起来。

她看着那些接连蔓延起来的火焰,感觉到身侧徒然升起的热度,一边无用地推着身上的人,一边哭着问他:“姚信安,你为什么要这样对我。”

姚信安没有回答。

在这一刻,他或许也是知道的,知道身侧的女人其实并不愿与他一起离开,但那又怎么样呢。

他想,人这一辈子,总有许多自己无法决定的事情,就像他原本不应该喜欢林溪,可他却无可救药地喜欢上了她。

他也不觉得生命有什么痛苦,他只是不想再为了那些旁人的企盼活着。

下等的情爱,上等的肉/体,人活着,其实总逃不过排泄与欲望,这是多么肮脏又可悲的事情啊,唯有死亡是纯洁的,你可以是一捧黄土,一缕灰烟,甚至是一粒尘埃,他抱着林溪,就像是拥抱着自己手心里的那一捧黄土,笑着亲吻她的额头,告诉她:“因为我爱你呐。”

作者有话要说:对不起,今天的老三也在写变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