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第 14 章
一周很快过去,豌豆似乎也惦记着这事,最后两天越发焦虑不安,思念主人心切,连笼子都快关不住了。
丁谣一大早就收到了孙娆然分享的图集,很多还是自拍,专业摄影还得等后期。
照片里的女人温婉淑媚,穿着洁白无瑕的婚纱,挽着一旁穿着蓝色西服的男人,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照片好美,实名羡慕了。】
那边久久没有回复,应该是夜深休息了。
丁谣点开照片给豌豆看,一边安抚它,“别急,她快回来了。”
下午三点左右,萧明明跟杨小天勾肩搭背,出现在秘密基地。
萧明明找钥匙开门的空档,杨小天开始抱怨,“旭哥这几天神神秘秘的,约他打游戏都不来,真是男孩子长大了,心思好难猜。”
“我记得往年这个时间段,他也这样啊,要准备冬眠了?”
“嘁~”
杨小天百般无赖的四处瞟荡,目光被对面邻居的鞋架吸引,准确来说是上面摆放的某双鞋。
“这是旭哥的鞋!”他像发现了新大陆,眼睛瞪的像铜铃。
“死变态,人家穿什么鞋你都记得那么清楚。”
“不!因为当时他拿脚踹我,就因为穿的这鞋,我才没生他的气!所以我记忆犹新!”
对方不理,他又自顾道:“你知不知道这双鞋全球限量仅一百双!不是你有钱就能买到的!”
萧明明开了门,浑不在意,“那或许对面那小姐姐男朋友也有一双呐?”
“她不是独来独往吗?”
“还不允许人家有个不经常露脸的神秘对象啊?”
杨小天凑近鞋架,矮下身,半蹲着仔细打量着那双鞋。
错不了,绝对就是旭哥那双!
那,旭哥他人……
大男孩趴在隔壁门框上,贼兮兮的往猫眼里面窥视。
“卧槽,你能不能别那么猥琐!你知不知道你现在这样像他妈只断尾巴的壁虎!”
杨小天贴在门上,回头瞪着好基友,口吻十分肯定,“旭哥有情况。”
连想到那天他莫名其妙对自己说的话,脑海里立马闪现出三人难以割舍的狗血剧画面。
难怪,难怪旭哥会突然问那谁谁爱上有夫之妇,醉翁之意不在酒啊,触碰禁忌恋的是他自己吧!
“你要再不进来,我可就关门了!”
萧明明实在恶心他这副好贱的模样,毫不掩饰嫌弃之色。
杨小天窥探不到结果,只好煞有介事的作罢。
打了几把游戏,他越发心不在焉,连着残血几次后,少年一扔键盘,突然凑近基友,神秘兮兮的说:“我还是觉得有猫腻,他们逃不过我这慧眼。”
“你眼睛糊shi了?还打不打,你个坑逼!”
杨小天撑开拇指和食指放在下巴,一副逃不过他眼睛的表情,“我是福尔摩斯.天,真相只有一个!”
萧明明一巴掌拍在他后脑勺,佯怒大吼,“老子被一群小学鸡围攻,你他妈屁个辅助!”
杨小天揉揉后脑勺,有些不耐烦,“我洗上个洗手间。”人却径直往大门口走去。
“天.福尔摩斯,你要去门口尿尿吗?”
“嘘!”
他穿着居家拖鞋,蹑手蹑脚的靠近对面,悄咪咪拿起那双鞋左右端详,企图找出蛛丝马迹。
门‘啪嗒’一声打开,准备出门的女孩逮了个正着。
两人面面相觑,丁谣率先打破尴尬,“你这是?”
“哦,这鞋好看,我甚是喜欢。”
杨小天怀里抱着鞋,眼睛却忍不住朝女孩身后探去。
“你在找什么东西吗?”
“哦哦,那个,旭哥没在啊?”
丁谣很是疑惑,“他的去向你应该比我清楚啊。”
杨小天撤回脑袋,放下鞋,有几分苦恼,“他最近两天神出鬼没的,我都很少见着他。”
见惯不怪了吧,那小孩儿一直都这么有个性,外人岂能轻易摸透。
杨小天还想说些什么,屋里蹿出一只大狗子,站在门口冲他狂吠。
小孩儿吓的惊声尖叫,慌忙后退,连滚带爬朝对门跑去,不忘关门反锁。
“豌豆,你不许吓唬别人,要当一条有绅士风度的狗!”
被责难后,狗子似懂非懂,‘汪’了一声,只是声音小小的,逗得丁谣莞尔轻笑。
深夜十二点,酒吧开启了狂欢模式。
无数饮酒作乐的年轻男女,将自身涂上一层放纵的色彩,混迹在同样心思的人群中。
丁谣唱完几首歌下来休息时,才翻见孙娆然发来的消息。
【抱歉啊谣谣,遇到这边罢工游行,飞机延后了,得过两天吧】
后面附带了几张模糊的照片,看得出是匆忙小心时拍下的。
没能聚焦的图片里,也能依稀看见大规模涌入街道的人群,手里举着白色横幅,狰狞嘶吼。
看这阵势,丁谣不禁担心,回她【我这边没关系的,你们万事小心】
还不等放下手机,有酒保过来敲门提醒她,“姐,包间来了个SVIP客人,想听歌。”
丁谣头也没回,直接拒绝,“今天不是还来了一个驻唱吗?看她挺想表现的,把这机会给她吧。”
“去了,又被赶出来了,说是唱的难听。”
这么难伺候?丁谣停下打字的手,开始忐忑。
孙娆然不在,这种客人,她应付起来如鱼得水,再叼的人都能被她理顺的服帖,可这种手腕她没有啊。
“姐,你去一趟吧。”
丁谣收起手机,任命的叹了口气,“行,我这就去。”
包间门口还有保洁在快速收拾卫生,看样子上一名驻唱是被丢着东西轰出来的,何方神圣这么了不得。
她轻轻敲门,谨慎出言,“您好,我是酒吧驻唱筱谣,请问需要服务吗?”
里面没动静,她耐心等了足足一分钟,再次敲门。
“进来。”
这次,里面传出几丝烦躁的声音。
丁谣努力吞咽着紧张,动作轻柔的拧开门把手。
包间的光线晦暗不明,她只能看见沙发那边坐着个男人,整个房间仅有他一人。
桌上摆放了许多酒瓶,空的满的各一半,四处弥散着冷冽浓醇的酒气。
男人上半身都浸在昏暗里,容颜看不真切,凭着轮廓可以看出,他此刻正靠在沙发上,手里握着半瓶路易十三,颓丧低迷。
因只他一人,丁谣不安的情绪稍有缓解,她抱着吉他站在那,不敢贸然坐下,也不敢再上前一步。
“您好,请问先生想听什么歌?”
男人沉思了几秒,赫然开口,“世上只有妈妈好,会唱吗?”
“啊?”
她以为自己听错,楞在原地,不知所措。
对面的客人立刻不耐烦,“不会唱就出去!”
丁谣太过紧张,没仔细去辨别听上去有几分熟悉的声音。
她深吸一口气,换上得体的商务式微笑,“会的,这就唱给您听。”
琴弦波动了十几秒前奏,丁谣努力摁下心里那点别扭,缓缓开口清唱。
“你唱的比哭还难听。”
黑夜里,男人低沉冷漠的扔出不带感情的评价。
丁谣颅内轰炸,大脑一片空白,立马紧闭着唇,双手死抱着吉他,闭眼等着最后的凌迟。
扔果盘还是蛋糕都随意,别丢酒瓶就行!
她这副慷慨赴死的表情取悦了对方,男人一扫烦闷阴郁,身子靠前,双肘搭在膝盖上,气定神闲的看着她。
“怎么?不滚等我奖励吗?”
丁谣瞬间睁开双眼,定格在那张熟悉的脸庞上。
“楚同学!”她惊诧的看着他,忘了刚开始的紧张。
可楚旭廷看她的样子,漠然生分,没有任何多余的表情,就像在看一个陌生人。
明明前几天见他,还破天荒的给了个笑容,今晚的他,远比初次见到时更沉郁阴鸷。
“歌唱不好,酒不会喝,你来这里上班干嘛?”
“我,有一个梦想……”
“马丁路德金的开场白?”
丁谣红着脸,被混沌的灯光完好掩盖。
“给你小费,讲段子会吗?”
她抱着吉他,局促彷徨的摇头,“我这个人不算幽默。”
“自信点,把不算去掉,不过我看你比较顺眼,所以允许你自由发挥,表现的好,小费不少。”
丁谣立刻绞尽脑汁开始收集自己听到过的笑话,想了很久,才灵光乍现。
“哦,想到一个,有点恐怖气氛的段子,你别害怕啊。”
楚旭廷不屑冷哼。
“话说,有个男人夜里开出租车,遇到一个白衣女子打车,问其要去哪儿,对方说火葬场。那司机一听吓得魂飞魄散,以为遇到了鬼,车子一路开往郊区,后座上的女人突然大声呼喊救命,司机要谋害他。那司机就很纳闷啊,不是你自己要去火葬场吗?那女人哭着大喊说,我是要去果酱厂!”
讲完之后,自己率先咯咯笑起来。
沙发上的阴沉少年不为所动,面无表情的看着她。
气氛骤然冷下来,尴尬的她紧蜷着脚趾,只差在地上抠出一个游泳池。
“你多大?”
“24。”
“你的段子,像是42年前的。”
……
“我确实不怎么会讲笑话。”
被揶揄,女孩紧了紧怀里的吉他,轻咬着樱唇,面颊霞红,透着几股天真的憨劲。
“讲的太差,小费没有。”
本来也没指望能有小费,不被扔东西轰出去就算万幸了。
“不过还是谢谢你,至少我心情好了些。”
丁谣笑靥灵动,站起身很真诚的对他说:“楚同学,虽然不知道你因何不开心,但有句话想送给你,也是我大学时,我老师送给我的,所有你觉得不好的事,终有一天会过去的!”
所有你觉得不好的事情,终有一天会过去的。
世界依然美好,万物皆可期待。
少年的情绪突然像泄洪的闸,紧绷着的弦遽然断裂。
他盖下长睫,眼眶温热,似在呢喃着问她,“你知道明天是什么日子吗?”
见她摇头,少年声如泣诉,哑然道:“我母亲的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