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下乡
“轰隆,轰隆。”伴随着这个年代特有的绿皮车声音,余恬恬终于来到了川化市。
“川化到了!川化到了!”列车员的大嗓门惊醒了余恬恬,她猛地从座位上抬起头,下意识的就去摸自己怀里的包。
还好,没有丢。
她站起身来,艰难的朝火车外挤,原主这身子板简直弱小到可怕,还没走几步,余恬恬额头上就冒汗了。凭着女汉子的毅力,总算是挤下了车。
视野终于开阔,印入眼前的,是七十年代的火车站。
余恬恬松了口气,来不及感叹了,先出站要紧,自从穿了过来,她已经受够了在原主家的日子,这次能有机会下乡,对她而言,就是难得又珍贵的机会!
没记错的话,方家人应该会来接她。
余恬恬刚出站,在出站口扫了一圈,便已经确定了自己要找的人。
她瘦小的身板朝着对面举着牌子的年轻男人小跑过去,那边,那青年也看见了她。
方毅放下牌子,迎着走了过去。
两人刚一碰面,余恬恬便笑着指了指他的牌子,又指了指自己,那意思很是明显,我就是你要接的人。
男人嗯了一声,没多说话,只是上前单手就拎起了余恬恬所有的行李,道:“要下雨了,得快些回去。”
余恬恬看了看外头的天色,明明晴空万里,哪就要下雨了?不过她说不了话,只能默默的跟着那青年。
方毅走出了火车站的人流,终于到了汽车站,他一路走的飞快,这时才停下脚步回头去看自己要接的人。
余恬恬已经累到不行了,见前头的男人终于停下,她的眼睛才亮了一亮。
你能不能别走这么快。
这时她现在最想说的话。
可惜原主是个哑巴,啥也说不出来。
方毅看清人后,有些懊恼,想起了奶奶的嘱咐,这才反应过来自己刚才走太快,这姑娘跟不上。
他缓了缓脚步,重新朝她走了过去:“抱歉,要不要先去吃饭,歇一下?”
余恬恬连连点头,双眼泛光,她实在是,太饿太累了……
方毅没说话,转头就带她去了一家街边的饭店,在窗边坐下了。
余恬恬连忙坐在了他对面。
“老板,来碗粥和咸菜,再来两个窝头。”
饭店老板很快过来,笑着问:“一碗还是两碗?”
余恬恬刚要比划二,方毅先开口道:“一碗就行。”
余恬恬有些疑惑的看了他一眼。
“我不饿,你吃。”方毅没有过多解释。
余恬恬低下了头,她记得,原书里,方家的情况的确不太好,家里还有个奶奶和姐姐,好像还有弟弟妹妹,生活过的很是困苦,想到这,余恬恬对即将到来的饭,也没有了期待。
若不是原主那个妈逼她逼的太紧,余恬恬也想不到这个法子,她只恨穿过来没有说话的能力,否则,早就怼回去了。原主亲妈早年生了原主后攀上了高枝,组建了新家庭,还有了新的孩子,可那边的婆婆看不上她,连带着也看不上余恬恬,原主妈一直觉得是自己这个哑巴女儿给自己拖了后腿,原主刚一成年,便给她张罗婚事了。
原书里,原主胆小怕事,真的就嫁了过去,谁知道嫁了个道貌岸然的家暴男,原主吃够了苦头,提出离婚,男人不同意,原主一家更不同意。原主一直郁郁寡欢,后来有一次看医生,得知原主的哑病有得治,这才让原主有了重新生活的希望。可原主嫁的那人真不是东西,竟说什么也不肯让原主去治疗,还把家里的钱都拿了出去,原主被逼的没了生活的希望,最后,竟从楼上,一跃而下了。
每每想到原主的身世,余恬恬心里都极其不好受,她穿过来后,便想法子躲开原主的老路,原主明年就满十八了,按照原书剧情,很快就要嫁给家暴男,余恬恬先下手为强,用攒了一个月的零花钱,终于给原书里唯一帮过她一次的表舅,写了一封信。
信里内容大概是,她想下乡锻炼锻炼,但奈何不是知青,恳请表舅帮帮她。
余恬恬提出这个没头没脑的要求不是贸然的,而是她早就在上帝视角知道了这些人的关系,原主表舅娶的人正好是枇杷村方家的亲戚,那沾亲带故的,原主也就能去枇杷村,而她去枇杷村的理由没别的,就是为了躲过嫁给家暴男的命运,熬到高考恢复,改变自己的人生。
她躲到哪里,都不如直接下乡让她那个亲妈来的放心。
城乡距离远,还是别的市,再也不会回去打扰她的美好生活,这比嫁给同镇子上的人,岂不来的更好?
而余恬恬在信里明面上说自己是想下乡锻炼锻炼,话里话外都是自己受了委屈,想念舅舅,又把她对这个表舅的崇拜表现的恰到好处。
果不其然,表舅的回信很快就到了。
川化市枇杷村的公社食堂正好缺一个做饭的女工,表舅妈的亲戚又正好在方家,这一来二去的,竟然真的成了!
原主妈接到信后左思右想,果然被余恬恬料中,答应了这事,公社食堂,也算一份正儿八经的工作了,原主妈应了下来。
可答应的痛快,这事办起来却不是那么容易,这年代,谁家还没点儿困难了?
莫名让方家接受一个外人,人家能同意吗?
余恬恬早就想好了这一点,于是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还表演的像模像样,真说动了原主妈点头,答应给方家两年的粮票和好几百元的大团结,这笔钱,足够余恬恬在方家吃两年了。
余恬恬的计划之所以能成功,是在于她足够了解原主妈的心思,说她恶毒吧,她到底把原主养大了,可说她是母亲吧,又是她亲手把原主推入了火海。
如今能让她花钱割肉就能解决的事,原主妈不会不答应。
于是,这才有了方家人来接人的一幕。
窝头和稀饭端上来了,余恬恬比划了一下,示意自己吃不完。
方毅眸色暗了暗:“先吃,吃不完再说。”
余恬恬没了辙,只好小口小口的吃了起来。
咸菜腌的入味,粥很稀,里面只放了红薯和小米,窝头也不是才出锅的,但余恬恬却吃出了山珍海味的味道,这香气自然也钻进了方毅的鼻子里,他别过头,喉结滚了滚。
二十出头的小伙子,只有早上出门前吃了两个窝窝头,怎么可能不饿。
但再饿,他也不会开口。
余恬恬的饭量真的很小,一个窝窝头还没吃完,她实在是吃不完了。
她求助般的看向方毅,对面的人看了她一眼,终于重新拿了双筷子,把剩下的窝头大口大口的解决了。
余恬恬惊了,他,他就这样吃起了她的剩饭?
不过转念一想,这年代,人都快吃不起饭了,哪里讲究这么多。
余恬恬也不别扭了。
方毅吃的很快,两三下就解决干净,他起身,掏出了衣服口袋里的钱。余恬恬要抢着给,被方毅拦了:“你家的钱上个月就到了,你自己的收好。”
余恬恬这才缩回了手。
这一顿饭,八毛不要票,在这个年代,也算是一顿昂贵的饭了。
吃饱了,余恬恬再没了别的意见,乖乖的跟着方毅到了汽车站,看着他买票等车,也没有开口说过一句话。
从市里到枇杷村一共还要坐好几个小时的车,山路崎岖,疲惫加上颠簸,余恬恬渐渐睡了过去。
一直过了好久,她才被外头的声音吵醒了。
淅淅沥沥的雨声,果然被他说中,下雨了。
下雨的山路不好走,一个陡坡上不去,车上的男人都下车帮忙,推上了一个上坡,车子才平稳的开了起来。
方毅回来的时候浑身都湿透了,余恬恬看见,立马就要从自己包袱里取毛巾,可方毅看见那递过来的雪白的毛巾,拒绝了。
“不用。”
他脱下了自己的衫子,胡乱的擦了擦脑袋,便坐下了,只是坐下来的时候还刻意离了余恬恬一掌的距离,应是害怕把人的衣裳给弄脏了。
余恬恬递毛巾不成,只好默默的收了回来。
这一路,再是无话。
“到了。”
方毅睁眼,准备下车,外头乌漆嘛黑的,余恬恬连忙把自己的包袱都拿了起来,跟着方毅下了班车。
班车只是停到了枇杷村村口,到方家,还是有一段距离,余恬恬跟着方毅慢悠悠的走,这农村的夜晚足够的黑,也足够的安静,可余恬恬心里,确实前所未有的踏实。
很快,就到了一座宅子前,屋里还亮着光,显然有人在等他们。
余恬恬愣了愣,她没想到,方家住的房子,竟然还不差?青砖砌墙,还有一个不小的院子。
方毅看出了她的疑惑,随口解释:“成分不好罢了。”
说完,便拎着余恬恬的行李打开了院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