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第9章
父母去世后,胡云笙对蜘蛛的恐惧翻倍升级,夏夜寸步不踏出山洞半步。也是如此,狼王受伤后的这两天就显得非常特殊。
在今天之前,胡云笙都没有想过,在炎热的夏天,他居然会在外面过夜,还是主动要求的。
也不能算主动,算半被迫。等半残废秦牧挖完坑埋葬了那三个士兵后,时间已经很晚了。从赤云崖回狼群聚集地只能从树林里走,一想到树林里会有什么,胡云笙就感到糟心,整个人都不好了。
而且……听秦牧说了那么多悲伤的过往,胡云笙有一点点的感同身受,愿意陪秦牧待在崖顶,说说话,看看银河,慢慢收敛那些悲伤。或许这样,这个人心里就会好受一些,不会那么难受了。
不知什么时候起,遥远天边的尽头泛起一阵红光,慢慢的,红光面积越来越大,越来越刺眼,一顶硕大的圆渐渐升空。
是胡云笙喜欢的太阳。
今年的夏天格外漫长,胡云笙已经许久没有机会看过日出了。
阿娘说过,如果人类可以化妖的话,她愿意拥有一双炎火般颜色的翅膀,在日出时展翅,那个时候,整个天空都是蝴蝶的翅膀,像是传说中的鲲。可惜阿爹的翅膀透明色的,不能满足阿娘的幻想。
胡云笙:“每一次日出都是一次新生,没有人会在看到日出的时候难过。”
因为莫须有的罪名,不论是昨晚还是以后,在罪名没有得到洗刷之前,秦牧只要被人认出来,就避免不了争斗。这个道理秦牧自然是明白的,秦牧真正伤心的不是这个,只是昨晚的事,勾起了十多年前的记忆,想起了秦家军的点滴,想起了父母兄弟。
伤怀是太想念那些人了,在完全接受重生这件事后。秦牧发现他并没有市井怪谈小说里写的那样,能够逆天改命,有些事已经发生,有些事依旧会发生。
有一点无力感,不过日出确实会让人心情变好。
围睡成一圈的狼纷纷苏醒,小雀打了个巨大的哈欠,被胡云笙推搡去找吃的。群狼离开后,晨风吹拂过山头,只穿着里衣的胡云笙猝不及防地打了个巨大的喷嚏。
秦牧忍不住笑了笑。
立刻被胡云笙发现了。
被嘲笑的主人公狠狠瞪了秦牧一眼,伸出手,“衣服还我!”
太阳慢吞吞往上爬,山崖上越来越热。胡云笙拿着狼群带回来的果子,在秦牧衣服上擦干净,就着崖顶风光啃下一大口果肉,感觉哪里不太对。
明明还是一样的果子,怎么就味道不对了呢。
胡云笙拿着果子各种打量,哦,这个果子没去皮,皮不好吃。
“你削……算了。”
秦牧身上只有抢来的刀和匕首,都在昨晚沾过血。夏果是山里难得的甜食,粘上血腥就不好吃了。
可是果子皮实在是欠点味道,以前还不觉得,这会儿怎么吃都不太对。
“走吧,回去吧,爹爹该担心了。”没办法削皮,又吃不对劲儿,胡云笙只好兜起所有果子,当起果子的临时容器。
先回家,家里有秦牧昨天削水果的匕首,干净的。
肚子早早就饿了,吃不痛快,胡云笙心情不太好。
本来也只是不太好,在横穿树林路过老家时候,心情就彻底不好了。
有明显人造痕迹的山洞,洞前有一大片空地,地上有磨断的绳子,是昨天那两个士兵弄断绳子跑掉了。这么一大片空地在树林里显得格格不入,这里是胡云笙小时候的家。
这个山洞是胡云笙父母花了三年时间,在原天然山洞的基础上建造的。
父母去世后,胡云笙跟着狼爹爹住进了狼群居住的山洞,再没回来住过。只是偶尔路过会进去看看,一般情况下都是走前门,最近却总是和后门有不解之约,又路过这里了。
这里是胡云笙的老家,即使空置着不住,那也是胡云笙的地盘。
十几年里,任何想要闯进山洞,试图霸占山洞的家伙都被揍得很惨。
胡云笙可记得,秦牧和戈沙不仅住进去了,还待了两天,还引来了蜘蛛,放纵该死的蜘蛛在洞口织网。
第一步只是织网,下一步是不是还要生小蜘蛛啊?
胡云笙一向比较记仇,更何况翅膀上的伤没好,骨头还被拿跑了。就好气啊,一想就更气了!
“你,留在这儿,不许回狼群。”双手抱着衣服兜成的果篮,胡云笙用手肘往前努了努,眉头一皱,“等我回去,会把戈沙和打扫工具一起送过来。你俩闯了我的地盘,就必须把它打扫干净。”
“好,”秦牧非常爽快地答应了,“一定会打扫干净,不放过任何角落,绝不叫天蚕珠再闯进来。”
“是所有讨厌玩意儿!”胡云笙再次强调。不过秦牧的话让他感觉心情舒服了些。
……
胡云笙不想走路,趁小雀不注意,扑到小雀背上,“走,回家把戈沙带过来。”
想想前两天被蜘蛛吓得瑟瑟发抖的半妖,小雀摇摇头,任由他骑着了。一路跑回山洞,胡云笙跳下地,还没进去,就看见戈沙欢呼着大步走了出来。
或许是和小狼崽子们玩儿的太开心了,大家没注意分寸,戈沙的衣服被咬的破破烂烂,全是洞,就像是为了过山骗土匪伪装成乞丐的人类,脸上还挂着几根狼毛,笑起来像哭,“你们回来啦。”
一只小崽子紧紧扒着戈沙的腿,挂在戈沙腿上被带了出来。见到胡云笙嫩乎乎地叫了一声,松开戈沙跑过来抱胡云笙的大.腿。
胡云笙顺势把小狼抱起来,看着戈沙笑眯了眼睛,“洞口左侧那块大石头后面有些工具,你拿一下。”
戈沙被折磨了一天,满心满眼盼着少将军快点回来解救他。如今胡少爷回来了,少将军呢?
“哦,好的。”还没来得及问,就听见胡少爷要他帮忙拿东西,戈沙立刻去拿。转到石头后面,没细看,直接把所有工具都拿出来,有点多,都抱在怀里,“胡少爷,我拿出来了,放到哪儿?”
“抱着,走吧。”秦牧和戈沙的态度都很好,稍微弥补了一点胡云笙想起翅膀受伤的难受心情。
胡云笙继续压榨坐骑小雀,抱着小狼崽坐了上去。又叫来另外一只大狼,戈沙沾了他怀里那堆工具的光,受宠若惊地爬上了大狼的背。
在狼群里待了一天,前前后后见过三十多只大狼,戈沙才发现原来那天那只也就是小雀,并不是最大的。狼群里真正能称之为巨狼的是狼王。戈沙的身高是七尺六,而狼王站起来居然比戈沙还要高一些。
“云笙,去哪儿?”真正能称之为巨狼的狼从山洞里慢慢走出,正是胡云笙的义父也是整个狼群真正的首领——狼王。
狼王步伐稳健,不见伤态。
胡云笙激动地跳下小雀背,蹭蹭蹭跑到狼王身旁,“爹爹,你好了!”
“嗯,彻底好了。”狼王声音柔和,微微伏地,“散散步?”
“好啊。”在戈沙目瞪口呆的注视下,胡云笙一手抱着小狼崽,一手扒住狼王的背,像个不会蹦跳的小孩子,不算太笨拙地爬了上去。
“爹爹陪我去,小雀你就不用去了,留下看家吧。”
“嗷~~”要走可以,奶妈留下。小雀的竖瞳紧紧盯着狼背上的戈沙。
戈沙不懂狼语,不知道小雀说了什么。他只知道这只大狼狠狠瞪着他,一副志在必得的样子。少将军救命啊!
“不行~”胡云笙摇摇头,揉揉小狼崽肉乎乎的肚子,装着奶声奶气的嗓音,“雀奶妈还不快点过来接小宝宝嗷?”
戈沙偷偷看了看胡少爷,刚才是胡少爷再说话吧,不是小狼在说话吧?
把小狼崽扔给小雀,胡云笙趴在狼王背上,假装睡着了,不说话。
父母刚去世的时候,胡云笙总是做噩梦,睡不好觉。狼爹爹就让胡云笙趴在他背上睡觉,这么多年过去,长大了,能再赖在狼爹爹背上的机会太少了。胡云笙特别珍惜当下这个赖着的机会,闭上眼睛假寐。
驮着戈沙的狼知道胡云笙要去哪儿,走在前面引路。
小半个时辰后,到了山洞洞口。大狼歪了歪身体,就地卧下。戈沙抱着工具差点摔下来。
落地后,戈沙就像是跟着娘亲出门结果走丢的小孩儿,眼睛四处张望,嘴里不住对好心带他过来的狼说着谢谢。
好不容易找到“妈妈”后,激动地吼了一嗓子,换来两声“闭嘴!”
因为翅膀的缘故,胡云笙从小都习惯趴着睡。懒洋洋地晒着太阳趴在狼爹爹背上睡觉是一件非常非常享受的事情,但如果旁边有人聒噪,那就不是很享受了。
所以胡云笙从毛堆里抬起头,非常不耐地以更大的嗓音吼了回去。
与他同时响起的还有另外一道声音,是秦牧。
秦牧在山洞深处找到一只木桶。在胡云笙过来之前,他已经去到山洞的另外一个洞口处转了一圈,那边有一条窄窄的小溪,就着溪水洗刷干净木桶。
胡云笙来的时候,秦牧刚打水回来。
在一片安静祥和只能听见蝉鸣鸟叫的山洞口,突然冒出来一声吼叫,其功力不下平地惊雷。打定主意赖在阿笙身边,想要开始新生活的秦牧,猝不及防被吓到了。
戈沙离开军营才多久,这么快就把军纪忘得一干二净,又不是追兵赶来了,乱吼什么。秦牧气急,怒叫属下闭嘴。
狼王跃上山洞顶,在洞口上方寻了个舒服的姿势卧下。胡云笙也在洞顶寻了块石头坐下,懒洋洋地看着下面的主仆二人。
“我不允许我的地盘上出现任何一只蜘蛛,你们俩把山洞打扫干净,我就不计较你们闯我地盘的罪了。”
戈沙看看怀里的工具,这才发现他拿着的是扫把、拖布还有一筐抹布。闯什么地盘,难道这个山洞是胡少爷的私产?
戈沙有些呆愣,下意识看向少将军,什么都不知道的时候就听老大的。
秦牧挽起衣袖,说道:“我胳膊有伤,拖地拖不干净。一会儿我扫地和边角灰尘,你拖地,记住,不要放过任何死角。”
“……是,少将军。”
胡云笙两手托着下巴,心道,这个少将军不错啊,认错态度好,道歉也很诚恳,性格也不错。
不错不错,原谅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