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第26章【修】

沧河沿线,巡逻队不止这一队,若是这队巡逻队长时间不露面,很快,附近其他巡逻队发现不对劲,就会过来查看。

所以他们动作必须快,戈沙带着三个孩子迅速上了船。

沧河水深河宽,如果没有意外,天亮之前可以到达对岸。

秦牧和戈沙乘船,胡云笙试着哄三个孩子睡觉,陈家三兄弟已经睡了几个时辰,刚才还看到两位哥哥大展身手,这会儿都激动得不行,哪里还有睡意?

胡云笙试了几次都失败了。哄孩子一向都不是他的擅长,无奈,胡云笙干脆利落地抢过戈沙手里的船桨,赶戈沙去哄孩子。这事,戈奶妈一定行。

戈沙带着三个孩子坐在船的一侧,秦牧和胡云笙则坐在另外一头。

脚下就波光粼粼的沧河水,沧河向东,一路汇入沧海。

胡云笙:“你说,能够用药的沧海水到底是什么样子,和沧河汇入的又有什么区别?”

沧河的水汇入沧海以后,也是沧海水,为什么不能用呢?就算汇入沧海之前不能用,那当初曹术显带回去的,是他拜托渔民出海打渔时候从沧海里捞上来的海水,为什么也不能用呢?

是水不行?还是沧海水指的不是沧海的水,是其他东西?

秦牧静静听胡云笙说话,享受这安宁的片刻。另一头,戈沙和三个孩子已经入睡。宽阔的河面上,只有这么一叶小船,左右看不到岸,仿佛天地之间就只有阿笙和他,他们两个人,没有别人。

秦牧说道:“沧海水其实是一种宽泛的说辞,实际上,我们要找的是沧海水晶。”

胡云笙:“什么是沧海水晶?”

秦牧:“阿笙,你看,这沧河的水看上去是什么颜色的?”

“暗蓝色?如果今天不是阴天的话,或许会是天蓝色,河水都是透明的,没有颜色。”胡云笙半边身体趴在船舷上,胳膊垂下,刚好能够够到河水,搅散了一朵乌云。

秦牧:“和沧河一样,沧海也只是看上去是蓝的,捧起来却是透明的,能够治疗你翅膀上的伤的药必须和你的翅膀颜色一样。所以这样的沧河水和沧海水都不能入药。”

沧海奔腾,数万年都保持着旺盛的生命力,生生不息。久而久之,在沧海中诞生了一种水蓝色的精灵,精灵寿数万载,日久天长地吸收着沧海中的灵力,形成灵妖。

灵妖是世间万物中,最特殊的一种妖物,在天地间灵气浓郁之地,孕育而生,寿数万载,是会移动的、活着的灵力库。

万年寿限后,精灵亡,储藏着浓郁灵力的尸身被海水包裹,外层的海水受灵力驱动,形成一层特殊的保护膜,也就是水晶。

水晶外表坚硬,其实内里都是凝聚了沧海之力的有色灵力。水晶通常体积都很小,汇聚其间的灵力富庶,凝成实质,浓得像水一样。

所谓沧海水,指的是沧海水晶里看上去像是水的灵力。

胡云笙:“所以沧海水指的是精灵的尸体?”

秦牧:“……精灵的尸身压不住磅礴的灵力,如果水晶没有及时形成,待到尸身消散,灵力就会散开。”

胡云笙:“那就没有尸体咯,太好了,拿别妖的尸体修复翅膀,感觉怪怪的。现在不用想了。”

秦牧:“……对,水晶不会出现在浅海区,所以我们必须乘船到深海区去找。”

胡云笙点点头,毫不吝啬夸赞,“你知道的真多啊,好厉害。”

秦牧厚着脸皮接下了所有的夸赞。

其实当年他们为了找到真正需要的沧海水,几乎跑遍了整个沧南地区,从隐居于沧南的高人那里,才打听到真正的沧海水晶。

水晶虽然稀少,不过大多都漂浮在海面,所以相对而言,还是比较好找的,只不过普通人类的肉眼看不见,只有妖类释放出灵力,才能看到漂浮于海面上的水晶。

到了沧南,拿到沧海水,也就很容易了。

“到沧南后,我们也进抚江州,我和沧南王伯伯报个平安。”秦牧说道。

胡云笙:“嗯,顺便打探打探连月斋的消息吧,这个组织给我感觉不舒服。”

“不舒服?”

“嗯,”胡云笙说,“我想先下手为强。”

秦牧点头,很好,想一块儿去了。

天蒙蒙亮的时候,六人顺利到达岸边。

沧南的巡逻队看见有人偷偷渡河,已经见怪不怪了,平均每个月都有两三批,两军交战时候更是多。因此只是照例询问和搜查,搜查过后确认没有问题后,就放他们进城了。

顺利进入抚江州后,站在城楼下,胡云笙舒舒服服地伸了个懒腰,一手搭在秦牧肩膀上,像是没骨头一般靠着秦牧,笑眯眯说道:“聚散终有时,小朋友们,到抚江州了。”

陈山下意识地看向陈雅,似乎是在等她的下一步安排或者说下一个命令。他们应该就此和这三个大人分开吗?

陈雅抿嘴,外公只是一个并不存在的借口而已,分开后,他们又要去哪里呢?

陈雅不答,反问:“云笙哥哥,你们准备去哪里啊?”

套话这种事,一回生二回熟,陈雅自认现在也是个熟练工。

“唔,”这个问题似乎难住了胡云笙,他思考半天,把问题丢给了秦牧,“我们接下来去哪儿?”

秦牧:“随便走走吧。”

陈雅:“……”

所以你们冒着风险过河,就是为了随便走走?

陈雅低头思考了一会儿,决定换个方法,“好吧,祝哥哥们玩儿的愉快,我们走啦,有机会再见。”

说完,陈雅一左一右拉起哥哥和妹妹的手就走了。

“哎,秦牧,”胡云笙靠在秦牧身上,“你说他们真的走了吗?”

秦牧笑,“没有。”

三兄妹大步向前,步伐整齐划一,走出去没多远,就拐进了一条巷子,不见了踪影。

这三个小屁孩,实在是沉不住气,这么快就拐弯,当别人都是瞎子看不见吗?

胡云笙拍拍手,“我们走吧。奶妈你走另一边,堵住他们。”

戈沙:“好的,胡少爷。”

转瞬,人们来来往往,城楼下就只剩下秦牧和胡云笙还站着,两人并肩,慢悠悠往前走,像是在散步。

胡云笙:“沧南王现在在抚江州吗?我们怎么才能见到他?你怎么去找他报平安?”

秦牧:“我记得抚江东城有伯伯名下一处府邸,一会儿处理完燕城的事,我们过去看看。”

胡云笙:“你不是没来过吗?能找到?”

胡云笙记得秦牧从来没来过南方,是个正宗的北方内陆旱鸭子。

秦牧:“走着看吧,有匾额说不定能找不到,找不到再问路好了,反正这处宅子不是什么隐秘居所,百姓们知道的应该不少。”

胡云笙:“好吧。”

说话间,两人就已经走到了巷口,在巷口处停下,没有进去。

不一会儿,戈沙就领着三个熊孩子走了出来。

三兄妹手拉手,低着头,一副丧气模样,小步小步跟在戈沙旁边。

胡云笙:“哎,某些小朋友不是说来找外公的么?这是找不到去外公家的路啦?”

陈雅:“……”

陈雅很苦恼,紧皱着眉头,他藏得很好,究竟是什么时候暴露的?

带着三个孩子,其中一个还是大雁的皇子,秦牧自是不能带他们去沧南王府邸,给沧南王伯伯添麻烦。

前世的时候,秦牧和胡云笙曾经在沧南待了四年,有三年时间就住在抚江州。

胡云笙爱吃,几乎把抚江大大小小的饭店都逛了一遍,按照好吃程度和价格评出十几家店,还有一些街边小贩贩卖的鱼干鱼丸面筋糖葫芦等等各种小吃零食,排了个好吃排行榜。

其中排名第一的是唐安酒楼以及酒楼门口的糖葫芦,是阿笙最喜欢的。

而他们说话间就到了唐安酒楼附近。唐安酒楼一共四层楼,一楼大堂是餐馆,二楼是包间,三楼四楼提供住宿,他家的海鲜花样多,便宜好吃管饱,性价比赛高。

想到阿笙吃得一本满足的模样,秦牧笑出声,指着唐安酒楼说道:“我们去那家店歇歇脚吧。”

此话获得一众真没来过沧南的人们的一致认可,“好啊。”

唐安酒楼门口,一个胡子花白的老爷子在卖糖葫芦,看到他们这行人带着三个孩子,眼睛都亮了,“卖糖葫芦咯,卖糖葫芦咯。”

秦牧:“拿五串糖葫芦。”

这位大爷姓唐,是唐安酒楼老板的父亲,酒楼开了多少年,他就在这里卖了多少年糖葫芦。独家的烧糖手法做出来的糖葫芦带着点微酸,甜而不腻,是阿笙最喜欢吃的零食。每次来唐安酒楼,都要买两串糖葫芦吃。

唐大爷拿下三串糖葫芦分给三个孩子,又拿出两串,“客官打包还是直接带走?”

“给我就行。”秦牧接过糖葫芦,塞进胡云笙手中一根,“尝尝,这根我先帮你拿着。”

戈沙走在六人最后,熟练地拿出钱袋付钱,“大爷,再来两根。”自己动手,丰衣足食,买两串,慢慢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