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第28章【修】
不久前,唐安酒楼。
填饱肚子的六个人,开始闲话些家常,其中主要是戈沙和燕城在说。戈沙八卦心起,叨叨着试图从燕城嘴里打听到些皇家秘闻。
聊着聊着,不知道怎么地,话题就拐到了御花园凉亭里那只蜘蛛,燕城一边说一边比划,绘声绘色,生怕在场的人想象不出来那只蜘蛛长什么样子。
胡云笙忍了又忍,忍无可忍,“有完没完?”
燕城不明所以,脸上写满了疑惑。
戈沙是知情的,想笑,燕城描述地太真实太到位了,胡少爷一定是怕了,哈哈哈,不,不能笑,会挨打,“噗哈哈哈……”
“戈山。”秦牧突然开口。
“……到!”戈沙的笑声戛然而止,满脑袋只剩下一句话,完了完了完了,死定了。
秦牧:“半个月前交给你看的书看完了吗?”
戈沙:“……”看了,看了两页。
“哈哈哈哈。”胡云笙发出无情的嘲笑。
又闹腾了一会儿,昨天晚上没休息好的三个小朋友困了,纷纷揉着眼睛打哈欠。
胡云笙斜眼看他们,“这就困了?”
陈致展点头,又猛地摇头,“不困,我一点都不困。”
“行了,困了就找戈奶妈去睡吧。”
“嗯嗯,谢谢云笙哥哥。”
戈沙带着一排东倒西歪的小孩子,往卧室领。
眼看三个孩子都脱掉鞋袜,在床上躺平,盖上了被子,即将进入一场舒服的补眠时间。
胡云笙突然蹦了过来,拍拍燕城的脸,“醒醒醒醒,问你个事儿。”
燕城困得眼睛都睁不开了,胡乱挥舞手臂,“问什么啊?”
秦牧:“在渔村时候,你为什么要赖上我们?”
在胡云笙持续不断的攻击下,燕城强撑着胳膊坐起身来,意识还有些懵,“什么?”
秦牧换了个问法:“第一次见面时候,你为什么要抱阿笙腿?”
“嗯嗯,对,你当时看起来不像是认出了秦牧,倒像是认出了我,你见过我?”胡云笙补充提问。
燕城:“见过啊。”
这个答案有些出乎意料了,燕城又要躺下睡了,胡云笙又把人欺负醒,“说清楚才能睡,什么叫你见过我?我怎么从来没见过你?”
“我说我说,”燕城挥开胡云笙的手,闷声闷气,“云笙哥哥,你让我躺平我就告诉你。”
“成交。”
在渔村时,燕城假扮成女孩子,和妹妹一左一右抱住胡云笙的大腿,赖上胡云笙秦牧一行人的原因,不是因为认出了秦牧或者戈沙,而是认出了胡云笙。
先太子得了疯病以后,燕城就被接进皇宫中生活。而身为燕响的养子,林辰锐在宫中也有一处宫殿,燕城就住在林辰锐的旁边。
也因此,燕城常常去找这个哥哥玩儿,林辰锐不忙的时候也愿意陪他一起玩儿,很照顾燕城。
一日,燕城照常去林辰锐的书房找林辰锐,却在无意之中发现了一个密室,密室之中挂着一幅画像,画像中的人正是胡云笙。
“我盯着看了很久,错不了,一定是你。”燕城拉起被子遮住半张脸,神神秘秘地开始详细描述,“画像中,云笙哥哥的右手手臂画成了半边蝴蝶翅膀,橙红色的,又美又艳,翅膀尾部有类似眼睛一样的点缀,看着感觉又好看又害怕,可又忍不住还想盯着看。”
胡云笙脱口而出:“变态。”
燕城:“……我可以睡了吗?”
……
戈沙留下照顾三个孩子,秦牧和胡云笙出了唐安酒楼。
沧南王王府在抚江的东边,两人随意选了个朝东的街道往前走,一路沉默。
走了不知道多久,胡云笙长长长地叹了一口气,“秦牧,你说那个谁,那个林辰锐,是个变态吧?”
秦牧:“……”
看来刚才骂的不是燕城,是燕城自作多情了。
胡云笙:“不然,他在他书房里挂我的画像干什么?而且我也不认识这个……唉”
或许也不能算不认识,虽然听过这个人很多次,不过胡云笙仔细回忆自己二十多年来积攒的全部记忆,记忆里并没有一个叫做林辰锐的人。
可当他脱口而出“我不认识这个人的时候”,脑中居然隐隐有了一个模糊的形象,或许是见过的,只是不记得了。
不然怎么解释林辰锐把一个素未谋面的陌生人画像挂在屋子里?
只是,为什么会忘记呢?
秦牧:“而且你翅膀上没有类似眼睛一样的漩涡。”
秦牧每天都盖着胡云笙的翅膀入睡,胡云笙的翅膀上有没有类似眼睛一样的漩涡,他最清楚不过,根本没有。
而且阿笙的翅膀是生长在后背上的,并不是手臂。
林辰锐为什么要这么画?是因为他的翅膀是长在手臂上的么?
“阿笙,”秦牧问道,“半妖的翅膀都是长在后背上的吗?”
胡云笙:“你这个问题就难倒我了。”
秦牧一笑。
胡云笙怒,“你别笑。”
胡云笙一直生活在赤云山中,能见到的妖物,除了他自己,就只剩下身为大妖的狼王了。
“狼爹爹虽然是大妖,却很少化人身,我都快忘了他人身长什么样子了。”胡云笙说,“再有就是上次那一只了。”
秦牧:“别想。”
胡云笙有多么恐惧蜘蛛,秦牧清楚。小雀不在这个,那么秦牧就是那个能够帮胡云笙扫清前方所有蜘蛛和蛛网的人。
秦牧:“半妖和大妖最大的不同,就是没有妖身,对吗?”
胡云笙想了想,“确实是这样,我就不能变成蝴蝶,有翅膀也飞不起来。”
秦牧:“阿笙,你现在翅膀收拢起来,和寻常人无异,大部分的半妖和大妖都能做到吧?”
“也不是,我小时候做不到,直到八岁才能尝试着把翅膀隐藏在身体里,我不喜欢藏着,如果不离开赤云山的话,只要不遇见商队,我不会藏着翅膀的。”胡云笙说道,“半妖妖气不重,一般情况下,只要不使用妖力就和常人一样。使用的时候妖力会溢散,就像昨晚那个,会被同类察觉到。”
两人说着话,不知不觉间居然真的就走到了沧南王王府。
秦牧不想胡云笙总是回忆起昨晚的蜘蛛妖,转移了话题,“没想到误打误撞居然真的就找到了。”
“是啊,你真厉害。”胡云笙星星眼,这一路上,他都是跟着秦牧走的,都没有问路。
胡云笙:“我们就这么进去?”
秦牧说:“需要一样信物,能够证明我身份的信物。”
胡云笙:“你有吗?”
秦牧习惯性去取随身玉佩,摸了个空。想起来了,当初去塔木格里,玉佩被他卖给过路的商人换盘缠了。
这就很尴尬了。
两人站在路边,秦牧看着胡云笙,胡云笙也看着秦牧。
秦牧突然卖萌似的,眨了眨眼睛。
胡云笙:“……”
这人怎么搞突然袭击?
胡云笙从怀里掏出一枚玉佩,“是不是这个?”
秦牧笑了,上一世也是这样,玉佩放在行李里,落在旅店。阿笙变出一个一模一样的蒙混过了关,变出来的玉佩一个时辰后变回原形,一块随手捡来的石头。
胡云笙拿着玉佩颠了颠,扯开秦牧的衣服塞了进去。
秦牧捂住心口,笑了。变作玉佩的石头放在阿笙身上应该有一会儿了,这回放在衣服里,贴着心口,暖暖的。
胡云笙凑近秦牧耳语,“那个商人前脚买了你的玉佩,后脚就送给我当礼物了,现在我送给你。”
原来是真的玉佩,秦牧只觉得全身都是暖意,阿笙话中满是得意。
秦牧也凑近了胡云笙,“那就谢谢山仙赐我玉佩了。”
胡云笙耳朵一痒,躲开了,“哈哈哈哈,不客气!”
沧南王一早就去军中巡视,现在不在家中,管家派人去请,左右和两位客人聊了聊,就下去忙其他去了。
会客室就剩下秦牧和胡云笙,两人又闲聊了半个时辰,沧南王才回来。
见面时候那些激动心情自是不说。
秦牧道:“今日来找曹伯伯,是有一事想要打听。”
沧南王:“什么事?”
“您了解连月斋这个组织吗?”秦牧皱眉,“我们来的时候,在应台市碰到了连月斋的人。”
秦牧没说具体发生了什么事情,沧南王也就识趣的没有多问。
胡云笙托腮,补充,“不是人,是妖怪,会吃人。”
沧南王皱眉:“我派去调查连月斋的人,不是死了就是重伤丢了半条命,查到的东西不多。”
秦牧饮茶,等沧南王的下文。
前世时候这个组织宛如黑暗中的蜘蛛,无处不在,无影随行,时时刻刻铺就一张大网,丑陋、恶心,狞笑着等猎物入坑。
这一次,他们主动出击,把连月斋连根拔起,断掉林辰锐的臂膀。
沧南王继续说道:“你们可以去问问小绮,一个月前,小绮和连月斋的人交过手。”
军队打不过,就派出连月斋这些腌臜背地里下阴手。
秦牧胡云笙对视一眼,没想到他们这么快就动手了。
那他们也不能再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