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姐弟相见
雷一鸣把双手摁在桌面上,回忆了一番,最后想起来:叶春好是有个同父异母的弟弟,而且还是个小弟弟。
(一)
雷一鸣听说察北一带出来了个“国民革命军第十路军”,总指挥是洪霄九,副总指挥是张嘉田,名头不小,实力不大,是张、洪二人联合了冯子芳留下的旧部,一起凑出了这么个第十路军。这第十路军倒是没有继续去找陈运基的麻烦,而是一路向西,往绥远去了。
雷一鸣现在想起张嘉田这个人,不知为何,会觉得很陌生,仿佛那个他熟悉的小忠臣兼小逆贼,已经彻底死在了他上一次的阴谋诡计中。雷一鸣已经杀过他了,心到神知,至于他死不死,那是他的事,雷一鸣就不想管,也管不着了。
有了东北的老帅做主心骨,他们这班人联合起来向着四面八方猛攻了一阵,倒也把那国民革命军的队伍打退了几步。未来形势如何,实在难以预料,雷一鸣不是很乐观,但也谈不上有多么悲观——他这人向来不讲什么主义和宗旨,也没有当皇帝总统的野心,跟着老帅干也行,跟着蒋中正干也行,只要能让他把他的巡阅使当下去就行。
真不让当了呢,那对他也算不得是致命的打击。割据起来当土皇帝也行,跑去租界做富贵闲人也行,横竖家有娇妻稚子,关起门来过日子,应该也不坏。
他认定了叶春好会在生下孩子后回心转意,所以把一切希望都寄托在了孩子身上——只要孩子平平安安地生下来,一切就都会好起来了。
春天过了去,叶春好的肚子越来越大了。
她的妊娠反应并不强烈,腹中的那条小生命自顾自地成长,也没有让她担惊受怕的吃过什么苦头。她孕育着这条小生命,然而完全不爱它,因为它“不是好来的”。当然,它若是执着地要活,那她也由它。
她一天两遍下楼散步,偶尔能察觉到雷一鸣正在远处窥视自己,但是只当作不知。直到这一天,雷一鸣不知怎的,忽然吃了熊心豹子胆,竟试探着走到了她近前:“春好。”
她转身就要往楼里走,哪知雷一鸣的速度更快,几步拦在了她的面前。对着她抬了抬手,他仿佛是要做个阻挡的手势,双手抬得很有分寸,并没有触碰到她。
“你等一等。”
叶春好冷着脸看他。
雷一鸣瞧了瞧她的脸,又低头瞧了瞧她的肚子,然后对着她笑了笑:“这孩子是不是让你受苦了?”
叶春好恨他,他纵是说出好话来,她也当成坏话听:“这是你从你那个姨太太身上得来的经验吗?”
然后她迈步绕过了雷一鸣:“很遗憾,这条经验并不适用于我。无论是你还是你的孩子,都折磨不到我。”
这话说完,她进了小楼。雷一鸣停在原地,回头看她。她都已经走得无影无踪了,他还回着头,心里有点生气,因为他接下来还有话说——他要带兵南下,到江苏打仗去。
可是她不听,他也不敢追进去逼着她听。这个时候他若是还要追着和她吵架的话,他想,那自己就太不是人了。
三天之后,他出发了。
白雪峰被他留在了北京看家,但是没了白雪峰在身边,他身边就像是缺少了一位很重要的知音,衣食住行也随之要出问题。他有心把林子枫带上,可是转念一想,又觉得带他也没有大用,而且林子枫是出了名的怕火怕血、厌恶战争,他跟着雷一鸣这么久了,就没人见他穿过军装摸过枪。
雷一鸣对林子枫是有感情的,所以尽量不让他为难。把他也留在了北京城里。他把警卫团特务连的连长苏秉君提拔上来,做了自己的卫队长。苏秉君也算是个出众的,有资格到他的身边来。
带着两个师的人马,他穿过山东,进入了江苏地界。山东的卢文瑞督理这一次倾巢而出,围着陇海铁路线,已经和北伐军鏖战了许久,雷一鸣再不带着援兵过来,他就非撤退不可。
雷一鸣把那两个师派去了前线,自己则是在后方的一座小城里住了下来,并不是他手握胜算,而是他只能派出这两个师的援军,无论有没有胜算,他都只能这么办。人在小城里住着,他距离前线的炮火还远,终日也没有大事可做,只得头枕着双手,在床上从早躺到晚。
如此躺了一个礼拜,他不能躺了,在他的支援下,卢督理和北伐军僵持在江苏,呈现了胶着之态。而他又接到了北京老帅的军令,带兵进了河南。
与此同时,张嘉田所在的第十路军从绥远出发穿过山西,也进入了河南境内。
雷一鸣是为了打仗而来的,张嘉田也是为了打仗而来的,双方一点儿防备都没有,就在战场上碰了面。雷一鸣依然躺在战场的最后方,并没有机会——也没有兴致——亲眼去见张嘉田。
苏秉君在名义上是他的卫队长,其实从早到晚跟着他,把白雪峰的活儿也干了不少。他虽然平时也常见雷一鸣,可这样贴身伺候他,还是第一次。他见这位大帅不论昼夜总是躺着,就有些狐疑,以为他哪里不舒服。
他这回足足又躺了一个礼拜。一个礼拜之后,他下了床,苏秉君看着他,就见他在那半面墙那么大的地图前呆呆地站着,这一站,又是半天。
半天过后,他回头吩咐苏秉君:“传令给警卫团,今晚跟着我上火车,回直隶去!”
苏秉君一愣:“回直隶?”
他手里一直捏着半截铅笔,这时把铅笔往旁边的桌上一扔:“对,回直隶。”
苏秉君不再犹豫,转身走出去传达军令。而不出三个小时,这话也传进了张嘉田的耳朵里——交战双方,自然不会相隔十万八千里,而雷大帅带着一个团的人马上专列,这也不是一件可以悄悄完成的事情。张嘉田派出去的眼线只要跑得够快,就能把这消息及时地传递给他。
他这一回是独自带兵进河南的,洪霄九还留在绥远,为他们近来所打的几场胜仗善后。洪霄九不在身边,他便可以独断专行,想怎样便怎样。对着地图也研究了半天,末了,他对着身边的副官吩咐道:“去叫满团长过来。”
张嘉田和满山红见了面,只谈了不到五分钟,便达成了共识。他们之间似乎是存在着某种默契,一件事情,张嘉田说个三言两语,她就能全明白,不但明白,而且赞同。
带着几百荷枪实弹的骑兵,满山红无声无息地上了路。张嘉田需要集合大部队,所以落后了一点儿。而经过了一场翻山越岭的急行军后,做前锋的满山红带着队伍下了马,从骑兵变成了步兵。
在苍茫的暮色中,步兵按照计划经过了一座小火车站,然后分散开来,埋伏在了铁轨两侧的山坡下。满山红跪伏下来,把耳朵贴到了地面,如此静听了片刻,她忽然一跃而起冲向铁轨——她一起,铁轨另一面的人瞧见了,登时也窜出了三名士兵。
士兵都拎着方方正正的炸药包,在满山红的命令下,他们把它捆绑在了铁轨和枕木上,又把引线长长地扯了出去。满山红这回把耳朵贴到了铁轨上,听了一会儿后,她起身开始往后退,一边退,一边对着那三名士兵做了个手势。
士兵见状,也退了,退到了两旁山坡下的阴影中。
天越黑越快了,方才天边还有光明,现在太阳彻底落了山,四面八方便暗沉沉的有了夜色。满山红仰着脑袋往远方看,看见了一列火车正轰隆隆地开来,火车车窗向外透出稳定的灯光,车门两旁依稀竖着收起来的五色旗和铁血十九星旗,足以证明列车内的人乃是北洋陆军中的大人物。
她可以确定了,这是雷一鸣的专列,雷一鸣今日忽然要跑回直隶去,乘坐的就是这列火车。
她很想亲眼再见他一次。
她一直自负于自己的狠毒与精明,所以总觉得雷一鸣身上一定有什么自己未曾发现的疑点,让她重新再看他一次,她一定能发现他头上的角,或者屁股后头的尾巴,她还要剖开他的胸膛看一看,看看这样的魔鬼,心肝是不是黑的。
眼看火车头已经逼近了,她拔出手枪,将子弹上了膛,然后对身边士兵做了个后退的手势。可是未等他们真要后退,一声巨响震动了身下的土地,铁轨上的烈性炸药被引燃了,将火车头炸得四分五裂直飞上天,火光一直冲到了半空中。满山红一边躲避着那陨石一般带着火的铁皮和零件,一边率先打出了第一枪。而她这边枪声一响,铁轨两旁的伏兵们得了指令,早早架在隐蔽处的重机关枪也开了火。
子弹流在夜空中穿梭成了金色的光带,在专列的车厢上来回地扫射切割。列车内只向外跑出了几名士兵,跑了没有几步,便被子弹打成了筛子。张嘉田的大部队这时也追上来了,满山红下令停了火,让张嘉田的人马把这列火车包围了。
在方才重机枪的扫射中,火车的车身遍布弹孔,玻璃车窗也全碎了,电灯倒是还亮着几盏。满山红拎着手枪就要往火车上跳,还是张嘉田从后方一把抓住了她的衣领,把她拽到了自己身边,低头对她轻声说道:“太安静了,有点不对劲。”
然后直起身,他若无其事地让部下的士兵上火车。士兵先上了,然后他和满山红再上。一节车厢一节车厢地走过去,他穿过了狼藉的餐车,踏过了长官座车里那张千疮百孔的红丝绒长沙发,一边走,一边看。
专列里只横着几具士兵的尸体,根本没有雷一鸣那个人!
他没太慌,只回头对着满山红一耸肩膀:“妈的,被他金蝉脱壳了。”
(二)
张嘉田带兵往回赶,赶到半路,得知自己的大本营被雷一鸣的军队偷袭了。
他的队伍目前算是分了家,他自己带着一部分,大本营里驻扎着一部分。驻扎着的那一部分夜里受袭,被雷部士兵打了个七零八落、四散奔逃。
满山红虽然在绥远也上了几次战场,见了几次世面,可终究还是年轻,到了这个时候,气得面红耳赤,要带兵杀将回去。张嘉田照例抓住了她的后衣领——自打带着满山红去了绥远之后,每回打仗,他都得把满山红那后衣领拽上个两三次。要不然她的腿太快,他一眼照顾不到,她就指不定跑到哪里大开杀戒去了。
张嘉田绕过了大本营,直奔了距离大本营十里地远的军火库——他的粮草和武器,在大本营留了一部分,在那军火库里也留了一部分,就是为了防范大本营忽然受袭陷落。如今可好,他这一番准备算是没白费,骑兵上了马,步兵撒开了腿,他们连夜疾行,疯了似的往军火库跑。
到了军火库那一带,他们稳住了神,工兵开始挖战壕布置防线,其余众人急三火四地休息吃饭,军火库里存着的重机枪和榴弹炮也全推出来了,张嘉田正打算反攻,前方阵地上忽然跑来了一群士兵,他定睛一看,发现他们竟是自己的电报班。
电报班的士兵是不必上战场杀敌的,昨夜他们一见形势不妙,立刻就带着电台等逃了出去。如今听闻张嘉田这位副总指挥在此地重新立足布防了,他们连忙赶了过来——逃命也没耽误了他们的工作,他们半夜收到了绥远发来的电报,这时见了张嘉田,他们就先把电报递了上来:“报告副总指挥,这是总指挥发给您的急电。”
张嘉田接过了翻译好的电文,低头读了一遍。满山红凑了过来,因为大字不识几个,故而问他道:“上面都说了什么?”
张嘉田答道:“他让我们先不要和雷一鸣起正面的冲突,他那边的事情已经快忙完了,马上就会过来。”
“等他来了,咱们再揍雷一鸣?”
张嘉田摇了摇头:“那他没说。”然后他压低声音,又告诉满山红:“他在绥远没闲着,招了不少的兵,肯定也弄到了不少的好东西。等他到了,我想法跟他要点儿。”
满山红又道:“可咱们已经开了火了,他这封电报来晚了啊!”
张嘉田想了想,没再回答,而是走向了电报班的士兵,让他们赶紧把机器摆好,为自己向洪霄九发去一封回电。
当天下午,张嘉田派出了部下的一名参谋。
这位参谋骑马出发,一路分花拂柳地走过了十里乡间小路,来到了雷一鸣面前。
雷一鸣占据了张嘉田的大本营,参谋在几只手枪的瞄准下,轻车熟路地走进了指挥部,然后隔着一张大桌子,他看到了雷一鸣。
雷一鸣坐在一把硬木椅子上,这是整座营房中最体面的一把椅子,先前专属张嘉田一人使用。为了表示对副总指挥的尊敬,勤务兵专门往椅子上面放了个稻草编的新垫子。张嘉田没有从早躺到晚的爱好,天天坐在这把椅子上处理军务,所以垫子看颜色虽然还挺新,然而已经被他的屁股坐出了两片凹坑。如今雷一鸣来了,也坐到了那把椅子上,抬头看着参谋,他开了口:“张嘉田找我有什么事?”
参谋答道:“我们副总指挥,是想和您讲和。”
雷一鸣坐在那稻草垫子上,两瓣屁股压进两个凹坑里,坐得严丝合缝,让他无端地感觉有点恶心,所以忍不住动了动:“把我的专列炸成了废铁,不见他来讲和;让我的队伍连夜端了老窝,就来讲和了。你们副总指挥,就是这么做人的?”
参谋沉默了一会儿,然后继续说道:“雷大帅这一趟进河南,据我们所知,只带了不到两个师,和我们当下的兵力差不多。您要是继续打下去,我们大不了就是一逃,您总不能追我们到天边去。”
雷一鸣点了点头:“对,所以呢——”
“实不相瞒,我们副总指挥也连着两个月没见着军饷了,我们的钱……都是南京那边发下来的,我们要是一上战场就逃,那、那将来更没人给我们发军饷了,可要是打呢,又有点打不起……”
参谋把话说得吞吞吐吐,然而说的确实都是实情。雷一鸣很仔细地把他审视了半天,也没有看出破绽来。
“所以,我们副总指挥的意思是,您别打了,我们也不打了,先停火吧!”
雷一鸣问道:“那要停火到哪天呢?停到你们要来了军饷,吃饱喝足了,打得死我们了,再打?”
“不是不是,那肯定不是,我们副总指挥不是那个意思,他是……”
雷一鸣欠身把屁股下的稻草垫子抽出来扔到了一旁,然后重新坐了下去:“你回去吧,让你们的副总指挥把谎圆明白了,再来对我说。”
参谋赶夜路回到了张嘉田面前,做了一番汇报。
第二天,参谋骑着马又出发了,这回站在了雷一鸣面前,他说道:“我们副总指挥说,想和您见一面。”
雷一鸣直接摇了头:“不见。”
参谋碰了个钉子,只得告退。他走了,雷一鸣坐在指挥部里,则是在等前方侦察兵的消息。张嘉田还是太年轻了,耍起阴谋诡计来,像小孩子硬着头皮撒谎一样,让大人看在眼里,又气又笑。这世上的任何人——包括洪霄九——都能坐下来和他谈判,唯独张嘉田不能,因为他杀了他两次。这小子没死,是他命大,不是自己手下留情。
所以张嘉田这么假模假式的派人过来和自己“和谈”,也真是幼稚得到了家。他怀疑张嘉田又在策划着一次突袭,想要趁自己不备,打一场狠仗。但也正如他派来的那个参谋所说,双方势均力敌,真打起来,也谈不上谁怕谁。
把张嘉田从心里推了出去,雷一鸣扭头望着窗外的蓝天,干脆就没想起满山红来。天气真不错,应该出去走走,散散步,有利于身体健康,健康一定是要重视的,他不能死,谁死了他都不能死,他怕。自从叶春好怀上了他的孩子之后,他更怕了,人间越是美好得花红柳绿,越衬得死亡无比可怕。
正在他出神的时候,苏秉君走了进来:“报告。”
雷一鸣把目光转向了他。
苏秉君看起来有些迟疑:“大帅啊……”
雷一鸣不说话,挺有耐心地等着他的下文。
苏秉君把话说了下去:“外头来了个孩子,想要见您。”
雷一鸣一愣:“孩子?谁的孩子?”
苏秉君被他这句话问了个莫名其妙:“谁的孩子……那不知道。”
“那来找我干什么?”
苏秉君反应了过来,登时有点想笑:“大帅,怪卑职没把话说明白。外头来了个人,看起来应该还是个孩子,他说他是太太的弟弟,听闻您在这里,就想见您。外头的卫兵听他这话不像是一般孩子能编出来的,就把他扣住了。我来请大帅的示下,要不要亲自见一见他?”
雷一鸣把双手摁在桌面上,回忆了一番,最后想起来:叶春好是有个同父异母的弟弟,而且还是个小弟弟。
于是他发了话:“把那孩子带进来,我看看他。”
苏秉君领命而走,不出片刻,把个叫花子带进了指挥部。
雷一鸣正兴致勃勃地等待着,如今一见这个小叫花子,却下意识地向后一躲——这小叫花子披着一身破衣烂衫,衣袖和裤管都散碎成了布条子,露出来的手臂纯粹只是两根枯骨,骨头上面蒙了一层黑皮,连着两只爪子似的大手。手臂是枯骨,两条腿也和芦柴棒差不多粗,没有鞋,赤脚脏得分不清脚指头。雷一鸣抬头再去看他的脸——没脸,全被长头发遮住了。
这么一个活物,没人样,没表情,没眼神,就单是颤颤地站在雷一鸣面前,亏得他那两根芦柴棒似的腿还能支起他的身体和脑袋。雷一鸣从裤兜里抽出一条手帕,把鼻子也堵了住,瓮声瓮气地对苏秉君发了话:“把他带出去洗一洗,弄干净了再让他来见我。”
苏秉君答应一声,把这个活物领了出去。雷一鸣又等了半个多小时,苏秉君回来了,这回,他给雷一鸣带来了个光头小兵——那活物的一头长发实在是不可救药了,所以苏秉君干脆让人把头发齐根剃了。然后端出肥皂和热水,他也不管这个东西的死活,叫来几名士兵挽了袖子,把他扔进水桶里,不由分说地就是搓。搓完一看,苏秉君发现自己的判断不错,这人的确是个孩子,不过已经处在了孩童时代的末尾,因为身体细长,已经向着小伙子的方向成长起来了。
几桶凉水泼下去,士兵们把这个孩子冲干净了,又给他穿上了一身军装和布鞋。苏秉君把他送到了雷一鸣面前,然后很识相的退到了门外。雷一鸣这回总算是看清了他的面孔——一见之下,他吃了一惊,因为这个孩子虽然瘦得尖嘴猴腮,但是单看眉眼,眉清目秀的,真是叶春好那一款的长相。
这孩子没规矩,见了他也不行礼,就只是这么垂头站着,脸上也没表情,等死似的。于是雷一鸣先开了口:“你说,你是我太太的弟弟?”
那孩子深深地一点头。
雷一鸣又问:“你先说说,你叫什么名字?”
那孩子发出了蚊子哼一样的声音:“叶文健。”
“你姐姐叫什么名字?”
“叶春好。”
“我是谁?”
那孩子的声音越来越低了,显然也是害怕:“雷大帅。”
雷督理疑惑地看着他:“你姐姐的娘家,不是没人了吗?”
叶文健低头不说话了,隔了好一阵子,才喃喃说道:“就剩我了。”
(三)
叶文健是个没嘴的葫芦,雷一鸣问一句,他答一句,不问他就低头站着,像那从小受气、被吓傻了的孩子似的。
雷一鸣一看他那眉目,对于他的身份,就已经信了六七分,及至对他进行了一番盘问,他越发认定了这小子就是叶春好的弟弟。据这孩子所答,三年前——他那时候刚满十岁——有一天姐姐出门上学去了,他娘忽然说要带他出门玩儿去,提着包袱就领着他去了火车站。等到他觉察到事情不对劲时,火车都已经开过天津了。
姐姐再亲,比亲娘总还是差了一层,他在火车上哭了一场,被他娘打了两下、吓唬了一顿,也就不敢再闹着回家把姐姐带上。而他娘带着他一路往西走,走到太原,他们见到了他爹。
原来他的爹娘早商议好了,要一前一后在太原相会,偷偷地逃离债主子们的耳目。他爹那个时候,因为欠了巨债,心中一股急火攻上来,已经病在了小客栈里,及至见他们娘儿俩把大姑娘扔在了北京,越发着急生气,而他娘也有理由——债主子们的眼睛都盯着叶家大门呢,他们要是一家三口齐步走着往火车站去,还不得走到半路就让债主子们押去警察局?大姑娘再好,也是个姑娘,是个赔钱货,太平日子里,她这做继母的不使偏心眼儿,拿她当亲姑娘看待,可到了如今这死里逃生的时候,就怪不得她心狠了,她只能救她自己生的亲儿子。
叶老爷也承认儿子比女儿更重要,但心里始终是过不去这道坎儿,在小客栈里又躺了几天,便病情加重,一命呜呼了。
爹一死,他随着娘继续往西走——娘不是京城本地的人,姥姥家在西安,娘打算带着他回娘家去。可是到了西安的姥姥家之后,他娘染上了时疫,舅舅舅母们也不管她,她熬了没有多少天,便也随着丈夫归了西。他瞬间成了孤儿,原本他娘手里还有些体己的,娘一入土,那些钱也不知道哪里去了,糊里糊涂的,他被他的舅舅们赶了出来。
转眼间,他从个小少爷沦为了小叫花子,有心回北京找姐姐去,可是连东西南北都分不清,况且千里迢迢的路途,也不是他可以轻易走过去的。更为要紧的,是他须得自己想法子填饱肚皮——单是这一件事情,就占据了他的全部身心。他的目光终日被残羹剩饭吸引着,已经望不到那遥远的故乡了。
直到今年年初,他流浪到了河南,在半张破报纸上,他看到了他姐姐的照片。
单有照片,他也不敢相认,可照片旁边还有新闻报道,报道里赫然就有“叶春好”三个字。他在离开北京之前在读小学,也认识一些字,这时就把那报道反复读了几遍,这才知道他姐姐不但没有被债主子们逼死,而且还嫁了大官,成了个到处撒钱演讲做慈善的摩登阔太太。再看那新闻上头的日期,他发现这是一张来自天津的一年前的报纸。
于是他继续往北走,走到此地了,他听闻有个直隶来的雷大帅,正带兵驻扎在这里。他觉得雷大帅应该就是自己的姐夫,但是也不确定——他甚至都不知道在雷大帅那里,姐姐是正房太太还是姨太太。
凭他的勇气,他本不敢往这军营里来,可他不来不行了,这个礼拜他一直没有弄到什么东西吃,饿得一口气呼出去,简直没有力气再吸进来。他刚十三岁,还没有正经的活过,可是已经看到了死亡的影子。
所以他就拼着性命,走到军营的大门口来了。
雷一鸣把该问的都问遍了,对于所得的答案也挺满意,这才想起了一桩要紧的事情——他叫了苏秉君过来,吩咐道:“带他出去,给他弄点儿吃的。”
苏秉君一听这话,就知道这小叫花子大概真是太太的弟弟。把叶文健领到了伙房门口,他进去给他端出了一碗稀粥:“你先喝这个,喝完了,下顿再给你吃干的。要不然,你那肠胃受不了。”
叶文健一声没吭,接了碗就喝,三口两口就把那碗稀粥喝了个精光。苏秉君接过空碗,又道:“那儿不是有板凳吗?你坐着晒会儿太阳吧!”
叶文健一回头,发现身后确实有个小板凳,就走过去坐下了。一名副官从这里经过,见状便问道:“这谁啊?”
苏秉君笑了:“舅老爷。”
副官一怔,然后笑道:“秘书长今天看着挺年轻啊!”
“你也就认识个秘书长。”苏秉君向下一指叶文健,“告诉你,这可是正牌舅老爷,姓叶。”
副官当场“嚯”了一声,专门走过来,手扶着膝盖弯腰去看叶文健的脸:“哎,你多大了?”
叶文健深深地低下头,不看他也不理他。
副官直起腰又问苏秉君:“这舅老爷是从哪儿来的啊?”
苏秉君抬手向上一指:“从天而降。”
这话刚说完,一名小勤务兵从指挥部那边跑了过来,气喘吁吁地停到了苏秉君面前:“苏队长,大帅说了,今晚和弟弟——哦不,弟老爷——也不对,弟少爷——一起吃饭。”
苏秉君皱起眉头:“这叫舅老爷,哪儿还来了个弟老爷?”
小勤务兵们看着苏秉君,倒觉得他比白雪峰更亲切,也敢和他说笑两句:“大帅管他叫弟弟,我就没反应过来。”
这些人站在太阳底下,连说带笑,而叶文健天聋地哑似的坐在一旁,只是垂着头一动不动。到了傍晚时分,众人对他总算是有了个固定的称呼:文少爷。因为雷一鸣在开晚饭前,问了勤务兵一句:“小文呢?”
勤务兵立刻出去,把叶文健带了进来。此地不通电,天一黑,就只能靠着蜡烛、油灯照明,自然是不如电灯明亮。雷一鸣抬头一看,就见他和下午相见时相比,又变了一点样子——他身上那套松松垮垮的旧军装,已经换成了一套较新的灰布裤褂,鞋袜也都齐全了,瞧着又添了几分人样。
雷一鸣今天下午回忆了一番,记起叶春好确实提过这个弟弟,并且是提过好几次,每次都是越说越生气,因为她是大他十岁的大姐,像个小妈妈似的照顾他,哪知道这个弟弟小小年纪竟狼心狗肺,她白对他好了。
她生气,说明她是真在意这个弟弟,所以雷一鸣在把他审视够了之后,忽然对着他粲然一笑,一边笑,一边又招了招手:“小文,到我这儿坐。”
叶文健低头走到他身边,坐了下来。雷一鸣拿起筷子,给他夹了几筷子菜:“吃吧!到了我身边,就和回了家是一样的,想吃什么就夹什么。”
叶文健这回微微转向了他,嘴里咕哝了一句:“谢谢大帅。”
雷一鸣抬手摸了摸他的秃脑袋:“叫姐夫。”
叶文健没有即刻喊他姐夫,而是试探地抬眼望着他,仿佛是满心惊疑,不知道自己怎么就有了个姐夫。雷一鸣由着他看,并且又给了他一个可亲的笑容。
这笑容堪称完美,他的瞳孔映着灯火的光影,光影闪烁,让他目若星辰。叶文健惊魂不定似的看着他,看着看着,惊惶散了,魂魄定了,他重新垂下头去,嘴角一动,也回了他一个笑。
雷一鸣和这种半大孩子没什么可说的,于是就又拍了拍他的后背:“吃吧,吃饱了好睡觉。有姐夫在这里,你往后就什么都不用怕了。”
叶文健拿起筷子,挑起一筷子米饭送进嘴里,慢慢地咀嚼咽了。
米饭的香味让他感到了一种刺激,他极力克制着自己的食欲,用哆嗦着的手,又往嘴里送了一筷子米饭。
然后他的精神防线彻底崩溃——他不吃菜,只吃饭,来不及似的把米饭往嘴里扒,喉咙是直的,不用咀嚼,直接囫囵着往下咽。
叶文健吃了五碗大米饭,还能继续吃,但雷一鸣怕他撑死,不许他吃了。
他是吃尽了人间苦头的孩子,熬得没了胆量和骨头,旁人不许他吃,他就乖乖的不吃了。苏秉君把他带进了一间屋子里,给了他一张洁净的小床。他幕天席地的在外露宿了三年,如今重新躺回到柔软的床上,他感到了极度地眩晕,以至于一闭眼睛,就立刻睡了过去。
这样的一张床,他睡了两夜,才最终确定了自己并不是在做梦:床是真的,饭是真的,姐夫也是真的。
除了姐夫之外,他在这里认识的第一个人是苏秉君,苏秉君的名字,他听一次就记住了,因为里头有“酥饼”两个字的发音,让他一听就又馋了起来。
到了第三天上午,他已经敢于主动往指挥部走了。他想去瞧他姐夫一眼——在知道了当下的好日子并不是梦之后,他又有了新的担忧:他怕姐夫会抛弃了他,不带他回北京去。
刚走到指挥部门口,他就听见了雷一鸣的声音。姐夫既是还在,他便放了心,悄悄地又走开了。
(四)
叶文健在这军营里住到第四天,跟着他姐夫启程回直隶去了。
雷一鸣早就觉得这一仗没法打——他这一趟进河南,只不过是服从军令而已,并不是为了追杀张嘉田。况且纵是他真想去追杀张嘉田,凭着他现在所带的这两个师,也不大够用,毕竟张嘉田今非昔比,身后已经有了靠山。
他认为自己还是得尽量保存实力,好钢要用在刀刃上,所以听闻洪霄九已经带兵进入了河南境内之后,他当即下令撤退,不打了。
在回家的这一路上,他一直把叶文健带在身边,对他是相当的和蔼可亲。叶文健这孩子倒是不讨厌,没嘴葫芦似的在角落里坐下来,他一坐能坐小半天,恨不得和周遭环境融为一体,生怕碍了谁的眼睛。
雷一鸣的专列被张嘉田炸了——炸就炸了,雷一鸣他从小到大,没受过穷,所以一方面知道钱是好东西,得拼了命地往怀里搂,另一方面又“视金钱如粪土”,不把这些身外之物往心里放。他的士兵就地调来了一列火车,把里面的座位改装了一番,充当了他的临时专列,沿着京汉线北上开向直隶。而路上无事,雷一鸣坐在车厢内的沙发上,十分清闲,便对角落里的叶文健一招手:“小文,过来。”
叶文健站起来,迈着小步走到了雷一鸣面前——刚吃了三天的饱饭,他那面颊上就显得丰润了一点儿,不那么像活骷髅了。
雷一鸣从沙发旁的小桌上拿起了一只小纸盒,里面装着美国来的箭牌口香糖。剥出一片口香糖向上一递,一直把它送到了叶文健嘴边。叶文健抬手把口香糖捏住了,低头看了看,然后把它送进嘴里。
然后他往自己嘴里也送了一片口香糖,一边咀嚼,一边又换了个舒服点的坐姿。把叶文健拽到身边坐下,虽然论年纪,他很有资格去做叶文健的爹,但此时他放低了身段,以大哥的口吻和态度,对着叶文健说说笑笑。又问他:“你姐姐常带着你玩吗?”
叶文健喃喃地说话,讲述他十岁之前的好日子——他娘就只是个娘,每天忙忙碌碌地做家事,没那个时间和情趣陪伴他,陪着他的就只有姐姐。姐姐对他很好,但他要是淘气了,姐姐也打过他几次屁股,打的时候,没人护着他,都说他姐姐管他管得对。
雷一鸣听到这里,笑了笑。叶春好这人确实是总有理,纵然有时候他觉得她没理了,双方吵过三言两语后,她也能扭转局面,重新又占了理。
他揽住了叶文健的小肩膀,又问:“你这三年来,受了很多苦吧?”
叶文健低头不说话了。
雷一鸣在他后背上摩挲了几下,隔着两层单衣,他摸到了清清楚楚的两大排肋骨。他觉得自己像是摸到了一副骨头架子,有点嫌恶,但脸上依然留着一点微笑。忽然留意到叶文健正在偷偷地斜着眼睛窥视自己,他便对着他一挑眉毛:“怎么?有话要对姐夫说?”
叶文健垂下眼帘,问道:“姐夫……你对我姐,也这么好吗?”
雷一鸣做了个惊讶的表情:“你姐姐厉害得很,现在还在家里和我赌气呢,我怎么敢对她不好?”然后他把叶文健往自己怀里搂了搂:“小东西,给你个任务,到家之后见了你姐姐,为我说几句好话,记住了没有?”
叶文健点了点头,又沉默了片刻,然后慢慢地转过脸看了他:“你……你这么好,她还生你的气呀?”
雷一鸣笑着“唉”了一声:“你姐姐的脾气有多大,你不知道吗?”
叶文健这回摇了头——他真不知道自家姐姐“脾气大”。
直隶境内如今是太平的,可因省外战事频繁,铁路线动辄就被封锁,所以连累得省内交通也出了问题。雷一鸣最终在北京西车站下火车时,已经是翌日的傍晚了。
他带着叶文健,下了火车上汽车。叶文健一直紧紧地跟着他,及至下了汽车进了雷府,他并没有好奇地东张西望,而是一把抓住了雷一鸣的手:“姐夫。”
雷一鸣回了头:“嗯?”
叶文健一路上一直像座木雕泥塑,直到此刻,他才像神魂归窍似的,哭丧着一张孩子脸:“我怕我姐骂我。”
雷一鸣笑了:“不能,这事不赖你。你当时只是一个小孩子,能懂什么?放心,真要是你的不对,不用等你姐出面,我在河南就揍你个小兔崽子了。”
这话是他笑着说出来的,所以叶文健听了,不觉得他粗鲁,只觉得他可亲。可是无论怎么讲,当时他确实是和娘一起跑了,把姐姐扔在了北京。紧紧抓着雷一鸣的手,他不肯再走——三年的流浪生活把他变成了一只惊弓之鸟,他的身体和精神都是脆弱的,禁不住他姐姐的责备了。
雷一鸣见状,便把他拉扯到身边:“不怕不怕,今晚姐夫帮你想个法子,明天再送你去见你姐姐。”
叶文健瑟缩着贴在他身边,就觉得这个姐夫太好了,太好了。
白雪峰见雷一鸣回来了,松了口气,算是卸下了看家这桩重任,及至见了叶文健,还未等雷一鸣做介绍,他就瞧出了这孩子很像叶春好。及至知道了叶文健的身份,他吃了小小的一惊。
雷一鸣把白雪峰和叶文健叫到了面前,倒是无所隐瞒,把叶文健这三年来的遭遇向白雪峰讲述了一遍。白雪峰一边听一边记,等到雷一鸣讲述完毕了,他也不等大帅下命令,直接说道:“那我是现在去见太太,还是等到明天呢?”
雷一鸣想了一下:“明天吧,今天晚了,别影响她休息。”
白雪峰立刻点了点头:“是,明天我就去见太太,把这个喜讯,还有这些前因后果,都向太太说一遍。太太是个通情达理的人,听了我这番话,怕是对舅老爷心疼还心疼不过来呢,绝对不会动肝火的。”
雷一鸣啪的一拍白雪峰的肩膀:“对喽!”
然后他又转向了叶文健:“这回真不怕了吧?”
叶文健点了点头,不说话。雷一鸣和白雪峰又谈了谈战场与家庭两边的事情,白雪峰特地告诉雷一鸣道:“子枫上礼拜交了个女朋友,说是要结婚。”
“好啊,他早就该结婚了,什么时候办喜事?”
“不用办,礼拜一交的女朋友,礼拜六就黄了。”
“哪一方不愿意?”
“子枫不愿意。”
“为什么不愿意?女方不好?”
“挺好的啊,还是大学毕业生,反正要是给我的话,我肯定愿意。”
雷一鸣听到这里,大笑了一通。而叶文健静静地旁观着,心里觉得“酥饼”比面前这个大哥或者叔叔更可爱,为什么姐夫不跟“酥饼”说笑呢?
白雪峰把林子枫这一段短命的恋爱故事讲述了一遍,然后便告辞了,张罗起了别的事情。雷一鸣站了起来,想去泡个澡解解乏,然而走出几步之后,他回过头,发现叶文健也起了身,正跟着自己。
他不知道这孩子在搞什么鬼,于是转身继续走——他在前头走,叶文健在后头跟着,他走到哪儿,叶文健跟到哪儿,也不说话。
他觉得这孩子有点可笑,也有点烦人,故而让白雪峰收拾出了一间屋子,他打发这孩子吃饭睡觉去了。
翌日上午,白雪峰在房里活动活动下巴,将嘴唇舌头也运动了一番,然后含着笑意走到了叶春好面前,说道:“太太,我有个消息要告诉您,是好消息,但是您可得稳住了神,别一激动,再伤了身体。”
叶春好正在一楼门外的廊下逗弄笼中小鸟,听了这话,便疑惑道:“什么好消息?”
白雪峰说道:“大帅在河南,偶然遇到了太太的弟弟,也就是咱家的舅老爷。大帅把他带回来了。”
叶春好一听这话,果然愣住了。
白雪峰等了等,感觉叶春好的惊讶情绪已经消散些许了,才继续说道:“大帅昨晚问了舅老爷好些话,我们在一旁听着,听得心里真是难受。”
说到这里,他叹了一声,开始讲述叶文健这三年的流浪记。讲述完毕了,他抬头去看叶春好,却见叶春好冷着一张脸,只问:“他人呢?”
白雪峰回头对着远方一招手,叶文健便从一丛花木后头走了出来。低头慢慢地走到了叶春好面前,他忽然一吸鼻子,又抬袖子一抹眼睛。
叶春好咬牙看着他,看了片刻,才发出了声音:“你还有脸哭?”她伸手指头一戳他的脑袋:“你倒是跟你娘走哇!横竖你们才是一家人,没有我的份!”
白雪峰连忙赔着笑说道:“太太息怒,舅老爷是个孩子嘛,不能怪他啊。”
叶春好当然知道他是个孩子,这事从头到尾都怪不到他身上,可不能怪他,又怪谁去?爹已经死了,没法子再去怪;继母善待了她好几年,把她从个小丫头养成了大姑娘,况且也早已入了土,她也没法怪——这个也不怪,那个也不怪,那她怪谁去?她被她的至亲骨肉扔给了债主们,难道还是她活该不成?
前尘旧事一股脑儿地涌到眼前来,她百感交集,想要发顿脾气,可一见弟弟瘦得没了人样,她又想哭——弟弟也就剩下五官没变了,外人都说他们姐弟俩长得像,好似一个娘生的。
这时,叶文健呜呜地哭出了声,一边哭,一边要去抱他姐姐,白雪峰怕他冒冒失失,再碰了太太的肚子,便想去拦,然而叶春好已经搂住了他,也哭了起来:“这几年……我也受苦,你也受苦。”
(五)
叶春好怀着五六个月的身孕,虽然并不是很显怀,但是让她去做那弯下腰的大动作,显然还是迟笨些。一手抓着叶文健的手臂借了力,她弯了腰用另一只手摸了摸他的腿,一边摸,一边抽抽搭搭地吸鼻子流眼泪,哽咽着说:“高了这么一大截子。”
然后她收回了手,不敢再摸弟弟的腿——活到这么大,没摸过这么细的腿,这哪是腿,这简直就是两根骨头棒子。直起身再去看弟弟的脸,就见他那脸上没有一点儿血色,皮肤薄得像一层纸,额角太阳穴处透出了青紫的血管筋脉。
可她印象中的弟弟,还是小小的个子,粉团儿似的圆脸,胖胳膊胖腿儿的。
“不哭了。”她伸手去抹叶文健脸上的眼泪,“活着回来了就好。”她从白雪峰手里接过了手帕,还当弟弟只有十岁,用手帕给他擦眼泪揩鼻涕。小枝从楼里跑了出来,给叶春好换了一条洁净的手帕,又在一旁伸手搀扶了她,白雪峰也赔着笑说道:“太太,您和舅老爷进楼里坐着说话吧,在外头站着怪累的。”
叶春好自己也擦了眼泪。失态是暂时的,她一边拭泪,一边强迫自己恢复了往昔的平静态度:“他一个小毛孩子,哪里就成舅老爷了?”
白雪峰笑道:“太太,人家年纪虽然小,可确实就是咱家的舅老爷嘛!”
叶春好也微微笑了:“他哪担得起一声老爷?正经连个大人都不是呢。往后你叫他的名字就成,也当他是你的弟弟一样。”
白雪峰一边笑,一边满口说着“不敢不敢”,然后和小枝一起把这姐弟俩送进了楼里。叶春好这回在那小客厅里坐下了,又去仔细看叶文健的头脸,看着看着,她忽然回头急急地支使小枝:“去拿些糖果点心来,再要一壶热牛奶。”
小枝立刻跑了出去,把那零食成盘子端了进来,不出片刻的工夫,厨房里的仆人把热牛奶也送了过来。叶文健坐在茶几旁,捏了一块点心往嘴里送,一口咬掉一半之后,他回头把剩下的半块往叶春好嘴里送:“姐,这个真好吃。”
叶春好瞬间又掉了眼泪——弟弟还和十岁那年一个样儿,家里有了什么好吃的,他能忍着自己不吃,也不让别人动,要等姐姐放学回来了一起吃。
她在那块点心上咬了一小口,然后说道:“你吃吧,还有呢!吃没了再派人去买。”
叶文健这才想起来:姐姐是阔太太了,想吃什么好东西都可以随便吃了。
叶春好让小枝把楼下那走廊尽头的一间屋子收拾出来,留给叶文健住,又请白雪峰去给叶文健买来了几套衬衫短裤和一双皮鞋、一双网球鞋。
到了下午时分,小楼里重新安静下来,叶文健进了叶春好的卧室,抱着膝盖蹲坐在大床上,和他姐姐说话:“姐,你是怎么认识姐夫的呀?”
叶春好听了“姐夫”二字,感觉有些刺耳。简单的把自己这三年的经历讲述了一遍,她虽然依然认为叶文健是个小孩子,但也坦白地说了实话:“我与他的关系,就是现在这个样子了。将来如何,我也不知道,只能是走一步看一步,先把这个孩子生下来。”
叶文健歪着脑袋看她,满脸的疑惑:“姐夫那么坏吗?”
叶春好叹了口气:“日久见人心,我若不是和他做了三年夫妻,也看不透他的本质。”
叶文健不问了,伸手轻轻去摸姐姐的肚皮:“姐,你肚里的孩子,是叫我舅舅吗?”
“是呀!”
“我也能当舅舅啊?”
叶春好笑了:“你是个小舅舅嘛!”
然后她又欠身摸了摸他的光脑袋:“瘦成一只小猴儿了。先养一养,养胖一点儿了,再送你上学校念书去,这么大的男孩子,荒在家里可不成。”
叶文健低头摸着身下的真丝床单,又抬头看看他姐姐白皙洁净的面庞,然后倒头躺了下去,躺到了叶春好旁边:“姐,我现在好像在做梦似的。我还以为我再也看不见你了呢。”
叶春好看着他,向他笑了笑——他是她唯一的亲人了,比她肚子里的这个孩子还亲。她对他有感情,对腹中那条小生命却是虽有怜惜,更有厌憎。
叶文健在这幢小楼里住了下来。
他一天三顿狼吞虎咽地吃,吃得胳膊腿儿有了肉,穿着短衫短裤走出去,不会再把谁吓一跳,胳膊腿儿也都是匀匀称称的修长,和他姐姐的身材是一个款式。叶春好活得百无聊赖,如今正好让小枝买了课本回来,每天上午教他两个小时。
上午他读书写字,下午她就不管他了,由着他在这府里乱跑——十三岁的男孩子,哪能总关在屋子里?叶春好把“乱跑”当成了一种体育训练,他晒黑了或者摔几跤,她也不管他。偶尔她也嘱咐他:“要玩就在这里家里玩,不许你翻墙到外面,走迷了路,我可没地方找你去!”
叶文健答道:“我没往外跑,我就在后花园里玩来着,‘酥饼’在空地上拦了一道网,下午有空儿就来陪我打网球。”
“不许给别人起外号——‘酥饼’是谁?”
“是姐夫的卫队长,他叫苏秉君。”
叶春好对这个名字没什么印象,只道:“那也不许叫人家‘酥饼’,不礼貌。”
“他没生气,他让我叫他‘酥饼’。”
叶春好这回直接瞪了他一眼,一眼就把他瞪老实了。她有心去瞧瞧那“酥饼”是何方神圣,可是这些天外面热得像下火了一样,一到下午,树叶都晒得打了卷儿,只有叶文健这样的淘气小子才能顶着热浪出去玩,所以她只想了想,也就作罢了。
如此又过了几天,倒是连着下了几场大雨,浇得那热浪暂时退了不少。这天下午,叶春好午睡醒来,见外面是个多云的天气,并不酷热,便起身叫来了小枝,说道:“我们到后花园里逛逛去,看看和小文打网球的那个“酥饼”,是个什么样的人。”
小枝天天守在这楼里,寸步不离叶春好,也觉得怪憋闷的,所以一听这话,立刻带了手帕、阳伞,扶着她走了出去。小楼距离后花园很近,中间只隔了一道月亮门,叶春好溜达着走了过去,结果在她刚刚看到那片空地时,她猛地收住了脚。
空地上确实是东一根西一根地立着杆子,两名勤务兵正在往那杆子上挂网,而在空地一角站着几个人,为首的两人一高一矮,矮的那个穿着短衣短裤,正是叶文健;高的那个穿着一身白色运动衣,戴着一副墨镜,则是雷一鸣。叶文健回头对着身后一名拎着网球拍的青年说了句什么,然后笑眯眯的向旁挪了一步,拉住了雷一鸣的手。
这时白雪峰从那群人的身后闪了出来,指挥勤务兵抬来了一副沙滩桌椅。雷一鸣坐了下来,一拉叶文健的手,把他拽到了怀里。叶文健坐在他的大腿上,回头又去对那拿着网球拍的青年说笑起来,不必去听他们之间那说笑的内容,单看在场众人那殷勤的神情、态度,就可知叶文健在这里正享受着少爷的待遇。
叶春好看到这里,不看了,转身走回了小楼,心里先是恨弟弟心里没数,真是该骂该打,可转念一想,又觉得不能骂不能打——弟弟比自己小了十岁,本来就是个孩子啊!这么点的孩子就要让他心里“有数”,那等他到了自己这般年纪,是不是就该活成完人了?
蹙着眉头坐在房内,她一时间没了主意。既然没能想出对策来,她便按兵不动,晚上见了叶文健,她只佯装不知,也不多问。
如此又过了几日,叶春好发现,弟弟上午也坐不住了。
“姐。”他坐在书桌前,回头对她说话,“今天是礼拜天,放我一天假吧。”
叶春好道:“呸!你一天要玩大半天,还想休礼拜?你再不好好地把功课补上,明年秋天怎么去考中学?”
叶文健低下了头,握着笔继续看书,看了一会儿,他又回了头:“姐,我告诉你一件事。”
叶春好抬头看着他。
他有点怯,声音低了些许:“我下午出去玩,有时候会遇到姐夫……姐夫好像不是故意惹你生气的,他总向我问起你,还总说你的好话呢。”
叶春好笑了一下:“他那人的好话不值钱,张口就来,说过就算。只有你这样的小孩子,才把他的话当真。”然后她正了正脸色:“小文,姐姐告诉你,你姐夫待你好,是为了笼络你。他知道只要把你笼络住了,我为了你,就不能和他离婚。”
叶文健没说话,心想纵然是这样,那也还是说明姐夫喜欢你呀!
叶春好还有话要讲,但又不知道怎样措辞,才能把这话一直讲到弟弟的心里去。否则话说三遍淡如水,他到时听得满不在乎,自己反倒要变得被动了。
于是她思索着没再言语,而叶文健写完了一篇生字,放下钢笔转过身,正对着姐姐,小声说道:“姐,还有一件事……”
叶春好记得弟弟原来是个虎头虎脑的小子,这时瞧了他这副怯生生的样子,那语气不由自主地就柔和了:“还有什么事?说吧。”
“姐夫昨天说,今天下午要带我出去兜风。我答应了。”他抬起头看叶春好:“姐,我能去吗?”
说完这话,他重新低了头,噘了嘴小声咕哝:“我想去……可以坐汽车呢……”
叶家只是一户殷实的商家,能保证儿子衣食无忧,但也不可能够让儿子有汽车坐。叶春好也明白叶文健此刻的心情,故而犹豫了一下之后,说道:“那你就去吧,可是明天不许再和他见面了。想见那个人的时候,你就在心里想想,他和姐姐,哪个更重要?姐姐不许你去见他,你肯不肯听姐姐的话?”
叶文健当即点了点头,一边点头,一边抿嘴笑了,又张开双臂要去抱叶春好。叶春好让他抱了一下,随即推开了他:“这么大的个子了,还总想让大人抱你呀?”她伸手在他脸上刮了一下:“不害羞,都是小伙子了,往后不许和别人这么拉拉扯扯的,想要拉扯,等你再过个十年八年,讨了媳妇再说吧!”
叶文健怔了怔,随即不好意思了,红着脸转过身继续去看书——在过去的三年里,他活得像只野猫野狗,已经无所谓成长,灵魂就停留在了十岁那一年。
他确实还以为自己是个小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