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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神

十几年的光阴随水流去,江河归位,空气中又能闻见成熟庄稼的芬芳气息,孩子的笑闹声随炊烟在村庄上空明亮升起……

禹觉得郁积在胸口的一股气慢慢散开,让他的身子仿佛要飘起来,又仿佛终于能够放下似的觉得轻松。从山巅向下望,阳光照耀着河流,照耀着村庄,照耀着田里劳作的男女。那些人,他们现在在路上遇见他,都要远远站住,静静垂下双臂,把头偏向一边,微微地向他笑,低低地唤他一声“禹爷”,然后目送他走远。那景象让禹有点幸福,有点疲惫,还有点莫名的感伤。人民的拥戴声和欢呼声让他心惊,他只能微笑,可笑着笑着笑容就失了温度,僵在脸上冷冷的,使他难受了。

他越来越不爱出门,无聊地躺在石榻上,看着墙上裂缝中一株雨季里长出后又枯死的灰白的草发呆。呆着,不觉想到了来世,今生似乎没甚可想了。那来世呢?若是真有来世,还做一个治水的贤人么?禹独自呵呵地笑了。

来世?自己倒愿意变作一棵树,禹想。不做激流中的石头,不做可以轻松飞过湍急流水的飞鸟,就做一棵苍苍的枝深叶茂的树,长在人迹不能至的山之凹,自在之外,顺便给远行的飞鸟停停脚,让劳顿的兽在它的枝干上蹭蹭痒……

呵呵,禹感觉快乐,感觉宽慰,再次笑了。他听见耳边飒飒的、簌簌的、淅淅的声响,恰似风吹树叶的声息,树枝沐浴在雪中雨中的声息,多么好啊!禹仿佛真的感觉到鼻息之间那树叶清苦的潮润气息,闻见当风到来、雨到来、雪到来时,树散发的各种不同的美好气息。

被这种念头拧着心,禹不觉并拢了双脚,伸直身子,双手合十,用力向上提升身体,同时向右旋转。禹慢慢旋转,慢慢把重心转到一只脚上,并且越来越快地旋转,快到自己感觉都要飞起来了。他真的是飞起来了吗?禹听见身体中噼噼啪啪的声响,仿佛体内正在开花,在一声紧似一声的噼啪声中,他感到上半身越来越轻,而他的双脚似乎合二为一了,那么牢靠、那么扎实地和大地亲密相融。他真切地感到脚下泥土松软的温热气息了。

惊喜和幸福涨满内心,让禹有点昏晕,他顺其自然地昏晕了半刻钟。随后他慢慢从那种昏晕里醒过来。低头打量自己的身体,他看见自己的下半身已然是一截苍苍树木了,他将信将疑地沿着树身向上看,他看见自己的头上正顶着一棵高大茂盛的树冠,巨大的幸福感冲击着禹的头,使他沉沉睡去。

醒来的第一个念头,禹就是热切地等待妻子。他一心一意地等妻子到来,他一定要说服她也变成一棵树。想当年三过家门不入,的确使她颇受了些冷落和委屈,现在,如果妻子也愿意变成一棵树,那他从此将根根叶叶、枝枝杈杈地终日与她厮守一起,还有什么遗憾呢?再说,单是变树时的美妙感觉,无论如何,也要说服她试一试。

要是她不肯听他的呢?那就一把抱住她,哄她、教她——收拢双脚,双手合十。帮她旋转、飞升。看,变成树了吧。变树的感觉如此美妙,体会到了,她也不会埋怨的吧。

可是,妻子怎么还不到来呢?禹打算像一棵树那样伸展身体,向着远处张望张望。却只听见脚底下“啪”的一声,犹如瓦钵摔碎在地的声响。禹惶然低头,却看见自己依然端坐在神龛上,在终日缭绕、从不肯有片刻歇息的香烛烟雾里。禹仿佛做梦似的长久地发了一回呆。

被长年的烟火熏炙,禹感觉自己的眼睛是那样肿胀,他的肩背僵硬如同死了一般,治水时落下的腿病使他的双腿沉重,没有一丝想要动弹一下的欲望。

收回视线,端正目光,从深沉的恍惚中清醒,禹还是在神龛上尽力地坐正自己的身子。

褒 姒

一个人太美了会是一宗罪,会被视为不祥。你相信吗?

褒姒相信。

褒姒出生的时候她的父亲以为会是个男孩,急切地去孩子的两腿间检视,旋即失望了。他哼了一声,又哈了一声,顺手把她丢回到兽皮褥子上。他离开时旋起的一角甲胄,冰痛了她的腿,她本想哭一两声抗议与撒娇的,但立即打消了念头似的噤了声。她睁大眼睛,想要看清墙上的松石纹和一只羚牛的画角。但是她的父亲,那个英武威仪的族长,走了又回来了。他俯身向她,仔细打量她的脸,然后说出那句著名的话:这孩子是个妖精,她美得邪气,这不吉利。这句话注定了她在这个家族的命运。他离开时鬼使神差地又回了下头,这一回头,他只觉眼前一阵金花四溅,他从瞬间的晕眩里醒悟过来,意识到这异样来自她的笑,她对他笑。他踉跄着出门,像呼吸一样念叨着一个词:妖精。

这一别,他们再也没有见过。后来等她长大,他却战死了。陪他死去的还有家族的许多男人。活着的人像遍地燃起的滚滚烟火,这里一堆,那里一堆。

后来他们被串在一根绳子上,成了俘虏。褒姒也是其中的一个。她被串在黑漆漆的他们之中,却像暗夜里升起的月亮一样光明。那个王发现了她,他喜欢她的美。喜欢是什么呢?喜欢就像把水从河里取回,装进罐子,放在火焰上,然后听水发出吱吱的喊声吧。褒姒这样联想。但她不喜欢那吱吱喊声,觉得那跟圈养的彘被杀死前发出的声音相似。现在,她穿着华贵的佩环叮咚的衣裳,她习惯裸着的双脚包在软底的白狐靴子里,她的衣服和鞋子阻挡她到旷野上去。她不再看得见星星,她睡在鲜花环绕的高榻上,在整夜不息的灯烛的光明中,去亲近那个给她暖的男人。

但是这个美丽的女人似乎并不开心,王发现了这点。你为什么不笑呢?你为什么从来不肯对我笑呢?你有什么不欢的?王有这么多的女人,但王夜夜只跟你在一起,王给你锦衣玉食,给你最好的屋子最好的床榻,给你王的身体,你还要什么?只要王有的,王都给你!他看着她那张他怎么看也看不够的脸,决然地说。她看着他,有点惘然地看着他,摇头。她的眼睛像是两汪无限诱惑的深井,让他有跳进去的冲动。他当然要昂然地跳进去。

偶然的,他带她去看烽火台。春天的烽火台,野花和春草向着原野伸展,大地像一块锦绣毯子。天那么深、那么蓝、那么高。王看着山下坚固的宫殿绵延的城池,得意扬扬。他向他的妃、他的臣民演讲他的雄心他的壮志。她像每一次那样安静倾听,不打断、不呼应。但他住了嘴,呆呆地痴痴地看她,他看见他期盼了那么久,以为已经无望,却终于见到的绚烂现在褒姒脸上。这让她的脸生动如一块稀世的宝石,光华灿烂,夺人心魄。他惊喜地缘着她的目光,探寻唤醒欢颜的巨大力量,他看见她的所见:一匹白马正从地心驰过,向着无限春色,向着天尽头,飘然而去。白马四蹄生花,万草为之摇曳。

现在,朝中的所有大臣都知晓王的心思,那就是想要爱妃的脸上重现宝石开花一般的笑容。虢石父来了,他给伟大的王出了个了不得的主意,要在骊山上把烽火点起来。想想看,烽火点燃了,众诸侯仗剑荷戟,急急从八方赶来,那气势岂是那匹奔跑的白马能够比及的?郑伯友也站出来了,他劝谏周幽王,燃烽火博得美人笑的实验万万做不得,想那烽火台是为了战时救急用的。这样嬉闹的结果肯定会失信于诸侯,为往后埋下隐患。王看着两个大臣你一言我一语,如看着两只公鸡斗。他常常看见这两只公鸡斗,早都有点腻了。他先是笑着听他们争,再板着脸听,却听出了心思,当年跟诸侯相约有战事以烽火为号的约定还没有机会一试呢,他倒要看看他在这些诸侯心中的位置,试一试他们的忠诚度。谁说不高明呢?

烽火点燃了。狼烟滚滚。风把消息带到远方。

王率领臣子妃子在高台上观望。王感受到为王的威仪。王看见他分封的诸侯战马长枪,银甲鲜亮地到来,仿佛是他隐秘的虎威从天而降,拱地而来。王豪壮地大笑,呼应王的笑的,是褒姒脸上噼啪的花开声。王大为满意。王太满意了。王要将这军事演练进行下去。

这样的军事演练进行到第N次的时候,王没有看见他的后备军从八方来,但是这一次,敌人来了。敌人如洪水,势不可挡。逃跑时王依然没有忘记他的妃,他要带她飞到没有敌人的地方去,但他们没有翅膀。王被流矢所中,他以手捂胸,感到疼痛的来处,他挣扎着找他的妃,她脸上如宝石开花的绚烂笑容晃花了他的眼,让他片刻忘记了他的疼和痛。

秦时月

掰着指头算,兵算出自己离家五年了。他记得离家时,门边硷畔的迎春正爆出星星点点的黄。那黄就摇曳在兵心头,这许多年。

兵的娘后来想儿子哭泣的时候,心里总算安慰:赶制的一件棉袍、一双棉窝窝,是兵带着走的。兵的爹老了,于是筑长城的劳役,该兵这样的年轻人替代。兵无所谓,北方,是自己迟早要去的,筑长城、守边,都一样。

兵不停地走在路上,就把麦田走到了身后。接着迎来了山,又走出了山。然后兵就看见无边的枯草,到处都是草,风呼呼吹过时,草低低地伏下,臣服于风的力量之下。兵看见长城时停下,长城在兵眼里,像一条蟒蛇,在平展展的荒草滩上蜿蜒伸展,直到兵目力不能及的地方。兵现在来延展这条蟒蛇的长度。

兵和另一些兵,被教练着和泥、填土、挖沟。不久,兵被固定在和泥这道工序上,因为兵最擅长和泥,兵和泥和得又快又匀,同样的米汁被兵和进泥土,就能筑出冷铁一般的墙。将官用铁戈来戳,戳不透,和兵一起筑墙的人因此得到嘉奖,若是被将官的铁戈戳透呢?那筑长城的兵将被填埋进一段新土墙里去。

第二年的时候,兵和一群兵又被选去种植榆树。那时候,衰草退了黄,添了绿,空气里鲜草的清香一阵阵扑进兵的鼻腔,兵觉得真是好闻极了。一些早开的野花像夜晚的星星一样明亮醒目,真是好看。榆树有大有小,兵严格按照规定的尺距把榆树呈三角形栽下。这些榆树阵,阻挡飞一般驰骋的匈奴骑兵的马腿。一个老兵回答了兵的疑惑。

兵早都闻说匈奴兵是些喜食腥膻的虎狼一样的野蛮人,挥舞大刀,骑高头大马,来如疾风,去如闪电,常常跟随在一股黑风的后面而来,眨眼就掠走了南人的马匹、牛羊、地里成熟的庄稼、屋里煮饭的妇女、河边浣衣的姑娘,简直是一群魔鬼。兵和更多的兵辛苦着筑长城、植榆树,就是为了挡住这疾风、这闪电和比这疾风闪电更可怕的大刀。

在榆树发出呼啦啦明亮响声的时候,兵听说了一个可喜的消息,蒙恬将军打了胜仗。消息是从北方退回来养伤的兵带来的。这个缺了屁股的兵倒不在乎丢了半边屁股在匈奴骑兵的大刀下,他大咧咧地说:就当是喂了饿狼了,命还在,好得很。像他这样的残兵就不用再上前线,不出意外,倒能活着回去见老娘。

兵现在驻守这个叫五里墩的烽火台,和那个缺了屁股的兵,为了区分彼此,下面叫兵为末,叫屁股残缺的兵为老。叫老,叫末,你记住了没?

大批的兵从五里墩烽火台上撤走,只留下叫老与末的两个兵。没有人告诉他俩要留多久,回头会有谁来接替。没人说。时间像草尖上的风,有些摇摆、不定、恍惚。日举烟,夜举火的烽火台有好些日子都是沉默安详的样子,有时候末站在五里墩上向北遥望,他只看见大片的草一天向南倒伏,一天向东倒伏,不好把握的样子。五里墩也不再像以前那种两个时辰一换岗的紧张与警惕。老和末有时候很是诧异,但他们同时说,没有狼烟和火把吵嚷的日子难道不好么?日子像他们在烽火台上摊开的身体,放松,再放松。

就这样,又一个春天来了。

一个漫漫的和风吹脸的春日,靠在土墩上晒太阳,老对末说:你没有打过仗,你没有看见蒙恬将军的弩车从直道上开过来的阵势,你也没扳过弩机。“放——”,老模仿发弩机的动作。“嗡”——老比拟弩飞驰的声音。像是有一万只大黄蜂朝一只羊猛扑过去。人仰马翻,当然是匈奴骑兵。老描述。

匈奴骑兵统统被赶回老家去了。你不信,你笑,你啥也没见过。你当然笑。

我修过长城,我和泥得到过领军的嘉奖,和我一道修长城的人都沾过光。末终于想出一件属于自己的光荣。末当然不会跟老说,他在北上前,是村里有名的砖瓦匠,他烧的砖,远近闻名哩。

我栽的榆树,大概都能活。这话是末在心里念叨的。因为末想,泥瓦匠是属水属土的,好水好土当然滋养木。

又一个夜晚,躺在烽火台上吹风,老笑嘻嘻地,神秘地对末说,你连女人都没见过哩,你见过啥!月洒清辉,虫鸣叽叽。

老的话末早听见了,但他默声,不理老。女人他咋没见过?他离家那年,隔壁喜良刚娶了媳妇,新媳妇来他门前井台上打水,隔着一把辘轳站着,一个人手上的温度传给下一个人,怎说他没见过女人?喜良去筑长城,比他早走一个月呢。

但末还是有点伤感,因为从他家的辘轳井台,末联想到老娘,以及老娘灶台上弥漫的饭菜的香气。他多久没吃娘做的饭菜了?他几乎都忘掉大白馒头的麦香气了。他鼻翼抽动,像狗觅食似的嗅,却还是只闻见清朗月光下青草清寡的香气。

【后记:公元前215年,嬴政以蒙恬为帅,统领三十万秦军北击匈奴。在黄河之滨,以步兵为主的秦军与匈奴骑兵展开了一场生死之战。秦军在蒙恬的指挥下,以弩重创匈奴骑兵,秦军以锐不可当之势,迫使匈奴远遁大漠。蒙恬修长城,建直道,栽榆树。此后很长时间,匈奴“不敢南下而牧马”。即便秦末,中原陷入战乱,北方的匈奴也长久不敢南犯。这是后话。而彼时那两个兵,唯有坚守与期盼……】

做一场风花雪月的梦

盖青觉得自己是一位秦国女子。她刚刚跟荆轲比完剑,这会儿正要去寻找剑法无敌的哥哥盖聂。她穿着秦国的衣服,仗一把长剑,款款地走在秦国的旷野上。

春意明显地浓了,虽然旱,草木依旧开始转绿,早开的桃花也已妖妖娆娆地绽放了,风吹到人脸上有了淡淡的暖意。

一行人出了王宫,其中走在中间的一人格外引人注目,此人身长八尺有余,魁梧健壮,额头高耸,双目长大,隆准虎口,其容貌并不漂亮,甚至可以算是难看,但却有无比的英武与威仪。自然,他就是秦王嬴政了。

不知是嬴政走向盖青,还是盖青走向嬴政,总之,这一天他们相遇了,在秦王宫外的咸阳古道上。

话还得从嫪毐说起,随着嫪毐在宫中势力一天天地增长,已直接威胁到嬴政的王权。扫除嫪毐,这想法已在嬴政心中酝酿很久了。这天秦王微服出城,就是约见李斯商讨对策的。

一路行来,秦王趁势向田间劳作的农人询问一下旱情。已近城外,突然从路两旁跳出一伙儿黑衣刺客,刀剑出鞘,均是冲着秦王。众护卫奋力护驾,难分难解之际,只见一个蓝色身影如风卷来,还没明白是怎么回事,一群刺客就如落叶一般静伏在秦王脚下。盖青就这样站在了秦王的面前。

一个声音脆脆地说:“不知道你们为什么打架,只是看着他们鬼鬼祟祟地躲在暗处,脸上蒙着黑布,料想他们不是好人。”

望着眼前这个容貌美丽、剑法超人的女子,秦王心中无限欣慰,虎目中露出无限思慕。而盖青根本不知道眼前这个人就是秦王,她留意到他眼中一晃而过的惊喜,又见他神色中那无法隐匿的肃然。禁不住一抱拳:“公子高姓?”“嬴政。”声音一出口,连嬴政自己都吓了一跳,但见盖青那里没有一点异常反应,也就放了心。

只听盖青问:“他们为什么要杀你呢?”嬴政神色更加肃然,道:“这事说来话长,若姑娘愿听,可跟我一起进宫,日后自会明白。”

尽管是初次相遇,盖青心中却有种说不清楚的牵挂,她迷惑于他脸上瞬息而变的决绝与茫然,还有他神情中的肃然。她直觉那是她十八岁的经历无法破译的。但这疑问却牵绊着她,她要去破译那其中的秘密。

入宫已有好几个月了。当盖青明白那人就是秦王的时候,她并没有因此而慌张,而惊喜。仿佛这是她出生以前心中就已明白了的。反而在她心中不时会浮起一种说不清楚的忧伤。那忧伤又仿佛是镜中的雾,无法捕捉,无法驱逐。盖青觉得自己像他的一个侍卫,又像是他的一个知己。她听他向自己倾诉心中的苦闷,和他那统一六国的抱负。他活在苦恼中,矛盾中,挣扎中。他要和那么多的人和事斗,要和自己抗争。他时而激昂,时而消沉,时而暴躁如闪电迅雷,时而又恬静如若静水。她看见过他兴奋快乐地绽放过孩子似的笑脸,又感受过他那无法靠近岸的溺水者的孤独……

她越来越深地关注这个男人。他似乎总是在发愁,而且有那么多的事要做。他身边的人把他看成大王,可她只觉得他可怜。她又一次陷入这种思绪中发呆的时候,她听见他声音低切地对她说:“不用为我担心,若是你小时候当过人质,听见吵闹声和马蹄声就吓得偷偷地哭,你就会知道,世上没有什么事是不可忍受的。”那声音让她的心发寒。她觉得自己的眼泪夺眶而出,打湿了他扶在案上的大手。

“假如活着,这一生必将和这样的男人连在一起,”盖青听见自己的声音低吟着,“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以他的事业为事业,以他的意志为意志,分享他成功的快乐,也分担他失意的痛苦。”

月落日升,盖青依旧伴随在秦王身边,仿佛他的侍卫,又仿佛他的知己。她觉得没有人能理解他的柔弱,他们都觉得他强大,包括那个总能看出他心中想法的李斯。

嬴政永远有做不完的事情。当然,在他看来,眼下最要紧的,就是平嫪毐之乱。这计划定在秦王心中已经很久了,只是不到万无一失的秦王是不会轻易下手的。

时机总算到了。

这是一个异常晴朗的早上,嫪毐被宣入宫。尽管有太后撑腰,嫪毐一向肆无忌惮,但面对秦王日益强大的威仪,嫪毐不得不暗自小心。他早已做好了准备。万不得已,就来个鱼死网破。

漫长又短暂的过程定格在那一声“车裂弃市”的断喝声中。秦王在一片如死的静寂中,只来得及看着一个蓝色影子扑进自己的怀抱。只是一个刹那,盖青就在秦王怀里奄奄一息了,她的背上插满了芒刺一般的东西。

秦王托着盖青的腰深深地脆了下去。他俯下他含泪的火一般光明的大眼睛紧紧瞅着她。她努力睁开她的眼睛,然而仿佛是承受不住他眼中的热力似的,她又合上了它们。她隐约听见他在她耳边说:“我是要让你当我的王后的。”

她觉得一滴眼泪顺着眼角流到了耳根,他呼吸的气息在那里制造出一片冰凉。

“醒醒吧,盖青!”盖青觉得有一只手在使劲摇她。从梦中哽咽着醒来,见是自己的男朋友吴归,正俯在身边茫然地打量着自己。见她醒了,吴归半戏谑半嘲讽地说:“又做什么风花雪月的梦了,挺动情的吧!瞧枕头都快漂起来了。”又催道,“赶忙起来收拾收拾,我带你去吃麦当劳。”

吴归这几天不知跑哪儿去了,任她打爆了呼机也不回话,这会儿又不知从哪里冒出来了。

盖青听见吴归在外面发动车子的声音,转身朝里睡去。她知道睡是睡不着了,但她很希望就那样躺着。

如水一般的凉意淙淙着,从四周向盖青漫过来。

焦尾琴

曹操年轻的时候胸有抱负但却很不自信,他到处寻找能把脉自己未来的高人。曹操拜访桥玄 ,桥玄像玉匠琢磨一块璞石那样打量曹操半天,评估说,天下就要乱了,能够使乱世安稳的人,难道不是你吗?曹操拜访何颙,何颙说得更明白,何颙说,汉朝就要亡了,能安天下的,除了曹操,还能有谁?曹操心里欢喜,但还是将信将疑,于是决定拜访当时以识人著称却又十分傲慢的许劭。几番周折总算见到许劭,许劭赠给曹操一句话:“君清平之奸贼,乱世之英雄。”曹操听了,又惊又喜。

蔡邕呢?蔡邕是当时闻名遐迩的文学家、书法家。曹操拜蔡邕为师,经常去蔡府和老师探讨天文、音律和辞赋方面的知识。蔡邕并不像桥玄、何颙、许劭那样评价曹操。某次曹操请蔡邕评价自己,蔡邕竟然命侍女请出蔡文姬弹琴,蔡邕拈须沉吟,微笑面对曹操,说,且来听文姬弹奏的琴曲是何等的曼妙。

这是曹操第一次见到蔡文姬,第一次见到那把传说中的“焦尾琴”,第一次聆听了琴声的曼妙,目睹了文姬的妙丽无双。

曹操再见文姬,却是十多年后。这是后话。

还说蔡邕。蔡邕越是不评价曹操,曹操越是想让老师评价。每每曹操有此期待,蔡邕总是用他独一无二的沉默挡开曹操探究与期待的目光,他会默默把一勺滚烫的茶倾进曹操的茶碗,只说一个字:“请!”

蔡邕越是这样,曹操越敬爱他,只要在京城,就三天两头地带着礼物去拜望老师,谈论一回音律、天文或辞赋。从老师那里出来,曹操每次都感受到内心获得了一种难以言说的安静和满足,尽管那安静和满足短暂如白驹过隙。

蔡邕被董卓连升三级的消息传到曹操耳中,曹操只说了一句话:恩师休矣!蔡邕果然不久即被王允所杀。消息传到曹操耳中,曹操觉得自己的头颅像是钻进了一只马蜂,嗡的一声,让他在一瞬间恍然失忆,眼前现出一片灰白。在那片灰白的死寂中,曹操听见焦尾琴激越如马蹄的嗒嗒声,从那片灰白之上,跳荡着跑向幽暗的深处。

马蹄嗒嗒,曹操醒悟自己正奔走在无处歇止的急行军的泥泞道路上。

奔走、杀伐,这是曹操的现实。他没有办法停下脚步。“君清平之奸贼,乱世之英雄。” 每每这个时候,总有许劭的声音像号角一样响起。

某年秋天行军,看着大片茫茫伸展向天际的秋草,看见秋草被大风吹倒又顽强挺起;看着一群大雁从北方来,从头顶急急飞过,终于消失在南面的天际,曹操把目光从那遥远不可知的惆怅里收回,大声呼喊军士前来问话,他问的是,可打听到了蔡文姬的准确消息?

建安十三年春天,曹操派使者周近带上珍贵的璧和华丽的锦出使匈奴,赎回流落匈奴十二年的蔡文姬。

曹操又亲点才华出众、仪表堂堂的董祀做蔡文姬的夫君。安排完婚事,曹操觉得长期压迫心头的某种东西被放置下来,他觉得满意与轻松,幻觉里,他似乎听见焦尾琴发出如水的清明长音。

曹操第二次见到蔡文姬是在文姬归来后的第二年。董祀犯了死罪,按律当斩。曹操正在府上烦闷,忽听门外一阵下人阻挡来宾的喧嚣声,曹操猛然抬头,就见一瘦削女子单衣薄裙、披发赤脚而来,如一片风中的树叶飘然匍匐于自己脚边,曹操脑海里再次蹦出久违了的焦尾琴清越的琴音,如初相闻。曹操沉声说:“文姬请起身。”但那个身影依然匍匐于地,幽咽难言。曹操看见文姬暴露在裙边的伶仃的赤脚,心间猛然一抖,曹操觉得自己的头就要炸裂了。曹操向外大喊一声:“来人,拉我快马,传我赦免令,免董祀死!”

一天早上,府上人抬进来一个大箱子,说是蔡文姬派人送来的,说里面装着的,是丞相最想要的东西。

曹操在这个美好的早上得到的,正是他梦寐以求的、自己从前在蔡邕府上见到过的那些珍贵图书中的一部分。蔡邕府上的那些书籍早已在战乱中遗失殆尽,现在文姬凭借记忆,整理出其中的十之三四。曹操大喜过望,当即下令赐给文姬空青鸟纹锦十匹。

曹操得到消息说,文姬已经随夫君董祀离开都城,去山青水媚之处隐居,不再回来了。

某一天,曹操翻阅文姬整理的书卷,慨然而叹。他想起自己第一次在蔡府聆听文姬弹奏焦尾琴的情景,那首激越的琴曲,到底是什么曲名?他还想亲自问一问,坊间关于焦尾琴的那个传说:蔡邕当年路过吴地,见一老妇烧火煮饭,噼啪作响的火光中,有隐约的清越琴声,因此断定正在化成烈焰的柴薪是块不平凡的可以制琴的好木料,于是抢救出残木,做成了一把七弦琴。用此琴弹奏,琴声优美,无以言表。因琴尾还留有火烧之后的残痕,故琴被蔡邕爱称为“焦尾”。

曹操很想当面问一问文姬,但是,她在哪里呢?

曹操再也没有听见过焦尾琴的声音。即便是在梦里。

旅行者

旅行者来到一个神秘国度。他似乎名叫托马斯,托马斯A,或者托马斯B,都无关紧要。旅行者衣衫褴褛,蓬头垢面。这是个一辈子都在旅途上的人,他喜欢“在路上”的感觉,路上的种种“遇见”,让他有“活着”的充实感。同样,旅途上的片刻歇息,也能使他倦鸟归巢,重整羽翼,再度飞行。门关不住他,他是天生的浪子。

直到这一天——

托马斯到达的神秘国度使他惊喜赞叹。神秘国度拥有数千年的古老文明。街巷井然,建筑精美,人民心存对祖先的敬重,延续着祖先的文化和传统,他们在路上相遇,都要互致问讯,诵祷吉祥。他们的语言,在网络语言盛行的今天,依然像天籁之音般不被篡改。

托马斯来到神秘国度那天,听到一个惊人的消息:置于圣坛上,那颗据说比他们的祖先还要老的宝石失窃了。消息不胫而走,居民人心惶惶。人们首先怀疑外来者,因为圣坛上的神圣宝石是被神秘的咒语诅咒过的,靠近必招致灾难,这几乎是神秘国度居民融进血液里的警戒。至于能带来什么灾难,虽没得到过验证,但凡拥有宝石者必死的说法,神秘国度的居民深信不疑。

旅行者托马斯在神秘国度宽敞的街道上悠闲漫步,大气的建筑构件上雕刻着丰富的浮雕图案,细腻生动地传递着文明古国的信息。井然有序的街道边,建筑各具风神,恰当地留出美好的环境空间。谦和的行人、繁华的市场、悦耳的叫卖声……无论老孺稚童,长老雅士,宛转蛾眉,哪怕他们身着黑衣,也让旅行者有华丽新异之感。

但宝石失窃带来的恐慌迅速降临到安静祥和的神秘之境,如突至的沙尘,使人人惊慌,人们担心灾难殃及自身和家人,谣言乍起,像阴霾降临无人能够阻挡。

神秘之国的侍卫出动了,他们机警如猎犬,但一天天过去,失窃的宝石仍无着落。街上开始有人神秘地死去。第一个死者背靠神殿后面的一棵大树,脸上的表情怪异,很难一言说出那表情是幸福还是痛苦,就是三言两语也说不清,甚至千言万语,也够不着他弥留之际的那声叹息。那表情又似乎带着某种暗示,仿佛在说,我之所见,你们亲历才能知晓。

神殿后的死者给公众带来的恐慌可想而知。随之又有一人在毗邻闹市的一条巷道中死去,一样的脸上神秘不可解的表情。细心人留意到死者手势的相似,向外伸出的手臂似乎想要抓住什么,却显得徒劳绝望。第三、第四个死者出现,现在人们推测,死者脸上神秘不可解的表情就是贪婪,至此,人们终于理解了那说不上痛苦还是幸福的模糊表情的含义。

现在人们确信,神秘宝石,谁得到,谁必死。

但依然有人死去,人死去的样子像多米诺骨牌倒下,推倒他们的,是神秘宝石的力量。活着的人祈祷神灵,让宝石出现在死者身边、手中,哪怕是被秘密缝制在死者的衣襟底,只要能找到宝石,就有办法终止死亡。他们将心怀虔敬与忠诚,用圣水洗濯宝石,用神香缭绕宝石上人间的欲孽,再在万民的祈福祷告声中,把宝石放归原位。但是,人们只见死去的人,却不见失窃的宝石。心灰的人说,末日来了。

末日真的来了吗?眼见着死人越来越多,今天这里明天那里,但没人认领死去的人,因为认领了,无异于认领了羞耻,只好任由死者的尸骨风吹日晒,不堪目睹。行人掩鼻,神秘之国再也不是那个昌隆和平之境了。

只有野狗和乌鸦在寂寞的尸体之间忙碌,传播小道消息,却都是坏消息。死人越来越多,现在几乎没有人有兴趣猜测死者死去的因由。活着的人紧闭门窗,城市寂寞如死。

托马斯想到离开的时候业已迟晚,交通瘫痪,没有合适的工具,也没有人力能够送他离开。旅行者那颗习惯在路上、从不畏难的心现在疲惫不堪。他找不到可口干净的食物和水,旅行者皮包骨头,气喘吁吁,他想要总结自己的所见,想把自己模糊的思考写在纸上记录下来,他担心某天早上,太阳升起,他却再也不能站起。他的担心是正常的,因为在旅行者身后,城市一片死寂,以前在旅行者眼里是那样庄严神圣,让他想要流下感激热泪的建筑,现在像是巨大的废墟,散发出废墟才有的颓废味道。

旅行者挣扎着爬行到了海边,他向大海伸出手臂,但是大海涌起巨浪,浪头发出黑光,就在旅行者倍感绝望之时,一道璀璨光芒耀花了他的眼睛,光芒泄露自一只巨鸟的翅膀底部。托马斯从未见过那颗传说中的宝石,但他确信璀璨光芒一定来自传说中的宝石,那只神秘的大鸟把宝石当成了自己的一枚蛋,把它紧紧地抱在怀里。

旅行者陡增精神,他抬起上半个身子,与此同时,他惊讶地听到身后传来一声嘹亮的、类似婴儿的啼哭。

与比尔同行

一切靠自己。这句话印在《犟驴》登山手册的封面上。设备自备,保险自买,责任自负。紧接着的这三句话像是一句的余音。但这并不构成阻碍,越过夕阳西下静默的群山,我只看到被夕照照亮的嘎日山迷人的峰顶。

我曾和我认识的登山者探讨登山的话题。

“为什么登顶?”

“无限风光在险峰嘛!”这个人打着伟人的哈哈,但他的感受显然和说这话的伟人不同。

“主峰浓缩了山的精华。”这回答好像具体了点。

“从山顶俯瞰,看有骨骼的山,会增加人的骨气。”有一次,一个人对我这么说。

“人往高处走,本性使然么!”

“那又是怎样的本性呢?”

那个被我问的人没了答案。

这次,我决定和六个登山者一起登上嘎日山的峰顶,我渴望自己能有一个答案。

按俱乐部的规定,带着头灯和手电,带着睡袋和棉袄,带着雨具和蛇药,带着大量的水和少量的食物,带着二百块钱放下银行卡,我与他们集结了。

一个黑脸男站在队列前开门见山地宣读手册上的一段话:“所有参与者需本着对自己生命安全负责的态度;所有参与者即视为自愿接受本次户外活动可能面临的全部风险,并愿意独立承担可能发生的风险后果。”

随后,黑脸男用一篇外国小说做启动仪式发言。为省字

数,我代替黑脸男,用最少的字介绍这位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小说《热爱生命》。书中说的是两个淘金者带着金子从极地返家,他们饥饿、寒冷、疲乏。其中一个感觉腿每迈动一下,骨头在关节臼里的转动都让他痛苦。他那叫比尔的同伴也好不到哪儿去。在又一次艰难抬腿时,这个人扭伤了右脚腕,伤得厉害,他向死寂荒原里唯一的同伴求救,但比尔不看他,走远了。天黑了又亮了几次,这人已无力计算,他早已丢弃全部金子,匍匐爬行。他吸吮狼啃过的还残留有一丝肉腥味的驯鹿骨头,他用石头将骨头砸碎,吞下去。某一天,他看到了比尔的枪和金子,以及摊在地上的人骨。他无声地注视并走开。不久,他发现一头和他一样孱弱的病狼,正尾随在他身后几步远的地方,舔舐他留下的血迹。狼一定是希望他先死,好吃掉他。而这个被饥饿弄得奄奄一息的人也这么想。最后人赢了,他用牙齿磨破了狼的皮,狼血流进他的胃……现在这个人几乎失明,只能像虫子一样在地上蠕动,虽然缓慢,但一直在动。终于,一条捕鲸船上的科考人员发现了他。三个星期后,他在捕鲸船上醒来。再后来,这个人的余生只对一件事情感兴趣,那就是偷面包,把面包藏在屋子里,席子下。“好了,”黑脸男最后说,“你们七个人,都可以自比小说中幸运活下来的人,且把对方当成‘比尔’,你们是与比尔同行,明白了吗?一切靠自己。出发!”

这仪式特别,叫我喜欢。

前五公里,我如风般地走在前面。我闻见空气中树叶和百草千花混合出的迷人味道,在心里一次次借用古人诗句抒发情怀。接下来五公里,我依然保持匀速前进。又一个五公里过去了。渐渐地,有人超越了我。渐渐地,我落在了后面。渐渐地,我距他们越来越远。这时我想起以前听一个登山者抱怨自己不该跟一个专业登山队去冒险:“你撒一泡尿,就需要三小时才能再次赶上他们,假如他们不停下休息,你真就追不上了。”这一瞬间我心里想,我得努力别落下太远。我的背上像有一条小溪在流淌,脸上的汗滴在脚下石头上的声音清晰可闻。鸟呢?林中鸟为啥不叫了?我突然听见一声脆响来自我的右脚踝,一股火苗顿时蹿过右脚脚背,我大叫一声,蹲坐在地。

等我脊背一片冰凉地站起来,试探我的右脚,钻心地疼痛让我确定自己不能再前行了。我抬头,向嘎日山熠熠生辉的峰顶无声遥望,万般沮丧。

我把身子挪进一片山毛榉林中,我试图弄断一根树枝充当拐杖,好依靠它的支撑返回山下。时间过去一小时了,我在前有队友后无救援的登山半道上把那句“与比尔同行”的话重温无数遍。

但前面有人返回了?我早上没有看清的我六个队友中的某张脸突然现于眼前,这次我不能再漠视这张脸了,我认真打量这张脸,方正、亲近、可信。

“猜你遇见麻烦了,半小时前我才发觉。”同伴说,“我慢慢向前走,走得很慢,希望你能赶上来。二十分钟过去,却总不见你。”同伴又说,“前后不见人,我心里闷得慌,开始担心你,这担心一直困扰着我,我把我登上山顶的畅快情景,与知道你有麻烦却不回转的困扰对比了一下,发现我只能原路返回了。”方脸队友一口气说了这么多。

“手册里说,我们都是彼此的比尔。”我有气无力地回应。

“可我首先是警察。”说这话时,他的表情让他那张脸看起来格外动人。

“不论职业,不论性别,一切靠自己。”这句我在手册上读到的话我再没有说给我的同伴听。因为傍着他的手臂行走大大减轻了我的疼痛和恐惧,我的心里早已升腾起无比踏实且温暖的幸福感。

又 见

我用十句中国式英语,给侯森解释一见钟情的意思,他摇着那颗卷毛脑袋,紧皱眉头,似懂非懂。他看我的眼神使我心碎。他一次次地说,只要我看见你的眼睛我就懂得,但是,现在,我让他看见,他其实还是不懂,我一时悲从心生,想,还有多难逾越的障碍横在我俩之间?其实侯森的英语也好不到哪儿去,果然,他说,在他的祖国,他说阿拉伯语。他却反问我,你想学英语还是阿拉伯语?为了证明我喜欢他的程度,我说,我想学阿拉伯语。侯森想了想说,你先学习英语。

现在,我和侯森一句一句完成语词的拼接,尽力让对方知晓彼此要表达的本意,让对方知晓自己此刻的心情。当侯森一连发来问号而我终究不明白他词语中漏掉的字母是哪一个的时候,我不由心生一个修行千年的狐仙被一朝废掉法力的哀伤。我必须把文学语言变成口语,把抒情变成叙事,让我们言语间的误会尽量少点。

为什么会喜欢侯森,大概他的神知晓。

在伟大的兵马俑前,侯森把他的相机举到我眼前,请我帮他们拍照。后来回想,在流水一般的人群中,侯森选择了我,完全可能是我手中的专业相机给了他判断,在用他的相机帮他拍照之后,我用我的相机为他们留影,侯森不失时机地给我写下他的邮箱地址,指着自己的胸口:发照片给我,一定!我用英语说没问题,他立即释然。回眸一笑,阳光一地。

走出三步之后侯森又倒退回来,请求和我合影,在我同行的起哄声和他同伴的“OK”声中,我们彼此的相机里存下一张合影照片,照片上的侯森脑袋俯在我头上,努力做出含情脉脉的表情,我看着,忍不住放声大笑。

侯森说,笑一下。你的笑脸,花一样。这些平常的词在他的表达里,有说不出来的力量。

我并不知道侯森在我的城市,他当时参加中科院在此举办的农业项目技术推广培训。他回国后在邮件里解释这些,但这时,我们隔着六个小时的时差。你需要睡觉。你必须睡觉。侯森在那边说。凌晨两点钟,我确实需要睡眠。我说,我去睡觉,你却醒着。他羞涩地蹦出几个字:在埃及,现在是夜里八点钟。

他问,你结婚了没?我说我有一个丈夫,一个女儿。他问,是真的吗?真的吗?又说,那为你高兴一下。

他问我,我和你说话,你的丈夫在干什么?是不是在喊你?是不是睡着了?

我回答他,我丈夫睡着了,在他的房间里。他十分不解这句话,觉得我和丈夫不睡在一个屋子里,一张床上,是有问题的。一切都和爱有关,说话、吃饭、睡觉,每一件事情。蹦豆一般,侯森说了这许多。

我没法回答他,我只告诉他,我的生活没有问题,我们多年如此。他坚持说这不对、不好,劝我积极改变现状,生活是可以被改变的,你们漫长的岁月中,还有很多有趣的事情等在未来。这样的追问每次都在和他的对话里。他有次问我,不睡在一张床上,是不是因为你去过很多地方?见过很多人的缘故?

他像一个医生,渴望对我“有病的生活”望、闻、问、切。

但我偏偏像那个蔡桓公。

侯森比扁鹊固执,按他的说法,婚姻中的男女,没有吻,没有拥抱,彼此单独睡觉,是世上最大的错误之一。他说你必须改变生活,就算你结婚八年,也是能改变的,就从你出差回家的这个特别的晚上开始,你要专注于这个特殊的夜晚。然后沉默,仿佛这样就能腾出空间给我勇气、时机,然后静候我的“佳音”。

半小时后,他试探问我,嗨,你还在么?我说,我在。他立即问我,你的丈夫呢?我说,他在他的床上,睡着了。侯森立即发来一张悲伤的、困惑的脸谱。

我在那一瞬心怀感动,难道侯森关心我的身体甚于我自己?难道他了解我的身体甚于我自己?

可我是谁啊?侯森迫使我这样追问。

我在和侯森通话的过程里慢慢珍重起他来。

当又一个夜晚,我和他说话,他再次追问我的丈夫在干什么?我不知道该怎么给他说清“应酬”这个词的意思,该怎样向这个心灵简单干净如撒哈拉沙漠、如埃及十二月天空的男人解释。于是我说,他访朋友去了。他追问,需要到这个时候?我说,朋友在另一个城市。他终于气馁:他有没有女朋友?我说,我不知道,他不告诉我。长长的沉默之后,他说,宝贝,你现在可以和别的男人做爱了。

不必在意,不必等待。这是我多年修炼的内力,现在,这个异域青年隔着时差、隔着语言的障碍、隔着文化背景的不同,告诉我,你可以和别的男人做爱了。

如果有禁忌,这个人说,不必顾忌,可以打破。

真的就能打破么?

我悲哀于我的一个女友的感叹,她说,我已经知道我眼前放的是什么东西了,我还需要伸手去感受一下么?我不用伸手!

是的,我也不用伸手。在我的生活中,我用眼睛看到的,就是终极的判断,我不必烦劳自己再伸手。

我任凭侯森追问,你孤单么?你孤单么?

这一次,我潮湿着眼睛回答他:我不孤单,即使我的丈夫永远都不回家,我也不觉得孤单,相反,我觉得内心安宁、阔大,是从未有过的充实与完整。

我使用短句,力图表达出我的本意。

认识侯森半年之后,我去了埃及。十二月是埃及最好的季节,阳光明媚、天空湛蓝,走在开罗的街巷中,身体像是从什么东西里解放出来的坦然与安妥。

拜访闻名已久的胡夫金字塔、狮身人面像、帝王谷、卢克索神庙、埃及博物馆……之后我去了红海边,享受上帝在那里布下的美景,蓝色海洋、银白沙滩,绸子一样的海风拂过我的皮肤,心里是难言的柔软。

我最后去了阿斯旺,因为那里有侯森的研究项目在推广,温暖的阳光下,我和那些正在生长的作物彼此陌生。

侯森说,Vanilla,如果你来埃及,我要拥抱你。Vanilla,如果我去中国,我也要拥抱你。

我面对沙漠微笑,流到脸上的泪水被沙漠的热风迅速吹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