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英裔美国人的社会状况
[社会状况一词的定义。[1]/
我将频繁提及英裔美国人的社会状况,首先,我必须阐明我所指的社会状况一词的含义。
在我看来,社会状况是一个民族在特定时期的物质条件和知识背景。]
社会状况通常是事实的产物,有时也是法律的产物,但在大多数情况下是两者共同的产物。但是社会状况一旦确立,它将成为控制国民行为的大部分法律、习惯和观念的首要原因;凡非它产生的东西,它都会加以改变。[2]
因此,要想了解一个民族的立法系统和风俗习惯,就得从研究它的社会状况开始。[3]
英裔美国人的社会状况的特点取决于其在本质上是民主的
新英格兰最初的移民。——他们之间的平等。——南部采用的贵族法律。——革命时期。——继承法之中的变革。——这一变革产生的影响。——西部新成立的各州将平等发展到极致。——知识平等。
人们对英裔美国人的社会状况做出了几种重要评价,但其中一种占据了主导地位。[4]
美国人的社会状况是非常民主的。自各殖民地创建之初,它就具备了这一特性,该特性在如今体现得更为明显。[5]
[≠当你观察美国的公民社会和政治社会的时候,你会发现两大事实主宰一切,其他一切都因它们而产生。民主制度奠定了社会状态,人民主权原则决定了政治法律制度。
这两种物质并不相似。民主制度是社会的一种存在方式。人民主权是政府[的本质]的形式。它们也是无法分离的,因为相较于自由,民主[6]与专制更兼容。
但它们是相互关联的。在尚未建立民主制度之初,人民主权或多或少是一种法律拟制。≠][7]
我在前面的章节中提过,那些来到新英格兰海岸定居的移民彼此之间是非常平等的。即便是贵族主义的萌芽也未曾出现在合众国的这部分领土上。在那里,只有学识[一种学识上的赞助]能够产生影响。人们习惯于尊敬某些姓氏,把它们当作学识和美德的象征。某些公民因自己的声望获得了高于普罗大众的权力,如果这种权力一成不变地由父亲传给儿子,或许其应当被称为“贵族主义”。
这一现象出现在哈德孙河以东[北],而在该河西南[南],直至佛罗里达州,一切截然不同。
在位于哈德孙河西南方[8]的大多数州中,英国大地主在这里定居。贵族主义原则以及英国的继承法也被引入这里。[9]我已经解释了美国未能建立强大的贵族主义制度的部分原因。虽然这些原因存在于哈德孙河西南方[10],但是它们在该河以东[北]没有发挥太大作用。在南部,一个人在奴隶的帮助下能够耕种一大片宽阔的土地。因此在美洲大陆的这部分地区存在富裕的大地主;但他们产生的影响却不是准确意义上的欧洲贵族地主产生的影响,因为他们不享有任何特权,奴隶的耕作使他们不拥有任何租客,因此他们没有得到任何恩惠。但是,在哈德孙河以南,大地主形成了一个优越的阶级,他们有自己的观点和品位,并且通常成为该阶级政治活动的核心。这是一种与大部分民众没有太大区别的贵族阶级,其容易考虑民众的情绪和利益,也无法激发群众的喜爱或憎恶。[11]总而言之,这是一个软弱且不勇敢的阶级。在南部,正是这个阶级成为起义的领头军,它为美国革命提供了一些伟大人物。
在这个时期,整个社会处于动荡之中。[12]以人民的名义进行的斗争使人民成为一股强大的力量,其产生了独立行动的欲望;民主本能已经觉醒。[13]在打破宗主国的禁锢之后,人们开始追求各种形式的独立。渐渐地,个人影响失去作用,习惯和法律开始朝着相同的目标前进。
但是,继承法使平等迈出了决定性的一步。[14]
令我感到震惊的是,古代和现代的政治作家竟不认为土地继承法对人类社会的发展产生了巨大影响。[15]的确,这些法律属于民法法规;但它们也是政治惯例的主要措施,因为它们对国家的社会状况产生了令人难以置信的影响,政治法律仅是社会状况的体现。此外,继承法以一种特定的、始终如一的方式作用于社会;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它们将对未出生的世代产生影响。凭借它们,人类可以拥有一种能够控制其同伴的未来的近乎神权的力量。一旦立法者将规范公民继承行为的法律制定出来,他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将无用武之地:他的作品将自行启动,他完全不必插手;这一机制在其自身力量的作用下运作,并自行导向,朝着预定目标前进。
按照一定方式制定的继承法将财产,不久之后又将权力重聚并集中起来,置于某些核心人物手中;在某种程度上,继承法导致了贵族出现。在其他原则的带动下,按照另外的路径发展,其作用速度甚至会更快;它将财产和权力划分、分配、分散。有时人们担心它的进展速度过快。人们无法制止它的进展,但他们至少想方设法为它设置困难和障碍,他们想利用反措施抵消它的作用,而这只不过是白费力气!它将其在前进道路上遇到的障碍撞得粉碎;它在这世上不断起起落落,直到除了一种不断改变的、无形的民主尘埃[16]之外别无他物。
当继承法允许,甚至是规定所有子女平均分配父亲的财产时,它产生了两种效果;尽管这两种效果的目标一致,但也要将它们严格区分开来。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每个财产所有人的死亡都会导致财产上的一次革命;但也可以这么说:不仅仅是财产的所有人发生了改变,财产的性质同样发生了改变;它们被不断划分,被分得越来越小。[随着世世代代的相互继承行为,他们会变得越来越贫穷。]
这是继承法的直接影响,在某种意义上,也是继承法的实质性影响。[17]因此,在法律规定平均分配制度的国家中,财产特别是土地财产必定具有一种不断变小的固定趋势。但是,如果让这种法律制度自行发展,其立法效果仅会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显露出来。因为只要家庭不包含两个以上子女(据我们所知,在法国这样的国家中,每个家庭的平均人数仅为三人)[18],这些子女在平均分配了父母的财产之后,将不会比父亲或者母亲穷困。
但是平均分配制度不仅对财产所有权产生了影响,它也作用于财产所有者的精神,激发他们的热情来支持该法律。这些直接作用迅速地摧毁了较大的财产,尤其是较大的地产。[19]
在适用以长子继承权为基础的继承法的国家之中,大部分地产通常是代代相传且不加分割的。这种分配方式在某种程度上导致家族声望具体体现在土地上。家族代表土地;土地代表家族;土地使家族的姓名、起源、荣耀、势力和德行得以永存。土地既是家族的过去的不朽证明,也是家族的未来的珍贵保证。[20]
当继承法确立平均分配原则,它摧毁了家族声望与确保土地完整之间所存在的密切联系;土地不再代表家族,因为土地经过一代人或两代人之后必然被分割,且必定会不断缩减,直至最终完全消失。如果大地主的儿子的数量不多,或者如果命运眷顾他们,他们有幸拥有不逊于父辈的财产,那也不是完全拥有父亲的财产;他们的财产必然包含了父亲遗留的财产以外的其他财产。[21]
由于大地主从这一刻起不再因持有土地而得到任何巨大利益——因土地而产生的情感、回忆、荣耀或野心,你可以肯定他们迟早会出售这些土地。出售土地能够使他们获得更大的金钱利益,因为流动资产能够比其他资产产生更多收入,也更容易满足他们此刻的欲望。[22]
大型地产一旦分割就绝对不会重新聚集;因为小地主能够从他的土地上[23]获取高于大地主的土地收益率,所以小地主出售土地的价格也高于大地主。因此,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当一个有钱人低价出售了大片地产之后,他肯定不会为了恢复大地产而将其高价买进。[24]
所谓的家族声望通常基于一种个人利己主义的幻想。[25]在某种程度上,每个人都希望自己名垂千古,被子孙后代牢记于心。[26]在家族声望销声匿迹之处,个人利己主义就会取而代之。当家族不再出现在人们的脑海里,而是成为一种模糊的、含混的、不确定的概念时,每个人就只顾眼前的便利;他只想建设好自己这一代,而不再考虑其他了。
因此,每个人都不会尝试使他的家族永垂不朽,或者至少他会尝试通过其他与地产无关的方法使家族永垂不朽。
至此,继承法不仅使家族难以保证同一财产的完整性,而且剥夺了家族尝试这样做的欲望,它在某种意义上迫使家族与其合作完成自我毁灭。
平均分配法则以两种方法实施:一种是由物及人;另一种是由人及物。
凭借这两种方法,它成功改造了土地所有制度,并使家族和财富迅速消失。[27]
当然,我们还未发展到这种程度,虽然19世纪的法国天天都在目睹着继承法所带来的政治变化和社会变化,但其仍质疑继承法的影响力。我们每天都能看见它在我们的国土上不断地来回移动,在它的路径中,它推倒了我们的住宅的墙壁,摧毁了我们的田园的围栏。尽管继承法已对我们产生了很大的作用,但它仍有许多亟待完成的工作。我们的回忆、观点和习惯给它设置了很多强大的障碍。[28]
在美国,继承法的破坏工作已接近尾声。正是在这里,我们才能够研究它的主要后果。
在大革命时期,美国各州几乎全都废除了与财产转移有关的英国法律制度。
关于限定继承权的法律被修改,以免其干涉财产的自由流通。[29]G
第一代人逝去之后,土地开始被分割。随着时间的流逝,分割速度变得越来越快[就像一块从塔顶掉落的石头随着其移动轨迹逐渐加速]。直至今天,将近60年过去了,社会面貌已经焕然一新,大地主家族几乎彻底被普罗大众吞没。在曾经拥有大量大地主家族的纽约州,如今仅剩两个家族在即将将其吞没的漩涡上方漂浮。[30]今天,这些富裕的公民的儿子成为商人、律师、医生。大多数人已经默默无闻。世袭地位和世袭差异的最后痕迹已经消失殆尽,遗传法在处处发挥了它的平均化作用。[31]
这并不是说美国的富人没有别处多,我甚至还没见过哪一个国家的人比美国人更惜钱如命、哪一个国家的人比美国人更轻视财产永远平等的理论。[32]但是在那里,财富以令人难以置信的飞快速度循环流动,经验表明很少有两代人能够获得同等的财富。[33][人们就好比是这个新世界的神,一切来源于他们的事物终将再次回到他们手中。]
无论你认为这幅画面是多么浓墨重彩,它都无法完整地呈现出西部和西南部新建各州所发生的一切。[34]
在18世纪末,一些勇敢的冒险者开始涌入密西西比河流域。这相当于美洲的一次全新发现:很快,一大批人移居到那里;你发现未知的社会团体突然出现在荒野之中。一些在几年前甚至连名字都没有的州要求在美利坚合众国占据一席之地。[≠不到一年之后,该共和国被迫在它的星条旗上重新添加了几颗星星。≠]在西部,我们可以观察到民主已经达到了它的极限。在这些偶然创建的州中,居民们仅在昨天才踏上这片被他们占据的土地。他们几乎不了解彼此,每个人都不清楚最近的邻居的家族历史。因此,在美国大陆的这部分领土中,居民们不仅没有受到大家族和大财阀的影响,而且没有受到因学识和品德被尊为贵族的人士的影响。在那里,没有人因为毕生在人们面前做了好事而赢得人们的尊重。西部新建的诸州已拥有居民,但那里尚未形成社会。
在美国,人们不仅在财富上是平等的,在某种程度上,平等已经延伸到他们的思维之中。
我认为世界上没有一个与美国人口大致相当的国家像美国这样,无知之人如此之少,而饱学之士又如此不多。
在那里,几乎每个人都能够接受初等教育,而几乎每个人都没有接受高等教育。
这一点很好理解,可以说我们在上文提及的一切是一种必然结果。
几乎所有美国人的生活都非常宽裕,因此他们能够轻易获得人类的基本知识。
在美国,仅有少数富人[≠而这些富人不会形成一个单独的阶级。从推论来看,这一事实与为数不多的教育种类有关。≠];几乎所有美国人都拥有一种职业。现在,每个职业都需要一定的学徒年限。因此,美国人只能在人生初期专心接受普遍的心智教育;他们在15岁时开始职业生涯;因此,在通常情况下,当他们的教育结束时,我们法国人才刚刚开始接受学校教育。如果他们在以后接受进一步的深造,那也仅针对特定的、利润丰厚的领域;他们学习某个领域的知识只是为贸易作准备;他们只注重立竿见影的应用。
在美国,大部分富人在最初都是穷人,几乎所有的休闲人士在年轻的时候都是大忙人。因此,当他们对学习有兴趣的时候,他们没有时间专心致志学习;当他们有足够的时间时,又不再对学习感兴趣了。
因此,美国不存在一个以智力劳动为荣并且求知的爱好随着财富和世袭的悠闲代代相传的阶级。
专心从事智力劳动的意志和能力因此不断消失。
在美国,人类知识处于一种中等水平。所有人的思维都接近于它,有的人比它高一点儿,有的人比它低一点儿。
因此,你遇到的一大群人在宗教、历史、科学、政治经济学、立法、政府制度方面拥有大致相当的知识。
智力的不平等是由上帝决定的,人类无法防止这种不平等的出现。
但我刚刚所说的一切不妨碍其遵循这种规律,尽管人的智力在上帝的决定下是不相等的,但其发展方式是相同的。因此,在今天的美国,自诞生以来就一直非常薄弱的贵族因素,即使没被彻底摧毁,至少也已变得愈发微弱,故其已经难以对公共事务的发展产生任何影响。
恰恰相反的是,时间、事件和法律不仅使民主因素成为具备压倒性优势的因素,而且也可以说使其成为独一无二的因素。家族或团体无法带来影响,甚至极为短暂的个人影响也难觅踪迹。
[美国的。——编者注社会在宗教、观念、习惯和情感上都具有深刻的、彻底的民主主义本质。[35])
≠对于一个达到了这种社会状态的国家来说,混合政府大都没有发挥实际作用;对于它们而言,除了绝对权力或共和政体[人民主权原则]之外不存在任何其他选项。
美国发现其所处的环境让其幸运地远离专制制度,采用了对其有利的共和政体。≠]
因此美国在它的社会状况中呈现出最奇特的现象。在那里,人们比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历史上任何一个朝代的人都在财产和学识上显得更为平等;换而言之,他们在力量上显得更为平等。
英裔美国人的社会状况造成的政治后果
这种社会状况所造成的政治后果是不难推论的。
不能认为平等最终未能像以往那样进入政治世界。不要臆断人们永远安于在其他方面均已获得平等而仅在一个方面尚未获得平等的局面;因为他们终将在所有方面享有平等。
我只知道两种维持政治世界平等的方法:一种是将权利赋予每一个公民;另一种是让每个公民都不享有权利[除了美国政府之外,我无法找到比伟大上主的帝国更民主的存在]。[36]
因此,对于已经达到英裔美国人的这种社会状况的民族来说,很难在[人民的]人人有权和[国王的]个人专权之间找到一种折中路线。
[≠因此拥有相似社会状况的民族都面对一个令人感到恐惧的选择,他们必须在人民的主权和国王的个人专权之间做出选择。≠]
我们不能掩盖这一事实,即我刚才描述的社会状况既容易产生两种选项之中的前者,又容易产生后者。
事实上,人们对平等拥有一种豪壮且正当的激情,鼓舞他们变得强大并赢得他人的尊敬。这种激情倾向于将小人物的地位提升到与大人物相当。但人们心中对平等存在一种邪恶的偏好——将强者拉到与弱者相当的水平,宁愿享有束缚的平等,也不愿意享有自由的不平等。这并不是说拥有民主社会状况的民族天生蔑视自由,相反,他们对自由有一种本能的热爱。但自由不是他们的欲望的主要的、不变的目标;他们凭借冲动和努力奔向自由,如果他们错过这个目标,他们会感到心灰意冷;但是除了平等之外,没有什么能够满足他们,失去平等,他们宁愿走向灭亡。[37]
另外,当公民全都获得平等的时候,他们很难为了他们的独立反对权势的侵略。因为在那时,他们之中没有任何人强大到足以独自进行胜利的抗争,只有将所有力量联合起来才能确保自由。但现在,这样的联合已经不复存在了。[38]
因此,不同的民族会因相同的社会状况得出两种伟大的政治后果,这两种政治后果有着惊人的差别,但它们源于同一事实。
作为第一个面对我所描述的可怕抉择的民族,英裔美国人非常幸运地摆脱了绝对权力。环境、起源、智慧,最重要的是他们的道德观念让他们建立[39]并维护了人民主权。[40]
注释
[1]埃尔韦·德·托克维尔:“我不知道这样的定义是否真的有用。[它慢慢从第二章过渡到第三章]无论如何,风俗习惯应当被放置在其他能够改变社会状况的原因之前。无论事实如何发展,风俗习惯在它之前产生。它们先于法律产生。比如:清教徒的风俗习惯先于并导致了移民行文。”
爱德华·德·托克维尔:“我不赞同这个观点。”(YTC,CIIIb,第二册,第92页)
[2]“在一个民族之中,固有属性按照某种特定方式进行划分,文明程度大致平均,道德水平高度基本相当,那就是我所说的社会状况。/
“一般而言,社会状况是先于法律的事实的产物,但法律能够对事实的结果产生影响并改变它。”(YTC,CVh,第五册,第9页)
对托克维尔来说,社会状况让他想起了孟德斯鸠的民族基本精神概念(参阅《论法的精神》,第十九卷,第四章、第五章)。关于这个问题,也可参阅安娜·玛利亚·巴蒂斯塔的《政治思想4》,《托克维尔对民主社会状况的分析》,第3版(1973年):第336至395页。
[3]在空白处有用铅笔写下的文字:“模糊不清,不够明确。也许可以用举例代替下定义。”
[4]社会状况产生的原因与美国的现任政府:
1. 他们的起源:极佳的起源。宗教与自由精神的完美结合。冷静而又理性的种族。
2. 他们的地理位置:没有任何邻邦。
3. 他们的工商业活动。一切事物,即便是他们的恶行,现在看来对他们都是有利的。
4. 他们在物质资源上享有的好运气。
5. 占据主导地位的宗教精神:共和主义和民主主义宗教。
6. 有用的知识的传播。
7. 非常纯粹的道德思想。
8. 将美国划分为各个小州。它们之间没有太大的区别。
9. 缺少一切高度集中的重要首都。注意避免它的出现。
10. 商业活动和地方活动意味着每个人都找到了自己能做的事情(笔记本A;YTC,BIIa;《旅程》,OC,V,第一册,第207页)。
[5]埃尔韦·德·托克维尔:
这里的表述显得过于绝对。为了与第128页(第四章)的内容相呼应——你在此处谈论了贵族制度长期以来对美国南部和哈德孙河以北产生的影响,你至少应当说“几乎所有的殖民地”。该表述也与第二章的内容有争议。在第二章,亚历克西认为这一领域仅存在两个政治分区,这一观点迫使他概括了过多内容。添加另一种政治分区以及几个句子,一切将迎刃而解(YTC,CIIIb,第二册,第92页)。埃尔韦在阅读了该版本第128页的复制件以及第50页至第51页的相关评论之后得出的结论。
[6]在空白处有用铅笔注明的提示语:“解释如何理解民主。”
托克维尔从未对民主做出令人满意的定义。他总是使用意义不同的术语来解释它。哈德罗·拉斯基在其作品《论美国的民主》(OC,I,第30页)的序言中对四种定义进行了分析判断;詹姆斯·T. 施莱费尔在其作品《托克维尔的〈论美国的民主〉的创作》(第263至274页)对多达八种定义进行了认定:必然的发展或趋势、社会条件、人民主权论、人民政府、流动性、中产阶级、环境平等、开放社会。让-弗朗瓦索·萨特在“托克维尔与民主问题”(《国际哲学评论》49(1959年):第330至340页)中分析了托克维尔没有对民主做出单一定义的原因。也可参阅路易斯·德·凯尔戈莱写于1838年1月6日的一封信,托克维尔将这封信保存在其作品的第二部分的初稿之中(YTC,CVg,第二册,发表于《与凯尔戈莱的通信》之中,OC,XIII,第二册,第16至17页)。
[7]在空白处:“≠注意本章中的社会状态绝不能与因其而产生的政治法律相混淆;环境的平等或不平等,是一种事实,而民主主义或者贵族主义是一种定律。从这个角度进行重新审视。≠”
[8]这个词语是后来添加的。最初,此处写的是“南方”。
[9][﹡]杰斐逊的注释。
[10]埃尔韦·德·托克维尔:
此处再次显露出仅划分两个政治分区的弊端。亚历克西被迫从西南地区突兀地跳跃到南方地区,他没有将不同观点之间的关联阐述清楚,西南方和南方之间的差异也尚不明了。西南地区是否同样存在奴隶制度?在这方面,西南方与南方是否完全相同?如果答案是肯定的,为什么要连续提及西部和南部地区?如果答案是否定的,为何仅以南部地区为例?(YTC,CIIIb,第二册,第93页)
[11]埃尔韦·德·托克维尔:
我不明白一个缺乏民族的国家意味着什么。亚历克西想要表达的无疑是一个与合众国的其他民众有着相似习性的贵族阶级。但这种表述方式似乎并不正确,下列叙述同样不准确:它是一个考虑民众的情绪和利益且对民众不乏关心的贵族阶级。因此,原文中所说的“无法激发群众的喜爱或憎恶”也是不正确的。你应当说它不会引发其他所有阶级的妒忌。亚历克西在随后的内容中提到该阶级为美国革命提供了伟大的人物,以此证明它并非无关紧要的阶级。但是,当革命的领导者是这一阶级的公民,你就不能说它无法激发群众的喜爱或憎恶。
爱德华·德·托克维尔:“我仅同意父亲对最后一个段落作出的评价,该段落必须被修改。一个软弱且极不勇敢的阶级怎么可能领导一次起义呢?”(YTC,第二册,第93至94页)作者没有留意这些批评,最终发布的内容与原稿中的内容相同。
[12]埃尔韦·德·托克维尔:
这句话在我看来似乎仍过于绝对。南部社会的确处于动荡之中,但对于民主制度已然存在的新英格兰来说,社会根本没有产生动荡的必要。也许你可以这样表述:整个社会受到一种全新的冲击。另外,我想知道哪里的人民成为一股强大的力量。我已完全弄清结果,但我尚未如愿弄清原因。根据亚历克西在第130页的陈述可知,民主本能已在各地获得胜利,甚至是在那些最偏远的地方。也许起义军的贵族阶级领导和富人领导认为他们应当感谢那些在他们的命令之下进行斗争的人民,因为人民将政治权力赋予他们,或者可以说人民扩展了他们已经拥有的政治权力。按照惯例,一旦走上这条道路,就不能停止前进的脚步。
爱德华·德·托克维尔:“观察得非常仔细。第一段必须做出适当修改。”(YTC,CIIIb,第二册,第94页)
[13]在空白处:“≠在那时,贵族阶级(如果可以这样称呼它)是美国社会的领袖,它武装了人民群众,并带领他们在战场上战斗。≠”
[14]“给我一部关于平均分配遗产和出版自由的法律,只需三十年的时间,我将给你带来一个共和国。”(YTC,Cve,第63页)
在托克维尔的理论中,地产结构占据了特殊地位。在他撰写的《关于贫困化的回忆》(《评论》,第23期,1983年,第633页)之中,他反复强调土地集中导致政权集中,从而导致贵族阶级诞生。同样的观点反复出现在他在美国(托克维尔与利文斯顿、克雷、拉特罗布、斯帕克斯的谈话;YTC,BIIa;《旅程》,OC,V,第一册,第59页,第87页至88页,第102页,第109页,第111至113页)和英国(《英国、爱尔兰、瑞士及阿尔及利亚的旅行》,OC,V,第二册,第28页,第41至42页,第52页)旅行期间所做的笔记之中。在于1831年6月29日写给凯尔戈莱的一封信中(《与凯尔戈莱的通信》,OC,XIII,第一册,第231至233页),托克维尔解释这是美国社会最令他感到震惊的特点之一。而且,他在前往美国旅行之前就对这个问题产生了兴趣。在1827年的西西里岛之旅的笔记中(《旅程》,OC,V,第43页,第45页),他已经提到了土地的划分。同样的观点也出现在他描写法国在1789年大革命时期的社会状况和政治状况的文章之中,以及在《旧制度与大革命》之中。
我们知道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中提到了继承法的社会影响。孟德斯鸠也在《论法的精神》(第五卷第五章、第八章)中探讨了这个问题。后来,这一问题在革命时期的政治考虑中占据了核心地位。在19世纪初,人们仍然记得米拉博的演说,该演说在其死后出版(《米拉博先生发表的关于平等股份与直系继承的演说》,国民印刷社,巴黎,1791年,第23页)。甚至是托克维尔的父亲也在他的一部作品中研究了这个问题(《地方章程》,巴黎:J. J. 布莱斯出版社,1829年,第12至13页,第62页)。
[15]我所理解的继承法是解决财产在其所有者死后的归属问题的所有法律。
关于限定继承权的法律也属于该范畴。的确,限定继承权不仅有限制所有者在死前处理其财产的作用,而且它使财产所有者在世时承担为继承者妥善保管财产的义务。不过,限定继承权的最终目的是解决财产所有者死后的财产归属问题。其余所有规定则是具体的实施办法。
[16]在空白处有用铅笔写下的文字:“用尘埃来比喻民主显得有些夸大且缺乏准确性。”
[17]在初稿的一侧写着:“罗达的注释。”
此处提到的罗达是不是托克维尔和博蒙的同事及朋友克劳德·罗多特?但我们实在无法想象托克维尔会将一个其如此熟识的人的名字拼写错误。博内尔也在草稿中两次提到“罗达”(参见后文的注解s)。不管怎样,我们没有在托克维尔的文件和信件中找到以此命名的人。
[18]埃尔韦·托克维尔:“亚历克西是否大大低估了家庭平均人数?至少应该是4人,而非3人:父亲、母亲和两个子女。我不知道此处是否应当援引平均律。如果一个家庭只有1个子女会如何呢?但如果一个家庭有5个或者6个子女呢?那么土地分配法仍有待改进!”(YTC,CIIIb,第二册,第95页)
[19]继承法。/
继承法的作用。
1. 自然分配财产。但这种分配方式不是非常迅速,其根据子女数量平均分配父母的财产。
2. 抑制个人保留财产的欲望。作用极大。破坏家族声望并取代个人利己主义,促使个人为了获得收入或满足奢侈品位而出售地产,土地渐渐为农民所拥有,其所有权不再发生改变。与罗达的谈话。(YTC,CVh,第五册,第9页)
继承法。继承法的直接影响与间接影响(罗达)。
因此,不仅欧洲各民族变得更加平等,所有的民族都会变得愈加平等。
然而,制造业不断发展。(YTC,CVh,第五册,第8页)
托克维尔将在其作品第二部分的某一章中探讨工业化贵族制度(第三卷第20章)。在这一点上,该注释和第85页的注释p表明他在1835年去英国旅行之前已经对这个问题产生兴趣。托克维尔曾在1833年简要游览过英国,但在这次旅行的记录之中,没有任何迹象表明托克维尔特别关注工业问题。总体上说,人们普遍认为托克维尔在1835年游览了曼彻斯特、利物浦和伯明翰之后才对这个问题产生兴趣。(《英国、爱尔兰、瑞士及阿尔及利亚的旅行》,OC,V,第二册,第67页,第81页)
当托克维尔在美国时,在他与罗伯特·沃克斯的谈话中,后者已经提到了工业化对人口产生的影响(笔记本2和笔记本3;YTC,BIIa;《旅程》,OC,V,第104页)。对于博蒙而言,他将毫不犹豫地在他那发表于1835年的小说中坚称:“事实上,美国的确存在着某些与封建贵族相似的物质。工厂等同于庄园;工厂主相当于至高无上的统治者;而工人则相当于农奴。”(《玛丽》,第一卷,第241至242页)
[20]“[正文中用英文写着。——编者注]咨询利文斯顿在美国是否仍有确定限定继承权的可能性。”(YTC,CVb,第33页)
[21]参见托克维尔与拉特罗布先生的对话。(YTC,BIIa;《旅程》,OC,V,第一册,第109页)
[22]在《爱尔兰》中,博蒙将建议采用平均分配法则分配财产并削弱爱尔兰的英国贵族的社会地位(特别是第二卷,第191至200页)。博蒙跟托克维尔一样,也观察到继承法对美国产生的影响(特别是分别写于1831年7月4日和1831年9月31日的两封信,《美国信件》,第80页与第147页)。
[23]我并不是说小地主能够耕作得更好,而是说小地主能够投以更多的热情和关注,并通过耕作掌握其缺乏的技术。
[24]在空白处:“≠继承法对土地财富造成的破坏大于其对总体财富造成的破坏。≠”
[25]埃尔韦·德·托克维尔:“我不认为利己主义一词在此处是恰当的词语。利己主义是指只顾眼前且无视未来。在我看来,自豪一词似乎更合适。”
爱德华·德·托克维尔:“我认为利己主义一词较好。”(YTC,CIIIb,第二册,第95页)
[26]手稿中用铅笔写下的注释表明最初的版本在此处缺乏一个句子。该注释提到:“≠想想看,它会因过于笼统而使人得出不好的推论。≠”
[27]因为土地是最可靠的财产,所以有时也有富人为了获取地产而做出巨大牺牲,为了保住土地而放弃一部分可观的收入。但这只是一种偶然现象。一般来说只有穷人才热爱土地。那些学识、创造力和热忱都比不上大地主的小地主通常只有扩张领土的欲望;而遗产继承、婚姻关系和贸易上的财产变化渐渐为他提供了扩张领土的手段。
因此,除了分割土地的倾向之外,还产生了一种将土地重新聚集起来的倾向。这种倾向,足以防止地产被无限分割,也没有强大到足以形成大地产,更不会使土地被几个家族控制。
[28]埃尔韦·德·托克维尔:
这些障碍是什么?我不清楚这个问题的答案。法国仅有不到2 000个家族能为其长子提供双份遗产,并且这个数量每天都在不断减小。平等对待每一个子女成为主要趋势。甚至是受益于长子继承权原则的人也反感这一原则。它是促使七月革命爆发的原因之一。因为这句话的内容不明确,所以你应当阐明这些障碍究竟是什么。(YTC,CIIIb,第二册,第96页)
[29][注意]“≠此处引用了肯特的作品和利皮特的分析,以及一篇关于法国的继承法和限定继承权如何比美国法律更民主的评论。≠”
在1834年,托克维尔觉得自己需要他人的协助,以便了解美国的组织机构和阅读美国的书籍、手册和法典。下文的广告出现在抄写员博内尔的一个笔记本中:
现需要一名来自美利坚合众国的接受过博雅教育的美国人——你得愿意研究美国的政治法律和历史著作,且能够在为期两个月的时间内每天花费2~3个小时从事这份工作。不限工作时段。
请在上午10点之前或下午2点至4点之间拜访维尔纳伊街道第49号的亚历克西·德·托克维尔先生。
一式五份。(YTC,CVh,第二册,第85页)
这则广告似乎并未公开。弗朗西斯·利皮特表明他在美国驻巴黎代表团的推荐下获得了这份工作,大概是纳撒尼尔·奈尔斯或爱德华·利文斯顿引荐的。在写给丹尼尔·吉尔曼的一封信中(丹尼尔·C. 吉尔曼:《60年之后的亚历克西·德·托克维尔与他的〈论美国的民主〉》,《世纪画报月刊》,第56卷,1898年5月至10月,第705至715页),弗朗西斯·利皮特声称他的工作主要包括阅读并总结书籍、剪报、法律合集。另一名曾经协助过托克维尔的美国人西奥多·赛奇威克无疑扮演了更加重要的角色。他的谈话似乎帮助托克维尔完成了该书某些内容的创作(也可参阅乔治·W. 皮尔森撰写的《托克维尔与博蒙的美国行》,第731至734页)。
[30][注意]“≠此处指的是利文斯顿家族和范伦塞勒家族。≠”
[31]在托克维尔旅行的时候,他遇到了查尔斯·卡罗尔——独立宣言的签署人以及美国那时最富有的人之一。1831年11月8日,托克维尔在一封收件人不明的信件中提到了他:“[查尔斯·卡罗尔],一个95岁的小老头,看上去像箭一样笔直……亲眼目睹所有大家族在新继承法的作用下消失不见。60年来,他目睹这些大家族的后代变得更贫穷,贵族家族消失,而民主就像曾经的大地主那样掌控权势。”(YTC,BIa2)
[32]在空白处:“≠在这里,我认为制造业带来的个人财富的累积导致不平等出现。≠”
[33]民主。/
对民主而言,最重要的不是巨大的财富不存在,而是巨大的财富不停留在同一批人手中。凭借这种方式,虽然富人的确存在,但是他们不会组成一个阶级。
在现在的美国,工商业也许比60年前创造了更多财富。然而,长子继承权和限定继承权的废除使得民主以及民主主义情感、利益、准则、品位在现在比60年前发挥了更强大的作用。
此外,平等的政治权利引入了一种强大的、全新的民主元素。
美国社会一直都具备民主主义本质,而大革命使民主主义原则逐渐转变为法律。(YTC,CVe,第60至61页)
[34]埃尔韦·德·托克维尔:
此处的转折必须修正。上文描述了关于平等分配法则的作用的内容,其与西部新建诸州没有任何关联。我认为你应该这样阐述:我们在上文探讨的东部、南部地区的财富平均化和地位平等化尚无法完整呈现出新建诸州所创建的一切,等等。在这里,我要强调一种思想。作者切不可惧于提及一些使人联想到前文的词语。这些词语是想象力的支撑点,其使想象力重回正轨,使前后阐述的观点形成对比。(YTC,CIIIb,第二册,第97页)
[35]有人在该段落和前两个段落旁画下大括弧,并在空白处写道:“≠我认为应当舍去这几个段落,因为其包含的内容超过了社会状况的范畴。可以问问古斯塔夫和路易斯的看法。≠”
[36]在此处,托克维尔指的也许是苏丹。——译者注
[37]埃尔韦·德·托克维尔:
整个段落的内容非常含糊。我不知道我是否理解它,但在我看来其阐述的内容不甚正确。人类想获得平等不是为了变得强大并赢得他人尊敬,而是出于人类的自尊,出于一种大致可被理解为人类尊严的情感。束缚之所以产生,不是因为弱者想将强者拉到与其相当的水平。束缚是一种堕落状态,它不是任何国家或者任何国家的组成元素做出的选择。它因不断失去自由的国家的恶习而产生。国家的自由之所以不断流失,是因为国家不知道如何利用自由或者因为国家过于软弱而不知道如何令自身摆脱暴君的统治。疲劳或者怯弱,堕落或者憎恶,才是束缚产生的原因;而不是因为人们宁愿享有束缚的平等,也不愿意享有自由的不平等。这不是一种偏好,而是一种异议。(YTC,CIIIb,第二册,第98至99页)
[38]在家族掌控的版本中,该句子还包含了下述内容:“……这样的联合并非总是存在。他们往往因为束缚而轻易选择屈服。”
[39]在另一个版本中,空白处写有:“……道德观念,≠一种被称为偶然性的上帝的隐藏旨意≠,让他们……”
[40]埃尔韦·德·托克维尔:“删除建立一词。在一个国家中,所有个体主权的聚集体被称为民族,其无须被建立,因为这种主权本身存在于世界各地。即便在土耳其,它使苏丹被处死;在西班牙,国会认为改变王位世袭制度是有必要的。”(YTC,CIIIb,第二册,第9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