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歪唇男人

艾萨是圣乔治大学神学院已故院长伊莱亚斯的兄弟,他在读大学时读了德·昆西对梦幻和激情的描绘后突发奇想,将烟草在鸦片酊里浸泡后来吸,就是这样一个实验让这个优秀的青年从此沉浸在毒瘾里不能自拔,令爱他的亲友们既厌恶又怜悯,没人愿意再与他交往。

一个夜晚,艾萨的妻子哭着跑来向我和妻子求援,请我到她丈夫常去的一个鸦片馆去找他,他已经两天多没回家了!因为我是他的药物顾问,又是他的朋友,当然是最有资格去带他回来的人。

于是,我乘了一辆双轮小马车向城东疾驰,很快就找到了我要寻找的那家烟馆。借着门口闪烁不定的油灯,我走进一个又深又矮的房间,屋里到处弥漫着浓重的棕褐色鸦片的烟雾,看不清里面的情形。我边向里走边喊,“艾萨?你在吗?”

许久,我的右边有人蠕动,并发出喊声:“天哪,是华生!几点了,华生?”

“快十一点了。”

“十一点?哪天的十一点?”艾萨面色苍白地嘟哝着。

“星期五,六月十九日。”

“你吓唬人干吗?明明是星期三嘛,我刚抽了三锅、四锅……我记不得了。”他把脸埋在双臂中,放声痛哭。

“好了,我来扶你回家,凯特已经等你两天了。”我走过去,把抽泣着的艾萨扶进马车,然后回来找掌柜付账。

当我走过一个炭火盆前时,忽然感觉有一只手猛拉了一下我的衣服下摆,一个声音低低地说:“走过去,再回头看我。”

我惊奇地打量一下周围,直觉告诉我应该是身边炭火盆前那个瘦骨嶙峋的老头在说话,可是他和我有什么相干?

带着满腹疑惑,我向前走两步,回头一看,大吃一惊,那老头满脸的皱纹已经消失,昏花无神的双眼变得炯炯有神,转眼之间,福尔摩斯魔术般出现在我的面前!他暗示我到他身边,而他又变回了那个哆哆嗦嗦、随口乱说的龙钟老人。

“先打发走你的那位瘾君子朋友,在外面等我五分钟。”福尔摩斯低声说。

我点点头,出去替艾萨付账,又写了张便条让他带给我的妻子。

刚办好这一切,福尔摩斯装扮的老人已经驼着背、东摇西晃地出来了。我们一起默默地走了两条街,他都一直保持这种状态。

“华生,在那里见到你我真吃惊。”转过第三个路口,福尔摩斯终于舒展开身体,开口讲话了。

“见到你我更是吃惊不小,你在那里做什么,福尔摩斯?”

“我在寻找我的敌人。”

“敌人?”

“对啊,我最近在进行一件案件的调查,事情就发生在这家店里。我曾在一次调查中得罪过店主无赖印度阿三,如果我在烟馆里被人认出来,顷刻间就会没命的。”

“怪不得你要化装,这次是件什么样的案子?”

“是内维尔·圣克莱尔先生的失踪案,我怀疑他已经被这里的黑暗吞没了。”福尔摩斯神情略微有些凄凉地感叹。

他一边吹口哨招来一辆马车,一边向我详细解释。

原来,内维尔·圣克莱尔是个有钱人,他在李镇的郊区购置了一座大别墅,和妻子、两个孩子过着十分豪华的生活。他没有职业,但在几家公司里都有投资。所以,他每天早晨进城办事,下午五点十四分从坎农街坐火车回来,每天如此。

上周一,圣克莱尔先生早早进城办事,临出门,还答应给小儿子带回一盒积木。他出门后不久,妻子就收到一封电报,有个贵重的包裹已经到了,需要她到伦敦的亚伯丁运输公司办事处去取。

圣克莱尔太太一直都在焦急地等着这个包裹,所以她吃过午饭就赶到城里去,到亚伯丁运输公司去取。她在街上逛了一下,取完包裹回来,走到天鹅闸巷时,正好是下午四点三十五分。

天鹅闸巷就是印度阿三的赌馆所在的位置。天气很热,圣克莱尔太太一边慢慢走,一边期望能雇到一辆马车。

她正走着,突然,听到一声熟悉的喊叫声,她立刻抬头一看,天哪,她的丈夫正在三楼的窗户向她招手!正当她惊讶的时候,却看到她丈夫在刹那间被他身后一种不可抗拒的力量猛拉了回去。

虽然只是匆匆一瞥,圣克莱尔太太却清楚地感觉到丈夫脖子上没有硬领,胸前也没有领带。她确信,丈夫一定出事了!

她便飞奔过去,要闯进烟馆,可是刚跑到楼梯口就被印度阿三和他的助手推了出来。她害怕极了,立刻跑出胡同去寻求援助。幸好,她在弗雷斯诺街头遇见了值班的巡官和巡捕。

他们陪着圣克莱尔太太来到她发现丈夫的那间屋子,可屋子里只有一个跛脚的、面目可憎的家伙,根本没有圣克莱尔先生存在的迹象。印度阿三一直强调圣克莱尔太太眼睛看错了,巡官也几乎相信了他的话,可是圣克莱尔太太没有放弃,她的眼睛在屋内逡巡着,忽然,她大喊一声,扑向桌子上的一个小松木盒,打开盖子,倒出一大堆儿童玩具积木。她哭着说这正是丈夫答应给小儿子带的玩具!

这一发现,再加上那个瘸子的惊慌失措的表现,使巡官认识到这件事情的严重性。他们开始仔细地搜查,结果在里面的小卧室内发现窗框上有斑斑血痕。最可怕的是,他们竟然在帷幕后发现了圣克莱尔先生的全套衣服!只缺了一件上衣。

从衣服上并没有发现什么暴行,可屋子再没别的出路,看来圣克莱尔先生只能是从窗子消失的,但是窗子后面的河水正是涨潮的顶点,再加上那些血迹,明显表明圣克莱尔先生有受伤的可能,看来他能从水中逃生的机会几乎等于零。

房间中那个阴险的瘸子最为可疑,因为圣克莱尔太太看到丈夫后几秒内,印度阿三和助手就已经出现在楼梯口把她拦住了,那么最有时间作案的就只有那个瘸子。

那个瘸子名叫休·布恩,一向以乞讨为生,虽然他坚决否认见过圣克莱尔先生,只承认窗框上的血迹是他的左手不小心被划破造成的。可是,他无法解释圣克莱尔先生的衣服为什么会在他的房间中。所以,巡官没理会他的大声抗议,就让人把他带回了警察局。

巡官在房子里留下来,他想等退潮后寻找些新的线索。结果,退潮后他真的找到了线索,不过不是圣克莱尔先生的遗体,是缺少的那件上衣,因为那件上衣口袋中塞满了硬币,所以它才没被潮水冲走。

“不对呀,福尔摩斯,圣克莱尔先生的衣服全在屋子里,难道他只穿了一件上衣?”

“不,不,很可能是那乞丐把人推出去后要消灭那些泄露真相的衣服,然而巡官们很快就来了,所以他只来得及扔了一件上衣。”

“但是,圣克莱尔先生为什么会出现在赌馆?他和休·布恩是什么关系?”

福尔摩斯说:“是啊,还有很多疑问存在,圣克莱尔先生现在在哪里?是死是活?我觉得这次的案件看起来简单,却又困难重重。”

这时,马车已经来到李镇的郊区,一位白皮肤金发的小妇人迎了上来,不用说,她就是圣克莱尔太太。

“先生,有什么好消息吗?”她一见到福尔摩斯就着急地问。

福尔摩斯摇摇头,耸了下肩。小妇人痛苦地呻吟了一声,又问:“那有坏消息吗?”

“也没有。”福尔摩斯说。

“哦,那太好了,你们辛苦了,快进来吧。”

我们回到屋里后,圣克莱尔太太盯着福尔摩斯认真地问:“福尔摩斯先生,请您坦率地说,内维尔是不是还活着?”

福尔摩斯似乎被这个问题难住了,他坐在椅子中一动不动,半天才说:“老实说,我不这么认为。”

“那您觉得他死了吗?”

“我想是的。”

“您觉得他是哪一天去世的?”

“星期一。”

“那么,”圣克莱尔太太微笑着举起手中的小纸条,“请您解释一下他今天的来信,好吗?”

“什么?”福尔摩斯惊奇地站了起来,“我能看看吗?”

“当然!”

福尔摩斯急切地接过那张纸条,在灯光下看了起来,我也跟过去看,这是今天发来的信,盖有格雷夫森德地方的邮戳,不难看出信封的纸非常粗糙,字迹也很潦草。

“这肯定不是你丈夫写的。”福尔摩斯说,“你看,这些字不是一次写成的。这个人先写了人名,等人名干了之后才写的地址,说明他不熟悉这个地址。”

“是的,信封不是,可信的确是他写的。”

“你确定是他的笔迹?”

“是的,是他的笔迹,我完全认得出来。而且,您看,这里还有他的图章戒指!”

福尔摩斯不说话了,专心看那封信。

亲爱的:

不要害怕。一切都会变好起来的,已经铸成了一个大错,这也许需要费些时间来加以纠正。请耐心等待。

内维尔

“嗯,这是用铅笔写在一本书的扉页上的,信封是用胶水粘的,这个人还在一直嚼烟草。”

“这是不是可以证明内维尔还活着?”

“我不敢肯定,太太。”福尔摩斯说,“这封信也可能是他星期一写的,今天才寄来啊。谁知道这几天之内会发生什么事情呢?”

“哦,福尔摩斯先生,不要浇灭我的希望啊。”圣克莱尔太太立刻激烈地反驳说,“我们两人之间有一种敏锐的同感力。星期一早上,内维尔在卧室割破了左手,我在餐室立刻就感觉到了,如果他有什么不测的话,我怎么可能毫无感觉呢?”

我觉得很奇怪,插进话来,说:“既然他活着,为什么到现在不出现呢?”夫人做了个无奈的表情。

“星期一那天,您感觉他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吗?”

“没有。”

“那当天你看到他时,他是什么表情?”

“他大吃一惊。”

“您感觉他在向您呼救?”

“是的,他挥舞着双手。”

“哦,那也可能是因为惊奇而举起的双手啊。”

“我不知道,他一下子就不见了。”

“您看到房间里还有别人吗?”

“没有,我们上去的时候只有那个乞丐在。”

“对了,顺便问一句,圣克莱尔先生抽过鸦片吗?”

“没有,从来没有。他也从来没提过那个地方。”

福尔摩斯不再追问。

回到家,默默吃了饭。饭后,福尔摩斯盘腿坐在沙发上,叼着烟斗,陷入了思索之中。我知道这又是他的一个不眠之夜。

第二天早上一大早,福尔摩斯就笑嘻嘻地把我喊醒了,“我已经找到开启案子的钥匙了。”

“在哪儿?”

“盥洗室里。”

我在万分惊讶中随着精神焕发的福尔摩斯上了马车。马车飞快驶进巡捕房。我们很快就得到了巡官的热情接待。

“您要我做点什么,福尔摩斯先生?”

“我要见休·布恩。他在监狱里老实吗?”

“非常规矩,但是他实在太脏了,我们没办法让他洗澡。”

巡官领我们去见休·布恩,一路抱怨他太脏了,没人愿意和他在一起,只好把他关进了单人牢房。

“没关系,警官,很快我就可以让你们看看他的真面目了。”福尔摩斯说着,拍了拍他带来的一个包,又咯咯笑着说:“我已经想到一个可以让那家伙清洗的好主意了,而且还自作主张带了些东西。”

我和巡官都吃了一惊,没想到福尔摩斯这么能开玩笑。

牢房里的那个囚犯蜷缩在墙角,睡得正香,浑身肮脏到让人难以容忍的地步,可怕的面容污秽不堪。他脸上从眼角到下巴有一道宽宽的伤疤,伤疤牵住上嘴唇,微微向上吊起,露出三颗牙齿,像一只在嗥叫的野兽。

福尔摩斯从包里取出一块很大的洗澡海绵,悄悄走进牢房,就着水罐沾湿海绵,在囚犯的脸上使劲擦了两下。天哪!奇迹出现了,休·布恩的脸像剥落的树皮一样剥下了一层皮!转眼间由面目可憎变得皮肤平滑,模样俊秀。

“天哪,”巡官叫道,“他就是失踪的那个人,我见过照片。”

那囚犯睡眼蒙眬地打量着我们,忽然明白事情已败露,尖叫着扑在床上,哭喊起来:“上帝,我怎么办?我不能让我的儿女为他们的父亲感到耻辱!”

福尔摩斯和蔼地拍拍他的肩膀,说:“只要你能够让警务当局相信这件事不足以提交法庭,那就没有必要把案情公之于报纸了。”

那囚犯立刻高兴地跳了起来,“只要能不把污点留给孩子们,怎么做都行。”

没有了后顾之忧,他坦然给我们讲了事情的真相。他青年时候是伦敦一家晚报的记者,每天忙于采访,写稿,生活得很辛苦。

有一次,为了编辑城市中乞丐生活的真实面貌,他向主编申请去寻找素材。就是这次经历改写了他以后的生活。他以前喜欢演戏,学过一些化妆技术,而且曾经以精湛的化妆技术闻名于剧场后台。

他知道做乞丐一定要能引起别人的同情心,于是,他用肉色橡皮膏做了一个非常自然的伤疤,再把嘴唇一边向上扭卷起来。然后,他带上红头发,配上适当的衣服,选定了一个地方开始乞讨起来。

由于他的妆化得很像,口才又好,很快就获得了许多人的同情,仅仅一天的收入竟然超过他辛苦工作一星期的酬劳。他从没想到乞讨>的收入竟是这样的好,于是在金钱的诱惑下,他放弃了记者的生活,在那间烟馆高价租了间房子供他早晚更换面目使用。不久他就积聚了一大笔钱财,买了房,娶妻生子,过上了奢侈的生活。家里人只知道他在城里有投资,却根本不知道他到底在做什么营生。

上周一,他刚刚结束了一天的乞讨,正在租来的房子里换衣服,随便向窗外望一眼,竟然看到他的妻子就在楼下!他大吃一惊,忍不住惊叫起来。后来,他看到妻子向烟馆跑来,一下清醒了,赶忙让印度阿三去阻拦她,自己又赶快装扮成乞丐的模样,然后手忙脚乱地把硬币塞进衣服里扔出窗外,哪知刚扔一件上衣,警察们就冲了上来,不过令他欣慰的是竟然没有人认出他来。

“那么给你妻子的那封信也是你写的喽?”福尔摩斯问。

“是的,我害怕妻子担心,就趁警察不备的时候偷偷写了那几句话,连同戒指一起交给印度阿三,让他寄给我的妻子。”

“可惜,那封信昨天才寄到她的手里。”福尔摩斯说。“哦,天哪,我可怜的妻子。”

“因为警察看住了印度阿三,所以他只得把信转交给了一个当海员的顾客,没想到那家伙忘了这回事,几天后才寄出去。”

“对了,那些血迹是怎么回事?”巡官在一旁追问。

“哦,那天早上我划伤了手,当我往窗外扔衣服的时候不小心碰破了伤口流的血。”

福尔摩斯点点头,“我相信事情就是这样,但休·布恩从此就要彻底消失掉。”

“我发誓!”囚犯郑重地举起右手。

这件离奇的失踪案就这样圆满结束了,巡官惊奇地问福尔摩斯:“福尔摩斯先生,可真有你的,这么离谱的事情你也能找出答案。”

“没什么。”福尔摩斯微笑着说,“这全靠抽了一晚上烟。”

瞧,福尔摩斯就是这么谦虚,他只享受破案过程的快乐,至于胜利的果实,他从来不那么看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