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银色马

最近,英国各地到处都在谈论着一件离奇古怪的案件,那就是韦塞克斯杯锦标赛中的名驹奇异的失踪和驯马师的惨死。一向喜欢怪异案件的福尔摩斯却对此毫不在意,整日皱眉思索,吸了一袋又一袋的烈性烟叶,对每日必读的报纸也有些意兴阑珊。

突然有一天早晨,我们吃早餐的时候,福尔摩斯对我说:“华生,我想我要对这件案子做些什么了。”

我听了非常高兴,最近人们对这个案子议论纷纷,我也一直期待着福尔摩斯有所行动呢。不一会儿,福尔摩斯就让我带上双筒望远镜,跟他一起到帕丁顿乘坐火车,赶往埃克塞特了。

途中,福尔摩斯问我:“华生,你知道银色白额马?”

“不是很了解,不过我知道它是一匹名马。”

“是的。”福尔摩斯说,“它是索莫密种,它的祖先相当有名。那匹失踪的名驹就是银色白额马,它今年五岁,每次在赛马场上都能为它的主人罗斯上校赢得头奖。此外,它还是韦塞克斯杯锦标赛的冠军,所以,它是赛马嗜好者最爱的名驹,从来不会让热爱它的人落空。这次比赛许多人押了巨款在它身上。我想,显然会有人为了某种目的阻止银色白额马去参加下星期二的比赛。”

“唔,他们的计划成功得逞了,是吗?”

“目前来看是这样。星期二晚上,我就接到马主人罗斯上校和警长格雷戈里两个人的电报。格雷戈里请我与他合作侦破这件案子。”

“星期二?”我惊叫起来,“今天已经星期四了,福尔摩斯!”

“是的。”福尔摩斯说,“我只是不相信一匹名驹可以隐藏得那么久,再说达特穆尔北部是个特别荒凉的地方,我想那匹马很快就会被找到的。没想到两天过去了,除了捉住一个年轻人菲茨罗伊·辛普森外,没有任何消息。”

“怎么会丢呢,我觉得对这样一匹名驹应该有很多安全保护。”

“那当然。罗斯上校有四匹马和一个赛马骑师。赛马骑师名叫约翰·斯特雷克,也就是这次案件中死亡的那个人。他在上校家做了五年骑师,七年驯马师。他手下有三个小马倌,其中一个小马倌每天晚上都住在马厩里,另外两个就睡在草料棚中。”

约翰·斯特雷克已经结婚,还没有孩子,他和妻子以及一个女仆伊迪丝·巴克斯特住在一座小别墅里,离马厩大概二百码左右。那是个很荒凉的地方,附近仅有几座别墅,专供病人疗养或者其他喜欢呼吸新鲜空气的人居住。穿过荒野,大约二英里外,还有一座巴克沃特勋爵的梅普里通马厩。

那天晚上,马被训练、刷洗后,九点钟就上了锁。两个小马倌到斯特雷克家去,剩下一个小马倌内德·亨特留下看守。九点多一点,女仆伊迪丝给内德送饭来了,饭食是一盘咖喱羊肉。因为看马房的人在值班时,不能喝饮料,所以她没有带任何饮料。

当伊迪丝走到离马厩三十码时,一个男人叫住了她。那个男人躲在黑暗的角落里,看穿戴像一个上流社会的人。他大概三十多岁,穿着一套灰色花呢衣服,一顶呢帽,脚上蹬着一双带绑腿的高筒靴子,还拿一根沉重的圆头手杖。那人似乎非常紧张,脸色苍白。

“请问,这里是什么地方?”他东张西望地问。

“这里是金斯皮兰马厩。”女仆说。

“啊,太好了。”他惊喜地喊,“我终于找到了金斯皮兰马厩。我知道每天晚上只有一个小马倌睡在这里,是吗?你是来给他送饭的吧,可不可以把这张纸给他,我会给你报酬的。”

伊迪丝吓了一跳,立刻跑开了,跑到马厩的窗户下,刚想把刚才遇到的事情告诉给亨特,那个人追上来了,从窗户对亨特说:“我知道你们有两匹马参加韦塞克斯杯锦标赛,一匹是银色白额马,一匹是贝阿德。你能透露确切的消息给我吗?我听说你们自己都把赌注押到贝阿德身上,是这样的吗?放心,我不会亏待你的。”伊迪丝注意到他的手里握有一张小纸片。

“你这个该死的赛马探子!我要让你知道我的厉害。”亨特说着,跳起来去放看守的那只猎狗。伊迪丝赶紧朝家里跑去,她边跑边回头,看到那个陌生人还站在窗口。不过,等到亨特带着猎狗追出来时,那个陌生人已经不见了。

“啊,福尔摩斯,我发现了一点问题,那个马倌出去的时候肯定没锁门。”

“我开始也这么认为。华生。”福尔摩斯说,“我昨天特地往达特穆尔发了一封电报,查问关于锁门的事。结果马倌说他离开的时候把门锁上了,而且,他说门锁上之后,剩下的那个小窗户根本不可能钻进人来。”

不久,另外两个小马倌回来了,亨特把这件事告诉了他们。然后他们又派人告诉了驯马师。驯马师听完,似乎惊慌不安。他妻子发现他在半夜一点钟起了床,说:“我很担心那几匹马,要过去看看。”

这时,外面下起雨来,妻子恳求他不要去,可是他还是穿上雨衣,离开了家。

第二天早上七点钟,斯特雷克太太一觉醒来,发觉丈夫还没有回来,赶紧起床,喊上女仆一起奔往马厩。此时,马厩大门敞开着,亨特缩在椅子上,完全昏迷了。马厩内的银色白额马不见了,驯马师也没了踪影。

斯特雷克太太赶紧叫醒草料棚里的两个小马倌,他们两个睡得很死,好不容易才叫醒,至于亨特,却是怎么都叫不醒。他们只好丢下他不管,一起出去寻找驯马师和名驹。他们站到附近的小山丘上四下张望了半天,什么都没有看到。

就在这时,斯特雷克太太发现不远处,似乎隐隐约约看到斯特雷克的大衣。于是,他们急忙跑过去,果然,那里的荒野上有一个凹陷的地方,驯马师就躺在那里,脑袋被砸得粉碎,早已经死了。他右手握着一把小刀,血液一直凝聚到刀把上,左手紧握着一条黑红相间的丝领带。女仆认出来,那正是头天晚上那个陌生人戴的领带。后来亨特也证实了这一点。

名驹就这样失踪了,现场的痕迹表明,当时搏斗的时候它肯定也在场,但是后来就不见了踪影。尽管罗斯上校重价悬赏,仍然没有得到任何消息。

经过化验,亨特吃剩下的晚饭里含有大量麻醉剂,其他人当晚也吃了同样的饭菜,却没任何反应。他认为就是那个陌生人站在窗口的时候,给他的咖喱羊肉下了麻醉药。这点女仆也可以作证,因为当时那个人的确独自站在窗口待了一会儿。

警长格雷戈里接到报案后,立刻赶到出事地点,找到了那个嫌疑犯。那个人就住在附近那些小别墅里,他就是那个被捕的菲茨罗伊·辛普森。他出身高贵,曾经在赛马场上挥霍了很多钱财,不过他现在已经落魄,靠在伦敦体育俱乐部里作马匹预售员维持生活。

经过调查,他的赌注记录本上清楚显示,他把五千英镑的赌注压在银色白额马败北上。他自己交代说:“我去特穆尔不过是想探听有关金斯皮兰名驹的情况,同时也想了解一下有关第二名驹德斯巴勒的消息。”德斯巴勒是梅普里通马厩里的名驹,由赛拉斯·布朗照管。

格雷戈里审问他那天晚上的事,他全都承认,但坚决不承认投放麻醉剂,还有杀死斯特雷克的事。他反复强调:“我真的没有恶意,不过是想得到第一手情报罢了。”

当他看到那条领带的时候,脸色苍白,但想了半天也说不出合理的解释来。被捕时他的衣服仍然很湿,证明他当天晚上曾经冒雨外出,而他那个沉重的圆头手杖完全可以当作杀人的武器。不过,他身上没有任何伤痕。根据斯特雷克刀上的血迹,和他搏斗的凶手身上应该受到刀伤。从这一点看,辛普森似乎又不是凶手。

我听到这里,忍不住插了一句,“会不会是斯特雷克自己把自己割伤了呢?”

“这个倒也有可能。”

“警察们怎么说呢?”

“警察们一定认为这一切都是菲茨罗伊·辛普森做的。他们会这么设想:辛普森把小马倌麻醉倒后,用事先复制好的钥匙打开了马厩大门,把银色白额马偷偷牵了出来。因为马辔头没了,他只能用领带套在马嘴上,牵走了马。半路上他遇到了驯马师,两个人起了争执,斯特雷克用小刀自卫,却被辛普森沉重的手杖打碎了脑壳。至于那匹马,要么被他藏了起来,要么在他们搏斗的时候,脱缰逃走了。”

“这个说法似乎有些牵强啊。”

“是的。我想我们到达现场后会找出事情的真相的。”

傍晚时分,我们来到了塔维斯托克小镇。罗斯上校和警长格雷戈里已经在车站等着我们了。他们对福尔摩斯的到来表示欢迎,罗斯上校更是激动地说:“福尔摩斯先生,请你尽一切力量为可怜的斯特雷克报仇,并帮我重新找回银色白额马。”

“我会尽力的。”福尔摩斯说着,转向格雷戈里警长,“目前案件有什么新进展吗?”

“收获很少。”警长抱歉地说着,带我们坐上一辆敞篷四轮马车。一路上,警长滔滔不绝地讲他的意见和发现。福尔摩斯偶尔问几句话。我在一旁感兴趣地听着,果然,格雷戈里的意见几乎和福尔摩斯的预言完全一样。

“我想菲茨罗伊·辛普森就是凶手,他对那匹银色白额马相当在意,又有给小马倌下毒的机会和动机。更何况他那晚还曾经冒雨外出,那根沉重的手杖,握在死者手中的领带都完全可以作证。”格雷戈里说。

“但是,一个聪明的律师完全可以驳倒这些。”福尔摩斯摇摇头说,“他为什么要偷马?如果要害它,为何不在马厩内动手?如果藏起来了,他一个外地人会把一匹名驹藏在哪里?那个复制的钥匙有没有找到?烈性麻醉剂的来源有没有搞清楚?还有他要女仆转交给小马倌的那张纸是怎么回事?”

“哦,那张纸是一张十英镑的钞票,他钱包里也的确有一张这样的钞票。另外,他对这一带并不陌生,因为他每年夏季都会来住上两次。麻醉剂嘛,可能是他从伦敦带来的,至于钥匙,他用完后肯定随手就扔掉了。那匹名驹也许就在荒野中的某个地方,要知道这里实在太大,太荒凉了。”

“那条领带呢?”

“他说他也不知道丢到哪里去了。”格雷戈里说,“不过,有一个新情况。”

“什么新情况?”福尔摩斯问。

“星期一夜晚,一伙吉卜赛人曾在距离凶杀案地点一英里的地方停留,星期二就离开了。会不会辛普森和吉卜赛人之间有某些协议,他把名驹交给了那些吉卜赛人。”

“唔,这倒也有可能。”

“目前,我们正在荒原上搜寻这些吉卜赛人,还把周围十英里内每一家马厩和小房屋都检查过了。”

“对了,听说附近还有一家驯马厩。”

“是的,是梅普里通马厩。他们的德斯巴勒正是打赌中的第二名驹,传说驯马师赛拉斯·布朗在比赛中下了很大赌注。银色白额马出事的话,对他非常有利。”

“辛普森和梅普里通马厩有没有利益冲突?”

“完全没有。”

几分钟后,我们来到一座整齐的红砖长檐小别墅前,穿过不远处的驯马场,是一幢长长的灰瓦房。然后,再往西看,荒原上有一群房屋,那是梅普里通的马厩。

我们都跳下了马车,福尔摩斯还坐在那里沉思。我走过去碰了碰他的胳膊,他才猛然惊醒,双眼散发出异样的光彩,看上去兴奋不已。我知道,他一定是发现什么有用的线索了。

“福尔摩斯先生,我们现在就到犯罪现场去吗?”格雷戈里问。

“不,我想先停留一下,查清一两个细节。”福尔摩斯说,“斯特雷克的尸体已经抬回到这里了吗?”

“是的。”

“我想去看一看,另外,他衣袋里的东西列了清单吧?”

“是的。都放在起居室里。”

“太好啦。我们先去看看吧。”

我们在前厅一张桌子旁坐下,警长打开一个方形锡盒,一堆东西出现在我们面前:一盒火柴,一根两英寸长的蜡烛,一支用欧石南根制成的ADP牌烟斗,一个海豹皮烟袋,里面装着半盎司板烟丝,一块带金表链的银怀表,五个一英镑金币,一个铝制铅笔盒,几张纸,一把象牙柄小刀,刀刃非常精致,上面刻着伦敦韦斯公司几个字。

福尔摩斯拿起那把小刀,细致地看着,又递给我说:“唔,这是做非常精密的手术用的。华生,你应该对这种刀子比较熟悉吧。”

“是的,这是我们医生用的眼翳刀。”我说。

“想想看,一个人带着这样的小刀,在下暴雨的黑夜外出,而且没有把它放在衣袋里,这真是太奇怪了。”

“他的尸体旁有这把小刀的软木圆鞘,”警长说,“他妻子说这把刀原本在梳妆台上放着的。”

“这些纸是怎么回事?”

“三张是卖草商的收据。一张是罗斯上校给他的指示信。另一张是妇女服饰商的发票,三十七镑十五先令,发票是开给威廉·德比希尔先生的。斯特雷克太太说德比希尔先生是她丈夫的朋友,有时一些信件会寄到他那里。”

“唔,一件衣服要花二十二畿尼,真够昂贵的。”福尔摩斯看着发票说。

这时,一个面容憔悴的女人走了过来,她问警长:“警长先生,抓到坏人了吗?”

“还没有,斯特雷克太太。”警长说,“不过福尔摩斯先生已经来帮我们了。”

“哦,斯特雷克太太。”福尔摩斯说,“我一定在哪里见过你,你当时穿着一件淡灰色镶鸵鸟毛的外套。”

“您认错了,先生,我从来都没有那样的一件衣服。”斯特雷克太太说。

福尔摩斯道了声抱歉,就跟着警长来到出事的地点。他看了看曾经挂着大衣的金雀花丛,说:“那天晚上似乎并没有大风吧?”

“是的,不过雨下得很大。”

“嗯。那么大衣一定不是被风吹到这里,而是有人放在那里的。”

“应该是这样的。”

“我发现这里有很多脚印,是不是有许多人已经到过这里。”

“我们当时在尸体旁放了张草席,大家都站在席子上的。哦,这里还有一只斯特雷克穿的长筒靴和银色白额马的一块蹄铁,希望您能用得上。”警长拿出一个袋子说。

“做得非常好。”福尔摩斯赞叹了一声,接过袋子,走到低洼处,把草席拉到中间,伸长脖子查看泥土上的痕迹。

“哈,你们看这是什么?”福尔摩斯突然高喊了一声,快活地从泥土里捡起一根烧了一半的蜡火柴,火柴上裹着泥,如果不仔细看,还以为是一根小木棍呢。

“唉,我怎么把它忽略了呢。”警长懊恼地说。

“当然,发现它并不容易。”福尔摩斯说,“我之所以看得到,是因为我正在找它。”

“您在说什么?”警长吃惊地瞪大了眼睛。

“不用吃惊,我会向你们解释清楚的。”

说着,福尔摩斯拿着长筒靴和地上的脚印比较起来,他看过坑边,又找到羊齿草和金雀花丛间。

“周围一百码之内我们都仔细检查过了,我想你很难有新的发现。”警长说。

“的确如此。”福尔摩斯站起来说,“我还是到荒原上转悠一圈吧。对了,这块马蹄铁可以让我带着吗?”

罗斯上校对福尔摩斯的工作方法有些不耐烦了,对警长说:“警长先生,我们要不要把银色白额马从参加赛马的名单中取消掉?”

“不必。”福尔摩斯说,“我一定可以让它参加比赛的。”

“太感谢您了,福尔摩斯先生。”罗斯上校说完,和警长一起返回斯特雷克家去了。

我和福尔摩斯在荒原里慢慢散步。夕阳西下,晚霞洒落在羊齿草和黑莓上,呈现出一片绚丽的景色。

“华生,我们来设想一下那匹马的下落吧。”福尔摩斯说,“假设悲剧发生后,马脱缰而走,它会到哪里去呢?我想,马很爱合群,它一定会回到金斯皮兰马厩或者跑到梅普里通马厩去。那些吉卜赛人是不会招惹它的,因为这样一匹名驹带在身边太显眼了,他们一向不喜欢和警察纠缠。”

“有道理,那么马会去哪里呢?”

“按照刚才的假设,马不在金斯皮兰,一定在梅普里通。你看,这里的土质非常坚硬而且干燥,但是通向梅普里通地势越来越低,再加上那场暴雨,我想,那匹名驹一定会在那边潮湿的地面上留下痕迹的。”

我们边走边聊,不一会儿就走到了那片洼地。福尔摩斯让我向右走,他向左走。我刚向右走了不到五十步,他就喊我过去。原来他已经发现了一些清晰的马蹄印,而且那些蹄印与马蹄铁完全吻合。

“哈,这就是设想的魅力。”福尔摩斯得意地说,“格雷戈里就缺乏设想的能力。”

我们顺着蹄印继续往前走,约有四分之一英里的干硬的草地上,马蹄印消失了,再往前一个斜坡,马蹄印又出现了。就这样断断续续,我们跟着马蹄印一直来到梅普里通附近。这时,马蹄印旁明显出现了一个男人的脚印。

“嘿,看来马来到这里被人牵走了。”我喊。

“是的。”福尔摩斯欣喜地说,忽然,他又惊叫起来,“这是怎么回事?”

原来,那两种足迹突然朝金斯皮兰方向转去了。我们正要跟过去,我偶然向旁边一看,“嘿,福尔摩斯,快看哪,脚印又折回来了。”

“太好了,华生!你让我们少跑了许多冤枉路。现在我们跟着走吧。”

我们跟着痕迹走了没多远,足迹在沥青路上中断了,那个方向是通往梅普里通马厩大门的。我们刚走近马厩,一个马夫就跑出来拦住了我们,“这里不准闲人逗留!”

“没关系。”福尔摩斯从口袋里捏着一块半克朗的金币说,“我只问一个问题。如果明天早晨五点钟我来这里,会不会看到你的主人赛拉斯·布朗先生?”

“当然,他总是第一个起床的。哦,先生,他来了。如果他看到你给我钱会赶我走的。如果您真的愿意给我,请稍等一会儿。”

这时,一个可怕的老人出现了,他手中挥舞着一支猎鞭,粗暴地高喊:“走开,道森,快赶他们走开,否则就放狗出来。”

“哦,我只想和您聊十分钟,先生。”福尔摩斯说。

“我没有时间,快走,快走!”老人不耐烦地喊。

福尔摩斯靠近他,在他耳边低声说了几句,老人立刻跳了起来,面红耳赤,激动地高喊:“胡扯,胡扯,全是胡扯。”

“也许您愿意让我到您的客厅谈,我倒不介意在这里当众争论,您说呢?”

老人立刻蔫了下来,请福尔摩斯到房子里去。福尔摩斯跟我打了声招呼,就跟着老人走了进去。

大约二十分钟后,他们重新出现了。老人的面色变得灰白,大汗淋漓,他的双手颤抖着,霸道的神情一下全无。他唯唯诺诺地跟在福尔摩斯身旁,像一条忠实的猎狗,口里嘟哝着:“我一定照办,先生。我一定让它出场。”

“记住,千万不要出错。”福尔摩斯严厉地说。

“是的,是的。”他战战兢兢地说,“一定不会出错,不过,我还要改变它吗?”

福尔摩斯想了想,大笑着说:“不用了,不过,记住,不许耍花招,否则……”

“放心,放心,我一定不会的。”

然后,福尔摩斯和我就转身向金斯皮兰的方向走去。路上,我好奇地问:“你到底用了什么方法,让那样一个霸道的人瞬间变得那样服服帖帖?”

“嗯哼,你也看到了,他的鞋头是特殊的方头鞋,和马蹄印旁的脚印一模一样,再加上他每天最早起床。很明显,他早上起床的时候,看到了那匹名驹。开始,他想把马送回去,可是后来一想,他为这次比赛下了不少赌注,何不把马藏起来,等到比赛结束再说呢?当然,他不会承认这一点的,但是我把这些细节说得清清楚楚,他相信我当时真的就在一旁看着他,所以,他为了保全自己的生命,才不得不认输。”

“为什么搜查马厩的时候没有发现那匹名驹呢?”

“那当然是那个老马混子耍的奸计喽。”

“可是,现在马在他手上,他会不会伤害那匹马?”

“不会,他会像保护眼珠一样保护它,因为他还期望得到马主人的宽恕呢。”

“唔,我们要把这个消息告诉罗斯上校吗?”

“不用。”福尔摩斯说,“你也看到了,罗斯上校对我非常傲慢,我要给他开个小小的玩笑。”

“好的,没有你的许可我一定不会说出去的。”

“况且这件事情现在已经无足轻重了。”

“我们要去追查约翰·斯特雷克的案件吗?”

“不,我们今晚就回伦敦。”

他的回答大大出乎我的意料,不用说,警长和上校更觉得不可思议。警长听了目瞪口呆,上校则轻蔑地撇撇嘴。因为我们刚刚到德文郡才几个小时,还没调查出结果,就要这样撒手回去了。

福尔摩斯似乎没看到他们的表情,仍然轻松地说:“你们达特穆尔的空气真是太新鲜了。哦,对了,警长,可以给我一张约翰·斯特雷克的照片吗?”

警长拿了一张约翰·斯特雷克的照片给福尔摩斯。上校略带讽刺地问:“怎么?你对捉拿凶手没有任何信心了吗?”

福尔摩斯耸耸肩说:“那当然有一定困难。不过我可以确定你的马完全可以参加星期二的比赛。哦,好了,我要去问女仆一个问题。”

福尔摩斯刚一离开,上校立刻就对警长说:“我看你找来的这个顾问并不怎么样。”

“但他至少已经向你保证马可以参加比赛。”我在一旁说。

“但愿他能找到吧。”上校耸耸肩说。

就在这时,福尔摩斯回来了,他喊我一起乘坐四轮马车。就在我们上车的时候,他忽然问给我们开门的小马倌:“你们围场里的绵羊平常由谁照料?”

“是我,先生。”

“它们最近有什么毛病吗?”

“除了有三只变成了跛脚,没什么毛病。”

福尔摩斯满意地搓着手,咧着嘴笑了,他笑呵呵地对警长说:“格雷戈里,注意一下羊的这种奇怪病症吧!”

警长说:“这点很重要吗?”

“是的,很重要。”

“还有什么重要问题吗?”

“那天晚上狗有什么奇怪反应?”

“没任何反应啊。”

“嗯哼,这还不够奇怪吗?”

四天后,我和福尔摩斯到温切斯特市去看韦塞克斯杯锦标赛。罗斯上校来接我们,一路上,他的态度非常冷淡。

“我的马还是没有任何消息。”上校说。

“您确定看到它可以认出它吗?”福尔摩斯说。

“真是奇怪之极。”上校恼怒地说,“我已经在赛马场二十年了,谁不知道我的银色白额马的白额头和它那斑驳的右前腿。”

很快,我们来到了看台,赛马牌上参加赛马的名单已经近在眼前。

韦塞克斯金杯赛

赛马年龄:以四五岁口为限。

赛程:一英里五弗隆。

一、希恩·牛顿先生的赛马,尼格罗。骑师着红帽,棕黄色上衣。

二、沃德洛上校的赛马,帕吉利斯特。骑师着桃红帽,黑蓝色上衣。

三、巴克沃特勋爵的赛马,德斯巴勒。骑师着黄帽,黄色衣袖。

四、罗斯上校的赛马,银色白额马。骑师着黑帽,红色上衣。

五、巴尔莫拉尔公爵的赛马,艾里斯。骑师着黄帽,黄黑条纹上衣。

六、辛格利福特勋爵的赛马,拉斯波尔。骑师着紫色帽,黑色衣袖。

“我把准备好的另一匹马撤出了比赛,可是,你的话……”上校焦急地说,“哦,什么,银色白额马?它在哪里?我怎么没有看到呢?”

“已经跑过去了五匹,我想下一匹一定是你的。”我说。

正说着,一匹栗色马迈着矫健的步伐跑了过来,背上坐着身穿红色上衣,头戴黑帽的骑师。

“那怎么可能是我的银色白额?”上校喊,“马身上一根白毛都没有,福尔摩斯先生,这到底怎么回事?”

“不要着急啊,上校,看它跑得怎么样再说。”福尔摩斯说着,拿起双筒望远镜张望起来。

赛马一路狂奔,场面壮观。梅普里通马厩的赛马德斯巴勒开始跑在前面,可是不久,它就没了力气。罗斯上校的银色白额马却一跃而上,跑到了最前面,很快,它就取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绩。

“哦,看它矫健的身姿真的是我的那匹马,可是它怎么变成了这副模样?福尔摩斯先生,你把秘密保留得太久了。我简直摸不着头脑。”上校激动得气喘吁吁地说。

“这很简单,上校,你只要用酒精洗一下马脸和马腿,就明白了。”福尔摩斯说,“我从盗马者手中找到了它,就让它保持当时的原状参加比赛了。”

“哦,这可太令我吃惊了。”上校热烈地说,“它被保养得非常健壮,我想它还从来没跑得这么好过。真是抱歉,福尔摩斯先生,我以前对你有所怀疑,请你不要见怪。不过,如果你能帮我找到杀害约翰·斯特雷克的凶手,那就更完美了。”

“这很简单。”福尔摩斯说,“我已经找到了它。”

“在哪里?”我和上校都大吃了一惊。

“就在这里!”

“在这里?”上校气得满脸通红,“难道你怀疑我吗?这对我可真是一种侮辱。”

“不,上校,我绝对没有把你和罪犯联系在一起。”福尔摩斯说着,走向他背后的那匹马,说,“真正的凶手就是它!”

“它!”我和上校同时惊叫起来。

“是的。”福尔摩斯说,“不过,它并不是有意杀人的,而是为了自卫。”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上校彻底傻眼了。

“你的驯马师斯特雷克根本就不是一个值得信任的人。”福尔摩斯说,“我当初也以为辛普森就是罪犯。可是,当我坐在马车上,来到驯马师房前时,突然想到了咖喱羊肉的事情。要知道,麻醉剂弄成粉末会有一些气味的,而且很容易被人发觉,但是咖喱刚好可以掩盖这种气味。难道辛普森会带咖喱到驯马人家中?或者是刚好那天晚上遇到这种菜?这种巧合显然有些勉强,于是,我的注意力就放到了斯特雷克夫妇身上。因为只有他们可以决定晚餐吃什么,而且,麻醉剂是在菜做好以后专门给小马倌加进去的,因为别人吃了同样的菜后并没有任何反应。”

“我又想到,马厩中有一条狗,有人进来把马牵走,狗竟然没有吠叫。这不能不让人想到,狗对这个来客非常熟悉。由此,我几乎已经确定,这个深夜来客正是约翰·斯特雷克。”

“约翰·斯特雷克?他为什么要这么做啊?”上校惊叫起来。

“以前也有一些驯马师为了获取大量的赌注,故意不让自己的马得胜。”福尔摩斯说,“所以,我去检查斯特雷克的口袋,希望有所发现。”

“你是说那把小刀吗?”我问。

“是的,你知道的,那是一把做最精密手术的手术刀。”福尔摩斯说,“那天晚上,斯特雷克正是要给马做手术。上校你肯定知道,如果在马的后踝骨腱子肉上从皮下划一小道轻轻地伤痕,足以使马跛足,但从外面绝对是看不出来的。只会被人当成训练过度或是有一点风湿痛,但它的速度肯定会大打折扣。”

“啊,这个坏蛋!”上校气愤地喊。

“马受到刀刺一定会嘶叫,所以他才会把马牵到荒野去做那个手术。”

“怪不得他会带蜡烛和火柴呢。”上校又喊。

“是的。我检查了他携带的物品后,不但想通了他的犯罪方法,连他的犯罪动机也找到了。”

“什么,”上校又惊叫起来,“那么他的犯罪动机到底是什么呢?”

“你们还记得他口袋里的账单吗?”福尔摩斯说,“咱们都知道,没有人会把别人的账单装在自己的口袋里。”

“一般是这样的。”我说,“不过,斯特雷克太太不是说德比希尔先生是他先生的好朋友吗?”

“那是编造的,华生。”福尔摩斯微笑着说,“我看到那些债务,就断定斯特雷克过着重婚生活,他肯定另有一处住宅,而且有一个爱挥霍的女人。你们也许还记得我曾经向斯特雷克夫人打听那件花费二十畿尼的衣服,她根本就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我记下了账单上服饰商的地址,又带上斯特雷克的照片去核对,果然,服饰商认出斯特雷克就是那个神秘的德比希尔先生,他有一个爱打扮的妻子,特别喜欢豪华的服饰。”

“这个家伙竟然还做出这样的事情。”上校差点咬牙切齿了。

“我查到这里,一切都清楚了。斯特雷克为了那个奢华的女人背上了满身的债务,他为了摆脱这些债务,才铤而走险的。”

“可是,他到底是怎么死的呢?”上校着急地问。

“他把马牵到一个荒凉的坑穴里,脱掉大衣,挂在一旁。然后,他点起蜡烛,左手握着辛普森逃走时不小心丢掉的领带准备绑住马腿,右手握着那把刀,准备给马做手术。没想到,蜡烛的亮光让马受了惊吓,它本能地预感到有人要害它,于是,它猛地尥起蹶子来,铁蹄子刚好踢到斯特雷克额头上。斯特雷克立刻倒了下去,小刀顺势划破了他的大腿。”

“啊,太妙了!”上校称赞说,“你简直就像亲眼看到一样。”

“哦,福尔摩斯,我记得你曾经提醒格雷戈里警长留意羊群,和这件案子有什么关系呢?”我问。

“喔,那是一个大胆的推测。”福尔摩斯说,“斯特雷克诡计多端,我想他不会毫无把握就在马腿上做手术的,所以我猜测他肯定会在什么东西上做实验。当我看到绵羊的时候就有了这个大胆的推测,还好,小马倌的话证实我的推测是正确的。”

“所有的问题都清楚了。”上校说,“可是,你能告诉我马失踪后到底被藏到哪里了吗?”

“它自己脱缰逃跑了,被你的邻居精心照料了几天,我想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应该宽容他。”福尔摩斯说。

“好的,我完全接受你的意见。”上校说。

这就是那件离奇的银色马案件,福尔摩斯奇迹般解决了这个轰动一时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