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桑戴克的王牌

桑戴克迈着大步走进了证人席。我看着证人席里的桑戴克突然感到非常陌生,好像我从来没有仔细认真地了解过我这位朋友一样。我知道他是一个不苟言笑的人,是一个聪明绝顶的人,他有着无穷的智慧,散发着迷人的魅力。但是,直到现在我才发现,现在站在我面前的桑戴克是我见过的最帅气的男人。他衣着简单,穿着飘逸的长袍,戴着雪白的假发。然而他的威严并不仅仅来自他的外表,他坐在证人席还有一股强大的气场,好像整个法庭都在他的掌控之中。即使身穿红色外袍,衣着华丽的法官大人在他面前也是相形见绌。陪审团的目光也转向了桑戴克,他们的神态就好像是在仰视某位重要的人物一样。我不仅留意到他那高大的身材、傲人的气质、沉着的神态、强大的气场,还注意到他有着近乎完美的面部曲线。那张脸就像雅典神庙里用大理石雕的人像那样完美,那是一种超脱世俗的脸孔,与法庭里一张张神色各异、世俗不堪的脸孔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桑戴克医师,你在圣玛格利特医院所属的医学院工作,对吗?”安斯提问道。

“是的,我负责教授法医学和毒物学。”

“根据法医学来调查案件这方面你有何经验呢?”

“经验非常丰富。这就是我工作所在。”

“有关保险柜内那两滴血的证词你听了吧?”

“是的,我听到了。”

“对此你有何见解呢?”

“我认为那两滴血毫无疑问是被人动过手脚的,很有可能是通过去血纤蛋白的方法。”

“你认为那滴血被动过手脚的话,那你能够给予合理的解释吗?”

“可以。”

“你的解释是否与那张纸上的指印相关?”

“是的。”

“对于指纹印你有多少了解呢?”

“对此我做过许多研究,有深入的了解,足够有能力分析那枚血指印。”

说着引导员就将那张纸递给了桑戴克。

“你之前有没有见过这张纸?”安斯提问道。

“见过,在伦敦警察局见过。”

“那你有没有仔细地检查过它?”

“是的,我非常仔细地检查过这张纸,并且在警方慷慨的协助下,我还给它拍了几张照片。”

“这张纸上的这枚印记是不是某个人的拇指印呢?”

“是的。”

“刚刚那两位专家说这枚指印是被告鲁宾·霍恩比的左拇指造成的,你听见了吗?”

“我听见了。”

“你也赞同他们的说法吗?”

“不,我不赞同。”

“你认为纸上的那枚指印是被告造成的吗?”

“不。我很确定这个指纹印并非是被告造成的。”

“你认为是其他人的手拇指造成的?”

“不。我认为那枚指印根本不是某个人的手拇指造成的。”

法官听到这里,立刻停下笔来,抬起头,眼睛直直地盯着桑戴克,吃惊得嘴巴微微有些张开。刚才那两位指纹专家彼此看了一眼,脸上写满了愤怒。

“那你认为这枚指印是怎么来的?”

“是用橡皮印章或是明胶做的印章印上去的。”

此时,博尔特兴奋得站了起来,然后恍然大悟似的猛地拍了一下自己的大腿,并放声大笑。在场所有人的目光都转向了博尔特,法官也转过头,目光如炬,用非常严厉的语气说道:

“如果有人再在法庭上放肆,我将下令将其逐出法庭。”

紧接着,博尔特把头深深地埋了下去,身体蜷成了一团。我从来没见过谁能把自己缩成这么小的团。

“我明白了,”安斯提继续说道,“在你看来,这枚被认为是被告的指印是伪造出来的?”

“是的。这是枚伪造的指印。”

“但是,指纹可以伪造吗?”

“不仅可以,而且非常容易。”

“你的意思是就跟伪造签名一样简单?”

“比伪造签名更简单,而且更保险。签名是用笔写的,因此伪造的时候也需要用笔来完成。这就需要精湛的书写技巧,而且伪造出来的笔迹永远无法与真迹完全相同。但是指印是像用印章一样印出来的,指头尖就相当于一枚印章。所以,只要仿造一个与指尖特征相同的印章,那么就能印出一枚完全相同的指印来。假指印和真指印可以一模一样,完全无法加以区分。”

“那就没有办法区分真指纹和假指纹吗?”

“没有办法。因为真指纹和假指纹是没有区别的。”

“但是你刚才很肯定地说这纸上的指印是伪造的,可你又说真假指纹没有区别,那你又是怎样确定指纹是假的呢?”

“真假指纹要做到一模一样需要伪造者非常细心谨慎,只要有一点儿疏忽,就会让我逮住他的尾巴。就像现在这个案件一样,那枚假指纹跟真指纹并非完全一样,它们之间存在一些细微的区别。此外,那张纸本身就能够证明那枚指纹是伪造出来的。”

“好的,桑戴克,等一下我们就来检验这个证据。现在,请你用浅显易懂的话告诉我们你刚才说的那种印章是怎么做出来的。”

“方法有两种:第一种方法比较粗糙,但是非常简单,只需要浇铸一个指尖模型就可以了。首先,将手指压进黏性的可塑材料中,比如精细的雕塑黏土或是热的封蜡,然后再向可塑材料当中倒入温热的明胶溶液,等溶液冷却凝固之后取出,一个精美的指尖模型就完成了。但是想要伪造指印的人通常不会选择这种方法,因为这样会被当事人察觉。当然,为了不让当事人察觉,可以在当事人睡觉的时候,或是无意识,或是被麻醉的时候来浇铸模型。仿造死人的指纹也可以用这个方法。第一种方法很简单,不需要太多的技巧和特殊的装置。但是第二种方法却更为高明,也需要更多的知识和技巧。我确信本案的指纹就是通过第二种方法伪造出来的。”

“首先,伪造者必须获得当事人的指印。然后对指印进行拍照,拍照时要将底片翻转过来,以获得一张明暗与原图相反的底片。接着,还要准备一个特殊的晒图架,是一种由明胶制成的板子,而且明胶里还加入了重铬酸钾。最后,将底片夹在这个板子上进行曝光。”

“明胶加入重铬酸钾后就变成了铬化明胶。这种铬化明胶具有一种特殊的性质。我们都知道,普通明胶易溶解于热水中。铬化明胶只要不被光照,也是可溶于热水的。但是,铬化明胶一旦遭受光照,就会发生变化,不能再溶于热水了。底片上黑色的不透明的地方阻止了光线,让板子上的铬化明胶不受光照。然而,光线会穿透底片透明的地方,从而使板子上的铬化明胶发生化学反应。因为拍照时要将底片翻转过来,所以底片透明的地方就是对应的指纹凸起的纹路。也就是说,板子上最后不能溶于水的铬化明胶就是指纹纹路,其余的部分都能够被溶解掉。接着,将这张板上的明胶放入热水轻轻冲洗,便可将可溶解的部分冲洗掉,只留下不可溶解的部分,最后指纹凸起的纹路就会像浮雕一样呈现在这块板子上了。浮雕上的纹路与原指纹的纹路就是一模一样的了。将墨筒在浮雕上滚一下,或者将浮雕轻轻蘸一下墨水,就可以用这个浮雕印出一枚一模一样的指纹了。这样印出来的指纹就连汗腺开口处的白点都是相同的。这样制作出的假指纹跟真指纹是一点区别都没有的。”

“但是你说的这套方法很复杂也很困难啊!”

“其实一点儿也不复杂和困难。跟普通的碳印刷一样简单,而且许多业余爱好者都能完成碳印刷。另外,我刚才说的指纹浮雕其实跟其他普通的浮雕一样,任何一个照相雕刻师都能做得出来。我刚刚描述的这套复制指纹的方法,早就有许多工匠用到复制钢笔画上了。所以这些工匠中的任何一个人都可以制作这种指纹浮雕。”

“你刚才说过假指纹跟真指纹没有区别,无法区分。那么你能否给我们证明一下呢?”

“当然可以。我原来就打算当场在法庭上伪造一枚被告的指印展示给大家。”

“你是说,这假指印与真指印根本无法区分,即使是指纹专家也无法区分吗?”

“是的。”

安斯提转身对法官说道:

“法官大人,请问能否允许证人做一次这样的展示给我们?”

“当然可以,”法官点了点头,然后看着桑戴克问道,“这项证据非常重要。你准备如何进行比较演示呢?”

“法官大人,我专门拿了几张纸过来。”桑戴克回答,“每张纸上被划分成了二十个方格。我先在十个方格里印下被告的假指纹,然后再在剩下的十个方格里印下真指纹。之后请指纹专家们检验这些指纹,告诉大家哪些是真的,哪些是假的。”

“这项测试很公平也很具有说服力。”法官说道,“赫克托,对此你有异议吗?”

赫克托转身问了问坐在身后律师席的两位专家,然后回过头无精打采地回答道:

“没有异议,法官大人。”

“好的,那么在制作指纹的过程中,请两位专家离场回避一下。”法官说道。

辛格顿和他的同事听从法官的命令,很不情愿地起身离开了。他们走出法庭之后,桑戴克从档案夹里取出三张纸递给了法官。

“法官大人,这有两张纸,请您先在一张纸上选择十个方格做上标记,然后再在另外一张纸上也做上同样的标记。我会将其中一张交给陪审团,另一张由您留在手上。之后,我会根据您标记的位置,在第三张纸上印上假指纹。”桑戴克解释道。

“这个办法好极了。”法官说道,“这样只有我和陪审团知道哪些是假指纹了。那么就请你来我的桌子前,当着我、陪审团主席以及双方律师的面进行操作吧!”

得到指示后,桑戴克便起身走到了法官面前的大讲台。安斯提也起身准备过去了,去之前他弯下身子跟我说道:

“你和博尔特最好也过去。桑戴克会需要你们的协助,而且你们还能看看热闹。放心吧,我会跟法官解释的。”

安斯提走到法官面前轻声地说了几句话,法官朝着我们看了看,点了点头示意我们过去。于是,我们便愉快地起身过去了。博尔特手里拿着小盒子,脸上洋溢着幸福的微笑。

法官的桌子下正好有一个小抽屉可以把盒子放进去,这样干净的桌面上只用放一些纸。盒子打开后我们看见里面有一块铜制的调墨板,一个小小的滚筒,以及二十四个棋子一样的东西。看着之前让他困惑不已的“棋子”,博尔特的心中似乎已经有答案了,脸上露出了胜利的微笑。

法官好奇地盯着那一堆小玩意儿问道:

“这些小东西都是印章吗?”

“是的,法官大人。”桑戴克回答,“而且每枚印章都是根据被告不同角度的拇指印制作而成的。”

“可是为什么要做这么多不一样的呢?”法官更加好奇了。

“我故意做这么多个不完全一样的印章,”桑戴克一边回答,一边将墨泥挤在了调墨板上,然后用滚筒将墨泥压成薄膜,“以免让人一眼就看出来是一个印章印的指纹。这次测试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绝对不能让那两位专家知道我用了不止一枚印章。”

“好的,我明白了。”法官回答说,“赫克托,你也应该明白了吧。”

赫克托生硬地点了点头,显然他对整个测试过程很是不满。

不过,过了一会儿,桑戴克将其中一个蘸好墨的印章递给了法官。法官接过后很是好奇地端详了一番,然后在一张废纸上盖了上去,揭开印章后纸上出现了一枚清晰的拇指印。

“奇妙!太奇妙了!”法官吃惊地叫道,说完他将印章和纸片递给了旁边的陪审团主席。接着,法官又笑着说道:“桑戴克啊,幸好你所站的是正义的这一边。要是你站在另外一边的话,恐怕派上几百个警察都斗不过你。桑戴克,你准备好了吗?那现在我们就开始吧。首先,请在3号格子上盖章。”

桑戴克拿出一枚印章沾上墨水,然后拿起印章盖在那个格子上,揭开印章,纸上留下了一枚清晰的指印。

然后,桑戴克又在其他九个方格上重复了相同的程序,只是每个方格上印的都是不同的印章。印完之后,法官在另外两张纸上的相应位置做上了记号,并将一张纸交给陪审团主席,示意让他给其他陪审团成员看一下这些假指纹的位置,以便到时验证专家的判断。随后,被告鲁宾被带了上来,站在法官的桌子旁边。法官好奇地看着他,脸上并没有厌恶之情。鲁宾相貌堂堂,举止文雅,怎么看也不像是做偷鸡摸狗那种事情的人。从法官的眼神中我感觉到,他对鲁宾的审判肯定会是公正的,甚至可能还会有些偏袒鲁宾。

接下来的过程,桑戴克进行得非常谨慎仔细。每印一枚指纹,桑戴克都会重新在鲁宾的指头上滚一次墨水,印完一枚指纹后再用汽油清洗干净,等手指上的汽油干透之后,再重新滚上墨水。指纹印完之后鲁宾被带回了被告席。这时,纸上的二十个方格已经填满了拇指印。无论怎么看,这二十个拇指印在我眼里都是一模一样的。

法官拿着这张纸聚精会神地看上了好一会儿,露出半笑半怒的表情。等我们走回座位上之后,法官终于放下了手中的纸,通知引导员请那两位专家回到法庭。

在短短的时间里,两位专家的表情简直判若两人。之前自信的微笑,亮出王牌后的胜利的表情全都不见了,只剩下满脸的焦虑和迷茫。看见辛格顿犹犹豫豫地走上桌前的样子,我不禁想起他在警局里讲过的那段话。他那轻松获胜的计划显然被打乱了,怎么也没料到会有这一幕出现。

“辛格顿先生,”法官说道,“这张纸上有二十枚拇指印,其中有十枚是真的,十枚是假的。请你检验看看,然后在记录下哪些是真,哪些是假。记完之后,请你将这张印有指纹的纸再交给纳什先生检验。”

“法官大人,我可以拿我携带的照片来对比吗?”辛格顿问道。

“当然,我觉得可以。安斯提,你认为可以吗。”法官转头看着安斯提问道。

“可以,法官大人。”安斯提回答。

于是,辛格顿从口袋里拿出了一张拇指印的放大图片和一把放大镜,开始非常仔细地检视起那些令人困惑的指印。越往下看,他的表情越是犹豫不定,显得担心焦虑。他一边检查,一边时不时地将答案写在了纸上。每记录完一枚指印,他的眉头就会紧皱一下,表情随之变得更加困惑和沮丧。

终于,他抬起头站了起来,手上紧握着自己答案,对着法官说道:

“我检验完了,法官大人。”

“好的。那么纳什先生,你也来检验一下这些指纹,并写下你的检验结果。”

“噢,我真希望他们动作能快点儿。”吉布森悄悄对我说道,“你说,他们真的可以分辨出来真假吗?”

“我也不知道。”我回答说,“不过等会儿我们就知道了。反正这些指纹在我眼里都是一个样。”

纳什检验的过程谨慎得简直有些过分,一个人埋着头,旁若无人地比对了好长时间,让旁观的人看得心中窝火。终于,他写完了答案,将印有指纹的纸张交给一旁的引导员。

“辛格顿先生,”法官说道,“现在让我们先来听听你的结论吧!”

辛格顿走到证人席,摊开那张写有记录的纸条,然后抬头看着法官。

“你已经检验过那张纸了,是吗?”赫克托问道。

“是的。”

“你在纸上看见了什么?”

“在纸上我看见了二十枚指纹印。有一些指印显然是伪造的,有一些肯定是真的指印,还有一些我拿不准是真是假。”

“那么在逐一看过每个指纹以后,你对于这每一个指纹的结论是?”

辛格顿低头看了看他的笔记,然后回答说:

“1号方格的指纹是假的。2号方格也是假的,不过伪造得还行。3号和4号是真的。5号显然是假的。6号是真的。7号虽然是个假的,但伪造得很不错。8号是真的。9号我觉得应该是假的,虽然模仿得不错。10号和11号都是真指纹。12号和13号是假指纹。14号我就有点儿拿不准了,可能是枚假指纹。15号是真的,16号我觉得应该也是真的。17号肯定是真的。18号和19号我就不太确定了,但我觉得都像是假的。20号指纹我确定是真的。”

辛格顿越是往下说,法官的表情越是显得吃惊。陪审团看了看辛格顿,又看了看他们眼前那张参考纸,脸上的震惊之情显露无遗。

作为英国著名的律师,赫克托先生也是全然呆住了。辛格顿讲完,赫克托已经愁眉苦脸,露出一脸苦不堪言又不知所措的样子。

赫克托茫然地看了他的证人一眼,走回座位,然后猛地坐了下去,沉重的声音响彻法庭。

“你非常确定你的结论是正确的,是吗?”安斯提说道,“比如,你很确定1号和2号指纹是伪造的?”

“是的,我很确定。”

“你敢发誓证明那两个指纹是伪造的吗?”

听到这话,辛格顿先是犹豫了一下。辛格顿刚才也注意到法官和陪审团脸上那吃惊的表情,不过辛格顿却以为他们是在为他高超的判断力而感到吃惊,想到这里,辛格顿的脸上又露出了自信的表情。

“我发誓那两枚指纹是伪造的。”辛格顿自信满满地回答道。

安斯提什么也没说便回到座位上了,辛格顿把他的纸条递给了法官后,也从证人席中走出,将这个位置留给了他的同事纳什。

纳什听完辛格顿的证词后显得很是满意,他信心百倍地走上了证人席。他的结论跟辛格顿的几乎完全一致。他陈述结论时还流露出一种自认权威甚至傲慢的姿态。

“我十分确信我的答案是正确的,”纳什对安斯提说道,“而且我也敢发誓刚才我说到的那些假指纹,肯定就是伪造的假指纹。对于一个熟悉指纹的专家而言,这些假指纹根本就不难分辨。”

两位指纹专家离开后,桑戴克再次走入了证人席。

“桑戴克,我有个问题想问问你。”法官说道,“这两位专家都是在很诚实的情况下做出的判断,相互之间也没有串通,但得出的结论几乎完全一致。更令人不解的是,他们的结论里没有一个答案是正确的。”

法官说完这句话,我都快忍不住要笑出声了。我看到刚才还自信满满的两位指纹专家,现在的脸色瞬间变得惊慌失措,犹如在抽搐一般。

“如果他们纯粹乱猜的话,那么至少能碰对几个,也不至于全部都错。然而,他们很确定的答案却都是错误的;当他们不是很确定的时候,也往往选择了错误的答案。这种巧合真是难以理解。桑戴克,你可以解释一下吗?”

这时,桑戴克原本毫无表情的脸上露出了一丝浅浅的微笑。

“法官大人,那我就解释一下。”桑戴克回答说,“因为伪造指纹的目的就是要骗过检验指纹的人。”

“噢!”法官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同时脸上也露出了一丝笑容。陪审团则更是笑得咧开了嘴。

“很明显,”桑戴克继续解释道,“两位专家根本无法找出直接证据来判断指纹的真假。正是因为如此,他们就会去寻找一些间接证据,而我则故意给他们留下了一些间接证据。如果不是刻意为之的话,一个手指按出的十个指纹,每个指印都各不相同。指尖是一个半圆形的曲面,由于每次首先接触到纸面的曲面点不尽相同,所以每次印出来的效果都会有一点儿细微的差别。然而我做的指纹印章是平面的,所以每次留下的印痕都是相同的。指纹印章复制的不是指尖模型,而只是指纹印痕。而且十枚指印都用同一枚印章来印的话,那么只用机械的重复一个动作就可以了。如果是这样,我们就可以轻易将假指纹识别出来了,因为这些假指纹看起来个个都是一样的,而真的指纹却有一些细微的差别。”

“正是考虑到这一点,所以我制作的指纹印章都不完全相同。每枚印章都是根据证人不同的拇指印制作的,而且还刻意挑选了那些差别较大的指印来做印章。此外,刚才我在印取真指纹的时候,也尽量保持同一种姿势来印取指纹。这样每一枚真指纹都非常相似。专家非常肯定的那几枚假指纹,实际上是我印得很成功的,看起来很相似的真指纹。专家不太确定的那几枚指纹,实际上是印得不太成功、不太相同的真指纹。”

“桑戴克先生,非常感谢。你的解释十分清楚。”法官微笑地说道,表情很是满意,“安斯提先生,请继续。”

“你刚才想我们证明伪造指纹蒙混过关是可行的。”安斯提说道,“你之前也说过在霍恩比先生保险柜内出现的指纹是伪造的。你的意思是说,那枚指纹可能是伪造的,还是说事实就是伪造的?”

“我的意思是,它事实就是伪造的。”

“那你是在什么时候得出这一结论的呢?”

“我在警局第一次看到那枚指纹的时候就得出了这一结论。当时我根据三点事实证明那是枚假指纹。第一点,这枚指纹显然是用液态血液印上去的,并且印得非常清晰。要用液态血液把指纹印得如此清晰,那么肯定需要用滚筒,而且操作的时候也要非常谨慎小心。既然需要谨慎小心才能印得这么清楚,那么窃贼在匆忙之下必然不可能留下如此清晰的指印。”

“第二点,当我使用测微器来测量这枚指纹的时候发现,这枚指纹的大小与鲁宾真正的指纹大小并不相符,这枚指纹明显要大一些。于是,我先把测微器放在这枚指纹上拍了张照片,然后又用把测微器放在真指纹上拍了张照,通过比对两张照片上测微器的刻度,我发现这枚可疑的指纹比鲁宾真的指纹要大四十分之一。我把两张照片都放大了,你们通过看两张照片上测微器的刻度,便可以明显看出两枚指纹大小的差异。我随身也带了测微器和便携式的显微镜,如果法庭需要对两张照片进行检验的话,我也可以当庭接受检验。”

“谢谢。”法官淡淡一笑,说道,“我们接受你的证词。除非控方提出要求,暂时不用当庭检验。”

桑戴克将两张放大的照片递给了法官,法官非常认真仔细地看了一番后又递给了陪审团。

“第三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桑戴克继续说道,“通过这一点我们不但可以证实指纹确实是伪造的,并且得出指纹来源的线索以及伪造者的身份。”

霎时间法庭一片死寂,只有滴答滴答的钟声回荡在大厅当中。我朝瓦尔特看了一眼,他僵直地坐立着,一动不动,脸色苍白,额头上满是汗珠。

“我仔细地检查了这枚指纹之后,发现指纹上有一处微小的白印,或者说是一个空白点。这个白印像是一个大写的S,显然这是因为纸张的瑕疵造成的。印指纹的时候,如果指头碰到纸上起毛的地方,那么纸张纤维便会粘在手上,抬起手指后就会留下一个微小的白印。但是,我用高倍显微镜检查了这张纸后发现,这张纸的纸面完好无损,没有一点儿被粘掉的地方。如果有一点儿地方被粘掉,或是被破坏的话,肯定是可以观察到的。所以可以由此推断,印这枚指纹的时候纸上有起毛的地方,不过起毛的地方并不是在这张纸上,而是在原来真指纹的那张纸上。据我所知,指纹模里就有一枚可以确定是鲁宾·霍恩比的真指纹。在我的请求下,霍恩比夫人曾把指纹模带到了我的住所。我在检查指纹模里鲁宾的左拇指印的时候,发现这枚指印与保险柜里的血指印一样,在同样的位置上也有一个S形的白印。当我用高倍放大镜仔细检查时发现,这枚指印的纸上有一个浅浅的凹槽,这个地方的纸张纤维显然是被沾有墨水的指头给粘走了。经过系统的比对我发现,这两枚指纹的长宽比例完全相同:在指纹模里的指纹,上下最长26/1000英寸,左右最宽14.5/1000英寸,而血指印的长宽则是相应放大了1/40,上下最长26.65/1000英寸,左右最宽14.86/1000英寸。这两枚指纹的形状也完全相同。我又把这两枚指纹拍了照片,然后进行了放大。通过重叠比较两张放大的照片我发现,这两枚指纹不但形状相同,而且连指纹纹路的粗细,与纸张契合的角度都完全一样。”

“也就是说,根据你刚才所陈述的事实,你非常确定这枚血指纹是伪造的?”

“是的,非常肯定,而且是通过指纹模里的原指纹进行伪造的。”

“这两枚指纹如此相似会不会只是一种巧合呢?”

“绝不可能。刚才辛格顿先生也讲过,这种百万分之一的概率是可以忽略不计的。而且,这两枚指纹印是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留下的,而且间隔达数周之久。两枚指纹上都有一个白印,但是这个白印并不是拇指的指纹特征造成的,而是由于张纸本身造成的。如果说是巧合,那么印有指纹的两张纸上都必须有一个起毛的地方,而且形状大小都要相同,且当时与拇指接触的点也是相同的。出现这样的概率比之前提到的两个人拥有同一指纹的概率还要低。更何况保险柜里的那张纸是完好无损的,没有起毛,所以不可能造成这种白印。”

“那如何解释保险柜里那种去血纤蛋白的血液呢?”

“这种血液很有可能是伪造者制作指纹的原料。天然的鲜血很容易凝结,用来印指纹很不方便。为了印得一枚清晰的指纹,他可能会带一小瓶处理过的血液,一块小型墨板和一小滚筒。他先在墨板上滴了一滴血,然后用滚筒将其滚成薄膜,接着用事先准备好的印章在那张纸上印上了一枚非常清晰的指纹印。整个过程他都要非常谨慎小心。因为他必须在第一次就要印一枚清晰的且能够被识别的指纹。如果第一次没印清楚,第二次再印的话,指印看起来就会很不自然,很容易引起怀疑。”

“那两枚指纹的放大照片你带来了吗?”

“带来了。这张是指纹模里的指纹照片,这张是血指印的照片。两张照片中都有一个清晰可见的白印。”

桑戴克向法官呈上了这两张照片,同时也递上了指纹模和保险柜里的那张纸,以及一个双合放大镜。

法官先是用那个放大镜看了看两个原件上的指纹,然后又拿起两张放大的照片对比了一下。当法官看到那个相同白印的时候,也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看完之后,法官又将这些东西交给了陪审团,然后拿起笔上在自己本子上写了一些东西。

这个过程当中,我一直观察着坐在长凳另一头的瓦尔特。他的脸上写满了惊恐和绝望,脸色苍白得令人感到害怕,脸上的汗水更是清晰可见。他偷偷斜视着桑戴克,眼睛里充满了杀气。这让我不由得联想起了那天晚上在约翰大街发生的惊险一幕以及那支神秘的毒雪茄。

突然瓦尔特站了起来,擦了擦眉头上的汗水,然后用颤抖的手扶了扶凳子后的靠背才稍微站稳。接着,他迈着静悄悄的步子走出了法庭大门。我发现观众中可不止我一个人对他感兴趣。就在瓦尔特走出大门的同时,米勒警官也随即起身,跟了过去。

“你要提问这位证人吗?”法官向赫克托问道。

“不用了,法官大人。”赫克托回答说。

“安斯提先生,你还需要传唤其他证人吗?”

“法官大人,还有一位证人。”安斯提回答道,“他就是本案的被告。出于法律程序,我还是需要请他到证人席来,让他庄严宣誓然后陈述事实。”

于是鲁宾从被告席被带到了证人席。进行了宣誓仪式以后,他再次郑重声明自己是无辜的。接着,赫克托对他进行了简单的提问,提问时也没有问出什么特别的东西。鲁宾只是将当天晚上的行程进行了一番说明。他说,那天晚上他先是在俱乐部里待了一会儿,然后于晚上十一点半的时候回到住所,用钥匙打开房门,进入了自己的房间。问完后,赫克托回到了座位,鲁宾也被带回到了被告席。现在整个法庭都拭目以待,准备洗耳恭听双方律师的最后的总结陈词。

“法官大人以及尊敬的陪审团,”安斯提的声音清晰悦耳,“我并不想用什么长篇大论来说服各位。呈现在你们眼前的证据已经足够清晰明,已经足够有说服力了。我相信,不管我方或是控方律师陈词有多么华丽,多么感人,你们也丝毫不会受到影响,最后的判决也一定是公平公正的。”

“不过,有些至关重要的事情还是值得再次强调总结一下。”

“本案有一个关键点就在于:被告与本案唯一的联系就是一枚指纹,而警方坚决相信这枚指纹就是被告作案时留下的。然而,除了指纹以外,到目前为止,控方没有给出指控被告的其他任何证据。刚才你们也都听到了,被告为人正直,品格高尚,人品更是无可挑剔。和他接触过的人都认为他是个非常值得信赖的人。给予这一评价的人并非与他萍水相逢,而是一位看着他长大的人。他做人清清白白,生活得单纯简单,从来没什么不良记录。然而,就是这样一位品德高尚、单纯友善的年轻人,现在却站在各位面前,被指控是一个卑鄙无耻的窃贼。而且这个窃贼偷的不是别人,而是自己的一位慷慨的朋友,这位朋友不仅是他父亲的亲兄弟,还是他本人童年时的监护人,而且他的这位朋友还为他苦心规划,谋求福利。简单来说,这位年轻人被控的罪行完全跟他的人格品行完全矛盾。那么请大家想一想,警方到底是基于什么证据来起诉这位品行优秀的年轻人的呢?请恕我直言,警方起诉依据不外乎以下原因:曾经有一位指纹界的权威泰斗说过一句话,而对于这句话,警方不仅将其奉为至宝,还夸大了其适用的范围。这句话是这么说的:‘两枚指纹只要完全相同或是近乎相同的话,那么单凭指纹证据就无须再做进一步证实,便可以认定该指纹出于同一个人的手指。’”“各位,这句话实际上是一种严重的错误引导,当时那篇文章实在不该公开发表。可以说,这句话对警方的调查案件起到了极大的误导作用。这句话实际上应该这么来说:指纹证据,在没有其他佐证的情况下,是毫无价值的。所有的伪造行为当中,伪造指纹是最容易,又是最安全的。通过今天在法庭上的验证,大家就可以看到,要伪造某些高难度的东西,还需高超的技巧和手艺,以及难以获得的资源。要知道,如果要伪造钞票,就需将钞票上的印画、图案、签名,以及特殊的水印都伪造得完美一致。然而现在有一些假钞已经伪造到了以假乱真的地步。还比如,伪造支票,需要将支票上孔眼里原来的纸剪下来,重新换上真假难辨的纸片。看看上面这些高难度的伪造,再想想指纹伪造。就算是照片馆里雕刻师傅的学徒都能够制作出让专家都难以辨识的假指纹来。而且普通人只需要稍加练习一个月,也能伪造出一枚以假乱真的指纹。那么大家扪心自问一下,在没有任何佐证的情况下,单凭一枚指纹,就将这位正人君子拽进法庭指控其犯有如此卑鄙的罪行,这样做合适吗?如果我是警方的话,绝不会单凭一枚指纹来拘留任何一个人。我再次简要强调一下上面讲到的内容。本案起诉的关键证据就是:警方认定保险柜中找到的指纹是被告留下的指纹。那么,如果那枚指纹不是被告留下的,那么就没有证据起诉被告,被告更没有任何嫌疑了。”

“那么,这枚指纹是被告留下的吗?刚才大家都看了这些极具说服力的证据,这枚指纹显然不是被告留下的。被告真正的指纹跟这枚指纹在大小、尺寸和痕迹上都有一些区别。这些区别虽然很小,但是对于真假的判断十分关键。因为两枚指纹并非完全一样。”

“但是,如果这枚指纹不是被告的,那又会是谁的呢?因为这枚指纹过于特别,根本不可能是另一个人留下的指纹。这枚指纹不仅纹路跟被告的完全一致,而且伤口的裂痕都一模一样。因此,我认为,这是一枚蓄意伪造的指纹。罪犯在现场伪造了一枚被告的指纹,其目的就是将罪行嫁祸给被告,以保证自己能够逍遥法外。你们可能会问,有什么证据可以证明这一点呢?当然有证据,而且是一些强有力的证据。”

“第一,就是我刚才已经说过的那些事实。血指印与真正的指纹在尺寸大小上有差异。这枚血指印既不是被告的指纹,也不是其他人的指纹,这枚指纹只能是一枚伪造的指纹。”

“第二,伪造这枚指纹需要用到一些工具和材料,而其中一种材料就在保险柜底发现了,就是那几滴去血纤蛋白的血液。”

“第三,某种巧合也说明这枚血指印是伪造的。被告有十根手指,但之前被告只在纸上印过自己两个拇指的指印。而巧合的就是,这枚血指印恰巧就是一枚拇指印,而不是其他任意一根手指的指印。所以,罪犯很有可能就是根据之前被告的拇指印伪造的这枚血指印。”

“第四,这枚血指印罕见的特征恰好与指纹模内的那枚指纹的特征完全相同。假如这枚血指印是伪造的,那么它必定就是借助纹模里的指纹伪造的。而且事实证据也证明了这一推断。指纹模上指纹上有S形的白印,这是因为指纹模上的纸本身的瑕疵所造成。血指印上的也有一块同样的白印,但明显不是纸张造成的。对这块白印唯一的解释就是,这枚血指印是借助指纹模中的指纹所做的影像复制品。”

“第五,如果血指印就是指纹模里那枚指纹的复制品,那么伪造者必须先要获取指纹模。你们刚才也听到了霍恩比夫人的陈述。指纹模在她离开的时候曾经神秘消失了一段时间,当霍恩比夫人回来的时候又出现了。中间这段时间必定有人将指纹模偷偷地拿走了,过了一段时间之后又放了回去。大家可以看到,血指印是伪造的这一论断有大量事实依据的支撑,而且从各个方面来说都与已知的事实完全相符。而认为血指纹就是被告真正的指纹这一论断却没有任何充分的证据来支撑,仅仅基于一个无端的假设。”

“因此,我认为,大量的事实和充分的证据足以证明被告是清白无辜的。我也恳请各位根据面前的证据做出公正的判决。”

说完,安斯提走回了座位,此刻旁听席上传了一阵欢呼声。随即,法官打了个禁止的手势,整个法庭立即再次变得鸦雀无声,只有墙上的壁钟还在滴滴答答地响着。

“杰维斯,鲁宾得救了!肯定得救了!”吉布森激动地小声跟我说道,“他们现在也肯定觉得鲁宾是无辜的了。”

“再耐心等等吧,”我回答说,“宣判结果很快就出来了。”

赫克托站了起来,转头朝陪审团瞪了瞪眼,似乎想要对他们催眠一样。接着,他用一种极为真诚而又坚定的语气开始了他的演说:

“法官阁下和尊敬的陪审团,就像我之前说的那样,本案展现了人性最丑陋的一面。对此我也无须再提,想必你们已经非常清楚地认识到了这一点。现在我要做的跟对方律师一样,也是将重要的内容再次总结一下,揭开诡辩下的阴谋,将事实真相呈现给大家。”

“其实这个案子的情况非常简单。简单来说就是,有人用复制的钥匙打开了保险柜,偷走了里面的贵重物品。除了保险柜的主人以外,保管过保险柜钥匙的还有两个人,因此这两个人都有机会去复制这把钥匙。当主人打开保险柜时,他发现里面的钻石不翼而飞,而且还发现了一枚拇指印,而这枚拇指印就属于保管过钥匙的其中一个人。而主人在最后一次关上保险柜时,里面并没有这枚拇指印。这是一枚左手拇指的指印,而拥有这枚指纹的人又正好是个左撇子。各位,证据如此明确,可以说是铁证如山,我相信只要是思维理智的人都不会提出质疑。而且我认为,只要是思维理智的人,都会得出这样的唯一结论。那就是,在保险柜里留下拇指印的人就是那个偷走钻石的人。毫无疑问,保险柜中的拇指印正是本案被告的指印,因此我们可以断定,被告就是盗走钻石的人。”

“确实,辩方对于这一明显的事实也给出了一些新奇的解释。辩方给出了一些牵强附会的所谓的科学依据,又向我们展示了一些诡异的戏法。我觉得,这些东西更适合到戏院的舞台上去娱乐观众,而不是在我们严肃的法庭来哗众取宠。或许这一展示能让大家在沉闷的法庭解解闷。对方的这种展示其实也是很有意义的。这让我们看到,一个简单事实也可以通过一些高超的手段被扭曲和歪解。除非你认为这起盗窃事件是一起精心策划的恶作剧,而这个爱开玩笑的罪犯是一个聪明绝顶、博学多才和有着高超技艺的家伙,否则的话,根据事实你唯一能得出的结论就是:保险柜是被告打开的,然后被他盗走了里面的钻石。那么现在,在座的各位陪审团成员,你们作为人民安全和幸福的守护者,我恳请你们依据事实和证据做出公正的判决。我相信唯一正确的判决就是判被告有罪,犯有被控告的罪行。”

赫克托讲得慷慨激昂,陪审团听得也是全神贯注。陈述完之后赫克托回到了座位,而陪审团的目光都转向了法官,好像再问:“法官大人,我们该信哪边所说的话?”

法官表情沉着冷静,手上翻动着自己的笔记,仔细参考和比较双方的证据,并时不时地在一些证据上标了一些记号。看完之后,他抬起头来,神情庄重,用一种极具说服力的语气对陪审团说道:

“各位陪审团成员,我就没有必要花太多时间再来逐一分析每一项证据了。证据和陈词你们也都清楚地看到和听到了。而且,辩方律师对于证据已经做了非常详细而具体的分析和比对了,其过程是相当公正而清楚的。所以我在这里就不再做多余的重复陈述了。现在,我只是想对本案稍微做一些点评,希望对各位做出最后的判决有帮助。”

“不用解释各位都应该能看得出,控方律师说辩方律师所给出的科学依据是牵强附会的,控方的这种说法显然是一种误导。辩方陈词中唯一涉及科学依据的就是两位专家的陈词。罗伊医师和桑戴克医师都是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站在事实的基础上对案件进行推断和分析的。”

“对所有证据总结分析之后我们可以发现,正如辩方律师所说的那样,整个案子最终就归结于一个简单的问题:‘在霍恩比先生保险柜中发现的指纹到底是不是被告所留下的?’如果是被告留下的,那么就意味着保险柜被非法打开的那段时间被告是在场的;而如果不是被告留下的,那么就意味着被告跟钻石被偷没有任何关系。而你们其实就是要回答这样一个问题。而我必须提醒你们的是,各位,本案的判决权完全在你们的手上,我的观点仅供参考,你们必须自行判断,最后判决可以依照,当然也可以完全忽略我的观点。”

“现在让我们通过手上的证据来分析一下这个问题:这枚指纹到底是不是被告留下的。首先,有什么证据证明这枚指纹是被告留下的?能证明这一点的证据有:这枚指纹的纹路和被告指纹的纹路相同,并且两枚指纹的疤痕也是相同的。我们没有必要计算这种巧合的概率有多大;只要这枚血指印是一枚真真正正的指印,那么就可以毫无疑问判定这枚指纹是被告当时留下的。但是,辩方认为这枚血指印并不是一枚真指印,而是借助工具伪造的,也就是说这是假指印。”

“那么现在就有一个更明确的问题了:‘这枚指印到底是一枚真指印还是一枚伪造的指印?’我们先想一想手上的证据。首先,有什么证据能够证明它是一枚真的指印?对此控方拿不出任何证据。虽然两枚指纹纹路相同,但并不能证明血指印是一枚真的指印,因为伪造的指纹跟原来的真指纹的纹路本来就是相同的。因此,控方只是假设这枚指纹是一枚真指纹,然而并没有提供任何证据来证明。”

“那么,又有什么证据能够证明这枚指纹是伪造的呢?”

“这倒是有些证据。首先,两枚指纹的尺寸大小就有问题。同一根手指,不可能印出大小不同的两枚指纹来。其次,就是印这枚清晰指纹所要使用的工具。窃贼一般不会随身携带墨板和滚筒,到了现场把自己的指纹清晰地印下来。另外,这枚指印上有一小块白印。这块白印跟指纹模内的指纹上的白印一模一样。而指纹模上的这块白印是由于纸张原因偶然留下的。如果这枚血指印不是故意伪造的,这种巧合又该怎么解释?最后一点,指纹模曾神秘消失了一段时间,之后又奇怪地物归原主。以上证据都能够充分说明这枚血指印是伪造的。另外,桑戴克刚才已经向我们证实了,伪造指纹其实是一件非常简单的事。”

“上述事实都是本案的重要证据,请各位仔细考虑。深思熟虑之后,如果你们认为这枚血指印是被告留下的,那么你们就有责任宣判被告有罪。综合分析证据之后,如果你们认为这个这枚血指印是伪造的,那么你们也有责任宣判被告无罪。现在已经过了吃中午饭的时间了,如果你们愿意的话,我们可以暂时休庭,给各位多一些的时间来考虑。”

法官说完之后,陪审团聚在一起低声商量了一会儿,接着陪审团主席站了起来说道:

“法官大人,我们对判决已经达成了共识。”

这时被告已经被带了出来,站到了被告席的栏杆前。带着灰色假发的书记员也站了起来,然后对陪审团说道:

“各位陪审团成员,你们对这个判决已经达成共识了吗?”

“是的。”陪审团主席回答道。

“那么你们的判决是什么?判被告有罪还是无罪?”

“无罪!”陪审员主席特意高声回答道,同时转头看了看鲁宾。

话音刚落,旁听席上立刻爆发出了一阵雷鸣般的掌声,法官对于这样的骚动也是默许了。霍恩比夫人更放声大笑起来,笑声显得有些夸张,同时又带有一些哭腔,她用手帕捂着嘴,泪流满面地看着诺柏。吉布森则把头靠在了前排的靠背上,低声呜咽,喜极而泣。

过儿一会儿,法官举手示意让大家安静下来。等到台下的骚动逐渐平息之后,法官看着被告席前的鲁宾。鲁宾也是激动得脸色微微泛红,不过他还是表现得很是镇定。法官对被告说道:

“鲁宾·霍恩比,充分地考察了本案的相关证据,并经过审慎的考虑之后,陪审团最终判定你无罪。对此判决结果,我也由衷地表示同意。综合所有证据,我相信这也是唯一正确的判决结果。你将无罪释放,在离开法庭之后,世人会见证你的清白,你的身上不会留下一丝罪名。法院以及在座的所有人都对你近期遭受的痛苦表示同情。除此之外,本人也感到非常庆幸,能够与辩方律师和顾问共同见证此案。若不是辩方的努力,审判结果可能会完全不同。”

“我十分钦佩辩方律师。他在辩护中体现出了极高的职业素养。我想,不仅是你鲁宾,还包括社会公众都应该感谢桑戴克。正是因为他细致的观察、渊博的知识以及严谨的分析,才最终避免了严重误判的发生。现在我宣布法院休庭。”

法官随即站了起来,接着大家也跟着站了起来。随后,旁听席上观众开始起身离场,发出了细细碎碎的脚步声。被告席前的警察面带微笑地为鲁宾打开了门栏。鲁宾走下台阶,从容不迫地向我们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