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旧共和国与新君主国(一)

恺撒的秉赋

当一连串的重大胜利以塔普苏斯之战将决定世界未来之权交予盖乌斯·尤利乌斯·恺撒的时候,他行年五十六岁(他可能生于公元前102年7月12日);现在,他是罗马的新君主,整个希腊—罗马文明的第一个统治者。生命力受到如此彻底考验的,历史少见;他乃是罗马的不世出天才,也是古代世界最后一个成果;也正因此,古代世界遵循他设计的道路,直至日落西山。恺撒出身于拉丁姆最古老的贵族家庭之一,其血缘可以上溯至伊利亚特时代的英雄与罗马古王;他幼年与青年的岁月像当时的贵族典型一般度过;他尝过了当时时尚生活的苦杯与甜汁,遭受过喝彩与诋毁,闲来无事也赋过新词,在种种女人的怀里打过滚,学过种种纨绔子梳理头发的花样,更精于永远借钱而永不还钱的妙法。

但这种韧钢的天性是连这类的放诞生活也不能损坏的;恺撒身体既未耗损,心灵的弹性也保持着良好的状态。在剑术与骑术上,他可以跟他最好的战士相比,而他的游泳术更在亚历山大救了他的性命。他的行军速度之快——为了争取时间,常常夜间行动,这跟庞培游行式的缓慢正成对比——令当代人非常吃惊,而在他得以成功的因素中,这算不得是最小的。

他的心像他的身体一样灵活而强韧。他对一切事务的安排,包括有些他自己未能见到的处境,都既准确又落实。他的记忆力是无匹的,他又可以同时处理好几件事而能同样镇定。虽然他是绅士,是天才,是君主,但他仍然有人心。终其一生,他对他母亲奥丽莉娅都怀着最纯的敬爱(其父早逝)。对他的妻子们,尤其他的女儿朱莉亚,他怀着令人生敬的挚爱,这种情感甚至对政治都不无影响。对他同代最有能力、最杰出的一些人,不论地位高低,他都维持着温切而忠诚的关系,各随其类。对他的党徒,他从不会像庞培那样可以无情地弃之不顾。不论际遇好坏,对朋友都坚定不移,其中有一些,甚至在他死后仍然证言他们对他的深厚情感。

在这样一个和谐的性情中若说尚有某种成分特别突出,那便是他鄙弃一切理论和空想。恺撒当然是热情的人,因为没有热情便没有天才;但他的热情从没有强到他不能控制的程度。歌,爱情,酒,在他年轻的岁月曾经占据他的心灵,但这些没有穿入他性格的核心。有很长一段时期他热切地投身于文学;但他又和亚历山大不同;亚历山大因想到荷马笔下的阿基里斯而夜不成眠,恺撒无眠的时辰则用于玩味拉丁文的名词与动词。他像当时的每个人一样写诗,但他的诗不佳。另一方面,他却感兴趣于天文与自然科学。酒是亚历山大终身不能摆脱的毁灭者,但那有节制的罗马人却在狂欢的年轻岁月过去之后就完全避开了它。

像所有年轻时感受过女人之爱的炫目灿烂的人一样,爱情的晕光一直在他周围摇曳。即使在他四五十岁以后,他仍有过若干恋情,仍然保持着若干浮华的外观——或正确些说,他的男性美的一种讨人喜欢的意识。他非常在乎他的秃头,在公共场合出现时,小心地用桂冠掩遮;如果青春的卷发可以用胜利换取,无疑他会用他的若干胜利交换。但他同女子的交往无论给他何等甜美的感觉,他都不允许她们对他有左右的影响。即使他与克娄巴特拉甚遭指责的关系,也不过是为了掩藏政治上的一个弱点。

恺撒是一个彻底的现实主义者,一个通情达理的人;不论他做什么,都充盈了他冷静的明智,也被他冷静的明智所引导;而这种明智则正是他的天才中最明显的特点。就是由于这个特点,他热烈的生活于此时此刻,不被回忆与期望所扰;就是由于这个特点,任何时刻他都可以以全副活力投入行动,可以将他的天才投注于最细小的工作;就是由于这个特点,他具有那多方面的能力,使他能够领会人的领会力所能领会的,掌握意志所能掌握的;就是由于这个特点,他才有那种镇定从容,用这种从容,他口述他的著作,计划他的战役;就是由于这个特点,他才有那“惊人的明静”,不论顺逆;就是由于这个特点,他才有那完全的独立,不受宠臣、情人甚至朋友的影响。

由于这种明澈的判断,对于命运与人力,恺撒从未产生过幻象,朋友工作的失当,他也可看得清清楚楚;他的计划都订得明确,一切的可能性都经考虑,但他却从未忘记谋事在人,成事在天。有时他会玩起那般冒险的游戏,理由在此,他曾再再冒性命之险,而漠然于生死。正如最明智的人会做最任性的事一般,恺撒的理性主义有某些地方跟神秘主义相通。

作为政治家的恺撒

这些秉赋必然会缔造出政治家。因之,恺撒从早年开始从最真实的意义上而言就是政治家,怀抱着人所能怀抱的最高目标——使自己那深深腐败了的国家,以及跟他自己的国家相关的那更为腐败的希腊民族,在政治上、军事上与道德上新生。三十年战争的艰苦经验使他对于手段的看法有所改变,但在目的上,却不论处于无望时候,或权力无限之际,都未曾稍变,作为煽动家、阴谋家时如此,走在黑暗小径时如此,在联合执政时以及专制君主时,仍然如此。

恺撒所推动的长期计划,即使在极为不同的时间零碎实施的,都是他那伟大建筑的一部分。因此,他没有什么单项的成就,因为他的成就没有单项的。作为一个作者,他文体的单纯优美是无法模仿的;作为一个将军,他不把习规与传统放在眼里,他总是以他特殊的鉴别力鉴别出得以征服敌人的方法,而此方法因以是正确的;他能够以先知的确定性找到达到每件事情之目的的正确方法;在战败之后,他仍像奥兰治的威廉屹立不摇,而不变的以胜利结束战役;他以无匹的完美迅速调动大军——正是这个因素使军事天才有别于普通能力——而他的胜利不是来自军力的庞大,而是来自行动的神速,不是来自长久的准备,而是来自快速与大胆的行动,即使在配备不足的情况下亦然。

但就恺撒而言,所有这些都仅属次要。无疑他是个大演说家,大作家,大将军,但他之所以如此,只因为他是绝顶的政治家。他的军人身份完全是附属的,而他跟亚历山大、汉尼拔和拿破仑的主要不同之一,便在于他不是以军人为他事业的开始,而是以政治家。起初他本想像伯里克利和盖乌斯·格拉古一样,不用武力而达目的,而十八年的时间,他身为人民派的领袖,都限制自己只用政治计划与谋略。可是在四十岁的时候,他很不情愿地承认,军事的支持是必须的,于是他成为军队的首领。

因此,日后他主要仍是政治家而非军人,无宁是自然之事;这一点,克伦威尔有些与之相近,后者由反对派领袖变为军事首领与民主王;一般说来,这个清教徒虽然跟那放荡的罗马人极少相似之处,但在其发展过程、其目标、其成就上来说,却是近代政治家中与恺撒最为接近的。即使在恺撒的战争中,这种即兴式的将军作风也是明显的。正如拿破仑的埃及与英格兰战争展示着炮兵中尉的气质,恺撒的战争则展示着煽动家的特点。有好几次——最显然的是伊庇鲁斯的登陆——恺撒都疏于军事的考虑,而一个彻底的将军本是不应有这种疏忽的。因此,他的几次行动从军事观点言当受责备;但将军所失者,却由政治家获得。

政治家的任务正像恺撒的天才一样广泛。他从事种种事务,但没有一样不跟他那伟大的目标合为一体的;这个目标他始终坚守如一,而从未对这伟大行动的任何一面有所偏废。他是一个战术大师,但他却竭尽一切力量以阻止内战,当他无法阻止时,则尽量避免洒血。虽然他是军事君主国的创建者,却有效地阻止了元帅的继承体制或军事政府。若说他对国家的服务业有任何偏好,那是科学与和平的艺术,而非有助于战争者。

作为政治家,他行动最特殊的一点是他完美的和谐。事实上,政治家——这人类行为中最困难的一种——的一切条件都结合于恺撒一身。在他来说,除了生活于现在,并合于理性法则以外,在政治上没有有价值之物——正如在文法上他不顾及历史的与考据的研究,除了活生生的用语及对称律之外,他不把任何其他要求放在眼中。他是天生的统治者,他统治人心,像风驱使云彩一样,他可以驱使种种不同的人为他服务——一般的公民,粗率的下级军官,温柔的罗马主妇,埃及与毛里塔尼亚的优美公主,意兴风发的骑兵军官与锱铢必较的银行家。

他的组织才能十分惊人。没有一个政治家,一个将军,像他这样把如此纷纭如此本不相容的分子聚合在一起,成为盟邦,成为军队,并这般牢固地结合在一起。没有一个摄政者像他这样,对他的追随者做如此明确的判断,并各自给予适得其所的职位。

他是一个君主,但从没有装作国王。即便当他身为罗马绝对主人的时期,他举止也只不过如党派领袖,圆通平易,和蔼近人,除了在同侪中居于首位外,似乎没有其他愿望。许多人都曾把军事指挥官的调调带到政治上,恺撒却从未犯过这样的错误。不论他同元老院的关系变得何等不如意,他从没有蛮横逞凶过。恺撒是君主,却从未被暴君的眩晕攫住。在世界的伟人中,他或许是唯一在大事小事上从不以冲动与任性行事的;他总是依照他身为统治者的义务而行,回顾一生事迹,他固然可因一些错误的判断而悲伤,却从未因冲动而失足。恺撒,一生从未做过那近乎精神错乱下所行的过度之事,如亚历山大杀克雷托斯、焚毁波斯波利斯之举。

总而言之,他可能是伟人中的唯一一个,自始至终都保持着政治家的特殊分辨力,分别出何者可能,何者不可能,在成功的极峰上,仍能识别出这成功的自然界限。凡是可能的,他便去做,决不为虽然最好却不可能的事而忽视次好而可能的事。凡不可救药的恶事,他从不拒绝提供减轻之法。当他识别出命运在说话时,他又总是服从。亚历山大在希帕尼斯河、拿破仑在莫斯科的撤退,都是不得不退,他们愤怒于命运,因对其宠儿只给予有限的成功,但恺撒在泰晤士河与莱茵河却自动撤退;甚至在多瑙河与幼发拉底河,他想做的并不是世界的征服,而只是可行的边界整顿。

这便是这个出众的人,这样容易又这样难于形容的人。他整个天性就是一团明澈,而关于他的传说多过古代任何类似人物。我们对这样一个人物的看法固可有深浅之别,但不可能有真正的不同。无论有无识人能力的人都会感到这伟大的人物展示着一种特质,但这种特质却又没有一个人能在生活中实现。其秘密在于它的完美。不论就一个人或历史人物而言,恺撒都是许多相对的特质汇合而又得以平衡的人物。他具有巨大的创造力,同时又有至为透澈的判断力;不再年轻,但又尚未年老;有至高的意志力,又有至高的执行能力;充满了共和的理想,同时又是天生的王者;在天性的至深处就是罗马人,但在他自身之内以及外在的世界中又应合时代的潮流而将罗马与希腊文化融合为一——恺撒是个完全的人。

也因此,他缺少任何其他历史人物所具有的所谓特点,而特点事实上则是人的自然发展之离差。初看之下的恺撒特点,细察之下不是他个人的,而是他那时代的。譬如,他年轻时的浪漫行为,乃是他那个时代地位相似而较有秉赋的人所共有的行为;他的缺乏诗才而具有强烈的推理能力,也是罗马人的通性。恺撒另一个人性的地方是他完全被时地的考虑所控制;因为人性没有抽象的,而活着的人必得在某一民族性及文化中占据一个位置。恺撒之所以为完人,正因为他比任何人都更把自己置于时间之流中,也因为他比任何人更是罗马民族诸基本特性的缩影——作为一个公民,非常讲求实际。他的希腊文化教养乃是早就跟意大利民族性融合为一的希腊文化教养。

要把恺撒活生生地描绘出来,困难或许正在这里。除了至高的美以外,画家可以画出任何东西。史学家也是一样,当他在千年之中遇见了一个完人之际,他只能沉默。因为“正常”固然可以描绘,却只能述作没有缺点。大自然的秘密——将正常与个性结合于至为完美的作品中——乃是无法表述的。我们只能说,亲见这种完人的,是有幸者,因为从其中可以见出自然的伟大。

不错,这跟时间也有关系。这位罗马英雄站在年轻的希腊英雄亚历山大一旁,不是平等,而是高于,但同时,世界却已衰老。恺撒的路途已不再是向无限遥远的目标前进的欢欣过程。他的世界是建立在废墟上的,用的是废墟的材料,他满足于历史为他所设的丰富而又有限的界限,尽量安全地在此范围扎紧脚跟。因此,后代的梦想者跃过了那没有诗意的罗马英雄,而将诗的金光与传说的彩虹佩在亚历山大身上。但两千年来列国的政治生活却莫不追踪恺撒所划下的路线;许多民族仍以恺撒之名称他们的最高君王,乃是深具意义而又当深以为耻的事。

旧怨放置一旁

事物古老而彻底败坏的情况若想清除,共和国若想新生,国家必须先得和平,内战的残渣必须扫除。在这个工作上,恺撒采取的是协调现存党派的原则——或者,说得更正确些(因为在不可协调的对立者存在之处,我们便不能说有真正的协调),原先贵族与人民互相争斗的竞技场,两边均放弃之,而在一个新的场合相见,这即是君主制度。

因此,共和派的旧有争执视为永远过去。苏拉的雕像在法萨罗之战的消息抵达之后被拉倒,恺撒则下令将之重新立起,其意义是表示只有历史才能批判这样一个大人物;但同时,他却取消了苏拉例外法的最后一条,将辛纳动乱与塞多留动乱中被放逐的人召回,使被放逐者之子女有公职候选人之资格。此次内战中失去元老院席位者,或因政治关系,或因弹劾而失去公民权者,尤其是由公元前52年之例外法而遭弹劾者,一律复位或复权。只有谋财害命者仍剥夺公权;在元老院派中唯一未受此次大赦之宽免的则只有米罗一人,因为他是此派最妄胆的分子。

人民派的不满

处理过去的问题固然不易,解决现存的党派问题更属困难;这现存的党派便是恺撒的拥护者与已遭推翻的贵族。很可以了解,恺撒获胜之后的作为,以及他要求大家放弃以往的政治斗争的谕令,使他的拥护者感到极大的不满,其程度更甚于贵族。恺撒当然希望获得盖乌斯·格拉古所曾经筹思过的结果,但他的从众的目标却已不再是格拉古的从众那时的目标了。罗马的人民党已渐渐从改革被逐向革命,从革命被逐向无政府,从无政府被逐向反财产的战争。他们私下里想望恐怖统治,现在竟像以前对格拉古的坟墓一样,对喀提林的坟墓献花圈花束了。他们原先之所以投在恺撒的旗帜下,是因为他们盼望恺撒能在喀提林失败之处得胜。

但他们迅即明白,恺撒无意追随喀提林的路线,而债务人顶多可以期望还债略轻,程序略变;于是愤怒的党徒们便大声质问了:人民党是为什么人而战胜的?这些乌合之众由于狂欢的愿望未逞,始则与庞培派勾结,终则于恺撒不在时(公元前48年1月至公元前47年秋),煽动内战之中的内战。

凯利乌斯和米罗

军事执政官马库斯·凯利乌斯·鲁弗斯是个好贵族,坏还债者,有点才分与教养;由于演说流畅激烈,是广场中恺撒最热烈的竞争者之一。他自动提议一条法规,要使债务人得六年免息的喘息机会。这个提议遭到反对,于是他又提议另一条法规,要取消所有因贷款与房租而得的权益;恺撒派的元老院乃把他去职。

在法萨罗之战的前夕,庞培派似乎有得势的倾向。鲁弗斯跟米罗——这个为贵族而战的街头老战士——取得联系,谋划反革命,其口号为共和政体,取消债权,解放奴隶。米罗离开他在马西利亚的放逐地,在图里地区召庞培派与奴隶牧人武装,鲁弗斯则筹划由武装奴隶攫取卡普亚城。但后者在执行时即被察觉,遭卡普亚民兵所挫。昆图斯·佩狄尤斯率领一个军团进入图里区域,击溃聚集于该地的一帮,以两个头目的遭戮而告终这次骚动。

多拉贝拉

然而,第二年(公元前47年),第二个呆子,护民官普布利乌斯·多拉贝拉再度提议设立有关债权与房租法;这个人,和他的先驱同样无力还债,在才分上却远为逊色。他联络他的同事鲁西乌斯·特雷比留斯,共谋煽动。街头暴动与严重的打斗发生,直至意大利指挥官马库斯·安东尼乌斯下令军队干涉;而恺撒的及早从东方返回,也使这件乖戾的事件终止。对于这类没有大脑的计划,恺撒根本不当一回事,以致不久又对多拉贝拉宠惠有加。对于这样的乌合之众,由于其本身并非政治活动,而只是为财起意的匪盗行为,一个强大的政府就足以使它们平息;而对于当日这种共产主义,恺撒绝不会大惊小怪,绝不会为了他自己的君主制度向他们讨好。

反庞培和共和派的举措

恺撒固可任人民派继续崩裂,贵族派却保有更大的活力。对于这一派,恺撒的目标不在使其解体——这是只有时间才足以做到的——而是铺设一条道路,将压制与调和做良好的调协。他采取的措施有大有小;在小措施中,出于他自然的正确感,尽量避免用空洞的嘲讽来激怒业已垮台的这一派。他并不为征服了自己的同胞而庆功,他常常提到庞培,而每次都带着敬意;在元老院复位之后,他下令把庞培被推倒的像重竖起来。

对政治迫害,恺撒立下的界限尽可能狭窄。对于表面上的恺撒派私下与立宪派的勾通,没有做任何察询。从法萨罗与塔普苏斯敌人司令部取得的文件,恺撒看都未看,就亲自丢入火中,因之使他自己及他的国家免除了对可疑人物的政治审讯。再者,凡是跟随罗马军官或行省军官而对抗恺撒的普通士兵,一律无罪,只有在朱巴王麾下服役的罗马人除外;这些人财产充公,以作叛国罪之惩罚。

即使对败部的军官,直至公元前49年西班牙之战,恺撒也给予无限制的原谅;但后来他察觉到他做得过分了,首脑人物的去除至少是不可避的。因此他下令,凡是在敌军服役的军官,或在莱里达之役以后而在反对派元老院中保持席位的,剥夺其财产权与政治权,终生放逐于意大利之外。如果内战未终而死,则其财产充公。但那些原先已得恺撒原谅而后又投入敌阵者,则剥夺其生存权。

这些规定,在实行上却经过很大的修改。重投敌阵者很多,但真正执行死刑者却甚少。在财产的充公上,不仅所有债务先予还清,寡妇原先带来的嫁妆归还,而且有部分产业还留给死者的子女。更且,有许多本当放逐、财产充公的人都完全获赦,或罚金了之,如在乌提卡被迫加入元老院的非洲资本家们。其他的人,只要他们向恺撒申请,身体与财产几乎均可重获自由。事实上,几个拒绝申请的,如原执政官马库斯·马塞卢斯,都自动给予赦免;公元前44年,大赦令颁布,把所有罪状仍未撤消的也一律赦免。

大赦

共和派得到宽谅,但并没有跟恺撒和好。对于新秩序的不满,对于统治者的愤恨,普遍存在。做公开的政治抵抗已无机会;但有些人称恺撒为王,则遭到护民官的干预,而这样的护民官则被共和派奉之为殉国者。共和派在内在的反对、秘密煽动与阴谋上,态度断然。当“国王”出场的时候,群众里没有一个人动一动。到处是招贴和讽刺诗,以刻毒与讨好群众的方式攻击新君主制度。当某个喜剧演员在台上演出讽刺新君主的戏时,喝彩如雷。反对派的小册子中,对加图的推崇成为时髦题材,而由于文学不再自由,他们的作品更受读者的欢迎。

不错,恺撒这时甚至站在共和派的领域上与他们作战。他和他的干练心腹们,用反加图的文章来回报加图派的文章,于是共和派与恺撒派围绕着死于乌提卡的英雄缠战,像特洛伊人与希腊人围绕特洛伊人帕特洛克罗斯[1]的尸体而战一样。但恺撒派在这种战争中当然处于不利地位,因为作为裁判的群众是站在共和派一边的。除了威胁作者以外,别无他法。因此,著名而有危险性的文人,如普布利乌斯·尼吉底乌斯·菲古卢斯和奥鲁斯·席西纳,要想获允返回意大利,就比其他放逐者更难;而在意大利的反对派作家则受到检查,而惩罚则完全由检方随意而定,因而感到的约束特别恼人。

对于新的君主政体的暗地反对还可以以其他方式进行。谋位者和共和派的叛变在全帝国各处不断蠢动;内战的火焰一时由庞培派燃起,一时由共和派燃起;而在首都,则刺杀新君的阴谋比比皆是。但这些阴谋甚至不曾使恺撒在身边设置长期卫士,往往只贴告示公布这些阴谋就算了。

恺撒对反对者的宽宥

恺撒对其自身的安全不论何等不放在心上,他却无法不看出这普遍的不满所寓含的危险。然而,虽经友人一再劝告,虽然他自己明知反对者的无可扭转,他的活力与从容自持仍是极为惊人,而反对者的绝大多败仍旧获得他的原谅。他这样做亦不是由于高傲者的宽宏,也不是出于妇人之仁,而是出于政治家的深思熟虑,因为对被击败的党派,比较快而比较无伤的处理方式,是将他们吸收到国体之内,而不是把他们扫除到国体之外。

恺撒崇高的目标需要立宪派的合作;因为立宪派实际不仅包括贵族,而且包括了意大利公民中所有有自由民族精神的分子。他那要使古罗马国新生的计划,需要大量有才华、有教养,有继承的和自得的优点的人物,而这些人大部分包含在立宪派中;因此,他很可能把对反对者的原谅认作是胜利的最佳报酬。因此,反对派最重要的头目固然被移除,第二级和第三级的人物,尤其是年轻人,则得到完全原谅。再者,这些人也不是任其留在消极的牢骚埋怨中,而是使他们在新的行政体系中做积极的参与,并由此获得荣誉与官位。

恺撒此时的情况和日后的亨利四世与奥兰治的威廉相似,最艰巨的任务是胜利后才开始,革命战争的胜利者人人都曾由经验得知,如果在消灭了敌人之后,他不仅作为一个党派首脑——如辛纳和苏拉——而却像恺撒、亨利四世和奥兰治的威廉,要用举国的福利来替代他本党的必然片面的计划,则他必定会面临各党派联合的敌意——包括他本党的在内;他的理想越纯,这种情况越真。立宪派和庞培派口头上表示效忠,但心里却恨恶君主制度,至少也是恨恶那君主的。至于那败坏了的人民派,则自他们察觉到恺撒的目标不再是他们自己的目标时,就开始了反叛。即使是恺撒的亲信,在察觉到他们的领袖所建立的不是一个强盗邦,而是一个众人平等、对一切人皆公正的君主国时,也愤愤不平起来,因为被击败的一派的兴起便是他们自己的利益被瓜分。对国家的这种重新组织,没有一派愿意接受,因而不但要强迫他的敌人,也要强迫他自己本派的人。

从这种意义而言,恺撒的地位比他胜利之前更脆弱,但他的损失却使国家得到利益。由于清除了党派的对立——他不仅原谅各党派分子,而且允许每个有才能的人,甚至仅是出身好的人,参与行政,而不考虑其过去的政治立场——他把举国的力量集中在他的大计划中。各党派人士不论自愿或被迫参加同一工作,不知不觉间便带领国家走向新的方向。当然他很清楚目前的协调只是外表的,大家对于恺撒的恨恶远比对新秩序的赞同更为一致。他也知道,当各派被导入外表的联合时,他们之间的对立感就不再那么敏锐,而只有这样,政治家才能帮助时间去做它的工作——因为时间是一切冲突的治愈者,它会把老一代的人送入黄土,而达成新的和谐。恺撒更不追问是谁恨他,是谁想要谋杀他。像一切真正的政治家一样,他为国效力,而非为报酬,甚至也不是为人民的爱戴,而是牺牲了同代人对他的爱戴,而求取后代的福祉,最重要的是挽救国家,使其有新生的机会。

恺撒的事功

有一件事我们必须记得,恺撒所做的事并非开始,而是完成。计划一种政治架构,以适合时代的需要,是早自盖乌斯·格拉古即已开始,而他的拥护者与继承者则均在遵行与追求,有些人比较忠于其原本精神,有些人较为不忠,有些人成就略大,有些人略小,但均能屹立不摇。恺撒,几乎从一开始就由遗传的权利而为人民派的首领,三十年的旗帜未变,也未尝掩藏他的目标,而即使在身为君主之后,仍然是民主派。他无限制地接受了他那党派的遗产(喀提林与克洛狄乌斯乖谬的计划除外),他对贵族阶级和真正的贵族痛切厌恨,对罗马民主的基本理想始终未变——即减轻债务人的负担,实施海外殖民,全国各阶级的逐渐平等,行政权脱离元老院——就从这几点而言,他的君主体制跟旧有的民主体制相差极少,而且用他的君主体制他反而达成了民主体制的目标。

因为他的这种君主体制并非东方的专制政体,而是盖乌斯·格拉古曾经希望建立的,又是伯里克利与克伦威尔实际上建立过的——由国家赋予至高权与无限信任的人来代表国家。恺撒的任务之基本观念,严格说并非新颖,但他所做的却是这些观念的实现,而实现则是一切。他的实现之恢宏壮丽,如果他自己能够亲眼见到,或在历史的镜子中见到,则不论他处于何种时代,也不论他抱持何种政治信念,他必然都会赞叹不止,而他的赞叹只会因他对人性的伟大与历史的伟大之不同的领会能力而有所不同。

在这里应当一提的是那种不分时代背景而对历史人物褒贬的习惯,这种习惯是过于单纯,过于不负责任的。不错,历史是应对现代有所教诲;但那种教诲不是粗浅意义的,不是翻翻书就可以在过去的记录中找出现在之病症的,也不是由往日的病症就可以为现在开药方的。历史之所以有教训性,是因为早期的文化显示了文明的有机条件——这些基本条件处处相似,而其组合的方式却又处处不同——并引导后人、鼓励后人去做独立性的重创,而非奴性的模仿。

以这种意义而言,恺撒和罗马帝国主义史虽然有其宗师的无匹伟大成就,有其历史的必然性,却仍是对近代专制制度的强烈指责。有机体,不论如何渺小,都无限地超越最人工化的机器;同样,自然成长的体制,不论其有多少缺点,都无限地超越人为的绝对专制——姑不论这种专制何等辉煌。因为自然成长的体制是大多数人的意志的自由表现,是会成长的,因之是活的,而人为的专制则是它现状的样子,因之是死的。

自然律在这罗马的军事君主政体中更充分更完全地表现出来;这个体制在其创造者的天才冲动之下,在免于一切外力的压迫之下,比任何类似的国家所发展出来的形式都更纯。正如吉本早已指出的,自从恺撒时代,罗马的体制只有外在的一致性,只是机械式地反复运作;而内在里,即使在恺撒自己统治的时期,它都已彻底枯萎,死了。若说在此政府的早期阶段,尤其是恺撒自己的灵魂中,仍梦想将自由民主的发展跟绝对统治结合为一,则朱利安一族中那些天赋甚高的皇帝们未久也向我们证实了一个可怕的事实,即水火共置于同一容器中是何等不可能。

恺撒的成就是可敬的,也是必然的,这并非由于它本身是一种或可能是一种福祉。但是,其古代社会组织是建立在奴隶制度上的,全然没有共和—宪法的表现,而五百年来的城市体制又发展为寡头式的绝对统治——在这种状况之下,绝对军事君主政体乃是必然的结果,也是恶果最少的。当维吉尼亚州和南北卡罗来纳州的蓄奴贵族们不得不像他们的先驱——苏拉治下的罗马人——那样行事时,恺撒主义便也可在历史的法庭中获得合法认可——尽管在别的历史条件下恺撒主义可能既是讽刺又是谋篡。但坏的恺撒们虽然可能使傻子误入歧途,使卑下之人有谎言欺诈的机会,历史却不会否定真正的恺撒当有的荣耀。历史也是一部圣经;她虽然不能阻止呆子对她的误解,魔鬼对她的引用,她却可以对他们施以报复。

独裁

这个国家的至高元首,至少在开始时,正式的名称只是“狄克推多”(独裁者);公元前49年,恺撒从西班牙回国后,首先采用此号,几天以后就把它放下,而次年的决定性战争仅以执政官之名行之。但秋季,在法萨罗战后,他又重用此号,并一再取得此种称号;开始时,任期未定,但自公元前45年1月1日开始,任期一年,公元前44年1月或2月,则要求为终身职,因此直截了当地把以前的保留去除,而正式宣布他的终身任期,称号为“终身独裁者”(Dictator Perpetuus)。

这个独裁者之职位,不论起初的短期,还是继后的终身职,都不是旧有体制中所有的,而是由苏拉所设计的至高职位。这个职位不是由宪法的命令所指派、并受其控制的唯一最高行政官,而是由人民的特别谕令赋予权力之据有者的,使他得以筹备法令,统治全国;它是一种无限制的政治特权,取代了共和国时权力的划分。由这个总则性的特权再进一步,便可由各个法案赋予决定战争与和平之权,而不需商询元老院与人民;可以处置军队与经济,可以选派各行省总督。

因之,恺撒可以取得一般行政官之外的特权,甚至传统政府之外的特权。他没有取代公民议事集会来指派行政官,这几乎可说是他的让步了。他只提名一部分次执政官和较低级的行政官,同时,他由人民的特殊命令而获得权利,可以授予“父族”[2]之名位;这是往日从不许可的。

其他行政官

至于其他的行政官,选任之权事实上也都在独裁者。恺撒本人并不任监察官,但无疑他充分运用监察权,尤其在元老的选派上。他常常执政官与独裁者兼掌,有一次甚至没有同事。但他不肯将执政官之职常占;有人建议他任五年一期甚至十年一期的执政官,但不予采纳。

恺撒无需监督宗教,因为他已是祭司长。占卜官之职也自然加身,同时还有许多新旧荣衔,诸如“国父”[3],他诞生的月份以他的名字命名以及其崇敬的表现,发展到最后,已经十分的神化。其中有两项特别值得一提:一,恺撒被赋予和护民官同样的不可侵犯性;二,除了其他的职位名衔之外,他被赋予“统领”[4]称号。

有判断力的人可以不证自明地了解,恺撒想将他的至高权力永远施展于国家,或说,他想选用一个简明的称号,以适应这个新建制;因为,创造了名衔而无实权固然是错误,创造了实权而没有适当的名衔也是同样的错误。只不过我们很难确定恺撒心中所存的最后形态;部分原因是在这过渡期难于将鹰架和永久建筑分辨,部分原因是他的崇拜者不待他点头,就把一大堆的权位与荣衔加到他头上(无疑这是令他感到厌恶的)。

新的君主制度更不可能透过执政官的职位来行施,因为执政官的职位很难同选举分开。再者,恺撒显然曾致力于将这个最高官位贬为空洞的名衔,因之,在他接受此一职位之后,在任期未满时,就把它给予次属地位的人。“独裁者”成为最常见、最明显的称号,但这可能仅是因为恺撒想运用它旧有的含义,即在特殊的危机时期的特殊处断权。另一方面看,这个称号却很不适合新的君主制度,因为它寓含着例外的、不民主的性质,而一个民主派的政治家很不可能选择这种由最杰出的反对派所创造的称号。

反观“统领”这个称号却是新的,而且在各方面也都适合新的君主政体,只因为它是全新的,而且没有显然的理由。新酒或许不能装在旧瓶子里。而“统领”这个称号却是为新事物而取的新名称。它涵括了伽宾尼欧法中关于民主派领袖的意含(尽管该法中表达得并不那般精确):人民领袖独立于元老院,而权力则长久集中于其手。在恺撒的硬币——尤其是后期的——我们发现通用“统领”之称,而在恺撒关于政治罪犯的法令上,则似乎也用此名衔指称君主。因此后代总是用“统领”一词跟君主制度并用。为了给予这个职位以民主和宗教意义,恺撒或许有意把民众领袖与至高祭司权结合为一。

无疑这新的建构并非意在仅以其创建者一生为期限。但恺撒并未决定棘手的继承问题;他究竟是计划以选举来决定继承人,还是如其养子后来所称,以遗传方式继承,我们现在只能悬疑。也可能他有将两种方式结合之意,使统治者之子继承王位(如克伦威尔与拿破仑所做),但如统治者无子,或其子不宜为王,则统治者可由养子的方式选定继承人。

在法律上,统领之职位以罗马城以外之执政官或总督之职位为基础,因此最主要的是有军事指挥权,但与此共同交付在他手上的还有最高司法权和行政权。但统领的权威却超乎执政官与总督,因为不仅时空不受限制,而且也行之于首都之内。再者,它与执政官不同,因为它没有具备同等权力的同事所加之钳制,而种种原先至高权力所逐渐受到的限制也不适用于统领。

旧王权的新立

一言以蔽之,“统领”不过是旧日的王权的新立;因为执政官与王的不同,仅在于其权柄受到时间、空间、同事的限制,必须有元老院或社团的合作。新君主制中几乎没有任何成份是旧日王制中所没有的:最高军事、司法与行政权威结合于一王之手;国家的宗教领袖;发布命令之权,并使此命令有必得执行之力量;将元老院降为咨询议会[5];“父族”阶级与城市长官制度的恢复。

但比这些更有意义的是恺撒的君主制跟塞尔维乌斯·图里乌斯的古罗马君主制的内在相似。古罗马诸王固然大权集于一身,在他们的统治之下的社团却是自由的,他们是平民的保护者,以抗贵族;恺撒也不是来破坏自由的,而主要是要摧毁那令人不可忍受的贵族枷锁的。因此,那绝不是政治尚古者的恺撒,却返回五百年前去找寻他新政府的典范,便不足为奇了。由于罗马共和国的最高职位一向就是由种种特别法限制着的王位,因此王位也就一直并未过时。事实上,在不同的时期,从不同的方面——在十大执政官的时期,在苏拉摄政时期,在恺撒本人的独裁者时期——王权都在共和国重复出现。事实上,只要是在特殊的权力为时势所需的时候,则总是产生出无限的imperium(“命令权”)——跟通常有限的“命令权”不同——而这个,实际上就是王权。

即使从表面的特征也可以看出古代王位的恢复。人类的创新之举是极其困难的,因此便把已有的形式视为神圣的遗产。因为,恺撒明智地将自己跟塞尔维乌斯·图里乌斯相提并论,正如后来查理曼将自己跟恺撒、拿破仑将自己跟查理曼相提并论。恺撒并不是隐隐藏藏或秘密地这样做,而是最公开的,而他以后的继承人也个个都是如此。事实上,这样做的目的是想为新的制度找到一个清楚的、具有民族本色的、而又合乎民情的表达形式。从古代开始,首都就竖立着七王的雕像,这七王是罗马的通俗历史中常常搬上舞台的;现在恺撒则下令将他自己的像竖在其旁,作为第八位。在公开场合出现的时候,他穿阿尔巴古王的服装。关于政治罪行的新法令上,他跟苏拉法主要的不同在于社团名位之外,是统领名位,跟社团名位平行,作为人民的活生生的个人代表。在政治宣誓上,除了朱庇特和罗马人的家神外,还要凭统领之守护神之名。君主制度的外在标志,依据古代的普通观念,便是君主在硬币上的铸像;从公元前44年起,恺撒的头像乃出现在罗马国的硬币上。

因此,关于恺撒对他自己的地位,公众不能抱怨他表示得不够明确。他尽可能清楚、尽可能正式地以罗马之王的身份出现了。可以想见,他可能本想以旧日的“王”来指称他的职位(尽管实际上这较不可行,而且也并不重要),而不想用“统领”。即使当他在世的时候,他的许多朋友与敌人都认为他有意以此自封。实际上,他几个最热烈的拥护者在不同的时机、以不同的方式曾提议他当加冕——最显眼的便是马库斯·安东尼乌斯任执政官时,曾在公元前44年2月,在民众之前,要将王冠加于恺撒。

但这一切建议恺撒都一概拒绝。他的这种拒绝固然可能在熄止因这些建议而酿成的共和派反对,但并不因此就表示他的拒绝是不真诚的。有些人认为他故意鼓励人做这种建议,以便使群众心理逐渐准备接受这不受欢迎的罗马加冕大典;这种猜测是不正确的,因为忘记了恺撒所必须面对的情绪反对力量之巨大。这些建议很可能是他的拥护者们不召自来的热情所促发的。也可能是,恺撒授意马库斯·安东尼乌斯做献王冠之举,但其目的则是在公众面前断然拒绝,以使那风传的闲言遭到当头棒喝;而这次的拒绝则由恺撒命令书于国家行事历上,以便此后再不可能重提。原因可能是,恺撒愿采用一个方便的称号,而人民则又一向注意事情的名称,而不注意实质。因此,他决意避免采用王的名称——这个名称已经沾染了古代的诅咒,在恺撒时代的人民心中,它宁含有东方暴君的意义,而不像他们自己的古王努马与塞尔维乌斯——因此就用统领之名来行实际的王权了。

新王室 新贵族

但不论他心中为自己立的称号是什么,实际存在的则是无上的统治者,而因之,朝廷也就立即充满了荣华、枯燥与空洞。公开场合出现时,恺撒穿的不是执政官的紫条宽袍,而是古代君王的正式紫袍。他坐在金座上,视察元老院的庄严程序,而不须起座。他的生日,他的胜利战役,都以节庆来庆祝,他的誓言则充满了历书。当他在首都出现时,远远的就有军队护送,而军队的前方则是他的重要仆人。与他接近变得那般重要,以致他住处近区的房租大涨。晋见他极为困难,因为求见的人太多,以致他往往发现跟好友也不得不用通信来维系,而某些地位极高的人,为了见他,往往也得在接待室等上好几个时辰。

人民感觉到,他们要去接近的已不再是个同胞了,其情况的严重性超乎恺撒所愿意的程度。在他的周围产生了一种君主政体式的贵族,有新贵,有旧贵;而这种君主政体式的贵族原是由一个观念产生,就是用王室的贵族来掩盖寡头政体的贵族,用“父族”来掩盖原有的贵族。原先的父族仍然存在,只是没有重要的特权,只以基尔特的形式而紧密地团结着。但由于没有接受到新家族的加入,数世纪以来已日渐萎缩了,到了恺撒时代,仍旧存在的“父族”世族不超过十五六个。恺撒本人就是由这样一个父族出身,并由人民命令,取得权利,可以创制新的父族家庭,因此建立起一个新的父族贵族,以之对立于共和派贵族,足可以满足君主政体的一切需求——古代的优雅,全然对政府的依附以及无足轻重。新的君主在一切方面将其自身的形象显示出来。

在这样实际上权力无限的君主之下,很少有宪法的余地了,那种以公民、元老院与数位行政官合作为基础的旧共和国也更无法继续。恺撒彻底恢复旧传统:公民集会与国王并存,系主权——人民意志——的至高表现;元老院恢复其原始作用:在受到咨询的时候向统治者进言;统治者则将行政权集于一身,和古王一样,身边没有独立的官员。

立法

在立法方面,这位民主君王紧守古罗马金言,即只有人民在国王的召集下才有治理国家的权力;而恺撒的行事也照例由人民的谕令批准。当然,古代的战士集会所含有的力量与权威——半道德意义,半政治意义——确实已经不可能再注入这个时期所谓的公民议事集会了。在古代的体制中,公民的立法行为虽然极为受到限制,却是真实的,活生生的;而现在这新体制,却只不过是个影子。因此,对这个公民议事集会不需加任何特别限制,多年的经验已经显示,每个政府——寡头的,以及君主的——都可以跟这个徒具形式的主权主体保持良好的关系。恺撒时代的公民议事集会实际的重要性只有一端,就是由于在原则上它们保留了人民的主权,因而构成了一种保护措施,以防绝对统治。但恺撒却同时也恢复了古代国家法制的另一个箴言,即,唯一行政长官的命令,于其在任期间,乃是无条件有效的;立法权虽然只属于国王与公民之联合制定,但国王的敕令至少在国王退位之前是与法律平等的。

作为君主咨询机构的元老院

民主王因此至少在形式将主权分与了社团,但他却无意将权威分与以前统治机关——元老院。恺撒的元老院(和后来奥古斯都的元老院很不同)只是一个最高的国家议会,是恺撒向它征询法律意见的,用它的名义可以发布比较重要的行政命令;因为有些例子显示,有些命令以元老院之名发布,并载明此等命令在策划期间有某某元老在场,而实则这些元老连知都不知道。

元老院最原始的地位本来就是“思考性”的,后来它在“事实上”逾越了这个地位,但在“法律上”它仍当留在原位,因此把元老院贬回原位并无严重法律障碍。然而,事实上,恺撒却必须防范元老院的实际反抗,因为罗马元老院是反对恺撒力量的焦点,正如雅典最高法院与伯里克利的关系。主要是为了这个原因,元老人数大为增加,至九百名——以前至多达到六百名,最近的战乱则使人数锐减——为了保持这个数目,每年指派的会计官——也就是每年准予进入元老院的分子——从二十增至四十。

元老院人数的异常增加完全由君主一手包办,为了每年人数固定地增加,他透过法律取得了永久性的影响力,就是选举机构必须选举会计官候选人的头二十名,而这二十名则由君主推荐。此外,君主还可以将会计官的荣誉权利或任何最高的职位,如元老院的席位授予他认为合意的人,即使此人并非正式贵族。这种特殊的推荐与授予自然以新秩序的拥护者为主,因之,除了地位高的人之外,还把一些性格可疑和平民阶级的人带入了那崇高的团体——例如以前被弹劾去职的元老,或因法律判决而去职的;有西班牙与高卢来的外地人,这些人到元老院之后还得更进一步学习拉丁文;有次属军官,这些人本来甚至连骑士衔尚未获得;有解放过的奴隶之子;也有那做过不名誉的商业的人。

原先排外的贵族们自然因元老院分子的改变而极为愤怒,认为这是有意使元老院败坏。恺撒却并不是能够采取这种自我败坏的人,但他虽然深信元老院必须存在,却也决心不受它控制。他改变元老院分子的意图可能是要使元老院不再只是寡头性质,使它重返旧日的面貌——一个代表所有阶级的国家议会,代表则为各阶级最智慧的分子,因此并不必然要排除生身低的人,甚至也不排除外国人。古王把非公民纳入元老院,恺撒也把非意大利人纳入。

恺撒一个人的政府

如此,贵族统治被置于一旁,而新形式的元老院则只不过是君主的工具;国家的治理权则完全落入专制君主之手。一切重要的事情均由统领亲自裁决。恺撒所能处理的国事是我们这些微不足道的人物想都无法想象的;这主要还不在其无比的迅速与果决,而在其更普遍性的理由。当我们看到恺撒、苏拉、盖乌斯·格拉古和一般罗马政治家所展示的能力,而觉得超乎人性能力时,其原因并不在人性的改变,而在于现代的家庭和往日不同。罗马的家庭是这样的一种有机体,家中解放过的和未解放的奴隶,甚至其心灵能力都可以为主人提供成果;而懂得运用这些心灵的主人,做起事来则就像有无以数计的心灵一样。那是集中作业的机关之理想形态,而我们的办公室确实也在热切模仿,但效率则仍相差甚远,因为现在的资本力量远不如古代奴隶制度的力量。

恺撒懂得如何善用这个优点。凡有需要特别亲信的职位,他就派他的奴隶、由奴隶解放的自由民或出身卑微的追随者就任——只要其他方面的考虑可以通过。从他的工作可以看出这样一个组织方面的天才在运用这样的工具时会产生何等的成效;但其工作进行的细节我们则找不到适当的答案。在这方面,机关的工作情况类似于制造业,工作的成果不是以制造者个人的成果面貌呈现,而是以工厂之成果的面貌呈现。只有一件事是确定的,恺撒的助手中没有一个是对他的工作产生个人性的影响的,甚至也没有一个人了解全盘计划。他不仅是唯一的主人,而且也没有技巧高超的助手,他有的仅是一般劳工。

财政事务

在具有严格之政治意义的事务上,即使是细节方面,恺撒都尽可能免用代理人。在不可避免的时候——例如他常常不在罗马——则代理人不是用君主的合法代表——城守——而是用没有官位的亲信,通常是恺撒的银行家,来自加迪兹的狡狯而柔顺的腓尼基商人鲁西乌斯·科尔内利乌斯·巴布斯。在治理上,恺撒最为小心的是把国库的钥匙牢牢掌握——这钥匙是元老院从颓弱的诸王手上攫取,并以此建立了统治权的——把它交托绝对忠于他而且唯有忠于他的仆人。当然,君主的私人财产和国家财产是严格分开的。但整个金融与财政系统,恺撒却握于掌中,像一般罗马贵人治理产业一样治理国家的财政。各省的税收以及主要的铸币工作,都交托解放过或未解放的奴隶,而不让元老院级的人沾手——这个重要的步骤逐渐形成了一个重要的阶级,即财政官,就是“王室管家”。

行省

不过,各省总督——在他们的金融权已由王室的税收员接取以后,现在主要只剩军事指挥权了——的职位却除埃及一地之外并未交由王室的家臣。尼罗河的这个国家,由于地理上的极端孤立、政治权力的极度集中,比任何其他地区都更易于长久脱离中央权力,在最近的危机中,意大利的党派首脑便屡次想在那里立足。可能就是由于这个原因,恺撒不把此地宣布为行省,而仍把托勒密王朝留在那里。一定是为了这个原因,驻守埃及的军团司令不交于元老院(换句话说,也就是以前的政府)的人,而像收税员似的以下级人员来充任。

然而,整个说来,恺撒认为罗马军人不应像东方国家的军队一样,由仆从指挥。因此,比较重要的总督,一般均由卸任的执政官担任,较不重要的则由卸任的次执政官担任;公元前52年的法规规定——在执政官与总督之间需五年间隔——则可能弃之不用,因此在罗马任执政官之后可能立即接任总督。另一方面,总督职的分配——以前有时是由人民或元老院的命令安排的,有时则由各行政官之间的协调,或抽签——现在则转由君主决定。由于下列几项原因,恺撒从不缺少合意的总督候选人:执政官常在一年任期结束之前被诱导卸任,以为接任者留有充裕时间;次执政官的指派每年从八名增至十六名,其中半数由统领指派(会计官也是如此);统领又有权指派有名无实的次执政官和会计官。总督的召回则自然是由摄政王的命令——尽管照例执政官任总督不超过两年,次执政官任总督不超过一年。

首都的治理

至于首都的治理,有一段时间统领也想交托于他所提名的行政官。他恢复旧王的城市助理之法,几次他不在罗马的时期,都把首都的治理交予他指派的一个或数个助理,而并未征询人民同意。这些助理联合执行一切治理任务,甚至以他们自己的名义铸币——当然并没有用他们自己的铸像。公元前47年和公元前45年的头九个月,没有指派次执政官,也没有公物管理官和会计官;即连执政官,在公元前47年,到了年前才指派出来,而在公元前45年,则由恺撒一人独任执政官。

这看起来像要恢复罗马城内古代的帝王权威,唯一受到的限制是新君主的民主派背景;换言之,就是想取消执政官、监察官、次执政官、公物管理官与会计官,只有在国王不在时,留下城守,另外便是护民官与平民管理官,以保障人民的自由。但恺撒后来放弃了这种计划,自己既不接受王的称号,也不取消跟共和国的历史相交织的一些可敬的职位——执政官,次执政官,公物管理官,护民官与会计官;这些官职都重获他们原有的权力,但其地位则已完全改变了。

共和的政治基本观念是把罗马全帝国和罗马城视为同一,因此,罗马城的行政官便同等于全帝国的行政官。在恺撒的君主制度中,这个观点却全然改观了。自此以后,罗马城的行政官只不过是帝国许多城市的行政官之一,而执政官则已形同虚设,其所以重要,只因卸任之后可以任总督。

如此,往日被罗马社团消灭的社团之命运,现在落在它自己身上了;它对全帝国的主权现在也变成了有限的社团自由权。平民管理官也像次执政官和会计官一样,数目加倍,为了监督首都的供应品,又增设了两个“谷物管理官”。平民管理官与谷物管理官候选人由社团选择,不受执政官候选人之选择的限制。总之,古代为保护人民之自由的措施未遭更改(但这并不表示倔强的护民官不会遭到严重干预,有时甚至会从元老的名单中被剔除)。如此,统领在一切重要的事项中均自行决定,财政由他的仆人处理,军事由他的副官,而旧有的共和政府官职又已改为市内行政官员,他的专制乃稳固确立。

国家意识形态

在精神遗产上恺撒很少做重要更动。若罗马国教曾用以支持寡头统治,则它照样也可支持新的君主制度;如此,元老院保守派的宗教政策就转渡到新王手中。当瓦罗在这个时期出版了《古代神事》——这是罗马神学的大贮藏所——时,他得以将此著献给“大祭司恺撒”。对于朱夫[6]的崇拜之余辉,现在落在新立的王座上了,而那古老民族的宗教信仰在其奄奄一息之际仍可作“恺撒崇拜”的工具。

王法

在法律方面,古代的国王审判又重新采用。古王审判刑事案件,在法律上曾可不受人民的求情之约束,审判民事案件曾可不由陪审团决定。恺撒也以同样的方式取得直接审理任何案件的权力,亲自处断,或(当他不在的时候)交由他的城内助理。事实上我们发现他和古王一样,有时坐在罗马广场审判被控叛国的罗马公民,有时则在他的屋子里开庭审理附庸王侯的同类罪行。因此,罗马公民的唯一特权似在审判过程的公开性。但由国王亲自审理的案子毕竟是限于特殊的。

一般司法程序的保留

在刑事与民事案件中,以前共和制的审理程序基本上都保留下来。刑事案由刑事专家组成的委员会处理,民事案件则由继承法庭(the centumviri)处理,或由单独的iudices(证据)处理。在首都,法律过程主要是由司法执政官监督,在各行省则由总督。即使在君主制度下,政治犯的审理仍须参考陪审委员会的意见。恺撒发布的新法令,明确规定何者为当惩罚的行为,排除一切对言论的检举,惩罚则宁采放逐不采死刑。陪审员不全出自元老院——这和寡头政体的愿望是不同的——也不完全出自骑士阶级——这又和严格的格拉古派的愿望不合——而以科塔(Cotta)的协调法为基础,着眼于协调各个党派。然而,低阶层的人则无法进入陪审团,因为陪审团团员必须财产在四十万塞斯特斯(四千镑)以上;这一点,是采用公元前55年庞培的The tribuni aerarii(平民保护官)之法。如此,两个一直在争夺这个陪审权的派别——元老们和有产者们——现在平分了这个苹果。

向君主上诉

任何案件都可以在国王法庭或胜任的共和国护民官法庭开始审理,但由护民官做下的判决就已经是最后判决了。有资格的司法人员所做的判决,即使君主都不得推翻,除非(如在共和时期的)是由于腐败、暴力或类似的情况证明这种判决必当取消。另一方面,受害者则可以为任何行政官的判决向此行政官的上司上诉,因之产生了后来常见的向国王上诉情况。也许所有的行政官,至少所有的行省总督,都被视作统治者的下属,因此他们的任何命令均可上诉于恺撒。

司法体系的腐败

这些新的创举,即使其中最重要的(普遍的上诉权)都不能视为绝对的改善,无法弥补罗马司法上的种种恶果。任何蓄奴国中,司法程序都不可能健全,因为至少在“事实上”处断奴隶的权利握在主人手上。自然,只有在奴隶所犯的罪使此奴隶成无用之物,或不合主人之意的时候,他才会惩罚奴隶;而他对待犯罪的奴隶则如对待常常顶撞东西的牛一样;后者把他送去屠宰,前者则卖入竞技场去打斗。但即使对自由人的法律程序,由于常有部分程序为政治性质,乃从严肃的法律过程变作了派系斗争,常要运用偏袒、金钱与暴力。

责任则是各方面都有——行政官,陪审员,诉讼当事人,甚至作为观众的公众。但最无可救药的伤害则来自律师。诡辩乃是法庭的寄生虫,繁殖得非常猖狂;一切是非观念都消失了,在罗马的刑事审判中,意见与证据的分别(这是一般人十分难以分辨的)消失了。这个时期一个有经验的罗马律师曾说:“一个普通的被告可以被控以任何罪行,不论他有没有犯,而又一定会被定罪。”这个时期的许多刑事抗辩都保留了下来,而几乎没有一件曾经严肃地去确定罪行的实有,提出证据或反证的。

当时的民事诉讼过程在许多地方的不健全更无须说了。它也受到派系政治干扰,例如公元前83—前81年,普布利乌斯·昆克蒂乌斯的审理,要靠辛纳或苏拉在罗马谁占上风而决定,而辛纳若占上风,所做的裁决则绝对不同于苏拉占上风的裁决。而律师们,由于往往根本不识法律,有意或无意间把法律程序更加弄得一团糟。但这类案件由于性质关系,除少数例外,律师的诡辩不那么容易腐蚀是非观念。因此,那个时期留传下来的民事抗辩案,虽然不能符合我们严格的考验,却远比当时的刑事案件更合法,诽谤性更少。

庞培曾对律师们这种诡辩加以限制,恺撒也继续这种政策,甚还有所加强;再者,行政官也经过较佳的人选,较佳的监督,再加陪审员的派定,使得法庭肆无忌惮的腐败与恫吓宣告结束。但那是非之感与对法律的尊敬——这是在大众心中本来难以摧毁的——要想重新灌输到大众心中却更为困难了。这个立法者虽然驱除了种种邪恶,却无法将邪恶的根挖除。而那能够治愈一切可以治愈之事的“时间”,在这个例子中是否能奏挽救之功实为可疑。

军事体制的败坏

这个时期的罗马军事制度几乎和汉尼拔时代的迦太基军事制度相似。统治阶级只供应军官,属民只供应平民,行省则只供应陆军。在经济与军事上,将军几乎独立于中央政府,不论幸与不幸,基本上都靠他自己以及他驻扎的省份的资源。部队中士气固已不存,甚至连民族精神也已荡然了,唯一剩下作为内在联系力的只有团队精神。军队已不再是国家的工具了。政治上,它没有自己的观点,唯以指挥官的观点为准。军事上,在通常的低卑领导者之下,它变成了无用的乌合之众,但在干练而有军事眼光的领导者之下,它则可以达到民兵所永不可能达到的完美程度。

军官阶级尤其堕落不堪。高阶层的人,元老与贵族,已经不习于军旅。以往,参谋官的职位是竞相争取的,现在,凡是骑士阶级而竟选择从军的,则必选军事护民官;参谋官一类的军职有些竟然得由出身低的人来充任;而凡是贵族出身而在军旅的人,都会想办法派至西西里或其他见不到敌人的省份。勇敢善战的军官被侧目而视,当做亡命之徒。庞培就成为当代人的军人偶像,而这种现象,正表示了当代人的无能。结果,往往是指挥部的军官率先逃亡或兵变;司令官尽管对士兵过分地纵容,解除出身高的军官之官职的提议却日日发生。恺撒便亲自给我们描绘过当时的画面:在他的司令部中,当命令下达,要向日耳曼国王阿里奥维斯图斯进军时,军营中到处一片诅咒声与哭声,准备遗嘱,有人甚至要求休假。

士兵当中却再也找不到出身较好的人。服兵役的法定义务仍然存在,但征兵入伍却非常不规则。许多应当受召的人都放过,而那一旦入伍的人则在军中可能延留三十余年。罗马公民组成的骑兵仅不过是马上的贵族卫士,他们喷着香水的骑装和极为名贵的马只有在首都节庆之日才出现。那所谓的公民步兵则只是佣兵部队,由最低的阶层收集在一起。属民供应所有的骑兵和轻步兵,而步兵的成员也日渐多有属民。百夫长,本是军团作战效力的核心所在,依照军规当由士兵升任,现在则不仅当做恩惠颁赠,甚至往往卖予出价最高的人。由于政府理财的杂乱,以及几乎所有行政官的贪污枉法,军饷变得极端短缺而不规则。

不可避免的结果是罗马军队常常掠夺省民,兵变和临阵逃脱。数目足以作战的部队往往由于这些基本的败坏而大溃,例如公元前57年,皮索的马其顿军便是如此。像庞培、恺撒和加比尼乌斯这样的能将,则无疑可从这类乌合之众训练出能征善战的部队,但这样的部队却宁可说属于将军的,而不是属于国家的。罗马的海军更为腐败——罗马的海军其实自始就是罗马人厌恶的对象,也始终没有彻底的国家化——已是几乎用不着说的了。凡是能出毛病的地方都已在寡头政府的治理下毁坏得不堪收拾了。

恺撒重组军事系统

恺撒对罗马军事系统的重组,本质上不过是把纪律加强。至于系统的本身,他似乎觉得不须彻底改革,也不可能彻底改革;因此他像汉尼拔一样接受陆军的现存分子。他下令,三十岁以下者凡任市政官员或在市议会任议员的,需先服骑兵(也即是任军官)三年,或步兵六年,这表示他想改善陆军素质;但也同样证明了,尚武精神日益低落,恺撒感到罗马人已经无法以服兵役为荣了。也就是这个原因,恺撒并不企图重建罗马公民骑兵。征集制度做了较佳的规划,服役期限的缩短也有规律,但步兵则仍主要来自底层罗马公民,骑兵和轻步兵来自属民。令人吃惊的是,对舰队未做任何改革。

外国佣兵 军团副官

骑兵的不可靠迫使恺撒采取新办法——在他看来,这当然是有冒险性的——雇佣外国人入伍,尤其是日耳曼。另一个新办法是指派军团副官。在此以前,军团都是由军事护民官率领,而军事护民官则一部分由公民指派,一部分由有关的总督。每个军团有六个护民官,指挥则由六人轮流;只有在特殊状况下,才由将军指派某一人为司令,而这也是暂时的。在较后来的时期,这些副官——或说上校——成为永久建制,不再由他们的顶头上司官员指派,而由罗马的最高司令;而这两种变化似乎都起于恺撒的处置,而恺撒的处置则与伽宾尼欧法有关。这个重要的新步骤插入军事体制内,部分是因为需要更有力的权力集中,部分是由于缺少有能力的高级军官,但更主要的是由统领指派一个或数个上校,以平衡总督对军团的影响力。

新的最高军事统帅

军事系统中最重要的改变是将统领立为永久性的军事领袖。他把整个的军事控制权都握于手上,用真实的、有力的最高统帅来取代以前徒具虚名的监督。至于这最高统帅和特区指挥官——在此以前,各在其地域内是全权的——之间的关系,我们却没有足够的资料可以查证。也许类似于次执政官与执政官之间的关系,或执政官与独裁者之间的关系。若是如此,则总督在其行省之内固为最高军事权威,统领却有权任何时候亲自或由代表取得此最高权威;总督的权力限于行省,统领的权力则遍及全帝国。

再者,军事护民官和百夫长的派任(以前是属于总督的权限之内的),以及新的副官的派任,也极可能直接转入统领手上。同时,征兵、放假和重要的刑事案件也可能由总司令直接处理。由于统领的控制,由于总督的权力如此受到限制,便不虞军队散漫,或变成直属军官的私人部队。

恺撒的军事方略 边疆的防卫

但军事独裁的体制不论何等显然,恺撒不论何等断然地将最高指挥权掌握在自己手中,他却无疑不拟将自己的权威建立在军力上。不错,他认为常备军是必须的,但这只因为国家的版图需要有大规模的边界卫戍。在最近的内战和较早的战争中,他都为平复西班牙而努力过,而且在广袤的非洲沙漠边缘与莱茵河边,他都布设了强大的保卫据点。对于幼发拉底河与多瑙河流域,他也做了类似计划。更重要的是他计划远征帕提亚人,以雪卡雷之战的败绩。这个战争他筹划了三年,想一劳永逸地彻底敉平这批危险的敌人。同样,他也筹划进攻盖塔的布雷比斯塔斯——此王在多瑙河两岸均在扩张地盘——同时计划在意大利东北方设置他在高卢所设置的边区,以保卫意大利本土。

但并无证据显示恺撒像亚历山大一样想做无限制的征服。确实曾有人说,他有意从帕提亚进军里海,再至黑海,然后沿黑海北岸到多瑙河;兼并塞西亚与日耳曼,直至北海(照那时的观念,北海离地中海并不那么遥远);再从高卢回意大利。但我们找不到任何有权威的证据证明这令人不可置信的计划的存在。罗马帝国实际已经包括了一大堆蛮族,极难控制,足够此后几个世纪去融合吸收。因此,前述的征服计划,即使在军事上可行,也不过是比亚历山大的印度远征更莽撞更好大喜功而已。从恺撒在不列颠和日耳曼的行动看来,从他的政策继承人的行动看来,可能的情况是,恺撒(如西庇阿·埃米利亚努斯)对诸神的祈求宁是保护帝国已有的疆土,而非更为扩充。他的征服计划显然是局限于边界的稳固——当然,这边界是以他的大计划为准绳的——保持幼发拉底河的防线,把东北不稳定的国界推展到易于防守的多瑙河区。

恺撒扭转军事独裁的尝试

我们不当把恺撒视为与亚历山大和拿破仑同样的征服者,他也并不想把他的新君主政体建立在军队上。他不想把军事权威置于民事之上,而是将军事纳入国体之内,尽可能隶属于文人政府。战功辉煌的高卢军团,由于其团队精神与文人政府不相合,已经光荣解散了,他们的名字在新建的市镇中永留纪念。恺撒遣散并配给土地的战士们,并不像苏拉的,住在他们自己的半军事殖民区中,而是尽量遍布整个意大利半岛。只有坎帕尼亚的土地由于无法避免,而有恺撒的老兵集中的情况。

在文人政府下的国家中保持常备军的问题,由各方面来设法解决。服役有年数限制,又可临时遣散,这使军队的人员变动较速。服役年满的士兵照例成为农业殖民。而或许最重要的是,军队保持在意大利和在人文与政治生活中心以外的地区,驻守于恺撒认为军队唯当驻守的地方——边界,以抵抗外国敌人。

不设贴身侍卫

真正的军事政府的标准乃是具有一批有特权的卫士,这种情状在恺撒身边是找不到的。将军在执行积极任务时固然久来即有特别的卫队,但到了恺撒时则此卫队已完全无用。他的禁卫军似乎主要是由传令兵组成,而不是精选的战士,因此也不是任何作战部队嫉妒的对象。恺撒在任将军之际就不耐近身侍卫,为王之后更是如此。尽管他很了解暗杀者不断潜伏在周遭,却仍拒绝元老院的提议,不肯设置精选卫队,不久又把他起初在首都时所用的西班牙卫队遣散,只用罗马最高行政官所惯用的侍从官。

无法实现的理想

恺撒及其本派人的理想,乃是在罗马建立伯里克利式的政府,不仰仗刀剑,而仰仗人民的信赖;这个理想,在他斗争的过程中,他放弃了不少,然而,他却始终努力在抗拒军事专制的观念,其所用的努力恐怕是历史仅有的。当然这也是一个无法实现的理想,也是这巨大的心灵中唯一一个热望超乎了明晰判断的地方。恺撒心目中的政府,由其必然,就是一个非常个人性的政府,因此也会像伯里克利和克伦威尔的政府一样,随着其创造者的消逝而消逝。在国族的深沉混乱之下,罗马的第八个王,要想继承他的七位先驱,仅以法律与正义来统治人民,即使在他在世时都是不可能的;同样不可能的是他想把常备军纳入国体之内使之成为社会中可控制部分的构想,因为这军队在上次的内战中已经习得了权力的好处,却忘记了服从。

罗马社会从上到下对于法律的不尊重已到不堪救药的程度,任何人对这一点做过冷静考虑,都必然会把恺撒的希望视为梦想。马略的军事改革已经使军人不再是公民,而坎帕尼亚的兵变与夫塔普苏斯的战场则再清楚不过地显示出,军队现在给予法律的支持是什么样子。即使这位伟大的民主者都无法把他解放的军队重新掌握。在他的号令下,千万刀剑从刀鞘里抽了出来,但已抽出的刀剑却不再那般听命回鞘。

命运比天才的力量更大。恺撒想要做的是恢复文人政府治理的国家,结果他所建立的却是他厌恶的军事专制政体。他推翻了贵族与银行家们的政权,却以军事政权做了替代,而国家却仍像以前一样由特权的少数在专制与操纵。然而,这样以创造的意义陷于错误,乃是秉赋至高者的特权。伟人们为了达到理想而导致的辉煌失败,乃是国家的至宝。好几个世纪之久,罗马的军事政体未演变为警察国家,乃是恺撒之功;罗马继后的皇帝们,不论如何不同于他们王权的伟大创立者,没有运用军人来对付公民,而只用以对付公敌,乃是恺撒的功劳;因为他们对军队与国家都有足够的敬重,不可能以前者做警察统治后者。

财政的管理

财政的控制困难并不大,因为帝国广阔,又无巨大公债。若说国家曾有一段时期陷于不断的经济困境中,原因不在于不适当的岁入,因为最近几年岁入大幅度增加。原先每年岁入两亿塞斯特斯,由于比提尼亚—本都行省与叙利亚行省的设立,又增加八千五百万。这个增加,再加上其他的新来源(尤其是不断增加的奢侈品税),远超过坎帕尼亚的公地所损失的税收。再者,卢库卢斯、梅特鲁斯、庞培、加图和其他等人的财产充公,也大大增加了国家的财富。

国家财政的困境部分原因在于例常与异常的花费,部分原因在于处理不善。例常花费上,首都谷物的分配几乎用得超乎其分。公元前63年,由加图将该项费用增加,自此以后每年几乎用去三千万塞斯特斯,而公元前58年以后,连象征性的谷价也取消了,于是单这项就吞了国家岁入的五分之一。由于西里西亚、叙利亚和高卢需要新的驻军,军事预算也增加了。特殊的花费,包括海军的,例如在公元前67年的海盗大围剿之后五年,就一下子用了三千四百万塞斯特斯。此外,战争及战争准备所花的钱也极多,如为了使皮索装备他的马其顿军,就付给他一千八百万塞斯特斯,庞培为了维持西班牙军,每年用二千四百万塞斯特斯,恺撒为维持高卢军团,用的数目也相似。

这些开销虽然浩繁,罗马的财源本来却并非不能应付,然而罗马人的行政效率却已大不如前,究其原因,是受了民心的普遍松弛及鲜廉寡耻的影响。国库不得不拖延支付的款项,只因它未能收得它所要收的巨大财源。两位负责督事的会计官——都是一年一换的年轻人——袖手旁观;而那长期的办公部门,以前固然曾极受尊重,现在则把最腐败的行径视为家常便饭,尤其是因为他们的职位可买可卖。

恺撒的财政改革 废除直接税的出租

然而,当财政的线索一旦掌握到恺撒的内阁手中,这个大机器的所有轮子与弹簧都有了生气与比较严格的秩序。盖乌斯·格拉古的两个新猷——直接税的出租和谷物分配——曾像坏疽一样腐蚀着罗马的财政制度,现在则部分被取消,部分修改了。恺撒和他的先驱格拉古不一样,他并不企图用大资本家与首都的民众来制衡贵族,却把它们放到一旁,把国家从一切寄生虫的吸附中解救出来。

因此,在这两个重要的问题上,恺撒不采用格拉古的办法,而采用苏拉的。只有间接税继续采用出租制度,因为这是久远以来就在实行的,而且(罗马的财政箴言是,税收必须简便易行,恺撒也遵守之)绝对不能取消。但直接税则自此以后普遍化归两类:一是可以直接供应国家的所需者,如非洲与萨丁尼亚的供应谷与油;或如小亚细亚的岁入,换作定额的金钱,交托当地的税务员征收。

谷物分配的改革

首都的谷物配给在此以前被视为执行统治的社团的特权,因为这个社团执行统治,因此便该由属民供养。恺撒把这个不名誉的原则抛弃,但无可忽视的是,只有以这样的赠与才能使大量的贫穷公民免于饥饿。以这个范围为限,恺撒仍维持谷物配给。由加图重新核准的辛普罗尼亚法,规定居住于罗马的公民,人人可得免费面包用谷物,而登记领谷者高达三十二万人。恺撒把有其他生计者去除,剩下十五万人,这个数目被定为最高额。同时,年年重做调查,已死或迁移的,名额由匮乏者添补。

如此,原先的政治特权变作了穷人救济,于是一个精神性和历史性的原则因以诞生。社会分子对其利益的互相依赖性,是缓慢而逐渐认识的。比此更早的古代,国家保护其分子,以免于公敌和谋杀者,但它并不需保护其无助的同胞免于一个更坏的敌人——匮乏。希腊文明在梭伦及梭伦以后的立法中立下原则,社团有义务供应残废者之生活,事实上,是普遍供应一切穷困者。恺撒把一个有限的市政措施变为国家有机的建制,把国家的负担与耻辱变作国家的制度之一,表现了人类的同情心与人类的不幸并驾齐驱。

收入

除了这些基本改变之外,收入与支出也做了彻底的修改。不少的社团,甚至其整个地区,都得到免税待遇,有些是由接受了罗马或拉丁的公民权而间接免税,有些是由特别的特权而直接免税。税款降低的社团比免税的更多;行省中受压迫最重的亚洲,则不但改成了直接税,而且直接税也减免了三分之一。新的岁入——由降伏的伊利里亚社团,尤其是高卢社团所缴纳(仅后者就年缴四千万塞斯特斯)——则款额放低。

另一方面,许多城镇,例如非洲的小雷普帝斯,就加重税捐,以做战争时期彼等行为的惩罚。意大利各港口的港口税原本甚丰,不久前竟取消,现在则急征,因为这项税捐主要加在东方进口的奢侈品上。这些是新设的或恢复旧制而得的普通财源,除此之外还有因内战而自然产生的部分;由高卢收集而来的战利品,首都的现款储存;从意大利与西班牙庙宇得来的宝藏;由强迫贷款、强迫奉献或依附社团或统治者们所缴的罚金而得的款项;法律案件的罚款,或者直接命令罗马富翁们缴纳所得的;更重要的则是战败的一派的产业充公。

加入反对派元老院的非洲资本家的罚款总数达一亿塞斯特斯,庞培的产业变卖后则得七千万塞斯特斯。这个措施是必须的,因为败北的贵族之所以仍有力量,主要就是靠他们的财产,只有把战争的费用加在他们身上才能把他们打垮。但恺撒把充公的财产全都归公,以此来缓和愤恨。再者,他和苏拉不同,即使是他的心腹,犯有诈欺之罪的也不放过,即使是他最忠实的拥护者,如马库斯·安东尼乌斯,在购买充公产业时,他都如数索价。

支出

支出的缩减最可观的一笔是粮食配给量的限制。对首都穷人的食粮配给,以及由恺撒创始的油类供应——以供罗马人沐浴——主要由萨丁尼亚和非洲(尤其是后者)供给,因此全部或大部分跟国库分开。另一方面,军事的支出则大幅增加,原因是常备军的增加和军饷的提高——年薪从四八〇塞斯特斯提高为九〇〇。

这两者都是不可少的。前线的防卫部队极感缺乏,若想边界得以保全,军力的增强乃是先决条件。军饷加倍无疑跟恺撒收买军心有关,但另外还有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原先每天一又三分之一塞斯特斯的军饷,是很古时代制定的标准,那时候的购买力和恺撒时代很不相同。现在,当首都的工人一天可得三个塞斯特斯的工资时,军队之所以还能用一又三分之一塞斯特斯招到士兵,只因为那是一种津贴,而且大部分是违法的。因此,要认真改革军事制度,禁止军人以军饷为外快的现象——因为这只能加重百姓的负担——则唯有把军饷做适度的增加;把日薪定为二又二分之一塞斯特斯,尽管大为加重国库的负担,却是必要而又有益的一步。

恺撒自动或被迫支付的特殊款项之巨大实是难以想象的。战争的费用浩繁,在内战期间他许下的诺言也同样庞大。这是个坏例子,也是想忘却而不能忘的;恺撒答应每个参战的士兵两万塞斯特斯,而每个不参加任何一派的首都公民三百塞斯特斯。这个诺言是太大了,但恺撒却是一个真正的王者,不可能食言。再者,许多要求施舍的他都慨允,在建筑上又花费得难以数计——在共和国的最后若干年,建筑上的疏忽到达可耻的程度。他在首都兴建的建筑——部分在高卢之战的时期,部分在此后——总值一亿六千万塞斯特斯。恺撒的财政治理成效可以由如下的事实见出:在他完全满足了种种公正的要求之后,公元前44年3月,他仍在国库中存了七亿塞斯特斯,在他自己的财库中存了一亿——这是共和国最盛时期财库的十倍。

帝国的社会状况

摧毁旧有的派系、为新的国家提供合宜的建制、有效力的军队和秩序井然的财政,并不是恺撒的工作中最艰难的部分。意大利的真正复兴需要把全帝国所有部分——罗马城,意大利及各行省——都脱胎换骨重新组织。现在,让我们试将帝国的旧有态与新状态的开端做一描述。

首都

拉丁民族的优良家族很久以前就已完全在罗马城消失了。凡是一国的都城,由本性使然,总比任何其他次级社团更易于丧失其本城的特质,甚至于会消失其本族的特质。在首都,上层阶级迅速从城市的公共生活中撤出,以便以整个国家为其安身立命之所,而非以某一特定城市。在首都中,无可避免聚集了外国居民,为商业与享乐而来往的旅客,大批懒惰、怠慢的群众,罪犯,经济与道德破产的人(正由这个原因才成其所谓大都会)。罗马尤其是如此。有钱的罗马人往往把他的城居视为一个住处而已。当城里的文职变成了帝国的行政官职,当市民集会变成了帝国统治者的集会,当自治的小宗族社团或其他社团在首府不能再存在的时候,罗马的一切社团生活便形告终。各式各样的人都从帝国各处涌向罗马,来投机,来淫靡,来阴谋,来学习犯罪的手法,甚至来逃避法律的监视。

首都的平民

这些乃是起于大城的基本性质的弊端,此外更有一些偶然性的弊端,害处却可能更为严重。或许有史以来从没有一个城市像罗马这样完全缺乏维生能力的。一方面由进口,一方面由奴隶所做的家庭制造业,使得自由工业从根本就无法存在。古代一切社会的大恶——奴隶制度——在罗马暴露了其一切严重的后果。没有任何地方比大城里的望族或暴发户宅院中聚集的奴隶更多的。没有一个地方比罗马的奴隶更人种驳杂的——叙利亚人,弗里吉亚人,利比亚人、摩尔人和希腊人的混血,盖塔人与伊比利亚人夹杂着日增的凯尔特人与日耳曼人。跟自由的缺乏密不可分的败德,在形式的道德与精神的道德之间的可怕鸿沟,非常炽热地呈现在城市中有教养或半有教养的奴隶中,其严重性远甚于乡村中像牛一样在锁链中耕作的奴隶。

比奴隶群更败坏的则是那些在“法律上”解放或仅是“事实上”解放的奴隶——行乞的乌合之众和暴发户,他们不再是奴隶,但又不是公民,在经济上,甚至在法律上,仍旧依赖他们的主人,但却充满了自由人的恣肆。这些人比任何阶层更受到大都会的吸引,因为大都会有种种利益可得,而零售商和小手工业几乎完全被他们包办。他们对选举的影响力也是出名的,在街头暴动方面,他们是领导角色,因为把商店和商场关门,都是他们的拿手好戏。

贵族与平民的关系

政府不仅对这种腐败袖手旁观,甚至还由于自私的政策而予以鼓励。凡被判过死刑的人,法律禁止留居首都;但由于警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个法令乃形同作废。人民集会须受监视,这个法令一开始即受忽视,后来则遭禁止,因为被视为对人民自由的不当限制。公共节庆如此铺张,以致七个普通的节庆——罗马节,平民节,众神之母节,谷神节,阿波罗节,花神节与维多利亚节——加起来就有六十二天,此外还有斗剑比赛以及许多其他特别的娱乐。以低价供应谷物——对于这种贫穷的无产阶级生活,这乃是不可避免的——则以最不谨慎的轻浮态度处理,面包用谷类价格的起伏严重得令人难以相信。而谷物的配给又等于是一帖官方的邀请,使那些缺粮的公民和不愿工作的人蜂拥首都。

首都的无政府状态

种豆得豆。分帮立派的政府制度,对伊希斯[7]的崇拜及类似的其他过度宗教崇拜,都可以在前述的事实状态中寻见其根本。人民不断地面临匮乏,甚至常常无物可食。没有任何地方比首都更无生命保障,此处的唯一独占行业乃是盗匪的职业杀人。把预谋中的牺牲者诱至罗马乃是杀害的预备步骤;没有一个人敢于不带武装卫士走进首都附近的乡野。

罗马城的外在状况跟这种内部的溃乱相配,似乎是那贵族政府苛刻的讽刺。台伯河没有经过任何疏浚,只有那唯一的桥梁用石材重建过,至少建到台伯岛。七丘之城也未做过铲平工作,或许只有垃圾堆经过了一些改善。街道弯曲,狭窄,陡斜,人行道又铺设不良。一般房屋用砖材建造,又窄又高,令人眼晕,大部分是投机建筑商的手笔,给小业主之用,结果是建筑商肥死,小业主类如乞丐。在这贫民窟的旱海中,升起了那富人的豪宫,它们抢占了小房子的空间,正如它们的主人抢占了这些小人物在国家中的地位。这些豪宫的大理石石柱与希腊雕像跟朽败的神庙成了强烈的对比——庙里的雕像大部分仍为木刻。

街道、河岸、火警与建筑方面的官方监督几乎连想都未曾想过。水灾、火灾与倒塌经常发生,若说政府对这些事有些预闻,则也只是问问国家的神官,这些事情究竟有什么意义。如果要对彼时的罗马有点概念,我们可以这样设想:伦敦,却有新奥尔良的大批奴隶人口,加上君士坦丁堡的警察,加上近代罗马人闲散的性格,加上1848年巴黎的政治骚乱;这便是西塞罗与他的那派人所哀叹的共和国的荣光。

恺撒对首都事态的处置

恺撒则尽量求改善而非哀叹。当然,罗马仍是一个大都会,任何企图,若想使罗马具有特殊的意大利风格,不仅不切实际,而且不合恺撒的计划。在那希腊风、犹太风、埃及风及混合了世界各种特质的大都会亚历山大,亚历山大大帝找到了他的希腊—东方帝国的适当首都;同样,这新的罗马—希腊帝国的首府,地处东方与西方之间,不当是一个意大利社团,而当是许多民族的首都,却无任何特定的民族风格。为了这个原因,恺撒在罗马容忍异邦神祇的崇拜——如埃及神——甚至允许犹太人在首都举行他们怪异的宗教仪式。罗马的寄生民众无论何等令人嫌恶,他却并不反对他们的扩充。不仅如此,在节庆的时候除用拉丁与希腊语演戏之外,他还促使他们用腓尼基、希伯来、叙利亚和西班牙语等演出。

无产阶级人数日少

恺撒虽然接受首都现存的基本性格,却努力改善那里普遍可悲可耻的生活状态。不幸的是,最基本的罪恶是最难以消除的。恺撒无法取消奴隶制度,至于他是否有意限制首都的奴隶总数——在别处他这样做过——却必须存疑。首都的自由工业他同样难以创造。但他的伟大建筑计划则弥补了部分的失业问题,为无产阶级提供了一个虽微薄但正当的收入。

同时,恺撒尽力减少自由无产阶级的数目。由于把首都的谷物配给变为数目固定的贫民的救济,因之而涌向罗马城的无业游民虽未完全停止,却受到了重大的限制。由于护民官受命对乌合之众采严厉措施,也由大量的海外殖民,现存的无产阶级日渐减少。恺撒当政的几年,有八万殖民者被送往海外,其中大部分无疑来自首都的无产阶级。事实上,科林斯的殖民大部分是解放过的奴隶。依照传统,解放过的奴隶虽然不准任城中任何荣誉职,在殖民地,恺撒却准他们加入当地的议会,无疑这是对殖民的鼓励。

这种移民必然不仅是暂时性的安排。无产阶级的不幸状态只能由规划良好的殖民政策改善,同时殖民的幅度几乎要不受限制,这是任何明理的人都知道的,恺撒当然明白这个道理,因此必然会持续这个政策,以减低那不断增殖的邪恶。首都重要必需品的价格也在设法控制。国库的重新组织与管理使他有控制的能力,此外还新设了两个谷物管理官,以监督包商和首都市场。

帮派会社受限

帮派会社原先有法律禁止,但效果不彰,现在,由于政府体制的改变却受到有效的遏制,因为随着共和派的消失,选举的腐败与暴力也自然消失了。再者,在克洛狄法(Clodian law)之下生长起来的帮派已遭解散,整个会社制度均受政府监督。古代已有的商会,犹太人的宗教结社,只向元老院报备即可,若成立长期的、有固定义务与聚会的会社,则须获元老院准许始可,当然也须君主的同意。

街头警察

除此以外,警察与司法也较以往严格。法令——尤其有关暴行的——加强,共和国时的一项不合理的法规——凡被定罪的犯人,如果自动放逐,可以免除其刑罚的一部分——也被取消。恺撒详细的警令也大部分保存下来:如屋主须负责修补街道,用切过的石块将人行道沿着整幅宽度铺设,首都的狭窄街道只有夜晚才准车舆经过。对警察的监督则如以前一样,主要掌握在四个管理官手上,现在全市分成四个界线清楚的警察区,每人负责监督一区。

首都建筑的兴建

最重要的还有恺撒所兴建的首都建筑。恺撒将罗马人对建筑的爱与创建者对建筑的爱结合为一,他的成绩不仅使前期为政者的怠惰无地自容,而且更超越了罗马贵族的最佳成就,因为恺撒的天才远超乎马尔奇人(Marcii)与艾米利人(Aemilii)的平实之才。恺撒之超越他的先人,不仅在他建筑的幅度上,在他的大手笔上,也在他对于公益有真正政治家的领会。他的继承者大肆兴建庙宇与其他华贵建筑,他则在战神园新建了茱莉亚广场(Saepta Julia),以松缓罗马市场的压力——因为那里有公民集会场,有主要法庭,有货币交换所,又是忙人与闲人汇集之地;恺撒还在卡比托与巴拉丁之间建筑了一个新的法庭。

但这些成就只不过是完全重铸罗马的第一步。他还订下了其他计划:新的元老院,新的气派的集市,一座可以与庞培的剧场匹敌的新剧场,以亚历山大被毁的图书馆为模式的拉丁与希腊公共图书馆(这是罗马城的第一座),还有一座战神庙,其辉煌与富丽要超乎以往所有的战神庙。更伟大的计划是淘干庞普廷沼泽,以新的运河导引台伯河水到适当的人工港。由这个计划,首都最大的敌人——疟疾——可得消除;极其有限的建筑空间可以大幅扩充,而罗马城可得久来极为需要的一个安全的海港。犹似乎统领可以移山填海,与大自然抗衡。

然而,罗马城固可由新秩序而宽敞与壮丽,却正由这新秩序而永远失去了它政治上的优越性。罗马城与罗马国为一体,这个观念固然事实上已逐渐显得荒谬,但它却是罗马共和国的中心观念,以致除非共和国灭亡,它是不会灭亡的。只有在恺撒的新国家中,这个观念才被弃置,而首都则被置于与其他大城平等的地位。事实上,恺撒的市政命令既是向首都发布,又是向其他城市发布的——由此又可以看出,恺撒不仅在努力治理,也在给每个事物恰如其分的名称。帝国时代的罗马,正由于它没有能力像别的社团一样自谋生计,因之它本质上不及其他城市。共和国时的罗马是一个匪盗云集之地,但它也是罗马国;君主时期的罗马尽管开始用三大洲的光荣与黄金及大理石来装饰,却不过是附着于贫民窟的皇宫所在地——总言之,不过是一个必要的罪恶而已。


[1] 编注:Patroclus,特洛伊战争的参加者,被赫克托耳所杀害,友人阿基里斯为其报仇,杀死了赫克托耳。

[2] Patricians,这个字本义是“父亲的”,也就是“有父亲的人”和“可以做父亲的人”之意,指的是罗马贵族,但它同一般意义的贵族不同,基本上它来自罗马初创时期的父权制度,乃是家庭与国族的主人,后来的罗马贵族都是由这样的家族产生。此处照本义翻译,以别于一般“贵族”。

[3] Father of the fatherland,直译为“父亲之地的父亲”,“祖国之父”。

[4] Imperator,一般译为“大将军”或皇帝;但这个字本意为“司令”,而恺撒不仅是军事司令,同时是全国一切军政的总司令。因此韩国的大“统领”倒是比较恰当的译法,暂借之。

[5] a advisory council,只做劝告而无约束力的议会。

[6] Jove,即朱比特,Jupiter。

[7] Isis,繁衍与生育之女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