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一天晚上,就在我后悔没养一只猫来陪我的时候,马特·多米尼斯打来了电话。我们聊完之后,我走到前厅的走廊里,在那儿逗留了几分钟,试着把思路整理清楚。天色渐晚,天空中有几颗星星闪烁,公路上穿梭车辆的声音从远处传来,像是蜂群的嗡鸣。

你终于发现了一件困扰你良久的事情真相,那种感觉就像是失去了一个旅伴。那是一个话痨、喜欢刺探,或者甚至没什么礼貌的同伴,但也是你早上醒来时已经习惯他在你身边的同伴。在过去几个月里,韦德的案子对我而言就是如此。在那间由空余的卧室改装成的小办公室里,我花费了好些时日冥思苦想。然而马特告诉我的事情,让那些我冥思苦想出来的假设都成了谜。我告诉自己,事情不会就这样结束的,哪怕我朋友说的一切都准确无误,仍然有些事并不能说圆。

***

我回到屋里,给马特回了电话,问他我能否和弗兰克·斯波尔聊一聊。就在斯波尔要被处决的几个月前,他承认自己杀害了约瑟夫·韦德教授。马特是波托西惩戒中心的老看守,当典狱长得知是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一个负责该案的侦探申请探监,便答应了。我想要亲眼看见、亲耳听到那个人讲述西温莎谋杀案。我并不确定他讲的是事实。我甚至怀疑,在他听说一个加利福尼亚的作家想要在书中提到他的名字后,他这样做或许只是想要夺人眼球。就在斯波尔刚从精神病院被放出来、正在新泽西游荡的时候,韦德就被杀害了,所以他有可能是从当时的报纸上读到了谋杀案。

约翰·凯勒带着所有关于这起案子的资料来见我。他并不知道,春天我们的那次见面过后,我又开始深挖韦德被杀一案了。我们边喝咖啡,边聊到了斯波尔的供述。他告诉我,因为这件案子,他失去了女朋友。

“我不信邪,但这件案子的确有点儿像一场诅咒,”他说,“所以你自己得多加小心。能摆脱它我如释重负,而且我再也不想被卷入这种事情了,现在不想,以后也不想。不管怎么说,它现在似乎结束了,不是吗?”

我告诉他或许真的如他所愿,然后祝他的新工作一切顺利。但我完全不能肯定韦德案件已经真相大白,所以两周之后,就在马特回电话给我,告诉我一切都安排好了之后,我在网上买了一张第二天的飞机票,收拾好了一个小背包。

早上5点钟,出租车来接我,半个小时之后到了机场。马特应该在圣路易斯等我,准备好带我去波托西了。

飞机上,我旁边坐着一个推销员,属于那种即便是马上要被处决了,还会试着说服行刑队买个新吸尘器的人。他介绍自己叫约翰·杜布切克,但喋喋不休10分钟之后,他才发觉我正津津有味地读着报纸,根本没听他在说什么。

“我敢打赌你是个高中老师。”他说。

“你输了,我不是。”

“我从来不会错的,罗伊。教历史的?”

“差得太远,不好意思。”

“哦,我知道了——教数学。”

“不。”

“好吧,我放弃了。我知道机场旁边有家安静的小馆子,我请你吃早餐吧。我猜你今天早上肯定没吃饭。我不喜欢一个人吃东西,所以你会是我的客人。”

“谢谢,但是有朋友会来接我。”

“好吧好吧,但你还没告诉我你是做什么的。”

“我之前是警察,现在是个退休的侦探。”

“哇塞,我压根儿就不可能猜中。你知道那个笑话吧?三个警察走进一家酒吧那个?”

他给我讲了一个无聊的笑话,而我根本没懂它的笑点。

我们落地之后,他递给我一张名片。名片设计得太过浮夸,以至于看上去更像是一张小圣诞贺卡。然后他有些傲慢地说,他几乎能摆平所有我可能想得到的事,我只需打电话给他,告诉他我的需要。就在我向出口走去的时候,我看见他在和一个打扮得像乡村歌手的女孩聊天。那个姑娘穿着李维斯牛仔裤,条纹棉质衬衫,皮质马甲,她长长的金色头发上,戴着一顶牛仔帽。

***

马特在一个报摊旁等我。

我们走出机场,来到附近的一家咖啡店。可能还得有几个小时,我才会到达波托西惩戒中心。

我们在西温莎镇警察局共事过8年。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他搬去密苏里定居,但我们仍然维持着友情,时不时还会通个电话,了解一下彼此生活的最新进展,有那么两三次,我找他一起去打了猎。马特在波托西惩戒中心工作了11年,马上就要退休了。打了一辈子光棍的他,两年前娶了一名叫朱莉娅的同事,他们邀请我参加婚礼。在那之后,我们就再也没见过面。

“看起来婚姻养人啊,”我一边说着,一边往汤碗大小的咖啡杯里倒了一小袋糖,“你看起来更年轻了。”

他苦笑着。他总是带着一种压抑的气质,仿佛确信某种灾难马上就要袭来。因为他又高又壮,我们在警局里管他叫“福滋熊”,这是《大青蛙布偶秀》里面一头熊的名字。这个外号友善而不刻薄——每个人都喜欢马特·多米尼斯。

“我没什么好抱怨的。朱莉娅很好,事事进展顺利。但我到了年纪,只想好好退休,颐养天年。世事无常,可能在不知不觉间你就中风了,然后像个婴儿一样尿裤子。我想到路易斯安那旅行,或者到温哥华度个长假,我们甚至可以去欧洲,谁知道呢?我早就厌倦了成天看着那群白痴,但她说我们得再等一等。”

“我已经退休三年了,除了我孙女出生时去了趟西雅图,还有来了这儿两次之外,我哪儿也没去过,兄弟。”

“好吧,我知道你在说什么。我或许不会去路易斯安那,或者该死的温哥华,但我想早上醒过来就能喝我的咖啡、读我的报纸,用不着在那个可恶的混凝土盒子里,和一群罪犯共同度日。说到西雅图,戴安娜和托尼怎么样了?”

戴安娜是我的前妻,和我离婚之后搬到了西雅图,托尼是我们的儿子。很显然,托尼将离婚的事归罪于我,并且一直因为这件事责怪我。他总说“你搞砸了”,我知道他是对的,我的确是搞砸了,但我愿意相信,人们有时应该宽恕他人。就我所知,我已经为我当时的愚蠢付出了沉重的代价,独自一人生活了将近30年。

托尼三年前结了婚,我的孙女伊尔琳现在一岁半了。我就见过她一次,就在她刚出生之后。

我给马特讲了几件从戴安娜那里听来的趣事,但接着他很突然地转换了话题。

“你对发生在弗兰克·斯波尔这个人身上的事怎么想?在这么多年之后——”

“碰巧有个记者三个月前因为同样一件事联系了我,所以我开始重新调查这桩案子。”

“这么巧……”

“斯波尔遇上什么事了吗?为什么他突然之间坦白交代了?他还有多长时间会被处决?”

“58天。但注射之前,他得到这个州的行刑地——博恩泰勒监狱,离这里大约半个小时的车程。他遇上什么事了?就像我在电话里和你说的,有个加利福尼亚来的教授,正在写一本犯罪心理学之类的书,他对斯波尔为什么最终会成为一名杀手别有兴趣,就探访了他。直到那个时候,人们才知道,斯波尔做下的第一桩谋杀案是在1988年,在密苏里的卡洛尔县。那个老人本不该在65号公路让他上车的,结果他就把他给捅死了。斯波尔当时23岁,已经结束了在泽西市特伦顿精神病院那艰难的两年。在行凶抢劫被捕之后,他被诊断患有精神病。这个人已经没有什么好输的了——他从2005年开始就一直蹲监狱,两个月前,密苏里最高法院驳回了他的申诉,监狱长尼克松宁愿饮弹自尽,也不愿意原谅一个像他那样的人。他决定要让治下安稳,只有这样,历史才会记录真相,记录下他伟大的一生……不好意思,稍等我一下。”

他勉强将庞大的身体从桌椅之间的空隙中挤出来,朝卫生间走去。我有点儿累,就又让服务员添了点儿咖啡。她倒咖啡的时候朝我笑了一下,胸牌上的名字是爱丽丝,她看起来和我儿子差不多大。我瞟了一眼墙上忍者神龟形状的表——时间还足够。

“就像我说的,”马特重新坐回桌前,服务员又给他倒了一杯咖啡,他继续说了起来,“斯波尔抱有一丝幻想,想要说服那个从加州来的作家,这一切都源于韦德教授多年前对他做的某些傻事。”

“你的意思是,他说他杀了韦德,但被害者是咎由自取?”

“嗯……这事有点儿复杂。就像我说的,斯波尔20岁的时候,曾和一伙人发生过争执,他偷了他们其中一个人的钱,然后把那人打得鼻青脸肿。他的律师要求为他做精神测试,测试正是由韦德做的。测试发现,斯波尔的精神状态难以受审,于是他就被移交给了医院。他的律师向他保证,两三个月以内,他会让韦德再给他做一次测试,之后就可以被释放了。但他被关了两年,因为韦德反对释放他。”

“像我告诉你的那样,就在那个记者联系我之后,我最近又重新审视了这个案子。当年,我考虑过这种可能性:这是韦德作为精神专家测试的犯人对他的报复。但查找了犯人名单,弗兰克·斯波尔这个名字从来没出现过。”

“谁知道呢?可能因为他当时只是个小喽啰,一个21岁的孩子罢了,你不会觉得他有多重要。不过,他会告诉你这一切都是怎么回事。我对像他这样的白痴所讲的事根本不在意,但不管怎么说,我都很高兴你能来。今天晚上去我那里过夜吧?”

“我家里还在装修呢,所以我想在下雨之前搞定,早点儿回去。咱们另选时间吧,兄弟。我们走吧?”

“我们还有的是时间,放轻松。这个时候55号公路不太堵,我们一个半小时就能到那边。”他长叹了一口气,“斯波尔清醒的时候,一直在抱怨自己不该被送到精神病院,但通常情况下,他都是疯癫的状态。你知道吗?戒备最严的监狱里面,坐牢的人当中有三分之一精神都不正常。两个月前,我在芝加哥参加一场犯罪行为的集训,那边有从华盛顿机构来的各路高手。很显然,犯罪率不断走低的20年周期一过,我们就进入到了一个反弹期。因为精神病院都人满为患,一个彻头彻尾的疯子很有可能会被送到监狱里,和普通的监犯关在一起。像我这种看管他们的人,每天都得和这些疯子打交道。”

他瞥了一眼手表:“我们出发吧?”

***

我们行驶在州际公路上的时候,我思考着弗兰克·斯波尔的案子,在我前来圣路易斯之前,就已经开始研究这个案子了。他是死囚里面最危险的人物之一。在他被捕之前,曾在三个州杀过七个人——如果他的确杀了韦德的话,那就是八个。他还四次犯下强奸罪和数不清的行凶抢劫。他的最后两个受害者,分别是一个35岁的女人和她12岁的女儿。他为什么要这么做?那个女的背着他藏钱,他说。案发两个月前,斯波尔在一家酒吧认识了她,然后他们在河边的一辆房车里同居了。

就像马特说的那样,侦探后来才发现弗兰克·斯波尔在1988年就犯下了人们所知的第一起杀人案,当时他不过23岁。他在新泽西的博根郡出生长大,21岁犯下了第一件情节严重的案子。两年后,他从精神病院被放出来,去了中西部。在那里,他一度做过各种奇怪的工作。他的第一位受害者是密苏里卡洛尔县一位74岁的老人,他在65号公路上,用自己的卡车搭载了斯波尔一程。战利品呢?几张美元、一件旧皮夹克、一双靴子,他穿上正合适。

他之后决定去印第安纳,在那里他第二次行凶杀人。他和从马里恩[1] 来的一伙人鬼混在一起,这伙人尤其擅长入室抢劫。在与他们分道扬镳之后,他返回了密苏里。有趣的是,那之后的八年里,他没有犯下一起罪行,而是在圣路易斯的比萨店里打工。之后,他又去了斯普林菲尔德[2] ,在加油站打了三年工。但突然之间,他又开始重蹈覆辙。2005年,他在公路巡逻队例行公事时被要求靠边停车,之后被捕。

韦德谋杀案期间,我的离婚已临近尾声,我发觉自己独自一人住在一栋过于空旷的大房子里。和那些天生的酒鬼一样,我用离婚作为借口,把一瓶瓶酒灌进喉咙,然后在任何愿意聆听的人的肩膀上痛哭。趁着最后的一点儿清醒,我试着做些工作,但总是觉得自己把韦德的案子和那个时候的其他几件案子,都搞得一塌糊涂。长官伊莱·怀特一直为人和善,我要是他,可能早就把我给踢出去了。鉴于我表现太差,甚至想在商场里找到一份值夜班的工作都不太可能。

我们沿着55号公路行驶,穿过大草原,马特打开车窗,点了根烟。正值初夏,惠风和畅。

“你上一次去监狱是什么时候?”他问,声音很大,试图盖过乡村音乐广播电台里唐·威廉姆斯[3] 的歌声,他正低声吟唱着一个从不认识他的姑娘。

“上一次应该是在2008年秋天,”我说,“我在瑞克斯[4] 给一个人做笔录,和我那时负责的案子相关。那个地方真够糟糕的。”

“你觉得咱们要去的地方会更好吗?每天早上我开始轮班的时候,都感觉想摔东西。我到底为什么没去做个医生或者律师呢?”

“我觉得是我们不够聪明,马特。再说我本来也不喜欢那种把人开膛破肚的职业。”

[1] 马里恩:印第安纳州的一座城市。——译者注

[2] 斯普林菲尔德:美国伊利诺伊州首府。——译者注

[3] 唐·威廉姆斯:美国乡村歌手唱作人,民谣乐团“波泽塞科”(Pozo-Seco Singers)的成员,因歌喉浑厚,歌路抒情优美,被誉为美国乡村音乐之王。——译者注

[4] 瑞克斯监狱:位于东河上的瑞克斯岛,是纽约市最大的监狱。——译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