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波托西惩戒中心是一个红砖砌成的巨物,被带刺的铁丝网和电网围绕着。它坐落在大草原的中央,远看就像一头困在陷阱里的巨兽。这是一座最高保安级别的监狱,里面有800名犯人,由100名警卫和后勤人员管理着。访客的停车场周围有几棵瘦弱的树,是这片伤心景色中唯一的一抹色彩了。
马特停下车,我们一同走向西面的员工通道。我们穿过一个由血红色石片铺成的院子,然后进入一条通向建筑物深处的走廊。马特向我们路上经过的每一个穿制服的人敬礼,都是些面色冷硬的粗汉,见识过太多的严酷。
我们经过了一个安检口,存好所有的个人物品以后,我俩来到一个房间——没有窗户,地上铺着油布,所有的桌椅都固定在地板上。
一个叫盖瑞·莫特的警官操着浓重的南方口音,给我们讲了一些寻常的规程:“见面不能超过一个小时。如果你们想早点儿走当然没问题,跟陪着犯人的警官说一声就行了。身体接触在整个会面过程中都是不允许的。任何东西,不管是你们想给犯人的,还是犯人想给你们的,都必须先经过检查。会面当中,你们都会在录像监视下,你们拿到的任何信息,必要时都可以被纳入法律程序里面。”
这一套程序我早就熟悉了,但还是听完了他的长篇大论。然后他就离开了,马特和我坐下。
“所以这就是你工作的地方。”我说。
“不是世界上最开心的地方,”他冷冷地说,“而且多亏了你,我的一天假期就这样付诸东流了。”
“中午出去之后我请你吃顿大餐。”
“你或许应该请我喝几杯。”
“那你还是自己喝吧。”
“你可以朝那边打个手势,”他说,并且用下巴指了指房间一角一直盯着我们的监视器,“朱莉娅正在监控室值班。”
他站起来。“我得出去走走,有些东西要买。一个小时之后我回来带你出去。表现得好一点儿,别闹出什么乱子。”
走之前,他朝监控器挥挥手。我想象着他老婆坐在椅子上,望着一墙监控画面的样子。她是一个强壮的女人,几乎和马特一样高,在南北卡罗来纳州的某个地方长大。
我等待了几分钟,然后门吱呀一声开了。弗兰克·斯波尔走了进来,身边一左一右是两个带枪的警官。他穿着一件灰色的连体衣,左胸前有一个白色的名牌,上面写着他的名字。他的手被铐在背后,脚上也戴着脚镣,使他迈不开步子,并且一动就哗哗作响。
他个子不高,骨瘦如柴,如果在大街上见到他,你不会再多看他一眼。但是很多因为血腥谋杀而锒铛入狱的人,其实都是他这副德行——几乎没有特别之处,就像一个机械师或者大巴司机。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之前,只有进过监狱的人才有文身,你一眼就能看出来谁是罪犯,但是现在每个人都在他们的皮肤上乱文乱画。
斯波尔在我对面的椅子上坐下,咧嘴笑了一下,露出和炒蛋一样黄的牙。他的髭须是黄沙一样的颜色,从嘴的两边延伸下来和络腮胡子连在一起。他的头几乎全秃了,脑壳上仅剩的一些头发茬儿,也让汗给糊住了。一位警官说:“你可要当个好孩子啊,好吗,弗兰克?”
“要不我就要和假释说拜拜了是吧?”斯波尔头也没有转一下地回答说。“你觉得我能干吗?”他继续反问道,“掏出我的老二,捅开手铐吗?”
“说话注意点儿,小公主。”那位警官回嘴说,然后他转向我:“如果你需要的话,我们就在门口。如果他开始耍花招,我们立刻就会赶到。”
两人说完便出去了,留下我和犯人待在一起。
“嘿,”我说,“我叫罗伊·弗里曼。谢谢你同意和我谈话。”
“你是警察?”
“之前是警察,已经退休了。”
“我就打赌你是个警察。1997年在印第安纳,我遇见过一个怪人波比,他有一只叫‘酷儿’的狗,它能闻出条子来,即使对方没有穿制服,知道吗?真是一只很屌的杂种狗。现在都想不通它是怎么做到的,它一闻到条子的味道就开始叫。”
“真是条好狗。”我点头称是。
“可不……听说你对新泽西的旧事感兴趣。”
“我是当时参与韦德一案的警探之一,韦德就是那位被打死的教授。”
“是的,我记得他的名字……有烟吗?”
我已经15年不吸烟了,但是我听取了马特的建议,带了一条骆驼香烟来。我知道在监狱里,烟是用来交易的主流货币,仅次于毒品和安眠药。我把手伸进包里,抽出那条烟,让他看到,然后又塞了回去。
“我走以后你就能拿到,”我说,“他们要先检查一下。”
“多谢。我在外面没有人,我20多年没见过的我亲人了,甚至不知道他们是不是还活着。再过三个月我就上路了,说我不害怕,那肯定是假的。所以,你想知道当时发生了什么,是吧?”
“弗兰克,你说你杀了约瑟夫·韦德,这是真的吗?”
“是的,警官,是我杀的。坦白说,我不想这么干,我不是一个杀手,至少那个时候不是。我只想教训教训他,知道吧?把他送进医院就够了,不用去太平间。那家伙手还挺狠的,所以我想回敬过去,但是不巧下手重了,杀了人。不过,我在精神病院见过两年世面以后,应该不会有什么东西能再让我失态了。”
“把事情完整讲讲怎么样?我们有一个小时可以聊。”
“门外的老兄可能正替我缝裹尸布呢。”他说,强颜欢笑,“那就说说呗。要跟你说的,我也已经和另一个老兄讲过了,他说他在写一本书。”
***
弗兰克·斯波尔15岁的时候从高中辍学,开始和一群开游戏厅的人混,他是给他们跑腿的。他爸爸在一家加油站工作,妈妈是个家庭主妇,还有一个小他5岁的妹妹。两年之后,他的家人搬到新泽西去了,弗兰克再也没有见过他们。
20岁的时候,他已经把自己看作一个行走江湖的骗子了,做着各种偷鸡摸狗的勾当:偷点儿东西在布鲁克林的黑市上出售,还卖一些走私香烟和假冒伪劣的电子产品。有时候他替放高利贷的要要账,或者去帮几个妓女拉拉客。
在黑帮里面像他这样的小伙计总有不少,从贫民区的背街小巷到带游泳池的百万豪宅,由一组复杂的链条联系着,而他就是这片网络中的一条小鱼。他们中的大多数人都始终做着同一种活计:20块钱的欠条一张接一张地追讨,越来越老,越来越无足轻重。他们中的一些则能拾级而上,最后穿上名贵西装,带上金表;还有一些会犯下重罪,在监狱里面烂掉,被众人遗忘。
1985年的秋天,斯波尔卖给普林斯顿的一些人两箱烟,他们用一些法国香水跟他交换。他不久就发现,这批香水中有一半是假的,所以就想讨回自己的钱。他找到了其中一个人,揍了他一顿,拿走了他口袋里所有的钱。但是一个巡警恰巧经过,把斯波尔当作抢劫犯逮捕了。他只字未提香烟的事,因为那样他的麻烦就更大了。
法庭给斯波尔安排了一个名叫特里·丹恩的公设辩护律师。事有凑巧,斯波尔打的这个人并没有犯罪前科,他是一个38岁的小店店主,已婚,有三个孩子。斯波尔呢,辍学青年,并且收到过好几次违法警告。丹恩试图和受害人谋求私了,但是没有结果。
斯波尔面临两种选择:要么作为一个健全的成年人受审,这样的话他将面临5至8年的监禁;要么由一个医学专家鉴定他在作案时暂时性突发精神病。弗兰克的律师建议他选第二个。丹恩暗示说,他认识一个业界专家,不出几个月,弗兰克就能走出精神病院重获自由。特伦顿精神病医院虽然不是世界上最宜人的地方,但还是比海湾国家监狱要好一些。
约瑟夫·韦德和另两位专家为斯波尔做了检查,确诊他患有躁郁症,建议将他收治于一家精神病医院。所以几天之后,他被送到特伦顿,并被告知过几个月他将康复出院。
“为什么你没有被放出来?”我问。
“你进过疯人院吗?”
“没有。”
“永远也别去,太可怕了,老兄。我进去不久,他们给我喝了杯茶,我两天后醒过来时,连自己的名字都他妈不记得了。那里的人像畜生一样嚎叫,或者突然莫名其妙地把你扑倒,揍你一顿。一个人在护士试图给他喂食的时候,把她的耳朵咬了下来。都是我亲眼看见的,天啊……我听说在六十年代,他们还曾经把病人的牙都拔下来,声称是为了防止感染。感染个屁啊……”
他讲了他的故事。他经常挨打,看守和病人都会对他拳脚相加。他说,看守们的心眼儿都坏透了,如果你有钱,你可以让他们做任何事情;如果你没有,就把你往死里打。
“人们都以为,人在最困难的时候心里面最想的是女人,”他说,“告诉你,根本不是的!当然,你会很想找个姑娘爽快一下,但是相信我,最重要的东西是钱。如果你没有钱,那你基本上就死定了——没人会在乎你,只有在揍你之前会看你几眼。我一毛钱都没有,天啊。在监狱里面,即使家人不给你送东西,你也可以干活,挣两个钱。但是在疯人院里面,如果没有人给你送点儿金银细软,你就只能整天盯着墙。没有一个人给我送一毛钱。”
斯波尔说,他入院三个星期后,被转入了一间特殊病房,其中有十几个病人,都是二三十岁的年轻人,全是暴力罪犯。他后来发现,他和这些人都被用来进行一项药物试验,这个项目是由一个叫约瑟夫·韦德的教授主管的。
“我和我的律师见过几次面,但是每次他都只是让我再忍忍。最后,他直接告诉我,一年之内他会向法官申请放我出去,或者至少把我转到一家管理不是那么严的医院。接下来发生的事情难以置信:两个人骗走了我的东西,我把其中的一个人打了,拿走了他钱夹里的80块钱,根本补偿不了我被偷走的香烟,然后我就被关起来了,至少得在疯人院里待一年。”
“你有没有机会见到韦德教授?”
“当然有,有时候他会到我们的病房里来,问我们各种问题,让我们认颜色,填问卷,做各种事情。我们只是荷兰猪,知道吗,老兄,懂吗?我和他直说了:‘丹恩那个烂人跟我说他认识你,所以我才同意去疯人院,想避免更重的判决。但是我的头脑其实和你一样清醒。你想搞什么?’那家伙只是用他死鱼一样的眼睛看着我——我甚至现在都完全记得他的样子,然后你知道他说了什么吗?他说他听不懂我在说什么,说我被关到这里是因为精神问题,所以在这里接受治疗是为了我好,我得在这里待到他认为合适的期限。狗屁!”
接着,斯波尔说他开始做非常恐怖的噩梦,甚至分不清他是醒着还是在睡梦中。他吃的药对他的伤害多于好处。病房里多数的病人有严重的头痛,而且随着治疗的进展,到最后很多人困于幻觉之中,大多数时间都被捆在床上。大部分人吃什么都吐,并且染上了皮疹。
一年之后,另一个叫肯尼斯·鲍德温的律师来找他,说他从丹恩那里接手了这个案子,丹恩已经离开新泽西了。斯波尔告诉鲍德温他如何身陷疯人院,而最开始的协议又是如何如何。他不知道这个新来的律师是否相信他,但即使这样,鲍德温还是向法官申请重新审查这个案子。斯波尔发现自己面对的是另一个专家团,为首的还是韦德。释放他的要求被拒绝了,将他转院至马尔波罗精神病医院(那里的管理不至于这么严酷)的提议也被拒绝了。斯波尔被送回了特伦顿。
“大约是我被放出去的六个月前,”他接着说,“我们被移到了其他的病房,那个实验病房关掉了。他们更换了对我的疗法,我开始感觉好一些了。没有噩梦或者头痛了,但是我有时候仍然会一觉醒来忘记自己是谁。我的神经反应就像蜗牛爬一样慢,但是我努力掩盖这一点,把正常的一面给人看,显示我自己没有疯。他们怎么能这样对我!啊?是的,我不是个好小伙,但是我没有杀死任何人,而且如果那个人没有骗我钱,我也不会揍他。现在他们把我当成个畜生,没有人真正鸟我。”
当他的案子又一次被复审时,斯波尔发现韦德不在专家席里面了。他“释放并接受法律监督”的要求得到了通过。几周之后,他离开了医院。
那是1987年10月。当他走出医院的时候,甚至不知道该住在哪儿。他被拘之前租住的是一间破屋子,房东把他所有的东西都卖了用来抵房租。他的同道都不想认他,因为怕和他一起会招致警察的注意。只有一个人,一个他入院前就认识的华裔美国人可怜他,供了他几天食宿。
几周之后,他在普林斯顿车站附近的一个酒吧里找到了一个洗碗工的活儿。酒吧老板是一个善良的人,允许他睡在储藏室里。他立即开始追踪同样住在西温莎的韦德。他已经决定搬到别处,开始新的生活,但是在这之前他要找教授复仇。他肯定,韦德、丹恩,或者还有别的同伙,一起策划了一个阴谋,为某种秘密实验提供对象,而他就掉入了他们的陷阱。他要他们付出代价,但是因为丹恩已经不知去向,账就要由韦德来付。
他找到了韦德的住址,发现他是一个人住在一所与世隔绝的别墅里。开始他只是打算在夜色的掩护下到街上揍他一顿,但是自从他找到了教授的住所,他就觉得那里是展开攻击的最好地方。他没想杀了教授,只想结结实实痛打他一顿,斯波尔又强调了一遍。所以他从几个小孩那里拿了一根棒球棒,缠上旧毛巾,以便能打得轻一点儿。他把球棒藏在了教授家附近的那个湖边。
他说当时他已经和一个吧台招待交了朋友,那是一个从密苏里州来的男人,叫克里斯·斯莱德。斯莱德打算离开新泽西,他在圣路易斯的一个宿营公园[1] 里找到了工作,并且建议斯波尔和他一起去。他想在冬季假期结束后就走,所以这让事情的进程被迫加快了。
一连几个夜晚,斯波尔都在韦德的别墅盯梢。酒吧10点钟打烊,所以10点半他就跑到韦德家的花园里躲着,监视整栋房子。他注意到有两个人经常来——首先是一个年轻的男孩,看起来像是学生;然后就是一个人高马大、络腮胡子的男人,可能是个修理工什么的。但是他们都不会过夜。
“12月21日,我从酒吧辞了职,告诉老板我要去西海岸。他把工钱给我结了,还给了我两包烟。我不想在这一带被人看见,所以去了阿森平克溪,在一间小木屋里等到了天黑,然后前往教授的别墅。我想我到那里时大概是晚上9点,但是教授不是一个人待着,他和那个年轻人一起在客厅里喝酒。”
我问斯波尔还记不记得那个年轻人的长相,他说他描述不上来,只记得他和其他所有靠爸妈养活的年轻人长得一样,都是一副被惯坏的样子。大概案发前三天,当斯波尔在韦德家附近盯梢的时候,那个年轻人几乎透过窗户看见他了:他径直看着斯波尔,他没来得及躲藏。不过幸运的是,雪下得很大,他可能以为自己看错了。
“我敢肯定他就是那个叫理查德·弗林的人,”我说,“你确定没有一个年轻女人和他们在一起?”
“确定,只有他们两个。我说了,我到那里时大概是晚上9点,那个年轻人到11点左右才离开,然后教授就一个人在家了。我又等了大概10分钟,以确认那个年轻人已经走了。我本想去按门铃,然后等韦德开门的时候照他脸上来一拳,但是他自己让事情更好办了——他把窗户打开了,看了看后院,然后上楼去了。所以我偷偷溜进屋子,躲在过道里。”
韦德回到客厅,关上了窗户,然后坐在沙发上读些东西。斯波尔偷偷绕到他背后,用球棒打了他的头。可能这一下打得不是很重,因为教授尚能站起来和他对峙。斯波尔绕过沙发,开始疯狂地击打他,打了10下到12下,韦德就倒在地板上了。他正要找现金,突然听见有人开门的声音,于是他拉开了玻璃门,绕到屋后,逃进了风雪中。
他把球棒扔进了半冰封的湖水里,然后回到阿森平克溪的木屋里躲了一夜。第二天早上,他在普林斯顿车站遇见了斯莱德,两人就出发去密苏里了。后来他听说教授被打死了。
“可能我打得太重了,”他总结道,“所以我最后成了杀人犯。知道吗,从那以后,每当我做什么坏事的时候,都好像是从一个梦中醒来一样,我不相信我是做坏事的那个人。我一直认为,我是因为吃了那些烂人给的药,才会像这样失去理智的。我不是说这么讲就不用担罪了,不过无论如何,说这些都没有用了。”
“你当时还是处在警方监控之下的,”我说,“你要离开新泽西的时候,有没有人开始警觉了呢?他们没有来找你吗?”
“我不知道啊,老兄,我就是走了而已。那之后也没有人问我任何问题,而且我也没再有过什么法律上的麻烦,直到2005年因为超速行驶,他们把我从高速公路上拦下来。我告诉我的律师,几年前我是特伦顿的病人,所以他要求法庭为我做了个精神方面的检测。法庭委托的专家认为我精神正常,所以就把我送了审,定了罪。你知道这事的讽刺之处了吧?我在精神正常的时候——我说过我一开始精神是正常的——被送到了疯人院去;但是当我确信自己脑子不太对的时候,他们却拒绝把我送进疯人院,而是决定直接给我打一针,弄死我。”
“事情已经过去这么多年了,你可能不是每一个细节都记得很清楚,所以让我再问你一遍:你是否确定,教授那晚和一个20岁左右的白人男性在一起,没有别人了?可能你看得不是很清楚——外面下着大雪,你藏在后院里,可能你的视线不是很好——”
“我真没看见别人,老兄。你说你是当初被派去调查这件案子的……”
“是的。”
“那你可能还记得那个地方的样子。客厅有两扇大窗、一扇通往后院和湖的玻璃门。当屋里开着灯、窗帘没有拉上的时候,屋里的东西你能看得一清二楚。教授和那个年轻人在桌边吃东西,聊天。接着年轻人走了,剩下教授一个。”
“他们吵架了吗?”
“我不清楚。听不到他们在说什么。”
“你说那个年轻人走的时候是晚上11点?”
“大概是11点,我不确定。也可能是11点半,但是不会比那再晚了。”
“接着10分钟以后,你袭击了韦德。”
“就像我说的那样,我先潜进屋子,躲起来,然后他回到客厅,我就开始抡他。打了可能不止10分钟,有20分钟,不会再久了。打他第一棒的时候我的手还是冻僵的,所以我又补上了几棒,说明我在室内藏得不太久。”
我看着他,心想当年推测谋杀可能是教授之前的病人前来复仇时,怎么会完全忽略了他?
教授做过证的案子有一大串,这没错,而且当年那个检察官愚笨、没有章法,他让我们去调查每一条线索,第二天就改了主意,不再让我们去探寻那些可能是正确的线索。所以可能是我没有得到机会把每件事的细节都摸清楚。记者不断骚扰我们,在报纸上刊登各种荒诞不经的报道。而我自己开的车里面一直藏着酒,担心自己会因为喝得太醉被警局开除。当我回顾那段日子时,我怀疑自己对找到杀害韦德的真凶一事并没有多大兴趣——那个时候我只顾着自己可怜自己了,不断为自己的无能找借口。
“那么你一点儿都不知道在你打了教授之后,进屋的那个人是谁?”
“不知道,我立马就跑了。我没想到会有任何人在那个时候到他家去,所以我用最快的速度逃跑了,头也没有回。我以为我只是胖揍了他一顿。周围有不少吸毒的,所以警察可能会把这当作一次入室盗窃。我想,有人被打了一顿不会是件大事,而且那时候我已经走远了。但是他死了,这样一切就都不一样了,是吧?”
“你是不是不知道门外可能有不止一个人?”
他摇了摇头。“抱歉,知道的我都告诉你了。”
“韦德并没有当场死亡,而是两个小时以后才死的。”我说,“如果有人确实在午夜的时候去了他家,那么那人应该叫救护车才对。但是救护车并没有来。也可能你觉得自己听见有人进来,但其实只是强风吹动了门锁而已。”
“不,”他决然地说,“有人打开了门,走进了屋子。”
“那么那个人就让韦德躺在地板上等死?”
他蹙着眉,盯着我看了很长一会儿,像一只困惑的猴子。
“那我就不知道了……所以说,他没有被当场打死?”
“没有。这个身份不明的人本可以叫来救护车救他一命。可是直到第二天早上,那个修理工才拨了急救电话,那时已经太晚了,韦德已经死去几个小时了。”
“所以你想知道是谁去了他家?”
“是的。在你攻击他的时候,他有没有说什么?有没有呼救,问你是谁,或者说了别的什么?他有没有叫唤什么人的名字?”
“没有,他没有呼救。可能他低吼了什么话,我记不得了。开始他想防御,但是倒下以后他只是努力护住自己的头。不过他没有喊,我确定。反正喊了周围也没有人会听见。”
那两个带枪的警官走进来,其中一个示意我时间到了。我正要对斯波尔说“再见”,就马上意识到那将是句笨拙的玩笑:再过8个星期这家伙就要死了。我再一次感谢他同意和我见面。我们站起来,他动了一下,好像要握手似的,但是接着就转过身去,夹在两位警官中间,拖着脚镣磕磕绊绊地走了。
***
我又是一个人待在屋子里了。我把烟从包里取出来,拿在手里,怕出门时忘了交给警官。
那天午夜时到教授家去的人,看到他瘫在地上却没有叫救护车,这个人是谁?他没有按门铃,没有敲门,而是用钥匙开门进屋——如果斯波尔没有记错的话。过了这么多年,人的记忆确实会出岔子。但无论如何,有一件事是肯定的——斯波尔和我说的,与德雷克·西蒙斯当时的证言不相吻合。约翰·凯勒几个月之前又重新确证了一遍,但西蒙斯的证言还是没有改变。
在约翰·凯勒的调查最后,他总结了所有收集到的信息,还拿给了我一份。他怀疑在谋杀发生的时候,劳拉·贝恩斯就在现场,并且偷走了教授刚刚写好、要交给出版社的书稿。凯勒猜测劳拉和理查德是同谋,因为劳拉在体力上不具备独自杀死韦德的能力。他相信理查德最有可能是挥棒的那个,但是劳拉·贝恩斯是谋杀案道德上的主犯,整桩案子的主谋,并且是唯一一个从中获益的人。
但是如果斯波尔说的是事实,那么劳拉·贝恩斯就不需要弗林做谋杀的帮凶。她恰好在袭击之后到了那里,看到教授躺在地板上,她可以利用这个机会偷走书稿,关上斯波尔从中逃跑的那扇玻璃门,并在走之前关上了大门。德雷克·西蒙斯说过,早上他来到教授的别墅时,发现所有的窗户和门都是关着的。
接着我想起了另一个在医学检查报告中提到的重要细节。验尸官一直困惑于一件事情:韦德遭受的所有击打中,只有一击是致命的。那很可能是最后一击,打在左边太阳穴上,当时受害人也许已经倒在地板上,深陷于昏迷中。斯波尔说他用毛巾包住了球棒,一根用毛巾包起来的球棒不应该是杀伤力很大的武器。但是如果杀死韦德的那最后一击,是出自另一个人之手呢?
***
过了几分钟,马特回来了,我们按原路走出监狱。在大门口,我把香烟留给了弗兰克·斯波尔,然后向停车场走去。天空已经放晴,伸向远方,笼罩着整个草原,找不到一片云彩。一只鹰远远地在天上盘旋,不时发出尖利的长啸。
“你还好吗,兄弟?”马特问,“你脸色像死人一样煞白。”
“我没事,可能是不习惯那里的气氛吧。你知道附近有什么好一点儿的饭店吗?”
“有个叫‘比尔厨房’的地方,在I-55公路上,离这里大概5公里远。想去吗?”
“说好了我要请你吃午饭吧?我的航班还有4个小时才起飞。”
我们驱车前往他说的地方,一路无话,我继续咀嚼着斯波尔的故事。
他的供词和德雷克·西蒙斯的证词不相符,这很奇怪。西蒙斯说当时他也藏在后院里,如果这是真的,那他和斯波尔不可能没有看见对方。后院很大,但是想躲起来不被屋里人看见,同时又能透过窗户看到客厅里面的情况,那只能待在左边的一片地域,和湖相对。当时那里有几棵用作装饰的矮松树,不到三米高,还有一株玉兰花。
“你在琢磨那个人的话,对吧?”我们在饭馆对面停车时,马特问。
我点了点头。
“你甚至无法确定这整个故事是不是他编出来的。那种人渣能为了几根香烟扯出一个弥天大谎。也许他虚构出来这一套谎话只是想得到一点儿注意,或者希望如果法庭重审韦德案,他的死刑就能被推迟一段时间。谋杀发生在另一个州,所以他可能希望被送到新泽西去,在那里受审,这就意味着法庭要再审好几年,更多的税款被白白丢到河里漂走。他的律师已经试过类似手段,但是没有什么成果。这也是件好事,如果要我说。”
“但是如果他没有说谎呢?”
我们下了车。马特摘下他的棒球帽,捋了捋他的白发,又把帽子戴上。
“要知道,我一直在想那个加利福尼亚来的、写那本关于谋杀案的书的作家。我一辈子都生活在罪犯中间。起先我是送他们进监狱,后来是努力让他们待在那儿,直到法官或陪审团确定的期限为止。我很了解他们,关于他们的事情也乏善可陈:有的人生来就注定是罪犯,就像有人生来就有打篮球或者画画的天分一样。当然,他们都有各自的悲惨故事可说,但是我才管不了那么多呢。”
我们走进饭店,点了午餐。席间我们聊了各种事情,但就是没有提斯波尔。饭后,他问我:“话说回来,是什么让你卷入这些事里的?你就没有更有意思的事可做吗?”
我决定对他实话实说。不应该对马特这样的人撒谎,我确信他应该不会用那种我忍受不了的悲悯表情看我。
“大约6个月之前,我去看了医生。”我说,“我的记性开始不济了,尤其记不住街道的名字,从前我的记忆力一直不错的。我开始努力锻炼:哪个演员是在哪个电影里的,谁唱了哪首歌,哪场球赛的比分是多少,以及类似的事情。我发现我也记不清人名了,所以去看了医生。他测试了我一番,问了各种问题,两周之后他告诉了我一个重大消息。”
“别告诉我是——”
“好的,我不会告诉你的。”
他白了我一眼,所以我继续往下说。
“是的,阿尔茨海默病[2] 。只是早期症状,我还没有忘记怎么上厕所,或者昨晚吃了什么。医生建议我保持大脑活跃,多做练习,还给了我一些有帮助的书和录像。但是我想起了那个对韦德案感兴趣的记者,之前我去警局的档案室帮他找过一些材料。他把他的调查发现都告诉我了,所以我心想,拿这种事锻炼一下大脑,这主意还是不错的,比记住那些无关痛痒的球赛比分更有意思,也更有意义。我觉得当年是我办砸了这桩案子,因为那时我是个烦人的酒鬼。所以,那之后我就联系你,到这儿来了。”
“查案子这份工作,我也不知道是好是坏,会不会惊扰死者,我说话不中听你可别在意。我没想到你是因为这个病来找我的,真的很遗憾——”
“这对我来讲很重要,那时究竟发生了什么,我怎么就让凶手溜走了呢?可能再过一两年,顶多三年,我就不知道韦德是谁了,甚至连自己当过警察的事也记不得了。我想尽力把我留下的烂摊子收拾干净,各种因我而起的糗事儿,我至今还在为其中的大多数付出代价。”
“我觉得你可能对自己太严苛了,”他说着,让服务员又上了一杯咖啡,“我们都有坦途和低谷。我不记得你有什么玩忽职守的时候。我们都敬重你,罗伊,而且认为你是个好人。没错,我们都知道你喜欢喝点儿酒,但是我们周围发生着那么多事情,总要给自己一些保护,不是吗?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从现在开始照顾好你自己。”
他停了一会儿,接着问:“他给你提供了什么治疗方法吗?我是说医生。有没有给你吃什么药?”
“吃了一些药。医生说的我都照做了,但是我也不抱太大希望。我一直在网上读阿尔茨海默病的资料,所以我知道这病没得治,只是时间问题。等到我不能自理了,我就找一家养老院。”
“你真的不想在这儿多待一晚上?我们可以多聊一会儿。”
“现在再改签机票就得赔钱了,但是我可能过一段时间会再回来。我也没什么别的事情做。”
“任何时候来都欢迎,这还用我说吗?但是别再去监狱了。”
“一定。”
***
他开车送我到机场。我有种奇怪的感觉,这可能是我最后一次见到他了。不过我们一路上都在聊天,他走回航站楼入口时我目送着他,看他穿过人群,好像一艘在一群小船之间破浪而去的巡洋舰,直到消失在海的那一边。
三小时之后飞机降落在纽瓦克[3] ,我叫了辆出租车回家。路上,司机放着一张克里登斯清水复兴合唱团[4] 的旧唱片,我听着,努力回想着初识戴安娜的日子:我们是如何在一次野餐上相遇;我又是如何弄丢了她的电话号码,然后又在和朋友从电影院出来的时候偶然与她再次相逢;我们如何在新泽西海岸边的一家汽车旅馆里第一次做爱。奇怪的是,那些记忆似乎比刚刚在波托西的经历更加鲜活。
我很早就注意到了,当你沉溺于某件事情时,你大脑的某一部分会反复地咀嚼着它,即使你表面上在想别的事。当我付好车钱,开门进屋的时候,我认定斯波尔所供认的他杀韦德的事是真的——必须是真的,他已经穷途末路,没有什么可保留了,而且出于某种原因,30年前问讯时德雷克对我说了假话。现在,我要知道他为什么这么做。
[1] 宿营公园:指停放房车、活动房屋的大片空地,通常位于郊区、乡村,其中居住者多为生活贫困、以车为家的人。——编者注
[2] 阿尔茨海默病:即老年痴呆症。——译者注
[3] 纽瓦克:纽约的一个卫星城市。——译者注
[4] 克里登斯清水复兴合唱团(Creedence Clearwater Revival):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一支极受欢迎的摇滚乐队。——译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