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我联系了西蒙斯,并且在两天后拜访了他。我是在约翰·凯勒给我的材料里面找到他的住址的。西蒙斯住在普林斯顿警察局附近,我下午3点左右到了那里,正逢几片乌云倾泻下来的雨打在他们的窝棚顶上。
见面之前我努力回想了一下他的长相,但是并没有想起来。我查案的时候他有四十出头,所以我预料这个人如今已经垂垂老矣了。我想错了——如果你忽略他脸上深深的皱纹和白发,他的面目其实年轻得多。
我自我介绍了之后,他说他还依稀还记得我——一个长得更像牧师的警察。我向他询问了利昂诺拉·菲利斯——我在凯勒的笔记里读到的那位女士,她去哪里了?西蒙斯说她去了路易斯安那,照顾她刚做了手术的母亲。
我来到客厅,在沙发上坐下,他给我端来一杯有肉桂味的咖啡。这是他和利昂诺拉学的手艺,他解释说,是路易斯安那法国移民的绝活。说着,他也给自己做了一杯,并且点上一根烟,拉过来一个已经塞满了烟头的烟灰缸。
“如果我在大街上遇见你,估计认不出来。”他说,“实话说,我想把整件事都忘掉,就像它没发生过。你知道吗,几个月前还有个记者来问我这件事?”
“是的,我也和他谈过。”
我把弗兰克·斯波尔的故事给他讲了一遍。和从前办案的时候一样,我有个记事本,专门用来整理我获得的所有信息,参照这个本子,我就能把斯波尔的事复述出来。他专注地听我讲,没有插一句话,不时抿一口咖啡,不过烟一根接一根没有间断。
我讲完之后他未予置评,只是问我还要不要咖啡了。烟灰缸里面塞了那么多烟蒂,几乎要洒到红木桌子上了。
“现在你明白我为什么要找你谈谈了吧?”我问。
“不明白,”他平静地说,“快30年了,没人问我任何问题,但现在好像每个人都兴趣大发。我不明白,懂吗?我一点儿也不想讲那时发生的事。教授是我唯一的朋友。”
“德雷克,你记得当时你的证词是怎么说的吗?而不久之前你和那个记者又是怎么讲的?”
“当然记得。”
“你说的和斯波尔告诉我的并不吻合。他声称在案发当晚藏在后院里。按你说的,晚上9点,同一时间,你也躲在那里。你们怎么就没看见对方呢?你说教授和劳拉·贝恩斯、理查德·弗林在一起,弗林和教授吵了起来,然后劳拉离开了,不过后来你看见她的车停在附近。但是斯波尔根本没提劳拉·贝恩斯的事。他说教授一直只和理查德·弗林在一起,而且没看到他们之间发生过什么分歧。”
两个版本的故事之间的龃龉,我都逐条写在笔记本上了。
“那又怎样?”他说,好像一点儿也不感兴趣的样子,“可能是那伙计记错了,也可能他在说谎。为什么你相信他而不相信我?你到底想要我怎样?”
“这又不难猜,”我回答说,“你们之中有一个人没有说实话,而且现在我觉得你更有这个可能。我感兴趣的就是你为什么没有说实话。”
他笑了笑,不过一点儿开心的意思也没有。
“可能我也没有说谎,我只是记不准那晚的事情了。我老了,一老就健忘,这不是很正常吗?”
“我指的不仅仅是几个月之前你跟凯勒讲的,还有20多年前凶案发生后不久,你跟警察讲的。”我说,“两次的供词实际上一模一样。而且你告诉凯勒,韦德和劳拉有染,还记得吗?”
“可能他们就是有事。你怎么知道他们没有?”
“那时,你是唯一一个声称劳拉·贝恩斯是教授情人的证人。而且因为弗林爱劳拉,这就给了警方一个理由去怀疑弗林:他可能正是出于嫉妒杀死了韦德。”
“我一直都是这么认为的,她和教授是情人。而且我仍然认为,那晚弗林只是装作离开,但是后来又回去杀死了教授,懂吗?至于她和教授的关系,可能是你当时没有问对人吧。”
“那晚你没有藏在屋子后面,是吧,德雷克?为什么你要陷害弗林?”
他突然被激怒了。
“我没想陷害任何人,老兄!发生的是什么,我就说什么:我确实在那儿,他们三个都在客厅里。”
“也就是说你在雪地里站了将近两个小时?那你穿的是什么?”
“我他妈怎么记得?忘记了。”
“为什么斯波尔没有看见你,你也没有看见他?”
“可能他说了谎,他当时不在那里;也可能他把时间记错了。我哪儿知道?”
“你为什么说劳拉·贝恩斯在那里?”
“因为我看见她了,而且她的车停在附近。我是不是还要和你重复一百遍,像一只鹦鹉一样,老兄!”
他突然站了起来。
“很抱歉,我答应了一个客户,今晚之前要修好他的车。车在车库里,我得走了。无意冒犯,但我不喜欢和你谈话,不喜欢你的口音。现在该开球了!谢谢您的配合。”
“你说什么?”
“纽约扬基队对巴尔的摩金莺队,那场球我去看了,解说员就说了这句话,当时那个接球手——瑟曼·李·曼森,已死于一场空难。另外,顺便说一句,以后除非来者拿着执法证,否则我是不会再和任何人说韦德的事情的。”
于是我告辞离开了。感觉近乎不可思议,就像一个玩侦探游戏的孩子,从一个“嫌疑人”家里被踢了出来。我曾经当过警察,但那些年月已经恍若隔世。现在,我只是一个四处犯糊涂的老头,手里没有盾牌,腰带上没有枪。我坐进车里,把笔记本丢进装手套的盒子里。
我开上山谷路的时候,雨刷已经应付不了倾盆大雨了。这整个故事该怎么进展下去呢?我自问。几乎可以肯定,德雷克说的不是真话,在案发之后他的证词也是假的,但是我对此毫无办法。马特告诉我,斯波尔的律师努力想让法庭重审他的案子,但并没有成功。而我只是一个无足轻重、年老昏聩的退休警察,在哪儿都不受欢迎。
***
后来的几天,我修了家里的房顶,粉刷了房间,同时琢磨着案子的事。
那周六我清理了后院,周日我过河到纽约拜访了一个老同事,吉姆·福斯特,他刚熬过了一次心脏病突发,几周前才出院。天气很好,我们去散了步,然后在拉法叶街的一家餐馆吃午餐。正在他跟我讲他的饮食要求是如何如何严格时,我问他记不记得约瑟夫·韦德的案子,他稍稍吃了一惊,说这名字他没什么印象了。
“他曾是普林斯顿大学的教授,1987年12月在自己的家中被杀害。密苏里州波托西监狱的一个死刑犯,声称自己杀了他。那家伙的名字叫弗兰克·斯波尔,当时只有22岁。那时我参与了这个案子。”
“我从来不喜欢‘弗兰克’这个名字,”他说,两眼盯着我盘子里的意大利香肠,“小时候我读《飘》,里面有一个人就叫弗兰克,他呼出来的气都是臭的。嗨,不知怎么,这个细节一直在我脑中挥之不去,一提到这个名字,我就能想起这个。对了,你为什么仍对那件事感兴趣?”
“你有没有遇到过什么让你心里一直放不下的案子?即使过了很多年还是记得?”
“有很多,罗伊。”
“是啊,我知道,但韦德这个案子过了这么多年,我才意识到它仍然在困扰我。我是说,我感觉在表象下面还蛰伏着别的什么东西,某种重要的东西,正在等着我,明白吗?我说的不是《法律与秩序》[1] 电视剧里的那些破玩意儿,而是关于正义的,关于一种感觉:如果我最终失败了,就再也无法挽回了。”
他沉思了一阵子。
“我想我懂你的意思……九十年代我调到纽约市警察局后,在缉毒科工作过一阵子。那个时候,我们和联邦调查局的官员合作,和‘地狱厨房’的西部仔[2] 还有戈提的小弟们[3] 战斗。你根本没有时间觉得无聊。有一个爱尔兰老大的前妻,是一位叫麦拉的年轻女士,说只要我们为她提供保护,就告诉我们点儿内情。我安排她在西43街一家叫‘满月’的酒吧里与我们见面。我是和一个叫肯·芬利的同事一起去的,他一年之后在和一群尼加拉瓜匪徒的枪战中牺牲了。那个女人来后,我们点了酒,开始谈证人保护程序的事情,如果她愿意和我们合作的话,我们将会启动这个程序。然后她说她要去一趟厕所,那我就等着呗。我和同事等了10分钟,就觉得不对劲了。我找了一个女招待,让她去女厕所看看,但她已经不在那里了。最后我通知了经理,我们把全店都找遍了,一无所获。厕所没有窗户,想出去的话只能钻下水道,或者爬通风管——只有两岁小孩才爬得过去。我们真想不通这是怎么搞的:我们的桌子就在厕所门口,她要是溜走的话我们一定会看到的。而且店里当时基本是空的,那段时间没有别的人进出过厕所。”
“这叫什么事……你们后来查出来是怎么回事了吗?”
他摇了摇头。
“可能是我不愿意再想这件事。甚至直到现在,我一想起它来还是汗毛倒竖。她就好像消失在空气中了一样,就在我身边几米远的地方,而我完全不知所措。我们再也没有找到她,她始终生死未卜。多少年来,我都在绞尽脑汁地想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可能每个警察背上都有几只像这样挠不掉的虱子吧,罗伊。所以你也不必太在意你那些悬案。”
走路把吉姆送回家以后,我回到停车场取车。开车经过麦克纳利·约翰逊书店时,我看到门口贴着一张小海报,说劳拉·韦思莱克博士周三下午要在这里办一场讲座。周三就是三天以后。我虽然不敢私下接近她,但我想,在拿书找她签名之后和她聊上几句,倒是未尝不可。看到这张海报对我来说是一个兆头,我决定抓住这个机会。
海报上没有照片,所以当晚我就去网上搜索她的照片。我隐约记得她的样子——当初找她问话时,她是一个又高又瘦、非常自信的姑娘,镇定地回答我的每一个问题——但是我回忆不起来她的脸。我找到了几张她最近的照片,仔细端详了一会儿,发现她的前额较高,目光冷峻,嘴唇边露出的表情也很严厉。从很多角度来讲,她并不漂亮,但是我明白为什么理查德·弗林会那么疯狂地爱上她。
***
三个月前,我应约翰·凯勒的要求,去西温莎镇警局的档案室复印了一些韦德案件的资料。现在,轮到我去普林斯顿警察局打听西蒙斯被控杀妻的案子了。在书稿中,这个案子只被理查德·弗林顺带一提,讲的都是从劳拉·贝恩斯那里听来的细节。来看看档案不会有什么不妥。这次谋杀发生在1982年,那是我调到西温莎警局的第二年。
我和布洛卡多警长通了电话。我很早以前就认识他,我们一起工作过。他没问多少问题,就允许我查看有关的档案。前台的一个伙计给了我一个访客胸章,然后我就去了地下室,那里有档案室和存放证物的房间。
从档案的布局摆放来看,这个地方和我离开那会儿相比没有什么变化。一个老警官,瓦勒·明斯基,也是我的熟人,塞给我一个旧纸箱,把我领到了一间临时的办公室。屋里有一张桌子、两把椅子、一盏台灯、一台旧复印机,还有一些什么都没放的架子。他让我别着急,拿来的材料慢慢看,并且叮嘱我不能吸烟。然后他就离开了,留下我一个人做自己的事。
接下来的一个小时我读了相关的文件,发现弗林在书稿中的描述虽然简单,但还是准确的。
德雷克·西蒙斯没有承认杀人,而且法官遵照约瑟夫·韦德的诊断结论,考虑到被告患有精神疾病,判决他无罪。西蒙斯被捕后,先是关在新泽西州立监狱,然后转入特伦顿精神病医院,在那里他遭遇意外,导致记忆丧失。
一年后,西蒙斯的外伤好了,转入了马尔波罗精神病医院,两年之后他从那里出院。法官把他转院到马尔波罗,后来同意释放他,都是因为约瑟夫·韦德写的专家评估意见。等西蒙斯被释放并接受监视以后,档案里面只有一份文件:1994年,法官遵照专家鉴定,下令取消对他的监视。
我记下了另两位专家的名字,1983年他们和韦德一道,在那份使西蒙斯得以出狱的精神鉴定报告上签了字。他们的名字是琳赛·格拉夫和约翰·T·库利。
接着我看到了一张电话号码表。
西蒙斯并不是在案发后当即被捕的,而是在他妻子死亡8天后。这张电话号码单,列出了从案发前直到德雷克被捕的这些天中,他家里接到和拨打过的电话。我把这张表格复印了一份,放在我的手提箱里。
处理西蒙斯案的警官尼古拉斯·奎因是我的同事,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死于心脏病突发。调查此案的另一个人可能是在我离开之后才进入警局的,名叫伊恩·克里斯托都罗斯。
我把纸箱还给明斯基警官。他问我有没有找到想要的东西。
“还不能确定,”我说,“你认识克里斯托都罗斯警探吗?他是调查这桩案子的警官。我认识此案的另一个调查人,奎因,但是他15年前就死了。”
“我当然认识他。5年前他调去了纽约警察局。”
“你知道怎么联系他吗?”
“嗯,稍等一下。”
“多谢了,瓦勒。”
“老朋友,客气什么。”
明斯基打了几个电话,和对方讲了些老婆出轨、老娘喝醉之类的笑话,一边讲还一边像抽风一样朝我挤眼睛。最后,他笑了,潮红的脸上显出胜利的神色。他在一张报事贴上写了个手机号码,递给我。
“显然,他还没有退休呢。他在布鲁克林的第67辖区,施耐德大道上。这是他的电话。”
我把克里斯托都罗斯的电话存进手机里,谢过明斯基,然后告辞了。
***
我和伊恩·克里斯托都罗斯约定,下午在展望公园附近的一家咖啡馆见面。同时,我也努力查询西蒙斯案另外两位精神专家的下落。
在网上一通搜索之后,我发现了一位叫琳赛·格拉夫的精神病医生,就在纽约东56街上开了一家诊所。诊所还有一个网站,我从中找到了格拉夫女士的简历。这个人百分之九十九就是我要找的人——1981年到1985年间,琳赛·格拉夫在州医学鉴定办公室工作,之后又在纽约大学教了6年书,1998年她和两个同事合开了那家诊所。
我给诊所打了电话,想做个预约,但是接电话的助理告诉我,格拉夫医生11月中旬之前都不在。我说我有一个特殊的问题,所以想和格拉夫医生在电话里谈一谈。我留下了自己的电话号码,她答应一定把话传到。
我没有查到约翰·T·库利的下落,但是已经到了和克里斯托都罗斯见面的时间。这个男人身材矮小结实,黑色头发,他的大胡子似乎刮掉之后一个小时就能长回原来的模样。此后的一个小时中,他用一种不很友善的语气,给我讲了他能回忆起来的西蒙斯的案子。
“那是我的第一个重大案件,”他说,“那之前,我刚到局里一年半的时间,处理的都是鸡毛蒜皮的小事。案子发生以后,我请求奎因让我当他的搭档。你懂的,你忘不了你的第一桩杀人案,就像你忘不了自己的初恋一样。但是那个杂碎,西蒙斯,侥幸逃脱了。”
他说他从来没有怀疑过,是德雷克·西蒙斯亲手杀了他的妻子,动机就是她有外遇。西蒙斯看上去是理智的,而又十分精明,所以当精神评估结果出来以后,整个警局的人都恶心坏了。
“铁证如山,如果上法庭,毫无疑问会判他终身监禁,不得假释,但是我们都无可奈何。这就是法律——专家的鉴定结果没人可以否决。他们把他送进了医院,过了几年他就又逍遥法外了。但我想老天还算有眼,因为疯人院里有人给他头上来了一下,于是他就真成神经病了。这是我听说的。仅仅一年之后,1984年,他们就把这条法律改了——有个人图谋刺杀里根总统,却因为精神问题被判无罪,于是国会就通过了精神疾病辩护改革法案。”
别过克里斯托都罗斯回家以后,我继续查找库利的下落,但还是一无所获。琳赛·格拉夫也没有给我回电话,但我对此也没抱太大希望。
晚上10点左右,正当我在看一集老电视剧《好汉两个半》时,戴安娜打来了电话。
我们已经有两三个星期没有联系了。互相客套了一番之后,她说:“你答应过我要帮个忙的。”
我想起来她说的是什么了:她让我帮她在很多年前她工作过的一家公司开张工作证明,她要申请退休用。我嘟囔了一句借口,答应第二天就去办。
“我就是问一下,”她说,“并不是那么着急。过几天我也可以自己飞过去,待上一个多星期,把事情办了。你还好吧?”
每次听到她声音的时候,我总感觉我们是几天之前才离婚的。“我挺好的,”我说,“还是我来办证明吧,我只是一时忘记了,刚刚才想起来。”这时,我才明白过来她打电话的真正意图,于是问:“是不是马特给你打电话了?”
有那么几秒钟,她没说话。
“这个大嘴巴,他没资格——”
“罗伊,这是真的吗?确定无疑了?有没有再问问别的医生的意见?我可以帮你什么吗?”
我感觉十分尴尬,就好像让戴安娜发现了我的什么丑事似的。我告诉她,我可能再也不想接受她的同情了。让她和一个连自己名字都不记得的僵尸共度余生,我想这对她来说可不是什么好事。
“戴,我不想谈这个。现在不想,以后也不想。”
“我想过去和你待几天。除了这个该死的退休申请,我也没有别的事做。申请的事也不着急。”
“还是别了。”
“求你了,罗伊。”
“我和别人一起住了,戴。”
“你之前从来没有说过啊。”
“她上周才搬来的。我们是两个月前认识的,她叫利昂诺拉·菲利斯,印第安纳人。”
“印第安纳的利昂诺拉·菲利斯……你怎么不说她是迪士尼的米妮[4] 呢?我不信,罗伊。我们分开以后你一直一个人生活。”
“戴,我是认真的。”
“你为什么要这样,罗伊?”
“我得挂电话了,对不起。我会给你弄来证明的,我保证。”
“罗伊,我会去你那里的。”
“别来,戴,别来。”
我挂断了电话,瘫在沙发上,使劲挤着眼睛,直到挤得眼睛发疼,流下泪来。
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早期,黑人和白人的婚姻还不多见。我还记得我们俩走进酒吧的时候,人们看我们的眼神,有人敌视,有人愤怒,也有些是心照不宣的眼神,就好像我和戴安娜相爱是为了证明什么种族平等的观点。我们必须面对这些,而我至少不用去马萨诸塞州和她娘家人一起过圣诞,这让我得到一点点安慰。但是,后来我迷上喝酒以后,就失去了一切。当我喝醉酒的时候,我不仅仅是粗鲁,我是真的尖酸刻薄。我会执意冒犯她,把一切都怪罪到她头上,把最能伤害她的事情都说出来。甚至过了这么些年,当我想起来自己当时的嘴脸,胃里还是会感一阵恶心。
忘记这些事,这是我的病能带给我的唯一好处了——那样我就不会再纠结于这些事情了,因为我甚至不会记得这些日子曾经存在过。
离婚三年后,我参加过嗜酒者互诫协会,在奥尔巴尼[5] 的一家诊所做过治疗,终于戒掉了酒瘾。中间酒瘾复发过两次,让我费尽力气克服掉了。但是我知道,我内心深处还是个酒鬼,并且以后将一直都是。我知道,当我走进一家酒吧,点了一杯冰酒或者“杰克丹尼”,就会一发不可收拾。有时候我会非常想重新抱起酒瓶,尤其是刚刚退休时,那时我一度觉得不再有什么是不可辜负的了。但是每一次我都告诫自己,嗜酒是死法最难看的自杀方式了;相比之下,别的方法都更快、更干净。
我穿好衣服,去公园里散了会儿步。公园就在距离我家100米的地方。它在一座小山上,中间有一片林中空地,我喜欢坐在空地的长椅上。那里,我可以看到城市里的灯光——这让我感觉犹如漂浮在一层层波浪般的屋脊上。
我在那里坐了大概半个小时,看着熙熙攘攘的行人:遛狗的,抄近路去山下车站的。然后,在悠然回家的路上,我心想,当我告诉戴安娜别来看我的时候,是不是做了世间最蠢的事。
[1] 《法律与秩序》:以纽约为背景的一部法律、破案主题的电视剧。——译者注
[2] 西部仔(Westies):纽约曼哈顿的一个爱尔兰裔人黑帮。——译者注
[3] 这里指纽约的一个黑帮组织“甘比诺家族”,该组织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一直活跃至今。“戈提”指约翰·戈提,是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该黑帮的头目。——译者注
[4] 米妮:米老鼠的女朋友。——译者注
[5] 奥尔巴尼:纽约州首府。——译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