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石

人为什么打仗?

人为什么打仗?石器时代的人打仗吗?还是说早期的人不具侵略性?关于这些问题,人,包括女人,以笔墨为武器酣战不休。这些人是社会学家和行为学家,不是军事历史学家,因为后者很少关心他们所记录的活动的起源。军事历史学家若肯花时间思考一下人为什么彼此杀戮,也许能成为更好的历史学家。社会学家和行为学家别无选择,因为他们研究的对象就是人和社会。然而,大部分时间中,大部分人都是为了共同的利益而合作的。合作必定是正常的行为,个中原因需要做些解释,但道理并不深奥,因为明眼人一看便知,合作对大家有利。因此,如果不发生背离合作原则的事情,社会学家和行为学家就无事可做。他们提出的理论就只能是人所共知、可以预见的,那样的理论没有人会感兴趣,也不值得阐述。他们需要解释的是个人和人群行为的不可预见性,特别是暴力行为的不可预见性。暴力的个人是对群体内合作的主要威胁,暴力的群体则是造成社会动乱的主要原因。

对个人和群体行为的研究方向不同,但有一个共同之处,那也是辩论最终总是回归的一点:人到底是本性暴力还是人的暴力潜能是由物质因素激发出来的?人具有暴力潜能这一点无可置疑,哪怕只是因为他有牙能咬,有脚能踢。持后一种意见的人大致归为“物质论者”,他们认为自己的观点完胜自然论者。自然论者一致反对物质论者,但内部又分歧严重。少数人坚持认为,人天生暴力;虽然那些人大都不肯承认,但实际上他们的论点与笃信人的堕落和原罪理论的基督教神学家的思想如出一辙。多数人不同意这种意见。他们认为,暴力的行为要么是有问题的个人的举动,要么是对某种挑衅或刺激的反应;由此可以推论,如果能找出导致暴力的引信,加以平抚或予以去除,人类交往中就再也不会出现暴力。自然论内部这两派之间的辩论十分激烈。1986年5月在塞维利亚大学的一次会议上,与会的多数人发表了一篇声明,声明采取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关于种族声明的格式,斩钉截铁地谴责了人天生暴力的理论。塞维利亚声明共有5条,每一条都以“……在科学上是不正确的”这样的字句开头,完全是不容辩驳的架势。这5条谴责了所有认为人天性暴力的论点,并逐条予以否认和批驳。那些论点是:“我们从我们的动物祖先那里继承了作战的倾向”;“战争或任何其他的暴力行为是人类遗传的天性”;“在人类进化中,侵略性行为比其他行为更适应物竞天择的过程”;“人类的大脑是‘暴力的’”;最后是“战争是由‘本能’或任何其他单一的动机引起的”。

塞维利亚声明获得了重量级的支持,比如,美国人类学学会就接受了它。但是,对一个外行人来说,如果他知道战争自古就有,知道像新几内亚的高地人那样仍生活在“石器时代”的人好战尚武,也意识到自己的暴力冲动,却缺乏遗传学和神经学的知识,无法确定谁对谁错的话,这份声明并不能帮他解惑。不过,自然论内部两派的辩论正如自然论者和物质论者的辩论一样重要,甚至具有根本性的意义。当今的人类历史阶段是一个使人充满希望的时代:裁军得到了有效的执行,人道主义也被采纳为世界事务的原则。外行人自然希望塞维利亚声明的发起者是正确的,这也会使他自己感到安慰。过去两个世纪间,人类在改善物质生活方面取得了空前的成功,物质论对人类有组织暴力的解释因此得到大力支持。人们期望在基本上打败了疾病、匮乏和愚昧,并且减轻了体力劳动的艰辛后,能继续努力,最终也许能消灭战争。那样的话,战争自石器时代以来的历史就只有古文物学家感兴趣了,如同对世界的探索或牛顿之前的科学一样,与我们的日常生活没有关系。但如果塞维利亚声明的作者错了,如果他们对自然论者关于人类暴力理论的谴责不过是他们乐观的一厢情愿,那么物质论者的解释也就错了,而我们这个(20)世纪末关于告别战争的希望则完全是水中月镜中花。那就需要对自然论者的悲观派和乐观派各自的观点有一个清楚的了解。

战争与人性

对暴力和人性的科学研究主要集中于人大脑中一个叫作边缘系统的部位,科学家——可能是先入为主地——认为那是人的“侵略性的所在”。这个部位在大脑中部下方,包含三个细胞群,称为下丘脑、隔膜和杏仁核。它们中间的任何一个细胞群受到破坏或电流刺激时,都会导致主体行为的改变。比如,如果雄性老鼠下丘脑的一部分遭到破坏,它们的侵略性行为就会减少,并完全丧生性能力,而若是对它们的下丘脑进行电流刺激,则会增强它们的侵略性——虽然“受到刺激的动物只攻击(地位较低的)同类,这说明选择攻击对象的决定是由大脑的另一个部分控制的”。这里提到地位较低的动物十分重要,因为人们很早就观察到,群居动物内部有“啄序”,这个名称是从家禽的等级制衍生而来的。动物根据这个等级制排列尊卑。猴子的杏仁核若是受损,可能会减少对“新奇事物”的畏惧,因此增加对这类事物的侵略性行为,但会增加对其他猴子的畏惧,因此降低自己在猴群中的地位。

神经学家谨慎地得出结论说,对恐惧、厌恶或威胁的反应表现为侵略性同时也是防卫性的行为,其来源是大脑边缘系统。但他们也强调,这一系统与最先也最全面地处理感官信息的脑前垂体这一大脑中“更高”的部分之间有着十分复杂的关系。据A·J·赫伯特说,脑前垂体似乎是负责“管控和使用侵略性行为”的器官,因为研究表明,人的脑前垂体受损后,可能会引起“无法控制的侵略性行为的爆发……事后也没有悔恨之意”。基本上,神经学家发现,侵略是大脑下半部的功能,受上半部的控制。但大脑的不同部分如何沟通呢?有两种手段,一是化学传导,一是激素。科学家发现,减少一种叫作血清素的化学物质会导致侵略性的增加;他们猜测,可能有一种肽引导着血清素的流动。然而,他们没有找到这样一种肽,血清素的水平也很少发生变化。相比之下,内分泌腺产生的激素易于分辨,男性睾丸中分泌的睾丸素与侵略性行为有着紧密的联系,睾丸素浓度不同的人表现很不一样。把它注入人的体内后,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的侵略性都会增加。但另一方面,把它注入哺乳期的雌鼠体内会减少它们对雄性的侵略性行为,而刺激它们母性保护性行为的完全是另外一种激素。总的来说,男性体内的睾丸素水平高导致男性特征的增强,而侵略性正是男性特征之一;然而,睾丸素水平低与缺乏勇气或好斗的精神并无关系。这方面的证据包括以勇敢著称的太监侍卫和拜占庭帝国战功赫赫的太监将军纳尔西斯。最后,科学家强调,激素的效果通常受形势的调节;也就是说,无论对动物还是对人来说,对风险的计算都会抵消所谓的本能反应。

简而言之,神经学家尚未成功地确定大脑是如何触发或控制侵略性行为的。另一方面,在显示环境和“对侵略性的选择”之间的相互关系方面,遗传学取得了一定的成功。自从达尔文在1858年首次提出自然选择的理论以来,许多学科的学者都一直企图为它提供一个无可置疑的科学基础。达尔文原著的基础仅仅是对不同物种的外部观察。他根据观察提出,最适应周围环境的个体存活到成年的可能性较大,在成年期也更容易活下去,而且它们的后代因为继承了它们的特点,也会比适应性较弱者的后代存活率更高,这些一代代继承下来的特点最终将在整个物种中成为主导特点。达尔文理论的革命性在于,他认为这个进程是机械性的。他认为,上一代只能向后代遗传自己所继承的特点,不能像他的同代人拉马克所说的,遗传自己获取的特点。至于这些特点如何通过我们所谓生物突变的过程发生变化以更好地适应环境,达尔文无法提出解释。至于产生了众多不同物种的初级有机体是如何发生突变的,这个问题至今仍然无解。

然而,突变是可以观察得到的现象;向着侵略性的突变是其中的一种形式,而侵略性显然是可能会增加存活概率的遗传特征。如果生命是一场斗争,那么最能抵御敌对环境的就可能活得最长,生出最多的有抵抗力的后代。理查德·道金斯最近写了一本很受欢迎的书《自私的基因》,书中说这一过程不仅是遗传的结果,也是基因本身的作用。而且,用基因做的实验表明,具有某种基因的实验室动物确实比别的动物侵略性更强,这种侵略性也代代相传。遗传学家也找出了与过分的侵略性相联系的一些罕见的基因组成,其中最出名的是男人的XYY染色体格式:大约1000个男人中有一个人基因中有两个Y染色体,而不是正常的一个Y染色体,有XYY染色体的男人中暴力罪犯所占的比例稍高。

然而,基因变异不能解释关于任何动物,包括人,在其环境中的侵略倾向的问题,从在实验室的环境中繁殖的动物身上得来的证据更无法提供解答。无论突变是如何发生的,通过突变来成功实现适应都是对环境的反应;虽然新的基因工程学有可能在基因遗传中造成“定点突变”,繁殖出完全没有侵略性的物种,但是,要确保它们的生存,就必须让它们永远待在没有任何威胁的环境中。自然世界中不存在这样的环境,也无法创造这样的环境。即使进化出了完全没有侵略性的人,生活在完全友好的环境中,他们仍然得杀死造成疾病的低等生物、携带病菌的昆虫和小动物,以及同他们争夺食物的吃庄稼的大动物。难以想象完全没有侵略性的生物如何对环境进行必要的控制。

显然,支持和反对“人天生具有侵略性”这一论点的人都把话说得过于绝对。反对派完全罔顾常识。观察表明,动物杀死别的物种,同类之间也互相争斗;有些物种的雄性争斗至死方休。要想否认侵略性是人遗传的一部分,就必须否认人和动物世界中所有其他物种的基因方面的联系——现在只有严格的神造论者才持这种立场。支持派也太过分,虽然是由于不同的原因。一个原因是他们通常把侵略性的范围定得太广。他们的一个重要学派把定义为“想获得或重得具体物品,或地位,或参加有利活动的机会”的“手段性的或特定的侵略行为”与“主要为惹恼或伤害另一个人”的“敌意的或戏弄性的侵略行为”区分开来,这是没有争议的,但他们还提出了“被其他人的行动挑起”的“防卫性或反应性侵略行为”。侵略和自卫之间当然有着逻辑上的分别,即使那些人可以表明所有被他们归在侵略之下的三种行为都源自大脑的同一个部位,这个分别也依然成立。主张人天生具有侵略性的人不分青红皂白,把自卫也算作侵略行为,这说明他们没有对大脑除边缘系统以外的其他部分对行为的调节作用予以足够的重视。有人说过,“所有显现出侵略性行为的动物都带有一些基因来减轻此类行为的表现程度”。这样,侵略的冲动就有了制约;制约或是来自对风险的计算,或是来自对逃走机会的估量;这就是“或打或逃”这一众所周知的行为模式的来源,而人类减轻侵略性行为的能力特别突出。因此,看来科学家迄今为止只是找出了自古就有的感情和反应,并把它们分了类。的确,我们现在知道,恐惧和愤怒产生于大脑下部的神经元,是由察觉到威胁的大脑上部刺激产生的。这两个神经部分通过化学物质和激素相互联系,某些遗传基因先天决定对事物反应的暴力程度。但科学无法预知个人什么时候会表现出暴力。科学也不能解释为什么一些个人结为团体去和别人作战。对这一代表着战争根源的现象,我们只能转向心理学、行为学和人类学去寻找解释。

战争与人类学家

弗洛伊德为关于侵略的一种理论提供了心理学的基础,他起初认为侵略性是因为性冲动受自我的挫败而造成的。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弗洛伊德的两个儿子表现出色,但战争的惨象使弗洛伊德深受震撼,他在战后对人的侵略性的看法因此更趋悲观。他写给爱因斯坦的一封著名信件后来发表了,题为“为什么要打仗?”;他在信中直言不讳地指出,“人的内心深处有对仇恨和破坏的渴望”,并提出,打消这种渴望的唯一希望就是培养起“对未来战争理由充足的恐惧”。弗洛伊德的追随者把他这些话总结为“死亡本能”的理论,主要适用于个人。在《图腾与禁忌》(1913年出版)中,弗洛伊德提出的群体侵略的理论大量借鉴了文学性人类学。他提出,社会的基本单位是父权制家庭,家庭内部的关系由于性张力而错综复杂。作为家长的父亲对家庭中的女人有绝对的性权力,因此逼得性欲得不到满足的儿子们杀死父亲并把他吃掉。后来,深受负罪感折磨的儿子们规定乱伦为非法或禁忌,并建立了异(家)族通婚的制度——即只能与家庭之外的人结婚;结果造成了偷妻、强奸及其引起的家族间,后来是部落间的宿仇这一系列各种可能的后果。这方面的例子在对原始社会的研究中不胜枚举。

《图腾与禁忌》是弗洛伊德凭想象写出来的。最近出现的把心理学理论与对动物行为的研究相结合的新学科——行为学——对群体侵略提出了更为严谨的解释。作为这一学科基础的“领地”理念来自诺贝尔获奖者康拉德·洛伦茨,他通过观察野外和人为控制的环境中的动物,提出侵略是一种自然的“驱动力”,其能量来自有机体本身,当受到适当的“释放因”的刺激时即会“发泄”出来。然而,在他看来,同一物种的大多数动物都有能力安抚同类的侵略性的发泄,一般表现为服从或让步。他认为,人起初也有同样的行为;但在人学会了制造狩猎武器后,人口开始大量繁衍,于是不得不杀死别人来保护自己的一块地盘。使用武器使杀人者在感情上与被杀者“拉开了距离”,也使得服从的本能因此退化。他认为,人就是在这个过程中逐渐从为了生存而捕杀其他物种的狩猎者转变为同类相残的凶手。

罗伯特·阿德利对洛伦茨的领地说做了进一步的阐述,对于个人的侵略性如何变为群体的侵略性进行了推断。他说,人发现结伙打猎比个人行动更加有效;他们像任何捕猎动物适应环境一样,学会了在共同的领地上合作狩猎;于是,合作狩猎成了社会组织的基础,也提供了抗击闯入领地的其他人的动力。在阿德利的狩猎理论基础上,罗宾·福克斯和莱昂内尔·蒂格为男性为什么在社会关系中占领导地位提出了一种解释。他们说,狩猎的小组必须全部是男性,不仅是因为男性比较强壮,而且也因为小组中若是有女性会分散男性对狩猎活动的专注;因为狩猎小组为了高效率行动必须接受单一的领导,而且人类生活有好几千年的时间一直主要靠这样的狩猎小组维持,所以后来具有侵略性的男性领导就成了一切社会组织的特质。

洛伦茨、阿德利、蒂格和福克斯的理论都吸收了人类行为和动物行为科学家的许多研究成果,但社会科学中最古老的学科——人类学——的学者却对他们的理论冷淡以对。人类学是人种学的延伸,而人种学则是在至今尚存的“原始”人的生活环境中对他们的研究;人类学企图在人种学的基础上为文明社会的起源和性质找出解释。像拉蒂夫和蒂莫尼埃这样的早期人种学家在18世纪就认识到,战争是他们所研究的社会的固有特点,他们对于美洲印第安人的研究提供了对“原始”战争弥足珍贵的描述。19世纪,达尔文理论的支持者和反对者涉足人种学,把描述性人种学变成了人类学,于是产生了时至今日仍然把社会科学家分为两大阵营的“先天遗传说对后天培养说”的大论战。先天对后天的论战是达尔文的表亲弗朗西斯·多尔顿在1874年发起的。论战开始不久,战争这个题目就被剔出了研究的范围。这是后天派干的,他们依照典型的19世纪的思路,一心要证明人的高级机能能够主导他低层次的本性,理智将使人树立合作性更强的社会形式,于是大力推动,把人类学研究的重点转到了政治机构的起源上。他们说,其起源要到家庭、家族和部落里去找,而不能只研究它们的对外关系(战争就是一种对外关系)。先天派中有一部分人笃信竞争是造成改变的手段,因此得名“社会达尔文主义者”。他们不同意后天派的观点,但他们不是主流,而是被挤到了边缘。后天派设法把讨论引到了他们心目中的关键问题上,即原始社会中的亲族关系;他们认为一切更高级、更复杂的非血缘关系都是从中发展而来的。

亲族关系涉及父母、子女的关系和子女之间以及与亲戚的关系。这样的关系公认早在国家形成以前就已存在。同样得到公认的是,家庭和国家是两种不同的组织。问题在于如何表明国家是从家庭发展而来的,家庭关系是否决定了国家间的关系。后天派本质上自由开明的理论需要有证据表明一个国家内的关系可以通过理性选择来确立,通过法律形式来固定。因此,人类学就必须提出原始社会的例子,表明在这样的社会里,亲族关系的格式正是后来现代自由国家中政治关系的写照。有很多具有可塑性的证据存在,特别是有证据表明原始人使用神话和仪式作为手段来加强亲族的纽带,避免诉诸暴力;后天培养派遂抓住这类证据大做文章。事实上,到19世纪末,人类学家的大部分精力不是花在辩论亲族关系是否是人类关系的根源上面,而是用来辩论他们视为人类组织模式的创造性文化是同时在不同的地方自行发展起来的,还是从一个发源地传播到其他地方的——这种理论叫作“传播论”。

这种对起源的寻求不会有任何结果,因为必须承认,即便是能够找到的最原始的社会也不是存在于原始状态中的。比起古时的原始状态,一切都已经发生了演变,或由于与外界的接触而出现了变化,无论这种接触是如何微不足道。人类学家徒然地花大力气进行这场实质上无果的辩论,到了20世纪初被从德国移民美国的弗朗茨·博厄斯断然叫停;他指出,寻求起源是白费力气。他说,人类学家如果研究的范围够广,就会发现文化是自我延续的。既然延续与理性无关,所以在不同文化中爬梳寻找,企图为某个流行的现代政治形式提供证据,无异于缘木求鱼。人应该在各种各样的文化形式中自由选择,采纳最适合自己的形式。

这一学术理念后来得名“文化决定论”,很快大行其道,这在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博厄斯的助手露丝·本尼迪克特在1934年出版的著作《文化模式》(又译为《文化的类型》)。即使算上詹姆斯·弗雷泽爵士的《金枝》(11卷,1890—1915年间出版)因展示了人类神话的普遍性而引起的广泛注意,《文化模式》也应被视为最有影响力的人类学著作。本尼迪克特提出,存在着两种主要的文化形式,阿波罗模式和狄俄尼索斯模式;前者威权,后者宽容。然而,狄俄尼索斯模式的概念早在博厄斯一个年轻的学生玛格丽特·米德于1925年游历了南太平洋后就引起了许多人的注意。米德在《萨摩亚人的成年》中报告说,她发现了一个完美和谐的社会;亲族关系的纽带减弱到几乎不可见,父母的权威在大家庭的温情中消失于无形,孩子们并不争强好胜,人们不知暴力为何物。

无论女权主义者、进步教育理论者和道德相对论者是否意识到这一点,《萨摩亚人的成年》至今仍然是他们的圭臬之作。文化决定论对博厄斯在盎格鲁-撒克逊世界中的同行也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却是由于另外一个原因。英国人借大英帝国领土广袤之便,得以在世界上许多地方进行实地研究,因此成为人种学领域的执牛耳者。他们接受文化决定论的主旨,但不喜欢它在立论方面的不够精确;他们尤其不满的是,文化决定论拒绝承认,在决定采取何种文化时,人性和人的物质需求可能与自由选择是同等重要的因素。于是,在另一个会讲德文的移民布罗尼斯瓦夫·马林诺夫斯基的影响下,他们提出了另一种称为“结构功能主义”的理论,马林诺夫斯基初次进行实地研究也是在南太平洋,但他比米德早10年。这一理论佶屈聱牙的名字反映了两种理论的融合。第一种是进化论和达尔文主义,它认为任何社会形式都是对周围环境“适应”——这是典型达尔文主义的用语——的一种功能。举个浅陋的例子:“临时性”(刀耕火种)耕作者采用那种看起来低效无益的谋生方式,是因为他们身处森林之中,土壤贫瘠,但地广人稀。因此,用砍刀清除出一片林子,种植番薯,养猪,收成一两季后就拔营移往别处,这样做是有道理的。然而,这样的社会之所以能保持对周围环境的“适应”,依靠的是它们的文化结构。这样的文化结构初看起来似乎简单,但据在这样的社会中生活过相当长一段时间的人种学家所知,它其实可能复杂得令人吃惊。

结构功能主义者对社会的分析比文化决定论者精细入微得多。不过,他们为显示结构如何支持功能而收集的原材料最终还是落入两个现已众所周知的范畴——神话和亲族关系。关于两者之间的相互关系,学术界的辩论一直延续到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使用的措辞越来越复杂,使外行人越来越摸不着头脑。“二战”后,一位天才横溢的法国人克洛德·列维-斯特劳斯又给辩论加了一把火,他提出结构比功能重要得多,而且言之成理,很能服人。列维-斯特劳斯从弗洛伊德最喜欢的禁忌的概念入手,给它提供了人类学的基础,这是心理分析学家一直未能做到的。他说,在原始社会中确实存在着以神话做根据的对乱伦的禁忌;回避这一禁忌的办法是在家庭、部落等单位之间互相交换,女人则是用于交换的最宝贵的商品。交换制度平抚了愤怒和不满,为了避免乱伦交换女人更是使所有人皆大欢喜。

在人类学中,寻求对社会如何保持稳定、如何自我维系的解释压倒了所有从其他角度的研究。人类学家知道争夺女人是原始人冲突的主要原因,但他们不肯去研究这种冲突造成的后果,即战争。这是有悖常理的。列维-斯特劳斯撰著的时候,刚刚发生过世界历史上最残酷的战争;一些主要的人类学家,包括那一代英国人类学家中杰出的爱德华·埃文斯-普里查德,都参加了那场战争;埃文斯-普里查德在1941年甚至在埃塞俄比亚率领一支由部落成员组成的队伍和意大利人打过仗,那些部落成员对原来统治他们的意大利人令人发指的报复使他终生都无法释怀。无论如何,两次世界大战的性质,特别是第一次世界大战中壕堑战那种病态的程式性的特点,都亟须人类学家的调查研究。人类学家却对此需求视而不见。

造成上述情况的部分原因也许是美国人类学家哈里·特尼-海伊在1949年出版的《原始战争》这本书。特尼-海伊看到其他人类学家一致不肯承认战争是人类学的重要研究课题,不耐烦之下写出了这本有意冒当时理论之大不韪的著作。他和同代的许多人类学家一样,田野考察是在美洲的土著人社会中做的,而有些美洲土著人是人种学家所见过的最好战的群体。然而,1942年,特尼-海伊离开大学参了军;他运气很好,被分配到行将永远消失的骑兵部队。一个受过教育、有想象力的人接触到战马和骑兵的武器,思绪一定会回到人与动物世界关系的初始之际;和特尼-海伊同时期,曾在德国最后的骑兵团中服过役的亚历山大·施塔尔贝格写道:“只有和一队骑兵一起纵马驰骋过,才能体验马群的迷人,因为马是本能的群体动物。”特尼-海伊骑马挥剑的经历开阔了他的眼界,使他看到了专业人种学家关于早期战争的几乎所有著作中都存在的不足。

(他在其著作中开宗明义地写道)社会学家总是把战争与战争的工具混为一谈,这种冥顽不化到了惊人的地步,更有甚者,他们的著作显示出……他们连军事历史的简单内容都一无所知……二等国家军队里的一个尉级军官比起大多数分析人类社会的学者来,头脑都更清楚。

特尼-海伊说得对。有一次,我在和一位名声卓著、管理着世界上最丰富的武器和甲胄收藏的负责人谈话时不经意地提到,在火药时代,外科医生从战场上负伤的伤员身上清除出来的碎片大部分都是他身边战友破碎的骨头和牙齿;他听到这话,脸上显出厌恶的表情。后来,我的脑海中经常会浮现出他那时的表情。他对作为物品的武器熟稔于心,却从未想过那些武器对使用它们的士兵的身体所产生的效果。特尼-海伊指出,“由于这种非作战者的态度,博物馆收藏了几百箱来自世界各地的武器,都分了类,标了展品号,其实对那些武器完全不懂。”他决心使他的同行了解他们所研究的人民生活中黑暗暴力的一面,认识到那些人在仪式上佩带的武器是用来砸碎骨头、刺穿皮肉的,明白据说可永久维持亲族关系平衡的交换机制一旦打破所带来的致命后果。

特尼-海伊不否认有些原始人处于“前军事”阶段。他甚至愿意承认,有些人如果没有外部作用,会很乐意选择像玛格丽特·米德看到的萨摩亚人那样的和平有益的生活方式。然而,他坚持认为,战争是自古以来的普遍现象,例外少而又少;他不断向其他的人类学家强调这一点,不遗余力,毫不留情。

人种学家孜孜不倦地把一切物质和精神的文化现象尽力予以描述、分类和整理。他也毫不犹豫地长篇大论地讨论战争,因为战争是人最重要的一个非物质的情结。但对于“这个群体

如何作战”这个核心问题,他却避而不谈。做田野考察的人对蛋糕上的糖霜层了解得巨细无遗,却忽视了蛋糕本身。

特尼-海伊这位当过骑兵的人类学家引用了大量关于群体如何交战的人种学记录。他一支笔大开大阖,从波利尼西亚到亚马孙河盆地,从祖鲁兰到印第安人居住的北美大平原,从接近北极的广阔冻原到西非的森林,详尽介绍了这些地方的原始社会折磨战俘、吃人肉、割取敌人的头皮、砍掉敌人的首级作战利品、把人开膛破腹用作祭品等等血淋淋的做法。他分析了几十个不同社会中作战的确切性质,描述了新赫布里底岛上的人指派勇士在对垒的两军面前表演仪式性的决斗;北美的帕帕戈印第安人部落的酋长在战斗中指定某些人做“杀手”,并命令其他人负责保护杀手;阿西尼博因印第安人推举做梦打败了宿敌的族人领导作战;易洛魁印第安人则设有战场督察,抓住作战中企图开小差逃跑的人,迫使他们担负起作战的责任。他不厌其烦地详细记录下投枪、弓箭、棍棒和刀剑在人的肉体上造成的创伤。为避免哪位胆小的同行畏缩不肯设想燧石矛头的功能,他指出,燧石矛头的直接后裔就是刺刀。据他指称,历史上死在这一类武器下的人比死在任何其他手工制品下的人都多。

特尼-海伊的目的却不止于向其他人类学家显示原始人也残忍嗜杀的证据。他根据所展示的证据提出了一个令人痛苦的关键问题。他说,人种学家致力于研究的社会大部分存在于“军事的地平线下”,而只有当它们将来升起到这个地平线以上的时候,这些社会才算是进入了现代时代。他因此对文化决定论者、结构功能主义者和列维-斯特劳斯的追随者(列维-斯特劳斯的开创性著作《亲属关系的初级结构》也是1949年出版的)一并提出了挑战。特尼-海伊大胆宣称,研究对不同文化系统的自由选择、对生境的结构性适应,或对传说的交换制度的管理,企图借此来寻找自由国家的起源,完全是白费力气。他坚称,原始社会注定会永远停留在那个水平。只有当一个社会从原始战争转向他所谓的真正战争(有时他称其为文明战争)之后,国家才能出现。以此推论,只有当国家出现之后,才能对它的性质做出选择,无论是神权制、君主制、贵族制,还是民主制。他断言,从原始到现代的关键测试是“有军官的军队的兴起”。

既然特尼-海伊开篇伊始就把大多数其他人类学家的智力贬到尉级军官以下,也就难怪同行们对他的著作不理不睬。特尼-海伊的著作1971年出版第二版时,为该书撰写前言的戴维·拉帕波特把其他人类学家的反应说成是“‘整齐划一地拒绝’承认有创见的论点”。其实原因很简单。人类学家知道受了侮辱,所以对侮辱他们的人集体予以漠视。如果特尼-海伊的著作在今天出版的话,也许理智的人都会对其置之不理。特尼-海伊是不可救药的克劳塞维茨主义者,他对一个社会军事地位的衡量标准是看它作战是否取得了胜利,即是否征服了土地和解除了敌人的武装。在核时代(特尼-海伊的著作是在苏联第一颗原子弹爆炸之前写的)要争取克劳塞维茨式的胜利,即使对最心如铁石的战略分析家来说,也是非常值得怀疑的目标,恐怕没有多少人会拥护特尼-海伊在40年前提出的“文明战争”的原汁原味的概念。但无论如何,特尼-海伊在他那个时代给他的专业出了个难题。人类学家对无国家的社会赞美不置,他们去那里做田野考察却要靠国家出资;战争是如何把无国家的社会变为国家的,这就是特尼-海伊坚持要人类学家思考的问题,得不到回答誓不罢休。

对这个问题确实提出了回答——不过那是以后的事了。外部事件的压力迫使人类学家在研究原始人的时候,不单单看他们馈赠礼物或创造神话的行为,也开始注意他们作战的行为。这类外部事件造成压力最大的地方是美国,不单因为美国是核大国,是越南战争主要的交战方,也因为在1945年后的年代里,美国逐渐成了人类学研究的中心。人种学的田野考察越来越讲究科学,费用奇高,多数学者只能找资金雄厚的美国大学寻求资助。此外,反对核军备竞赛和反越战最激烈的美国大学生开始向这些以探索人类行为最深层、最古老的奥秘为使命的学者提出如下永恒的问题:什么使人打仗?人是否天生好战?有没有过没有战争的社会?还有这样的社会存在吗?现代社会能否实现永远的和平?如果不能的话,为什么不能?

20世纪50年代期间,学术杂志上只刊出过5篇关于战争的人类学论文。但自60年代起,这样的论文纷至沓来。1964年,人类学耆宿玛格丽特·米德发表了一篇题为“战争只是臆造”的文章,向文化决定论者发出了战斗动员令。新一代的人类学家觉得事情恐怕没有那么简单。他们在研究中受到了各种新理论的影响。其中一个是数学的博弈论。按照这种理论,任何利益冲突中所有可能的选项各有一个数值,数值最高的“战略”就是最成功的。博弈论的倡导者坚称,它的运作是人所意识不到的,所以,人不一定知道博弈正在展开;做出了最多正确选择的人得以幸存,这就是他们得到的“报偿”。博弈论其实不过是企图为达尔文的自然选择理论提供一个量化的基础,然而,它在智力上的新颖吸引了一批支持者。其他人对生态学发生了兴趣,这个新兴的学科研究的是人口与他们的生存环境的关系;年轻的人类学家很快意识到,生态学的有些概念,如把某个地区的人口限制在它的可消费资源能够承受的范围内的“承受能力”的概念,对他们很有价值。消费意味着人口增长,人口增长导致竞争,竞争引起冲突,一环套一环。竞争本身是造成战争的原因吗?还是说战争由于其降低人口或把战败者逐出冲突区的“功能”,自己就是原因?

围绕着“起源”和“功能”这两个已经被研究得烂熟的概念的寻寻觅觅本来可能会长久进行下去,但两件事改变了寻觅的步伐和方向。首先,美国人类学学会在1967年的年会上安排了一次专门讨论战争的座谈会,终于接受了特尼-海伊18年前提出的“原始”战争与“真正”的,或“文明”的,或——用今天的词来说——“现代”的战争之间的区分。第二件事是自20世纪60年代起,一群默然接受了特尼-海伊理论的人类学家在做田野考察时,开始从他的角度观察原始人的作战情况,他们回来后发表了自己的调查结果。当然,对所观察到的现象如何解释言人人殊。然而,他们确实研究了使用原始武器的作战者,而最初的战争肯定是用投枪、棍棒和弓箭这样的原始武器进行的。至于这样的武器是简单的木头制品,还是加上了骨制或石制的尖头,还是说人类之间的打斗只有当发明了冶金术后才成为战争的形式,这些问题并没有定论。然而,就连对人类社会形式的性质由技术决定这一观点最彻底的反对者都不能否认,投枪和棍棒,甚至弓箭,对人在战斗中彼此造成的伤害起了限制的作用,特别是因为它们限制了可以造成伤害的距离。因此,当今时代仍然用投枪、棍棒和弓箭作战的人的战争至少能够使我们对早期战斗的性质获得一定的了解。战斗是战争的核心,是把人大批残害或杀死的行为,是把战争与仅是敌对状态区分开来的活动,是“人是善还是恶”这个伦理道德要点的源头。是人选择了战争还是人别无选择只能作战?年轻的人类学家在努力寻找对特尼-海伊提出的关键问题——“这个群体如何作战?”——的答案之时,提出了第一批可靠的观察结果,使我们稍窥用原始武器进行的战斗的性质,至少在那些情况中,也对战争如何开始有了一定的了解。现在让我们看一看他们的研究报告。这里选择的案例研究是按发展阶段排列的,先从最原始的战争形式开始。

几个原始部族和他们的战争

雅诺马马人

雅诺马马人的部落共有约10000人,居住在巴西和委内瑞拉的交界处、奥里诺科河源头方圆40000平方英里的茂密的热带森林里。1964年,拿破仑·沙尼翁(Napoleon Chagnon)到了那里,成为第一个接触雅诺马马人的外来人。沙尼翁在他们中间待了16个月,那时他们几乎从未见过现代世界的物品。雅诺马马人是临时性(刀耕火种)耕种部族,他们在森林里砍出一片园地种植芭蕉;一旦土壤的肥力减弱,就再开垦新的园地。每个村庄有40—250人,都是近亲;各村庄之间步行约一天的距离,但如果邻村是敌人,距离就远一些;敌对行为常有发生,经常会造成迁徙。典型的情况是小村子迁离较大的敌村,靠近强大的友村。

雅诺马马人被称为“凶猛的人”,他们的行为的确极为暴烈;他们崇尚凶狠(waiteri),男人以此为荣,整个村子也通过表现凶狠来警告别的村子,让它们知道,谁若胆敢前来攻击是以身犯险。男孩从小就玩凶猛的游戏,以此培养暴烈的性格,他们长大后对女人非常凶狠。虽然无论是交换还是战斗,所谋求的首要目标都是女人,但男人得到了女人后却对她们极尽虐待。他们殴打女人,用火烧伤她们,发怒时甚至会用箭射她们,而勃然大怒经常是为了表现凶狠而装出来的;妻妾无处寻求保护,除非村子里有自己的兄弟,能比折磨她们的男人更凶狠。

尽管雅诺马马人崇尚凶狠,但村民一年中盼望的大事是村子间飨宴的季节。雨季期间,村民在田地里操劳;旱季到来时,他们就准备宴请邻近村子的村民,或前去赴宴。贸易使不同的村落间建立了信任,由此产生了一起宴欢的主意;虽然雅诺马马人的物质文化极为粗陋,只能生产吊床、黏土罐、弓箭和篮子等物品,但不同的村子生产不同的东西,彼此互通有无。宴会上宾主尽欢还可能导致最重要的交换,即女人的交换。

交换女人虽然能缓和雅诺马马人个人之间和村子之间的凶猛好斗,但并不能避免暴力行为的爆发。男人经常企图引诱别人的妻妾,这就引发了村内的暴力,可能会造成一群人离开村子自立,与原来的村子为敌。两个村子间如果一直互相交换女人,较大的村子可能会对较小的村子多要少给。如果一个女人被丈夫虐待太甚,她娘家村子的亲戚可能会要求把她放回来。

在这类情况下,“凶猛的人”就转向暴力。雅诺马马人的暴力通常采取程式化的形式。普遍认为,原始人之间的战斗基本上是程式性的,虽然这种意见不无道理,但需对其做出仔细的界定。无论如何,雅诺马马人之间的暴力的确是按照精心计算的程度逐步升级的;第一级是拳击胸口的对决,下一级是棍棒打斗,然后是使用投枪的攻击,最后是村子间的突袭战。

拳击胸口的对决通常发生在村子间的宴会上,“总是发生在不同村子的成员之间,起因或者是一方嘲笑另一方胆小,或者是一方对货物、食物或女人的贸易提出了过分的要求。”程序一成不变:宴会上的人先服下致幻药品,好培养战斗情绪,然后,一个人站出来,挺起胸膛。对方村子的代表接受挑战,走上前来抓住他,重重地一拳打在他的胸口。被打的人通常不还手,因为要表现自己的硬气,可能被打了4拳以后才要求还手。双方就这么你一轮我一轮地打下去,直到一方败倒为止;如双方都疼得打不下去了,就改为互打两胁,那样通常很快就能分出胜负;因为很容易就能把人打得喘不上气来,谁先喘不上气谁就输了。如果对决是事先安排好的,结束后对决的双方互相拥抱,一起唱歌,发誓永为朋友。

棍棒打斗通常没有事先安排,是自然发生的,比拳击胸口的对决更凶狠,但仍然是程式性的。“起因通常是通奸或怀疑通奸。”原告扛着一根10英尺长的竿子来到村子中心——可能就是他自己的村子——对犯事人大声辱骂。如果被骂的人接受他的挑战,他就把扛着的竿子埋在地里,自己背靠竿子,等待对方打他的脑袋。他只要挨了一下打,就可以还击了。这样的打斗很快就能见血,一旦见血,单打独斗就变成了群殴混战,双方助威的人都挥舞着棍棒参战。这样的打斗真有可能造成死伤,因为挑战者的棍棒头是削尖了的——说明他不是闹着玩儿的——可能会把人扎个对穿。到这个时候,村里的族长就拿着弓来干预了,威胁说谁要是不住手就给他一箭。不过,有时在这样的打斗中会有人因伤而亡,那么伤人的人必须逃去另一个村子;如果打斗是在两村之间进行的,攻击的一方就会撤退。但两种情况都会引发突袭战。

沙尼翁认为突袭就是雅诺马马人的“战争”,但又描述了处于突袭和拳击胸口对决之间的一个阶段——投枪战。他住在雅诺马马人中间做田野考察期间只发生过一次投枪战。一个小村子族长的妹妹被丈夫虐待得太惨了,于是族长把她接了回来,可是在和她夫家人的棍棒战中被打败了。小村子遂和别人结盟,联手向对方发起攻击。他们投掷出“一阵投枪雨”,成功地把那个大村子的人赶出了他们的家,还跟在逃跑的人后面紧紧追击。可是大村子的人卷土重来,这次轮到攻击者转身逃跑,跑了几英里后发生了第二次标枪战。“在似乎就要战得性起的时候”,双方都偃旗息鼓,就此罢战。战斗中有几个人受了伤,一个人后来因伤势过重死去。

那两个村子后来都互相突袭过对方。沙尼翁认为突袭比投枪战更接近战争,因为雅诺马马人突袭的目的就是杀人,至于如何杀,有时甚至连杀什么人,他们都不在乎。典型的做法是埋伏在作为突袭目标的村子外面等待毫无防范的受害者出现,他可能“正在洗澡、打水或如厕”。突袭者杀死受害人后就跑。逃跑组织得非常严密,有一层层的后卫;这样做很有必要,因为突袭会引起对方的突袭。这种互相突袭的格式有可能导致沙尼翁心目中最终的敌对行为——欺骗性的宴会:交战双方中的一个村子说服第三个村子邀请另一方赴宴,然后在宴会期间发动突袭。大开杀戒后,被杀者的女人作为战利品分配给胜利者。

沙尼翁把雅诺马马人的作战方式解释为对周围环境的文化层面的反应。他说,雅诺马马人作战绝不是为了争夺土地,因为作战获胜的村子从不占领失败方的地盘;他们作战的目的是要强调他所谓的“主权”,其衡量的标准是一个村子是否有能力防止另一个村子抢走本村的女人或确立以有利条件获得女人的权利。所以他们才要显示“凶狠”,目的是未雨绸缪,威慑打算诱拐女人、偷走妻子或发动突袭的人。

雅诺马马人对非雅诺马马人的邻居却是另一种行为,近几年来,他们成功地扩张了与本族地盘,几乎灭绝了一个部落。这种对他人名副其实的凶狠来自雅诺马马人的一个信念,认为“他们是地球上最早、最好、最出色的人”,所有其他人都不如他们纯种优良。“敌人”基本上指与本族没有婚姻联系的人,因为雅诺马马人虽然若是足够“凶狠”就能抢到很多女人,但还是遵守预防乱伦的亲族规则。然而,亲族关系并不是特别强大,有亲族关系的群体之间照样经常打仗。沙尼翁提出,他们打仗是为了抢夺女人。原始人杀死女婴是家常便饭,而雅诺马马人杀死女婴又是为增加“凶狠”的男性的数量,好抢夺女人,就这样周而复始,永无停歇。

沙尼翁自从初次接触雅诺马马人之后,对他们战争的功能的看法发生了改变。现在,他倾向于视其为——用新达尔文主义的词语来说——“为成功繁殖而做的选择”:杀人越多,能抢到的女人就越多,自己的后代也就越多。但是,客观地看,似乎所有理论都能在他的叙述中找到依据。战争无疑起了控制人口的作用:他研究的三个有婚姻关系的群体中,死去的男性有24%是战死的;这符合生态学家的理论。亲族关系的相对薄弱在结构主义者眼中具有重要意义,他们可以说,战争是由于没有礼尚往来造成的。结构功能主义者会认为战争和利用神话来支持战争的做法证明了雅诺马马人的文化是对他们周围环境的完美适应。行为学家则可把“凶狠”作为证据来支持他们的观点,即人内心有暴力的冲动,需不断寻找发泄的机会。

军事历史学家最感兴趣的是雅诺马马人战斗的外部因素。他们抓住一个观察到的事实,即人会感到畏惧,这种畏惧随着武器致命性的提高而增加;以此为出发点,他们会强调雅诺马马人战斗时精心安排的程式,可能会把沙尼翁排列的冲突等级颠倒过来。客观地看,沙尼翁眼中代表战争最高级表现的“突袭”和“欺骗性宴会”若是发生在有公法管理的社会中,不过是谋杀的行为。另一方面,拳击胸口的对决、棍棒打斗和投枪战更接近程式化的冲突,它们的规则反映出对所涉危险的理解:首先是只让少数对决的人遭遇受伤的可能;其次是明白如果不限制对武器的选择,打斗可能迅速升级为大规模暴力,所以才规定,除挑战者外,他人不得使用尖头木棒,也知道如果在近距离使用投枪这类致命性武器,同样会引发混战。

简言之,雅诺马马人似乎本能地明白克劳塞维茨的意思,甚至更进了一步。有亲族关系的群体如果愿意,可能会发动决战来一劳永逸地确定享受“主权”的等级制。然而,这样做有一个危险:一旦他们“实际的”,也就是程式性的战争升级为“真正的”战争,他们就可能遭遇灭顶之灾。为了谨慎起见,他们采用了局部打斗的格式;大部分打斗都是程式性的,有些人会在打斗中丧命,但多数人可以活下来,哪怕只是为了接着打下去。

马陵人

人种学家关于原始社会的所有发现中,最令军事历史学家感兴趣的莫过于程式性战斗,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我们所了解的“文明的”战争中也明显可见程式的痕迹。然而,对程式性战斗的描写通常都太过笼统,潜台词似乎是说程式的力量十分强大,结果把战斗变成了无害的游戏。下面引用的这一段是一位文献学家对原始战争的描述,他的描述反映了多种多样的群体状况,但主要是以新几内亚山民的战争为基础的:

对阵战……有200~2000人参加,战场是事先定好的,在交战双方边界的一块荒地上。两军各由来自几个结盟村子的武士组成,通常彼此因婚姻的缘故有亲戚关系。尽管参战的武士人数众多,但几乎没有什么军事行动,只是进行了几十场个人间的对决。每个武士都对对手大声辱骂,并向他投掷投枪或发射箭矢。避开箭矢的敏捷身手引起一片喝彩,年轻的武士趾高气扬地在阵前昂首阔步。女人常常前来观战,还唱歌或为她们的男人加油。女人还把敌人射过来的箭捡起来,交给丈夫,好让他们再射向敌人。人口较为稠密的先进部落经常会进行这样的对阵战。比如,亚马孙河流域没有这样的战争,但在人口密度比它高10倍的新几内亚高地,这种战争却是司空见惯……尽管参加对阵战的武士阵容强大,但是基本上没有人死亡。由于两军相隔很远,原始武器又效率低下,再加上年轻武士动作灵活,可以轻易地躲避箭矢,所以很少有一击而中的情况。如果有人受了重伤或被杀死了,通常那天就休战。

这段描述的某些内容是没有争议的,比如,在出现密集队形和标准化武器之前,所有战斗都是个人之间的对决;死伤率低的确是程式化战斗的一个特点;实例说明,即使是“文明的”战争通常也会以熟悉的地方做战场,哪怕只是因为地理条件有限,很难找到能摆下双方大军的宽阔地方。尽管如此,这段描述仍是理想化的想象,原始的雅诺马马人的战争残酷的一面就是证明。它提供了一个极佳的范例,可用来对比一下公众对程式化作战的印象和它其实更为复杂的现实。

安德鲁·瓦伊达(Andrew Vayda)在1962—1963年间和1966年对马陵人做了实地研究,马陵人当时大约有7000人,生活在新几内亚中部横跨俾斯麦山脉林木繁茂的山脊上一块190平方英里的地区。他们以在森林“园地”里种薯类为生,为使土地休耕经常迁移,另外还养猪、打猎、采集野果,过着典型的“刀耕火种”的生活。人口密度相当高,每平方英里100多人——比雅诺马马人高多了。他们的社会单位是家族群(cluster of clans),据说成员都是同一个祖先的后裔,妻子则是从外面来的。家族群的大小在200~850人之间,每个家族群在从集水区分出来的一条河流沿岸处占有一块种植区。边界地带人口较稀,有些家族的土地上有原始森林,里面是未开垦的土地,因此比较幸运。山下土壤贫瘠,只有到接近海岸的地方,人口才又趋稠密,但那些人讲的是完全不同的语言。在20世纪40年代以前,马陵人没有金属,他们最好的工具和武器都是石头做的。

然而,马陵人的物质文化比雅诺马马人高级,这反映在他们战争的性质上。除了木制的弓箭和投枪外,他们还有用磨光的石头制成的斧头和木制大盾牌。他们用这些武器作战,战争有仔细规定的不同阶段,马陵人对此都非常清楚。他们把第一阶段称为“小事”战斗,第二阶段称为“真的”战斗,第三和第四阶段各自称为“突袭”和“群战”,但并不一定代表着战斗逐渐升级。

按照瓦伊达的描述,“小事”战斗最接近普遍认为是典型原始战争的无害的程式性战斗。

在这样的战斗中,武士们每天早上从家中来到交战双方土地边界上事先定好的战场。对阵双方的距离要近到弓箭可以射到的程度。战士们带着一人高、约2.5英尺宽的木制盾牌做保护。有时,他们把盾牌立在地上,从后面跳出来向敌人射箭,然后马上躲回盾牌后面。有些人从盾牌后冲出来向敌人挑衅,引得敌人向自己射箭,以显示自己的勇敢。每天的战斗结束后,大家各回各家。虽然这类小型的弓箭战有时能持续几天,甚至几星期的时间,但很少造成死亡或重伤。

“真的”战斗在战术和使用的武器上都与“小事”战斗不同。战场上用的是斧头和投枪,两军接近到武器可以够得着的距离。后方的弓箭手不断放箭,前线的战士手持盾牌互相格斗,偶尔会和弓箭手换位休息一下;如果有哪个战士没有力气了,也可以到一边去歇一会儿。有时,前线作战的某人可能会被射出的箭或投掷的投枪打倒;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敌人及时发起冲锋,这个人就可能死于敌人的斧头或投枪之下。然而,伤亡仍然较为罕见,战斗会拖好几天。

每天早上,如果需要打仗,强壮的男人……在村子附近集合,然后一起前往战场去打仗,女人则留在家里做日常的园地劳动和家务事。在战争期间,男人并不每天都作战。下雨的时候,双方都待在家里;有时双方同意停战一天,好重新给盾牌涂颜料,举行伤亡人员需要的仪式,或干脆在家休息。有时停战期可长达三个星期,其间双方暂停作战,男人好腾出空来开垦新园地。

这些对现代人来说难以理解的程式其实与特洛伊城墙下的战斗大同小异。但有时作战双方互相射过最后一轮箭后,战争就虎头蛇尾地结束了。然而,如果来自一个家族族的作战方一心要杀死另一个家族族的人或毁坏他们的居住区,那么战争就可能进入更血腥的“群战”阶段。在战争升级的层次上,“突袭”虽然意在杀人,但范围有限,所以似乎应与“真的”战斗同级。群战则是由“真的”战斗引发,会造成大批人员死亡,不只是男人,也包括女人和孩子,失败者只能仓皇逃离家园。

瓦伊达尽力对马陵人的战争做了必要的详细解释。他说,在一段和平时期内,一些恶行和劣迹积累到一定程度,需要算账的时候,就会爆发“小事”战。要报复的行为可能只是出言不逊,也可能是谋杀这样的严重罪行,还包括这两极之间的强奸、劫持,或怀疑施用魔法等一系列行为。“小事”战的目的有两个,一是试探对方的军事力量,二是为了谈判。战斗中,调解人在一旁大声呼喊,要求双方握手言和。调解人常常是交战一方的盟友,每当要打仗时,都要寻求这样的盟友。调解人提供中立的意见,但也证明一方有额外的力量,特别是当对方坚持进行“真的”战斗的时候。

打过“真的”战斗后,双方通常维持各不相让的僵持局面;“突袭”也可能产生同样的结果。然而,“群战”却一般会造成战败方逃离家园,他们的房屋和园地被毁。因此,它是关于谁更强大、谁能侵占邻居土地的终极考验,这在一个缺少土地的社会中是十分重要的标准。这么看来,马陵人的作战动机是“生态性”的——战斗的结果是土地从弱者向强者手中的再分配。但瓦伊达指出,马陵人的战争也具有与此相矛盾的重要特点。一个是胜利的一方很少占领失败方的全部,甚至是部分的土地,因为害怕遗留在那里的邪恶魔法会带来危险。另一个是作战的时机总是和一个家族群准备祭祀祖先,请求祖先保佑他们作战胜利的时间相吻合。

在这样的祭祀中,要杀死并吃掉与家族群人员的数目同样多的成年猪。既然养大这么多猪需要大约10年的时间,所以战斗也只是大约每10年才爆发一次;奇怪的是,只有到10年期快结束的时候,邻近的家族群才开始做出会引发战争的彼此冒犯和彼此伤害的行为。如果没有用祭品来祭祀祖先的魂灵就贸然打仗,一定必败无疑;另一方面,养很多猪却没有借口吃掉它们,那养猪就失去了意义。瓦伊达注意到,在马陵人上次长期作战期间,他们的人口密度其实正在下降,这就对他自己提出的马陵人打仗是因为缺少土地的解释提出了质疑。也许他们打仗仅仅是出于习惯,甚至只是为了好玩,而不是为了人类学理论能够提出的任何原因。

当然,说战争是好玩儿很容易流于浅薄。然而,研究骑兵的历史学家就非常重视作战中的“玩耍”因素,因为回顾历史,任何对于战斗“起源”的寻求都不可避免地带我们回到人作为狩猎者的早期生活中去。作为运动的狩猎所使用的武器,以及游戏玩耍用的玩具都来源于靠打猎维生所用的工具。人开始从事农业活动以后,哪怕是最粗放的农业,都可以不必再每天为糊口而追踪和杀死动物。在此情况下,早期文化中的狩猎、运动、游戏,甚至战争就必定在心理上取得了同等的意义;在我们今天的文化中,前三项仍然有着同等的心理意义。从这个角度来看,再考虑到他们所掌握的武器,马陵人的战争具有强烈的游戏或玩乐的因素也就不足为奇了。一群人挥舞着木头投枪和石斧与另一群人对打,至于他们的武器仅仅是使别人受伤还是真的能置人于死地,关键不在于那些武器固有的致命性,而在于作战者的意图。马陵人的战争值得我们注意的不是它的“原始”,而是它的先进。在一个没有审美方面成就的社会中,战争在个人层面上一定大大满足了个人对自我表现、自我展示和竞争的需求,甚至可以说它使人的侵略性得以“发泄”——如果我们接受那种理论的话。在群体层面上,战争是一个媒介,可借以向敌方表示己方对违背睦邻关系行为的严重不满,并警告敌方,如果认识不到己方在力量上的优势将会给他们带来何等不利的后果;这种力量的优势一开始就象征性地展示出来,意图不在升级冲突,而在外交谈判。

军事历史学家最感兴趣的一定是马陵人的武器的特点。用特尼-海伊一针见血的话说,被人“分了类,(但)不理解”的石斧和骨制的箭头显示了人类残忍血腥的过去。现代人看到一块块经过巧妙凿削的燧石,脑海中马上就浮现出破裂的颅骨和砸碎的脊椎的画面。很可能我们的史前祖先确实不顾自己的生命安全,给敌人造成了这样的伤害。然而,我们对马陵人的了解显示,使用石器时代武器的人不一定对自己的生存毫不关心。只有近距离使用才能致命的武器并不因此迫使使用它们的人一定要近距离作战,就此妄下结论等于对人的行为采取“技术决定论”的看法,而马陵人采用的谨慎、小心、拖延的战术证明这种看法是错误的。如果马陵人表现出不愿意进行决战,如果他们表现出他们不认为打仗的目的一定是要在战场上取得明确的胜利,那么就可以设想,处于类似物质文化水平的其他民族也有同样的想法。我们在继续思考史前时期的人如何使用木制、石制和骨制的武器时,应当铭记这一点。毛利人把研究战争的目光从居于新几内亚山地、社会组织十分简单的人群转向波利尼西亚人在南太平洋星罗棋布的岛屿中最大聚居地的中心——新西兰岛上等级分明、由神权统治的酋长国,这是迈出的一大步,不仅跨越了时间和文化,而且跨越了人类学家之间意见的鸿沟。他们存在深刻分歧的问题是:从原始向现代演进应经过哪些阶段。

经典人类学的观点是,史前人类社会的演变历经群体、部落、酋长制和早期国家这几个阶段。根据这样的分类,群体的定义是一小组人。成员们知道,或至少相信,他们彼此有血缘关系。这是生活在父权统治下,胆小羞怯的狩猎者或采集者的典型的社会组织形式,南非的布须曼人就属于这一种。部落成员通常相信他们共有一个祖先,彼此之间主要靠语言和文化联系在一起,不一定接受某人做领导,虽然可能对父系或母系的权威有一定的承认,通常还有神话作为支撑;按照人类学理论,部落倾向于平等主义。但酋长制是分等级的,通常是神权性质的;创始人据说是神的后裔,社会成员按照与他的血缘关系的远近分为三六九等。今天世界上大多数人民所属的国家据认都是从酋长制发展而来的。人类学家使用马克斯·韦伯著名的分类法,以合法性的依据来区分酋长制和国家,前者的合法性依靠“传统的”(少数情况中是“魅力的”)规范,后者依靠“法理的”规范。

对外行人来说,最近出现了一个好消息:有些人类学家采用了一种更简单的分类法,只把前国家的社会分为“平等型”和“等级型”两种。这一改变尚未得到普遍接受。它之所以出现,是因为人种学家发现,他们在世界的一些偏远地方,如山区、森林、沙漠和半沙漠区,找到的组织简单的社会是由逃离强邻压迫的难民所组成的;逃难、分散、经济困苦和颠沛流离使得他们的神话和权威系统力量减弱,因而造成社会结构的退化。有些人坚信,国家出现前的社会是由人们根据自己的文化建立起来的,或者是为适应周围环境而形成的。对于他们来说,这种解释听起来很不顺耳,但他们的那种人类学理论已逐渐没落。不过,别的人也觉得这种解释难以接受,因为它高度强调战争的作用,特别是把战争的动机严格归纳为争夺稀少的资源。

马陵人的社会与国家没有丝毫相似之处(有些人认为雅诺马马人的社会是可遇而不可求的纯粹的原生态),但新西兰毛利人的社会却和国家十分接近,如果只看他们建设大型公共工程和进行远距离大规模作战能力的话。毛利人肯定不缺食物,尽管他们在新西兰定居的前600—800年间就灭绝了18种鸟类,包括恐鸟这种无翼大鸟。另一方面,造成岛屿间移民的主要原因是人口密度的逐渐增加;当扩大生产、杀婴、“旅行”和战争都无法减轻人口压力的时候,就会导致整群人被逐。公元800年左右来到新西兰的波利尼西亚人可能是像北欧海盗那样的“航海者”,是敢于冒险的年轻男子,像挪威航海探险家莱夫·埃里克松(Leif Ericksson)那样没有土地,向南方寻求自己的文兰a;也可能是被原来岛上的某个酋长打败的散兵游勇;也可能是被抛弃的人,误打误撞,幸运地来到新西兰。无论他们是怎么来的,他们都带来了波利尼西亚人的生活方式以及他们的制度、神话中从天神传下来的酋长制、社会等级和军事技能。他们还带来了岛屿生活的用品,包括木制的武器;他们的长矛和棍棒边缘镶着磨利的贝壳、珊瑚、骨头或石片,足以致命。毛利人使用这样的武器,在新西兰宽阔的北岛和南岛上进行的战争与铁器时代,甚至火药时代的国家统治者进行的战争相差无几。

波利尼西亚酋长的权力有两个来源:一个是他的神力,即他作为祭司在人和神之间保持沟通的职责;一个是禁忌,即他把大地果实的一部分和神给予的水用于祭神的权力。祭神的方式可能是举行仪式性的宴会,也可能是呈献祭品,还可能是建造寺庙,但都必定需要向人民征税,还经常要人民出劳役。在比较简单、更加平等的社会中,酋长的职责本来只是给人治病、出主意、做领导,但一旦涉及祭神和征税,酋长就可以要求增加权力,甚至迫使大家接受他权力的扩张。岛上的人口增多后,需要扩大生产,波利尼西亚酋长因此而有权要求大家共同劳动来种田、捕鱼,甚至修建灌溉工程;如果人口压力导致了战争,酋长的权力就进一步加大,如果他享有勇士的名声,别人就更是只能听从他的指挥。

根据一种可信的说法,新西兰毛利人的酋长制社会发现,为了减轻人口压力,通过打仗抢夺邻居的土地要比砍伐原始森林更容易;当欧洲人在19世纪40年代到达新西兰时,那里的原始森林还基本上原封未动。酋长可以发动战争,因为他能要求手下的人参战,能提供作战需要的物资,能调动像独木舟船队这样的长途运输工具;如果他们会耍政治手腕,还能动员起群众对敌人的仇恨。

毛利人的战争格式千篇一律。战争的起因总是为了复仇,有时派突袭队杀死敌方的一个人就心满意足,有时这还不够。毛利人打起仗来可以非常残酷。先召开一次大会,“激烈控诉敌人的罪行”,唱战歌,展示武器,然后就出发去打仗。如果在开阔地上和敌人遭遇,成功地冲乱了敌人的队列,接下来的混战是十分可怕的:

这些跑得飞快的战士只有一个目的……就是不停地往前追,对一个敌人只打一下,把他打倒,好让后面的人追上结果了他。在敌人溃败的时候,一个跑得快的强壮战士经常可以用轻矛把十来个人刺成重伤,以确保他们会被后面的人追上杀死。

若非有两方面的限制,毛利人的这种战术很可能把他们自己杀绝了种。在物质方面,毛利人的战斗转向了对碉堡的攻防。毛利人总数在10万—30万之间,分为40个部落;目前至少发现了4000座毛利人的碉堡,这些坚固而众多的碉堡证明了部落酋长有权力组织集体劳动,也显示了他们的文化在政治上是多么发达。在军事上,碉堡使得毛利人幸免了他们之间的战争可能产生的最坏结果。这些碉堡通常建在山顶,带有很大的储粮库,哪怕地里的庄稼被敌人抢了,人们也能活下来。碉堡还有坚固的栅栏和深壕高墙。既然毛利人显然没有打围城战的装备,所以只要坚守碉堡,即可将来犯的敌人挡在外面,直到他们的作战物资耗竭。

毛利人战争的另一个限制是文化方面的——他们的战争目的极为简单。人类学家认为,毛利人打仗的目的是强者吞并弱者的土地。但他们会把打死的敌人吃掉(留着首级做战利品)。这样,人种学对毛利人研究的这一发现和人类学家关于他们行为深层次目的的结论之间就出现了分歧,这一分歧是学术界争论得最激烈的问题之一。对军事历史学家来说,毛利人的军事文化显然是复仇文化。男孩子从小受的教育就是绝不能原谅别人对自己的侮辱,对抢劫或谋杀这样的行为更是要以牙还牙。毛利人记起仇来有时可以记好几代,只有当把敌人杀死,把他的身体吃掉,首级挂在村子碉堡的栅栏上以示侮辱,才算是报了仇。这种复仇战不是一命偿一命,哪怕报复时杀死的敌人不如过去己方被他们杀的人多,但只要吃掉敌人,把他或他们的首级割下,宿仇就得报了。

这又是一个例子,说明哪怕是最野蛮的文化道德规范都可能产生限制战士彼此伤害的矛盾效果。文化方面的限制再加上碉堡提供的物质方面的保护,产生的最终结果就是确保了毛利人的酋长制社会没有为了征服全岛而发明出比棍棒和长矛更先进的武器。火枪到来后,几个毛利人的酋长制社会以惊人的速度迅即发展为国家,但那是另一回事了。与此同时,在哥伦布到达之前的美洲,有一个比毛利人的社会发达复杂得多的社会,它发动克劳塞维茨式决战的可能性大得多,但它的文化道德规范以更加引人注意的方式限制了这种可能性。

阿兹特克人

在哥伦布到达之前的北美洲和中美洲,有些民族的战争其残酷程度在世界上无与伦比。特尼-海伊认为,南太平洋的美拉尼西亚人在“简单残酷”方面居于首位,但没有证据支持或反驳此一观点;他还认为南美洲的一些民族是吃人肉吃得最多的(他是早期提出吃人肉是因缺乏蛋白质所致这一理论的人,这一论点后来得到了很多人的支持,但现在支持开始减弱)。然而,他们都不像一些大平原印第安人和阿兹特克人那样,先对俘虏施加仪式性的酷刑,之后可能还会把他们吃掉。特尼-海伊叙述道:

波尼人的斯基迪(Skidi Pawnee)部落每次突袭时都争取抓住敌方的一个美貌女子,然后把这个姑娘交给地位很高的一家波尼人收养。她惊讶地发现那家对她比对自己的女儿照顾得都精心。她成了受尽宠爱的心肝宝贝。然而,一天深夜,她忽然被粗暴地抓起来,剥光衣服,有半边身子从头到脚用木炭涂黑。这样,她变成了日夜交接的象征。然后,她被在两根木柱之间吊起来……就在神圣的启明星升起的时刻,她的养父必须用箭射穿她的心脏。下面轮到祭司射箭。到仪式完成时,她的尸体已经被射得千疮百孔。这种祈仰启明星的仪式对波尼人的福祉至关重要,能保佑他们诸事成功,尤其是农业。

接触过休伦人的一位耶稣会传教士描述了1637年他见到的一次更令人毛骨悚然的杀人仪式,是休伦人对他们抓到的一个塞内卡俘虏施行的。这个俘虏本来也该由一个酋长收养,但因为他带着伤,所以被拒绝了。把他判处火刑后带到议事厅,抓住他的人们大吃大喝完毕,就开始了一整夜对他的折磨。休伦人的酋长命令他唱他自己部落的战歌,同时宣布将如何分配他的尸体,然后,“他开始围着火一圈一圈地跑,所有人都在他经过自己身边时(用燃烧的木条)烧他;他的惨号简直不像是人的声音;整个屋子都充满了他的惨叫和别人的呼喊。有些人用火烧他,有些人抓住他的手把他的手指掰断,还有人把小棍捅进他的耳朵”。但是,当他昏倒后,他被“温柔地唤醒”,折磨他的人给他吃东西,像对亲人一样对他说话,而他对这些烧焦了他皮肉的人也以同样的语气回答,并一直“喘着气断断续续地唱着他的战歌”。到拂晓时分,他尚有神智的时候,他们把他带到外面,捆在柱子上,用烧红的斧头烙他,直到他死去。然后,他的尸体被切开,按酋长宣布的分配办法分给众人。

有报告说,在阿尔及利亚战争中,法国伞兵对俘虏的穆斯林拷打逼供后,会轻轻地拍他,安慰他,但这种行为与休伦人的仪式不可相提并论。法国伞兵的拷打有实际目的,但休伦人和他们的俘虏是彼此心领神会的同伴,他们共同履行的惨烈仪式是不了解他们神话系统的人所完全无法理解的。那个塞内卡人被折磨至死的那天夜里的种种可怕的行为在文化历史学家因加·克伦迪农(Inga Clendinnen)的一本书的序言中又被提及;她那部杰出的著作重现了墨西哥中部阿兹特克人的道德规范。对阿兹特克人来说,用人做祭品是宗教的必需,战争是获得活人祭品的主要手段;战争的俘虏,像那位勇敢的塞内卡人一样,虽然死前要经受长时间难熬的痛苦,但他们自己虔诚地相信那种仪式。阿兹特克人是勇猛异常的武士,从13世纪到16世纪,他们是墨西哥中部谷地的霸主,建立了在出现文字和金属之前所有文化中最辉煌的物质文明;目眩神迷的西班牙征服者报告说,阿兹特克文明的光彩超过了祖国西班牙的文明。然而,对军事历史学家来说,阿兹特克文明令人着迷之处是阿兹特克人通过宗教信仰给自己的作战能力设立的异乎寻常的限制,以及宗教信仰对战士在战争中行为的制约。

阿兹特克人起初来到墨西哥中部谷地是为了寻求生计,地位比较卑下。他们先是靠勇敢善战得到当时谷中三大部落之一的特帕尼克部落的重用,又在特斯科科湖中一个人迹未至的岛上定居下来。他们逐渐壮大,成了一个强大的部落。臣服于他们的其他部落被纳入他们的帝国,敢于抵抗者则受到他们的讨伐。阿兹特克人的军队组织极为严密,装备也极为精良,这是高度官僚化文化的特点;战士通常分为8000人一队,帝国修造有若干条彼此平行、宽阔平坦的道路,几队战士可以沿这些道路以每天12英里的速度同时行军,战士们带的给养够8天作战之用。

阿兹特克人有克劳塞维茨意义上的“战略”。R·哈辛(R.Hassing)写道,他们开始打仗时,

先是炫耀武力,双方派出同等数量的战士近身格斗,以显示高超的武艺。如果这不足以吓退对方,使其投降的话,战斗的烈度就开始增加。更多的人投入战斗,武器的使用也有所升级……比如开始使用弓箭……这样的战斗持续不断,把危险的敌军拖住,使他们动弹不得,逐渐消耗他们的人数,而人数更多的阿兹特克军队最终一定能打赢。同时,阿兹特克人在别的地方得以继续前进……逐渐把敌人包围起来,直到切断他们获得外部支持的渠道,彻底打败敌人。

克伦迪农对阿兹特克人战争的描述却复杂得多。阿兹特克人的社会等级森严——用人类学的术语来说是“分级的”。分级不是简单地按年龄大小,而是按地位高低。最下面的是不幸落到经济结构底层的奴隶;奴隶上面是平民,包括普通的务农者、工匠和城乡商人;再上面是贵族;贵族以上是祭司;最顶层是国王。然而,所有男性生来都有可能做武士,都要去他们所属城区的训练学校受训,这种学校叫作卡尔普利(calpulli),是半俱乐部、半修道院、半行会性质的组织;谁都有机会在受训中脱颖而出,获得高级武士的地位。有几个受训生最后能升为祭司;大多数人毕业后就进入日常生活的各种行业,不过一旦发生战争,他们仍然有义务参战;少数来自军功卓著的显贵家庭的孩子则注定要继承家族的从军传统。国王是从战争领导人之中选出来的。

然而,国王不是武士,也不是祭司。祭司是他身边的谋士,也管理着他每日那些令人毛骨悚然的例行活动。但国王也不是神,虽然人们相信他具有一定的神力。他即位时,献给他的赞词让人不寒而栗,称他为“我们的主人、我们的行刑人、我们的敌人”;这是关于他对子民权力的准确写照,他的子民中有些买来的婴儿或奴隶注定要成为他主持的仪式上血淋淋的祭品。对国王身份最恰当的定位是:他是为诸神所用的凡人,必须向诸神献上血淋淋的祭品以换取诸神慈悲地撑控万物的节奏,尤其是每天太阳的升起,那是决定阿兹特克人生存下去的关键。然而,仅靠阿兹特克人自己无法提供足够的达到祭祀要求的活人祭品。必须通过打仗去抢夺活人祭品。

阿兹特克人战争的重点是对阵战,两军之间距离很近。但是,他们的战斗在我们看来非常奇怪,因为战斗的形式高度程式化,双方都接受战斗的守则。阿兹特克人能制作精美的黄金制品,但没有铁或青铜。他们作战时使用弓箭、投枪和能把投枪投得更远的名为阿特拉特尔(atlatl)的杠杆。最受欢迎的武器是木剑,剑刃上镶有黑曜石片或燧石片,能使人受伤,但不会致命。武士身穿用棉花缝制,可以挡箭的“铠甲”(后来西班牙人和阿兹特克人作战时也采用了棉花“铠甲”,因为他们发现他们的钢制护心甲在墨西哥不仅穿着太热,而且没有必要),手持圆形小盾牌;目的是靠近敌人,从盾牌下猛击敌人的腿,把他打倒。

阿兹特克的军队和阿兹特克社会一样等级分明。大多数在战场上争抢位置的武士是刚从训练学校毕业的新生,他们分成小组来实地学习如何抓俘虏。上级命令他们听从有经验的武士的指挥,而那些有经验的武士是按照他们过去在战斗中所抓到的俘虏数目评级的,抓到了7个俘虏的被评为最高级。这样的武士在作战时两人一组,穿的武士服是最耀眼的;如果一对战友中有一个人战死,另一个人回头逃跑,那么逃跑的人就会被别的战友杀死。这样的武士被称为阿兹特克战争中的“狂暴者”,他们在战场上为别人树立勇敢无畏的榜样,可以允许他们粗暴无礼。而在阿兹特克人井然有序的城市生活中,对粗暴的行为举止则是绝不容忍的。

然而,“伟大的武士是孤独的猎人”,他“在战斗的烟尘和混乱中寻找与自己同级,最好是更高级的对手”。(研究古典文献和中世纪著作的学者从关于英勇的、具有骑士风度的战斗中一定看得出这一道德规范的体现。)

他们喜欢二人对决的方式……(对决者的)目的是把对方打倒,最常用的方法是猛击对方的腿部——砍断他的腿筋,或击伤他的膝盖——以便把他扑倒在地予以制服。只需抓住俘虏的一撮头发……即可使他就范,虽然通常都用绳索把俘虏捆起来带到阵地后方去。

在阿兹特克人的战争中,抓获俘虏至为重要。如果一个人把自己抓到的俘虏送给另一个一无所获的战友,以帮助他升级,这对赠受双方而言都是死罪。

战斗开始先是互相放箭,以造成混乱,使个人间的对决得以趁乱进行;战斗结束后,把俘虏带回伟大的特诺奇蒂特兰城。得胜的军队解散各干各的——优胜的武士回家养精蓄锐,准备迎接下一次恶战;中级的武士也许光荣退役,去官僚机构中任职;那些经过两三次战斗都没能抓住一个俘虏的人则被逐出武士的行列,沦为挑夫,到处找活儿,这是阿兹特克社会的最底层。对俘虏来说,他们的苦难才刚刚开始。

阿兹特克人如果作战取胜后接着进行征剿,所抓到的俘虏有可能数以千计;一次,帝国治下的瓦斯特克人(Huaxtecs)发起叛乱,叛乱平息后大约有20000名俘虏被带到首都,为新建的一座金字塔神庙献祭。俘虏们被押着爬到金字塔顶,在那里把他们的心剖出来。有的俘虏和买来的或进贡的奴隶一起养着,用于一年4次的重要节日的祭祀。在第一个节日——剥皮之宴(Tlacaxipeualiztli)——上杀死的人是精心挑选出来的,他们被俘的方式和被处死的形式都必须体现阿兹特克战争的形式和理念。这种军事往来一招一式都有固定的格式。阿兹特克和邻近的部落都讲纳瓦特尔语,他们之间的“花之战”,或称“花一样的”战斗,专门就是为了抓获最高武士阶级的成员,因为只有他们才配做祭品。战斗是事先安排好的,俘虏的命运也早已注定。

每个武士训练学校抓到的俘虏中,400人中可能有一个被选中“剥皮”。在处死他之前的准备时期,他被奉为贵宾,“俘获他的人和热心追随俘获者的年轻人经常来看望他,给他戴上各种装饰,欣赏他的样子”,不过也“嘲笑”他,提醒他别忘了自己的可怕命运。节日那天到来时,祭司们前呼后拥地用绳子牵着他来到行刑石前,给他配戴武器,让他准备好经受死前的折磨;这块石头安在一个高出地面的平台上,以便公众围观。他站在石头上,围攻他的4个武士在石头下,所以他在高度上占有优势;他有4个投掷用的棍子,用来投打攻击他的人,不过主要武器是一把武士剑,可剑刃处镶的不是燧石片,而是羽毛。

受害者站在高出对手的地方,不再受战场上禁止杀人的规矩的约束,能够随心所欲地挥舞沉重的棍子击打对手的头。在(阿兹特克)武士这一边,他们的目标简直太容易到手了。他们可以像在战场上一样,用棍子往受害者的膝盖或脚踝处狠打一记,把他打倒。但这么一来,仪式就结束了,他们表现的机会也没有了,所以一定要忍住,不能一棍子就把他撂倒。在这种观者如潮的公开场面中,他们最想做的是展示自己使用武器的高超技巧:在精心延长的表演中,用手中棍子上镶的薄刃一点儿一点儿地轻轻割破受害者的身体,让他血流满身(这整个过程称为“剥皮”),直至受害者……因力气用尽和失血过多而倒地不起。

最后杀死他的方式是劈开他的胸膛,把仍在跳动的心脏从胸腔里扯出来。

俘获他的人不参加对他的凌迟,而是在行刑石下面观看。不过,一旦受害者的头被砍掉——以后会把他的头盖骨陈列在神庙中——俘获他的人就喝掉受害人的血,把尸体带回家去。到家后,他把四肢砍下来,按祭祀的要求分给别人,把躯干的皮剥掉,然后看着他的家人

吃用玉米糊做成的祭餐,上面摆着一块那死去的武士的肉,边吃边悲叹他们自己的年轻武士可能会遭到同样的命运。在这笼罩着愁云惨雾的“宴会”中,俘获受害者的人脱下他色彩斑斓的武士装,像死去的俘虏一样,用白垩涂满身体,还戴上受害者戴过的羽毛。

在等待献祭期间,俘获者把受害者称为“亲爱的儿子”,受害者也叫他“亲爱的父亲”。他还派一位“叔叔”在“剥皮”仪式期间服侍受害者。祭餐之后,俘获者又换了装。他经常穿上从死者身上剥下的皮,还把皮借给“那些请求沾些荣耀的人”穿,直到皮和上面连着的肉块腐烂糟朽。这是对“我们被剥皮的主”的最后的礼赞。那被剥皮的人在死前的4天中,每天都要排练一次将在行刑石上演出的仪式,每次都象征性地把他的心脏从胸膛里挖出来。在他生命的最后一夜,他和他“亲爱的父亲”一起守夜;直到时刻一到,被带到行刑石前;在轮到自己以前,观看排在前面的活人祭品与攻击者做必败的搏斗。

克伦迪农推测,受害者之所以能够在无以言状的痛苦中坚持战斗,是因为他相信,“如果他死得壮烈,他的名字将永世流传,他将在家乡的勇士集会厅里受到赞颂”。这与欧洲的史诗有足够的相同之处,使我们至少看到武士的某些行为在心理上可以理解。这方面的例子包括:奠边府被攻陷后,越盟的人要求比雅尔上校在他们的摄影机前走过,他却答道:“我宁肯死”;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新加坡陷落后,一位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曾获得维多利亚十字奖章的澳大利亚老兵说:“我绝不投降。”他带着手榴弹孤身一人向日本军队的阵地走去,一去不复返。这样的心理因素不足以解释战士在战场上作为一个群体的行为。对认为战争有物质目的,人命的损失必须与这个目的成比例的现代人来说,它作为慷慨赴死的理由太过薄弱。但因加·克伦迪农的意见是,阿兹特克人的战争归根结底并不涉及物质目的。阿兹特克人认为,他们是传说中墨西哥中部谷地文明的创始人托尔特克人的后裔,他们的使命是恢复托尔特克帝国的辉煌。他们达到了这个目标,但他们是在诸神的引导下做到的,而且他们需要诸神的帮助来维持帝国的辉煌;神要求他们献祭,任何有价值的东西都可以,哪怕是价值微小的东西,但神最想要的是人的生命。所以,虽然阿兹特克人努力“在附近的城镇索取……尽可能多的贡品(作为证据)证明那里的人默认……(他们)自称为托尔特克后裔的合法性”,但更为重要的是要那些人明确表现出内心对他们此一宣称的接受,而这种接受的外部表现就是合作履行诸神要求的血腥的祭祀仪式。阿兹特克人想要的是邻近的部落承认他们“关于他们本身和他们的命运的叙述。”

他们的命运要求他们不停地取悦严厉而又嗜血的神明,这与任何现代的世界观都格格不入,所以很容易把阿兹特克人的战争视为反常的战争,与我们心目中任何理性的战略或战术系统毫无关系。然而,那是因为在我们看来,保证安全与相信上天对凡间事务的干预是两码事。阿兹特克人的看法正好相反:只有通过不停地满足神明的需要,才能使神明不致降怒于人。结果,他们的战争就受到了战争目的的限制,这个目的就是抓获俘虏,其中有些俘虏会自愿地参加对自己的谋杀仪式;一个更加引人注意的结果是,阿兹特克人最好的武器是为了伤人而非杀人所设计的。

关于对阿兹特克人战争的叙述要加一点重要的说明:它只叙述了阿兹特克人力量巅峰时期的战争情况,没有介绍他们在达到这一地位之前的作战方式。那时他们很可能像所有征服者一贯所做的那样,把敌人杀得鸡犬不留。“花之战”这样的制度属于一个不仅非常先进,而且具有强大自信的社会。它不怕把战争仪式化,因为它的边境上没有觊觎其权威的挑战者。它也是一个十分富裕的社会,能够用几千名俘虏做祭品来履行如此浪费的仪式,而不必把他们投入生产性劳动,或当作奴隶卖往别处。中美洲的玛雅人修建的纪念碑在规模和质量上都超过了阿兹特克人,但他们的做法似乎刚好相反。他们只用抓住的贵族做祭品,让其他人做工,或把他们卖掉。玛雅人的做法和其他尚武民族的做法是一样的,他们打仗的重要收益通常是抢夺奴隶,有时这就是打仗的主要动机。

作战的阿兹特克人是武士,不是士兵,即是说,他们是因在社会秩序中所占的地位而去作战,不是因为义务或报酬;他们作战用的武器是石制的。这两点进一步界定了他们的战争。阿兹特克人的战争无疑代表着冶金技术出现前战争最精妙的形式,也是最怪异的形式之一。但无论如何,它仍然和毛利人的战争同属一类,甚至也和马陵人和雅诺马马人的战争同属一类,而不是发现了金属后以及更晚些时候建起了军队以后出现的战争。上述的四种战争都是近距离作战,武器的穿透力很弱,因此无须穿戴防止头部或躯干被刺穿的重实的甲胄。作战高度程式化,战争的起因和结束与现代人对战争的原因和结果的理解相去甚远。发动战争通常是为了报复和惩罚对方对自己的侮辱,一旦达到了神话的需要或神灵的要求,战争即告结束。这种因和果达不到特尼-海伊所谓的“军事地平线”以上。但战争到底是何时开始的?如何开始的?——还可以进一步大胆发问:战争是为何开始的?

战争的开始

我们计算“历史”上的时期,是以人开始有文字,或更准确地说,开始留下我们能够认得出的文字的时候为起点。最早留下文字的是苏美尔人,他们居住在现在的伊拉克,时间是约公元前3100年左右。不过,他们所使用的字符的前身出现得可能还要早5000年,那是约公元前8000年,正值人类在一些条件较好的地方脱离狩猎采集的生活方式,开始转向农耕的时候。

现代人——智人(homo sapiens sapiens)——当然比苏美尔人出现得早多了。他的人科祖先,即在体型、姿势和能力上看得出和他有关系的动物,则又更古老得多。我们与他们在时间上的距离很难说有任何意义。历史学家J·M·罗伯茨(J·M·Roberts)曾试图把文字出现前的漫长历史以较为直观的方式展现出来。他说,如果把耶稣诞生作为20分钟前发生的事,苏美尔人出现比那早40分钟;西欧确认出现“具有现代生理特点的人”发生在那之前五六个小时;“具有某些人类特征的动物”则是距现在两到三周之前出现的。

战争史自有文字起开始有所记录,但史前的战争也不可忽视。关于人,包括“猿人”,对自己的同类是否暴力相向这个问题,史前史学家和人类学家一样,意见严重对立。对这场辩论最好敬而远之,但我们至少要知道他们在争些什么。可以说,辩论的启端是男女两性社会作用的分别。作为人类祖先的南方古猿(Australopithecus)可能早在500万年前就出现了,它们留下的可以确认的踪迹可追溯到150万年前。它们似乎是在一个地方找到食物后,再把食物拿到另一个地方去吃,也许吃东西的地方是它们的栖身之地;而且它们肯定做出并使用了第一个工具——一块经粗糙砍削的边缘尖利的石头。在坦桑尼亚的奥杜瓦伊峡谷发掘出了为挖出骨髓和脑子而砸碎的动物骨骼。

有一种说法是,生育后尚在哺乳期的灵长类动物通常随配偶到处游荡,但南方古猿的后代失去了长时间吊在妈妈身上的能力,于是母子只能留在后面,进食地因此成为南方古猿的家,由雄性把食物带回家来吃。在约40万年前从南方古猿进化而来的直立人(homo erectus)身上,这一倾向进一步加强。直立人的大脑容量增加,头部自然长大许多,但出生前胎儿的身体却没有相应长大。结果,直立人的婴儿出生后处于发育不完全状态的时间比南方古猿长得多,迫使母亲必须待在进食地;雌性直立人的骨架为适应怀孕时胎儿的大头所发生的变化使她不再适合去很远的地方寻找食物。一说雌性就是在这个进化阶段不再有发情期,即只在一定时间内可以受孕这一其他哺乳动物都具有的生理现象,而是在任何时候都对雄性有吸引力;她们因此更有可能被选作长期的配偶,自己也愿意挑选长期的配偶,并避免与有血缘关系的近亲发生性关系,她们的配偶也不允许这种事情发生。可以肯定,失去发情期使雌性从发情期的疯狂中解脱出来,因此得以小心照顾她发育不全的大头婴儿,使他/她能够长大。

无论如何,这个说法为家庭单位的发展、它对栖息处和运送食物的需要,以及它内部的亲密关系提供了一种解释。据罗伯茨说,“建造的住处(用树枝搭成的茅棚,有时有50英尺长,地上铺着石板或兽皮)、最早砍削过的木头、第一把木投枪和最早的容器——一个木碗”,这些直立人留下的遗物展示了他的家庭生活,或许也能从中看出他的社会生活的蛛丝马迹。当然,在那个时候,直立人不仅采集可食用的根茎、树叶、果实、昆虫,而且也猎捕大小哺乳动物,因为气候的大幅度变化造成各种动物长途迁徙经过广阔的地域,植物也随着冰川的前进和后退或蓬勃生长或枯萎干缩。

这样的气候变化相隔时间很长。在持续了100万年、1万年前刚刚结束的冰河期中,一共有4次间冰期;其间许多小的类人猿群体一定因适应不了环境而灭绝。然而,有些群体适应了环境,学会了用火,还学会铺设陷阱来捕猎大型哺乳动物,这也许需要集体的合作。一次捕猎就能为许多同伴提供食物。估计捕猎小组采取的办法是合力驱赶大象、犀牛或猛犸象,使它们坠落山崖或陷入沼泽,因此摔死或淹死,或在早期人原始武器的打击下受伤而死。

迄今发现的最早的石头工具不是用于追击的武器,因此肯定不是作战用的。南方古猿的石头工具是手握的卵石,粗粗地砍削出尖利的刃。砍削会产生石片,特别是砍削燧石的时候,而人早就发现燧石是最好用的工具。一旦人发现石块和石片都非常有用,就开始有意地制作这两种工具。随着技能日益增加,他学会了用石头砧座,后来又用骨头的一端作为击打的工具,做出比较大的夹子,里面夹上长刀片,有时刀片的两边都磨得非常锋利。这是他用来狩猎的武器,还有用来投掷或穿刺的矛头和用来砍割动物尸体的斧头。在考古发掘地就发现了从10000年到15000年前旧石器时代尾声留下来的制作精细的工具。

人类与大动物搏斗的几十万年是充满暴力的时代。在意大利的阿里纳坎迪德(Arene Candide)洞穴里发现了一具年轻人的骨骸,他死于至少10000年前的旧石器时代末。他下颚骨的一部分、锁骨、肩胛骨和股骨上部都被一头大型野兽撕咬掉了,可能是一头熊,被逼到了狩猎人挖好的陷坑里,也许陷坑是利用原有的地形设置的。那个年轻人被野兽咬伤时还活着,因为他的尸体得到了小心的掩埋,还给身体上破损的地方用黏土或黄赭石涂上了一层作为整容。死者也许是在一次猎熊活动中不幸丧生的。在的里雅斯特发现的一个熊的头骨上扎着一块燧石片,经鉴定,那个头骨是10万年前上一次冰河期时代的。这说明智人的祖先尼安德特人已经学会把刀锋以锐角安装在把手上,在近距离全力一击,力量足以打碎颅骨。德国的石勒苏益格-荷尔斯泰因出土的同时期的一具大象的骸骨其肋骨处发现了一个用紫杉木做成的矛头;在巴勒斯坦出土的一具尼安德特人骨架的髋骨十分清楚地显示出被矛尖刺过的痕迹。

这一切都说明人作为狩猎者,既勇猛强悍又技巧娴熟。史前史学家布勒伊(Breuil)和洛捷(Lautier)认为,

他和动物之间(不存在)巨大的鸿沟。他们之间的纽带尚未切断,人对生活在他周围,和他一样捕猎找食的动物仍然有亲近感……他仍然保留着后来被文明钝化了的动物能力——行动迅疾,视觉、听觉和嗅觉高度发达,极为强悍,对猎物的行为习性了解得详尽无遗,娴熟地使用粗陋的武器使其达到最大的效果。

当然,这些是古今战士的共同素质,现代军事院校的特种兵训练班花大力气,不惜重金,目的就是使学员重新获得这些素质。现代的士兵要学习在野外捕猎生存,但史前的猎人和别的人作战吗?证据少之又少,而且经常相互矛盾。

带有矛伤的尼安德特人的髋骨根本不能当作证据,因为那有可能是在捕猎小组围猎的一团混乱中被别人失手误伤的;用过武器的人都知道,身旁的人手中的武器最危险。约35000年前上次冰河期接近尾声时开始出现的令人惊叹的洞穴艺术中,有没有显示狩猎文化中人残忍对待同类的图像呢?那时,智人已成为地球上唯一的人类。他们出现的时间比洞穴壁画才早大约5000年,但他们很快就把尼安德特人取而代之,史前史学家对此尚未提出任何可信的解释。世界各地的考古现场发现了几千处洞穴壁画,而当时人类的总数还不到100万。在最古老的,可能是35000年前画成的130幅壁画中,有人或类人的动物的形象。有人认为,这些壁画中画的是死去或正在死去的人;还有人认为那些虔敬地描绘出来的形象上带有矛尖、投枪或箭头的图形。另有人持不同意见,认为显示人形的大多数壁画画的都是和平的景象,看似箭头的图形则可能有“性含意”,或只是无意义的线条。

无论如何,旧石器时代的人尚未发明弓箭。然而,在10000年前新石器时代开始时,发生了“一场武器技术的革命……出现了4种强大得惊人的新武器……弓箭、投石索、匕首……和狼牙棒”。后三种是在已有武器的基础上的改进:狼牙棒来自棍棒,匕首来自矛尖,投石索来自流星锤——那是一条两头安有包着兽皮的石块的皮绳,待把鹿或野牛赶到无路可走的时候,扔出去绊住它的腿。投枪的杠杆——梭镖投射器——可能也是投石索的前身之一,因为它们的原理是一样的。然而,弓箭是货真价实的新发明。可以视其为第一架机器,因为它利用活动的零件,把肌肉力量转变为机械力量。新石器时代的人是怎么想到这个主意的,我们只能猜测,但我们知道,弓箭一旦被发明出来,马上就传播开了;至于他们为什么要发明弓箭,很可能是与最后的冰川逐渐消退有关。温带气候变暖完全改变了猎物行动和迁徙的模式,原来肯定能找到猎物的古代深海沉积区域现在不在猎物的行动路线上了,而且,气候变暖使动物有了更广阔的游荡觅食的空间,这迫使猎人和狩猎群体想办法在较远的距离放倒转眼就会逃走的猎物。

最初的弓叫作单体弓,就是一整块木头,通常是一截小树,不像后来通常用树木的边材和心材做成的复合弓和大弓那样具有伸张和压缩的弹性,因此不如后来的弓射程远,力量大。然而,即使是简单形式的弓也改变了人和动物世界的关系。人狩猎时不再需要接近猎物,杀死猎物时不必冒着生命危险近距离接触它。从那时起,人可以远距离猎杀动物。洛伦茨和阿德里这样的行为学家从中看到了人与自然世界以及他的同类关系中一个新的道德范畴的开启。学会射箭的人是否也是第一批战士呢?

从新石器时代的洞穴壁画中,可以看到似乎是描绘弓箭手互相冲突的画面。阿瑟·费里尔(Arthur Ferrill)声称,他从西班牙黎凡特的洞穴壁画中看到了战场战术的雏形;壁画中武士们在头领后面列队而站,成排放箭,在一个他称为“四人军”和“三人军”遭遇的场面中,甚至还有迂回的行动。从我们对雅诺马马人(他们会用弓,但不会砍削石头武器)和马陵人的了解中,可以清楚地看到,列队、放箭和迂回都可以理解为展示武力的行为。比如,雅诺马马人的首领在冲突开始向着危险方向发展的时候,就拿出弓来威胁挥舞棍棒打斗的双方。马陵人在“小事”战争和“真的”战争中都从后方放箭,但距离很远,不会给人造成伤害。壁画上“四人军”和“三人军”的箭手相距咫尺,但那与其说是现实,不如说是壁画画家的处理方法。

即使把新石器时代的弓箭手视为现代世界中仍然幸存的狩猎群落的原型,也不能就此认为他们具有突出的武士素质;说他们爱好和平也太过武断。研究现存原始部落的人种学家大力主张,狩猎-采集的生活方式与一种令人钦佩的和平的社会守则相适应,甚至可能对其有促进的作用。南非卡拉哈里沙漠中的桑人(布须曼人)被一致认为是温良谦恭的模范,居住在马来西亚丛林深处的塞迈族也是温和的榜样。然而,若是根据现存狩猎群落的特点逆向推论我们共同祖先的行为,会出现一个问题,那就是现存群落的人也许和石器时代的人截然不同。比如,塞迈族除了打猎,还辅以耕种,那可是在洞穴壁画的时代根本不存在的谋生手段;而布须曼人毫无疑问被“边缘化”了:他们被放养牲畜的班图人排挤到了现在贫瘠的居住地,也许他们退让不争的习惯是因为不敢引起凶狠邻居的注意而养成的。

以狩猎群体为中心的社会的道德规范可能在合作和对抗之间摇摆不定。作为伟大的白人猎手典型的弗雷德里克·塞卢斯(Frederick Selous,1851—1917)19世纪80年代在现在的津巴布韦打猎时,发现随行的人群急剧扩大,几乎失去控制,因为盼望吃肉的当地人会尾随神枪手猎人以图分一杯羹。反过来,人种学家注意到,如果一个猎人老是没有斩获,他在狩猎群体中的权威就会急剧下降,原来靠他打猎养活的人甚至会骑到他的头上。同样,彼此相邻的群落可能会或者根据动物的迁徙模式,或者按肥年和瘦年交替的规律分享狩猎的机会;但它们也可能不管那些,紧紧守护自己的狩猎场,好像那是自己的私产一样,并对敢于越界狩猎的外人痛下杀手。早期对洞穴壁画做出解读的胡戈·奥伯迈尔(Hugo Obermaier)认为其中一幅显示了石器时代的人正在保卫自己的领地。埃及学家对在上埃及杰贝萨哈巴考古现场无人不知的第117号坑里的内容也持同样的看法,F·温多夫(F.Wendorf)注意到,墓穴中出土的59具骨架中,许多显示生前受过伤。骨架同

110件物品直接相连,几乎所有物品所处的位置都表示它们是投射物的尖刺或矛尖,刺入了身体。这些物品不是殉葬品。许多位于脊椎附近,其他常见的位置有胸腔、下腹部、手臂和头部。有几件是在颅骨内部发现的,其中有两件仍嵌在(颅骨底部的)蝶骨上。它们的位置表明,它们是从下颚以下的部位进入颅腔的。

因为那些骨架几乎是男女各一半,骨头伤处没有愈合的痕迹,说明受伤后即刻死去,所以,得出的一个结论是,死者死于狩猎群体之间争夺领地的打斗,可能是由于冰河期尾声气候不稳定在努比亚地区造成突发性干旱引起的。

费里尔猜想,“这个考古现场可能给我们提供了关于史前战争的第一组大批的骨骸证据”。然而,也可能不是。另一位学者提出,这些尸体可能是在不同的时间被掩埋的。他们也许和杀死他们的人属于完全不同的文化,因为尼罗河河谷上游是新石器时代的大熔炉;那样的话,就完全不能用来说明石器时代狩猎者的凶猛好战。还有未经仔细研究的第四个可能性,即这些坟墓的确揭示了狩猎者之间作战的证据,但那是和雅诺马马人及马陵人的“突袭”或“群战”同类的活动。受害者既有男性也有女性,这一点可以作为这一种解释的佐证;费里尔所谓的“过分杀戮”是另一个佐证。“过分杀戮”在这里指对同一个人的多次伤害——在一个年轻女性的骨架里,发现了21个箭头或矛头。马陵人打“群战”就是要不分男女老幼,把他们所攻击的村子里的人杀得鸡犬不留;如果死者的伤使人猜想可能当时发生了大屠杀,那不正是人类多少世纪以来在许多地方干过的事吗?瑞典哥得兰岛有一个合葬地,里面埋着1361年维斯比战役中丧生的2000具遗体。发掘时最令人毛骨悚然的发现是许多遗体遭到了极为严重的残害,典型的是胫部多次受到剑伤,只有当人已经无法动弹的时候才有可能用剑砍成那样的伤。不过,我前面说过,“突袭”和“群战”都不应真正算作战争行为。它们都存在于“军事的地平线下”,应被视为大规模谋杀,而不是战争中的战斗。如果117号坑里的死者和攻击他们的人像最初的发掘者设想的那样,都来自狩猎文化,如果那些死者都是在同一时间被杀的,那么这种可怕的结果就进一步加强了这样的观点,即新石器时代的猎人充其量只是原始的战士,他们所属的群体没有专门的军人阶层,也没有“现代”的战争概念。他们无疑经常打斗,也伏击、突袭别人,可能还打“群战”;但几乎可以肯定,他们并没有组织起来去征服别人,或占领别人的地盘。

然而,史前时期的努比亚和现在一样,位于肥沃和贫瘠土地的交会处,当时生活在那里的人可能为我们了解“原始的”战争最终如何变为“真正的”或“现代的”或“文明的”战争提供了钥匙。对117号坑出土物的另一个解释是,它们不是狩猎群体争夺狩猎场的打斗的遗物,而是代表着迥然不同的两种经济之间的冲突。上一个冰河期结束后发生的气候变暖使上尼罗河河谷特别有利于石器时代的人转向更加稳定的新生活方式。考古发现的石制工具表明,那里的居民已经开始收割野草,把打下来的草籽磨成面;还有更加细微的迹象表明他们至少也开始试图驯化牲畜,并放养这些他们赖以生存的动物。那个时代的人正摇摆于放牧和农业这两种改变了人与其生活环境的关系的活动之间。狩猎者和采集者注重地盘;放牧者依靠牧场和牲畜的饮水处;耕作者需要土地。一旦人期望他在特定地方投入的周期性活动能产生定期回报,无论这样的活动是照顾产羔的母羊、放牧牲畜、播种,还是收获,他都很快会发展出权利感和占有感。对贸然进入他投入了时间和力气的地方的人,他必定会同样迅速地发展出使用者和占有者对篡夺者和侵入者的敌意。固定的期望会导致固定的反应。放牧和农业活动会引发战争,农业尤甚。这也是对117号坑出土物的一种解释。有人建议说,也许那时发生了气候剧变这一地球暖化时的经常现象,迫使一群狩猎者或采集者回头向尼罗河方向移动,结果与在同一地盘的初期牧民或农民发生了冲突。至于埋葬的人属于哪个群体,我们就不得而知了。

狩猎者使用起武器来应该比较得心应手。J·M·罗伯茨说:“我们可以猜想,贵族这个概念最初的一点儿模糊的影子应该是来自狩猎-采集者作为更古老的社会秩序的代表,对被束缚在农地上的定居者的压制(他们一定屡屡得手)。”狩猎权总是掌握在比耕作者地位更高的人手中,垄断狩猎权的贵族对胆敢偷猎的人严惩不贷,废除贵族的狩猎权经常是造反者的主要要求,这种情况放之四海而皆准。然而,狩猎-采集者后来一直处于衰落之中,到了封建时代,据称是他们的后代,顶着像“伟大的猎鹰人”“森林之王”或“马背上的主人”这类称号的贵族才开始对封建领地上的村民和在农田里干活的孩子作威作福。与此同时,在生态环境适宜人类居住的地区,受时代潮流眷顾的是那些通过劳动改变大地的人,而不是那些只满足于掠取大地果实的人。农业代表着未来。

从冰川消退到苏美尔地区文字的出现中间隔了7000年。其间在世界上的五六个地区,包括底格里斯河和幼发拉底河河谷、尼罗河流域、印度河流域和黄河流域,人虽然仍在使用石制工具,但经过多次尝试和失败,慢慢地摸索着学会了清理土地、耕种和收获的技术;这些地方进而成为伟大文明的中心。当然,人并非从冰河期的生活方式一跃而进入精耕细作的文明。历史学家基本上一致认为,人先是把合群的动物拢在一起——有证据表明,早在公元前9000年,伊拉克北部就开始了放牧的活动;也可以清楚地看到人从有系统地采摘野生谷物渐渐发展到种植谷物,最后是选择良种。然而,历史学家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是:人类第一批农业定居点是在哪里建立,如何建立的。这也难怪,因为现有的证据少得可怜。早期提出的推断是,第一批农业定居点建立于近东地区河谷的高地,因为那里比谷地干燥,宜于健康,使用刀耕火种的方法可以在树林中清理出肥沃的耕地。支持这一理论的证据有同一时期出现的一种新的石制工具,用沉重的玄武岩或花岗岩做成,还经过仔细打磨,它们就是新石器时代漂亮的“磨光”石斧和石锛。一些历史学家提出了“新石器时代革命”的说法,认为农业的需求促发了制作工具的新技术,也可能是因为有了新工具,人遂得以在森林里开辟耕地。可以肯定的是,砍削而成的燧石工具奈何不了大树,而沉重的磨光石斧则几乎多大的树都可以砍倒。然而,这种理论简洁干脆的技术决定论没能维持多久,尽管它提出了我们新石器时代的祖先向农业转型的更加简洁干脆的模式,说他们从肥沃新月地带的山坡迁移到大河的冲积平原上,从刀耕火种转为在因潮汐而异常肥沃的低地上按季节耕作。

确实发生了这样的迁移,但在很早的时候,可能早在公元前9000年,人类又找到了一种全然不同的农业生活模式。在位于海平面600英尺以下干旱贫瘠的约旦山谷中的耶利哥,考古学家发现了公元前7000年一个城镇的遗址。这个城镇面积达8英亩,有2000或3000居民,他们靠耕作周围绿洲的肥沃土地为生;他们的小麦和大麦的种子是从别处引进的,他们制造工具使用的黑曜岩也是别处来的。在现代土耳其的恰塔尔休于发现了只比耶利哥稍晚一点儿的一个大得多的城镇。它占地30英亩,居民有5000~7000人。他们的生活无论在组织方面还是水平方面都相当先进。在那里的考古发掘出土了多种多样的外来货物,应该是贸易得来的,也发现了同样种类繁多的当地手工制品,说明已经有了社会分工;最引人注意的是发现了灌溉系统的痕迹,说明那里的居民已经采用了原来以为只有大河河谷中大得多、晚得多的定居点才有的农耕形式。

对军事历史学家来说,具有关键意义的是这两个城镇的结构:恰塔尔休于最外围的房屋向外的墙壁都连成一片,没有窗户,入侵者即使在墙上打破一个洞,或打破房顶,他也“只能发现自己进入了一个房间,而没有进入城镇”。耶利哥更厉害,它周围的城墙底部厚达10英尺,有13英尺高,周长约700码。城墙根有一条凿岩而成的护城河,宽30英尺,深10英尺。墙内有一个望塔,高出城墙15英尺,供望警戒之用。而且,尽管它不像后来的堡垒那样向前突出,形成侧面,但仍然是占据制高点的作战平台。另外,耶利哥是石头建成的,不像恰塔尔休于是用土垒的,这表示耶利哥城的建造是一项组织严密的浩大工程,需几千小时的人工方能完成。恰塔尔休于的建筑形式也许只是为了应付偶尔的强盗或突袭者,但耶利哥城的建筑却是为了完全不同的目的:它包含了在火药发明之前军事建筑的两大特点——幕墙和碉楼,还有火药发明后仍然使用的护城河,因此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城堡,可以抵御除使用攻城器械进行的持久战以外的任何攻击。

由于在1952—1958年间发现了耶利哥古城,学术界不得不全面重审关于密集农业、城市生活、长途贸易、等级制社会和战争何时开始的普遍假设。在此之前,人们认为这一切都发生在灌溉农业创立于美索不达米亚,以及据信是从那里传到埃及和印度之后,时间大约是公元前3000年之前。耶利哥的发现清楚地证明,至少在第一批伟大的帝国诞生很久以前,人类就开始受到了战争的骚扰。若是没有目的明确、组织严密、武器精良的敌人,建造城墙、塔楼和护城河又有什么意义呢?

但是,在耶利哥和苏美尔之间的那段时期内,关于军事发展轨迹的证据寥寥。这也许是因为在一个仍然非常空旷的世界上,智人把精力主要用在了殖民上,彼此之间的冲突并不多。早在公元前8000年,欧洲就出现了务农的村庄。在土地较为肥沃的地区,农业以每年一英里的速度逐渐向西发展,公元前4000年左右到达了不列颠。在希腊的克里特岛和爱琴海沿岸,发现了公元前6000年的城市;保加利亚发现了公元前5500年发达的制陶业;到公元前4500年,布列塔尼的农民开始用巨石为祖先修建陵墓,这些陵墓至今仍巍然屹立。同期,印度次大陆各处出现了5、6个不同的族裔群体,分散在各个居住点,过着新石器时代的生活。公元前4000年,中国北部和西北部黄河流经的肥沃的黄土高原上的新石器时代文化兴旺发达。只有非洲、大洋洲和美洲仍然完全是狩猎-采集群体的天下,他们的人数不多;不过大约公元前10000年,越过白令海峡从西伯利亚前来的美洲印第安人带来了旧世界的先进狩猎技术,在短短1000年的时间内就灭绝了美洲大陆上令人叹为观止的大型动物,如大野牛和3种猛犸象。

各地的人口密度仍然很低。虽然世界人口从公元前10000年的500万~1000万上升到公元前3000年的一亿左右,但极为分散。狩猎-采集者每人需要1~4平方英里的地盘来满足生存的需要。农民养活自己和家人所需的土地少得多。比如,公元前1540年埃及埃赫那吞法老建立的阿玛纳城的人口密度以出产粮食的土地来算,大约为每平方英里500人。当然,这是在富饶的尼罗河谷人工灌溉的园地里,而且无论如何已经到了新石器时代之后。从公元前6000年到前3000年期间,东欧分散的农业定居点每个不超过50或60户;在公元前第五个千年的莱茵兰,耕种者在森林里靠刀耕火种的方法维生,在一个地方居住一段时间后即随着耕种地的变更而迁走,以后再回来,但每个居住点的人数从未超过300—400人。

在条件严酷但又地广人稀的环境中,人的好战性不可能很强。土地予取予求,只要肯搬迁几英里,烧掉一片树林,就唾手可得——19世纪芬兰贫穷的农民仍然采取这样的方法。另一方面,物资又非常匮乏,没有什么值得去抢的东西,除了刚刚收获了粮食之后,但抢了粮食后也运不走,因为没有载重或拉车的牲口,可能连盛粮食的容器都没有,因此使得抢掠的行为失去了任何意义。只有当所抢的东西体积不大,自身价值又很高,才值得冒险进行抢劫,特别是暴力抢劫。货船符合这些标准,但公元前第四个千年时,还没有可供海盗抢劫的货船。农畜产品也是值得抢劫的东西,特别是如果储存在进退方便的地方的时候,最好是便于运输,如打成捆,或盛在罐子、麻袋或篮子里,或是成群的牲畜。当然,接下来,出产这些好东西的土地就成了抢夺的目标,尽管事实经常证明抢夺者没有能力管理他们抢来的土地。在近东和欧洲的人学会种田和开垦荒地的几千年里,只有一个生产大量盈余产品的地区具有能攻易撤的地形,暴露在抢劫者的虎视眈眈之下,那就是底格里斯河和幼发拉底河的下游冲积平原,研究古代历史的学者称其为苏美尔。苏美尔人给我们留下了关于有文字记录的人类文明初始期战争性质的第一批确凿证据,使我们得以辨认出“文明”战争的轮廓。

战争与文明

苏美尔人和阿兹特克人一样,在石器技术的限制内达到了文明的高度。然而,尽管他们很早就掌握了冶金技术,但他们无论是侵略他人还是抵御侵略,打仗时主要依靠的不是他们使用的工具,而是他们的组织能力。历史学家认为,苏美尔人大着胆子离开平原周围山区的山麓降雨区,即现在的叙利亚、土耳其和伊朗,先在伊拉克的冲积平原定居下来,并开始试着在没有树木的土地上种粮食、放养牲畜。底格里斯河和幼发拉底河这两条大河之间的美索不达米亚平原为定居者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条件。它土壤肥沃,每年两大河上游的雪山融雪时造成的洪水还定期为它补充肥料。它地势平坦——210英里内地势落差只有112英尺。它不需要清理,因为没有森林。作物生长期没有霜降,如果夏天日光太毒,则有取之不尽的水用来浇田。然而,正是水源的丰沛迫使早期定居者必须在种田时协同劳动,他们的劳动模式与那时欧洲大森林里独立的刀耕火种的种植者的劳动模式截然不同。洪水在冲积平原的有些地方形成了沼泽,但其他地方却因为没有雨而出现了干旱。要抽干沼泽地的水,灌溉干旱地区的土地,就需要挖水渠;不仅要挖渠,而且要事先规划水渠的路线;不仅要规划,而且要不断维修,因为每年洪水带来的淤泥都会堵塞水渠。于是,第一个“灌溉社会”应运而生。

古代史学者构建了一套复杂的灌溉社会(有些人称之为“水利社会”)的政治经济学学说,几乎完全建立在考古发现的基础之上。苏美尔人留下了埋在地下的巨大宝藏,有住房、神庙和城墙——大致按此一顺序建造;有制成品和贸易品;还有许多雕刻品和装满刻字泥版的巨大文件库,文件全是货物的收据、存单和分配记录,都是在神庙内发现的。根据这批记录,学者们提出了苏美尔文明发展的如下轨迹。

初期定居者组成了自给自足的小型社区。因为大河经常改道,所以引水灌溉的人们必须合作,按河道的改变把一套灌溉系统与另一套连接起来,社区的规模因此逐渐加大。负责组织连接灌溉系统、解决争端的任务落在了担任传统的祭司职能的人身上,因为每年洪水到来的时间和水量被认为是神的旨意(可能是过去没有的新神),所以具有与诸神沟通能力的祭司就逐渐获得了政治权力。此类祭司—王自然会利用他们的权力兴建神庙,既供他们自己居住,也做宗教中心;他们指挥劳动力修建神庙的权力进一步转变为规划灌溉系统和其他公共工程的权力。与此同时,神庙成了行政中心,因为出力修建公共工程的众多农夫的吃饭问题需要一个中心统筹解决。这个中心收集剩余农产品,并把它们分配给干活的工人的情况必须仔细记录下来。记录不同种类和不同数量的产品需要使用不同的符号,这些刻在泥版上的记录成了第一批书写符号的基础。

所以有人说,到公元前3000年左右,苏美尔人的灌溉社会建起了第一批城市,可以称其为城邦,由神权统治。灌溉耕种带来了空前的财富,播下一粒种子长出的谷穗有200颗谷粒,这财富为祭司—王所“拥有”并随意支配,他的权力即由此而来。祭司—王用盈余的财富支付神庙人员的薪酬,付卖身钱给卖身还债的奴隶,并出资进行由神庙统管的贸易:美索不达米亚平原缺少石材、金属和几乎所有种类的木头,这一切都必须从远方运来,以满足苏美尔人的基本需求;此外还要满足对奢侈品的欲望,在任何社会中,只要有一部分人不必从事日常劳动,很快就会出现这样的欲望。在苏美尔的考古发现中,有证据表明苏美尔人从很远的地方进口奢侈品,包括印度河谷的黄金、阿富汗的青金石、土耳其东南部的白银,还有阿拉伯海岸的紫铜。唯一没有证据显示的是任何战争的迹象,至少在苏美尔城市向城邦发展的早期没有这样的证据。所知公元前第三个千年初始时期即已存在的13个城市都没有城墙,包括乌尔、乌鲁克和基什。那时的苏美尔文明似乎在祭司—王令人敬畏的权威统治之下没有内乱;可能由于没有利益冲突,所以城邦之间没有战争;也没有外来侵略,这要归因于围绕着这片富饶河谷的险峻的地貌,本来可能从西面的沙漠或东面的草原入侵的侵略者又没有机动的手段——骆驼和马都还没有驯化。

在苏美尔人建立城邦的那个千年期间,尼罗河和印度河的河谷地带也出现了,或即将出现类似的灌溉社会;后来高度依赖灌溉技术的中华文明和印度支那文明尚未发展到同等的经济水平。据说,

印度河谷神权的兴起要归功于烧砖技术的发明。公元前第三个千年末期,当地人用烧制的砖建造起了大型排涝工程,规模之大,足够满足现已消失的哈拉帕城和摩亨约达罗城周边50万平方英里农田的需要。但考古发掘才刚刚开始揭开古印度文明的层层秘密,相比之下,在埃及已经进行了一个多世纪有系统的考古发掘,使我们得以较早地、有一定把握地重现古埃及文明的肌理。

117号坑使我们注意到史前埃及的暴力情况。因为证据不足,无法确知从公元前10000年到约公元前3200年间埃及人的生活方式是否和平。就是在那段时间内,沿尼罗河的各个埃及人定居点在一个国王治下完成一统。不过,学者一致认为,孕育了古埃及文明的主要因素是尼罗河谷的特定环境,不是埃及内部发生的政治事件。埃塞俄比亚高地的塔纳湖每年春天季风过后都会发洪水,洪水带来的淤泥滋养了埃及的文明。每年洪水来临的时间不同,水量各异,这是古埃及人把他们的国王奉为神明的重要原因。直到公元前第四个千年之前,尼罗河沿岸600英里位于三角洲和第二瀑布之间的沙漠离河边还不像今天如此接近,河谷中的居民住在河岸的高处,耕畜兼顾。后来不知为何发生了干旱,迫使人口向洪泛区迁移。自那以后,埃及人就完全靠这片平原生活了。学者猜测,为了争夺对从沙漠边缘迁来的人口的控制,河谷中各定居点的头领打过一段时间的仗;后来,到公元前3100年,各个头领都归顺于一个统治者之下,此人被称为美尼斯,他把下埃及和上埃及——即三角洲和南部尼罗河——统一了起来,建立了王国,在历代法老的统治下,王国延续了近3000年。

埃及的作战方式非常特别,几乎与埃及文明一样历史久远;它与苏美尔人以及后来雄霸美索不达米亚平原的政权的作战方式截然不同,突出的特点是技术落后,对外来威胁刻意地漠然处之。这两个特点皆产生于埃及独一无二的地理位置。即使在今天,入侵者要想进入埃及,除了穿过北面和南面的狭长走廊,没有其他通道。埃及以东尼罗河谷和红海之间寸草不生的高原宽达100英里,是天然的屏障;埃及以西的撒哈拉大沙漠对任何军队来说都是死地。初期的法老对努比亚发动征服战,消除了来自南方的威胁;到第十二王朝时(公元前1991—前1785年),他们在第一瀑布和第二瀑布之间修建了一系列堡垒,确保了那条边界上的安全;起初不存在来自北方的威胁,因为东地中海沿岸基本无人居住,仅有的少数居民也没有交通工具。在公元前第二个千年期间,北边的威胁开始显现出来,法老应对的办法是从孟菲斯向底比斯迁都,成立常备军,并利用三角洲复杂的地形做天然屏障。这一策略最终成功地抵御了北方的威胁。

在新王国(公元前1540—前1070年)成立常备军之前,古埃及人的战争很奇怪地一直非常老式。在争夺王位继承的内部战乱中,使用的武器“即使到了中王国时期,仍然是棍棒和燧石矛枪”。那个时期(公元前1991—前1785年),青铜武器已经在别处广泛使用,古埃及人自己先是制作紫铜武器,然后制作青铜武器,也有了几百年的历史。找不到原因来解释古埃及人为什么坚持使用过时了的技术,只能肯定他们确实是这样做的,因为他们留下的雕塑和壁画中许多对战争场面的描绘提供了证明。他们的士兵不穿铠甲,没有任何保护胸部和头部的甲胄,只拿着短盾牌就开赴战场;就连法老自己也只是到了新王国时期很晚的时候才有绘画和雕塑表明他穿上了甲胄。众所周知,没有护身甲的人会躲避带刃武器的打击,这是简单的生理反应(几千年后,沙卡非凡的,也许是独一无二的成就就是训练祖鲁战士迎着危险前进);因此我们可以假设,直到中王国末期出现了来自不同文化的侵略者之前,古埃及人的作战都只是做姿态,甚至是程式化的。当然,金属的稀少也许是一个理由,但要解释在一个高度发达的文明中,武士的装备为什么比他们旧石器时代的祖先好不了多少,这个理由至多也只能是次要的。一个可能是,古埃及社会等级森严,国王的地位逐渐从祭司上升到神的高度,公共生活以至私人生活的各个方面几乎都受到仪式的规范;在这样的社会中,战斗也成了仪式的一部分。

有一个例子极能说明问题:约公元前3000年对第一位法老纳尔迈的描绘和时隔几乎2000年后新王国的拉美西斯二世法老的画像都显示他们二人手举狼牙棒正要处死一个畏缩的俘虏;俘虏的坐态非常相似,法老的姿势则一模一样。即使考虑到埃及艺术源远流长的传统,两者的相似之处也不能等闲视之。它们描绘的可能都是战斗结束后真正杀死俘虏的情况,而不仅仅是象征性的表现。埃及文明很早就摈弃了活人祭献的做法,但很可能在战场上把它保留了下来,武士不穿铠甲可能是因为他们很少近身作战(我们已经看到,这是“原始”战争的特点);一旦对方认输,就由一位伟大的武士——可以是法老自己——把受伤或被俘的敌方战士杀死献祭。也许它与阿兹特克人的“花之战”同属一类,古埃及人坚持使用如狼牙棒、短矛和单体弓这样的武器为这一推测提供了佐证,经过近1500年连续不断的法老统治后,这类原始武器几乎成了奇怪的文物。

同外来人打仗就绝不是仪式性的了。新王国即将建立时(公元前1540年)带领人民抗击侵略者、保护王国的法老“勇敢的塞格嫩拉”(Seqenenre the Brave)的木乃伊显示头部受到重创,可能是打了败仗时受的伤。但在那之前的1400年间,埃及人的生活方式千篇一律,几乎毫无变化;这么长的一段时间相当于现代英国人与不列颠处于古罗马统治之下那个世纪之间的时差,或今天的美国人与北美大陆还是一片无主荒地时代的间隔。古埃及人的生活围绕着洪水季、种植季和干旱季这3个季节展开;统治他们的国王是他们敬奉的2000个神灵中主要的一位;他们除灌溉和种田之外,把剩余的时间和劳力都用来建造和装饰雄伟壮观、至今无出其右的宫殿、庙宇和陵墓,这对他们来说是进入来世的必需。这个秩序井然的世界取得了具有深远广大之美的艺术成就,尽管它的艺术创造使处于创造过程底层的人——凿石工和纤夫——经受了巨大的苦难。在这样的世界中,战争的作用一定是低下的、微不足道的。“归根结底,王位出自力量,”一位分析家如是说,但那种力量的表现在性质上也许与克劳塞维茨所理解的力量完全不同,也许只是因某位国王明显地无力行使职能而引发的程式化的交锋,那只是把权威移交到另一个能力较强的人手中的一场壮观的群体活动。在这1400年间,埃及人民世世代代按固定的模式生活,14个世纪一成不变;他们很可能幸免了后来其他地方、其他民族所经历的实际的战争。

苏美尔人就没这么幸运了。底格里斯河和幼发拉底河之间的两河平原与尼罗河流域不同,没有抵御外来侵略的地理屏障,苏美尔人自己可能就是从别的地方迁移来的;另外也没有中央政府的管辖。埃及的统治者只要能堵住尼罗河谷的两头,就可以在整个尼罗河流域称王称霸。美索不达米亚平原的两条大河经常改道,而且东北方的高地不仅不能做屏障,反而成了制高点,沿两大河支流的河谷很容易就能到达苏美尔人定居的富饶的洪泛区。这一地理形势造成的政治结果显而易见:苏美尔各城邦很早就开始因边界、水源和放牧权争夺不休,而这一切又都受变化无常的洪水的影响。苏美尔国王的权威也很早就遭到了那些自山区而来,自己建起了城市的移民的挑战。结果,在公元前3100—前2300年之间,苏美尔人的战争日趋频繁,最终导致军事领袖取代了祭司—王的地位,实现了军事专业化,加快了用以制造武器的冶金术的发展,可能战争的烈度也增强到了可以称为“战役”的程度。

当然,这些都是推测,是根据只鳞片羽的证据拼凑出来的;那些证据包括城市遗址的城墙、考古发现的金属武器和头盔、泥版书上频繁出现的“战役”的字眼儿、可能是把战俘作为奴隶来买卖的记录、统治者的头衔中代表祭司的前缀“en”逐渐改为了代表强人的“lugal”,等等。特别重要的是有证据表明,北方闪米特族的阿卡德人逐渐进入了美索不达米亚,在平原上建立了自己的城邦,经过了几世纪同苏美尔城邦的冲突后,形成了世界上第一个帝王——阿卡德的萨尔贡。

有人说,公元前2700年苏美尔乌鲁克城邦国王吉尔伽美什的史诗证明,苏美尔首次进行了长途作战。他那次军事行动似乎是为了去山里运回雪松——“我将伐倒雪松。我将永立威名!我将……向披甲的武士发令”——并杀死雪松生长地的国王。然而,很难想象他怎么能长距离运输大量的雪松,所以不能以他的史诗为证来确认那时发生过长途战争或存在长途贸易。但无论如何,乌鲁克城的城墙似乎就是在吉尔伽美什时期建立起来的,城墙周长超过5英里,说明了他调动劳动力的力量,而在那以后的200年里,关于真正战争的确凿证据越来越多。所谓的“鹫碑”(Vulture stele)雕刻着拉格什国王安纳吐姆二世打败后来强大的波斯王国的早期居民埃兰人的场面;他的士兵头戴金属帽盔,6人一排列成队伍。同一时期的“乌尔的旗帜”(Standard of Ur)显示了装备类似的士兵。他们身穿斗篷和带流苏的短裙,上面似乎缀有金属片以加强保护。有些学者说那就是铠甲的原型,虽然看起来效果一定很差。在前面领头的战士驾着4匹马拉的四轮车。在乌尔城的“死亡坑”进行的发掘找到了似乎是戴在皮帽子外面的金属头盔。

头盔是铜制的。铜是人类学会使用的第一种非贵重金属,因为很容易找到大量天然形成的铜锭,而且纯度相对较高。铜在军事上用处不大,用铜片做的铠甲一刺就穿,用铜锻造的武器也很快就会卷刃。然而,有些天然铜矿石里含有锡,人在公元前第四个千年知道了金属可以熔化后,逐渐发展出把普通的铜和稀有的锡合在一起炼出青铜的技术。到公元前第三个千年,这一技术已非常普及,美索不达米亚的锻工不断地发明出各种我们至今仍在使用的金属加工技术,包括熔化矿石、浇铸、制造合金和焊接。合金和浇铸的最早产品是安柄斧头,把木头斧柄紧紧地安在青铜斧头的榫眼里,在孔武有力的武士手中,就成了具有强大打击力的锋利而又耐久的武器。铜(希腊语为khalkos)和石头(希腊语为lithos)共存的“红铜”(chalcolithic)时代很快被青铜时代所取代,这证明了一条几乎是四海皆准的规律,即只要获得了必要的手段和材料,先进的技术马上就会淘汰落后的技术。炼制青铜的一项必要材料是锡,它数量稀少且产地集中。美索不达米亚只有一种叫锡石的矿石,在河滩里可以找到;这种矿石纯度不高,杂质很多;但很快就从里海海岸,可能甚至从中欧,源源不断地运来了高纯度的锡矿石。等阿卡德(古闪米特人居住的城邦,尚未被考古学家发现)的萨尔贡在公元前2340年左右成为美索不达米亚的统治者时,青铜已成为征服者的武器;萨尔贡就特别喜欢青铜。

我们关于苏美尔历史的主要知识来源是“苏美尔王表”。对它的研究表明,萨尔贡统治的时期是从公元前2340—前2284年;一说他在位56年。可以肯定,他对邻近的城邦以及邻近的民族发动了一系列战争——记录显示共34场——最后在大致是今天伊拉克的疆界内建立了自己的帝国。他即位后第11年,率军在叙利亚、黎巴嫩和南部土耳其各地转战,甚至远征地中海。一段铭文说他的军队有5400名士兵。这支军队一定因必须四处灭火而疲于奔命,因为苏美尔人多次起来反叛这个外来的闪族统治者;萨尔贡自称为“四极漫游者”,四极指的就是宇宙。看起来他倒的确是名副其实。

萨尔贡的孙子纳拉姆辛(公元前2260—前2223年)给自己封了个皇帝派头儿十足的称号,叫“四方之王”。据说他把战场开辟到了美索不达米亚平原与北波斯之间的扎格罗斯山脉。到他即位时,尽管还需要保卫帝国的边疆,但帝国的根基已经稳固,成为中东最重要的一支力量。它的财富使它疆界以外的掠夺者垂涎三尺,蠢蠢欲动。不过,它文明中的有些内容在掠夺者中间也扎下了根,部分地是通过战争传播的,另外也要归功于贸易。结果,“到约公元前2000年时……美索不达米亚周围建起了一系列卫星文明,或原始文明”。这些文明获得了军事手段后,古提人、胡利安人、加喜特人,一波又一波的征服者你方唱罢我登场,在后来1000年间对大平原的征服战中各领风骚。在从高地杀到平原的过程中,那些民族就已经开始向另一种经济生活过渡。他们改进了放牧,使用驴、牛、马这些畜养的牲口做行军打仗的脚力,并发展出在靠雨水灌溉的土地上种植粮食的技术,生产了足够的粮食盈余,使他们开始过上文明的生活。

帝国内部和边界地区的人都使用某些共同的军事装备,具有某些共同的特性,也掌握某些共同的技术。他们丢弃了石头武器,转用青铜武器,并开始配备金属的铠甲;弓箭的使用日益普遍,如果对一座描绘纳拉姆辛的石雕解读没错的话,他们在公元前第二个千年中期可能就已造出了力量强大的复合弓;他们熟悉建筑碉堡的技术,也学会了围城战的一些战术,如攻城和攀城;至少在美索不达米亚,人民支持统治者花钱维持一支军队,可以随时投入作战;也许还要用一部分收入来制造标准化的武器;既然他们发动过远距离战争,他们一定具备了起码的后勤能力,至少能保证他们的人马在敌人地盘内打仗那几天的粮草之需;最为重要的是,他们学会了通过悉心照料和择优配种来改良马的品种,而大草原的人在公元前第四个千年就开始驯养野马了。与此同时,战车也大为改进,原来的四轮变为双轮。新型战车配上改良了的马真正实现了作战革命,使富饶稳定、安土重迁的河谷文明遭遇外面虎视眈眈的牧马民族的威胁。公元前第二个千年结束后,那些牧马民族驾着战车汹汹而来,把文明的发展掀离了原来的轨道,无论是在美索不达米亚、埃及、印度河谷,还是在任何其他文明扎根的地方。

a文兰,北欧维京人对埃里克松在公元1000年左右发现的北美大陆的一部分的称呼。——译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