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肉

当驾驭战车的武士前来推翻国王,自立王朝的时候,城堡还寥寥无几。仅有的几座也不堪一击。约公元前1700年,属于闪族的希克索斯人开始由尼罗河三角洲进入埃及,很快就在孟菲斯建立了自己的首都。稍后,由汉谟拉比在公元前1700年建立的亚摩利王朝统治的美索不达米亚遭到了来自位于现代伊拉克和伊朗之间的北方山区入侵者的侵扰;到公元前1525年,那些入侵者似乎成了这块古老的两河平原的霸主。不久之后,来自伊朗东部大草原,属于印欧语系的雅利安人驾着战车进入印度河河谷,完全摧毁了那里的文明。最后,约公元前1400年,可能也是起源于伊朗大草原的武士驱车来到中国北方,靠着他们高超的军事技术和有墙保护的营地制度创立了中国第一个中央政权——商朝。

从战车的采用到战车御者征服欧亚文明的各个中心,这300年的时间是世界历史上最非同寻常的一段。它是怎么发生的呢?促成它的有很多技术上的发展,包括冶金、木活、鞣皮和制革,以及对皮胶和动物的骨和筋的利用,但最重要的是对野马的驯化和改良。即使在人的旅行工具改为汽车和火车的今天,马仍然使人热血沸腾,为之挥金如土。世界上的富豪以拥有纯种马来炫富。赛马是“王者的运动”,笃信共和政制的亿万富翁为它一掷万金;但要说拿出大部分身家在某匹马身上下注冒险一搏,没有几个国王或百万富翁比得上自信那匹马能赢的普通人。在赛马场上,最穷的人感到自己可以和最富的人平起平坐,因为如俗话所说,“动物能把所有人都耍了”。一匹马无论受到怎样的照拂,无论血缘多么纯正,都有可能因不舒服或闹脾气而使它的主人大失所望;反之,一匹名不见经传的马却可能力排众难坚持到底,使它的骑手、驯马师、养马师和主人一夜成名,让上千名卑微的赌马人满心欢喜,使赌注经纪人荷包失血。现代世界中的纯种马不可小觑,名马甚至比多数政治家都出名。最伟大的纯种马有如皇室:人们专门远道而来看它们比赛;它们后代的血统得到仔细的记录,同确定波旁王室或哈布斯堡王室后代的正宗血统一样一丝不苟。可以说,良马即王者。怪不得最早的一批良马造就了国王。

驾驭战车的武士

智人最初遇到的马非常可怜,是被捕猎的食物。在美洲,现代家马(equus caballus)的祖先——马科动物(equus)——被冰河期结束时进入新大陆的美洲印第安人杀绝了种。在旧世界,冰河期过后森林再度生长起来,马因此被挤出欧洲,来到没有树木的大草原上;那里的人先是猎杀它们,后来驯养它们做食物。在黑海以北第聂伯河上所谓“斯托格山(Srednij Stog)文化”的居民点,从公元前第四个千年的村庄遗址中挖掘出来的骨头大部分显然都是被驯化了的马的骨头。石器时代的人吃马肉,而不驾马或骑马,是因为那时的马背部不够有力,承受不了一个成年男子的重量,而人也尚未设计出可以套在马身上拉动的车。无论如何,人和马的关系都十分复杂。拿狗来说,虽然狗是群体动物,但一只狗似乎很容易和一个人建立关系,狗跟随主人可能在12000年前就开始了;而如果人想和某一匹马建立“相互关系”,就必须先把那匹马与马群分开,再单独予以驯服。

而且,石器时代的人没有理由认为马比其他马科动物更加有用。我们现在知道,其他的马科动物,如到处都有的驴、蒙古的蒙古野驴、西藏高原的藏野驴、西印度的印度野驴,以及美索不达米亚和土耳其的中亚野驴,由于遗传的原因,不可能经配种繁殖为体型更大、身材更壮、速度更快的物种。早期的家马外貌酷似现仍存在的普氏野马和直到19世纪仍奔驰在中亚大草原上的欧洲野马;而它们在毛色、大小和体型上又与驴、蒙古野驴和中亚野驴十分相像。基因分析表明,家马有64组染色体,与有66组染色体的普氏野马、有62组染色体的驴和有56组染色体的蒙古野驴各不相同;然而,在石器时代的人看来,它们之间没有什么分别。家马尤其与欧洲野马难分难辨,都是短腿、粗颈、圆肚、鼓脸、硬鬃;欧洲野马现已灭绝,此前一切改进它的外貌或体质的企图显然都没有成功。

开始时,人用来拉车和骑乘的动物是牛,可能还有驯鹿,似乎根本没有想过用马或其他马科动物。公元前第四个千年时,耕作务农的人发现,家养的公牛阉割后变得十分温顺,可以套上原来靠人力拉的犁在田里干活;在树木稀少的大草原或冲积平原上,用耕畜拉雪橇最自然不过了。后来,又给雪橇加上了固定的滚筒,从滚筒进步到安装在固定轮轴上的轮子应该不是难事,因为制陶工人已经在使用轮子了。在苏美尔的乌鲁克城出土的公元前第四个千年期间的一套石壁画显示了从雪橇到带轮雪橇顺理成章的发展。公元前第三个千年的一幅著名壁画叫作“乌尔的旗帜”,里面有一辆由4匹中亚野驴拉的四轮车,那是战场上国王的乘辇,也是他置放武器的平台,上有斧头、剑和矛。这种车用的由两块木头制成的车轮是从最早的实心车轮进化而来的。我们可以假设,苏美尔人发现用中亚野驴拉车比牛更好——中亚野驴跑得更快,也更有精神。

然而,中亚野驴虽然体型稍大,腿稍长一些,但它毕竟是驴,而小时候养过驴子做宠物的人都知道,这种可爱的动物有很大的缺点。它的犟脾气让主人毫无办法;它的痛点非常高,因此鞭子、马刺和嚼子对它作用不大;它只有后臀部能够承重,因此不能在它的背部前方“控骑”;它只有两种步态——走和跑,走起来比人走得还慢,跑起来飞快,刹不住。驴子的这些特点无论怎么配种都没能改变,所以它和蒙古野驴只能做些粗活儿。作为负重动物,驴子的远途跋涉能力和载货能力都非常有限;作为坐骑,它则是最后的选择。

因此,公元前第二个千年开始时,驯化的马开始从肉用转为拉车之用,这应在意料之中。野生的小马体型各不相同,石器时代的小母马肩部离地才有12个手宽(一手宽等于4英寸),但较大的公马的高度可以超过15个手宽。牧人通过畜牧绵羊、山羊和牛已经掌握了初步的配种技术,用这种技术来改良马的品种自然是顺理成章。然而,改良品种可能不会马上奏效。选择性配种的动物生出的头几代通常体型会变小,所以这样配种生出来的马反而不适合当坐骑,拖曳力更是大大降低。此外,利用马来拉车还有一个过去没有的问题。驴子的拖曳力虽然不大,但使用穿过鼻箍的缰绳很容易控制它,它不会拼命地挣肩轭,因为那样会勒得它不舒服;温顺的公牛只需轻轻一挥鞭子,就会拉着连在它突出的双肩上所套的轭架上的车向前走。但是,要控制活泼得多的马,只能用给它戴嚼子的方法——关于马嚼的最好设计,养马的人至今仍争论不休;马的肩部太窄,轭架套不住,而在颈部套缰绳又会压迫它的气管。过了很久,人才逐渐发现,套马的正确方式是给它戴胸带——这个办法是中国人发明的——或者是给它的脖子套上有软垫的颈圈。在找到正确的方式之前,人驭马套马的方法其实是彼此矛盾的:为了指示它前进的方向,或要它改变速度,勒着马嘴把马头拉得向后仰起,这样很容易使马呼吸困难,步子因之放慢。

因此,上套的马不适合拉沉重的车子,也不适合拉公元前第二个千年开始在欧洲出现的深耕犁。这意味着马拉的车需要尽量轻便,于是双轮车应运而生。历史学家斯图亚特·皮戈特在一篇引人入胜并极具说服力的文章中提到了关于交通工具的古今一同、四海皆准的心理,即快速漂亮的车子能提高车主的社会地位,无疑也能增加对异性的吸引力。他认为,从埃及到美索不达米亚,使用带辐条车轮的双轮轻便战车几乎同时突然出现,这是一种“技术的共通”。

新的因素是由新动力提供的速度,而古时的小马要达到高速,车就必须轻便,马也要比过去更有耐久力。用结构工程学的概念来看,实心车轮的牛车可视为缓慢、沉重、用木材建成的压缩结构,而战车则是快速、轻便的木质结构,与弯木轮辋(车轮的部分)和车架合为一体。

如皮戈特指出的,这种战车的出现不可能不产生革命性的效果,哪怕只是心理上的效果:“人类陆上运动的速度一下子加快了近10倍,从牛车的每小时2英里到每小时20英里,现代仿制的埃及古战车用两匹小马拉着轻而易举地就能达到这个速度,因为战车加上挽具一共才重75磅。”(在此值得一提:直到两个世纪前,把偕美女驾车出游视为人生一大乐趣的约翰逊博士还认为,人体能承受的速度不超过每小时25英里。)

然而,战车的效果绝不仅仅是心理上的。它导致了战车武士这个群体的诞生。这些人武艺高强、能攻善战,只有他们能驾驭高度专门化、造价极为昂贵的战车,也只有他们会用与其相配的武器,如复合弓。在他们下面附属着一大群专业人员,如马夫、鞍工、车轮维修工、细木工、弓箭匠等等;要保持战车和马匹处于良好状态,这些人不可或缺。

这些战车御者是从哪里来的呢?绝对不是从西欧的大森林中来的,尽管那里有几块地方可能还有野马存在;西欧的森林对战车来说是一大障碍,那里御车贵族的出现因此至少推迟了500年。他们也不是从两河冲积平原来的,因为那里没有马。干燥、树木稀少、四通八达的中亚大草原无疑是野马的家乡,但尽管大草原除了春秋两季的沼泽期以外非常适合车辆通行,它却奇缺金属和木材这两项制造战车的必要物资,因此也不应该是战车的发源地。这样,通过排除法,关于战车和御车武士起源于大草原和文明的两河平原交界地区的说法看起来是比较可信的。

人们普遍认为,公元前第二个千年期间,一个讲印欧语系语言、强悍好战的“战斧”民族从大草原西部迁移而来,征服了“大西洋沿岸用巨石建造房屋的和平民族”。历史学家威廉·麦克尼尔(William McNeill)在这一观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一群掌握金属制作技术的人向“战斧”民族出售了战车这种造价昂贵但所向披靡的装备技术,使他们得以打败并统治了欧洲石器时代的人民;这群金属匠人自己也迁离了本土,不过是朝着相反的方向,从美索不达米亚迁向北部伊朗的大草原边缘。

从公元前第四个千年开始,这个高原上水源比较充足的地方就聚集了一个个农耕群落;公元前第二个千年期间,那里的农业活动可能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在这些农耕定居点之间和周围的草原上居住着野蛮的游牧民族,他们在语言上与西部大草原的好战民族非常接近。这些牧人通过与农耕群落的接触,日益受到来自遥远的美索不达米亚文化中心的影响。在这种情况下,距公元前1700年之前不久,文明的技术和野蛮的力量似乎发生了至关重要的聚合。

这个聚合就是战车的发明或完善。

为什么战车御者或作为他们直接或间接的前身的游牧民族比他们以狩猎为生的老祖宗和耕地种田的邻居更加好战呢?要回答这个问题,需要考虑一些神经脆弱的人听了害怕的因素,都与人如何杀死或豢养其他的哺乳动物有关。毋庸赘言,农耕活动降低了人的饮食中肉类所占的比例;我们知道,人转向谷物生产必然会减少蛋白质的摄入,因为耕作者把土地用来种庄稼,而不是做牧场;另一个众所周知的事实是,种植者想把家畜多养几年,或是为了多挤奶,或是想让它们长得再大些后再宰杀,或是要用它们耕田,他们不急于一等家畜长大就马上宰了吃肉。结果,务农的耕作者不懂得如何把屠宰的动物分肌劈理,即使想杀死奔跑敏捷的年轻动物,也抓不住它们。原始的狩猎者虽然无疑屠宰的技术一流,但同样缺少捕杀的技能;他们注重的主要是追踪和围困猎物,不是如何精确地发出致命的一击。

另一方面,牧民学习宰杀动物和选择宰杀对象是理所当然的。他们对放牧的绵羊和山羊绝不感情用事;对他们来说,牲畜不过是长着蹄子的食物而已,它们提供奶和奶制品,包括黄油、凝乳、乳清、酸奶、发酵乳饮品和奶酪,但主要是提供肉,可能还有血。不清楚古时候大草原上的游牧民族是否像东非的牧民那样从牲畜身上放血,但似乎有这个可能;他们肯定分批轮流宰杀每年出生的幼畜和年老的成畜,再加上受伤的、畸形的或生病的牲畜。这样的宰杀要求在杀死动物时尽量少破坏尸体及其宝贵的血液和内脏,也要尽量不引起畜群的骚动。干净利落地一击致命,这是牧民的一个主要技能。他们从屠宰的经验中获得的解剖知识无疑也帮助提高了这一技能;畜群中大部分雄性都需要去势,这是学习切割的又一个机会;接生羊羔和照顾畜群所需的粗略的兽医手术技巧也都有助于提高切割技能。

牧民在与文明世界安分守己的农民作战时如此冷血、如此善战,究其原因,他们管理畜群的经验和屠宰的技能起了同等重要的作用。因此,牧民和农民的战斗也许和雅诺马马人及马陵人的试探和拖延的战术无甚不同,也许还加上了程式性的内容。即使存在专业的武士阶层,这一猜测仍然站得住脚;由于没有铠甲和真正致命的武器,所以尼罗河王国在战斗中仍然沿袭了“原始”的习惯,苏美尔人的装备也并不比古埃及人的高明多少。在这样的技术条件下,打起仗来必然战线松散、纪律涣散,战场上战士容易扎堆,像畜群一样。然而,管理畜群是游牧民族的拿手。他们知道何时把一大群牲畜分成易于控制的不同小组,如何绕到侧翼来阻挡牲畜的后退,如何把四散的牲畜拢成一群,如何孤立头畜,如何胁迫大群的牲畜听从指挥,如何杀死选定的几头牲畜却不惊扰畜群,使之继续处于控制之下。

历史上后来描述的所有放牧民族的作战方法都显示了同一种模式。诚然,欧洲和中国作家笔下的匈奴人、突厥人和蒙古人从驾驭战车进步到了骑马作战,他们的战术因此更加有效,但他们作战方法的要素并未改变。作家们写道,这些人并不组建战线,或执意进攻。他们的办法是以松散的半月形队形接近敌人,从侧翼包抄机动力不强的敌人。一旦遇到强烈的抵抗,他们就撤后,意在诱使敌人冲锋追击,打乱编队。只有当在战斗中稳占上风的时候,他们才与敌人开展近身搏斗;搏斗中他们使用锋利的带刃武器砍杀,经常会砍掉敌人的首级或四肢;他们对敌人的武器轻蔑不顾,只穿戴最起码的护身甲。为占到优势,他们使用复合弓这个强大得令人恐惧的武器从远距离发射一阵阵箭雨,使敌人肝胆俱丧。公元4世纪的阿米亚诺斯·马尔塞来努斯(Ammianus Marcellinus)写道:“战斗中,他们狂叫着成群扑向敌人。遇到反抗后,他们散开,但又以同样的速度卷土重来,任何挡路的东西都被踏碎踢翻……他们从极为遥远的距离外放箭的技能无与伦比,箭头是削尖的骨头,和铁一样尖利致命。”

直至今日,学者们仍就复合弓出现的时间争论不休。如果对一块苏美尔的石碑解释正确的话,也许早在公元前第三个千年时,人就开始使用复合弓了;到公元前第二个千年,复合弓的存在已是不争的事实,因为现存于卢浮宫的公元前1400年的一个金碗上明明白白地刻有它特有的洋葱形或“反曲”形状——那是我们所熟悉的“丘比特的弓”的形状,在华托和布歇笔下,法国的廷臣被丘比特的箭射中后个个神魂颠倒。复合弓不可能一下子出现,它的结构十分复杂,和战车一样,一定经过了几十年,甚至几世纪的多次改进,才最后定型。它在公元前第二个千年达到完善后,直到19世纪被更好的武器取代之前从未有过变化(最后使用它做战争武器的是满洲旗兵)。它包括一段细木条,或由几层木头压成的木条,外侧(“弓背”)用胶粘上一段有弹性的动物筋,内侧(“弓腹”)粘上成条的可压缩的动物角,通常是野牛角。胶用熬化的牛筋和牛皮做成,加上少量用鱼骨和鱼皮熬制的浆汁,涂上后可能需要“一年多的时间才能干透,涂抹时必须严格控制温度和湿度……制胶和上胶需要很高的技巧,经常成为一种神秘的、半宗教的仪式”。

制作复合弓首先要准备好5块普通的或叠压的木条——一块中央把手、两块延伸柄、两块弓端。把它们粘在一起形成木头“骨架”,然后用蒸汽熏压成弧状,以后安弓弦就安在翘起的两端。下面要把蒸汽蒸过的成条的角粘在“弓腹”上。接下来把弓弯成圆形,把翘起的两端对起来捆牢,在“弓背”粘上动物的筋。然后就让它慢慢地“醒”,只有当它的一切部件都牢牢地成为一体后,才解开捆住它的绳子,给它上弓弦。给放松了捆绑的复合弓安弓弦需要很大的力气和技巧;弓的“拉力”通常以“磅”计算,一张复合弓的拉力可以达到150磅,而用一根小树做的简单弓或“单体弓”的拉力就弱得多了。

长弓的拉力和复合弓不相上下。到中世纪末,西欧的制弓匠学会了使用把树木的心材和边材合在一起的材料来制弓;它的原理也是利用弹力和压缩力的互相作用,箭手拉开弓时积蓄了压缩力,手指一松即释放了所积蓄的能量,使箭飞射出去。然而,长弓的缺点也正在于它太大了,只能由步兵的弓箭手使用。复合弓比较短小,安好弦后只有从人的头顶到腰部那么长,因此最适合在战车上或在马上使用。复合弓的箭比长弓的箭轻,最理想的重量是一盎司,但仍能达到300码的射程(记录表明,依惯性飞行时飞得更远),准确度也很高,100码开外就能穿透铠甲。箭轻反而更好,牧民武士可以携带大量的箭——箭囊里能装50枝箭,通过向敌人发射箭雨使其无还手之力,因此而赢得战争。

战车弓箭手或马上弓箭手的简单装备3000多年来一成不变。最核心的是弓、箭和放箭时保护拇指皮肤的扳指儿;重要的配件有箭囊和弓盒,用来保护弓箭不受温度和湿度变化的影响(温度和湿度都会降低弓箭的射程和准头)。这种装备在对复合弓箭手的最早描绘中可以看到,今天在伊斯坦布尔的托普卡比宫展览的18世纪奥斯曼苏丹王王室宝器大部分都是复合弓装备。马背上的人的世界中还有许多其他东西也一成不变,包括帐篷、地毡、炊事用具、服装和游牧民族的简单家具。游牧的牧民把东西装在箱子里,把两个箱子用绳子连起来,一边一个驮在牲口背上,他们使用的锅和烧水壶是圆底的,便于摞在网篮里;突厥人用作战鼓的铜鼓其实就是在游牧民族用的大锅口上绷上皮子做成的。

除了装备和对动物习性的熟悉,随时可以拔营出发也是战车武士善于侵略性作战的原因。一切战争都需要运动,但对习惯定居的人来说,哪怕是短距离的运动也困难重重。他们的装备笨重难移;他们缺少可随时征用的运输手段,尤其是拉车的牲畜,因为田里的活计也需要牲畜;人和牲口的口粮都散碎而不易运输。习惯定居的人受不了露宿,但又没有帐篷;天气不好时,他们要躲避雨雪,没有防水的衣服;吃饭要定时,还要做熟。农民比工匠能吃苦,希腊人认为,农民因为从事叫作“ponos”的辛苦农活,所以锻炼得最适合打仗;但即使是农民和游牧的牧民相比也太娇气。牧人总是在运动中,吃喝要抓时间,无论刮风下雨都在路上,只需要最起码的生存条件。他的全部财产一声令下即可马上打包,他的口粮随着他拔营起寨逐水草而行。即使是特别受上天眷顾,冬夏有固定草场,可以按季节赶着畜群迁移的牧民也比定居的农民能吃苦得多。在贫瘠的大草原上,古时候各个游牧部落必须为了不多的几块牧场你争我夺,练成了世界上最强悍的民族。

美国汉学家欧文·拉铁摩尔在1926—1927年间沿着公元前第二个千年那些把战车带到中国的人可能走过的路,穿越了印度和中国之间1700英里的不毛之地;古人一路走来,经过一个个绿洲,花了几代人的时间。拉铁摩尔回忆说,和他一起旅行的大篷车队的人

变成了游牧的牧人。他们许多敬神的仪式和自保的禁忌不仅传自蒙古人,而且也是出于游牧民族最原始的本能。他们努力讨好安抚各种精灵神怪。在这片光秃秃的无主土地上,危险四伏、资源稀少;他们这些到处游荡的野蛮人无时无刻不提心吊胆,而精灵神怪就暗地里跟在他们后面,藏在他们的帐篷附近。从在第一个营地搭起帐篷开始……火和水就有了特别的意义。每当在一个新地方架起帐篷后,烧好的第一壶水和做好的第一锅饭都必须拿一点儿扔到帐篷外。

即使大篷车队的食物和水味道很差,难以下咽,也不能破了这个规矩。

我们黎明起身,先……用最粗糙的茶梗、茶叶和茶末煮茶……在煮好的茶里放入炒过的橡子面或炒小米搅拌成稀糊糊喝下去。小米看起来像是鸟食,实际上也真是用来喂鸟的。中午时分,我们吃一天中唯一一次真正的饭,是用半熟的面团做成的。我们自带白面,每天都做同样的面团。在面粉里加水,揉成面团,然后揪成小疙瘩或切成粗面条……我们之所以喝那么多茶,是因为水不好。未经烧开的水绝不能喝……我们在各地都是从井里打水,各地的井水都含有很多盐、碱,我想还有多种矿物盐。有时水咸得简直没法儿喝,有时苦味很大。最糟糕的水……是稠的,几乎发黏,又苦又涩,难喝得要命。

拉铁摩尔遇到的游牧民族在喝茶和吃面粉这类生活习惯上也许与公元前第二个千年的游牧民族有所不同,但在其他方面,他们的生活方式恐怕没有多少选择的余地,都同样受制于大自然的无边威力、多变难测和极端严酷。对任何能缓解如此艰苦的生活条件的事物,人一定都趋之若鹜。我们应从这个角度来考虑战车和复合弓这两个了不起的物品为什么起源于文明世界和游牧世界的交界处,至于它们如何起源,也许不必过分费力追究。

战车的基本部件,即轮子、车身、轴杆和金属配件,是文明的产物,因为它们的前身是为做农活和造房子所用的比较笨重的工具。至于是谁改善了这些部件,造出了可长途驱驰的轻便战车,考古学家至今仍各执一词,但他们没有讨论的问题是,战车是做什么用的。要找出这个问题的答案,可以看一看人把战车用于何种用途:当然用它来打仗,但也用它来打猎。战车不怕路面的崎岖,猎人可以凭借它用复合弓射杀猎物,许多埃及和美索不达米亚的出土文物都有这样的描绘;中国周朝的诗歌也表明战车是打猎用的车辆。

既然如此,战车和复合弓之所以同时出现,也许是因为它们满足了牧人的一个关键需要——为他提供了比奔跑更快的驱赶畜群的手段,也使他的机动性大为增加,能追上狼、熊和大型猫科动物等骚扰畜群的捕猎动物,或至少与它们相去不远。对用复合弓猎狼的猎人来说,战车绝对是出色的平台。猎人在战车上准确射杀跑动的猎物并不比以后的人骑在马上射猎更难,可能反而比较容易。后来,定居民族看到马背上的民族一面纵马驰骋,一面放下马缰拿起弓来一箭射倒猎物,不禁啧啧称奇。约翰·吉尔马丁(John Guilmartin)说,他们有这种本领是因为“大草原上的游牧民族花(无穷无尽的)时间……放牧守护牲畜,因此他们必须一直骑在马上,但没有别的事做……除了不断练习射箭……大草原上,人和动物都是动态的,无论是为了找食还是为了别的目的去射猎,目标都在不断的运动之中,所以需要经常练习射箭才有可能一箭中的。”如果把这段话里的“骑在马上”改为“驾驭战车”,意思仍然不变,解释也同样有理。

接近公元前第二个千年中期时,学会了制造和使用战车以及复合弓的人发现,他们若是用原来为对抗攻击畜群的捕猎动物所采取的强悍手段来攻击定居民族,可以所向无敌;他们是怎么发现这一点的就不得而知了。侵略者驾着战车从高地冲到宽阔的大平原上,打得美索不达米亚人和埃及人死伤累累,他们自己却毫发无损。面对成群没有铠甲的步兵,他们只在100~200码开外围攻,每辆战车的人员——一个驭车手加一个弓箭手——每分钟就可能射死6个人。10辆战车作战10分钟能造成500人以上的伤亡,这对当时人数不多的军队来说相当于索姆河战役的损失。面对这样不可战胜的强敌,被侵略的一方只有两个选择:或四散逃跑,或认输投降。对驾车来袭的侵略者来说,无论对方是逃是降,他们都能抓住众多的俘虏,然后可能很快就把那些俘虏当作奴隶卖出去。

普遍认为,大草原和文明社会之间最初的互相渗透是由长途商贩促成的。他们带着布匹、廉价的首饰和加工过的金属去和野蛮人交换他们能提供的有价值的物品,包括毛皮、锡,还有奴隶。无人知晓奴隶贸易是如何开始的。对习惯于成群驱赶四脚动物的游牧民族来说,这应该是很自然的事;特别是当牧民聚在一起庆祝节日的时候,外面的人也趁机携带货物前来,如拉铁摩尔所指出的,这种聚会“常常会变为集市”,而这样的集市可能就是最初的奴隶市场。如果牧民学会了抓获奴隶,然后把他们运到大草原的聚会点去出售,那么就可以设想,他们后来从高原挥师前去征服平原时,已经熟谙于抢夺奴隶和管理奴隶,并能够通过依附于他们的奴隶阶层对被他们征服的人民实施权威。

也许这就是为什么那些强悍的入侵者虽然人数不多,却不仅打败了比他们多得多的对手,而且还维持了一段时期对被侵略者的统治。驾驭战车的统治者也是奴隶主,这一点似乎是无可辩驳的。当然,战车出现之前,美索不达米亚和埃及就有了奴隶制,但驾驭战车的征服者可能进一步加强了奴隶制,特别是奴隶贸易。奴隶制传入欧洲可能是由来自小亚细亚的迈锡尼人带来的,但他们迁移到欧洲时并没有带来战车,到了公元前第二个千年中期才开始使用战车;同时,战车突然成为中东人作战的主要装备。中国的奴隶制始于商朝,而根据《梨俱吠陀》,印度河谷的战车征服者确立了奴隶制,成为后来种姓制的基础。

战车的迅速推广不应令人吃惊。当时可能出现了战车工业和战车市场,犹如今天的高科技军火工业和军火市场。新独立的第三世界国家花硬通货从中购买所谓的“尖端”武器,还认为买的那些轻便和易于运输的武器完全物有所值。战车技术一旦完善,复制起来应该不难,运输和出售更是容易;埃及的一幅约公元前1170年的浅浮雕显示一个人扛着一辆战车,复制的战车重量还不到100磅,这样看起来,浮雕里的人肩扛战车并非什么了不起的本领。战车的销路这么好,各地的工匠只要掌握必要的技术,必定争相生产。实际上,这一销路好、价钱高的产品生产的限制因素不是缺乏技术或原材料,而是缺少合适的马匹。拉战车的马必须经过千挑万选和严格训练。所知最早的马匹训练在公元前13世纪和12世纪的一批美索不达米亚文件中就有记载,如果其中关于驭马术的复杂词汇可作为依据的话,很早就开始训练马匹的花样骑术动作了;那时与现在一样,年轻的马儿顽劣难驯,无论以什么语言写下的叙述均证明了这一点。

至于谁是第一批驾驭着战车征服其他民族的人,可以从语言中寻找线索。入侵埃及的希克索斯人发源于阿拉伯沙漠北部边缘的半肥沃地区,讲的是一种闪米特语言。分裂并推翻了汉谟拉比的美索不达米亚帝国的胡里安人和加喜特人来自底格里斯河和幼发拉底河在山中的源头一带,那里至今仍是世界上民族组成最复杂的地区之一;加喜特人的语言无法确定,属于小亚细亚语系,而在今天的土耳其建立了帝国的胡里安人讲一种印欧语言。入侵印度的雅利安人也讲印欧语言;在中国建立了商朝的驭车民族可能来自伊朗北部——也许是阿尔泰山中伊朗文明初具雏形的中心地带。

驭车霸主的身份模糊难定,这正表示了他们的主要特点:他们是破坏者,不是创造者,他们后来实现了文明靠的是采纳被他们征服的人民的礼仪、制度和宗教,而并未发展出自己的文明。美索不达米亚的汉谟拉比帝国成立于乱世之中。当时,叫作古提人和埃兰人的边民到处捣乱,弄得天下不宁。汉谟拉比帝国重掌了萨尔贡曾经行使的权威,再建了与萨尔贡时代相似的官僚制度和专业军队,以巴比伦为中心统治着整个帝国。然而,这个亚摩利人帝国的军队仍然是步兵,当公元前17世纪驾着战车的加喜特人和胡里安人冲破了帝国的边界大举来犯的时候,帝国的步兵完全抵挡不住。入侵埃及的希克索斯人虽然实际上成了埃及北部的统治者,但他们首先自己实现了埃及化,把埃及的一位神明奉为国神,还采纳了法老的行政方法。商朝似乎也采纳了中国北部原有的一种文化,没有带来自己的文化。铭文显示,商朝统治者善于驾车狩猎,用复合弓猎杀老虎和大角牛这类大动物;他们用活人献祭,可能是用奴隶,可能也用战俘。出土的墓葬品表明,只有他们有权使用青铜制品,他们治下的农民仍然使用石制工具。最终,在公元前1050—前1025年间,商朝被南方一个本地的王朝——周朝——推翻。周朝的人是从另一个来源学会了使用马匹和战车的。

驭车者在世界各地的暴政都很短命。似乎只有驭车入侵并统治了印度河文明的雅利安人不是因内乱垮台的,但是,有些学者认为,佛教和耆那教的兴起就是当地人民对雅利安人设立的种姓制度暴政的反应。约公元前1567年,埃及新王国的创始人阿摩西斯(Amosis)重振法老的雄风,把希克索斯人赶出了埃及。其他的驭车民族,如安纳托利亚——即现代土耳其——的赫梯人和现代希腊的迈锡尼人都是在公元前1200年前后被弗里吉亚人和多利安人这两个希腊北部的民族推翻的。可能正是迈锡尼人摧毁了克里特岛上的米诺斯文明,也是他们给了荷马创作描述特洛伊战争的史诗的灵感。然而,意义最为重大的是,美索不达米亚当地的人民在亚述乌巴列(Ashuruballit)国王的领导下,于公元前1365年左右打赢了反抗赫梯人统治者的旷日持久的战争,重新建起了他们古老的帝国,因其首都亚述尔城而得名亚述帝国。

我们对亚述人的印象来自在尼尼微和尼姆鲁德出土的精美无比的皇家艺术。从出土的艺术形象来看,亚述人似乎是驭车的民族。他们的国王和贵族肯定是驾驭战车的熟手,埃及新王国的法老后来也学会了驭车。然而,他们的祖先却不会驾车。必须看到,武士统治古老的神权国家产生的最重要、最持久、最凶险的结果是文明世界中国王作用的改变。古王国和中王国时期的埃及人很少打仗,就连萨尔贡的常备军队比起后来的亚述军队来,也如同一群乱哄哄的没头苍蝇。亚述人和埃及人从驭车民族那里学到了大规模作战的技巧和行为守则,各自在自己的势力范围内成了霸主。新王国的法老驱走了希克索斯人。在后来的年代里,埃及的军队乘胜前进,把埃及的边界远远扩展过尼罗河,一直延伸到叙利亚北部的高地。美索不达米亚的千里沃土缺乏天然屏障,四周强敌环伺、虎视眈眈,这使美索不达米亚文明永远如芒在背。亚述人赶走了胡里安人以后,主动出击,逐渐扩大了他们这个世界上第一个多民族帝国的版图,包括入了今天的阿拉伯半岛、伊朗、土耳其,以及现代叙利亚和以色列的全部领土,因而解决了这个一直困扰着美索不达米亚文明的问题。所以说,战车造就了好战的国家。战车本身也成为作战军队的核心。

战车和亚述

公元前8世纪,亚述的军队已成为睥睨六合的劲旅;它的一些特点为后来其他的帝国所竞相仿效,有些甚至流传至今。首先是后勤安排,包括给养库、运输队、架桥队。亚述军队是第一支名副其实的远程军队,能到离基地300英里远的地方去打仗,行军的速度直到内燃机车出现之前无人能及。

亚述人不把钱花在铺路上,那样做没有多大意义,因为气候极为干燥,下起雨来却又雨势凶猛,会把没有铺柏油的道砟冲走。但是,全国建有四通八达的皇家公路网,考古学家发掘出了大量的泥版,上面用楔形文字记录着土地登记的信息,里面经常提到皇家公路,以其作为田地的地界。军队的骑兵沿着这些公路能够以每天30英里的速度前进。即使对现代的军队来说,这个速度也是不慢的。当然,在中央平原以外的地方,或进入敌人的地盘后,道路的条件就差了,需要工兵在上山时或过山口时修筑道路。方便时还利用水运,虽然底格里斯河和幼发拉底河都不利于航行,因为水下有暗礁,而且不同季节的水流变化很大。公元前7世纪初,赛纳克里布(Sennacherib)带着叙利亚的造船工人到尼尼微建造船只,准备对现代伊朗南部的埃兰用兵。他显然想要地中海航行的那种海船,但美索不达米亚河边的造船工人没有那个技术。船造好后,由腓尼基海员操舟沿底格里斯河前行,到船无法再往前航行的时候,用人力拉入一条通往幼发拉底河的运河,从那里驶入波斯湾,在那里装上士兵和马匹,去埃兰登陆。

军需品、各种战争材料、战车和马匹储存在大仓库中,称为“ekal masharti”,意思是“列兵之宫”。公元前7世纪的亚述国王以萨哈顿(Esarhaddon)说,尼尼微的列兵之宫的建造者是“在我之前的国王……为军营提供必要物资,照料马匹、骡子,管理战车、作战装备和战利品”;它的“地方不够大,没法训练马匹和练习驾车”。无从得知军队开往战场时携带多少干粮,亚述人似乎主要靠在敌人的土地上抢粮。公元前714年,萨尔贡二世对北方强国乌拉尔图作战时,记录下他向一个被攻克的敌方碉堡送去了“谷物、油和酒”,但公元前703年,他的儿子赛纳克里布在美索不达米亚南部对迦勒底人作战时,却“让战士们吃光他们椰枣园里结的枣子和他们平原上的庄稼”。当时和后来一样,大军每到一处,都把敌人的粮食吃光,吃不下的就运走,然后毁掉敌人的土地。萨尔贡二世在对乌拉尔图的最后一次战斗中,破坏了灌溉水渠,抢劫了粮仓,砍倒了果树。

萨尔贡如此穷凶极恶,也许是因为仗打得很艰难;他的部队“无数次翻越大山”,“军心动摇,有哗变之虞。我无法减轻他们的疲惫,没有水让他们解渴”。作战地区在扎格罗斯山脉以北的凡湖和乌尔米耶湖之间的崎岖地带,那里至今仍被认为是大部队难以穿越的地区。就是在如此险峻的地方,亚述的工兵展示了他们的非凡身手。萨尔贡记录说,在乌拉尔图战争中,“我给我的工兵配发了坚硬的铜(可能是青铜)镐,用来砸石头就像砸石灰岩那么容易,他们把陡峭的悬崖峭壁刨成碎块,铺了一条好走的路”。亚述军队走水路更是得心应手。几世纪前,亚述拿西拔在对南边总是寻衅滋事的巴比伦作战时,“在哈里迪城那里渡过幼发拉底河……乘坐着我做的船——是我一路运来的皮船”。时至今日,伊拉克人还在用这样的皮船,它们可能是吹胀的单个羊皮筏子,但更有可能是叫作“克勒克”(kelek)的筏子——用木板做成筏面,下面安着好几个充气的羊皮囊。亚述军还用芦苇做船,今天,生活在底格里斯河和幼发拉底河交汇处沼泽区的阿拉伯人仍在用芦苇船。亚述时期的浅浮雕显示了用芦苇船把拆散了的战车运过河流的景象。

亚述人的军事组织也具备了后来帝国军队的特点。首先,亚述帝国似乎是第一个征募士兵没有民族歧视的强国。它推行残酷无情的人口政策,为了确保国内安全,把有异心的人赶出家乡,强行迁移到遥远的地方,正如奥斯曼帝国和斯大林后来所做的那样;但与此同时,它又很乐意把治下的各族人民以及战俘召入行伍,只要他们对帝国忠心不二。把这些不同的人黏合在一起的是语言和共同的宗教:亚述人信奉一种原始的一神教,主神叫阿舒尔;他们的官方语言向其他语言开放,接纳其他语言的词汇,允许它们与官方语言同时使用,以利沟通。另外,像后来罗马帝国的情形一样,亚述帝国治下不同民族的人在军队中常常是主力军的附属军团,使用自己特有的武器,如投石索或弓箭。他们可能也在围城战中做工兵,在亚述的艺术作品中可以看到他们攻打城墙的墙基、挖坑道、建造围城兵营,或使用围城器械。亚述人特别善于攻城。赛纳克里布攻打耶路撒冷的希西家(Hezekiah)的战争在《圣经·旧约》的《列王纪(下)》第18章中有所记载;据赛纳克里布的描述,“(他)不服从我的管辖。我下令建造路坡把攻城槌推上来,用步兵进攻,挖坑道,打破城墙,还动用了攻城塔车,就这样围攻并拿下了他的46个筑有高墙的城,还有周围数不清的村庄……至于他本人,我把他关在耶路撒冷他自己的王城里,像笼子里的鸟”。希西家没有做到宁死不屈,低头投降了,同意向赛纳克里布称臣纳贡。

尽管亚述的军队具备了帝国军队的许多特点,但它内心仍然是一支驾驭战车的军队。公元前691年,赛纳克里布在和埃兰人作战时,让他的宫廷史官记录下他如何“用标枪和弓箭穿透敌军战士”。

埃兰国王的大将军和他的一干贵族……被我像宰羊一样割断喉管……我训练有素的骏马奔驰腾跃,踏入他们的血流成的河;我的战车轮子溅满了鲜血和污秽。我杀得敌人尸横遍野……(有一些)套着马的战车,驭车人在激烈的战斗中丧了命,所以没有人驾驭;那些马不停地(在战场上)跑来跑去……至于(埃兰人的盟友)迦勒底人的那些酋长,我的猛攻把他们吓坏了,以为见了魔鬼。他们丢弃了帐篷,拼命逃跑,脚下踩着他们自己士兵的尸体……(恐慌中)他们吓得在战车里屎尿齐流。

如此逼真的细节说明,这是场你死我活的战斗;起因可能是埃兰人阻挡了赛纳克里布的军队去往底格里斯河的通路,因而像赛纳克里布的书记官指出的,也切断了他们的水源;如后来的事实经常证明的那样,这类情况下的战斗不是可打可不打,而是非打不可。然而,萨尔贡和乌拉尔图的最后一次战斗却表示出了一丝骑士品质:乌拉尔图的国王鲁萨给亚述人下了战书。

驾驭战车的大人物和后来的骑士一样,可能已经想到,他们之间的争吵最好通过二人对决来解决,步兵和其他的随从遵命在后方大致组成战斗线;如果战胜了,就由他们抢夺战利品;如果失败了,也由他们来承担后果。中国周朝的驭车武士明显有一套骑士的行为守则,记录表明周朝之后的春秋时期也是如此。公元前638年,在楚宋两国的一次交战中,宋襄公的作战大臣两次请命趁敌人尚未结阵之机发动攻击,理由非常合理,因为“彼众我寡”,但宋襄公拒绝了他的请求。在宋军兵败,宋襄公自己也受了伤后,他为自己的决定做出了这样的辩解:“君子不重伤,不擒二毛……寡人虽亡国之余,不鼓不成列。”在驾驭战车的中国贵族的思想中,君子不为的其他做法包括在敌人逃跑中战车出了毛病时乘人之危(君子甚至可能会帮助他)、打伤国君、乘敌国国丧期间和出现内乱时发动进攻。

宋国后来的另一次战争中发生的一件事最好地说明了君子交战的行为:宋国公子的对手箭上了弦,射出后没有射中,但宋国公子还没来得及搭箭,对方已经又搭上了一支箭。宋国公子大呼:“僭先匪待,小人之为也。”(也就是说不是君子)。对手遂停手等他射箭,结果被他一箭射死。

这些规矩适用于决斗或者勇士之间的仪式性对抗。这样的对决需要事先做好安排。用战车进行的战斗似乎是可以事先安排的。乌拉尔图对亚述下战书挑战;春秋时代的中国人鄙视突然袭击,打仗时通常事先派使者安排好时间和地点;他们还要求耕田时给战车留出行动的地方,有很多铭文记载需要在战斗前填满水井和灶坑,以便让战车通过。即使在现代战斗中,如果需要武器的较量,也得准备战场;关于战场上的某些行为,法律上有明文规定,如必须标明雷区。古时候,后勤方面的困难经常是难以逾越的,把一支军队运到另一支军队左近要费九牛二虎之力,连续一两天在同一个地方给一支军队供应膳食简直难于登天。在这样的情况下,自然应该整平战场,使武士的战车得以行动自如。公元前331年,亚历山大大帝在底格里斯河附近的高加米拉战场大败波斯人。他的对手——波斯国王大流士——不仅在开战前把战场弄得平平整整,而且还开了3条战车用的“跑道”。还应指出,亚历山大的手下曾恳求他趁夜偷袭,但被亚历山大拒绝;理由是如果打输了,他会蒙羞;即使打赢了,也胜之不武。

当亚历山大骑着他的名驹布塞弗勒斯打败了大流士时,战车作战已经有了将近1500年的历史,并逐渐开始过时;只有处于文明世界边缘的人,如反抗罗马入侵的不列颠人,还仍然将其作为战争的利器。然而,尽管战车流行了这么多年,但是我们并不清楚地了解它的性质;古史学家就战车的用途各执一词。比如,顾立雅教授认为,战车在中国人的战斗中是一个“机动的制高点”,他还引用奥本海默(Openheim)、威尔逊(Wilson)和格特鲁德·史密斯(Gertrude Smith)几位教授的话,说战车在埃及用作指挥所,在美索不达米亚和希腊用作战场运输工具;另一方面,M·I·芬利(M.I.Finley)教授则认为,荷马把战车描述为去参加战斗的“出租车”,那是他自己那个时代的做法,而《伊利亚特》中的人物在他们的时代采用的作战方法是不同的。

芬利的意见很有道理。宫廷艺术可能会渲染胜利,也可能会以古物为象征借古颂今,但它的性质决定它不能有嘲讽之意。所以,当骑士阶层的思想和服饰在维多利亚时代再度流行时,绘画中的女王丈夫身着甲胄看起来很自然,但若是把希特勒画得跨马披甲就太荒谬可笑了。显然,埃及的法老、亚述的国王和波斯的皇帝不认为自己被描绘为从战车上用复合弓射箭有什么可笑。他们的宫廷艺术家也许夸张了主上在战斗中的表现,但如果这些大人物希望被表现为驭车箭手的话,就可以推断,从公元前1700年左右战车出现到约1000年后它让位于骑兵,御车射箭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是赢得战争的主要手段。

前面已经说过,最初使用战车的武士的优势在于他突然间极大地提高了在战场上行动的速度,在于他的复合弓可以远距离致人死命,也在于他的文化把杀戮视为理所当然。所有这些优势随着时间的推移都逐渐销蚀。对一种新武器的熟悉并不会导致轻蔑,但会激发反措施。遭到战车攻击的民族自己也获得了战车;不驾车作战的人学会了专打敌人拉车的马,组成防战车的列阵,使用防箭的盾牌,利用崎岖的地形使战车无法驰骋。尽管如此,既然对敌的两军将领都认为驭车作战是大出风头的事,双方就一定有默契,务必使战车在战斗中有用武之地。我们已经看到,程式或仪式在人类关于作战方式的概念中根深蒂固,只是因为到了后来,打仗一定要分出你死我活,作战方才不再遵守程序和仪式,但战争并非从来是必须打得你死我活的。

有记载的第一场战车战发生在公元前1469年巴勒斯坦北部的美吉多(Megiddo)。这场在埃及法老图特摩斯三世带领的军队和由希克索斯人领导的反埃及联盟的军队之间的战争几乎没有流血即告结束。美吉多一般也算作历史上我们知道日期、地点、作战双方和战斗情况的第一次战役。当时刚刚即位的图特摩斯三世积极推行埃及的新战略,对侵入他的尼罗河王国的外来人予以迎头痛击。他召集起军队,以每天10—15英里的速度——这是很快的行军速度——沿地中海海岸前进,然后经过加沙开进叙利亚边界的山区。敌人似乎觉得险峻的地形会阻拦他的来袭。通过大山有三条路可到达美吉多城;法老不顾劝阻,选择了最难走的一条,理由是可以攻敌之不备。大军走了三天,最后一天用来经过还不到两辆战车并行宽度的一个山口。那天晚上,图特摩斯三世在美吉多前面的平原上扎了营,第二天早上即布阵准备战斗。敌人也到了,但当他们看到埃及军队的两翼一直延伸到山谷的两边,法老在阵地中央的战车上亲临指挥的时候,一下子被埃及军队的气势镇住了,士气涣散,惊慌地向后方的美吉多城逃去。图特摩斯下令追击,但他的士兵在追击的路上停下来抢劫敌人留下的帐篷,结果让敌方的两支主力逃入了美吉多城。埃及人围着城修了一道壁垒,防止援军到来,但筑有高墙的美吉多城里有充足的水源,所以与埃及人对峙了整整7个月。这场战斗中只杀敌83人,活捉340人;然而,逃进城中的败军没有重整旗鼓,被围困的反埃及联盟的各位国王最终开城投降,把自己的孩子送出去做人质,并哀求法老“让他们呼吸生命的空气”。

埃及人这次胜利最宝贵的战利品是马匹,共缴获了2041匹战马;既然他们那时可能依然要进口纯种马,所以这些马匹一定是对他们战车部队的重要补充。没有记录表明美吉多战役中双方各投入了多少辆战车。但200年后的公元前1294年,拉美西斯二世在叙利亚南部奥龙特斯河边的卡迭石击败赫梯人的军队时,埃及军队似乎有50辆战车和5000名士兵;拉美西斯二世继承了新王国咄咄逼人的政策,在远离尼罗河三角洲的埃及战略势力范围的边缘主动挑起战争。一说赫梯人军队的规模大得多,有2500辆战车。这一定是夸大其词,若使用那么多战车会使战线长达8000码;但埃及的一幅描绘此次战争的浅浮雕显示了52辆战车,表明投入的战车数量相当多。

关于赫梯人是否使用复合弓有些疑问。出土文物显示,他们的战车武士通常是矛手,这可能说明了埃及人为什么能够在卡迭石幸免失败。无论如何,在美吉多和卡迭石,战车作战尚未达到公元前8世纪亚述帝国最强大时那么发达的程度。武器系统需要很长的时间才能被完全吸收,系统越复杂,时间越长。战车这个武器系统十分复杂,不仅包括战车本身,而且包括复合弓、马匹及其所有配套设备,而对被驭车的统治者征服的人民来说,这些都是他们所不熟悉的。若说埃及人和赫梯人驭车都不熟练,战车的潜力要等到以后亚述人发展起他们的战术时才得到充分发挥,那也一点儿不令人吃惊。到亚述人的时代,战车很可能像萨尔贡和赛纳克里布的书记官描述的那样,成了震惊恐吓敌人的武器。训练有素的马匹在驭手的驾驭下拉着战车疾冲而来,车上的箭手射出阵阵箭雨;战车成队行动,驭手训练有素,彼此呼应,两军战车之间的战斗一定就像我们现在的装甲车作战,谁能把对方的战车多破坏几辆,谁就打赢了战斗,而不幸地或愚蠢地挡了路的步兵则像谷糠一样被四处抛开。

战 马

在战车最辉煌的时候,这个武器系统中的一个部分脱颖而出,那就是马。一说是亚述人促成了这一革命。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正是这一革命导致了亚述帝国的垮台。

自从公元前第二个千年以来,文明世界就开始骑马。公元前 1350年的埃及艺术就有骑马的形象,公元前12世纪的浮雕显示了骑马的战士,有一幅浮雕描绘了骑在马上的战士在卡迭石战役中作战的情景。然而,他们都不是骑兵。他们骑的马是光背,没有马镫,他们骑马的位置靠后,接近马臀,不是前控的位置。这说明那时马的背部还不够强壮,使人无法采取现代的骑姿。然而,到了公元前8世纪,亚述人通过择优配种繁殖出了一种由肩部承重,使骑马人的位置得以前移的马匹;马和骑手之间也发展出了足够的配合,人可以在马奔驰之中开弓射箭。不过这种配合,或称骑术,仍不够默契,人还是不能放开缰绳;一幅亚述的浅浮雕显示骑兵两人一组,一个人用复合弓射箭,另一个自己骑着马,还帮射箭的战友拉着缰绳。如威廉·麦克尼尔所说,这其实是没有战车的战车作战。

不过,大草原上的人骑马的历史可能比文明世界还要久远;在马背上射箭的做法可能从亚述人那里又流传回了大草原,被那里骑术更精良的人学到了手。我们知道,直到萨尔贡二世统治时期,马匹仍然由大草原供应;大草原的人每年把未经驯服的马驹抓住驯养好,然后卖给亚述。骑射技术反向流动完全是有可能的。

无论如何,亚述帝国的消亡是由于公元前7世纪末一个叫作斯基泰的骑马民族的入侵。斯基泰人来自伊朗,他们的起源地可能远至中亚东部的阿尔泰山。他们好像是跟着另一个也是来自伊朗的骑马民族辛梅里安人后面而来的。辛梅里安人大约在公元前690年侵入小亚细亚,横行霸道,搅得天下大乱。斯基泰人到来时,亚述帝国的边境上正强敌环伺——北面是巴勒斯坦,南面是表面上称臣的巴比伦,东面则是伊朗的米底人。这些威胁本来可能可以抵挡得住,亚述过去也曾应付过类似的情况。然而,公元前612年,斯基泰人和米底人及巴比伦联手围攻名城尼尼微并取得了成功。两年后,亚述帝国的最后一位国王在哈兰大战斯基泰人和巴比伦人的联盟,虽然有埃及的帮助,但依然败北。公元前605年,亚述帝国落入了巴比伦的掌控之中。

巴比伦很快又亡于波斯之手,波斯是世界文明中心的最后一个大帝国,但它的力量不在于任何先进的军事技术,打仗归根结底还是靠战车。虽然招募了步兵雇佣军,还训练了波斯贵族做骑兵,但波斯皇帝打仗时用的仍然是战车武士;当波斯皇帝大流士遇到了掌握革命性军事手段的敌人时,就完全没有招架之力。大流士的帝国落到了亚历山大继任者的手中,亚历山大大帝去世一个多世纪的时间内,他创立的军事制度一直保护着帝国的安全,尽管基础不太稳固。但是,在把大草原与喜马拉雅山和高加索之间的农耕土地分隔开来,长达1500英里的边界线上,战车战术和亚历山大的欧洲战术都抵挡不住气势汹汹的骑马民族,文明世界在他们面前不堪一击。所以,公元前7世纪第一批侵入美索不达米亚的斯基泰人预示了后来2000年的袭击、抢劫、掠奴、杀戮,有时还有征服。在中东、印度、中国和欧洲这些文明地区的外缘,这样的袭扰循环往复、连续不断。这些对文明地区外缘的不停攻击对文明地区内里的性质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甚至可以说,大草原的游牧民族是军事史上最重要,也是最凶狠的力量。无辜地被他们用来作恶的工具是皮毛粗糙的小马的后代,从人在伏尔加河畔养殖这样的小马做食物到斯基泰马匪的出现,仅仅过了几十代人的时间。

大草原上的骑马民族

什么是大草原?对生活在温带的定居者来说,大草原指的是地图上北起北冰洋,南到喜马拉雅山,东达中国阡陌纵横的河谷,西至普里佩特(Pripet)沼泽和喀尔巴阡山脉的辽阔空间。在文明人的心目中,大草原是一片单调的空阔,连气候都没有变化,它的植被稀少而单一,山脉、河流、湖泊、森林都付之阙如,人迹罕至,如同无水的大洋。

这个印象大谬不然。现代世界中,大草原西部建起了俄罗斯和乌克兰的城市,居民数以百万计;但即使在人类开始在大草原西部的伏尔加河、顿河、顿涅茨河和第聂伯河这些伟大河流的岸边扎根居住之前,经过这片荒野的旅行者就注意到,它在气候和地形上可分为几个明显不同的地区。地理学家一般认为分三个地区:从北太平洋延伸到大西洋的北角的泰加(taiga)群落或北方针叶林;东起中国的长城,西抵伊朗的盐碱沼泽的宽阔沙漠带;夹在两者之间的真正草原。

泰加群落险恶难行,那里气候严酷——雅库茨克附近的地层常年结冻,冻层深达446英尺;鄂毕河、叶尼塞河、勒拿河和阿穆尔河这几条大河从高原流入北冰洋,岸边居住的人以捕鱼狩猎为生,他们藏在大森林里,行踪隐秘,只有生活在东西伯利亚和阿穆尔河流域的通古斯人在历史上有记载,主要是因为他们是在17世纪夺取了中国皇帝宝座的满洲人的祖先。

在沙漠带,没有一条河流入大海,不是消失在沙漠之中,就是注入盐碱沼泽。戈壁沙漠荒芜凄凉,绵延1200英里,极目望去只见滚滚的黄沙、岩石和沙砾;传说沙漠里妖魔横行、鬼哭狼嚎,对此较为可信的解释是被狂风吹得到处滚动的沙丘会发出声音。
植被只有低矮的灌木和草一样的苇棵;气候非常极端;冬春两季常刮寒冷刺骨的沙尘暴;很少下雨,但一场阵雨过后,沙漠上立即会迸现出一片片生机勃勃的绿色植物。塔克拉玛干沙漠和戈壁滩一样,只是面积稍小而已,夏天的尘暴刮得人喘不过气来,只有冬天才有可能穿行。卡维尔盐漠,又称波斯沙漠,宽800英里,里面盐沼比沙子多,但也点缀着块块绿洲。

按照威廉·麦克尼尔的理论,这些绿洲就是印欧的战车驭者前往中国的落脚点。

真正的大草原是一长条草地,3000英里长,平均500英里宽,北临近北极区,南抵沙漠和高山,东端是中国的河谷,西面接上了通往中东和欧洲的肥沃土地的道路。它形成了

一片没有树木的草场,是山脉之间一块长草的平原,不适合耕种,除非费工费钱解决灌溉问题,但作为放牧牛羊的牧场则最理想不过,因为阿尔泰亚高山带的山谷提供了肥美的牧场。植被主要是茂密的青草;地表有的地方是沙砾,也有的地方是盐碱或壤土;气候严酷,冬天时地势高的草原上严寒凛冽(阿尔泰山中一年有200天气温在冰点以下),但空气干燥,因此可以忍受,这些地区的牧羊人经常极为长寿。

地理学家把大草原分为高草原和低草原,以从喜马拉雅山脉延伸出来的帕米尔高原为界,东面为高,西面为低。因此,“坡度”是向西倾斜的,越往西,牧场越好,所以引得人们向欧洲和中东迁移。然而,在历史上,大量的迁移却是向着相反的方向;阿尔泰山以南大草原中心地带的准噶尔山口是通往中国平原的天然通道,比西进的道路容易——若是往西可以向左或向右绕过高加索山,或穿过里海和咸海之间,或从黑海北边进入阿德里安堡走廊,但所有这些通道都比较狭窄,易守难攻。

我们所知第一批来自大草原的斯基泰人可能是从阿尔泰山出发,沿着草原的斜坡向西去攻打亚述。后来的人中,突厥人肯定是来自阿尔泰山的,他们的语言过去是,现在仍然是中亚的主要语言(哈萨克语、乌兹别克语、维吾尔语、吉尔吉斯语等语言都和突厥语有关系);公元5世纪出现在罗马城外的匈奴人讲的语言属于突厥语系。相比之下,大草原上流传不广的蒙古语看来起源于贝加尔湖以北和阿尔泰山以东的森林区;满语,也叫通古斯满语,来自东西伯利亚。然而,一些最初的骑马民族,如最早的战车驭者,属于印欧语系,他们的语言后来发展为波斯语;当时的人使用的相关语言还有粟特语和吐火罗语,如今均已失传,另外一种语言是罗马人称为萨尔马提亚人的民族使用的语言。

是什么吸引骑马的游牧民族走出了大草原?他们的作战行为不符合社会人类学家在其他社会中发现的任何格式。他们肯定不是“原始的战士”:从一开始,他们打仗就是为了赢,所以同族人的争吵或程式性的作战这类解释不适用于他们。争夺地盘的概念似乎也不合适,虽然游牧部落肯定对某些草场情有独钟,不愿意与别的部落分享,但游牧生活方式的一个突出特点是部落的组成时有变化,酋长经常换人,部落的解散和组合无法预料。可能最说得通的解释是生态学“承受能力”的概念。威廉·麦克尼尔令人信服地指出,突如其来的剧烈气候变化对大草原上的生活影响极大:温暖潮湿的季节中牧草肥美,人畜存活率都因而提高,但通常严酷天气会紧接而来,使大群的牲畜和人多的家庭生存无着。迁移到大草原的另一处于事无补,因为别处的人处境同样艰难,不欢迎外来的人。于是离开大草原就成了明显的逃生之路,外面的气候更加温和,还有农田生产的粮食可以救急。

麦克尼尔自己也承认,这一解释有一处明显的缺陷,那就是游牧民族一旦认识到,好日子过后生活必定会变得十分艰难,就应该搬到大草原以外的地方去住;他们学会了骑马后,大草原就应该搬空了。在某种意义上说,确实发生了这样的事:大草原上活动范围最广的侵略民族——蒙古人和突厥人——建立了统治定居民族的帝国,迫使他们纳贡,因而使自己免于大草原上循环往复的饥馑。但是,游牧民族有一个嗜好:他们喜欢居无定所的生活方式,蔑视被绑在土地和耕牛上累死累活的农民。游牧者两头的好处都想占,既要享受定居者生产的舒适和奢侈,也不愿放弃马背上生活的自由,不愿放弃住帐篷营地、骑马打猎、按季节拔营迁!的生活方式。

游牧的生活方式历久不衰,最好的体现莫过于伊斯坦布尔奥斯曼土耳其苏丹的托普卡比宫(the Topkabi)。直到19世纪初,这个疆域从多瑙河直至印度洋的庞大帝国的统治者还保持着他们在大草原上的生活方式;托普卡比宫的花园里建有临时凉亭,凉亭的地面铺着地毯,苏丹就坐在地毯上的坐垫上,他身穿骑马人的束腰长袍和宽松的裤子,主要的宝器是马上武士的箭囊、弓盒和箭手的扳指儿。托普卡比宫虽然位于东罗马帝国的首都,但它仍然是一个游牧民族的营地,高官显贵的仪仗是马尾做的纛旗,门口就是马厩。

关于游牧民族作战的原因还有另一个解释,说是为了迫使文明地区和他们做生意。大草原上的人很早就学会了贸易,商人们对他们提供的商品——马匹,可能还有奴隶——争相购买,或用制成品来交换;15世纪中期,匈奴人和罗马人讲和的一个条件就是要求把多瑙河边的一个市场“恢复旧制”,重新开放。自公元2世纪起,中国和中东之间开通了丝绸之路,两头商业的兴隆维持着这条路上络绎不绝的商旅,长达1000多年。这也说明,游牧者通常能够认识到,鼓励商人放心地带着货物经过他们的地盘比抢劫货物好处更大。然而,他们有时贪念一起,就把商业大利益抛在了脑后;商旅在途中被抢司空见惯,而且,当所求和所予之间存在着结构性不平衡的时候,强迫贸易是起不了作用的。大草原的人靠武力打开了与文明世界的贸易,但他们的物产实在太少,无法满足对方逐利的需要而成为自我维持的商业活动。正如19世纪英国人强人所难,一定要中国人买鸦片一样,以武力为后盾强行推销,必将导致卖方把自己的政治意志强加于不情不愿的买方。这样一来,卖方即使没有帝国主义之名,行的也是帝国主义之实。但无论如何,如此复杂的两部曲恐怕是早期的骑马民族没有能力做到的。

匈奴人

我们所知比较详细的第一批大草原上的人是在公元5世纪期间入侵罗马帝国的匈奴人。如果他们就是中国的匈奴人的话,那么他们早在公元2世纪就对统一的中国不断犯边骚扰,是汉朝的心腹大患。匈奴人的语言可能属于突厥语系,没有文字;他们的宗教是“简单的自然神崇拜”。他们可能有萨满,即能呼唤神灵,帮助神和人沟通的巫师;我们知道,迁到北美洲北部森林中居住的人也有萨满。匈奴人肯定使用骨卜法,根据羊肩胛骨上的痕迹预测未来。匈奴人非常重视预测未来。439年,利托里奥斯(Litorius)在图卢兹战役开始前求神问卜,显然是为了麾下的匈奴雇佣军,他是所知最后一位奉行古老的泛神教仪式的罗马将军。匈奴人的社会制度比较简单,他们承认贵族的原则,阿提拉就非常自豪于自己的高贵出身;他们还蓄有数量不多的奴隶,但除此之外人人平等。

匈奴人贩卖奴隶,征战得胜后把大量被掳获的百姓当作奴隶出售;他们把家人活活拆散,在奴隶市场上分别出售给不同的主人,这种毫无人性的做法使得5世纪的基督徒作者为之震惊。匈奴人一旦在罗马帝国边远的省份站住了脚,就把出售奴隶当作了一种贸易,这可比贩卖马匹和动物皮毛利润高多了。他们还抓住军人或平民,勒索赎金,因此获得了大量的黄金。到后来,罗马帝国的皇帝也不得不向他们行贿:从440年到450年,罗马帝国东部的省份为换取和平,付给匈奴人13000磅黄金,约合6吨。这类交易使人对马背上的民族离开大草原是因为要“逃离气候变化”或“推行贸易”的解释提出了怀疑。实情似乎简单得多:游牧民族身体上强壮、后勤上机动、文化上对流血司空见惯、道德上没有禁止杀生或奴役外人的宗教制约,对他们来说,打仗有利可图。

打仗抢夺土地是一回事,土地到手后能否维持却要另当别论。大自然似乎对游牧民族侵入定居民族土地的纵深设定了限制。游牧民族把灌溉的农田改为牧场,结果破坏了原有的自然体系,使土地迅速退化为既不能种田也不能放牧的荒地;如果土地原来是砍伐森林后清除出来的,那么一旦耕种的农民离开,就会很快再度变为林地。13世纪奥斯曼土耳其人征服美索不达米亚后,就产生了灾难性的后果。因此,游牧民族的扩张只有在大草原和农耕地之间的边界地带才能维持,但这样的土地只能养活少数人。在远东,前来征服的游牧者本来已经相当汉化,虽然他们是统治者,但自己一下子就被中华文化同化了。在西方,由于宗教和文明的习俗,游牧者和农耕者之间泾渭分明,于是边界地区就成了永远的战场,必须靠武力才能占有并使用土地。

对阿提拉大帝手下的匈奴人来说,他们身处高卢的耕地和波河泛滥区的果园之中一定有些不知所措。食物虽然充足,但不是他们熟悉的种类,采集后不会自行生长。草不可能在一季之内就取代小麦或豆类。据说跟随阿提拉的匈奴人是赶着车、拖家带口前来的,但阿提拉不可能把羊群也带来,马匹也不可能带很多;他的传统经济基础一定留在了后面,可能止于下多瑙河河谷。公元452年,没有防卫的意大利半岛本是唾手可得,他却莫名其妙地偃旗息鼓而去,可能就是为了照顾留在后方的羊群和牛群。在那样的情况下撤回到草原在后勤上是合情合理的。当然,动摇了罗马帝国根基的不是他的后退,而是他的前进,还有在那之前的匈奴挺进东欧,而匈奴的进攻又引发了日耳曼部落在多瑙河前线的合力反击。大草原匈奴人的进犯引起的一系列反应清楚地显示出,骑马民族一旦走上战争之路会造成多大的乱象。

如果我们所说的匈奴人和公元2世纪危害中国的匈奴是同一民族的话(这方面只有一件斯基泰的证据),从公元前1世纪到公元 371年之间却没有任何关于他们的记载,我们只知道他们在371年发生的伏尔加河和顿河之间的塔内斯河(the Tanais River)战役中打败了伊朗的阿兰人;许多阿兰人加入了匈奴人,其他的跑到罗马的边界地区,成了雇佣骑兵。376年,匈奴人从伏尔加河出发,去侵略第聂伯河和多瑙河罗马边界之间的哥特人。哥特人是各日耳曼部落中最咄咄逼人的,至少有一个世纪的时间一直袭扰罗马帝国的边界。哥特人的西部分支(西哥特人)占领了从公元106年到275年间原属罗马版图的达契亚省(现代匈牙利)。在帝国风雨飘摇的日子里,他们的首领和罗马皇帝分庭抗礼。等看到匈奴人的铁骑追得东哥特人亡命逃窜,西哥特人马上收起气焰,哀求罗马给予保护。罗马人虽准许他们渡过多瑙河,但满心的不情愿,帝国里的蛮族人已经太多了,紧接着东哥特人也随之而来。然而,地方官员对待他们极为恶劣,虽然准许他们入境的条件是要他们交出武器,但哥特人很快造出了别的武器,在多瑙河三角洲附近的威洛斯起来造反。罗马人本来可能会轻易取胜,但消息传来,说哥特人和扎营在多瑙河对岸的匈奴人结为了同盟,消息真假难辨,但足以使罗马人惊慌失措,退回到巴尔干的山中。

可能是由于哥特人的挑拨,现在罗马与德意志接壤的边界全线起火。年轻的西罗马帝国皇帝格拉先努力遏制莱茵河边的阿勒曼尼人,东罗马帝国皇帝瓦林斯则召集起最精锐的部队迎战在希腊东部烧杀抢掠的哥特人。378年8月9日,他在阿德里安堡外进攻哥特人加固的营地,在一场混战中受伤,死于接下来的屠杀之中。前不久(363年),皇帝尤里安刚刚在和波斯人的战斗中丧生,现在又有一位皇帝阵亡,这对罗马是一记沉重的打击。不过阿德里安堡事件无法挽救的后果既不是对人心的打击,也不是物质上的损失,而是罗马军队被迫野蛮化,这是西哥特人作为不再叛乱的条件强迫东罗马帝国的新皇帝狄奥多西接受的。罗马皇帝准许西哥特人进入帝国,在多瑙河以南定居(382年),并保留武器;作为交换,西哥特人不仅同意讲和,而且答应作为“联盟”盟友为皇帝作战。

“这个安排……严重违反了先例。”罗马人像在他们之前的亚述人一样,有把蛮族人的队伍编入军队的传统,但人数不多,而且只作为专门兵种。随着罗马帝国面临的外部压力日益加大,军队中的蛮族人也逐渐增多;阿德里安堡大约有20000名“罗马”哥特人,骑兵里有匈奴雇佣兵,还有其他骑马民族的人,但直至那时,罗马人一直掌握着领导权:无论是任命帝国官员做将军,还是晋升蛮族人担任受人艳羡、俸禄丰厚的高级军官,都要由罗马人决定。狄奥多西和哥特人达成的安排改变了这一切。自那以后,蛮族人的军队在帝国内自主行动,当帝国周边野蛮人的虎视眈眈造成了内部一次又一次的领导层危机的时候,蛮族人的首领依仗自己的实力支持这个或那个觊觎帝位的竞争者,造成了灾难性的经济和军事后果。

在这样的情况下,虽然狄奥多西成功地使帝国再成一统,但在他的平叛战争中,他让更多的哥特人进入了帝国。狄奥多西于395年去世后,阿拉里克麾下的西哥特军队给西部残存的帝国结构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失。401年,阿拉里克从希腊的一个基地越过阿尔卑斯山入侵意大利,大肆烧杀抢掠,斯提利科这位罗马最后的伟大将领足足用了3年才平叛成功。战争尾声时,斯提利科的部队兵员奇缺,无力应对接踵而来的重大威胁。405年,有史以来最大的一群日耳曼蛮族人,包括汪达尔人、勃艮第人、斯瓦比亚人和哥特人,在拉达盖苏斯(Radagaisus)的领导下先渡过多瑙河,又越过阿尔卑斯山,来到波河河谷过冬。他们显然是被匈奴人从北部德意志赶过来的;匈奴人在大草原和欧洲森林区接壤的达契亚安下了家后,从那里挥师北上。斯提利科最终把拉达盖苏斯那群人包围在佛罗伦萨附近的一处地方,用断粮的办法迫使他们投降,把残余分子赶回阿尔卑斯山另一边的南德意志。这些部落从那里越过莱茵河,最终造成了整个高卢地区的野蛮化。

罗马很快就失去了对西部各省的控制,其中阿拉里克起了很大的作用。410年,他攻陷并洗劫了罗马,然后准备向南渡海去攻打罗马在非洲的领土,但还没有找到船只就一命呜呼。与此同时,匈奴人在409年一度入侵希腊,对东罗马帝国大兵压境。所幸有些匈奴人在重赏之下改换门庭,他们组成的雇佣军使“最后的罗马人”埃裘斯(Atius)得以在5世纪后1/4的时间内维持了帝国的权威。从424年起,他主要在高卢作战,成功地压制了条顿入侵者,使其不得寸进,尽管西班牙和罗马在非洲的领土在汪达尔人的攻击下几近分崩离析。433到450年间,埃裘斯在高卢戎马倥偬,几乎没有中断。

450年,他遇到了一个新挑战。20年来,东罗马帝国侧翼匈牙利的匈奴人俨然是独立的国家;他们一方面收取罗马皇帝的贡赋,另一方面却仍然袭扰罗马的领土,和条顿部落的首领合作互利。441年,他们在王侄阿提拉的领导下再次抢掠希腊;到447年,阿提拉兵临君士坦丁堡城下。450年,阿提拉转而用兵高卢,451年包围了奥尔良。匈奴人尚未掌握围城战的技巧,事实上,在蒙古人之前,任何马背上的民族都不善于围城战。阿提拉在奥尔良城墙外忙于攻城的时候,埃裘斯经过紧锣密鼓的接洽,聚集起一支由法兰克人、西哥特人、勃艮第人和阿兰人组成的大军,在特鲁瓦和沙隆之间香槟的开阔平原上与阿提拉展开战斗。

451年6月的沙隆之战被称为“历史性的决战”。交战双方都有条顿民族和骑马民族的人,埃裘斯麾下的阿兰人把阿提拉的匈奴人紧紧地牵制在对阵战中。当阿提拉发现埃裘斯利用匈奴军队被阿兰人拖住的时机正率军对他进行迂回包抄的时候,他藏身于车阵中,在箭雨的掩护下逃出包围圈,退回莱茵河。第二年,他从莱茵河进军意大利,逼得波河平原的人民逃难到后来成为威尼斯的小岛上去。传说教皇利奥一世不得不亲自造访阿提拉的帅帐,劝他不要攻打罗马。最后,阿提拉没有再往南走,而是同意让罗马用赎金赎回被他抓住的比较重要的俘虏,然后回师北撤。两年后,这位“上帝之鞭”身亡,匈奴帝国就此解体。

阿提拉决定离开意大利有客观环境的原因。意大利刚刚发生过饥荒,他的军队中又爆发了瘟疫,同时,一支东罗马帝国的军队渡过多瑙河直捣匈牙利。然而,这并不能解释为什么阿提拉死后匈奴帝国也随之崩溃,或为什么阿提拉的儿子们死后,匈奴人即从历史上消失了。一种说法是,匈奴人在罗马帝国边界地区居住期间,放弃了大草原上养成的习惯,采用了条顿人的作战方法,所以被吸收入了条顿人社会。一丝不苟地核实关于匈奴人的史料的门肯-赫尔芬(Maenchen Helfen)对这种说法不能苟同:“阿提拉的骑兵仍然是马上的弓箭手,和4世纪80年代沿瓦尔达尔河谷纵马进入希腊的马上弓箭手一样。”另一种解释说匈牙利平原不够大,无法维持匈奴人的骑兵所需要的大批马群。骑马的民族当然需要非常广阔的空间。13世纪穿越中亚的马可·波罗注意到,一个骑手可能会需要18匹马以供换乘。据估计匈牙利平原只能放养15万匹马,即使每个骑手只有10匹换乘的马,也不够阿提拉的骑兵使用。然而,这种计算方法没有考虑到,匈牙利平原的气候比大草原温和得多;气候温和意味着牧草更肥美,生长期更长。1914年,匈牙利按一人一马的比例组建了29000人的骑兵队伍。虽然他们的马可能比阿提拉的马体型更大,并且马的饲料中有一部分是粮食,但是这些原因不足以解释每个骑手对战马的需求数不到之前的1/10。匈奴人住在匈牙利平原的70年间,马群一定非常兴旺。阿提拉在450年挥师西进时,一定不缺战马。

另一方面,他带的很多战马很可能被驱驰至死,又不能及时补充。骑兵战中,如果战马得不到定期休息和喂养,会大批死亡。比如,在1899—1902年间的布尔战争中,虽然战区牧草丰富、气候良好,但英国军队参战的51.8万匹战马还是损失了34.7万匹。其中只有极小的一部分——不到2%——死于战斗当中,其余大多数都是死于劳累、疾病或营养不良,整个战争期间平均每天死亡336匹。况且英国人有船只和车辆把战马运到南非,并在南非内部运输,阿提拉却没有这个条件。因此,从匈牙利一路赶来补充的马匹恐怕比他的骑兵正骑着的马状况好不了多少,侥幸活下来的马匹在回到草原的撤退途中又会死去不少。“上帝之鞭”为害最大的可能是他自己的军队。他似乎没有给他的两个儿子留下多少部队,他们一个死于同哥特人的战斗,一个在469年死于东罗马帝国的一位将军之手;他们的战死是我们关于匈奴人所知的最后的消息。

骑马民族的兴起之路,453—1258年

尽管匈奴人突然消失,但骑马民族自此登上了历史舞台。他们在下一个千年中一直是欧洲、中东和亚洲文明挥之不去的威胁。短短1500年内,他们的力量飞速蹿升,而且,他们真正是世界上前所未见的新人。当然,在他们到来之前,军事力量作为原则已经确立,但它是政府及其治下定居人口的专有资源,并受经济条件的严格限制。

靠农业生产的剩余来供给,受步兵的行程和耐力限制的军队不可能长途征战,也没有这个必要,因为敌军和他们受到同样的制约。所以敌军也许在战斗中难以抵挡,但发动不了闪电战(Blitzkrieg)。

骑马民族则不同。阿提拉证明他能够在接连两次战争中把作战的中心——普鲁士军总参谋部的术语称其为“重心”(Schwerpunkt)——从前一次战争的法兰西东部转到后一次的意大利北部。两地之间的直线距离是500英里,但因为阿提拉是沿外缘行军,所以实际距离要远得多。过去从未有人试过这样的战略行动,也不可能做到。如此规模的行动自由是“骑兵革命”的核心。

骑兵作战在另一个意义上也不受限制。哥特人对自己所侵略的文明虽然仅有一知半解,但仍努力想继承或适应那个文明;骑马民族却完全没有这种意愿。他们也不想推翻别人的政权,自己取而代之,尽管阿提拉似乎曾考虑过迎娶西罗马帝国皇帝的女儿。他们要的只是战利品,别的一概不感兴趣。他们打仗就是单纯地为了打仗,为了抢夺财物,为了战争的危险和刺激,也为了胜利所带来的动物性的满足。阿提拉死了800年后,成吉思汗问跟随他征战的蒙古人什么是生命最大的乐趣,有人回答说是放鹰打猎,他说:“你错了。人间至乐是追敌杀敌,夺走他们的全部财产,让他们的女人哭泣号叫,骑他的马,睡他的女人。”阿提拉可能会说同样的话,起码他实际上是这么做的。

所以,战马加上人的残忍改变了战争,使它开始成为“独立的事物”。自那以后就出现了“黩武主义”——随时可以打仗并从中获利的能力本身成了作战的原因。然而,黩武主义不适用于骑马民族,因为这个概念假设军队作为一种制度自成一体,凌驾于其他社会制度之上。阿提拉的匈奴人没有军民的区分,其他的骑马民族也同样没有,直到土耳其人皈依了伊斯兰教。对马背上的民族来说,身体健康的成年男子就是他们的军队,但不是特尼-海伊用以判断某个社会处于“军事地平线”之上或之下那种意义上的军队。无论采取何种衡量标准,所有从大草原杀来,征服了文明世界的骑马民族打的都是“真正的战争”。他们使用武力毫无克制,目的单一,不获全胜绝不罢休。然而,他们的战争没有克劳塞维茨意义上的政治目的,也没有改变文化的效果。他们的战争不是实现物质或社会进步的手段,正好相反,他们打仗是为了抢夺财富,目的是维持自从他们的祖先在马鞍上射出了第一支箭以来一成不变的生活方式。

根基仍留在大草原的骑马民族从未自觉自愿地改变过自己的习惯,顶多是他们的首领作为统治阶级融入了被他们征服的定居社会,但他们游牧民族的本质从未改变。就连伊斯兰化了的土耳其人也是一样,尽管他们于1453年占领了君士坦丁堡后,在帝国内保持了拜占庭的政府形式。我们已经看到,虽然马穆鲁克享有高度的自主权,但是他们一直保持了骑马民族的生活方式,同时享受着军事力量带来的所有财富和荣誉。此外,虽然骑马民族长期以来一直荼毒中国、中东和欧洲这些地方的边疆地区,但在大多数情况中,他们既没有找到安居谋生之路,也没能征服更先进的社会,坐上统治者的宝座。大草原的生活仍然是征战的生活,但战争之路行大不易,几乎周围的所有国家都拼死抵抗,务使大草原上的人不能寸进。先前对他们放松警惕的教训实在太惨痛了。

匈奴人消失后,欧洲或中东的文明社会没有再接触过非常强悍的骑马民族。最重要的一群是鷏哒人(Ephthalite),即所谓的白匈奴;他们似乎曾经住在遥远的中国边缘,被那里的匈奴人赶到了波斯北方的边界地区。鷏哒人至少有过一次对波斯的大胜,部分的原因是波斯把全部精力都用在了与拜占庭帝国的全面战争上面;但567年,鷏哒人被波斯人击败,转头向东逃窜,似乎进入了信奉印度教的印度,成为后来的拉其普特(Rajput)武士阶层的源头。

与此同时,拜占庭正抵御着由于大草原腹地永不停息的部落之争而被排挤到西方的各个骑马民族。这些民族包括保加利亚人和阿瓦尔人,前者是被后者逼得向西而来的,而后者又是受日益强大的突厥人驱赶。保加利亚人最终定居在巴尔干,一直作乱不止,直到被奥斯曼帝国收服。阿瓦尔人迁徙到匈牙利,在那里大肆破坏;虽然他们偶尔与拜占庭结盟,却在626年围困了君士坦丁堡;在波斯人的帮助下,他们差一点儿就破了城。那次他们被击退了,但继续为害一方,直到8世纪被查理曼大帝消灭。在他们之后来了马扎尔人,他们是最后一个从大草原移居中欧的骑马民族。

然而,如果阿瓦尔人就是5世纪初和中国北方的北魏反目的柔然人,那么他们被赶往西边之前,可能已经学会了对帝国作战。北魏人是汉化了的草原民族,3世纪汉朝终结,中国的统一解体后,他们获得了对长江以北地区的统治权。他们崛起的那一段时期天下大乱、群雄并起,称为“五胡十六国”时期(304—439年)。不过,到了386年,北魏即脱颖而出成为强国,开始重新统一中国北方。在此过程中,他们和戈壁沙漠以北的柔然人起了冲突,把柔然人赶出了他们的地盘。此间北魏得到了隶属柔然、负责制作铁器的一个群体的帮助,那些人就是突厥人。突厥人和柔然人不久前刚刚结怨:突厥人帮助他们的柔然主人荡平了另一个隶属部落的叛乱后,突厥酋长要求迎娶柔然王的女儿作为犒赏,却被拒绝了。北魏人提出愿意将一位贵族公主嫁给他,于是,突厥人和北魏联手向柔然人开战,打得他们大败。突厥人占了柔然的地盘,他们的酋长自称“可汗”或“汗”,后来大多数草原统治者都采用这个称号。

突厥可汗和他的后继者创建了一个伟大的帝国。他们是“第一个建立起如此辽阔的帝国的蛮族人,他们的帝国在不同的地方与当时4个伟大的文明接壤:中国、印度、波斯和拜占庭。”到563年,他们推进到波斯东面边界的奥克苏斯河(即阿姆河,中国古称礽水、乌浒水),和波斯人一起对敌鷏哒人。567年,突厥汗王伊斯泰米(Istemi)获得了鷏哒人的一部分土地作为他应得的一份战利品。第二年,拜占庭皇帝查士丁二世不仅接见了伊斯泰米派去的特使,而且派遣自己的特使跋山涉水去大草原的中心觐见伊斯泰米,足见他的举足轻重。不幸,突厥帝国内部因争权夺利起了内讧,这是骑马民族无法祛除的积弊,也是造成他们杂乱无章的政体解体的主要原因。在这段内讧时期,突厥人东部的大片领土被中国的唐朝夺走;到659年,唐朝的势力范围已经延伸到奥克苏斯河。同时,突厥人在西面又遇强敌;新的敌人自西向东挺进大草原,所向披靡,力图与中国人争夺中亚的控制权。在随后的世纪中,争夺大草原中心地带的斗争爆发为751年在现代的吉尔吉斯斯坦的怛罗斯之战(又称塔拉斯河战役);也就是在那个世纪期间,突厥帝国被推翻。这个新的敌人是阿拉伯人。

阿拉伯人和马穆鲁克

阿拉伯人不是马背上的民族,不过他们很快将成为骑马民族在文明世界中的主要雇主。哪怕只是为了这个原因,他们也值得军事历史学家仔细研究,但研究阿拉伯人的理由比这多得多。首先,突厥人与他们遭遇之时,他们刚刚完成了历史上最大的一次征服战。那场战争使阿拉伯半岛深处沙漠中一个默默无闻的部落一跃成为中东大部以及整个北非和西班牙的霸主。他们动摇了拜占庭帝国的根基,摧毁了波斯,建立了自己的帝国。他们以如此迅疾的速度夺取了如此广袤的土地,只有亚历山大大帝这位历史上第一位远程征服者可以与之相比。另外,阿拉伯人征服异族的模式新颖,所向归心。虽然后来他们内部反目,但最初的帝国是一个团结的整体,并且很快就投身于和平的事业。阿拉伯统治者是伟大的建设者、生活的美化者,也是文学和科学的赞助者。阿拉伯人与后来被他们招募入伍的骑马民族不同,致力于摆脱战争生涯、拥抱文明、培养精密优雅的思想和行为方式,成就斐然,令人惊叹。

除此之外,他们作为征战的民族之所以出类拔萃,是因为他们不仅改造了自己,而且改造了战争本身。在他们之前也曾发生过军事革命,战车和战马是最突出的例子。亚述人建立了军事官僚的原则,罗马人在这个基础上将其进一步完善。以后我们会看到,希腊人发展了对阵战的技术,让步兵杀个你死我活。阿拉伯人则给战争注入了一股全新的力量——思想的力量。的确,意识形态过去在战争中也起过作用。公元前4世纪,雅典的伊索克拉底呼吁希腊人对波斯发动“圣战”,他的呼吁就暗含了保卫自由的思想。383年,在狄奥多西皇帝和哥特人的斗争中,罗马的提米斯久斯争论说,罗马的力量“不在护心甲和盾牌,也不在人海,而在理性”。犹太人的国王打仗是因为他与唯一的全能上帝立了约,而君士坦丁则借助十字架的形象在米尔维安大桥战役中打败了对手。然而,这些思想都不够有力或作用有限。虽然希腊人因自己的自由而自豪,蔑视薛西斯和大流士的子民,因为他们没有自由,但是,他们对波斯的仇恨归根结底是民族间的仇恨。当罗马军队已经高度野蛮化,大部分士兵是从来不知理性为何物的蛮族人的时候,诉诸理性显得苍白无力。当君士坦丁高呼以十字架的名义作战的时候,他连基督徒都还不是。以色列的国王在小型的地方战争中可能从《旧约》中汲取了力量,但相信《新约》的基督徒却为战争在道义上是否站得住脚这个问题而苦苦思索了好几个世纪。其实,关于打仗的人同时也可以是虔诚的教徒这个问题,基督徒从未达成过一致意见;做烈士的理想一直和战争必须师出有名的理念一样强烈,至今依然如此。阿拉伯人在征服世界的年代里没有这方面的约束。他们新生的宗教——伊斯兰教——崇尚冲突,教徒必须服从教义,并且有权对异教徒作战。伊斯兰教激励了阿拉伯人的征服战;伊斯兰的思想使阿拉伯人成为尚武的民族;伊斯兰教的创始人穆罕默德以身作则,教导阿拉伯人成为战士。

穆罕默德自己就是战士,在625年麦地那对麦加的战斗中负过伤。他不仅亲自参战,还提倡战争。632年他最后一次去麦加时规定说,尽管穆斯林皆为兄弟,不应彼此交战,但他们要向所有其他人开战,直到他们说“万物非主,唯有真主”。穆斯林认为,《古兰经》是穆罕默德的弟子记下来的他的语录,里面对这个要求做了详尽的说明。穆罕默德比耶稣规定得更细,坚持说只要接受了真主的教诲,就成为一个共同体“乌玛”(ummah)的成员,彼此负有责任;所以,只是避免兄弟相互残杀是不够的:穆斯林有义务把自己收入的一部分用于慈善,帮助不那么幸运的穆斯林;他们也有责任维护彼此的良知。然而,在“乌玛”之外,义务就反了过来:“信道的人们啊!你们要讨伐邻近你们的不信道者。”这不是强行要人皈依。愿意服从《古兰经》权威的非穆斯林完全有权得到保护,严格按理论来说,“乌玛”以外的和平的人民不应受到攻击。然而,实际上“乌玛”正与意指伊斯兰教控制地区的“敬神之家”相吻合,而在“乌玛”以外的地方必然就是伊斯兰教尚未控制的地区“战争之家”。从632年先知穆罕默德去世开始,伊斯兰就和“战争之家”起了冲突。

和“战争之家”的冲突很快变成了“圣战”。穆斯林军在“圣战”中百战百胜,那不是简单地因为有先知的教导做指引,尽管穆斯林战士异常骁勇。至少有两个其他原因可以解释他们早期的所向披靡。首先,在伊斯兰教中,虔诚和富裕并不冲突。基督把贫穷奉为神圣的理想,给他的追随者造成了无尽的道德困惑。相比之下,穆罕默德做过商人,深切地了解如果财富应用得当是多么有益;他期望伊斯兰社会能积累财富,把财富作为集体和个人行善的手段。他自己曾抢劫过麦加非穆斯林富商的车队,把抢来的财物用来推动自己的事业。圣战战士攻打拜占庭和波斯这些富庶的王国,就是学习他这个榜样。

第二,伊斯兰消除了在那之前战争所依据的两条原则——领土和亲族关系。伊斯兰不能有领土性,因为它的使命是让整个世界都归顺真主。伊斯兰一词的意思是服从,具有同一词根的“穆斯林”则意味着服从的人。只有当全部“战争之家”都被纳入“敬神之家”以后,伊斯兰的使命才算完成。到那个时候,所有人都成了穆斯林,也就都成了兄弟。实际上,第一批阿拉伯穆斯林仍然深陷于沙漠世界强大的宗族关系网中,对穆斯林皆兄弟的原则心存抗拒,所以,不属于他们部落的皈依者先要做一段时间的扈从(mawali)。但是,伊斯兰教最终消除了种族和语言间的界限,这是它的辉煌成就之一,是任何其他帝国或宗教都从未做到的,而伊斯兰兼有帝国和宗教的特点。

在穆罕默德生命的最后几年,阿拉伯人在扩张伊斯兰边界的努力中还大大得益于另一个因素:他们要进攻的王国已经雄风不再。拜占庭为抵御北部边界上的阿瓦尔人已经耗尽力气;更使它大伤元气的是,它自7世纪初就一直纠缠在和波斯的一系列大战中的最后一次战争中(603—628年),这场战争使两个帝国都筋疲力尽。波斯曾是历史上的强国,但它夹在大草原和中东的沃土之间的地理位置一直是它的软肋。在马背上的民族兴起之前,波斯常常利用西边邻国的衰落或崩溃来扩张自己的帝国版图。1000年前,它遇到了亚历山大大帝这个手段和决心都无与伦比的对手,结果波斯的王朝被推翻,帝国的土地被亚历山大的将军瓜分。得到了波斯中心地区的塞琉古成功地维持了希腊的权力,却没能实现波斯社会的希腊化。他的帝国最终落到了源自中亚的另一个伊朗民族——帕提亚人——手中。虽然帕提亚人是骑马民族,是靠骑兵打败了塞琉古的步兵的,但是他们很快被文明同化了,建立了一个伟大的帝国。从公元前1世纪到公元3世纪初,他们是罗马东面的劲敌。波斯在和罗马的战争中经常获胜:在363年的战争中,罗马皇帝“背教者尤里安”在美索不达米亚阵亡,这个噩耗给罗马的打击几乎和15年后哥特人在阿德里安堡的胜利带来的打击一样巨大。但接连的战事耗竭了波斯的财富、人力和耐力,自那以后,波斯帝国应对大草原边界上游牧民族的骚扰日益力不从心。

因此,当633年一支阿拉伯军队入侵北部美索不达米亚时,波斯军队的力量已是大不如前;拜占庭也是一样。阿拉伯人兵行险着,对波斯和拜占庭同时发起进攻,虽然被迫在两条战线之间调动军队,但仍能维持战力;637年,在现代巴格达附近的卡迪西亚(Qadisiyah),阿拉伯人赢得了胜利,伊斯兰终于征服了波斯;这场胜利对阿拉伯世界意义十分重大,到了20世纪80年代,萨达姆·侯赛因在和伊朗的消耗战中还经常提到它。与此同时,其他的阿拉伯军队连续征服了叙利亚(636年)和埃及(642年),并沿地中海海岸西进,直指拜占庭帝国在北非的省份。674年,第五代哈里发或穆罕默德的“继承人”穆阿维叶(Mu’awiya)决定直接攻打君士坦丁堡。虽然阿拉伯人在677年放弃了攻城,但717年又卷土重来。那时,他们已经占领了整个北非(705年),进入了西班牙(711年),到达了比利牛斯山脉,并在不久后越过比利牛斯山脉入侵了法兰克。在东面,他们征服了阿富汗,对印度的西北部进行袭扰,吞并了安纳托利亚(现代的土耳其)的一部分。在北面,他们把最北的边界推到了高加索山脉,越过奥克苏斯河进入河中地区;751年,他们在塔拉斯河同中国人进行了决战,争夺通往长城的丝绸之路上的重镇布卡拉和撒马尔罕。

阿拉伯人的胜利尤其令人震惊之处在于他们的军队并非精兵强将。虽然他们有几世纪在沙漠争斗的经历,但是他们并没有真正打过仗;他们倒真的是“原始作战者”,习惯的行为模式是突袭(ghazwa)。他们的用兵之道也不特别高明,装备和作战技能更不占优势。阿拉伯马那时已经是威风凛凛的神骏,受尽宠爱,人经常用手给它们喂食;在外形上,阿拉伯马和大草原上的长毛小马简直不像是同一个物种,但它们数量很少。倒是有很多骆驼,单峰驼(产于阿拉伯半岛)和双峰驼(产于巴克特里亚)都在公元前第一个千年即已驯化,但尽管骆驼的耐力惊人,速度却比较慢,而且难以驾驭。在战略上,阿拉伯军队靠骆驼穿越了文明世界的军队认为是无法穿越的地区,如神兵天降般出现在战场上;在战术上,骆驼在近距离作战中却用途有限。因此,阿拉伯人的办法是长途行军时骑骆驼,到了短兵相接的时候才改骑备用的马匹——卡迪西亚可能只有600匹马。634年7月,阿拉伯名将哈立德(Khalid)就是用这个办法自美索不达米亚挥师巴勒斯坦,和他的战友阿慕尔(Amr)并肩作战,给了拜占庭军队以沉重的打击,赢得了艾季纳代因(Aina-dain)这一重大战役的胜利。在战场上,阿拉伯军队选择可以藏身的自然地形做阵地,士兵下马后在自然掩体后面用复合弓作战;他们还通常选择便于逃入沙漠的地形。

他们作战方式的这两个特点——依靠掩护和随时准备逃跑——是典型的“原始”特点;我们在前面已经看到,在希腊反抗土耳其的独立战争期间,这种行为使支持希腊独立的外国志愿者怒不可遏。这就引起了一个问题:如果阿拉伯人是“原始作战者”,那么为什么他们在与拜占庭和波斯军队的作战中如此成功?拜占庭和波斯的军队有组织有纪律,在任何军事分类中都应算作“正规”军。我们知道,这两个帝国经过彼此间旷日持久的战争,精力都几乎消耗殆尽。尽管如此,一般来说,原始的军队从长远来看必定输给正规军;骚扰是防御战的有效手段,但战争归根结底要靠进攻才能打赢,阿拉伯人在攻城略地的时代绝对是取进攻态势的。对此问题的答案只能在于伊斯兰本身。伊斯兰教高度强调为信仰而战,它激励战士们在战场上奋不顾身。如果作战者坚信自己必胜,屡败屡战、愈挫愈勇,那么“原始”的战术就能成功。多少年之后的毛泽东也持这样的理念。他的战术首先就是“原始”的,只要战士们坚信最后的胜利属于他们,暂时的失利后撤他并不放在心上。毛泽东的战略的另一个支柱是赢得老百姓的民心。阿拉伯军队入侵的土地上居住着归化的阿拉伯人(musta’riba),他们虽然放弃了沙漠生活,但与道地的阿拉伯人有着强烈的文化认同感,在以伊斯兰的名义宣扬的兄弟关系理念的感召下积极支持阿拉伯军队,这对入侵的阿拉伯军队是一大帮助。

然而,我们从马穆鲁克兴起的故事中看到,穆斯林不打穆斯林的禁令很早就被打破了,这最终导致后来的哈里发失去了军事上的权威,不再能控制打着哈里发的名义掌握实际统治权的武士,这也许是不可避免的;而那些实际掌握统治权的武士大多数是从大草原招募来的骑马民族的成员。前面已经解释过,“哈里发”这个称号的意思是先知穆罕默德的“继承者”,它意味着哈里发在世俗世界和宗教中都具有无上的权威。理论上,哈里发世俗和宗教的作用并行不悖,开始时也的确如此。那是因为早期的穆斯林是按部落定居在新的军事“营帐”城市中的——其中一个就是后来的开罗。他们的宗教生活由哈里发掌管,日常用度的开支则来自战争中抢来的财物或对异教徒的赋税。

伊斯兰教的传播使穆斯林人数大大增加,结果使部落的营帐生活无法继续维持。穆罕默德没有子嗣,这必然造成不同部落间在继承权问题上的意见分歧。关于第四代哈里发人选的争吵十分激烈,造成了伊斯兰社会的分裂,分为占多数的逊尼派和占少数的什叶派。根据最初用于分配战利品以推进圣战的军方名册(diwan),属于最初的阿拉伯部落的家庭一直领取生活津贴,这造成了后来皈依的穆斯林的不满,更加剧了伊斯兰社会的分裂。关于继承权的争端最终得到了解决,大马士革倭马亚王朝的哈里发因此得以进军西班牙和中亚,但不同派别的穆斯林之间的紧张并没有缓解。749年,阿拔斯王朝的哈里发在内战中获胜后迁都巴格达;在阿拔斯王朝的统治下,伊斯兰世界终于恢复了稳定。阿拔斯王朝之所以得胜,部分地是因为它承诺要消除最初的穆斯林和后来皈依者之间的分别,这一分别就在于是否在军方名册上榜上有名。阿拔斯王朝确实废除了军方名册,在那之后,以穆罕默德继承者的名义当兵打仗不再像过去那样有利可图,但每当心怀不满的穆斯林想要抗拒哈里发的时候,也因宗教上的诸多顾虑而纠结不已。8世纪和9世纪期间,哈里发经常遭到反抗,西班牙和摩洛哥就是在那段时间内分离出去,建立了自己的哈里发辖地的,它们声称与穆罕默德家族的关系更近。阿拔斯王朝失去了传统的部落支持,又无法把新皈依的教徒组成军队,因为他们认真遵守穆斯林不打穆斯林的禁令,于是只能去别处招兵。结果,给奴隶配备武器让他们去打仗本来是权宜之计,现在却成了妙招,甚至动用国家收入去招兵买马,为奴隶军队提供兵源。

一般认为穆塔绥姆哈里发(833—842年)是穆斯林军事奴隶制的创始人。事实上,先知穆罕默德在世的时候就已经有奴隶兵和自由的穆斯林一起作战了,但他们来自四面八方,有的是穆斯林主人的侍从。阿拔斯王朝认识到,靠这种东拼西凑的招兵制度已经无法维持权力。穆塔绥姆于是向奴隶市场大举购买,他买的是最好的货色,也就是来自大草原边缘的突厥人;据说他的麾下网罗了70000名突厥奴隶兵。如此大规模的奴隶军暂时缓解了伊斯兰挥之不去的军事难题,即如何在不使穆斯林兄弟相残的情况下遵循伊斯兰的号召,建立无限的权威(haram)。然而,如何收服在帝国的中亚和北非边缘地区自行建立哈里发辖地的穆斯林,这个问题依然没有解决。要收服那些穆斯林,就必须为新建的奴隶军培养果敢坚定的领导人。奴隶军的领导人开始时全部来自布义德(Buyid)家族,这个家族一直顽强捍卫帝国的中亚边界,945年甚至在巴格达建立了自己的哈里发辖地。然而,更能干的领导人却是来自布义德家族的对手,一个叫塞尔柱的突厥部族。1055年,塞尔柱人打着逊尼派正统的旗号进入巴格达,推翻了什叶派的布义德王朝,宣布自己为哈里发的新任保护者。很快,他们被称为苏丹,意思是“握有权力的人”。

塞尔柱人皈依伊斯兰逊尼派被称为“意义深远的变化,与近5个世纪前克洛维率领法兰克人皈依基督教同样重要”。它后来导致了拜占庭帝国大部分亚洲领土的沦陷,使基督教面临危机,引发了十字军东征。塞尔柱部族到960年才全体皈依,这是伊斯兰传教士在大草原边缘地区努力的成绩。那个地区除了塞尔柱人外还有其他骑马的突厥部族,包括葛逻禄人、钦察人和吉尔吉斯人,大家正为争夺中亚的统治权而打作一团。葛逻禄人后来平步青云,成了阿富汗迦兹尼王朝的统治者,再后来又创立了最重要的马穆鲁克王国之一——德里的奴隶王国。然而,就连如此显赫的成绩与塞尔柱人相比都黯然失色。塞尔柱的突格里勒·贝格(ToghrilBeg)、马利克·沙阿(MalikShah)和阿尔普·阿尔斯兰(AlpArslan)都骁勇善战。从1080年到1090年,马利克·沙阿在他的名臣尼扎姆·穆勒克(Nizamal-Mulk)的辅佐下,大大扩展了阿拔斯王朝在中亚的势力。阿尔普·阿尔斯兰朝着相反的方向,挥师高加索山中,于1064年攻陷了信奉基督教的亚美尼亚首都。接下来他继续在险峻的高加索山脉中挺进,占据了可直接威胁拜占庭帝国东部边境的有利位置。1071年8月,他在曼齐刻尔克(Manzikert)遭遇了拜占庭的军队,打赢了一场对近东和欧洲未来的政治地理影响非同小可的战斗,这场战斗使拜占庭在亚洲的领土变为“讲突厥语、信伊斯兰教的土地”——简称为“土耳其”。

阿拔斯王朝试图依赖奴隶军作战因此产生了互相矛盾的结果。它通过延揽骑马的突厥民族为哈里发王朝所用而恢复了权位,但它倚重游牧民族的战士,尽管仍然保留了名义上的权威,但无意中放弃了管辖权,因此使伊斯兰的领导层与它的阿拉伯根基永远分隔开来。阿拔斯王朝继续在名义上掌握着统治权,其间一位励精图治的哈里发纳绥尔(al-Nasir,1180—1225年)甚至似乎有希望能恢复王朝昔日的辉煌。然而,大错已经铸成。招募的奴隶兵傲慢自大、吃苦耐劳、聪明能干,但他们是异族人;他们后来不再愿意继续对主人唯命是从,于是利用自己的力量成了帝国的主人,而且非常聪明地想出了一个办法,维持了哈里发的尊严,但把实权尽收于己。

塞尔柱人的力量在12世纪末期开始走下坡路,但其他异族穆斯林沿着塞尔柱人开辟的道路前仆后继。在东面,塞尔柱人占领的土地落入了伽兹尼王朝和新出大草原的另一个突厥部族土库曼人的手中。在西面,来自伊朗北部山区的库尔德人萨拉丁(Salahel-Din)在抗击十字军的战斗中脱颖而出,成为护卫哈里发辖地的名将。我们前面看到,曼齐刻尔克一役把拜占庭的军队赶出了亚洲,吓得米海尔七世皇帝惊慌失措,顾不得基督教里东正教一支和拉丁一支之间长达几世纪的分裂不和,竟然向教皇求援。他的呼救石沉大海很久后终于产生了结果。1099年,由来自法国、德意志、意大利和许多其他西方地区的基督教骑士组成的一支军队兵临耶路撒冷,攻陷了这座城市,在圣地巴勒斯坦建立了桥头堡。十字军打算据此落脚点发动战争,把原属基督教的东方从伊斯兰手中重新夺回来。随后,十字军王国和穆斯林军队进行了近一个世纪的旷日持久的战争,其间各有占上风的时候。1171年,萨拉丁受命指挥在埃及的军队;在他的领导下,战局开始向着绝对有利于穆斯林一边的方向发展。接下来的8年里,尽管十字军多次企图扭转战局,但仍然节节败退,战至几乎无立足之地。萨拉丁发起的大反攻一路奏凯,穆斯林一方赢得最后的胜利似已成定局。然而,伊斯兰注意的方向错了。历代哈里发一心要解决西边的边界问题,却忽视了东边的安全。在东边,13世纪初期,大草原上出现了一个原本未得到注意的新威胁。1220—1221年,中亚和波斯的大部分地区落入了一个奇怪的骑马民族的手中;1243年,现代属于土耳其的地方也遭到同样的命运。征服者不是穆斯林,打起仗来对敌人的凶残令人胆战心惊。1258年,他们攻入巴格达,杀害了阿拔斯王朝的最后一位哈里发穆斯台绥姆(al-Muzt’asim)。这些征服者是蒙古人。

蒙古人

在蒙古人之前,多个马背上的民族都曾入侵过文明世界,但蒙古人征服的范围之广、速度之快无人能及,个中原因难以说清。无论如何,蒙古人确实超过了所有其他的骑马民族;古往今来任何一个民族都比不上他们那样驰骋万里,转战南北,征服统治了如此广阔的地域。1190年,后称成吉思汗的铁木真开始统一蒙古的各个部落,自那时开始,到1258年他的孙子攻陷巴格达,蒙古人的铁骑席卷整个中国北部和西藏地区、朝鲜、中亚、波斯的花剌子模、高加索地区、突厥的安纳托利亚和俄罗斯的各个大公国,并袭扰印度北部;1237—1241年,他们挥师波兰、匈牙利、东普鲁士和波希米亚,还向维也纳和威尼斯派遣了侦察部队。只是因成吉思汗的儿子兼继任者去世,死讯传来后,蒙古军队才撤离欧洲。在成吉思汗后来的继承人手下,蒙古人的地盘进一步扩大,囊括了整个中国。成吉思汗的孙子忽必烈在中国建立的元朝一直维持到14世纪末;他们还控制了缅甸和越南的部分土地,企图入侵日本和爪哇,但没有成功。他们也继续插手印度,成吉思汗的后裔巴布尔于1526年在那里建立了莫卧儿帝国。1876年维多利亚女王获得的印度女皇的称号即直接来自350年前蒙古人的帝国,也归根结底来自于成吉思汗的野心;1211年,在他首次离开大草原进行征战的前夕,他在帅帐中卜测了天意后出帐对众人宣布:“上天答应我得胜。”

然而,蒙古人的锋芒所向先是中国,不是印度,因为他们就住在中国的边上。自从中国在公元前第一个千年的秦朝实现统一之后,历代王朝就一直不胜黄河以北各族胡人的袭扰,甚至有时被他们夺得大统。为抵外侮,历朝历代建立起一套双重的制度。首先建造长城以为华夷之隔,并借边民之力防卫关内的土地;长城成形于秦朝,后又多次重建、改建和扩建,边民通过与中国的商人、官员和兵士的接触不可避免地多多少少受到了一些汉化影响,朝廷也经常奖赏他们的效力,如给他们提供保护或补贴,或赏赐土地(有时是长城以内的土地)。万一这条主要防线被突破,第二重防卫就是依靠高度发达的中华文明逐渐吸引同化侵略者。作为这一政策基础的“一系列假设都认定中华制度和文化高级优秀,为蛮族所深为仰慕;从未设想过蛮族也许不需要中华文化”。

1000多年来,这一政策行之有效。中国虽然多次遭到侵略,甚至有时山河破碎、风雨飘摇,但是它从未完全受过异族的统治;成功夺得权力的外族人也确实总是通过文化上的同化和通婚而被吸收入中华文明。大乱经常继以大治,中央政权会重新建立。统治隋朝(581—617年)和它之后的唐朝(618—907年)的贵族阶级其实是胡人,他们的祖先是自大草原而来,从公元3—5世纪造成中国分裂

的突厥侵略者。但是,这两个朝代不仅加长加固了长城,而且还修建了浩大的公共工程,包括把黄河和长江水系的河流连接起来的大运河。尤其重要的是,这一切的执行并没有导致政权的军事化,这与罗马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罗马先是发生了军队的野蛮化,后来整个政体都沦为靠剑维持的武士王国。

虽然中国的宫廷和贵族尊重武艺和骑术,但是他们没有把军事领导能力和行政能力混为一谈。隋唐两朝期间,孙子首倡的渐进性军事战略开始扎根。孙子的理论建立在中国已有的一套思想和实践的基础之上,否则就不会那么容易地被接受。《孙子兵法》强调慎战、避险、不战而屈人之兵、以逸待劳(20世纪毛泽东和胡志明的战略使战略家注意到了孙子的理论,也认识到所有这些概念都与克劳塞维茨的理论背道而驰),帮助中国人把军事和政治理论结合为一个智力上有机的整体。无论如何,渐进对隋朝和唐朝早期的中国军队都最为合适;当时实行府兵制,边境上还派驻非汉族但已经汉化的戍边部队加强防卫。

8世纪早期,唐朝的力量如日中天,取得了中国历代王朝史上空前绝后的成就。唐朝的物质和知识力量不断发展,特别是由于中国法师力宣佛法,超过印度人和锡兰人,成为在东亚和南亚推动佛教的主要力量,这使得大唐帝国的边界大为扩张,纳入了长城以北的大片地区、印度支那的部分地区,以及吐蕃(西藏)这个当时令人头疼的邻国的东部边境地区。然而,唐朝的成功恰恰成了它灭亡的根源。战场奏捷,武将因之地位煊赫,这也许是不可避免的;而武将大多是胡人,这就导致了文臣和武将之间的权力斗争,最终发生了755—763年的安史之乱,声势之大,甚至迫使皇帝逃出首都长安。继任皇帝依靠从吐蕃和北方胡人那里借兵才得以恢复权位。就是在此之前,唐朝的军队在751年的怛罗斯之战中刚刚大败于阿拉伯军,那是中东和远东争夺对中亚控制权的决定性的一战。怛罗斯之战中,唐军统帅是高句丽人,而755年安史之乱的头领安禄山是粟特人和突厥人的混血。用中国人的话来说,他们二人都是蛮夷。

非汉人再次插手中华帝国的事务为将来埋下了隐患。虽然自8世纪起,使用灌溉技术大大增加了水稻生产,中国的人口因此翻了一番,但是这主要集中于长江流域和华南地区。在北方,安史之乱造成千里饥荒、饿殍遍地;朝廷虚弱,大权旁落各个藩镇之手,招募的雇佣兵都是“无根游民和得到有条件赦免的罪犯”。就是从那时起,中国人对当兵深恶痛绝,这一观念一直持续到1949年人民解放军取得胜利。10世纪初,唐帝国的权威彻底崩溃;虽然建于960年的宋朝重建了统一,但是它没能收复西北方和北方被蒙古的契丹人和西伯利亚的女真人占领的土地(女真人即在17世纪征服中国的满洲人先祖)。同时,宋朝西部的省份又落入了西夏人的手中;西夏人又称党项人,是突厥、吐蕃和西伯利亚民族的混血。

所以,当1211年成吉思汗得到上天的保证,答应他得胜的时候,因强行派本族人到边区垦荒殖民的汉朝而得名的汉族中国正风雨飘摇。长城被异族人所把持,西部受到另一个异族的占领,宋朝的军队“冗员严重、效率低下,尽管几乎全部预算都用于军费”做雇佣兵的饷银,他们缺少战马,又没有了胡人附属部队的支持,因为朝廷已经不再掌握对边境草原的控制。但是,这种情况仍然不能解释蒙古人为何能如此迅速地征服中国如此大片的土地,更无法说明他们在西方同样旋风式的摧枯拉朽。

无疑,成吉思汗本人的个性是很大的因素,同样重要的是他坚定不移地坚持蒙古人部落的风俗和对外人的偏见。蒙古人对性行为的道德要求十分严格:通奸双方都处以死刑,也不准抢夺女人。这一守则杜绝了由于抢妻而引发的争斗,这种争斗是原始社会特有的现象,造成的破坏极大。然而,蒙古人,特别是成吉思汗,又动辄感到自己受了冒犯,报复起来从不手软;事实上,成吉思汗一生基本上就是报复的一生,蒙古人的战争可以视为得到无限放大的原始的复仇冲动。不过,他们很乐意利用外人的帮助,甚至在作战中使用外族部队;他们这样做也是不得已,1216年蒙古人开始征服中国北方的第二阶段行动的时候,据估计他们的军队才有23000人。使西方人闻风丧胆的“蒙古”军队大部分是突厥人,而邻近蒙古的鞑靼人则是成吉思汗治下的子民(人们经常把蒙古人和鞑靼人弄混,民族语言学家费尽力气也没能澄清这一误会。

研究成吉思汗的学者对他先进的军事组织制度赞不绝口。他给手下的人提供“人尽其才的职业生涯”。他把军队分为合理的十人队、百人队和千人队,此举远远早于现代西方排、连、团的指挥制度,蒙古军队最终拥有了95支“千人队”。这些无疑都很重要。成吉思汗除了近亲之外,任命指挥官时不考虑血统,只考虑表现,此举打破了部落行为的模式。然而,进行这些革新的蒙古民族只是一个很小的民族,人数太少,完全不足以征服多于他们数百倍的人口。大草原上任何骑马民族的人口都从未超过几十万,不过以征服的面积而论,他们谁也无法望蒙古人之项背;即使他们改善组织形式,恐怕也不可能像蒙古人那样能攻善战。这里面还有其他的因素。

这些因素中不包括先进的技术。蒙古人和匈奴人、突厥人,还有保留了遗传自他们大草原祖先对马匹的热爱的中国贵族一样,作战时只会骑马弯弓射箭;一说他们的军队中有披甲骑兵,但那是极不可能的。的确,蒙古人招募的外族士兵知道如何打围城战,可是,在火药发明之前,如果堡垒的守军拼死抵抗,打围城战就既费力又费时。既然蒙古人不像有人猜测的已经掌握了火药的应用——那时恐怕世界上还没有人会用火药——却仍然攻克了东方和西方的一系列要塞,包括河中地区的讹答剌(Otrar,1220年),波斯的巴尔赫(Balkh)、梅尔夫(Merv)、赫拉特(Nishapur)和尼沙布尔(1221年)。还有西夏的首都宁夏(1226年),那么我们只能认为,那里的守军未做抵抗就望风而逃了。值得注意的是,在唯一坚决抵抗蒙古人的波斯的玉龙杰赤城(Gurganj),围城战从1220年10月持续到1221年4月,正符合同时代西方封建领主对围城战所需时间的估计。

当时,蒙古人不可战胜的流言似乎传播甚广。我们知道,蒙古大军甫一开到,布卡拉和撒马尔罕即不战而降;在布卡拉,成吉思汗可能是为了呼唤阿提拉的神灵,在大清真寺的演讲中也自称为“上帝之鞭”。是什么造就了蒙古人战无不胜的名声?蒙古人学会了使用马镫,阿提拉的匈奴人当时还不会,但马镫已经普及了500年。蒙古人的马匹经过逐渐改良,比匈奴人的马品种更好;通过骑术的提高,他们可能可以驱养更大的马群,但这些本领突厥人也都有。成吉思汗和他的儿子们给族人规定了严格的纪律,他们的扎撒(ya-sa,意为法令)规定,战利品归集体所有,战斗中抛弃战友是死罪。这些法令所制裁的私吞财物和在危险面前临阵脱逃的行为正是“原始”战争的特点。我们也许可以因此把蒙古骑兵视为在“军事地平线”之上活动的军队,而不只是一股作战的匪帮。然而,这仍然解释不了其他民族如此畏惧他们的原因。

如果能够看到蒙古人的侵略并非遍地开花、同时出击,而其实是按部就班,从小处开始,每一步前进都严格计划、精心执行,那么就有了着眼之处。前面提到蒙古人非常重报复。确实,他们的第一场胜仗打的是钦察人,因为他们侮辱成吉思汗,要求他对他们行扈从之礼;第二次战争的敌人是花剌子模人,因为他们不顾道义,杀害了前来要求贸易的使者。然而,成吉思汗绝非乘怒兴师的莽夫;他和亚历山大大帝一样,如饥似渴地了解关于他要打击的敌人的情报,为此设有广泛的间谍网。他与亚历山大的另一个相似之处在于他也是冷静理性的战略家。在发兵攻打钦察人时,他决定不走穿越戈壁沙漠这条直接但难走的路,而是绕道走甘肃的河西走廊;这条路在长城以西,出准噶尔山口,是丝绸之路的延伸。走这条路需要首先打败西夏,成吉思汗视其为事前必须扫清的障碍。

他这样做非常有道理。当时许多骑马民族正你争我夺,都想重现6世纪突厥人在大草原上建起的统一帝国;西夏人,或称党项人,据说就是其中的一方。那些骑马民族之间没有正式宣战,外部世界对他们的争斗也浑然不知。“重建大草原统一帝国的企图是何时开始,如何开始的,都笼罩在神话和传说的迷雾中,再加上后来蒙古人自己对(成吉思汗的)生涯的添油加醋、极尽渲染。”据此解释,蒙古人卷入了这场争斗,最后成了他们语系各民族的公认领袖,后来的历史就是由他们来写的。这种说法说服力极强,因为如果接受这种说法,解释蒙古人如何兴起为世界强国这个问题所面临的最后一个,也是最主要的困难即迎刃而解。他们不再是“远离文明生活中心(并)几乎没有受到来自东亚和南亚城市的任何文化或宗教影响的”人民,而是参与了遍及整个大草原的斗争的一方;就是经过这场斗争,来自大草原外的军事纪律和军事组织的概念改变了他们的作战方法,尽管这些概念是通过间接迂回的方式传来的。

这些概念大部分应该是起源于突厥,流入中国和伊斯兰的中东,经修改调整后以新的形式又传回来。多少世纪期间,应该有不少已经汉化或皈依了伊斯兰教的突厥人回归大草原。有的是战功卓著衣锦还乡;有的是失意而归或走投无路;有的是待罪之身亡命天涯;有的是商旅的护卫;有的甚至是官方的使节。讲述自己过去打仗的故事别人总是爱听,了解外国作战技术的人到哪里都非常吃香。不能想象蒙古人在出发打仗之前对敌人一无所知,或没有从敌人那里学到任何东西。

他们学到的最重要的东西可能是抽象的:伊斯兰教给战争注入了思想的力量。值得注意的是,蒙古人最有可能了解或听说过的突厥人是伊斯兰的前线战士,是用剑传播《古兰经》的穆斯林英雄。据说成吉思汗本人坚信自己受命于天,按神的旨意行事,就此昭告他所有的追随者,要求巫师给予他支持,甚至宣扬一种原始的民族主义,称蒙古人是上帝的选民。但更重要的是,他拒不接受伊斯兰教宣扬的温和的道德观。他掌握的作战工具,包括机动灵活的骑兵、能远距离杀敌的复合弓、穆斯林英雄战斗至死的准则、唯我独尊的部落文化的锐气等等,已经令人望而生畏,再加上成吉思汗的蒙古人信奉无情的泛神教,没有对陌生人慈悲或自身积德这类一神教或佛教的理念,他们战无不胜的声名远播也就并不令人惊奇了。他们的思想和他们的武器一道,是散布恐惧的工具,而他们带来的恐惧使人至今难以忘却。

骑马民族的衰落

但是到了最后,蒙古人和以前的匈奴人及突厥人一样,输在了骑马民族固有的弱点上,那就是他们征服了地方后没有能力建立永久的权力。成吉思汗具有高超的行政能力,但他的目的是攫取财富而不是稳定社会,是为了维持游牧生活而不是改变那种生活。他不能指定单独的一个继承人并为其确立合法性,连蒙古人都如此认为,更遑论他治下的其他民族。根据游牧民族的习惯,统治者所拥有的一切——领土、子民、畜群——都要在儿子中平分,成吉思汗1227年去世时就是这样做的。他的帝国在他的大妻孛儿帖生的4个儿子之间瓜分了。根据传统,最小的儿子继承了祖传的土地,征服得来的领土则由其他儿子平分。后几代人期间,统治俄罗斯的蒙古人自家管自家事,但中亚和中国的蒙古人就王位的继承起了争端,导致成吉思汗的孙子之间爆发了内战。统治中亚的旭烈兀同意支持哥哥忽必烈得到成吉思汗曾拥有的大汗之位后,争端得到了解决,但蒙古中心地区的团结并没有恢复。忽必烈正忙于在中国作战,最终在中国建立了蒙古人的元朝,但那场战争占去了他的全部精力,并使追随他的蒙古人逐渐脱离了他们原来大草原的生活方式。与此同时,旭烈兀在争夺中亚的主导权,越来越深地卷入了东部和伊斯兰土地接壤地区的战事,最终投入了对哈里发辖地的战争。

回过头去,可以看到蒙古帝国的解体始自忽必烈把精力转向中国,但当时伊斯兰教属地和基督教的西方都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它们都正确地把蒙古帝国视为一支依然不可小觑的力量,但出发点正好相反。它们双方为争夺对圣地的控制权,已经打了一个半世纪的仗,胜负难分,此时旭烈兀带领蒙古人从中亚挥师前来的消息给一方带来了恐惧,给另一方带来的却是希望。

燃起希望的是东方拉丁王国的十字军。十字军对伊斯兰教来说,仅仅是一个“边境问题”,是众多此类问题中的一个,而自从十字军于1099年占领了耶路撒冷之后,也确实未能再前进一步。到12世纪,甚至连耶路撒冷也被萨拉丁收入囊中。萨拉丁大军过后,十字军只剩了叙利亚沿岸的几个飞地在苦苦支撑。然而,东征在西方引起的热情未有稍减,不断地有新鲜血液加入到十字军中来。到13世纪已经进行了5次“官方”的东征,还有不计其数的没能成行的远征和对基督教会在其他地方的敌人的讨伐。成立了强大的骑士社团,成员加入时要立下护教的誓言;派出东征部队的王国边界上建造了一系列坚固的堡垒供骑士们驻扎;“骑士行为”的准则进一步完善,传播到整个基督教欧洲的骑士阶层——这些都是十字军东征的结果。从11世纪到13世纪,西方贵族的精力几乎全部投入了战争,也是在此期间,骑士精神毫无疑问地成为西方军事文化中最重要的因素。国王愿意东征,没有土地的骑士也踊跃参加,希望在东方一举成名并大发横财,因此响应东征号召的人源源不断。到13世纪中期,旭烈兀的蒙古军队蓄势冲出中亚时,耶路撒冷已被收回,拉丁王国的完整也得到了恢复。十字军似乎时来运转,最初东征的希望再次燃起。然而,十字军过去希望破灭的次数太多了,没有人会把困境的暂时缓解误以为力量对比的改变。力量大的一方仍旧是伊斯兰,它似乎能够无限地动员自身的精神和物质资源来发动新的攻势。在单一战线的作战中,优势尽在伊斯兰一方。旭烈兀的蒙古军队从中亚开来的消息若是属实,十字军的敌人就有可能被迫两线作战,十字军自然希望这能使自己的处境因之改善。满怀希望的十字军甚至利用人们对神秘的骑马民族的名字弄不清楚的情况,编造出了一位名叫普里斯特·约翰的基督教国王,说他正从大草原深处飞驰前来拯救十字军。旭烈兀当然和普里斯特·约翰风马牛不相及,然而,十字军把他视为对他们敌人的威胁倒是没有错。伊斯兰一方听到蒙古人前来的消息懔然而惊,感到事情不妙,这也没有错。至于蒙古人到底有多可怕,它很快就会亲身领教。

萨拉丁在12世纪对十字军连战连捷,把伊斯兰实际的中心转移到了埃及和叙利亚,他的后代成了那里阿尤布王朝的统治者。然而,合法的阿拔斯哈里发辖地的王廷仍然在巴格达,正处于蒙古大军的来路之上。旭烈兀于1256年逐渐逼近,开始时没有引起警惕,因为蒙古人似乎针对的是暗杀团那个专以谋杀为目的的教派;旭烈兀摧毁了暗杀团的堡垒,大快人心,信奉基督教的亚美尼亚人甚至派了一支队伍加入蒙古人的行列。然而,1257年,旭烈兀到了波斯,很快征服了这个帝国;到年底,他已经兵窥美索不达米亚。阿拔斯王朝的哈里发穆斯台绥姆吓得胆战心惊,但又不甘心服从蒙古人毫不通融的要求——投降或灭种。1258年1月,旭烈兀从波斯渡过底格里斯河,轻而易举地击败了哈里发的军队,攻陷了巴格达。穆斯台绥姆被处以绞刑;这是大草原的做法,后来奥斯曼土耳其人在伊斯坦布尔的宫廷中,对争夺继承权的失败者采用了同样的处理方法。旭烈兀的手下还屠杀了巴格达的大量居民,尽管曾做过不杀的保证。此举与蒙古人的习惯大相径庭,也许是为了震慑立威。旭烈兀打到下一个目标,叙利亚的阿勒颇时,也进行了屠城,但那是因为阿勒颇的居民对蒙古大军的进攻进行了抵抗。大马士革和许多其他穆斯林城市的居民比较老实听话,于是幸免于难。十字军看到伊斯兰的势力节节败退,愈加坚信蒙古人助了他们一臂之力,甚至劝说最强大的十字军领导人波希蒙德(Bohemond)一度和蒙古人并肩作战。然而,蒙古大军逼近圣地之时,他们的头脑清醒了一些,退回了海岸边的要塞。他们趁旭烈兀被召回大草原参加推举大汗的时机,匆忙地与同样焦虑不安的埃及阿尤布王朝达成协议;尽管他们对在萨拉丁手下遭到惨败的耻辱仍然记忆犹新,但是他们还是允许埃及军队进入他们的领土,在阿卡附近安营扎寨,准备抗击由旭烈兀的下属乞忒不花指挥的蒙古大军。在等待蒙古人到来的期间,埃及军队的统帅巴伊巴尔斯(Baybars)甚至在十字军的宫廷受到了接见。

巴伊巴尔斯出身马穆鲁克,野心极大,在埃及时曾行使马穆鲁克的权力,弑杀苏丹,拥立另一位苏丹王。乞忒不花按例派遣使者要求十字军投降,但十字军却杀死了蒙古使者,也许此一决定就有巴伊巴尔斯的参与。这一公然蔑视的行为对睚眦必报的蒙古人来说“是可忍,孰不可忍”,使战争势在必行。于是战争发生了。蒙古军队从叙利亚的营地进入北部巴勒斯坦,1260年9月3日在耶路撒冷北面的阿音札鲁特(歌利亚之泉)同古突兹苏丹(the sultan Qutuz)和巴伊巴尔斯指挥的埃及军队交上了手。只一个上午,蒙古人就被打败了,乞忒不花被俘后遭到杀害,残兵四散而逃,一去不回。

阿音札鲁特是蒙古人败绩的第一场阵地战,一时间在基督教和伊斯兰世界以及蒙古人当中都引起极大的轰动,至今仍是历史学家密切研究的题目。关于它的结果尚有争议:它是否拯救了近东,使之免于蒙古人的统治,还是说明蒙古大军已经达到了战略和后勤的极限?战斗中采取的战术也是历史学家争论不休的问题:是巴伊巴尔斯天纵英明、用兵如神?还是埃及军队仅仅以多取胜?一说蒙古人的马匹吃光了叙利亚的粮草,正如骑兵从大草原开进农耕土地后,当地牧草总是被过度消耗一样。这个说法确实有一定道理,而且旭烈兀离开中亚时似乎的确带走了很多部队。另一方面,最近的研究估计,乞忒不花手中仍然有10000~20000人。同时,现在认为,欧洲军队的人数可能被夸大了,它的马穆鲁克核心部队可能不超过10000人,全部军队可能总数为20000人。简言之,阿音札鲁特战役中,双方的兵力可能势均力敌;这次战役因而特别有意义,不仅因为它立即扭转了战局,而且因为它标志着一个组织成专业军队,有定居国家的收入做后盾的骑马民族打败了另一个仍然靠抢劫来供给,受部落的原始价值观和复仇心驱动的骑马民族。

我们已经提到过阿布·沙马的评语,说“值得注意的是(蒙古人)是被他们的同类击败打垮的”,他的意思是交战双方都有很多突厥人。确实,打仗的方法似乎遵循了大草原的传统,埃及军队先是前进迎击蒙古人,到要行动的时候假装撤退,把蒙古追兵引到有利于突然反击的地形。然而,似乎从苏丹古突兹高喊着“啊!伊斯兰!”投入混战的那一刻开始,战局才急转直下。这提醒了我们,马穆鲁克作为军事奴仆,服务于一个崇尚作战的宗教,他们的对手却没有共同的信仰。另一个极为重要的因素是巴伊巴尔斯手下的战士作战经验丰富,在马穆鲁克的军事学校中接受过无数次的操练,训练出了严格的纪律,连依然强悍的十字军都是他们的手下败将。即使不能说巴伊巴尔斯的马穆鲁克是现代意义上的军队,也应指出,当时他们的战术尚未僵化为后来面对奥斯曼军队的火枪时的老古董,对付蒙古人可说是游刃有余;现在回头看去,他们的胜利显示了受过训练的军队在同与自己势均力敌,但只依靠锐气和名声的对手作战中,训练带来的“附加值”。

阿音札鲁特一役后,蒙古人再没有对文明世界进行袭扰,别的骑马民族也偃旗息鼓。不过这么说似乎委屈了泰摩兰(Tamerlane),他领着大军东征西讨(1381—1405年),比成吉思汗更加令人畏惧,征服的地区也几乎和成吉思汗一样广阔。然而,泰摩兰却完全没有成吉思汗的行政能力,所到之处焦土千里,把任何可能用来建设的基础全部摧毁。

泰摩兰具有武士精神,他原名帖木儿(Taimur),又叫跛腿帖木儿,因为早年一次负伤使他的一条腿残废了。他鼓励手下残酷无情地滥杀滥伤,是他的军队,而不是成吉思汗的军队,留下了骷髅堆成的高塔和金字塔。然而,他似乎除了嗜血打仗以外别无所好。他不给士兵任何机会稍事喘息,享受胜利的果实,而是永远在寻找新的待征服的土地。他死去的时候,刚准备出发去中国,与恢复了汉人统治的明朝争夺忽必烈征服的土地。他的死讯传来,大草原边缘的各个文明都松了一口气。到14世纪末,蒙古伸展到大草原外的力量都被有效地剪除;只有印度除外,但那里蒙古人的政权伊斯兰化得十分厉害,即使延续下去,成吉思汗和帖木儿的祖源也已完全无法辨认。

那么,蒙古人留下了什么遗产呢?一位历史学家认为,最主要的是他们把突厥人赶到了中国、印度和中东这3个地方,对这些地区的军事历史影响深远。确实,成吉思汗把当时微不足道的奥斯曼部落赶向西方,启动了后来的一系列事件,破坏了近东当时已确立的秩序,代之以一直维持到20世纪的另一个秩序,使欧洲长期处于伊斯兰进攻的威胁之下,从1453年君士坦丁堡陷落直到230年后维也纳解围。

然而,奥斯曼人通过和欧洲的密切接触,虽然被迫在大草原的闪电战和高垒深壕、重装步兵的静态战法之间做出折中,但他们从未做到把这两种互相独立的战法融为一体。他们建立了自己纪律严明的正规重装步兵,但它的基础是一种奴隶制度(土耳其禁卫军),最终像马穆鲁克制度一样陷入陈腐僵化;同时,他们又坚持亚细亚的生活方式,骑马的贵族冥顽不化,仍然保持着游牧民族无法无天的蛮横;到18世纪,这些安纳托利亚族长实际上已经独立于土耳其苏丹,拥兵自立。

尽管如此,奥斯曼人还是努力使大草原的传统适应与城市和农耕文化的西方对抗时遇到的挑战,这正是骑马民族赋予战争的真正意义所在。对于他们为何无法征服草原以外的地方,或者征服后随即放弃了大草原的文化这个问题,从生态角度做出解释无疑是正确的。要在灌溉的耕地或自然林地长期维持牧场,得花很大的力气;维持牧场需要定居的人口,那些人口又需要农业来养活;而农业和放牧不能兼容。因此,坚持要放养大批战马的来犯者要么只能回到自己老家的环境中去,要么就得改变生活方式。我们看到,所有马背上的民族都是二选其一。然而,无论他们做出何种选择,他们的入侵都使当地的作战习惯发生了永久的改变。

马背上的民族和他们之前的战车武士一样,带来了长途奔袭这个令人耳目一新的作战概念。一旦战斗打响,他们在战场上也是以速度取胜——至少是步兵速度的5倍。他们因为有保护畜群、防御猛兽的经验,所以保留了狩猎者的精神,而这种精神在农耕人口中已经荡然无存,只有贵族除外。在对牲畜的管理中,无论是聚拢成群、驱赶买卖、淘汰老病,还是宰杀吃肉,他们都完全不动感情,就事论事;通过对付牲畜,他们学会了如何威吓、包抄、合围,最后从容地杀死大群徒步的人,甚至是技差一筹的骑马的人。原始的狩猎者对要猎取的动物有着同感共鸣的关系,对自己杀死的猎物怀着神秘的尊敬,他们与骑马民族的这些做法从根本上是格格不入的。骑马民族使用的主要武器复合弓本身就是用动物的筋骨做成的,对他们来说,从远距离射箭,与射杀的对象不仅在实际空间上拉开了距离,而且感情上无所挂碍;这已经成了他们的本能。

这种感情上的疏离是骑马民族犯下令定居者惊怖畏惧的残暴行为的根本原因。尽管如此,一段时间后,定居者自己也近墨者黑。发展到相当程度的文明仍然保有两个“原始”战争的特点,一是交战时的极端谨慎,一是程式和仪式在战斗中及战斗结束时的应用;骑马民族和这两个特点都不沾边。在敌方斗志旺盛的时候,他们通常会向后撤退,但那只是一记虚招,目的是把敌人诱离其选好的位置,乱其阵脚,好予以狠狠的反击,使其失去战斗力;与原始作战者不愿意动手交战的行为完全不同,骑马民族在战斗中杀起人来毫不手软。另外,他们作战没有任何程式或仪式的影子。他们打仗就是为了打赢,要速战速决、力求全胜,完全不在乎是否表现出了英雄气概。事实上,避免冒险可以说是游牧民族的规矩。成吉思汗年轻初露头角时曾受过箭伤,但他其实很胆小,后来指挥大军作战时自己从不在战场上露面。西方的武士对游牧民族作战方法最迷惑不解的一点就是,在他们半月形的列阵中,主帅的位置不知在什么地方,因为他经常骑马躲在阵边不引人注意的地方;而亚历山大大帝或狮心王这样的西方统帅会自居于显眼的位置。

主帅骁勇在西方的军事概念中源远流长、根深蒂固。骑马民族的所作所为也许没能使他们的敌手也学得不去冒险做英雄,但无疑使对方学到了不惜一切手段求胜的作战方式。军事历史学家克里斯托弗·达菲(Christopher Duffy)注意到,欧洲大陆上的战争逐渐出现了种族主义和专制主义的特点,先从东欧开始,慢慢扩展到其他地方。他把它归因于蒙古对“俄罗斯人的个性和俄罗斯制度的影响,(导致了)农民的野蛮化,无视人的尊严,价值观歪曲,特别崇拜凶狠、霸道和狡诈”。大草原人的凶狠还借南边的一条通路传往欧洲,先是塞尔柱人进军安纳托利亚,然后是奥斯曼征服巴尔干;奥斯曼帝国边界上的战争几世纪以来都是欧洲最惨烈的战争。十字军和伊斯兰军队作战后,可能也把那种凶狠带回了欧洲。

若是把十字军东征看作伊斯兰圣战的对等,应该认识到,派遣十字军的那些拉丁王国直到遇见萨拉丁才真正遇到了敌手;萨拉丁则是伊斯兰全力应对大草原的威胁的产物,他由突厥奴隶兵组成的核心部队精于骑射这种猛烈的作战技能。东征的十字军把他们在东方学到的方法带回了欧洲,他们北征打击异教徒斯拉夫人的时候就可能应用了那些方法,而斯拉夫人同时也遭到了大草原民族从另一边的进攻;那些方法最终渗透到西班牙,收复失地运动(718—1492年)期间,基督教骑士在对伊斯兰的作战中惨无人道。成吉思汗若地下有知,一定大为称许。极其残忍的作战方法在西班牙扎下了根,印加人和仍然奉行毫无实际用处的花之战仪式的阿兹特克人在西班牙征服者手中的悲惨遭遇,归根结底要追溯到成吉思汗,这样说并非不着边际的胡扯。

在与大草原骑马民族联系最紧密的中国,蒙古人的作战方式产生的影响也许最为持久。费正清提醒我们,中国比任何其他的伟大文明都更长久地保留了战争的原始仪式,包括占卜和作战前由主将显示勇力,另外还包括其独特的民族因素,即被中国人奉为圭臬的儒家守则——“君子动口不动手”。公元第一个千年期间入侵中国后被同化的突厥人也接受了这样的道德规范,尽管他们仍为自身娴熟掌握草原勇士的骑射技术而自豪。然而,中国被忽必烈征服后,为了推翻蒙古人,不得不进行暴力反抗,结果明朝的皇帝被迫建立起了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加专制的制度。明朝事实上实现了中国的军事化,建立了世袭的军人阶层;在明朝统治下,中国采取了唯一一次海外扩张的持续性行动,还以攻为守,对草原进行了最大规模的遏制;明朝在长城以北发动了5次大规模进剿,也重修了长城,使其成为我们今天看到的规模。为恢复华夏旧制而采取的军事行动产生了始料不及,而且是适得其反的结果:“赶走了蒙古元朝的明政权显得更为残暴,它采纳了元朝军事制度的某些特点,把全副精力用在应对蒙古军事力量东山再起的威胁上。”

明朝的确应该绷紧对大草原蛮族人的警惕之弦,但具有讽刺意味的是,17世纪推翻了明朝的是新出现的威胁,不是蒙古人,而是蒙古人的宿敌满洲人。

严格来说,满洲人并非马背上的民族,因为他们在离开满洲挺进中原之前,就基本上定居下来,汉化程度已经相当高,商业活动也十分发达。但他们军队的核心是骑兵,他们把蒙古人借武力把中国的行政制度为己所用的手法运用得炉火纯青。

这不仅是军事层面,更是政治组织层面上的成就。秘诀在于游牧民族通过与边境地区的汉人接触合作,学会了一方面使用非汉人的暴烈的作战手段,另一方面通过可信任的汉人属从进行行政管理——也就是说学会了如何夺取权力以及如何保持和使用权力。

不幸的是,满洲人从明朝手中夺取的权力是中国人关于理想政府的高度蒙古化的版本,满洲人把它全盘接受了下来。18世纪清朝的皇帝中最好的一类是父亲式的暴君,对知识阶层降尊纡贵,弘扬艺术,推动贸易和银行业的兴起,并建立了中国农民所经历过的最温和的税赋制度。但这种宽厚的代价是“中央官僚制度的过分烦冗”。事无巨细都要请示北京,科举入仕的官员所受的教育“更使他们不敢越雷池一步”。这种繁文缛节扼杀了中国人与时俱进的能力。中华文明曾经是科学探索和技术革新的文明,但在满洲人统治下,所有旨在变革的企图,无论是在物质还是在知识方面,都被投以怀疑的眼光。同期,日本为了维护已有的社会秩序和本国统治阶级的地位而宣布技术变革为非法;在中国,身为外来统治者的满洲人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对技术变革虽然没有明文禁止,但通通予以扼杀。日本的武士阶级后来终于认识到,他们只有接受西方的科学和工业才能有未来,但中国的满洲人和朝廷官员却没能做出向着现代化的跃进。我们可以找出很多理由来解释个中原因,但归根结底是由于满洲人是外来人,是从草原起家的征服者,他们的权力基础是他们的军事制度,所以他们不愿对其进行革新,宁肯任其过时僵化。军事史上最可怜可叹的莫过于19世纪的满洲八旗兵以卵击石,手持弓箭对抗欧洲侵略者的枪炮。

从长远来看,19世纪对中国发动鸦片战争的欧洲人的战斗力是在很久之前、很远之外形成的,是他们的祖先在和满洲人骑马的祖先作战的过程中培养出来的。帝国主义时期欧洲军队效率的一个支柱是大草原以外建立的原则,即官僚组织的原则。它创立于苏美尔和亚述,经波斯传入马其顿、罗马和拜占庭,文艺复兴时期被从古典文献中发掘出来再次发扬光大。另一个支柱是注重对阵战,这是从希腊人那里流传下来的。所有其他的战术,如长途奔袭、战场上高速运动、高效的投掷技术、战车的应用,以及战马和战士之间的默契这最重要的一点,都来自大草原及其边界地区。甚至可以说,后来的突厥人和蒙古人借鉴了伊斯兰教对战争的革命性贡献,即战争超越了家庭、种族、领土或具体的政治形式等等方面的考虑,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这样一种思想:战争可以是自动自发的,武士的生活自成一种文化。克劳塞维茨对他在1812年莫斯科战役中遇到的哥萨克人表现出来的“非军人”行为深恶痛绝,但那其实是这种文化的体现,尽管有所淡化,但仍清晰可辨。也许那种文化是“非军人”的,但它早在克劳塞维茨式的战略出现很久以前就开始为害世界了,而且还把残酷无情、暴烈凶狠、务求完胜的战争概念传输给了定居者。克劳塞维茨本人也深受其影响,尽管他那条理分明的头脑怎么也不会承认。

[1]索姆河战役是第一次世界大战中规模最大的一次会战,也是最惨烈的一次阵地战,双方伤亡人数达130万。——译者注

[2]中国境内叫黑龙江。——译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