插曲3:军队
克劳塞维茨看不到,哥萨克人的作战方法是另一种军事传统,因为他认为只有一种军事组织的形式是合理的、有价值的,那就是由国家负担军费的有组织有纪律的军队。他看不到,其他形式的军队可能照样会服务社会、保护社会,或者扩张势力——如果他们执此信条的话。他所知道的使用火药的军队在对缺乏训练或尽管受过训练,但力量较弱的敌军作战的时候,当然会百战百胜。他却没有料到,在后来的一个世纪中,那些军队履行他所宣扬的军队的天职,为追求战场上的胜利不断增强火力,结果却彼此逼成了僵局;他也没有料到,20世纪期间“中国人的作战方式”会使受他的理论熏陶培养的西方军队及其指挥官遭受久战不决、伤亡惨重的耻辱。
但克劳塞维茨的眼前就有与他受训和服役中所熟悉的军团迥然不同的军事组织,各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哥萨克人是一个例子,另一个例子是俄国地主为骚扰撤退的拿破仑大军组建的由农奴组成的人民志愿民兵(opolchenie)。克劳塞维茨在提到“他们周围带武装的人群”时,无意中承认了人民志愿民兵在消灭拿破仑大军的士兵当中起到的作用。他自己就曾热切宣扬靠民兵力量来实现普鲁士的自由,他的著作《组建防御军队之要点》(Essential Points on the Formation of a Defence Force,1813年1月)为征召兵员建立国家战时后备军(Landwehr)的做法提供了基础。同样重要的是由一心要抗击法国人的激情洋溢的爱国青年组成的步兵(Jager)和自卫队(Freischützen)。在拿破仑为发动战争在各地进行的大动员中,克劳塞维茨应该会看到各种各样的联盟和从属,有的是直接征召入伍的流亡贵族,他们参军也许有爱国的原因,但更主要的是因为他们无家可归、食不果腹;有的是自愿或不自愿地被自己的祖国借给拿破仑的编制部队。最精锐的是瑞士军团,他们是根据投降(capitulation)的安排转给拿破仑的,旧制度的很多军队中都有瑞士人做雇佣兵为生;同样善战的还有波兰的长矛轻骑兵,他们起源于波兰古老王国的封建骑兵。许多出色的军团是德意志地方的一些小诸侯用来消遣的军队或保镖队伍,拿破仑剥夺了那些诸侯的独立,也接管了他们的军队。(其中一位军官,黑森大公近卫队中的弗朗茨·勒德(Franz Roeder),像当时把从军看作贵族职业的典型德意志青年那样,怀着支持希腊独立的一腔热血,以奥西恩(Ossian)和歌德的手法为我们留下了关于莫斯科大撤退最出色的回忆录。)法国在普鲁士的守军还包括来自哈布斯堡和土耳其人之间军事边界上的克罗地亚军垦战士,其实他们是从奥斯曼帝国逃过来的塞尔维亚难民;法国的皇家卫队则包括一个立陶宛鞑靼人的骑兵中队,是从金帐汗军残存的突厥士兵中招来的。证明军事组织在其存在过程中可能发生巨变的最生动的例子是讷沙泰勒营。该营是瑞士一个州的军队,拿破仑把他的总参谋长贝尔蒂埃元帅任命为那里的掌权大公;拿破仑垮台后,它转入普鲁士手中,最后成为奥国皇帝的帝国卫队;1919年,它的一些成员加入了自由军(Freikorps),这支由前军人组成的队伍在右翼军官和社会民主党政客的指挥下镇压了柏林的“赤色革命”。希特勒纳粹党暴力组织的中坚力量就是原自由军的一些成员,因此,说党卫军装甲师是贝尔蒂埃公国那支玩具似的袖珍军队的后代并不为过。
近卫军、常备军、藩属军、雇佣军、军垦兵、应征兵、农奴民兵、大草原部落的残余武士,更不用说还有拿破仑大军中的法国军人,他们有些人是作为法国大革命的公民战士入伍的,他们的热情和勇气启发了克劳塞维茨提出“战争是政治的继续”的理论;面对林林总总的各类军人,能不能理出一些头绪来呢?他们在一个训练教官的眼中也许不过是士兵而已,有些可以委以重任;有些可以做小规模袭扰或侦察之类的专项工作;有些是无用的废物;有些会给朋友带来危险,是对和平百姓的祸害。这些不同种类的人提供了丰富的材料,从中可以清楚地看到军事形式和社会形式的相互联系。有哪些理论能够解释这些人的不同呢?
军事社会学家假设,任何军事组织制度都表现了它所依托的社会秩序,即使当大多数人口处于外来军事统治的奴役之下的时候,如诺曼人对英格兰的统治或满洲人对中国的统治,这一假设仍然有效。对这一理论阐述得最详尽的是盎格鲁-波兰社会学家斯塔尼斯拉夫·安德列斯基(Stanislav And reski)的著作——值得一提的是他的父亲是逃亡国外的军人。他的著名论点是,每个社会都有一个军事参与比例(MPR),加以其他的因素,可用来衡量社会军事化的程度。可惜的是,安德列斯基教授的著作对普通读者来说不“易理解”,因为他为阐述自己的论点发明了一整套新词,可叹如今“通俗易懂”在学术界成了贬义词,与“肤浅”混为了一谈。不过,好在他的著作意思清晰、文笔生动,对研究成果不做道德判断,虽然他显然愿意生活在一个军事参与比例较低、军队受法律制约的社会中。与众不同的是,他对于靠在政治学杂志上发表文章推动废除军事独裁制度不抱任何幻想。甚至可以说,他对人性持有霍布斯式的悲观看法,认为斗争是自然的生存条件,像约翰逊博士一样,相信“两个人只要在一起待上半个小时,一个就会明显地压倒另一个”。
安德列斯基先是介绍了人口学鼻祖马尔萨斯的理论。马尔萨斯认为,因为人口以几何速度增长,而粮食和空间却没有如此快的增长速度,所以必须限制出生率或通过疾病或暴力加快死亡,人的日子才过得下去。安德列斯基认为这就是战争的起因。(如果他在麦克尼尔的《瘟疫与人》一书出版之后才开始撰著的话,恐怕就不会如此肯定了;麦克尼尔在该书中指出,外来的疾病比作战致死的人多得多。)他提出,在原始社会中,强者抢占弱者的女人,因此而限制了出生率;但随着上层阶级出生率的上升,上层阶级必须要么把过多的成员推到下层去,并继续借助暴力来限制下层人口的数目,要么就用暴力抢夺邻居的土地。无论采取哪个办法,都会形成一个统治社会,或对外打仗的军事阶层。这个军事阶层的大小,即军事参与比例(MPR),取决于它在满足了自己可能是贪婪过度的消费和拥有的需求后,能在多大程度上满足下层阶级的需求。在以武力压服周边邻居的部落中,所有健康的男性可能都是战士;如果经济状况良好,统治阶级可以靠经营贸易、制作产品或精耕细作来为不断增加的人口提供口粮,军队的规模会相应缩小到仅够为人民的好日子提供保卫,甚至可能会出现类似民主的制度来掩盖权力的真相。然而,他说大部分社会制度介于军事参与比例这两个极端之间,而它们的具体性质取决于另外两个因素:一是统治者有多大的必要或多大的能力对被统治者施加控制——安德列斯基称其为隶属性;二是掌握军事技术和装备的人彼此有多团结——聚合性。
引用几个他举的例子:迁徙的布尔人(Trek Boers)在19世纪初离开南非受英国统治的地区去寻找自由的土地,拼死守卫他们占据的地盘,抗击当地非洲人的来犯。他们的社会军事参与比例很高,每个男人都会骑马打枪;隶属性低,因为他们建立的共和国几乎没有政府;聚合性也低,因为父系家庭仍然是个人忠诚的归属单位。另一方面,哥萨克人同样是军事参与比例高;隶属性低,因为首领没有多少手段来强行推行自己的意志;但他们的聚合性很高,因为大草原生活的种种危险迫使他们必须结成紧密的群体。比较常见的形式或者是低军事参与比例、低聚合性、低隶属性,在君主统治长期积弱的中世纪的欧洲,骑士主导的社会就属于这一类;或者是高军事参与比例、高隶属性、高聚合性,这是两次世界大战之间军事化工业社会的写照。
安德列斯基的小书因其立论的大胆新颖和斩钉截铁而令人瞠目。他通过一系列复杂但貌似合乎逻辑的推论,使读者不得不同意只能有6种形式的军事组织,然后旋风般地横扫整部世界史,把每一个所知的社会,从最原始的部落到最富裕的民主国家,都归入那6种中的一种。读者只有在停下来喘口气的时候才会冒出疑惑。总的来看,安德列斯基的体系过于机械化,虽然他对马克思的理论非常不屑——“纯经济因素无疑会造成所属阶层的变化,但……长期的趋势却是由军事力量重心的转移所决定的”——但他的分析却严格遵照辩证法,一丝不苟。具体地说,如果读者对安德列斯基如此不容分说地对号入座的社会有比较深刻的了解的话,就会看到其实他的分类并不十分准确。比如,布尔人也许缺乏聚合性,而且一贯桀骜不驯,但任何与他们打过仗的人都深信,他们的法律不及之处由荷兰的新教归正会填补上了;他们虽然没有政治的聚合,但有在《圣经》基础上的聚合。哥萨克人不服管教也有其限度:若长老或同伴决定把某个捣乱分子逐出群体,他将陷入孤立无援的危险境地。此外,安德列斯基对其他社会学家所谓的“价值观系统”太不重视。虽然他承认“神巫—宗教信仰为社会不平等(提供了)最早的基础”,但是后来就对这个题目只字不提。我们已经看到,有些原始部落不赞成暴力,试图通过程式性的战斗予以控制;一神教也对暴力不以为然,像伊斯兰就不得不建立由奴隶组成的团体来行使武力,以使权力的需要不致与宗教的要求相冲突;中华文明尽管屡遭暴力打击,但仍固执地相信“上士”——指理想的统治者——“应无须暴力即能达到目的”;然而安德列斯基对这些都未予考虑。
如果采用另一种方法,似乎做出的分析会更加全面:承认军事组织的形式存在有限的几种,某一种具体的形式与它所属的社会和政治秩序确实有着紧密的关系,但决定这种关系的因素可能极为复杂。比如,传统的作用十分重要。安德列斯基承认,“一个全民皆兵的平等主义社会可能会抵制引进更加高效的作战方法,因为那会取消普遍服役”。如果仅以日本武士和马穆鲁克为例,可以看到,更常见的情形是占社会少数的军人特权阶层抱残守缺,坚持保留过时的军事技术,甚至不讲道理地一直坚持几百年。社会学家称这样的少数集团为“精英”,其实此一称号并不恰当,因为集团的成员是自我选拔而成的。另一方面,“精英们”也可能不遗余力地推行耗费巨大的革新政策。维多利亚女王皇家海军的军官一旦接受了蒸汽驱动的铁甲舰船后,就不断寻求新型的舰只;一种军舰造出来没有几年就被他们宣布为过时,舰只服役的时间越来越短,最终使军舰制造成为不列颠编制预算时争议最烈的问题之一。
这些军官的“海军主义”反映了不列颠的地理环境:这个富庶的岛国需要保护自己不受侵略;作为海洋帝国的中心,它也需要保护它的贸易和海外资产。然而,地理影响军事形式是四海皆准的道理,这一点安德列斯基却只在有些情况中才肯承认:他注意到埃及特有的与外界隔绝的地理条件阻碍了它从石头武器向金属武器技术的过渡,并使它得以在文明生活很长的一段时间内不必负担常年维持军队的费用。但是,他似乎忽略了,正是因为欧洲遭到了大草原民族的入侵,或后来北欧海盗的海上袭扰,骑士阶级才获得了如此大的权力;大草原亘古不变的生态环境造就了游牧民族在繁殖出能够驮人的马匹后的行为特点;斯堪的纳维亚人对土地的渴望呼唤着他们离开海岸边狭小的祖土去“做海盗”;因为亚得里亚海没有第二个安全的自然港,所以威尼斯——安德列斯基感兴趣的一个军事强国——才得以成为那里的霸主,把它的商业触角远远伸至克里特岛和克里米亚。
最重要的是,他低估了军事生涯对男性想象力的诱惑。这是从未离开过大学校园,只在书斋里埋首军事的学者的通病。认识军人圈子成员的人一定都知道,他们的社群有自己的文化,与其所处社会的大文化近似但不相同;他们有自己的一套奖惩制度,惩罚更加专横绝对,奖励经常不是金钱,而是纯象征性或情感性的,但社群成员都心悦诚服。根据我一生浸淫在英国军队中的经验,我甚至敢说有些人干不了别的,只能当军人。对女性来说,可与之相比的是舞台生涯。有的女人只有在舞台上才能得到满足,无论是做歌剧的女主角,还是做音乐会的首席歌唱家,或是摄影师或时装设计师膜拜的偶像;她们通过这种自我满足,体现了赢得男女一致仰慕的关于女性的普遍理想。男演员无论多么受人钦佩,都得不到这样的仰慕,舞台上的英雄不过是模仿冒险罢了。英勇的战士受到男女两性共同的崇敬,因为他是真正在冒险;但有军人脾性的人——可惜社会学家对脾性的重要性完全视而不见——无论是否会得到外部世界的钦佩,都会冒险。如果他能赢得其他军人的钦佩,那才会使他自豪。大多数军人只想和别的军人为伍,大家共同对耽于安逸的外部世界报以轻蔑;军营生活和行军使他们从狭隘的物质主义中解放出来,他们对粗粝的野营生活甘之如饴,大家一个赛一个地不畏艰苦,休战期间则去找等待着自己的女人。
战争生活令人陶醉,这帮助解释了原始武士行为准则的来由。作战成功也说明了为什么有的原始人成为尚武的群体。如果作战胜利,即使不能完全征服敌方,抢占他们的土地,统治他们的人民,起码也能抢夺财物,或至少获得由自己确定的贸易条件——这些足以证明,拒绝规规矩矩的生活方式是有好处的。不过,对战士生活向往之情的力量不宜过分夸大。前面已经说过,许多原始人努力遏制暴力的冲动,即使最凶狠的民族也是步其他民族程度较轻的类似行为的后尘才登上了他们用骷髅垒成的金字塔;若是先前的骑马民族没有测试过文明世界抵抗能力的极限,泰摩兰就不可能如此残暴。另外,在世界民族之林中,尚武民族一直是少数,无论让别人对自己闻名生畏是多大的诱惑——盎格鲁-撒克逊人四处征战,自认是为了向其他民族传播议会制,却没有意识到自己也是受到了这样的诱惑;在超越了原始阶段文明的所有民族中,武士总是占绝对少数。人性中有一种社会学家称为补偿趋势的东西,反对诉诸暴力。阿尔杜斯·赫胥黎说知识分子是发现了比性更有意思的东西的人。可以说,文明人是发现了比作战更能带来满足感的东西的人。社会一旦达到了原始以上的文明水平,不愿打仗而宁肯做别的事情的人即随着经济资源的增加而增加,无论那些别的事情是种地,还是制造或出售产品、建筑、教书或与另一个世界沟通。当然对这样的社会不应过分理想化。最不幸的人沦为仆从甚至奴隶,而享受特权的人,如安德列斯基有力地指出的那样,则总是依靠武器的力量来维持其地位。他们或者自己携带武器,或者由忠心的下属携带武器。然而,过了原始阶段的人的确特别重视非暴力的生活,突出的例子有艺术家、学者,特别是男女圣徒。这也是为什么基督教世界对破坏修道院和女修道院的北欧海盗的暴行特别深恶痛绝,就连泰摩兰都对伟大的阿拉伯学者伊本·赫勒敦礼遇有加,都没有堕落到北欧海盗那么嗜血的地步。
因此,对安德列斯基的分析可以稍做调整,我们可以承认在原始世界中战争相当普遍,但同时也要认识到也有些民族几乎不闻战事,或试图通过程式和仪式来缓解战争。接下来让我们来看原始后的世界。迄今为止对军事史的研究找出了6种主要的军事形式:武士、雇佣兵、奴隶兵、常备军、义务兵和民兵。安德列斯基也提出了6种形式,不过那完全是巧合。安德列斯基的6种形式是homoic、masaic、mortasic、neferic、ritterian和tellenic(都是他自创的新词),和我所列举的6种基本上互不相干。武士一类不言自明,我用它来专指日本的武士阶层和西方的骑士阶层。这些阶层的核心可以说都是尚武部落的残余,无论是外来的还是本土的部落;另外也包括武士集团,如最初的穆斯林和锡克人,以及祖鲁人或阿散蒂人这种自我发展而成的武士政体。雇佣兵提供军事服务以赚取酬劳,有时也为了得到土地、国籍(罗马军队和法国外籍军团都提供这样的报酬),以及优惠待遇。常备军是已经获得了国籍或与国籍相等的身份的雇佣兵,但仍选择从军作为谋生之道;在富裕国家中,常备军人甚至可能成为一种职业。奴隶兵制度我们已经研究过了。民兵制度原则上规定所有健康的男性公民都有义务服兵役,若是逃避兵役或拒服兵役,通常会被褫夺国籍。义务兵役制相当于对某个年龄段的男性居民的时间征税,不过通常对公民说这是他们的公民义务;选择性征召与奴隶制基本上没有分别,特别是如果服役时间长,征召的政府又没有民主性的话,像在农奴解放之前的俄国,服役期长达20年。
武士社会如何形成无须解释,也不必研究武士群体如何获得或维持对非武士群体的权威。武士群体通常垄断着对某种昂贵的武器系统的使用,如驾驭战车的武士;或娴熟掌握某种作战技巧,如长期维持恐怖统治的骑马民族。个中原理比较复杂的是向其他社会形式的过渡。因为武士政府通常极为保守,所以社会要发展,就必须过渡到别的形式,这一点不言自明。日本武士、满洲人和马穆鲁克不敢对他们所控制的制度做任何改动,怕一个闪失会造成整座大厦的倾圮。但我们已经看到,过时的军事制度不可能永远把变化拒之门外;不过,当变化到来时,新的统治者——也许是旧武士群体中的开明人士——必须解决两个核心问题。一是如何解决新军事制度的资金问题,二是如何保证人员的忠诚。这两个问题密切相连。武士制度靠直接榨取本族人或外族人的财富来维持,所以骑马民族才如此注重抢劫财富,或收纳贡赋,或强行要求按他们的条件进行贸易。一俟军事专业移离直接的权力中心,就标志着武士制度开始弱化,也意味着必须找到某种过渡性的方法来酬劳战士。所以,成吉思汗严格要求把所有战利品都集中起来平等分配。然而,即使在他的有生之年,随着帝国不断扩大,他也不得不把地方的权力交给他所信任的下属。他死后不久,地方官员就不仅掌握了统治权,而且获得了赋税权。成吉思汗的收税官把收来的财富上交中央金库,这是蒙古军队在成吉思汗时代所向无敌的一个主要原因。到了他孙子一代,开始出现类似封建的制度,蒙古人的力量也随之衰落。
封建主义是武士社会向其他社会形式过渡的一个共同阶段,主要有两种类型。西方的类型是给下属的武士分封土地,条件是他们在封地上维持适当的军队,国王如有需要即供给国王使用,但封建领主有权在同样的条件下把封土传给后代。另一种类型在欧洲以外比较普遍,是非世袭封地,君主可以随时收回;它在伊斯兰世界非常普遍,称为伊克塔制度(iqta)。塞尔柱人、阿尤比人和奥斯曼人也广泛采用这一制度。两个类型各有弊病。伊克塔制度因为不能世袭,所以现任领主常常趁掌握封地之机大肆敛财,极力剥削压榨交税的百姓,对自己的军事义务却敷衍了事。另一方面,西方的封建领主因为封地可以世袭,所以有管好封地的动力,但他同样有强烈的动机来加强封地的军事力量。如果他和君主就权利或义务发生了矛盾,有军事力量做后盾,他会更加气壮;通过自己收养家臣,建造城堡,他也许希望最终使自己的家族即使不是在名义上,起码在实际上能够上升到君主的地位。这种情况自9世纪卡洛林帝国解体开始流行于大部分西欧地区,直到16世纪国王掌握了火药。
因此,要想摆脱武士制度,无论走哪种形式的封建主义道路都是条死胡同。常备军制度则有效得多。常备军的历史早得惊人,在苏美尔时期即初现端倪,亚述人把它发展到几乎尽善尽美的地步。我们知道,亚述军队包括当时所有的兵种,除步兵外还有战车战士、骑射弓箭手、工兵和战车车夫。不过它的核心是皇家卫队,也许那就是常备军的起源。苏美尔的军队可能开始时只有皇家卫队,后来按照需要逐渐围绕着它建立了其他的部队;自那以后,在每一个有国王的国家中——哪怕是有民选政府,国王仅为象征的国家——这样的“近卫队”都长存不衰,至今犹然。
然而,与常备军的其他兵种相比,卫队的发展自成一格,有时甚至和其他兵种完全不同。统治者一旦选定了固定住所,卫队通常也定居下来,在许多情况中不再担任作战的职能。有时卫队甚至大权在握,能够决定国王的废立;于是,统治者转而向国外招募卫兵,从国外的武士群体中招募的卫兵语言不通,无法与国内心怀反意的人密谋策划。一个很好的例子是拜占庭皇帝的瓦兰吉亚卫队。它最初是由瑞典人和挪威人组成的,他们取路罗斯的贸易通道,沿着俄罗斯的几条大河来到君士坦丁堡;但1066年以后,卫队的成员基本上都换成了移徙而来的盎格鲁-撒克逊人。他们发展出了自己的一套土语,用刻在圣马可之狮身上的如尼字母留下了他们最著名的纪念;弗朗西斯科·莫罗西尼(Francesco Morosini)于1668年从土耳其人手中夺取比雷埃夫斯后,把圣马可之狮的雕像作为战利品运走,如今安放在威尼斯的军火库外。其他著名的外国卫队有法国国王的苏格兰卫队,由弓箭手组成;霍亨斯陶芬王室腓特烈二世的阿拉伯卫队(佛朗哥元帅从在西班牙1936—1939年的内战中出了大力的摩洛哥常备军中挑选了一批人组建了摩尔人卫队);还有瑞士人卫队,好几位欧洲君王,包括教皇,都使用瑞士人做近卫。现代英国皇家空军特种部队(SAS)有一个不为人知的职能,那就是为英国政府希望保全的外国统治者提供保镖服务。
外国卫队以及统治者从在首都定居下来的子民中招募的卫兵通常会逐渐僵化固定,变得奇形怪状:英国的王室警卫和教皇的瑞士卫队对自己的不合时宜引以为荣,正如现已消失的巴伐利亚侍卫,他们直到19世纪还在使用战斧。有些君主有意维持古老的卫队,用以渲染自己血统的久远,如霍亨索伦王室的禁卫军(Schlossgarde kompagnie),他们护卫末代德皇的方式与腓特烈大帝宫廷的方式别无二致。出身高贵的热血青年自然对做这样的事不屑一顾,他们愿意加入和敌人短兵相接的“近卫军”,以此表示对君王的忠诚。有些近卫军后来发展为作战部队,还有许多按近卫军模式组建的部队,如普鲁士和俄国的近卫队,后者包括普列奥布拉任斯基军团和谢苗诺夫军团,就沿袭了这一传统,英国至今依然如此。
此类部队的忠诚大多无可怀疑,1789年法国王室卫队在巴黎驻扎时间过长,有人产生了异心,但那只是例外。然而,养兵所需的资金来源却令人大伤脑筋,筹集正规野战军的军费更是棘手。统治者和常备军之间契约的中心要素就是无论在战时还是平时,统治者都保证给常备军的军人提供食物、住房和饷金。税收效率高的富国可以长期供养常备军,但如果军事野心过大,就可能竭泽而渔,使老百姓不堪税赋的重负,而一场旷日持久的战争结束后想要缩减庞大的常备军规模时,经常会引发士兵的哗变。1923年爱尔兰自由邦就遇到了这种情形。因此,一些国家,特别是人口不多的富国希望避开维持常备军队的负担,宁肯在需要的时候出钱买兵。这就是雇佣军制度的基础。不过,雇佣军的基础不止这一个;在历史上,许多国家都用雇佣军来补充自己的军队,经常与雇佣军签订长期合同,这样双方皆大欢喜,过去法国人和瑞士人之间或现在英国人和尼泊尔廓尔喀兵之间的关系就是这种情况。也可以到管理有序的雇佣兵市场去买兵,雇佣兵合同期满后会再回到市场上去;公元前4世纪伯罗奔尼撒的泰伦纳海角就有这样一个市场,前一个世纪希腊城邦间的一系列战争平息后,许多原来的士兵没了事做,又没有土地,于是来到市场上待价而沽;他们的行情还真不错,因为波斯以及后来希腊化了的东方战事不断,对职业战士的需求一直居高不下。 329年,亚历山大大帝麾下就有50000名希腊雇佣军,其中很多是从市场上雇来的。
依靠雇佣军有其固有的危险。也许合同尚未到期,资金却已告罄;若战争持续的时间超过预期,结果也是资金枯竭;如果一个国家或力求撙节,或乐不思危,或消极苟安,而完全依靠雇佣军,雇佣军就会认识到自己成了这个国家内一股有效的势力。15世纪几个意大利城邦就出现了这个问题,公民忙于商业,顾不上履行保家卫国的职责,但又吝啬小气,不肯花钱养常备军。在这种情形中,雇佣军威胁的就不是敌人,而是他们的雇主了:他们在雇主的内部争端中选边站;他们因欠饷或饷金菲薄而罢工或讹诈雇主;他们甚至会投向敌方;在最糟糕的情况中,他们干脆把权力篡为己有,像潘多尔福·马拉泰斯塔(Pandolfo Malatesta)、奥托布沃诺·泰尔佐(Ottobuono Terzo)和加布里诺·丰杜罗(Gabrino Fondulo)各自在布雷西亚、克雷莫纳和帕尔马所做的那样。
有些较早的城邦选择了另一种防卫方法,好像它们预见到了依靠雇佣军的危险,但其实是由于别的原因。它们规定,作为保持国籍的条件,所有拥有财产的自由人必须购买武器,参加作战训练,并在城邦遭受危险的时候负起保卫城邦的责任。这就是民兵制度。这个制度还可以有其他的形式。民兵制度一词大致适用于包括中华帝国和俄国在内的多种定居型国家在历史上很长一段时期内征召的农民军队。它也涵盖盎格鲁-撒克逊人统治下英格兰的平民矛兵(fyrd)和欧洲大陆上与之对等的军队。这类军队组建的基本原则是“自由人必须武装起来”,后来称为“携带武器权”(jus sequellae)或“携带武器许可”(Heerfolge)。此一做法来自野蛮的日耳曼入侵者,在罗马帝国解体后的各个王国内继续传承,直到9世纪和10世纪的军事危机爆发后,才让位于对拥有马群的诸侯发出的出征诏令(ban)。在像瑞士和蒂罗尔这类贵族力量薄弱的偏远地区,自由人武装起来的做法持续的时间长得多;事实上,直至今日,瑞士仍在使用这个方法。
然而,提到民兵,我们联想到的不是野蛮人,而是文明世界;我们会想到一队队的希腊农夫—公民,他们在自己的城邦与别的城邦发生争端时会彼此交战,但一旦遇到共同的危险,如公元前6世纪和公元前5世纪来自波斯帝国的威胁,他们就会团结起来一致对外。很容易设想日耳曼人和希腊人关于自由人的军事责任的思想同出一源,更容易认为希腊人对作战方法的主要贡献——两军在固定的地点用步兵厮杀,直到一方失败认输的对阵战——经罗马传给了尚处于野蛮状态的日耳曼人。可惜这两个推论都嫌证据不足。可以肯定的是,罗马在共和国之前的年代里从希腊人那里学到了对阵战的战术,塞维宪法建立的罗马军队就起源于方阵作战法,后来罗马皇帝的军队即在此基础上发展而来。自那以后,希腊和罗马在政治和文化上分道扬镳。随着罗马走向帝国之路,农夫—战士逐渐让位于职业军人。希腊人“擅长争吵不和”,无法建立统一的职业军队,各个城邦仍然维持自己的民兵,就此埋下了他们最终全部亡于半野蛮的马其顿这个强敌之手的种子。然而,正如希腊的许多其他遗产一样,民兵的思想保存了下来。当文艺复兴时期的欧洲重新发现了古典知识的价值的时候,民兵的思想与法治及公民自豪感一起,得到了同等的重视。当然,它与后两个概念有着紧密的联系。马基雅维利的政治思想植根于主权来自武装的观念,他不仅就此题目著书立说,而且起草了佛罗伦萨的民兵法(1505年法令),其目的就是为了使他的城邦摆脱雇佣军的祸害。
不过,民兵制度在军事上有一大弊病。因为它只规定拥有财产的人有义务服兵役,所以并不包括一国中所有健康的男性居民,因此而限制了上战场的人数。希腊人之所以接受这个限制,有两个原因。第一个原因是它解决了筹饷这个让人头痛的问题,因为士兵其实是自己担负费用;第二个原因是它保证了军队的可靠性。拥有财产的标准把合格的人结为一体,无论他们持何种政见;与他们对立的是不合格的人,也就是没有土地的人和奴隶,那些人不是公民,没有携带武器的权利。然而,形势吃紧时,这种精英主义有可能成为严重的掣肘,把这种排他原则推到极致的斯巴达人在公元前4世纪和底比斯的战争中就因此吃了大亏。
义务兵役制没有排他性,根据定义,它包括所有能行军打仗的人,不管他们是否拥有财富或政治权利。为此原因,害怕人民拿到武器会夺权的政权或财政困难的政权对这个办法从来都不感兴趣。适用义务兵役制度的国家是保证所有人都有权利,或至少表面上有权利的富国。第一个充分满足了这些条件的是法兰西第一共和国。其他一些国家,如腓特烈大帝的普鲁士,曾推行过类似义务兵役制的做法,但不得不动用常备军去强行拉夫。1793年8月,法兰西共和国宣布,在“敌人被赶出共和国领土之前,所有法国人都一直处于应征状态”;原来把应征的义务限于“积极公民”的财产方面的要求已经废除了。从那时起,所有法国人都可能当兵;到1794年9月,法兰西共和国的军队增至116.9万人,成为欧洲有史以来最庞大的军队。
革命军摧枯拉朽、所向披靡,使义务兵役制成为未来的军事制度;也正是革命军的赫赫战果促使克劳塞维茨提出“战争是政治的继续”的观点;但这个制度使社会军事化,而且耗资巨大,这些严重弊病当时却无人预见,或者尚未显现出来。革命军在很长时间内通过抢掠来达到自给(共和国的纸币把金属币挤出了流通后,波拿巴的意大利军就成了硬通货的主要来源);从19世纪中期开始采纳义务兵役制的其他欧洲政府发给士兵的饷金少得可怜,以此自欺欺人,对义务兵役制的财政负担视而不见。
在这个意义上,义务兵役制也许可以视为一种税赋。但是,像所有税赋一样,它必须最终给纳税人带来好处才行。在法国,好处是所有当过兵的人都能获得公民资格。19世纪期间采纳了义务兵役制的君主制政府却不能准许自己的权力受到削弱,于是用民族主义作为替代,在日耳曼民族的国家中大获成功。然而,法国人提出的只有携带武器的人才具有充分的公民资格这个思想扎下了根,很快演变为公民自由既是携带武器的人的权利,也是他们的标志这一信念。所以,在像英国和美国这些公民自由已经普及,但没有实行义务兵役制的国家中,19世纪中期出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公民死乞白赖地要求政府让他们做志愿兵,而在拼命抵制代议制政府同时又实行义务兵役制的国家中,特别是普鲁士,对拿破仑作战中出现的中产阶级民兵则在国王和常备军的压力下努力维护自己的权利。
从长远来看,欧洲大陆的先进国家建立普遍义务兵役制的同时,选举权也得到了扩大,虽然所选举的议会通常不如英美两国的议会权力大,另外还开始了一些彼此似乎没有直接联系的进程。结果是到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时,大多数欧洲国家都有了某种形式的代议制机构,也全部维持着通过义务兵役制征召而成的大规模军队。大战爆发后,士兵们尽管遭受了令人发指的痛苦,但他们的忠诚在令人热血沸腾的民族主义激情的激励下,一直维持了3年。直到1917年,全民皆兵造成的物质上和心理上的代价开始产生不可避免的结果。那年春天,法军爆发了一次大规模兵变;同年秋天,俄军完全崩溃。第二年,德军也难再支撑;11月停战回国后,德军自我解体,德意志帝国陷入了革命。从125年前法国人为了拯救革命而呼吁所有公民拿起枪来,到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各国军队的溃散,几乎可以说是绕了一个圈子后又回到了起点。政治变成了战争的延续,关于如何建立既省钱又可靠的军队这个长期无解的难题,答案仍然渺不可及,比起苏美尔人拿出收入来支付军饷的时代来,丝毫没有进展。
[1]指塞尔维乌斯·图利乌斯,公元前578—前534年古罗马的统治者。——译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