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军队的编成及其使用

军队的任务就是在战斗中打败敌人,获得胜利。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军队要进行任务分配,以便它能够在海陆空三个战场与敌人作战。

军队由陆军、海军和空军组成。对不同的国家来说,这三个军种的价值各不一样。比如,英国将海军和空军作为主要军种,而陆军次之;德国的陆军和空军比海军重要。在其他国家,每个军种因为各自的地理环境、海岸状况、世界贸易和战略可能性的不同而有所区别。

空军、陆军、海军的比例究竟多少最好,虽然没有定论,但是随着飞机性能的逐渐完善,空军能够直接对付敌国经济和人民,影响战争的结局。[1]不过,飞机在侦察方面的作用依旧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

出于作战的需要,军队除了要有强大的陆军之外,还一定要有一支强大的空军和一支强大的海军。空军一定要比敌军的空军更加强大。不过,这种强大要深受国家技术和财政的限制。而空军的使用取决于天气、云、雾等条件。在这方面,陆军除了浓雾之外,在其他天气里都能开进和作战[2]。

内陆国家所进行的决战一定是在陆上进行。在各国部队进行生死决战时,空军除了执行侦察任务外,还会直接参加作战,和陆军并肩作战,夺取胜利,但是,它的火力远远不如陆军。

为了打败敌人,一定要有强大的火力。没有一位统帅会认为,只凭借轰炸敌国居民(无论其意义如何重大)就能摘取胜利的果实。更何况,敌国的防御能力的提高和气候现象的限制,飞机能否抵达作战目标,能否投弹,则还是一大疑问。

作战是严肃的现实,不是空洞的理论。它要求必须先打败敌人的陆军,然后再和空军一起协同作战,深入敌国领土,迂回到敌人陆军背后作战。所以,对内陆国家而言,军事力量主要集中在陆军。对于这个问题,我只打算在这里简单地提一下。

陆军的战略单位是步兵师,一般由3~4个小兵团、9个或更多的营编成,每营下辖3个步兵连。每营既装备弹仓式步枪,又配置轻机枪和一个重机枪连。预计每个师除了编三四个步兵团和一个迫击炮连外,可能会增加若干机枪队。

步兵所需的大量弹药和手榴弹,由步兵自己携带一部分,其他弹药则通过车辆运输[3]。

就炮兵而言,步兵师编有9个或更多的炮兵连。每连装备轻型加农炮和野战榴弹炮4门[4],有的连还配置伴随步兵进攻的小口径火炮和重型火炮,预计会装备100毫米加农炮,120或150毫米重型野战榴弹炮,以及高炮和反坦克炮。上述各种火炮的大量弹药,一般通过车辆运载。

此外,步兵师还配置少量骑兵,装备轻机枪和装甲战斗车辆[5]。有的师还配置一个野战航空支队,一个装备有电报、电话和无线电设备的通信营,一至二个工兵连及其他特种编队,还会配置辎重队,负责给养、弹药、燃料和润滑油的补给。此外,还有面包队、卫生队、野战医院等。

我们所说的这种师通常由常备军部队编成,或者由常备军和少量预备役部队混编而成。由于这种预备役师所承担的战斗任务与常备师相同,所以,一定也要有相应的编制和装备,而不是像世界大战爆发前的德国陆军那样轻视预备役师。

某些国家的军队是以军为战略单位的。这种军除了下辖若干个师之外,还配置直属的作战纵队和辎重队,比如特种通信队和航空支队往往都隶属于军司令部。

为了完成执行保障任务和较小的战斗任务,军队往往会组建由年纪较大的人组成的卫国旅和后备队。他们可以凭借现有装备在他们想去的地方完成上级分配的战斗任务。

这些部队的成员,也需要自己携带数日的食品,其他食品和饲料则通过车辆运载。它们也配备了能够对伤员进行初步处理的医疗器械。下面我所提到的部队,它们的编制基本上和这里所阐述的类似,只不过形式有所不同,我就不再赘述。

除步兵外,作战部队还有骑兵师。骑兵师通常下辖若干骑兵团,而骑兵团下辖若干骑兵营。在多数国家中,骑兵师配置大量机枪和弹药,大都实现摩托化。实现摩托化的骑兵师,还配置轻型战斗车辆和大批车辆,以便于运载人员、机枪和弹药。某些国家还配置重型战车队,装备不同造型和不同装甲的坦克,这种装甲部队通过借助装甲车的履带,能够克服各种地形障碍,通过敌方筑垒阵地。

对于摩托化在其他特种部队中能实现到何种程度,比如它是否可以通过摩托车或载重汽车运载更多的步兵部队则依旧是一个问题。不过,事实上,实现摩托化的最大问题是一定要运载高级指挥官和其他官长的马匹。

此外,陆军设立重型和最重型牵引炮兵和摩托化炮兵,不但有师属加农炮连和榴弹炮连,而且有独立的野战炮兵部队,甚至有人还试图在铁轨上使用最重型的火炮。此外,陆军还配置探照灯队、喷火器队、工兵队、攻城队、通信队和毒气战部队等。

我们上面所说的这些部队能够组成集团军,而若干集团军能够组成集团军群。一般情况下,集团军和集团军群司令部会配置特种侦察队、通信部队,以及防空火炮。

为了使战局、会战和长途行军的进行得到保障,集团军司令部配置强大的兵站部队和铁路部队,以便进行运输、物资和人员的补充及伤病员的护理,保持前线和后方的联系。如果战场在国外,那么还要从国内抽调特种部队,确保敌国铁路的正常运转。

空军则配备重型和最重型飞机,用来投掷炸弹和执行特殊任务,比如将武装人员运送到敌人后方。轻型飞机则多用于作战和观察。所有飞机,包括用来侦察的飞机,都根据它的大小,装备有能够在空中和对地面实施火力战斗的武器,如弹仓式步枪、轻机枪、小口径火炮等。

因为有了火箭、炸弹和化学战剂,空军的战斗力得到了极大的提高。飞机备有降落伞,能够用来拯救受损飞机的飞行员,而在飞机容易遭受袭击的部位则装有装甲。此外,飞机还能够投掷宣传材料。

空军通常由数架飞机编成支队,数个支队编成中队,数个中队又可编成更大的单位。

飞机都有指定的飞机场,飞机库和供油设施部分建在地下。飞机要有防空和摩托化的辎重,要有在部队驻地附近建造的空军基地,要有大量的燃料。

海军配备了排水量大约35000吨的战列舰、10000吨的装甲巡洋舰和约6000吨的轻型巡洋舰、辅助巡洋舰(即过去的商船)、驱逐舰、鱼雷艇、潜艇、炮艇、布雷舰、扫雷舰、航空母舰等,所有舰船都装备着能在水上长期执行任务的装备。此外,虽然医疗船、油船和其他特种补给船只能通过港口向海上舰只转运补给品,但是各种军舰依旧有指定的港口,以便补充船员、燃料及其他物资。军舰可以根据它体积的大小,装备重型和最重型大口径和小口径的速射火炮和高炮。

火炮通常装在军舰两侧,便于集中射击,部分火炮安装在船头和船尾。大部分军舰还配置特殊的鱼雷发射装置。除了巡洋舰和潜艇能够单独出海,完成巡洋作战和水下作战任务外,海军军舰通常可以编成大队、分舰队;再大的舰队,由战列舰、重型和轻型巡洋舰、驱逐舰、鱼雷艇和潜艇编成。

就像陆军配有航空部队一样,海军也配有航空部队。航空部队的飞机或由航空母舰运载,或停在陆上机场。

所有战斗部队,即陆空海战斗部队,均配备防毒面具。

军队每个组成部分,即陆、空、海军,在国内均有后备部队和其他设施,能够源源不断地从国内获取新锐力量。

除此之外,国内还有防空部队、探照灯部队和空中障碍设施,以保护某些设施和居民。最后,军队还拥有庞大的无线电台,进行情报传递和宣传。

军队是个规模庞大的组织,但是,并不是军队的每个部分都直接与敌交战,不过,要团结各组织的力量击垮敌人的反抗,决战时刻更是如此。

决战能够决定战争胜负,会战是最具有决定意义的作战行动。会战一定要投入战斗部队。如果敌人所使用的武器跟我方不同,无法从远距离发射毁灭性炮弹,那么我方部队在发挥武器火力方面就不是什么难事了。所以,我方部队不仅要歼灭敌人,还要保存自己的力量。

武器的作用在不断提高。刚开始的时候,在发明火药之后,发射的是实体弹,但随着技术的发展,后来有了榴弹[6],再后来,火炮使用的炮弹也生产出来,它的引信可以让炮弹在弹道的一定位置上发生爆炸。炮弹在爆炸时,能将弹体内的铅填充物炸碎,从上方投向目标。

现在,炮弹已经趋于完善。有一种榴弹能够击穿厚重的装甲,击入目标后再发生爆炸,它通过弹体碎片或榴弹排出的充填气体的作用击毁目标。还有一种榴弹只要轻轻触及地面,便会炸成无数密集的碎片,紧贴着地面向四处飞散。经改进后的炮弹(榴霰弹),可在空中爆炸。

机枪和步枪是单发子弹在发生作用。

手榴弹、迫击炮弹、布设在海中的水雷以及鱼雷的作用与榴弹的作用相差无几。飞机投掷的炸弹的弹片和施放的毒气,能够在更大范围内发挥作用,并同时引发大火。有一些炸弹专以引火为目的。

火焰喷射器通过火和烟发挥作用。毒气可使黏膜和肺部中毒。

有一部分武器所产生的作用是人们难以想象的。

公元纪年前后,人与人之间的搏斗武器是剑。为了占有优势,当时也运用弓箭或长矛、投石器,投石器能够远距离攻击要塞。到了中世纪,火药和发射武器发明之后,敌对双方保持在100米以内的距离,呈现密集的线式队形,互相射击。随着火炮、步枪及其弹药的改进,敌对双方之间的距离则更大一些。到18世纪末,步兵部队出现了,他们能够利用地形作掩护。

直到19世纪中叶,有膛线的武器才出现。由于火药和炮弹、子弹的极大改进,发射距离的不断变大,最后到达了现在的距离和效力。这种变化使战斗地带的纵深和正面宽度产生了变化(加大了),让战斗队形更为疏散。

海军大口径火炮可发射20~30公里,陆军除特种火炮外,其他武器的射程远远不如海军[7]。

显而易见的是,发挥武器、火药、炮弹技术(不包括飞机投掷的炸弹)的最大作用,不依靠其最大射程,而是要近距离内的命中精度,距目标越近,发挥的作用也就越大。

在海上和空中,由于没有遮蔽物,作战双方可以利用最大距离射击,只有云、雾和特殊天气带来一定的影响,地面曲率会对海上射击造成影响。

而在陆地上,情况则截然不同。虽然陆上的遮蔽物和建筑物能够给敌人提供方便的隐蔽条件,但是却也给敌人的视野造成影响,让敌人的兵器的射程没有办法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不过,通过借助望远镜、气球和飞机等观察手段,敌人又可扩展视野。

但是,不管是在陆上,还是在空中、海上,战斗总是从远距离开始的,陆地作战区域纵深可达数公里,随后慢慢地向敌人靠近,将全部武器投入战场,让武器发挥最大的效能。

在区域纵深内,战斗队形疏散,步兵和轻机枪手都独立行动,各自为政。在敌军猛烈炮火的攻击下,步兵依旧要以在公路上的行进速度(5公里/小时)接近敌人,但只有在我军压制敌军火力的情况下才能做到,只是敌人势必要进行反击,所以,陆地战斗需要时间,一般要持续数天。战斗需要时间,通常要延续数天。就算投入快速装甲车辆也不能改变战斗的时间。

空战中,飞机时速达数百公里;在海上,军舰时速约为20海里[8],即37公里/小时。两者都想在战斗中发挥最大速度。陆上战斗与空中、海上战斗截然不同。但是,争取构成对敌火力优势,是这三个军种的共同特征。

为占有火力优势,一定要充分发挥全部武器的作用。为此,陆军作战部队通常以宽大正面投入战斗,而海军常常以绵亘的线式队形作战。

现在的陆军规模非常庞大,战线的宽度已大大超过以往,这点从世界大战中可以看得很清楚,但这并不意味着战线的宽度是无限的。比如,步兵师的步兵需要师属炮兵的支援;海军和空军一定要集中多艘军舰或多架飞机的火力进攻同一个目标,这对战线的宽度提出一定的限度。

只有集中大至火炮小至步枪的各种武器的火力,才能够在关键地段占据火力优势。这种火力的集中,尤其是陆军,只有充分利用各种武器,将它们放在最佳射程的位置上,它们才能够发挥最大的效能,才能获得火力优势。如此一来,双方都在对方最佳射程范围之内。在这种正面作战中,想要占有火力优势则非常困难。

众所周知,在火力能够从多面向敌人发射,即以包围方式进攻敌人而敌人只能向一面转移时,火力的最大效能才能够得到发挥。在这样的情况下,敌人的正面不但会遭到攻击,其侧翼,甚至是背后和空中都会遭到攻击。空战中,飞机也会遭到地面火力的打击。

在战争中,不管是小规模还是大规模决战,都要运用巧妙的战术和战略让敌人犯错误,以便我方能够充分利用它。坦嫩贝格会战就是这样的例子,同时它还说明,实施这种进攻也能达到保存自己的目的[9]。

此役,敌人死亡、被俘达12万人,而四处逃窜的伤员还不计在内,而我方的伤亡仅仅12000人。所谓的歼灭战具有双重意义,它既要求给敌人以毁灭性的打击,又要求我方只遭受微弱损失。

攻打敌人侧翼而不攻击其正面的思想是一种误解。敌人并非原地不动,相反,敌人会不断地运动,以正面来攻打我军,也就是说,它会将未受攻击的正面转向进攻的敌人,其结果仍是正面较量。

我对1914年11月初,东线第9集团军对由华沙向波森开进的敌军北翼发动的进攻深有体会。该集团军想取得超过坦嫩贝格会战的战果,不惜冒着风险把包围圈设得过大,却未能从正面给俄国军队猛烈的打击。结果,敌军从正面对第9集团军发动猛烈攻击,给该集团军造成巨大压力。此外,敌人还对该集团军的侧翼进行攻击,使第9集团军的处境恶化。

这个事例告诉我们,在对敌人进行包围的同时,后方一定要有一支强大的、成梯次配置的部队。在军队规模庞大的今天,包围方很容易为被包围方所包围。

这点我们在1914年的东线战场和西线战场都亲身经历过。施利芬将军曾提醒我们,一定要让包围部队的侧翼拥有足够强大的部队,但这并没有引起大家的足够重视,当然了,要做到这点,首先要有足够的部队可供使用才行。

大范围的战略包围最终落到某一地点实施战术性包围上,在该地将敌军的一翼击溃,不断地投入其他兵力,切断敌人的退路。在敌军战线出现缺口时,情况也相差无几,进攻方可以迅速通过缺口打入敌军内部。在坦嫩贝格会战中,我就是这样做的。在这种情况下,首先,要用火力对敌人内翼进行纯战术性的包围行动,切断敌军各翼之间的联系,不断扩大缺口并通过缺口不断扩大包围圈。

陆战中,倘若其他行动无法实施,那么最后也可以采取这样的行动:投入大量炮兵和装甲车辆及空军,对敌人正面发动突袭战,击退敌人,随后将敌军击溃于某一地点。

在世界大战中,协约国在西线以及俄军在东线的强大突破进攻行动都以失败告终,德军在1918年夏季所发动的进攻也只是击退敌人,迫使敌军防线后撤,并未将敌军分割包围。

在实施1918年3月21日进攻行动时,倘若我事先收到情报,处于第18集团军右翼正面的敌军是敌人的薄弱部位,或者该集团军利用了敌人的这一薄弱部位,那么我军也许能够突破敌军。正面进攻也会给己方带来巨大的损失。

敌对双方利用强大火力作战,尽量利用对方暴露的弱点,所以,敌对双方都在实施包围部队的后方部署一支梯次配置的部队,在战线后方保留预备队,以应付可能出现的危险。但是,哪一方能实施进攻,迫使敌人转入防御,则要看哪一方能在关键地点占有火力优势。对于一方从决战一开始便放弃进攻这种情况,则另当别论。

当然,发挥最大火力未必能够彻底歼灭敌人。火力要在进攻中直至对敌人阵地的冲击中得到充分的发挥。比如凡尔登战役、索姆河战役和佛兰德战役,虽然炮火如雨般倾注,但是将士们依旧能够在弹坑中存活下来。所以,企图只通过最大火力就歼灭顽抗之敌的抵抗意志,是一种错误的想法。

也许火力会在某个地方取得胜利,但是战争的胜负最终还是要取决于人与人、坦克与人或坦克与坦克的战斗。由于在空旷的战场上,进攻方的步兵部队只能从远方向敌人靠近,所以,进攻方的步兵需要己方炮兵部队提供不间断的、强大的炮火支援,压制敌人的炮兵部队,进而逐步向敌人的步兵炮击。进攻方的步兵在前进中还需要轻型火炮的直接火力支援。最后,在重机枪火力掩护下(还不时得到迫击炮的火力支援),步兵依靠步枪、轻机枪的强大火力靠近敌人,最后通过肉搏战迫使敌人屈服。

坦克推进的速度比步兵推进的速度快,但是它只在进行突破战时才登场作战。最后制服敌人的依然是步兵或者是坦克上的人员。不管武器的作用多么巨大,人始终是决定战斗胜负的主要因素,这个观点不仅适用于陆战,还适用于空战和海战。

空军和海军在进攻中,也是凭借各种武器,不断接近敌人,最终在最近的距离内征服敌人。

总体战要求进行决战,所以要求指挥官必须在关键地点发动进攻。在这里,之所以强调在关键地点发动进攻,是因为在多面进攻以及在长达数公里宽的战线上,没有办法处处发动进攻,敌人会想方设法阻止进攻方的军事行动。

指挥官的艺术在于,在陆上、空中或海上,利用己方兵力和武器的优势,构成主要突击方向,对敌人的薄弱位置进行攻击,一举将敌人击垮。其中,突袭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

摩托化部队、空军具有将作战部队集中运送到作战地点的能力,对发动突袭有着重要的作用。但是,敌人的空中侦察会给这种突袭战造成一定的困难,不过,并不能将全部可能性都排除。

在陆地上,步兵师从正面和侧翼攻击敌人,而摩托化部队迂回攻击敌人的背后,空军则从空中对敌人进行扫射和轰炸。空战的情况与此相类似。一方的战机在敌方飞机的上空做超越飞行,慢慢地对敌人实施包围,海战也是如此。

如果空战获得了胜利,取得了制空权,那么获得陆战和海战的胜利就容易得多。这是不言而喻的真理。

敌对双方中,丧失侦察能力的一方,非常容易能被从空中对地面和海上实施有效攻击的一方压倒。

面对与日俱增的火力,人们不停地探索避免被火力杀伤的途径。这让战场变得渺无人迹。军舰则装备了装甲,战斗车辆和钢盔也出现了,这些都是各国军队的共同财富。此外,像坦克和军舰施放的人造烟雾,被用来迷惑敌人,阻碍敌人的观察视线,或者阻碍敌人的军事行动。至于消除发动机噪声,尤其是消除飞机和潜艇的发动机噪声的愿望,则到现在还没有实现[10]。

为了避免被敌人的火力杀伤,人们挖掘壕沟和利用地面的遮蔽物来躲藏。从日俄战争以来,在战争中利用野战工事的意义已经深入人心。世界大战期间,野战工事又进一步得到重视,但是我们万万不能忘记,阵地战是战争的一种蜕变,因为在当时各国还不擅长通过使用运动战来摘取胜利的果实。事实上,就算采用了运动战,阵地战也可能是经常被运用的作战方式。

但是,不管是运动战还是阵地战,进攻还是防御,都不能不挖掘战壕。因为战壕是躲避敌人强大火力杀伤和保障己方火力得以发挥作用的最可靠的手段。至于是否能够建造抵挡曲射火炮和飞机火力的遮蔽物,就要看指挥官对战斗间隙的掌握,如果能够把握住这个时机,那么便能够在阵地前方设置障碍,以免己方士兵突然遭到敌人的袭击。

战斗车辆可以顺利跨越障碍物和战壕[11],但是如果战壕垂直陡峭、坚固宽大,那么战斗车辆便难以通过,而这一点在远离前线的阵地上是难以做到的。过去,进攻和防御,谁是战争的最强有力的形式;先让敌人进攻,等到敌人进攻受挫后再发动反突击,是不是最高超的作战艺术等问题是克劳塞维茨等人(或许今天也有些理论家)争论的焦点,大家各执己见,争论不休。其实,这不过是多此一举,是危险的装腔作势罢了,因为它严重阻碍人们正确理解总体战的严肃性和单纯性。

在具有可靠遮蔽物和较好射界的条件下,歼灭从地面接近的敌人,比起歼灭躲在遮蔽物内的敌人要容易得多,这点是不言而喻的,答案之肯定就像1乘1等于1。

从这点上看,在使用大规模军队作战中,防御“强”于进攻。交战中的弱者,或者在战场上某个局部地区的弱者,通常选择防御战,其目的是牵制敌人,为己方争取时间,以便己方远程武器和摩托化部队能够在广阔的战线上投入战斗。

武器的远大射程迫使攻击方不得不在远离敌人的地点提前展开战斗队形,很显然,这增加了进攻方的时间成本,与此同时,进攻方往往难以摸清防御方的作战意图。

进攻方从来都不会感觉自己兵力过多,而防御方却常常考虑如何运用最少的兵力来抵抗敌人。这是防御的一大优点。但是,不管怎么说,进攻始终是决定会战胜负的作战样式。

如果防御方捕捉到战机,也能够发动进攻。进攻本身就蕴含着一种居优势地位的自豪感和不可估量的力量,它会让指挥得当的进攻方发挥巨大的威力,战胜在数量上占有优势的敌人。

我已说过,总体战对我们提出了多不胜数的任务。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是不可能在整条战线或同时在每条战线上发动进攻的,所以,我们最终只能在某些地段进行防御和加固阵地。

和平时期,我们就要根据未来战争的态势,在边境构筑坚固的工事或要塞,用来牵制敌人的部分进攻兵力,或者强迫敌人采取对他们自己不利但是有利于我方的作战行动。当然,在这个时代,要塞的作用已经远不如以前那般重要了。

对于法国构筑的从凡尔登到贝尔福的要塞体系,德军是没有办法克服的。所以,德军最终选择借道比利时的作战行动。但是,进展并非一帆风顺,比利时在那幕尔、安特卫普和里尔的军队牵制了德国的部分兵力。

而德国梅斯要塞和摩泽尔河防线也让法军兵力分散。倘若德军最高统帅部富有远见卓识,那么便能够借机全歼突入洛林的法军。在东线,德军由托伦至马林堡,构筑了维斯瓦河防线,但是由于俄国军队在远离该防线的东部地区被击溃,所以,该防线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现在,法国在法德边境构筑了封锁线,这不禁让人们回想起世界大战爆发前,进攻方采取构筑阵地体系的做法。但是,法国军事当局的本意不是守住该防线,而是想通过这条防线发动进攻。所以,称它为“被击溃的法军收容阵地”可能会更有价值。

陆上防御工事是陆军作战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和手段,海军作战也是如此。海军修建的军港、基地和江河入海口,是本国舰队出海和停泊的可靠后盾,能够让重要的沿海城市免遭敌人的炮火攻击,防止敌人在重要地段进行大规模登陆作战。而且,构筑有工事的港口有助于商船保持外贸畅通。

在丰富多彩的作战样式中,工事和依托阵地的防御肩负着重大使命。它有助于己方在其他地段的决战获得胜利,但是,防御方只有化防御为进攻,才能最终获得决战的胜利,而进攻始终是决定性的作战样式。

在规模巨大的陆战中,陆军往往能够获得空军的支援,但是它很少能够直接从海军那里得到有力的支援。

在规模巨大的海战中,海军往往能够获得空军的支援,而驻守岸防工事内的部队可以作战或掩护舰队出海。

在空战中,双方航空部队有时会获得陆军或海军高炮部队的支援。

三军作战的最终目的是:消灭敌人,获取胜利。

在陆上、海上和空中,为进行会战,每个军种的部队都要分别进行长途行军、远距离航行或飞行,并派遣疏散开来的保障部队。为了让各种武器发挥最大效力,为了获得决战的胜利,部队要对兵力和兵器进行分组,这种区分能够提高部队的战斗力。

随着技术的发展,空军速度快可以执行侦察任务,陆军则组建了摩托化部队,海军则装备了快速侦察舰,以及其他侦察、间谍勤务,为侦察敌情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可能性。

所有这些都让指挥部队的难度大大降低。但是,我方所具有的手段,敌人也能拥有,他们也能了解我方的军事行动,所以,从另外一个层面上讲,这些措施也给指挥带来困难。所以,作战行动一定要更加速战速决,攻势凌厉,一举将敌人的海陆空三军击溃,并让敌人没有时间采取反制措施。

部队通过急行军接近敌人并以强大的火力展开战斗,是极为必要的。火力战斗一旦开始,战争就不会像开始前那样“仓促”结束。军舰和飞机可以借助提高速度,加速火力战斗的进程,这是由其本性所决定的。

在陆战中,行军纵队要保持在20公里以上,行军速度每小时4~5公里,每天前进20~30公里。摩托化部队的速度虽然提高很快,但是并不能提高整支部队的行军速度。事实上,双方是以这种缓慢的速度,不停地在长达数百公里宽的战线上[12]相向运动着。

如果作战的情况不是一方进攻而另一方防御,那么双方展开的将是一场规模巨大的遭遇战。

倘若准备进行决战,那么对担负决战任务的部队进行重新编组,编成正面窄、纵深长、间隔小的行军纵队,或者进行梯次配置,把主力放在决定性方向上。如果不打算进行决战,那么每支部队的间距就要大一些,纵深小一些。

不管行军时所采取的形式是哪一种,都不过是达到目的的一种手段罢了。目的是决战,歼灭敌军、摘取胜利的果实。对于敌人的行军纵队,另一方可以进行空中突袭,破坏其行军纵队。

一个坚定果敢的防御者通常会紧盯进攻者的薄弱部位,然后集中优势兵力,发动进攻,并取得决定性胜利。

陆战中,部队的行动非常缓慢,而海军和空军则由于飞机和军舰的快速度,行动非常迅速。不过,在和平时期,为了节省燃料,飞机和军舰往往不是全速飞行或航行,它们只有在作战时才发挥最快速度的优势。但是,尽管如此,飞机的最低时速也已达到125公里,军舰最低时速为20~25公里。

虽然海军和空军具有速度快的特性,但是它们要经过远距离机动和在战前展开部署,并要遵守和陆军一样的原则:在战场的关键地段集中优势兵力。当然,海战和空战只有进攻,没有所谓的“防御”,而且因为双方飞机的高速度,其战斗进程要比陆战快得多。至于海军,可以在远距离进行迟滞作战,也不违背这个观点。

通信器材性能的改善对大部队的作战及其统一指挥提供了便利条件,指挥官通过通信器材能够和军队取得联系、下达命令。在陆战、空战和海战中都可以使用无线电报和飞机;陆军可使用电报、电话、汽车;海军可使用信号;等等。但是,使用无线电报可能会造成上级指令被敌人窃取的局面。所以,使用密码迫在眉睫[13]。

不管陆上还是海上和空中,只要进攻获得胜利,就应当马上进行追击战,让敌人的失败变成溃逃。这是我们需要反复强调的真理。虽然,“追击到最后一个人,最后一口气”的指令是正确的,但是在实践上往往难以实现。

事实上,迄今为止,在陆地上,战败方逃跑的速度往往比战胜者的速度快,战败方可以借助少量器材来阻滞追击方的追击,为其主力撤退争取时间。跟以往相比,现在的军事装备条件非常有利于追击方采取追击行动,飞机可以轰炸战败方的部队,摩托化部队和装甲部队可以超越敌人,从翼侧或正面攻打敌人。

当然,战败方也可以设置障碍,投入相应的人力、物力,动用摩托化部队,甚至在国内展开人民战争,最终迫使胜利者没有办法彻底享受胜利的果实。

也因为这样,想要通过追击战而取得全面胜利,就要投入更加巨大的人力、物力,直到摘取胜利果实为止。

对海上和空中而言,要发挥军舰和飞机的最大速度的优势,歼灭敌人,为决战获得胜利。

关于战斗和战斗中兵力的运用,我就讲到这里。至于登陆等特殊作战行动,我不想细述,但是,我还是想谈谈空、海军在作战行动中的运用,因为它们的行动取决于总体战的本质,是总体战密不可分的一部分。

空军和海军的作战行动,一定不能影响整支部队集中优势兵力的发挥,影响整体作战行动。所有的作战行动都要服务于总体战,除非某个民族在战争爆发时便陷入分裂之中,或者某个被敌人围困的要塞因为弹尽粮绝投降敌人,但是这种情况是非常罕见的!

空军的特种作战行动要针对敌人后方进行,比如破坏敌人前线与后方联系的道路、铁路,其他和作战有着直接或间接关系的重要设施,以及在这些设施中劳动的工人,还有居民区。

破坏敌国军事经济是战争的一个发展阶段的行动,但是这种任务不能妨碍空军获得制空权或与陆、海军的协同作战。空军的任务由最高统帅部下达。对于空中、陆上或海上的决战,军事当局不能有丝毫的犹豫,一定要将最强大的空军兵力投入到战争中。

如果敌国的防空力量较为强大,那么袭击敌国居民的意图就难以实现,而且敌国人民会为了生存,全力配合政府参与防空。但是,如果我方空军拥有空中优势并将敌军击溃,那么空军便可以肆无忌惮地在敌国领土上空飞行。

由于袭击敌国领土上的设施和居民是空军的特殊任务,所以,保护自己的领土和居民不被敌军轰炸,也成了空军义不容辞的一项义务。当然,这种任务肯定是局限于某些重要的目标的,比如,装卸车站、大型工业中心、重要军工厂、大型仓库以及大城市,空军部门还要在这些目标上装备防空器材,设立通信勤务。

每个地方都设防是不可能的,事实上,敌军的每枚炸弹都能百分之百地击中其所选定的目标或者其他目标。不过,防毒面具却是极为有用的。

海军也担负特殊任务:切断敌国民众和军队的物资供给。海军通过海上决战可以获得制海权,但这不意味着海军就能完成上述任务。封锁是切断物资供给的有效办法,而运用巡洋舰、辅助巡洋舰(过去使用的商船或客轮)和潜艇,进行巡洋舰贸易战也是有效的方法。

封锁之苦,德国人民深有体会,它极大地削弱了民族的抵抗意志。而德军的潜艇战虽然没给敌国民众以致命一击,但是也都在很大程度上阻止了敌国给在法国的敌军提供作战物资,以及给英国本土的供给。它对协约国的作战,特别是英国的作战产生了巨大影响,变成了敌国的沉重负担。

关于取消全面潜艇战的努力,即严格禁止在某个封锁区内击沉任何国籍的商船,包括悬挂中立国国旗的商船,是不可能实现的,它就像禁止轰炸交战国居民一样,不过是一种善良的愿望罢了。

在总体战的要求和人民浴血奋战以自卫面前,废止无限制潜艇战成了不值一提的事情。从潜艇和飞机面世以来,封锁方式就随之改变。潜艇和飞机可以阻止任何船只靠近本国港口。过去,一国的海军舰队只在敌国的港口附近布设障碍物和水雷,对敌国港口实施封锁。但是,潜艇和飞机出现后,这些措施便难以奏效。比如,世界大战期间,英国对德国实施这样的封锁:除在德国领海布设水雷外,还控制了德国通往荷兰的运输线,同时封锁苏格兰北部通往挪威的海域。但是,德国的舰长们依旧突破了封锁线。

水下潜艇战和水上巡洋舰战的目的是击沉商船。水下潜艇的主要作战对象是中立国船只,水上贸易巡洋舰的作战对象是敌国船只,以及向敌国运送禁品并被当成敌国盟友的中立国船只。

对付潜艇可使用快艇、携载水上炸弹的飞机、水雷和障碍物;对付巡洋舰可使用巡洋舰和飞机。

封锁和巡洋舰战是以往的作战手段,现在,随着各国人口的增长,军队对军事工业的依赖,以及军工对原料的依赖,封锁战的作用比以往更加重要。给养和作战器材的短缺,会让民众忍饥挨饿,进而对民族精神的团结造成破坏,会让军队丧失战斗力。

在论述完军队和军队的作战之后,还得提提战斗中的人民。人民在战争中会遭遇不幸,被敌人当成作战行动的目标。某个国家如果变成战场,那么这个国家的人民就会遭受苦难。不仅如此,敌人还会通过各种宣传来瓦解人民的精神团结。

我们在这里还要说说极为特殊的作战样式:“人民战争”。它是在1870-1871年以法国游击队作战的形式出现的。

这种游击队由若干爱国者集合而成,他们没有军事指挥体系,身穿便服,没有标志,所以也不能得到国际法的保护。在比利时,我们也遇见过类似的组织,叫国民近卫军,与德国的后备军类似,他们同样没有军队标志和军事指挥体系,他们是在比利时人的资助下成立的,但是比利时人的“人民战争”和法国的游击战还是有相同之处的。他们活动的区域主要在我军的开进地域,而不是我军后方。

虽然人民战争也和陆战法规和惯例相符合,但是就像世界大战所表现的那样,人们并未重视这些法规和惯例。在这里,强权政治起着决定性作用,强权政治就是“法规和惯例”。

不过,如果人民战争是在战胜国部队背后,由一支经过军事训练、佩戴军队标志、有军事指挥的队伍进行的,那么它就是符合国际法和惯例的人民战争。

在民族饱受战争之苦时,它是需要这样的人民战争的。不过,只有人民团结一致和拥有强烈的为维护民族生存而战的愿望时,这种人民战争才有可能出现。世界大战期间,俄国好像预计到德国会进行人民战争,所以,它将它所占领的东普鲁士领土上的拥有作战能力的男性迁到别处。也因为这样,1914年秋季,我在波森城堡时,便将适合服兵役的年轻人和男人从被俄国军队威胁的领土里撤出。这是因为我担心,战胜的敌人可能会不遵循国际法,那么人民战争所涉地区的全体民众都会遭受巨大的灾难。

军队的种类名目繁多,其组织形式和使用方式也是多种多样。两军决战,有关民族存亡,部队风餐露宿,长途跋涉,而各项战争工作错综复杂,人民也要遭受各种苦难。也许就在明天,军队便会领命出征,而人民会应召效命。军队和人民一定要时刻做好准备,为民族生存贡献自己的全部力量。


[1] 对一国无设防城市的居民进行轰炸,是不符合国际法所规定的战争法规和战争惯例的。按国际法规定,只许对要塞的居民实施轰炸,但在生死存亡的斗争中,任何国家都不会放弃使用敌国所使用的作战手段。此外,以各种作战手段干扰敌国军事经济,是国际法所容许的行动。在这种干扰行动中,敌国居民受到伤害在所难免。在轰炸居民住地或营房中的敌军时,敌国居民也不免遭受损失。

[2] 海军舰队无法在雾中以及强大风暴中航行和作战。

[3] 我在这里和下面所谈到的陆军及其下属部队的编制,只为说明本书之用。还有许多新编制尚在探索之中,比如炮兵的摩托化,步兵分队还要装备步兵伴随火炮和反坦克炮等。

[4] 加农炮的弹道平直,榴弹炮的弹道弯曲。前者多从正面命中目标,后者多从上方命中目标。

[5] 装甲车辆的设计五花八门,即使在一个国家中,其设计也不尽相同。

[6] 即在弹体内填满火药,装上引信,当榴弹撞击地面、墙壁或船体时发生爆炸,将弹体炸成碎片,起到毁伤附近人员和物体的作用,有些榴弹还可击穿遮蔽物和装甲。

[7] 陆军师重型火炮的发射距离为10多公里,轻型火炮则低于10公里。步枪和机枪的最大发射程是2000米,迫击炮射程则不到100米,鱼雷射程10多公里,炸弹自然可以从任何高度投掷,以上情况仅就一般情况而言。需要补充的是,手榴弹仅能投掷数步之远,火焰喷射器的作用距离也不甚远。毒气在顺风时作用距离可达数公里。

[8] 1海里=1.852千米。

[9] 关于这一观点,我在《坦嫩贝格》《受世界大战审判的“低贱的战史”》《战争中的违命》等书籍中从不同角度作过阐述。

[10] 飞机发动机和潜艇发动机的噪声现在已能得到较大改善——译者注。

[11] 在世界大战中,坦克之所以能跨越阵地,是由于它的异常强大,也由于当时还没有像今天这样精良的反坦克武器。

[12] 1914年,德国军队在从亚琛北部至斯特拉斯堡的300多公里宽的正面上向前开进。另一次,在从布鲁塞尔至梅斯的正面上开进,宽度与此差不多。

[13] 世界大战中,破译密码已成为一门专门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