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第13章
三人结束工作,由谭以声的助理载着,驶往吃饭的地方。
上了车,谭以声坐在副驾驶,把车上音响扭开,节奏性极强的音乐顿时流淌出来。
廖一醒听得耳熟,还没问呢,谭以声的助理就摇头晃脑道:“这是谭哥的新歌呢,最近咱们公司里老放这首,特别火。”
谭以声不好意思似的摸了下耳垂:“也没到特别火的地步……只能算小有成绩。”
说“小有成绩”真算是谦虚了,这首《蝶变》甫一出世就被粉丝刷上了周榜第一和新歌势力榜第一,又因为极强的中毒性在各大综艺节目里流转传唱,观众可能不知道它的名字,但一定熟悉它的旋律。
溪亭对歌手关注不多,但也听过这首歌,然而不知道是谭以声唱的。又听到谭以声问她:“溪亭,你喜欢唱歌吗?到时候我们可以一起……”
溪亭兴致勃勃道:“喜欢啊,我觉得我唱得还挺好的。”
廖一醒:“……”
他斜着眼睛看溪亭。他是见识过溪亭唱歌的,就这么说吧,她要是在乱葬岗高歌一曲,方圆百里的死人都要因为怨气郁积,不得已爬起来重返人间。
再看看谭以声,那是一脸掩饰不住的喜意。廖一醒咳嗽一声,慢悠悠道:“我也挺喜欢唱歌的。”
谭以声听了,只是抿嘴冲他笑笑,不说话了。
廖一醒:“……”嘿,这小子。
“说起来,我本来是要去参加选秀的。”溪亭一手托着腮,遗憾深重的模样,“可惜我哥哥不让。”
谭以声老捧场人了,偏偏他这张脸占便宜,一脸真诚的样子看起来十分可信,“那真的太可惜了。小溪,以你这样的条件,在选秀节目里也一定能脱颖而出的。”
廖一醒往后一倒,把自己的脸藏到溪亭后面,翻了个白眼。
这么快就叫上“小溪”了?谁同意的?
看看溪亭那傻瓜蛋,似乎没感觉到什么不对,还被哄得挺高兴。谭以声倒还是往常那样,人长得清隽,笑得像春风一样。
不简单,原本还以为是个毛头小子呢,现在怎么看怎么有股茶味。
一行人就这么各怀心思地到达了目的地。餐馆的名字叫“宽心”,简简单单两个字,匾额上鎏金小楷,看样子是做中餐的。
助理把人送到后便走了,谭以声直到进了包厢,才把下车就戴好的口罩和鸭舌帽摘下,恢复原本模样。
溪亭以前从没和大明星接触过,现在亲眼见识了明星的日常,觉得十分有趣。她禁不住有点天真地想:难道我以后也要这样不方便地出行吗?
连第一个配角还没演完,就开始幻想自己做大明星之后的生活了。这要搁在别人头上是要惹人发笑的,但如果是溪亭,倒又像是顺理成章。
溪亭从小就很自信,学校里演童话剧,她都是自己举手要演公主的,从来不怕困难。只不过她长得惊人的漂亮,即使她不表态,公主的角色也多半落在她头上。
然而年年演公主也没多大意思,总是要躺在那里等着王子拯救,一闭眼就是好久,醒来也没有多少戏份。后来就主动和老师说想演王子,或者演骑士。反串一下,倒演得也很好,挥舞着道具剑击退敌人比干躺着有趣多了。
从小长到大,这股莫名其妙的自信也不知道从哪里养成的。
谭以声看她一直盯着自己的鸭舌帽看,像出了神,还以为她是对自己的帽子感兴趣呢。这顶帽子他确实也很喜欢,是国外一个小众潮牌,帽子顶上缀着细巧的铆钉,链子垂下来的时候酷酷的。
和谭以声平时展现在大众眼前的风格不是很搭,但出奇的有种反差感。
他把帽子往溪亭面前推了推,“你想试试吗?”
溪亭收回了目光,晓得他是误会了,也没有多说,只把那顶鸭舌帽拿起来,用手指勾着,转了两个小圈。
复端详了一阵,笑着道:“还是你戴着吧,我戴太奇怪了。”
说着,开玩笑似的,又把那顶帽子扣回谭以声脑袋上,轻轻往下一压,然后扭过头对廖一醒说:“看吧,他戴还挺好看的。”
仅仅是一个微小的动作,谭以声却像没反应过来似的,愣了两秒。片刻之后,被帽子遮住的耳根全红了,快要烧起来。
女孩子突然凑近的时候,也带来了一股子冷香。并不甜腻,也不似沐浴露的味道,更像是她本身的香味,近乎于一种梅的调性。让谭以声不由联想到小时候学过的一句诗:“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
她浅浅的一句夸奖,都在他心肺上烫出一个印记。谭以声坐立难安着,好一会儿才克制住自己脸上的笑。
廖一醒在一旁看得无语,不知道翻了多少个白眼了。
他看向溪亭,用一种恨铁不成钢的眼神。溪亭又似乎全然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让青春少男春心荡漾的举动,只是很奇怪地问谭以声:“快开饭了,你要一直戴着帽子吗?”
谭以声:“……”
这下他看上去完全清醒过来了,默默把帽子摘下来,放在一边。眼神颇有些恋恋不舍。
廖一醒看出一身鸡皮疙瘩。他严重怀疑姓谭的这小子回家以后会把这顶帽子供起来,日夜焚香祭拜……
不过,这顿饭吃得还挺满意的。谭以声也没矫情,确实是敞开了肚皮吃了,不过越吃到后面,表情越痛苦,似乎已经预见了自己和跑步机相亲相爱的未来。
另外,整顿饭吃下来让廖一醒和谭以声惊讶的,还要数溪亭的饭量。
她好像丝毫没有做女明星的觉悟,干饭干得很投入。小口小口的,仪态倒是很秀气,只不过频率很高,像一个无情的干饭机器。如果不细看,绝对看不出她是个食量很大的女孩子。
不过,在谭以声和廖一醒吃完之前,她就放下了筷子,捧着茶开始优雅漱口了。
小时候妈妈沉迷搓麻将,对她几乎是放养。是严殊把自己学到的东西一点一点教给她。他和她说过,别人请客吃饭的时候,不能像饿了三天三夜一样,吃到最后一个才放筷。
很奇怪,明明是个混血,严殊接受的礼仪教育却十分传统,甚至有时候近乎刻板。但这几乎是刻在他基因里一般,简直让人怀疑他是不是生下来就会背《弟子规》一类的东西。
吃完这顿宾主尽欢的饭,谭以声又全副武装,一行人往门口走。
谭以声:“稍微等一会儿吧,小夏马上来了。”小夏是他的助理。
没过几秒,天上一滴两滴,突然下起雨来。不一会儿,便转变为倾盆暴雨。
三个人站在屋檐下无聊等候,期间廖一醒接了个电话,挂断后凑到溪亭耳边道:“————”
溪亭:?
刚才“轰隆”一个炸雷,正好掩盖住了廖一醒的声音。溪亭茫然道:\"什么?——我没有听见——\"
廖一醒不得不抬高了音量:“我说,你家里有——”
“轰隆”又是一道惊雷,天空中紫光连闪,溪亭不自觉被吸引了视线,等再回过神的时候,又没听清廖一醒在说什么。
她凑近廖一醒,冲着他耳朵喊:“什么啊——再说一遍——”
廖一醒:“……”
算了,微信见吧,累了。
他低头打字,还没打完完整的一行,突然在雨幕里看到一道车灯光照,一辆外形惹眼的阿斯顿马丁从路口以匀速驶来。
溪亭同样眯着眼看过去,觉得较为眼熟。
直到车辆缓缓驶近,在马路对面停下,溪亭才突然想起来:这不是放家里吃灰的那辆车吗?严殊嫌外形改装得过于骚气,因此冷落了它。
今天怎么会开来?
她诧异不已。然而侧过头,指着车同谭以声咬耳朵:“不用送我了,我家里有人来接啦。”
谭以声了然,“是爸爸,妈妈还是哥哥?”
溪亭笃定道:“是我们家司机。”
严殊日理万机,万万不会因为一个小小的饭局亲自来接她。
然而下一秒,三人便看到后座车门打开,从车中斜斜撑出一把长柄黑伞。
一道高大的人影迈出,举着伞,站在霓虹闪烁的路口。红灯跳为绿灯,那人破开层层雨幕,涉水而来。
一双杂志模特般的长腿不紧不慢地,越走越近,行至餐厅门口停下。
伞面一抬,便见鬓角鸦黑,带一点湿意,发丝一丝不苟,垂坠于脑后。再往上,露出一张衔霜映雪、如画中仙的脸。
那张脸的主人将沾湿的长发往耳后慢慢一捋,视线蜻蜓点水一般,划过两位男士,最后只落在溪亭身上。
而后极为平淡地唤了一声:“亭亭。”
溪亭眼皮一跳:“……”
作者有话要说:-为什么在马路对面停啊?就不能开到门口吗?
-为了装一个雨中漫步的逼……严殊如是o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