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变态统治 一、锦衣卫
明代的特务机关统称厂卫。
卫即锦衣卫,本是皇帝私人卫队中的贴身卫队。这些人既然负有保护国家元首人身安全的责任,鹰犬般高度警觉和猎豹般行动敏捷当然是基本要求,甚至无可厚非。
可惜,朱元璋父子的敌人包括假想敌实在太多了。功高震主的勋臣,心怀叵测的逆党,阳奉阴违的官僚,飞扬跋扈的武将,妄议朝政的书生,装神弄鬼的和尚,在他们眼里都是潜在的威胁,无时无刻不在刺激着自己敏感的神经。
信得过的,只有贴身卫队。
于是,锦衣卫便同时成为了秘密警察,就连偷鸡摸狗的盗贼也在侦缉范围之内。再加上安插在政府各部门的卧底和线人,朱元璋就像大蜘蛛一样悄悄拉起了特务网。
那可真是天网恢恢。
我们知道,朱元璋是个勤快的人,每天像农民一样黎明即起召开会议。他自己虽然乐此不疲,那些住在宫外的官员却苦不堪言,因此有人发牢骚说:四鼓咚咚起着衣,午门朝见尚嫌迟。何时得遂田园乐,睡到人间饭熟时。结果第二天上朝太祖便对他说:你那诗不错,不过朕没有嫌你迟。
该官员吓得魂飞魄散,磕头谢罪不已。
朱元璋却很开心。由于遍布耳目眼线,他可是连官员们请客吃饭的菜单都知道的,还要冷不丁当众核对。至于大臣们心里是什么感觉,会不会心惊肉跳,他可不管。
当然,使用特务,更多的还是出于政治需要。
实际上洪武十五年三月设置锦衣卫,恐怕正是为了扩大胡惟庸案的打击面。朱元璋很清楚,胡惟庸并未谋反,李善长就更不会。因此靠刑部、都察院和大理寺三堂会审,是审不出什么名堂的,只能让锦衣卫那帮武夫去刑讯逼供。只要看看此案的供词是多么荒谬错乱,就知道是谁的作品。
这样一来,警犬就变成了猎犬。
兔死狗烹。洪武二十年正月,也许是收集制造的材料和伪证已经够用,再加上特务政治不得人心,朱元璋下令焚烧锦衣卫的刑具,追究有关人员使用酷刑的责任,并将狱中的人犯移交司法,尽管李善长要到三年以后才被杀。
锦衣卫东司房旗卫牙牌
据单士元《从紫禁城到故宫》。
锦衣卫印
原件为木质,北京故宫博物院藏。印面篆刻“锦衣卫印”,背面刻“成化十四年三法司置”。
对此,八年之后朱元璋自己的辩解是:朕起兵至今四十多年,从来就事必躬亲,深知人心险恶积重难返,必须法外加刑予以威慑。不过这只是权宜之计,不可效法。以后守成之君按部就班,还是依法治国吧!
他的儿子却不照办。
不照办也不奇怪。皇位得来不正,建文去向不明,除了起用特务,朱棣其实别无选择。
于是,锦衣卫在永乐时期成为制度。
这个机构的长官是正三品的指挥使,级别相当于都察院副职和大理寺正卿。锦衣卫之下还有镇抚司,南镇抚司有如警备司令部,北镇抚司有如稽查委员会,可以说前者是军而后者是警,或前者是武装警察,后者是秘密警察。
秘密警察就厉害了。他们执行的任务事关机密,又直接由皇帝下达命令,因此不但文武百官不得过问,司法部门也不敢插手。尤其是北镇抚司有了专用的印信后,就连其长官锦衣卫指挥使也都管他不着,管得了的只有皇帝。
要是皇帝不闻不问,听之任之呢?
那他们便无法无天,甚至自己人也不放过。英宗朱祁镇时期的锦衣卫指挥使袁彬,便被北镇抚司诬陷下狱,而皇帝陛下的态度竟然是:只要将来还我一个活袁彬就行。
结果,袁彬九死一生。
这还是皇帝关照过的,而且是锦衣卫长官。
没打招呼的,或者其他人呢?
生不如死,还倾家荡产。
据正史记载,北镇抚司特务的通常做法是:人抓到以后并不下狱,先带到残破的空庙里毒打,行话叫作打桩。打得嫌疑人魂飞魄散,再告诉他们有钱能使鬼推磨。这时,还有哪个家庭不尽其所有?特务们则坐地分赃。
这种小事,皇帝陛下当然也是不管的。
可惜破财并不能免灾,等着人犯的是锦衣狱。那个地方才真叫作暗无天日,种种酷刑绝非常人所能忍受,活着出来更是几无可能,以至于难逃法网的嫌犯普遍认为:如果能从锦衣狱移送三法司,那便是从地狱进了天堂。
然而这样的事情,可是十年九不遇。
锦衣卫整人却易如反掌。没错,按照规定,办案和结案都要证据齐全。比如缉拿腐败分子,就不但必须有受贿人和行贿人,还必须现获有赃,获赃有地,叫四角全。但锦衣卫有的是办法:行贿人可以由盗贼冒充,赃款则用被告的家产来抵数。司法部门拿到“证据”哪敢核实?只能相信。
冤假错案,也就层出不穷地被制造出来。
与此同时,特务组织也在发展壮大。到嘉靖年间,单是所谓“仰度支者”便有十五六万人。这些家伙其实是拿补贴的编外特务,多为地痞流氓和无赖混混。他们平日里就喜欢无事生非,此刻充当耳目和走狗正是人尽其才。至于锦衣卫的正式编制,明中叶已是朱元璋时代的百倍。
人多势众,何况杀人未必要用刀。
才华横溢的解缙,就是被不着痕迹谋杀的。
解缙说起来也是少年得志。他在朱元璋焚毁锦衣卫刑具的第二年就中了进士,当时只有二十岁。成祖即位,他又是第一批内阁成员。可惜名高多谤树大招风,解缙也因为卷入朝廷是非遭人诬陷,被盛怒的朱棣下令关进锦衣狱。
那时的锦衣卫指挥使,名叫纪纲。
纪纲是个心狠手辣的家伙。皇帝要治某人,哪怕对方是武臣或者宦官,他也定会连隐私都查得清清楚楚。如果皇帝决定要杀,则带回家里沐浴更衣盛情款待,装模作样地商量营救之事。等到对方家财耗尽,立马翻脸送往刑场。
解缙《草书自书诗卷》(局部)
原件纸本,34.3厘米×472厘米,北京故宫博物院藏。本卷作于永乐八年(1410),时解缙入京奏事,不久即遭陷下狱。
这只笑面虎吃人,是不会吐骨头的。
被关进锦衣狱的解缙受尽折磨,却活了下来,直到永乐十三年的冬天。当时有“录囚”的制度,也就是定期将囚犯名单呈皇帝御览,从中挑出某些人予以减免,以示皇恩浩荡和宽大为怀。朱棣翻看着纪纲呈送的名册,发现解缙的名字也在上面,便随口问了一句:哦!解缙还在?
纪纲没有回答,朱棣也没让他回答。
然而回到锦衣狱,纪纲却请解缙喝酒。解缙为人原本就坦坦荡荡,立马喝得酩酊大醉。纪纲见他不省人事,便下令将他埋在雪里,剩下的事情则交由另一个世界去处理。
原来,让一个人的名字消失就这么简单。
没有证据表明纪纲与解缙有什么过节,他这样做多半是揣摩圣意,尽管谁都不知道朱棣那句话是什么意思。但对于纪纲来说,错杀比不杀保险。何况就算杀错也没关系,因为尸检报告可以证明,解缙是自己酒醉受冻而死。
结果是朱棣在事后并没有问起。
也许,在他眼里一条人命不算什么,哪怕是解缙。
血债累累的纪纲也没有好下场。永乐十四年七月,他以谋反的罪名被公开处死,方式是车裂或者凌迟。这个无恶不作的家伙终于得到恶报,却绝不意味着特务统治终结。恰恰相反,那个做贼心虚的篡位者认为,单靠锦衣卫来监控臣民远远不够,而且风险很大。因此,监控力量必须加强,负责监控的也要被监控,只不过得节外生枝另辟蹊径。
朱棣想到了宦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