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离魂夜落魄书生

自从那红脸的汉子那日撂下了话之后,便再也没有出现了。谢姮竟然觉得有些索然,在一日日地盼着那人再次出现却始终无果的情况下,她总算明白自己对自己的奇症原来并不像表面上的那么漠不关心。

然而那人的话,她是一个字都听不明白的。

“小娘子,在想什么呢?”一个清脆的声音在她耳边想起,谢姮这才发现自己竟然在当垆之时神游太虚。她拿起酒量子,面对来人露出了一个略显尴尬的表情,“这位郎君,你要什么酒?”

这人大约三十左右,俊眼修眉,身材高大,美髯飘飘,风度潇洒,他穿着寻常的幞头纱帽和石青色的圆领袍衫,但是那质地却是极好的,再看他携着一个诗囊,应该是一个文士。只是那看自己的眼神不知何故竟然有一丝揶揄之意。

“新来的吧,小娘子叫什么名儿?嗐!这刘瑞芳是越发地不会做买卖了,酒肆来了这么一个标志的小娘子,居然不早些知会与我。”这话里话外,居然还是旧人。

谢姮顿时不知道该如何接他的话。而那边桂官儿已经笑脸盈盈地迎了过来。

“竟然是卢探花,果然是稀客,探花郎已经一个多月没有光临小店了,自然是不认识这新来的二娘子了。”看桂官与他熟络非常,已经一手接过了他的诗囊,欲将他往楼上的雅室请过去,“探花郎是独酌还是会游?要我把游仙居的郑娘子一同请过来吗?”

游仙居的郑娘子一贯以善饮善谈而著称,是时下文士才子争相延请的对象,旁人若去请自然不容易,但是探花郎卢纨可不比旁人,他的诗词歌赋可是千金难求的,多少妓馆巴着他能作些新曲子流传呢。

卢纨最好百岁酒肆的石冻春,没有法子,全长安只有这儿有。为了喝酒,他是洛阳长安两地跑,不辞辛劳也不怕被人笑话。

“咳咳,美人儿面前,怎么能提游仙居呢?”卢纨瞥了一眼谢姮,莫名其妙地说着:“今日我独酌,就不要人陪了。也不必去雅室了,我看这里就挺好。”

堂堂探花郎,居然大庭广众之下言语轻薄?谢姮心中飘过一丝淡淡的不悦。不过不碍事,既然当垆买酒了,她已经做好了被人使劲看的准备了。

桂官儿顿时就明白了。无奈地笑着张罗桌子去了。

卢纨一边喝酒一边奋笔疾书。

这些背着诗筒的风流文士,总是随身携带纸笔的,以备不时之需,万一诗兴大发了,也好留下笔墨来。果然,卢纨很快就写好了一首诗偈,让桂官儿拿给谢姮。

“奇缘由天定,适尔忘荃归。本行无相事,所执为所非。”谢姮字自然是认得的,可究竟何意,她就有些拿捏不准了。这明明是初次见面之人,怎会有一种似曾相识之感?而这位素昧平生的探花郎,又为何给素昧平生的自己写诗偈?万般疑问之下,谢姮抬头望了卢绾一眼,却正巧对上他风流倜傥的视线,她只得飞速地低下头去。

这一次,卢绾一反常态,不消半个时辰就起身走人,在桌上放了一些碎银,大步流星地扬长而去。

谢姮凝视着那个潇洒的背影,不禁陷入沉思,似乎,自从自己来到了百岁酒肆,一桩又一桩的离奇事便接踵而来了。

是夜。月朦胧,星几颗。榻上的谢姮早已沉入了梦乡。

远处传来更夫打更之声,将她惊醒了双眸。一股奇异之感围住了她,她慢慢地从床上站了起来,回过头望去,只见另一个自己正宁静地安睡在床上,看来又离魂了。

谢姮叹了一口气。身子不受控制地漂浮了起来,跌跌撞撞地往屋顶飞了出去。

长安城已然安睡,狗吠伴随着鸟鸣,坊墙内还能听到悉悉索索的壁脚,那是丈夫与妻子之间的窃窃私语,有欢笑也有打闹。从天空看长安,星罗棋布,宛若星辰。谢姮还记得第一次见到这般情境时震撼的感受。这就好像,长安的人都有家,而她却只能孤单地在天际翱翔。

一种格格不入的疏离感将她笼罩。她明明是长安生,长安长的,可为什么对这里还是如此陌生呢?

倏地,一个踉踉跄跄的身影将她攫去了目光。那是一个形容落魄的年轻人,看不清容貌、衣衫褴褛,但是脊背很直,身材尤为高大。

在这个已经宵禁的时候,居然在街上游荡,实在是不聪明。武侯府和金吾卫随时都会将他抓走,届时就是打板子的后果。就算是天桥的乞丐,这个时候也回到自己的老窝了,而他,怎么还会在外面游荡?

隔着三条街,谢姮看见了金吾卫的卫士,想必过不了多久,他们就会巡逻到这里了。

不知为何,谢姮对这位落魄的书生不禁同情起来。她很清楚,他并不属于长安。

虽然还不能完满地控制自己的飞行,谢姮依然用了相当大的力气从天而降,就站在那年轻人的跟前。他有一张胡须拉杂的脸庞,冷淡疏离的眼神,还有一只微跛的脚。原来是受伤了,地上印上了斑驳的血迹。

她好奇地看着他,目光肆无忌惮。

而他竟也停下了脚步,盯着她的脸看。

这人竟然能看见自己!谢姮心中惊愕极了。审视的目光瞬时变得有些惊慌起来。

“你能看见我吗?”她小心翼翼地问了问。

那人神色倏地警戒起来,盯着谢姮看个不停,却没有言语。

这时,金吾卫的卫兵从远而近,飞奔而来。谢姮刚想开口让他躲避在阴暗处,却被金吾卫的铁蹄疾驰穿过。

年轻人迷惑地看着这一切。看着他们穿过自己的身体。

“原来你跟我一样,是个魂魄,”谢姮终于明白过来,“那你是生魂还是死魂?如果跟我一样是生魂,我劝你想个办法快点回去。我是没有法子才在外头游荡的。我是那种长期魂魄不调的人。你呢?难道你已经死了?唉,我看你也不是很大年纪吧,死的时候脚还受伤了吗?怎么一副孤零零的样子呢?难怪那句话说:莫待老来方学道,孤坟多是少年人。我觉得,还是得学点法术傍身才行。”

谢姮对他说了很多话,她这辈子第一次对陌生人,不,是陌生魂魄说那么多。或许是因为他孤寂的眼神令自己动了恻隐之心吧。而那人,只是呆呆地看着她,不言不语,仿佛定住了一般。

“刚死吗?我从小到大见过很多刚死的魂魄,他们跟你一样,不知道自己已经死了,别担心,我领着你去引魂站,七爷、八爷虽然很凶,但是从来都是按规矩办事。你跟着他们去地府,如果没有十恶不赦的事情,就等着投胎就行了。下辈子一定要记住,得学门法术。”

谢姮见他依然呆呆地,心中又升起了一阵恻隐之心,她朝他伸出了手,“跟我走吧。”

那人却闻所未闻的模样。

谢姮叹了一口气,拉住了他的手。

“啪”一声,她猛地松开了手,“你是生魂?你还没有死。”她吃惊地叫了起来,那手居然还有温度。而死魂是没有温度的。

“你这样下去会死的。”谢姮有些担心起来,“就像我这样的生魂,是因为患了离魂症没有法子。我从小就如此,却还得在天亮前回到身子里。我看你如此痴痴地模样,你知道怎么回去吗?”

那人始终没有反应。谢姮不禁发愁起来。虽然素昧平生,但丢下这个什么都不明白的生魂自顾自地走掉,她必然于心不忍的,可究竟怎样才能帮他找到回去的路?

谢姮看了看天,月影在云间忽明忽暗,长安之夜就在这晦明不定的月色下变得扑朔迷离起来。倏地,一只毛茸茸的东西撞到了她的脚边,一边发出了喵呜喵呜的声音。谢姮惊诧之余,低头看去,原来是一只通体黑亮的猫儿。

小家伙迷路了吗?谢姮的心柔软起来,弯身抚摸着它的软毛。

人类看不见生魂,但是猫猫狗狗非但能够看见,还能够与之接触。这个世界,就是如此神奇。

一滩血迹引起了她的注意,原来是那古怪的生魂脚上滴下来的。灵光乍现的一刹那,谢姮心中有了主意。她抓住了那呆呆的生魂,顺着血迹寻根溯源起来。

就在平康坊一个寻常的大脚店边的一个窄巷中,谢姮看见了一具不省人事的身体。

那人身上覆着满是油渍的毡布,似乎是有人可怜他盖上去的。谢姮冲上前去,仔细端详了一番,果然是那个胡须拉杂的流浪青年,看他的右脚还汩汩地渗着血,看来伤势惊人。

“啧啧啧,你怎么会搞到这般地步。”明知道那生魂是个傻的,谢姮还是一脸惋惜地与他自说自话,“若不是我捡到了你,到了明天早上你回不去,就会变成孤魂野鬼了。而你的肉身,就会让人给拖去埋了。届时你想回都回不去了。”

不过怎么样让他回到自己的身体里,却是一个大问题。

“你若能告诉我你唤什么名字,就好了。”她又叹了一口气,“有名字,便有一千一百种叫魂的方式,而没有名字,这事就麻烦许多。”

当然了,那位迷失的灵魂,依然是没有回应的。